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8,全文共 430 字
+ 加入清单朝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 |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小学毕业年级学生信息核对工作 |
5月1日起 | 1.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2.开通“2023年朝阳区居住地对应学校查询系统” | |
5月5日-5月31日 | 小学入学信息及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
5月8日-5月14日 | 1.审核本区学籍学生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的申请 |
2.受理回朝阳区进行初中登记入学学生的申请、审核、登记 | |
5月30日-5月31日 | 完成初中入学一批次报名及确认工作 |
6月3日-6月6日 | 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小学的报名 |
5月5日-6月1日 | 完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 |
6月12日 | 1.完成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小学派位录取 |
2.完成初中学校一批次的派位录取 | |
6月17日-6月18日 | 公办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3日 | 小升初进行多校划片的派位 |
7月10日前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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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门头沟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幼升小+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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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门头沟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6日至5月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
5月7日至5月31日 (每周二) |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按本市户籍对待儿童、超龄儿童、非门头沟区的京籍无房家庭等的信息审核、信息采集工作 |
5月8日前 | 各小学对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资格进行初验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
6月6日至6月9日 | 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学校小学报名 |
6月12日前 |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 |
6月15日至6月16日 | 各小学现场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3日 | 全区小升初派位录取 |
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2023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3-05-23,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时 间 | 相 关 安 排 |
4月30日前 | 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5日至5月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区教委受理回户籍所在区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6月17日至6月18日 | 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3-05-23,全文共 219 字
+ 加入清单划片分配入学
燕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燕山地区各小学划定的入学服务范围,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按《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2023北京经开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小学+初中)
2023-05-11,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5日至5月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受理回户籍所在区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
6月3日至6月6日 | 民办小学报名 |
6月12日 | 民办学校派位 |
6月17日至6月18日 | 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3日 | 小升初派位 |
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2023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小学+初中)
2023-05-05,全文共 274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 |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5日至5月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各区教委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
6月3日至6月6日 | 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小学报名 |
6月12日 |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 |
6月17日至6月18日 | 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3日 | 全市小升初派位录取 |
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2023北京平谷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3-05-04,全文共 307 字
+ 加入清单时 间 | 具 体 工 作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5日至5月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
5月8日至5月14日 | |
6月5日至6月6日 |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报名 |
6月12日 |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
6月17日至6月18日 | 小学、初中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6月17日至6月20日 | 参加派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志愿填报 |
6月28日 | 小学和初中完成入学派位 |
7月11日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
8月30日 | 小学和初中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 |
2023北京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一览
2023-05-04,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5日至5月31日 |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 |
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
6月17日至6月18日 |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6月中下旬 | 初中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上旬 |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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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房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表(小学+初中)
2023-05-04,全文共 331 字
+ 加入清单房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时间表(小学)图源:学通房山
房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时间表(初中)
图源:学通房山
线上审核信息填错了怎么办?忘记密码怎么办?
监护人务必亲自填写,切勿委托他人注册,谨防诈骗。填写时请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注册的基本信息填写错误,在系统开放期间可撤销信息并重新注册填写。如果忘记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来重置。
系统开放时间内均可以采集,采集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
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入学各阶段信息,务必填写正确,并关注短信息。
我市有关部门建立了与公安部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联网验证审核程序,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在验证环节发现是虚假信息,该条信息无效,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2023北京门头沟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幼升小+小升初)
2023-05-04,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5日至5月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
5月8日前 | 各小学对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资格进行初验,为初验合格学生打印并填写“回户籍入学申请表”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
5月10日至5月31日(每周三) |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超龄儿童、京籍无房儿童等的信息审核、信息采集工作 |
6月3日至6月6日 | 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学校小学报名 |
6月12日 |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 |
6月17日至6月18日 | 各小学现场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3日 |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
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2023北京大兴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附时间安排表)
2023-05-04,全文共 3879 字
+ 加入清单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北京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关要求,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政府批准,现对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巩固成果、完善机制、稳妥推进、持续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确保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全区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责任予以落实。
(二)坚持教委协调,部门联动,组织实施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小学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划定的服务片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强化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
对于具有本市户籍但不具有大兴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本区工作、居住,具备连续在大兴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大兴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人员子女可以在大兴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镇教委统筹协调入学。
大兴区自2024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房产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划片范围内登记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该房址如再有入学需求,以多校划片方式协调解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具有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规定程序有序升学。全区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各镇属小学对口直升镇属初中;直属地区其他小学毕业生综合考虑户籍、学籍、住址、回户籍地和居住地等相关信息,综合使用对口直升、登记、就近派位与分区域派位等多种途径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加大直属初中登记入学比例,提供多种选择途径,引导合理入学;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本区升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参加大兴区在京升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在本区升学。
(三)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四)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属于镇属入学范围的由各镇负责解决;属于直属地区范围的,根据各校可提供学位情况和本人相关条件情况,参照本市户籍入学方式,由区教委统筹协调入学。
区镇两级政府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辖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要求对提出申请的进行联合审核。
依据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一步优化入学平台,加大户籍、房产等适龄儿童少年信息采集内容真实性审核力度,将每一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入学。
(六)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任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等,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与本区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
(八)寄宿班等其他入学按市区两级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区教委职责
(1)按照市教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依法规划本区“免试、就近入学”范围,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加强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入学工作宣传,加大对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校质量提升、特色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程序。
(4)指导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2.招生学校职责
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学习北京市教委和区教委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有关入学的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做好宣传和信访工作,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与监督
1.2023年,区教委将继续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就公办学校私自招生和违规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无序跨片流动择校行为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到位,并将结果纳入对学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考核范畴。
2.严肃招生纪律。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各学校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教委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生。严禁分班考试和分重点班实验班。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对违规违纪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3.区教委将进一步完善以多校划片入学方式,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各类教育资源,科学合理确定服务范围。各校要严格按照区教委制定的小学入学和初中入学方式、程序接收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应首先接收服务片内学生,保证服务片内每个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都能入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辍学。
4.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和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严格按照确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5.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经区政府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及寄宿制)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以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
6.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和环境。坚决制止任何破坏招生入学秩序和环境的行为,违规违纪的按规定处理;违反法律的,依法进行处理。
7.完善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依法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加强宣传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发生。要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特别要做好中高考改革政策设计对引导学生就近升学目的意义的宣传,尤其是让学生家长了解校额到校政策、初中学考升学政策、高考高招政策等。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稳妥解决社会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做好信访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树立大兴教育的良好形象,确保社会的稳定。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jpg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9日
2023北京大兴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表(小学+初中)
2023-05-04,全文共 253 字
+ 加入清单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
5月5日至5月31日 |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工作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6月5日至6月6日 |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招生报名 |
6月12日 |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完成派位录取工作 |
6月17至6月18日 |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 |
2023北京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附时间安排)
2023-05-04,全文共 257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坚持区级为主,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和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实际居住地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新生,由区教委和乡镇政府安排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等因素,部分小学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不在我区,长期在我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2023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2.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就近原则,采用分配入学的办法升入初中。
为缓解局部地区入学压力,部分初中实施部分招生计划派位录取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要求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见附件1。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我区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相关委办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联合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小学入学,联合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在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具体办法见附件2。
初中入学,联合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在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具体办法见附件3。
(三)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以招收我区学生为主。
(四)其他说明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以2023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此时间之后在通州区购买房产并用于申请入学的,实施多校划片,不再对应一所学校。
四 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我区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委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区教委会同乡镇街道组织、协调。副中心拓展区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乡镇组织、协调。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制定的工作实施细则,树立全局意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建立和完善特殊情况会商机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规范操作
1.严格执行区教委的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4。
2.实行计划管理
区教委结合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3.强化部门联动审核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三)公示宣传
区教委通过“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各中小学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安排等内容。
区教委和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对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特别是要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校额到校等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顺利实施。
(四)监督检查
区教委加强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严肃入学纪律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2023北京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023-05-04,全文共 207 字
+ 加入清单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坚持区级为主,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2023北京石景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表(小学+初中)
2023-04-28,全文共 218 字
+ 加入清单石景山区2023年小学入学时间安排
石景山区2023年初中入学时间安排
民办学校入学安排:
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石景山区学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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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表(幼升小+小升初)
2023-04-26,全文共 248 字
+ 加入清单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5日至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
5月8日至14日 | 受理回户籍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6月17日至18日 | 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3日 |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
7月上旬 |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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