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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在哪查?附查询入口

在贷款办理流程中,受托银行提交职工的贷款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批、资料有误退回贷款银行修改、中心完成额度审批、受托银行提交放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发放,主贷人都会收到公积金中心发送的短信通知。详见正文。

2024-04-16,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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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哪查

在贷款办理流程中,受托银行提交职工的贷款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批、资料有误退回贷款银行修改、中心完成额度审批、受托银行提交放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发放,主贷人都会收到公积金中心发送的短信通知,珠海公积金缴存户还可以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贷款进度。

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办理窗口

含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网点:

办理地点:珠海市各含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润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网点服务窗口。

银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

更多相似推荐

珠海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入口+查询步骤

2024-05-15,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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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入口:点击查看

珠海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步骤

1、进入《粤省事》小程序后,点击菜单栏的【户政(治安)】;

2、下滑至居住登记(居住证),选择居住证办理查询;

3、输入公民身份号码或受理号进行查询即可。

办理居住证的流程

①申报居住登记。通过办理窗口、“粤治安”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等待社区民警核实居住地址(5个工作日内)。

②申领居住证。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需备齐资料,通过办理窗口、“粤治安”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领居住证(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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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入口

2023-11-06,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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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入口

目前珠海市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单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0-50万,双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30-9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时间、个贷率调节系数、还款能力、贷款总额、所购房屋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拓展材料

珠海市是否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

答:珠海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并达到珠海市规定最低缴存金额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同时还需满足珠海市限购政策,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全国范围内不超过两次或购房套数不超过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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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首要条件+受理条件)

2024-04-16,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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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首要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同时还需满足珠海市限购政策,申请人家庭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同时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二、受理条件

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组合贷款时,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三)贷款资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四)在申请贷款期间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五)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同时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六)所购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楼盘项目备案登记;

(七)按规定支付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期房款;

(八)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九)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十)符合受托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条件;

(十一)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珠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职工向受托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2)受托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中心系统上传资料。

(3)公积金中心自收到正确完整的上传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积金贷款资格(额度)。

(4)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5)受托银行向中心发起放款申请。

(6)如放款申请资料齐全无误,资金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到财务科,财务科会尽快发放公积金贷款。

(7)借款人到公积金受托银行领取个人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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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贷款攻略(条件+流程+额度+利率+年限+进度)

2023-11-06,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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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贷款攻略

一、贷款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同时还需满足珠海市限购政策,申请人家庭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同时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组合贷款时,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三)贷款资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四)在申请贷款期间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五)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同时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六)所购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楼盘项目备案登记;

(七)按规定支付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期房款;

(八)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九)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十)符合受托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条件;

(十一)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1)职工向受托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2)受托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中心系统上传资料。

(3)公积金中心自收到正确完整的上传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积金贷款资格(额度)。

(4)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5)受托银行向中心发起放款申请。

(6)如放款申请资料齐全无误,资金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到财务科,财务科会尽快发放公积金贷款。

(7)借款人到公积金受托银行领取个人借款合同。

三、贷款额度

目前珠海市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单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0-50万,双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30-9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时间、个贷率调节系数、还款能力、贷款总额、所购房屋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珠海公积金缴存户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上测算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目前只可以测算一个人的可贷额度)。

四、贷款利率

当前,珠海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2.6%,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1%;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3.02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575%。

五、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借款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主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且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年限。

六、贷款进度

在贷款办理流程中,受托银行提交职工的贷款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批、资料有误退回贷款银行修改、中心完成额度审批、受托银行提交放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发放,主贷人都会收到公积金中心发送的短信通知,珠海公积金缴存户还可以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贷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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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商业贷款如何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11-06,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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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商业贷款如何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控制,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只受理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没有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拓展材料

我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钱?

目前珠海市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单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0-50万,双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30-9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时间、个贷率调节系数、还款能力、贷款总额、所购房屋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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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万可以吗?

2023-11-06,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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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万可以吗?

不可以。目前珠海市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单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0-50万,双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30-9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时间、个贷率调节系数、还款能力、贷款总额、所购房屋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拓展材料

我想在珠海买房,想知道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答:珠海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并达到珠海市规定最低缴存金额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同时还需满足珠海市限购政策,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全国范围内不超过两次或购房套数不超过两套,更详细的贷款条件您可以登录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看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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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进度查询入口

2023-10-12,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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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珠海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进度查询入口

用人单位或申领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最新审核状态。

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批次印发补贴发放方案,各区根据补贴发放方案和发放程序将补贴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注】:各区经办机构将申领信息退回要求补充材料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完成用人单位审核,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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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的范围是哪里?

2023-10-08,全文共 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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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范围是哪里?

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的范围是珠海市范围内,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认房不认贷”,那我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卖掉其中一套房,是否可以使用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家庭名下在我市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珠海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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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2023-10-08,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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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

广大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职工家庭在我市名下无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职工家庭在我市名下仅有1套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对在我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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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横琴新区转学插班录取结果及拟录取学校查询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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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反馈录取结果及拟录取学校,请法定监护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招生系统:https://14.29.71.19:8860/visithqedu

拓展材料

注意事项

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自 2019 年起,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须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我市累计 3

年(含)以上居住证,并在我市参加社保累计满 3 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3年连续学籍。计算居住证、社保的截止日期为当年 8 月 31

日。具体审核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珠府办〔2013〕16

号)中的“随迁子女纳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范畴,需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 3

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规定和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精神,已就读初中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中途申请转学的,不享受珠海市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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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拟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附查询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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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

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拟录取新生名单查询入口

http://www.zhuhai-hitech.gov.cn/gxxw/tzgg/index.html

工作要求

均衡分班,规范办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35

号),做好学生编班工作,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生注册报到后,直接由招生系统生成学籍数据,学校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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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户籍生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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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户籍生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

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户籍生拟录取名单查询入口

http://www.zhuhai-hitech.gov.cn/gxxw/tzgg/index.html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学校招生工作,杜绝招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追责。

(二)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做好咨询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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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户籍生拟录取结果查询指引(时间+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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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户籍生拟录取结果查询指引

查询时间: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查询入口http://www.zhuhai-hitech.gov.cn/gxxw/tzgg/index.html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学校招生工作,杜绝招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追责。

(二)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做好咨询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三)加强入学材料审核。学校接受的入学材料复印件需由接受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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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户籍生拟录取名单/学校查询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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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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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非完全产权房产学位安排

学生及其父母持有高新区内房产,但所占份额不足100%,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本学区学位不足,按学生户籍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学校的学生,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无高新区房产或户籍在其非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内学位安排

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本学区学位不足,按学生户籍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学校的学生,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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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各区中小学录取名单/结果查询时间+入口

2024-05-15,全文共 4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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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香洲区

公办中小学

(一)安排拟录取的香洲户籍生及享有户籍生待遇的新生学位(6月11日-14日)。按学位安排顺序,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家长查询到拟录取学校结果后,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二)反馈非香洲户籍新生的信息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7月8日)。“招生系统”反馈核查结果,非香洲户籍学生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

(三)非香洲户籍新生信息核查结果复核申请(7月8日-7月19日)。对本人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有异议的,可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不再变更。

(四)拟录取的香洲户籍新生到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珠海市香洲区2024年秋季公办中小学招生学位安排通知书》(以下简称《学位安排通知书》)(7月12日-13日)。家长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相关部门复核积分(7月19日-24日)。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积分。

(六)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7月25日)。

(七)公示公办学校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名单(7月25日-29日)。

(八)安排公办学校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学位(7月31日-8月2日)。按学位安排顺序,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详见附件1)。家长查询到学校拟录取结果后,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九)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8月5日)。

(十)公示拟录取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名单(8月6日-11日)。

(十一)安排拟录取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非香洲户籍新生(8月12日-14日)。分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家长查询到拟录取学校结果,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十二)拟录取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到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18日-19日)。由家长携小孩,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逾期未到现场核对的,视为放弃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十三)拟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到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25日-26日)。家长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资料。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逾期未到现场核对的,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十四)阳光分班(8月30日)。被录取新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

查询入口http://www.zhxz.gov.cn/xxgk/tzgg/index.html

1.2024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民办中小学

1、第一阶段录取

公示第一阶段(容闳学校、茵卓小学)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6月7日-11日

第一阶段(容闳学校、茵卓小学)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及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6月12日

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提交入学材料并确认学位:6月12日-6月25日

查询入口:http://www.zhxz.gov.cn/xxgk/tzgg/index.html

2、第二阶段录取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参加)补报名、非香洲区户籍学生提交材料、审核信息同步进行:7月25日-8月7日

第二阶段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及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8月15日

第二阶段拟录取学生提交入学材料并确认学位:8月15日-8月25日

未取得民办中小学学位的学生补录:8月28日-8月31日

查询入口:http://www.zhxz.gov.cn/xxgk/tzgg/index.html

二、斗门区

公办中小学

时 间

具体工作

负责单位

6月14日—6月21日

1.6月14日公示符合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入学资格名单。

2.6月21日公布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结果。

教育股

各学校

6月1日—7月5日

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积分入学信息;区教育局汇总整理积分入学信息。

相关部门

报名窗口

7月6日

招生系统反馈非珠海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教育股

7月6日—7月18日

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非珠海户籍学生,请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积分查询界面,按操作流程申请复核,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各学校、家长

报名窗口

7月6日—7月18日

各职能部门在网络后台对家长提交的积分复核信息进行核实。

教育股

各职能部门

7月26日

1.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

2.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等非斗门户籍学生名单。

教育股、各学校

7月29日—7月30日

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家长携带全部入学资料到报读学校审核材料。

教育股、各学校

8月2日

公示符合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教育股

8月9日

公布积分生学位统筹安排结果。

教育股

8月12日—8月13日

符合积分统筹安排的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安排的学校审核材料。

各学校、教育股

8月14日

学校把统筹录取结果电子文档上报区教育局。

教育股

8月19日—8月20日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学校

查询入口:http://www.doumen.gov.cn/

三、金湾区

公办中小学

金湾户籍学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日 程 安 排

6月24日

公布拟录取

结果

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学位安排。

7月6日至7月7日

现场资料审核

拟录取的金湾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积分入学学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日 程 安 排

7月29日至8月2日

公布分数线

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名单。

8月5日

公布拟录取

结果

公布积分入学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8月6日至8月9日

补录

根据部分家长放弃学位情况和个别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公布补录学校名单。积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新生可根据补录学校名单申请补录。

8月16日至8月21日

公示补录

结果

公布补录分数线,公示补录名单和学位安排结果。

8月24日至8月25日

现场资料审核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8月30日-8月31日

阳光分班,注册学籍。

秋季转学插班学生日程安排

日期

日 程 安 排

6月25日至7月1日

资格名单公示

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到招生窗口申请复核。

7月2日

公布拟录取

结果

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

7月6日至7月7日

现场资料审核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民办中小学

第一轮录取(7月1日前)

1.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待区教育局核定后,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公布电脑派位结果。民办学校在收到电脑派位结果后,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第二轮录取(7月1日至8月15日)

1.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区教育局经审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

3.对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二轮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

民办补录

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无录取结果的学生,可自行联系所在区教育局,在网上招生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仍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补录。

查询入口:

珠海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小一):https://14.29.71.19:8860/visitzhmbxyzsjz

珠海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初一):https://14.29.71.19:8860/visitzhmbcyzsjz

四、高新区

公办中小学

(一)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二)6月29日,第一批拟录取学生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三)7月5日,公布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资格人员信息核查结果,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如有异议,可在7月10日前携带复核材料在工作日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

(四)7月6日-7月12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传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五)7月15日-7月19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六)7月26日,公布积分分数线。

(七)7月29日-8月2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八)8月7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九)8月10日-8月11日,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十)学校自主安排“阳光分班”时间。

公办转学插班

1.7月8日,公布非高新区户籍插班生(珠海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高新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产业工人子女、积分入读学生)审核结果或积分总分。

2.7月9日-7月14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或个人积分,如有异议,请在报名系统上传需补充的材料,以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3.7月15日,公布高新区户籍插班生名单及拟录取学校。

4.7月15日-7月19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5.7月26日,公布插班积分分数线。

6.7月29日-8月2日,公示符合插班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7.8月7日,公布符合插班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8.8月10日-8月11日,拟录取插班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查询入口:https://bm.feiqiyun.com/index

五、横琴新区

公办中小学

(一)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7月12日-7月16日)

第一批录取名单于7月12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公示。

(二)积分入学分值核查(7月22日-7月26日)

法定监护人于7月22日至7月26日期间,在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核查分值结果(分值包含居住年限/房产年限、参保年限)。如有符合“职业资格/文化程度”“加分指标”内容,可在分值核查期间提交证明材料到横琴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招生窗口申请复核。学生法定监护人未在此期限内申请复核的,视作认可系统算分结果,不再变更。

(三)公示积分分数线及第二批录取名单(8月2日-8月6日)

第二批录取名单于8月2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入学事宜(8月12日)由录取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报到事宜,横琴合作区民生局不再另行通知。

公办转学插班

查询结果

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将于7月22日反馈录取结果及拟录取学校,请法定监护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

(一)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https://14.29.71.19:8860/visithqedu

(二)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http://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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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中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

2024-04-24,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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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布时间:7月13日(含地理、生物)

成绩查询入口

入口①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

入口②珠海特区教育

录取办法

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市一中和市二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保持一致,控制在两校全市统招线较低一方的线下30分以内。其他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30分以内。

成绩查询

2024中考各学科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考生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考试成绩可通过“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和“珠海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也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点(原初中毕业学校)登记复查,经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后在“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上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社青类考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

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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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珠海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查询入口

2024-04-24,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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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7月22日公布提前批和第一批次投档分数线

7月23-26日第一批次录取(含报到注册 )

7月27-29日第一批次部分学校补录(视情开展)

7月30日-8月5日第二批次录取

录取结果查询入口点击查看

扩展材料

2023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班数人数
珠海市第一中学261300
珠海市第二中学201000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401920
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20960
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201000
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6240
珠海市实验中学17850
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241200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18900
珠海市鸿鹤中学
(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
6276
珠海市麒麟中学
(珠海市第二中学麒麟校区)
18900
珠海市田家炳中学201000
珠海市和风中学14700
珠海市第四中学5230
珠海市第三中学16800
珠海一附实验中学(民办)13480
珠海市香樟中学(民办)12480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附属外国语
学校(民办)
3120
珠海高新区青鸟北附实验学校
(民办)
24960
珠海市希望之星实验学校(民办)16640
珠海东方外语实验学校(民办)8368
合计346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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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中考录取名单公布时间+查询入口

2024-04-24,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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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中考录取名单公布时间

7月22日公布提前批和第一批次投档分数线

7月23-26日第一批次录取(含报到注册 )

7月27-29日第一批次部分学校补录(视情开展)

7月30日-8月5日第二批次录取

录取结果查询入口点击查看

扩展材料

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主招生考查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查合格名单。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要求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自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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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中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附查询入口)

2024-04-24,全文共 233 字

+ 加入清单

2023珠海中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7月22日公布提前批和第一批次投档分数线

7月23-26日第一批次录取(含报到注册 )

7月27-29日第一批次部分学校补录(视情开展)

7月30日-8月5日第二批次录取

录取结果查询入口点击查看

扩展材料

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主招生考查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查合格名单。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要求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自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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