成都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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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男女双方非四川省内户籍七夕结婚登记地点

男女双方均为省外户籍,可凭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至少一方在成都的居住证并到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023-08-16,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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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均为省外户籍,可凭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至少一方在成都的居住证并到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登记条件

◆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男方已满 22 周岁,女方已满 20 周岁。

◆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推荐阅读:2023成都七夕结婚登记指南(时间+材料+预约)

来源,成都民政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tA5a-QgQ3vyaPzHKBqw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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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七夕可以在成都哪里结婚登记?

2023-08-16,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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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任一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只要有一方为四川省户籍,即可凭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无需提供居住证)在成都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登记资料

◆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两人均是非四川户籍的,要在成都办理,需要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并到居住证发放地区(市)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备注:

①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②再婚当事人:曾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曾法院调解离婚的,需携带法院调解书;曾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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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民政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tA5a-QgQ3vyaPzHKBqw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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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金牛区小学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日程安排(附登记点)

2024-04-26,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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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市金牛区小学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日程安排(附登记点)

4月26日

发布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公告。

5月6日—17日

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电脑端:访问“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ywzsrx.cdzk.org/)。

手机端:点击“入学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5月20日—23日

审核结果为“待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本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已登记”的户籍适龄儿童,不需要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6月17日

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结果,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就读学校。

6月24日—25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8月31日前

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安排)。金牛区2024年登记点地址和联系方式

若您还有其他有关升学的问题请拨打金牛区普通教育科咨询电话87769786、8779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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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小一入学登记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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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小一入学登记公告

登记对象

温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网上信息采集

5月6日-17日,家长使用微信关注“成都教育发布”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进入“义教招生入学平台”,注册并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

或电脑访问“成都招考”网站(https://online.cdzk.org),注册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

请家长按照《2024年温江区本地户籍小一登记点一览表》(附表)准确选择“登记点”,如登记点选择错误将影响线上审核。

现场资料审核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于5月19日17:00后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线上审核结果,若审核结果为“已登记”,则无需再到登记点现场资料审核。

若审核结果为“待审核”,则须于5月20日-5月23日,到对应登记点现场资料审核(具体安排详见5月17日学校门口张贴的登记公告或关注学校官微)。

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一)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首页和儿童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集体户适龄儿童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集体户籍证明材料或集体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材料

1.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集体户适龄儿童须提供监护人双方在温无房证明(个人房屋信息摘要)。

重要提示

(一)登记点服务范围并非实际入学划片范围,公办小学划片范围以6月17日“成都温江教育”微信公众号、温江教育网公布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划片公告为准。

(二)家长在学生端填写的所有信息均需按照户口簿、房产证等一字不差、一字不漏填写,否则会影响后续的线上线下审核。

(三)公办小学现场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本区户籍地址发生变更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重要时间节点

·6月3日-6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6月17日,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及学位结果。

·6月18日,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4日-25日,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

·6月26日,民办学校公布补录计划。

·6月27日,民办学校补录网上报名。

·6月28日,民办小学补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1日,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到就读学校报到。

咨询电话:028-82764596。

2024年温江区本地户籍小一登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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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公告2024

2024-04-26,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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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公告2024

登记对象

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原因办理了缓学备案的本区户籍儿童,可在户籍对应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

信息采集

2024年,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均须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一)采集时间

2024年5月6日-17日

(二)登录方式

三、现场审核

2024年5月19日17:00后,请法定监护人登录平台,进入“公办小学资料审核及结果查询”,查询资料审核结果。如审核结果为“已登记”,表明资料已审核通过,法定监护人无需再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如审核结果为“待审核”,请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24年5月20日-23日(具体日程以各登记点公告为准)

(二)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儿童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

按拆迁安置户子女入学政策已在户籍地街镇登记的,法定监护人无需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审核地点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审核材料,到适龄儿童户籍对应的登记点现场审核,具体登记点及登记范围详见附件,登记点不等同于就读学校。

四、入学安排

根据入学登记实际情况,对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按户籍划片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在龙泉驿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的本区户籍中、重度残疾儿童,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确定就学安置方式。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相关日程安排

温馨提示:

(一)符合民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志愿。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学校学位但又放弃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残疾儿童的监护人在信息采集时,需申请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并按平台提示完善残疾儿童入学评估相关资料。

(三)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5月20日-23日携带户籍资料、缓学申请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到登记点现场审核,经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龙泉驿区2024年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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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指南2024(附登记点)

2024-04-26,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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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指南2024(附登记点)

成华区登记点有哪些呢?

为便于各位家长朋友顺利办理小朋友今年的入学事宜,再一次把今年的小学入学日程安排告知大家

日程安排

4月26日:

发布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登记公告。

5月6日-17日:

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审核。

登录方法

电脑端:访问“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ywzsrx.cdzk.org/)。

手机端:点击“入学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5月20日-23日:

审核结果显示为“待审核”及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等情况的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审核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敲重点:审核结果显示为“已登记”的户籍适龄儿童不需要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

6月3日-6日:

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在5月23日前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并通过资料审核的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可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由法定监护人关注并进入“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读中小学”模块进入“随机录取公办小学”进行成都英才学校、成都英华学校报名信息填报,完成信息采集。

6月17日:

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公布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入学结果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即可查询。

6月18日:

公布区属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公布成都英才学校、成都英华学校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6月24日-25日:

1.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2.自愿报名并被成都英才学校、成都英华学校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户籍适龄儿童进行现场学位确认。相关具体安排届时将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适时发布告知。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报名户籍适龄儿童,仍在划片或统筹的公办小学入学。

8月31日前:

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时间按学校安排)。

成华区小学入学

咨询热线电话:

028-84321830

028-84258472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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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小一入学登记指南2024

2024-04-26,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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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小一入学登记指南2024

登记对象

新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查看登记公告

5月6日家长可前往学校登记点了解信息采集、登记范围、现场资料审核等事宜(各登记点信息附后)。

网上信息采集

①5月6日—17日,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一键关注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号【新都教育】。

电脑端:访问“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ywzsrx.cdzk.org/)。

手机端:点击“入学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资料审核

5月20日—23日,家长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结果,若审核结果为“已登记”,则无需再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若审核结果为“待审核”,则须按照入学登记公告要求到相应登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特别提醒:特殊类别适龄儿童(如港澳台、外籍人士子女等),请家长在5月6日-5月17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查询就读学校

6月17日各公办小学将公布新生入学名单,家长可到学校查看或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适龄儿童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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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注销死亡人员登记办理材料+地点

2024-02-22,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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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注销登记

前置条件:

死亡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

《注销户口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死亡证明(按实际情况选择一种):

⑴公民死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

⑵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其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⑷公民在家中死亡并实行土葬(藏区实行的天葬、水葬等)的,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⑸国外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医学证明经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需加盖翻译人员所在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⑹伊斯兰教协会或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可前往户籍地公安办证中心或户籍地“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

推荐阅读: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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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省图书馆春节元宵新春系列活动一览(附时间及地点)

2024-01-26,全文共 2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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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省图书馆新春系列活动一览

01

新春系列活动1:诗意四川 致敬经典——2024新春交响诗话(直播)

直播时间:2024年1月29日19:30

活动内容:

活动由中国诗词大会策划人靳志伟担任总策划,著名音乐制作人叶云川担任音乐舞台总监,四川交响乐团现场配乐,国内知名朗诵艺术家及四川省图书馆阅读推广大使联袂登台朗诵,共同为观众呈现出一场高雅风韵与欢乐喜庆氛围交织的新春交响诗朗诵晚会。本次活动将通过四川省图书馆微信视频号、微博进行现场直播。

02

新春系列活动2:中国传统文化系列讲座

活动时间:2024年1-2月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第一学术报告厅

活动内容:

“苏东坡传说”四川省非遗传承人王晋川老师带领读者追寻东坡文化足迹;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王炎平教授继续为读者带来“先秦历史与文化”系列讲座;参与天舟发射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航天专家齐焕章带来《银河之约 梦想无“穹”》科普讲座,现场还有火箭拼装实践活动等环节……更多精彩,请关注后续详细预告。

03

新春系列活动3:“蜀地少年游”主题营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2日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第二学术报告厅

活动内容:

“蜀地少年游”是四川省图书馆针对7-12岁青少年推出的主题营活动,让青少年在“主题课程+互动体验”中了解四川地方文化,感受四川文化魅力,提升对家乡的自豪感、归属感和热爱之情。本次活动需报名参加,报名方式详见下一条推文预告。

04

新春系列活动4:“纳福迎春”名书法家送春联

活动时间:2024年2月3日10:00-11:30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三楼星光大厅

活动内容:

贴春联是中国人的传统民俗,“纳福迎春”名书法家送春联活动是每年川图的“重头戏”。川图将邀请名书法家为广大读者现场提“福”、写春联,读者朋友们可以把寓意着吉祥好运的“福”字、春联带回家。本次活动时间、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05

新春系列活动5:“书香盈岁月 新桃换旧符”

活动时间:2024年2月3日14:00-16:00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三楼星光大厅

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提供“龙凤呈祥”“牛转乾坤”、“虎虎生威”、“玉兔呈祥”、“年年有余”、“福到家门”六种年画主题雕版,六种年画,六个祝福,寓意农历新年吉祥安康,寄托美好生活热切向往。雕版均由国家级非遗“夹江年画”的省级传承人张荣强先生亲手雕刻。届时,现场读者可在省图古籍修复专家、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袁东珏老师及省图“妙手书医”团队的带领下,亲手印制年画,为自己和家人纳吉纳福!

06

新春系列活动6:川图文创X慢物质“有求必印”滚印DIY体验

活动时间:2024年2月3日10:00-11:30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三楼星光大厅

活动内容:

川图文创以创新非遗“玩具”,带来新春滚印DIY体验活动,邀请读者现场体验龙年生肖滚轮印章、多款榉木橡胶印章,DIY独一无二的专属新春红包。

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免费参与!

活动现场购楚辞盖章折页本可专享8.5折优惠(仅限活动当天)。

07

新春系列活动7:《花重锦官城》真人沉浸式益智游戏新春返场

活动时间:2024年2月3日14:00—17:00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一楼东门大厅

活动内容:

益智答题+真人NPC+沉浸式布景+玩家身临其境,第一场《花重锦官城》游戏体验让很多玩家意犹未尽,阔别多月,我们特别推出新春返场,让我们一路答题,过关斩将,在游戏中用饱满的热情迎接新春!

报名条件:年满8周岁

参与方式:2024年2月3日下午13:30-14:00为现场集中报名时间,先到先得,额满即止,游戏共三场,每场限4名玩家参与,时长约40分钟/场。

08

新春系列活动8:精神文明建设展

活动时间:2024年2月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二楼读者广场

活动内容:

四川省图书馆利用馆内公共区域打造道德模范事迹展区,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色景观小品,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引导广大读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文明新风,争当时代楷模,为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09

新春系列活动9:迎新春3D全息投影自制体验

活动时间:2024年2月3日14:00—16:00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三楼星光大厅

活动内容:

川图数字资源部利用全息投影技术,将科技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为读者送去新春的祝福。

本次活动将提供不同类型的3D全息投影自制材料,读者通过亲手组装,探索3D全息投影的奥秘,完成材料组装的读者可获得该作品。活动配套趣味小游戏,欢迎读者朋友们积极参加!礼品多多,先到先得噢!

10

新春系列活动10:传统节日故事——春节

活动时间:2024年2月4日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第二学术报告厅

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传统节日——春节为主题,将故事、游戏、科普融入活动中,包含节日童谣、绘本分享、手工制作等内容,带领孩子生动地认识传统节日的由来和习俗,体验节日礼仪、民俗风情等文化,和孩子们一起感受中国传统春节的文化魅力。手工制作活动体验需要提前报名,报名方式详见川图公众号下周推文预告。

11

新春系列活动11:非遗竹编——闹新年

活动时间:2024年2月3日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第二学术报告厅

活动内容:

竹编是一项以竹子为原材料,通过编织,编辑等手法制作出各种实用或装饰品的技艺。它不仅是一种传统的手工艺,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内涵。本次活动以“非遗竹编”为主题,邀请老年人通过欣赏竹编作品、竹编制作等,加深对传统工艺和艺术的理解,感受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竹编制作活动体验需要提前报名,报名方式详见川图公众号下周推文预告。

12

新春系列活动12:传统节日故事——元宵

活动时间:2024年2月24日

活动地点:四川省图书馆第二学术报告厅

活动内容:

新年的钟声刚刚落下,元宵节便接踵而至啦!正月十五闹元宵,只吃汤圆怎么够,快和孩子们一起来图书馆听故事、摇元宵、猜灯谜,认识传统节日的由来和习俗,在情境中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热热闹闹体验中国节!手工制作活动体验需要提前报名,报名方式详见川图公众号推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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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七夕结婚地点一览

2023-08-18,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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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地点

(1)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四川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在四川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2)双方均非四川省户籍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地点及电话:

一般情况下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12点,13-17点。部分登记处周六有延时服务

预约须知(条件):

1、男女双方至少一方为四川省户籍居民,可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任一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均非四川省户籍居民的,至少一方应当持有四川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证发放地所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男方已满 22 周岁,女方已满 20 周岁。

4、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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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桂溪生态公园婚姻登记处七夕结婚登记活动

2023-08-17,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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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七夕,成都新区桂溪生态公园婚姻登记处特意为前来登记的新人准备了浪漫惊喜。

惊喜1

七夕有“礼”抽奖活动

当天登记的新人均可凭结婚证参与抽奖,礼物由登记处的小姐姐精心挑选,100%中奖哦!

惊喜2

非遗传承人“派糖”“送喜”

特邀非遗传承人现场展示非遗技艺,为新人“派糖”“送喜”。新人还可以参与领取糖画与剪纸。

惊喜3.

“七夕新婚礼盒”

婚姻登记处将联合“美团外卖”在当天为前来登记的新人准备“七夕新婚礼盒”,给新人们不一样的惊喜。

Ps: 在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的新人们也不要担心,七夕当天,同样也有惊喜相送!

点击查看:2023成都七夕结婚登记指南(时间+材料+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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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七夕情人节结婚登记预约满了怎么办?

2023-08-16,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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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七夕这种被赋予特殊寓意的日子预约结婚的人会比较多,如果你预约的时候显示预约名额已满,可以没事多进去系统看看,看看能不能“捡漏”,或者电话咨询您计划前往的婚姻登记处七夕当天是否能够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

推荐阅读:2023成都七夕结婚登记指南(时间+材料+预约)

登记条件

◆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男方已满 22 周岁,女方已满 20 周岁。

◆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注意

男女一方或双方为四川省户籍

男女双方只要有一方为四川省内户籍,即可凭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无需提供居住证)在成都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均非四川省户籍

男女双方均为省外户籍,可凭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至少一方在成都的居住证并到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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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七夕结婚登记指南(时间+材料+预约)

2023-08-11,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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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节时间:2023年七夕节为8月22日星期二

目前已经可以预约七夕当天的结婚登记

图为:8月10日预约时显示页面

成都七夕结婚登记指南

预约时间: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结婚登记需要提前预约!网上预约需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结婚登记时需要资料

1、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3、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蓝色或红色背景,粘贴尺寸6*4厘米)。

4、非成都户籍的:

(1)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四川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在四川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2)双方均非四川省户籍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备注:

①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②再婚当事人:曾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曾法院调解离婚的,需携带法院调解书;曾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结婚登记地点及电话:

一般情况下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12点,13-17点。部分登记处周六有延时服务

预约须知(条件):

1、男女双方至少一方为四川省户籍居民,可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任一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均非四川省户籍居民的,至少一方应当持有四川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证发放地所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男方已满 22 周岁,女方已满 20 周岁。

4、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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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3-02-01,全文共 10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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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精神,现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 、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涉军退役、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办理身份证且需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时,须到场办理。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三、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还需出具: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还需出具: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企业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还需出具: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本省、市委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省(市)安置通知;离休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包括因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本市的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退(离)休证;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肄业或退学)的,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读书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户口可申请随父或母迁入我市。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子女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学生证(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其中一方迁入我市的提供)。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应为成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8. 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9. 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转业干部异地安置):入户申请表;转业证(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随配偶安置的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父母安置的提供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随子女安置的提供子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所需材料(转业干部回原籍安置):入户申请表;转业证(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所需材料(复员干部):入户申请表;复员证(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退伍(复员)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函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未成年子女可单独办理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随军报告审批表(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军官证、任职命令或团级以上任职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或部队营房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军队离退休干部):入户申请表;退(离)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异地安置投靠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还应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其他相关必备证明。

所需材料(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入户申请表;退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异地安置投靠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三)投靠、收养人员

1. 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应为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如需投靠非抚养方的,父母双方应协商一致到场提交申请。父亲或母亲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的,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当面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投靠父或母的):入户申请表;未成年人及被投靠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本市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所属单位的意见)。

所需材料(投靠继父或继母的):入户申请表;未成年人及被投靠继父或继母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非婚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抚养的,可申请投靠抚养人。

所需材料(父母双亡投靠抚养人的):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及抚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民政或法院或公证机关关于近亲属同意抚养的法律文书;入户地抚养人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父母系双军人的未成年人,可申请投靠双军人的父亲或母亲。

所需材料(双军人子女投靠(外)祖父母的):入户申请表;未成年人及被投靠(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军官证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与父母、父母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公共集体户除外),经集体户所属单位同意,可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3.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孤寡老人,其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的,在赡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通过购房、居住期满、投资、纳税、引资入户的人员,入户本市5年后,可申请其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所需材料(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入户申请表;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所需材料(孤寡老人投靠近亲属的):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及赡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孤寡老人提供当地街道(乡镇)出具系孤寡老人的佐证材料;民政或法院或公证机关关于近亲属同意赡养的法律文书;入户地赡养人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4. 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按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被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落户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无房佐证材料)。

5. 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原住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时到场提交申请);父母、子女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调动文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应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诊断书;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中国护照(已入境);本人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华侨回国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已入境);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公安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或假释证书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释放、假释证明书(由责任区民警签字);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

四、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在东部新区、近郊区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原籍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已注销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大专学历提供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蓉城人才绿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五、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申请区域引导指标加分的,应在加分区域入户。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六、概念解释及认定标准

(一)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人才公寓、农村地区住房。

(二)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需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人才公寓提供住建部门有效凭证。

农村地区住房佐证材料:指已确权住房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未确权有证住房出具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未拆迁无证住房由农村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出具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由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进行核查)。

(三)部队营房证明:指部队营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房证明和派出所登记的居住信息;

(四)无房佐证材料:指经房管部门系统查询的全市个人住房信息,显示其名下无住房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30天以内)。

(五)直系亲属:本人的配偶、(继)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六)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公证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等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

(七)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

(八)按权限调动、招录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是指符合《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的人员。

(九)办理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时,房屋由街道、乡、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夫妻双方本市无房佐证材料申请,落户公共集体户。

(十)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七、法律责任

(一)各级公安机关在执行政策时应严格审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按照《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文件规定:“对于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要注销户口,迁回原住地。”

(三)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规定,民警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身份证……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八、遇本细则未列情形(疑难户口)由各区(市)县疑难户口集中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研究结果作为公安机关作出决定的依据。

九、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十、本细则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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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2-01-10,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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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办发〔2021〕10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治安管理局(筹)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细则已征求区(市)县公安局、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7条,其中已采纳1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均与提出单位沟通达成一致。

三、主要内容

本细则为条目式结构,共10条,在总体架构上,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所列条款一一对应制定。第一条,明确适用范围。第二条,明确办理原则。第三条,对《办法》中列举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所涉及的情形、落户地、落户顺序、所需材料进行细化。第四条,对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人员的落户地、落户顺序、所需材料进行细化。第五条,对取得积分入户资格人员落户地、落户顺序、所需材料进行细化。第六条,对《办法》中未明确的概念进行了细化,如合法稳定住所及其佐证材料、部队营房证明、无房佐证材料、直系亲属及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未成年人、按权限调动人员、拆迁安置过渡期、近郊区等概念进行解释。第七条,明确法律责任。第八条,采纳市司法局的建议,对未列情形及疑难户口明确办理途径及依据。第九条,明确实施期限。第十条,明确解释部门。

四、政策解读工作

充分利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有关渠道进行政策解读。

五、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成都市公安局

解 读 人:马俊

联系电话:028-8640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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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大邑中高考限行规定(时间+地点)

2024-05-31,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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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公安发布关于2024年高(中)考交通限行通告

为保障全县2024年“两考”期间大邑中学、大邑实验中学、安仁中学三个考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大邑县公安局届时将对行经考点周边道路的车辆实行限行及分流,现将具体管控方案通告如下:

交通管控时间

高考期间交通管控时间:

6月6日:16:00—17:30(熟悉考场)

6月7、8日:7:40—12:00;13:40—17:30

中考期间交通管控时间:

6月12日:15:00—17:00(熟悉考场)

6月13日:07:40—11:30;13:40—18:00

6月14日:07:40—11:30;13:40—17:00

交通组织方案

道路禁限行措施

1、大邑大道与潘家街三段交叉路口至大邑大道“翰城国际”小区大门右侧非机动车道实行部分隔离并限速通行。

2、6月8日14:30—15:30“中铁金山”小区外路口沿潘家街三段至邑新大道交叉路口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3、邑新大道与潘家街三段交叉路口至邑新大道与通达东路五段交叉路口一段实行全封闭,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4、鹤翔大道与城西街交叉路口至鹤翔大道与滨河路西段交叉路口之间实行全封闭,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禁止车辆停放(含停车位)。

车辆分流

1、对沿邑新大道进城车辆,在邑新大道与潘家街三段路口右转弯分流至红光小区方向。对沿邑新大道出城车辆,提前在邑新大道与富民路交叉路口分流至西岭大道或内蒙古大道等主要出城通道。

2、英语听力考试时提前对进入潘家街三段的车辆进行分流。

3、对鹤翔大道进城车辆,在鹤翔大道与滨河路西段交叉路口左转分流至渡槽方向。

4、对鹤翔大道出城车辆,在鹤翔大道与城西街交叉路口直行分流至邑邛故道方向。

“两考”绿色服务点

大邑中学:

大邑大道与潘家街交叉路口☞邑新大道与通达东路五段交叉路口大邑实验中学:

城西街与鹤翔大道交叉路口

温馨提醒:

1、“两考”期间,请您调整出行方式,尽量选择步行、自行车等绿色方式出行,为“两考”让出一条绿色通道。

2、“两考”期间,禁止一切车辆驶入交通管控区域。车辆在行经考点周围时,驾驶员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自觉避让考生,配合现场交警指挥。接送考生的家长应将车停在考点附近停车场,即停即走。

3、如考生遇紧急情况(忘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用具、可能迟到等),可到考点周围绿色服务点寻求交警帮助,或拨打大邑公安考生服务热线88292122及时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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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2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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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实施全茶类生产、多茶类研发与多元化经营的现代茶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被宜宾市委、市政府列为全市首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公司坚持“两个创新”(创新技术链、创新利益链)助推茶产业转型升级,与中国茶叶研究所、四川省茶叶研究所、四川农业大学、宜宾学院等高校院所形成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建成了“一室两院一中心”(即:四川省茶叶栽培与制备工程实验室、四川省茶产业技术研究院、川茶产业商学院、四川省茶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茶叶科技创新平台,传承中国六大茶类、创新打造省级大区域品牌“天府龙芽”,积极推动区域品牌“宜宾早茶”高质量发展,引领宜宾茶乃至茶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人员共23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第1次员工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三、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4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应聘者需填写《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询证明(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含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scscyjtrlzyb@163.com。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

④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核

考核方式依据岗位要求设定,具体见附件《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第1次员工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根据公司通知的招聘考核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由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六)组织考察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录人员符合岗位相关任职条件。

(七)讨论决定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择优录取、注重实干原则,若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司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二)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3532001

监督电话:0831-3556910

附件:1.《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第1次员工招聘岗位表》

2.《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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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四川省数字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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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集成交付岗 1人

市场营销岗 2人

具体任职资格要求见附件1《岗位说明书及任职资格》

二、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业绩突出,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拓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况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5.《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禁入情形。

三、招聘程序

选聘实施按照公告发布、简历收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及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者投递报名资料至邮箱scntschr@126.com(邮件标题名称:姓名+应聘岗位+学历+所学专业)。

3.报名资料包括:

(1)《报名表》签字扫描件(见附件2);

(2)《个人承诺书》签字扫描件(见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查询备案表;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业绩成果、获奖材料,个人任职相关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候选人进入笔试名单。

(三)能力和素质测试

能力和素质测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资格初审合格候选人进入笔试,根据候选人的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权重进行统计汇总为综合成绩。

(四)后续环节

1.综合研判,确定背调人选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分析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状况,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研判,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背调和体检人员名单。

2.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3.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应聘人员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需完成背景调查环节且合格。

4.确认人选

根据背景调查结果、体检结果,按相关程序报请公司决策会议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审议确定。

5.公示

在公司官网发布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6.录用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录用并办理入职手续。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岗位管理。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承接所在岗位的考核指标,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如合同期内出现违法违规,损害出资人和公司利益,或有其他不适宜继续履职情况的,公司按程序予以解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薪酬待遇。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五、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者招聘资格。

(三)本公告中涉及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时间点,均以截止至报名起始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8-80583763

七、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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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城市寓见双凤桥1店保租房登记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2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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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源情况

项目名:轨道城市·寓见双凤桥1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开发单位:成都轨道城市寓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智星二路928号

房源情况:配租房源共714套,其中标间699套,套二15套,均为小高层电梯公寓房

,总建筑面积21961.66㎡ 。本项目房源出租方式为按套出租,出租房源计租面积等于该房源建筑面积。

租金:根据最新发布的《2024年1季度成都市租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武侯区公寓类产品街道租金平均价为

72.04元/平方米•月。本项目房源的租金价格介于32.8元/平方米•月至47.7元/平方米•月之间,相当于武侯区公寓类产品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46%-66%(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市场租金的90%的规定)。项目房源全部为精装修。物业管理费为4.2元/平方米•月。

项目房源明细查看:

①可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

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点击“公示公告”,选择“企业房源公示”进行查看。

②也可登录“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的“保租房”专栏,找到“轨道城市·寓见双凤桥1店”进入项目详情页查看房源,以及登录“天府市民云”APP“租房专区

”进行查看。

二、登记对象

项目登记对象需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并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成都市武侯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 住房保障。

租赁码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可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选择“天府租赁码申请”,在“租赁码申请”选项中进行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

”也可通过移动端申请:

①申请人登录“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点击“租赁码”进行申请。

②申请人下载“天府市民云”APP,搜索“保障性租赁住房”,点击“租赁码申请”进行申请。相关申请要求、

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可查阅附件:《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三、登记时间

2024年6月3日9:30起至2024年6月7日17:00结束。

四、登记规则

(一)登记方式:

①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入“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

点击“报名登记 ”后选择“轨道 城市·寓见双凤桥1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登记。

②登录“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首页,进入“保租房”专栏,点击“报名登记”进行登记 。

③下载“天府市民云”APP,搜索“保障性租赁住房”,点击“报名登记”进行登记。

(二

)登记顺序: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记录申请人的登记时间,原则上根据项目登记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和顺序将在选房公告中公示。

(三)登记撤销:申请人登记成功后如需撤销登记,可在登记期限内进入“撤销登记”界面自行撤销。登记信息一旦撤销,本次登记失效。申请人撤销后又重新登记的,以重新登记的时间为准。

五、预约看房

项目提供样板间现场看房服务,有看房意向的申请人,可在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天9:30至19:00进行电话咨询和现场看房,现场看房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一人一证。

温馨提示:

1.

项目选房公告将于2024年6月14日9:30后发布。申请人可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 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 ,选择“公示公告”,在“通知公告 ”里面查看选房信息和选房顺序。也可通过“天府住房通 ”

微信小程序的“保租房”专栏的“项目公告”查看。

2.本项目将使用“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和“天府市民云”APP进行线上选房。申请人在选房公告公示的选房开始时间,进入“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或“天府市民云-租房专区”,点击“保租房”栏目下的“正在选房”项目,查看可选房源信息。

3.申请人在资格申请、登记报名和使用“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选房过程中有不明白或不会操作的,可以通过咨询服务电话(13880092024、15528308330、19338267241、13923442681)进行了解。

4. 申请人在选房公告公示的“开始选房时间”方可进入“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选房页面,未到“开始选房时间”无法提前进入。进入选房页面后

,每位申请人有2分钟优先选房权,间隔2分钟后下一名申请人可以进入选房页面同时选房,以此类推。申请人进入选房页面后,直至本批次房源选房结束前

,均可在小程序或APP上进行选房。

5.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不得有违法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严肃追责从严处罚。

6.物业费的缴纳方式:物业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计租面积收取物业费,物业费由租户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后向运营官提供物业费缴纳凭证。

7.本批次房屋为公寓楼新装房屋,不通天然气,水电费为民用标准。

8.登记报名期间,有需要现场看房或咨询的群众可提前电话预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项目现场看房,现场咨询点位于轨道城市·寓见双凤桥1店A栋1楼大堂。

现场看房预约电话:13880092024、15528308330、19338267241、13923442681

附件:

1.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2.轨道城市·寓见双凤桥1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配租房源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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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叠翠新城保租房一批次登记规则

2024-05-31,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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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叠翠新城租房批次登记规则

(一)登记方式:

①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入“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 ,点击“报名登记”后选择“郫都叠翠新城C4号楼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登记。

②通过“天府市民云”app ,进入首页点击“更多”选择“民生保障”专栏下“保障性租赁住房”,点击“报名登记”后选择“郫都叠翠新城C4号楼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登记。

(二)登记顺序: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记录申请人的登记时间,原则上根据项目登记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具体选房时间和顺序将在选房公告中公示。

(三)登记撤销:申请人登记成功后如需撤销登记,可在登记期限内进入“撤销登记”界面自行撤销。登记信息一旦撤销,本次登记失效。申请人撤销后又重新登记的,以重新登记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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