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全文共 507 字
+ 加入清单2024珠海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7月22日公布提前批和第一批次投档分数线
7月23-26日第一批次录取(含报到注册 )
7月27-29日第一批次部分学校补录(视情开展)
7月30日-8月5日第二批次录取
扩展材料
2023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班数 | 人数 |
珠海市第一中学 | 26 | 1300 |
珠海市第二中学 | 20 | 1000 |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 40 | 1920 |
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 | 20 | 960 |
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 | 20 | 1000 |
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 | 6 | 240 |
珠海市实验中学 | 17 | 850 |
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 | 24 | 1200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 18 | 900 |
珠海市鸿鹤中学 (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 | 6 | 276 |
珠海市麒麟中学 (珠海市第二中学麒麟校区) | 18 | 900 |
珠海市田家炳中学 | 20 | 1000 |
珠海市和风中学 | 14 | 700 |
珠海市第四中学 | 5 | 230 |
珠海市第三中学 | 16 | 800 |
珠海一附实验中学(民办) | 13 | 480 |
珠海市香樟中学(民办) | 12 | 480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附属外国语 学校(民办) | 3 | 120 |
珠海高新区青鸟北附实验学校 (民办) | 24 | 960 |
珠海市希望之星实验学校(民办) | 16 | 640 |
珠海东方外语实验学校(民办) | 8 | 368 |
合计 | 346 | 16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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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入口: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
注意事项
( 一)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招生事宜可咨询横琴合作区民生局,电话:0756-8841660。
( 二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法定监护人索取费用等违纪、违法行为,请向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反映, 联系电话:
0756-8936530。
( 三 )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与报
名时间先后无关。因法定监护人信息录入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 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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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查询中、大班幼儿录取结果
2023珠海横琴新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结果公布查询入口
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https://14.29.71.19:8860/visithqedu)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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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反馈录取结果及拟录取学校,请法定监护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招生系统:https://14.29.71.19:8860/visithqedu
拓展材料
名词解释
(一)房产
本细则和附件提及的“房产”,特指横琴合作区范围内的房产,且房产登记用途须为“住宅”或“成套住宅”。所有房产信息均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珠海市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为准。
(二)完全产权房产
本细则和附件提及的“完全产权房产”,是指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占有同一房产的产权份额为 100%。
(三)高管
本细则和附件提及的“高管”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里的经理、副经理,是指《公司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经理、副经理。这里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员。这里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董事会秘书。至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则是为了赋予公司自治的权利,允许公司自己选择管理方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但是,这些人员(职位)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公司法》第六章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履行法律和章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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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材料
注意事项
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自 2019 年起,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须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我市累计 3
年(含)以上居住证,并在我市参加社保累计满 3 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3年连续学籍。计算居住证、社保的截止日期为当年 8 月 31
日。具体审核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珠府办〔2013〕16
号)中的“随迁子女纳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范畴,需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 3
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规定和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精神,已就读初中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中途申请转学的,不享受珠海市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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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间: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查询入口:http://www.zhuhai-hitech.gov.cn/gxxw/tzgg/index.html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学校招生工作,杜绝招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追责。
(二)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做好咨询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三)加强入学材料审核。学校接受的入学材料复印件需由接受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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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公布提前批和第一批次投档分数线
7月23-26日第一批次录取(含报到注册 )
7月27-29日第一批次部分学校补录(视情开展)
7月30日-8月5日第二批次录取
扩展材料
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主招生考查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查合格名单。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要求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自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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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签时间:6月11日-6月14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人数,相关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现场抽签方式产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各幼儿园公示。
查询入口:斗门区人民政府网
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监督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杜绝不正之风。如需抽签产生录取幼儿名单的幼儿园,抽签现场必须有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公证处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见证,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拟录取幼儿名单公示时间?(附查询入口)
2024-05-30,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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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发布抽签方案
2024年8月9日抽签,抽签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其他说明
为确保教育资源公平,原则上不接受区内公办园在读幼儿转插班报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入区内其他公办幼儿园的,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2024年6月4日(含)前向现就读幼儿园提交《自愿放弃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承诺书》,并自行承担新报读公办幼儿园插班班级可能存在需抽签和未中签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再根据珠海高新区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重新报名。
2024珠海斗门区公办幼儿园录取安排(录取时间+名单公示时间)
2024-05-24,全文共 397 字
+ 加入清单2024珠海斗门区公办幼儿园录取安排(录取时间+名单公示时间)
拟录取阶段
1.公示优先保障对象名单:6月6日
经认定的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人员子女名单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抽签时间:6月11日-6月14日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人数,相关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现场抽签方式产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各幼儿园公示。
审核阶段
1.资料审核时间:6月16日-6月18日
2.审核地点:各公办幼儿园
3.审核要求:
幼儿园负责现场审核报名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名单公示及补录阶段
第一批拟录取名单于6月20日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公布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即日起至6月22日,家长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自主选择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补录拟录取名单于6月25日公示。
公布阶段
公布时间:7月1日
公办幼儿园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录取名单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拟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附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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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拟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
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拟录取新生名单查询入口
http://www.zhuhai-hitech.gov.cn/gxxw/tzgg/index.html
工作要求
均衡分班,规范办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35
号),做好学生编班工作,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生注册报到后,直接由招生系统生成学籍数据,学校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2024珠海高新区民办中小学第一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2024-05-17,全文共 354 字
+ 加入清单2024珠海高新区民办中小学第一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6月28日,公布第一轮录取结果。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派位。
7月29日至8月10日,第二轮招生报名。
8月14日,公布第二轮录取结果。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派位。
第二轮录取(8月14日)
1.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报区教育部门审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10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全部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员;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相关学校组织第二轮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2024珠海各区中小学录取名单/结果查询时间+入口
2024-05-15,全文共 4906 字
+ 加入清单一、 香洲区
公办中小学
(一)安排拟录取的香洲户籍生及享有户籍生待遇的新生学位(6月11日-14日)。按学位安排顺序,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家长查询到拟录取学校结果后,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二)反馈非香洲户籍新生的信息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7月8日)。“招生系统”反馈核查结果,非香洲户籍学生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
(三)非香洲户籍新生信息核查结果复核申请(7月8日-7月19日)。对本人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有异议的,可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不再变更。
(四)拟录取的香洲户籍新生到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珠海市香洲区2024年秋季公办中小学招生学位安排通知书》(以下简称《学位安排通知书》)(7月12日-13日)。家长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相关部门复核积分(7月19日-24日)。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积分。
(六)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7月25日)。
(七)公示公办学校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名单(7月25日-29日)。
(八)安排公办学校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学位(7月31日-8月2日)。按学位安排顺序,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详见附件1)。家长查询到学校拟录取结果后,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九)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8月5日)。
(十)公示拟录取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名单(8月6日-11日)。
(十一)安排拟录取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非香洲户籍新生(8月12日-14日)。分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家长查询到拟录取学校结果,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十二)拟录取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到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18日-19日)。由家长携小孩,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逾期未到现场核对的,视为放弃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十三)拟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到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25日-26日)。家长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资料。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逾期未到现场核对的,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十四)阳光分班(8月30日)。被录取新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
查询入口:http://www.zhxz.gov.cn/xxgk/tzgg/index.html
1.2024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民办中小学
1、第一阶段录取
公示第一阶段(容闳学校、茵卓小学)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6月7日-11日
第一阶段(容闳学校、茵卓小学)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及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6月12日
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提交入学材料并确认学位:6月12日-6月25日
查询入口:http://www.zhxz.gov.cn/xxgk/tzgg/index.html
2、第二阶段录取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参加)补报名、非香洲区户籍学生提交材料、审核信息同步进行:7月25日-8月7日
第二阶段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及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8月15日
第二阶段拟录取学生提交入学材料并确认学位:8月15日-8月25日
未取得民办中小学学位的学生补录:8月28日-8月31日
查询入口:http://www.zhxz.gov.cn/xxgk/tzgg/index.html
二、斗门区
公办中小学
时 间 | 具体工作 | 负责单位 |
6月14日—6月21日 | 1.6月14日公示符合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入学资格名单。 2.6月21日公布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结果。 | 教育股 各学校 |
6月1日—7月5日 | 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积分入学信息;区教育局汇总整理积分入学信息。 | 相关部门 报名窗口 |
7月6日 | 招生系统反馈非珠海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 教育股 |
7月6日—7月18日 | 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非珠海户籍学生,请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积分查询界面,按操作流程申请复核,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 各学校、家长 报名窗口 |
7月6日—7月18日 | 各职能部门在网络后台对家长提交的积分复核信息进行核实。 | 教育股 各职能部门 |
7月26日 | 1.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 2.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等非斗门户籍学生名单。 | 教育股、各学校 |
7月29日—7月30日 | 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家长携带全部入学资料到报读学校审核材料。 | 教育股、各学校 |
8月2日 | 公示符合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 教育股 |
8月9日 | 公布积分生学位统筹安排结果。 | 教育股 |
8月12日—8月13日 | 符合积分统筹安排的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安排的学校审核材料。 | 各学校、教育股 |
8月14日 | 学校把统筹录取结果电子文档上报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8月19日—8月20日 |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各学校 |
查询入口:http://www.doumen.gov.cn/
三、金湾区
公办中小学
金湾户籍学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 ||
日期 | 日 程 安 排 | |
6月24日 | 公布拟录取 结果 | 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学位安排。 |
7月6日至7月7日 | 现场资料审核 | 拟录取的金湾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
积分入学学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 ||
日期 | 日 程 安 排 | |
7月29日至8月2日 | 公布分数线 | 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名单。 |
8月5日 | 公布拟录取 结果 | 公布积分入学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
8月6日至8月9日 | 补录 | 根据部分家长放弃学位情况和个别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公布补录学校名单。积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新生可根据补录学校名单申请补录。 |
8月16日至8月21日 | 公示补录 结果 | 公布补录分数线,公示补录名单和学位安排结果。 |
8月24日至8月25日 | 现场资料审核 |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
8月30日-8月31日 | 阳光分班,注册学籍。 | |
秋季转学插班学生日程安排 | ||
日期 | 日 程 安 排 | |
6月25日至7月1日 | 资格名单公示 | 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到招生窗口申请复核。 |
7月2日 | 公布拟录取 结果 | 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 |
7月6日至7月7日 | 现场资料审核 |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
民办中小学
第一轮录取(7月1日前)
1.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待区教育局核定后,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公布电脑派位结果。民办学校在收到电脑派位结果后,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第二轮录取(7月1日至8月15日)
1.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区教育局经审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
3.对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二轮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
民办补录
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无录取结果的学生,可自行联系所在区教育局,在网上招生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仍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补录。
查询入口:
珠海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小一):https://14.29.71.19:8860/visitzhmbxyzsjz
珠海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初一):https://14.29.71.19:8860/visitzhmbcyzsjz
四、高新区
公办中小学
(一)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二)6月29日,第一批拟录取学生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三)7月5日,公布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资格人员信息核查结果,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如有异议,可在7月10日前携带复核材料在工作日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
(四)7月6日-7月12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传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五)7月15日-7月19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六)7月26日,公布积分分数线。
(七)7月29日-8月2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八)8月7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九)8月10日-8月11日,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十)学校自主安排“阳光分班”时间。
公办转学插班
1.7月8日,公布非高新区户籍插班生(珠海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高新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产业工人子女、积分入读学生)审核结果或积分总分。
2.7月9日-7月14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或个人积分,如有异议,请在报名系统上传需补充的材料,以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3.7月15日,公布高新区户籍插班生名单及拟录取学校。
4.7月15日-7月19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5.7月26日,公布插班积分分数线。
6.7月29日-8月2日,公示符合插班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7.8月7日,公布符合插班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8.8月10日-8月11日,拟录取插班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查询入口:https://bm.feiqiyun.com/index
五、横琴新区
公办中小学
(一)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7月12日-7月16日)
第一批录取名单于7月12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公示。
(二)积分入学分值核查(7月22日-7月26日)
法定监护人于7月22日至7月26日期间,在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核查分值结果(分值包含居住年限/房产年限、参保年限)。如有符合“职业资格/文化程度”“加分指标”内容,可在分值核查期间提交证明材料到横琴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招生窗口申请复核。学生法定监护人未在此期限内申请复核的,视作认可系统算分结果,不再变更。
(三)公示积分分数线及第二批录取名单(8月2日-8月6日)
第二批录取名单于8月2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入学事宜(8月12日)由录取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报到事宜,横琴合作区民生局不再另行通知。
公办转学插班
查询结果
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将于7月22日反馈录取结果及拟录取学校,请法定监护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
(一)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https://14.29.71.19:8860/visithqedu
(二)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http://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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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8月5日第二批次录取
扩展材料
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主招生考查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查合格名单。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要求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自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2023珠海马拉松报名抽签结果公布时间(附查询入口)
2023-10-26,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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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签结果将于2023年10月31日公布,一次性抽选出中签运动员(组)及未中签运动员(组)候补代码。
2023珠海马拉松报名抽签结果查询入口
http://www.zhuhaimarathon.com/
报名运动员(组)在公布抽签结果后可登录赛事官方网站查询。
拓展材料
已获得名额的运动员(组)可点击报名详情页面的“退出报名”按钮自行办理退款申请,报名平台将在退款申请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路径退回相应报名费。2023年 11月5日(含)之前退出退还80%报名费,11月5日之后不受理退出申请。
2023年11月6日后未候补成功的运动员(组),组委会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原支付路径退回全部报名费用。
2023珠海公办幼儿园正式录取名单公布时间(附查询方式)
2023-06-27,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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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洲区
7月10日公布录取名单
最终录取的幼儿名单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香洲教育”及各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斗门区
8月3日正式录取名单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金湾区
7月3日公布录取名单
最终录取的幼儿名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金湾教育”及各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高新区
8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
五、横琴新区
7月21日查询中、大班幼儿录取结果。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https://14.29.71.19:8860/visithqedu)查询录取结果。
六、鹤洲新区
7月3日公布第一类幼儿录取名单
7月17日公示其他类别(含补录)幼儿录取名单
2023珠海公办幼儿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附查询入口)
2023-06-27,全文共 422 字
+ 加入清单2023珠海公办幼儿园拟录取名单
一、香洲区
6月29日-7月3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随机派位结束后,家长可登录“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系统”(https://xzye.feiqiyun.com:8089/index),或“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选择进入“教育服务-公办幼儿园招生”查询派位结果。
二、斗门区
7月26日-8月1日公办幼儿园拟录取名单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七天。
三、金湾区
6月29日公布拟录名单。
随机派位结束后,家长可登录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系统:https://zsxt.jwjy.net:8898/visitzhjwxqzsjz查询结果,也可通过“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通道进行查询。
四、高新区
8月4日抽签,公布抽签结果,抽签结果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
五、横琴新区
第一批:7月14日-7月18日;第二批:8月4日-8月8日。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六、鹤洲新区
7月3日公布第一类幼儿录取名单
7月17日公示其他类别(含补录)幼儿录取名单
2023珠海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时间(附结果查询入口)
2023-06-27,全文共 395 字
+ 加入清单2023珠海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
一、香洲区
6月29日15:00现场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之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监督及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下,启动电脑随机派位程序,按照随机派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幼儿园招生任务。随机派位结束后,家长可登录“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系统”(https://xzye.feiqiyun.com:8089/index),或“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选择进入“教育服务-公办幼儿园招生”查询派位结果。
二、金湾区
6月29日10:00现场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之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监督及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下,启动电脑随机摇号程序。。随机派位结束后,家长可登录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系统:https://zsxt.jwjy.net:8898/visitzhjwxqzsjz查询结果,也可通过“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通道进行查询。
2023珠海横琴新区公办幼儿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附查询入口)
2023-06-27,全文共 301 字
+ 加入清单2023珠海横琴新区公办幼儿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第一批:7月14日-7月18日;第二批:8月4日-8月8日
2023珠海横琴新区公办幼儿园拟录取名单查询入口
http://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tzgg/jy/index.html
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经审核招生报名情况后,(1)如若符合保障类和户籍类的报名幼儿多于或等于可提供学位数,将按照下列表格依次录取,政策类和积分类幼儿将因学位紧张,无法录取;(2)如若符合保障类和户籍类的报名幼儿少于可提供学位数,户籍类幼儿将等比例分配调剂到各个公办幼儿园。各园剩余学位分配给政策类幼儿,由电脑随机摇号决定录取与否。
2023珠海教资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查询入口
2023-04-11,全文共 1120 字
+ 加入清单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4月14日19时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1)广东户籍、广东居住和在校生申请人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3)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材料确认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所选认定机构的公告中的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材料确认。
特别提示: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的“申报提醒”。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线下确认。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通了“全程网办”,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通过“申报提醒”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中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