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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申请

珠海申请专题栏目,提供与珠海申请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珠海申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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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珠海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申请方式及流程

2023-07-21,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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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珠海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申请方式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不含香洲区属用人单位新引进人才)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填写资料后提交申请。香洲区属用人单位新引进人才请直接联系香洲区委组织部申请。

(二)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线审核申请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四)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反馈结果,通知领取《核准入住证明》。

(五)安排入住。申请人持《核准入住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租住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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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2024-01-17,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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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

1.珠海市就业补贴申请表;

2.见习协议书复印件(见习人员签名);

3.珠海市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

4.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或保险单(参加了本市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5.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工作补贴明细账单。

对已见习三个月以上但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履行的月份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9个月,补贴申请期限按粤府办〔2023〕13号文执行。加大“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支持力度,对参加计划并按计划安排在我市就业的青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及各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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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珠海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申请时间+申请入口

2023-11-27,全文共 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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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的珠海属地高校毕业生及金湾户籍高校毕业生看过来!金湾政府给你发钱了!

2023珠海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申请时间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在申报时限内做好申报和受理工作,逾期系统关闭。

2023珠海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申请入口

https://113.106.103.75/#/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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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流程+条件

2024-04-12,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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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流程+条件

申领流程

1.申请人可在达到奖励年龄前2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关的事项,等待审核、公示、告知;

3.审核通过后,奖励金从审核确认后的次月开始计发。

申领条件

珠海市户籍;符合年龄要求;孩子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且符合当年计生政策生育的;如已享受一次性奖励或补助,以及退休金加发5%等的,则延后5年申领。(奖励对象为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中,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对象资格的确认。

(一)初审。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加具意见并汇总填写《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登记表(新增/减少)》(以下简称《登记表》)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镇(街道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街道办)人口计生办]。

(二)审核。镇(街道办)人口计生办在接到村(居)委会的初审对象名单和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加具意见,于每月10日前将《申请表》和《登记表》报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或申请材料不全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原因。镇(街道办)人口计生办在审核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到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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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积分入学分数怎样申请

2018-07-18,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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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积分入学分数怎样申请

房产证居住证取高分项积分

●按照积分办法,招生系统会根据监护人填报的身份证号从公安部门获取居住证办理情况计算积分。

● 同时,也会根据监护人填报的香洲区内全权房产证登记时间计算房产积分。

●两项分数取高分的一项作为监护人的居住积分。

※特别提醒:

申请积分入学的家庭,如在香洲区内有房产,须在报名表房产信息栏中按自身房产情况填写房产信息,系统才能按房产地址拟定学区内学校。

职业资格积分计算相应等级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的家长,报名时在“监护人信息”栏中,找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框,正确填写您的职业证书编号。

● 报名结束后,教育部门会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进行核查,核查有相关记录的,将予以计算相应等级的积分。

大专以上学历分类进行填报

持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家长,报名时在“监护人信息”栏中,找到“有无大专以上学历”框,根据自身办理的“学历验证报告”类别进行填报:

● 办理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简称“认证报告”)的家长,报名时请选择“持有2003年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项,分别在“学历验证报告编号”中填入认证报告右上方7位数的“报告编号”和在“毕业证书编号”中填入认证报告左下方的“证书编号”。

● 办理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家长,报名时请选择“持有2003年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项,填入备案表中段部分最右方的12位“在线验证码”。● 报名结束后,教育部门将会在“学信网”中对家长填报的以上学历信息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将予以计算相应等级的积分。

计生加分申报到居委会核实

● 家长在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期间内向居住证所在地居委会申请核实计生加分,具体加分分数由计生部门直接反馈到招生系统。

个人荣誉积分须到学校初审

● 获得珠海市或香洲区级“见义勇为”、“道德模范”、“香洲好人”、“杰出义工领袖”、“金牌义工领队”、“个人志愿服务金奖”荣誉的家长,须在5月27日至28日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初审

● 初审通过的由学校上传至招生系统,教育部门会根据积分办法核实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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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租房补贴申请官方网站入口

2023-10-12,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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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租房补贴申请官方网站入口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

注册并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按系统指引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享受的补贴待遇:

(一)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二)享受补贴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用人单位应严格核查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性、完整性,不得为本单位不符合条件或非本单位员工申请补贴,对有违规申报情形的,录入我市征信系统,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新引进人才的补贴申请。

申请人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本办法规定的补贴的,录入我市征信系统,取消该申请人申报资格;已经获取补贴的,对补贴资金及利息予以追缴;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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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信任+入户申请条件+材料

2024-04-25,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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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信任+入户申请条件+材料

“信用+入户”条件

(一)申请人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

(二)属于认定有效期内的珠海市优质诚信企业(有效期自认定公示日起1年)员工,依法在珠海市优质诚信企业缴纳社保;

(三)申请人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注意事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不适用“信用+入户”的引进类别。涉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二、“信用+入户”需提交的材料

(一)《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一份,公示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系统);

(二)《信用承诺书》(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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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入口(附申请指南)

2024-01-17,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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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入口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点击查看

申请时间和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提出申请。

1.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点击导航区右上角的【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户,点击【登录】按钮,登录成功即可进入“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业务。点击【个人办事】或【法人办事】中【补贴申办】点击对应补贴项目,注意补贴申请受理地点选取对应的区或街道。

2.选择想要申报的补贴,点击“立即办理”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后保存并上传相应附件。点击“提交”,提交成功进入“受理”状态。

3.受理通过后,进入审核及审核汇总环节。对审核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汇总,经办机构对审批通过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公示:通过公示的,同意补贴申请,予以支付;不通过公示的,不予支付(办结)。

5.送达(不计入承诺时限):发放补贴到申请人账户,支付成功。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

鼓励引导基层就业。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原则上所有社区工作者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及各区政府(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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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时间+入口

2024-02-22,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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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时间+入口

成绩公布时间:2月23日15时

成绩复核申请

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或咨询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查询入口:

方式1: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方式2:“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

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方式3:

官微小程序查询

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方式4:

百度小程序查询

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目标参照性考试(水平考试),其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四种。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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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珠海困难群众救助的办理流程是怎样?

2023-12-22,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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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珠海困难群众救助办理流程是怎样?

临时救助的类型有3种,分别是:支出型临时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小额救助.每种的需要的材料都不一样。

要了解救助类型认定标准的详情可点击三种救助类型

支出型临时救助办理流程:

支出型临时救助应当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入户调查。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向镇(街道)提出申请;

2.镇(街道)在1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证件是否与申请家庭成员相符、申请救助类型是否准确进行形式审查;

3.签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镇(街道)在2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5.核对通过后予以受理,镇(街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核对不通过的不予受理,镇(街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核对结果;

6.镇(街道)在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张榜公示3天;

7.相关材料送区级民政部门,区级民政部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

8.获得救助后在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镇(街道)和村(居)公示6个月。

急难型临时救助办理流程:

急难型临时救助可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初次公示等环节,由镇(街道)或区级民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因救助对象在救治过程中去世、长期无法恢复意识且无法查找家人等原因无法补齐相关手续的,镇(街道)可实施先行救助,在履行救助职责后,将照片、视频等佐证资料及书面情况说明一并纳入救助档案。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或接到有关部门、组织、公民报告救助线索;

2.镇(街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了解;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实施先行救助;

4.紧急情况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原则上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应补充说明情况;

5.获得救助后在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困难发生地公示1年。

小额救助办理流程:

1.小额救助申请资料参照急难型临时救助,无法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可不开展核对。

2.镇(街道)根据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了解到的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决定是否给予小额救助。

3.小额救助由区级民政部门委托镇(街道)审批,每月报区级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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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青年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2023-10-12,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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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青年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条件:

(一)引进时为3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三)首次申请须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四)须取得本市户籍。

拓展材料

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新引进我市工作的人才须两年内提交首次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首次申请须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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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2023-10-12,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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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珠海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注册并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按系统指引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

(一)入库登记

1.首笔补贴

①个人信息登记。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登记→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审核。

②单位审核。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审核本单位申领人资格条件→上传申请表→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审核。

【注】:单位需在申领时间内完成审核。

2.续发补贴

个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确认个人信息→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审核。

【注】:申领第一或第二笔补贴后更换工作单位的,须在申领时间内经当前所在单位完成审核。

(二)审核发放

1.系统自动审核:户籍、年龄、就业登记、学历、社会保险(港澳台、外籍人才和以境外学历申请的人员除外)。

2.人工审核:各区经办机构审核申领人国境外学历核验及取得时间;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收入;核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入住(购买)本区共有产权房、人才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政策性福利房等住房保障情况、申领人所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及港澳台、外籍人才相关资格条件等,必要时经办机构可要求申领人提供申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级住建部门核查享受市级住房保障情况;协助各区经办机构核查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特殊情况。

3.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批次印发补贴发放方案,各区根据补贴发放方案和发放程序将补贴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注】:各区经办机构将申领信息退回要求补充材料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完成用人单位审核,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事后抽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各区对已领取补贴的人才资格条件进行事后抽查,对错发、误发的及时追回已发补贴。

(四)进度查询

用人单位或申领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最新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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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长者饭堂补贴申请方式(附申办社区及咨询电话)

2024-03-06,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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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长者饭堂补贴申请方式(附申办社区咨询电话)

补贴申请标准

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长者饭堂示范点用餐,单次用餐价格不低于10元时(不含配送费),可按要求享受以下两种补贴:

珠海市户籍老年人,可享受3元/人/餐的市级助餐补贴;

高新区户籍老年人,可享受3元/人/餐的区级助餐补贴;

以上补贴每人每天最多可享受一次,可叠加使用。

补贴申请方式

年满60周岁的长者请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初审后个人信息将被录入珠海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同时提交镇(街)审核。通过审核后即可到示范点“刷脸”用餐享受补贴。

申办社区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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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广东自考成绩复核申请指引

2023-11-23,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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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广东自考成绩复核申请指引

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或咨询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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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湾区港澳人才就业奖励和生活补贴申请时间+申请入口

2023-11-27,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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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湾区港澳人才就业奖励生活补贴申请时间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在申报时限内做好申报和受理工作,逾期系统关闭。

2023金湾区港澳人才就业奖励和生活补贴申请入口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

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

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策问题咨询电话

0756-7262615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

2602051、2602052

地址

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

C1栋一楼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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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困难群众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指引(附流程全攻略)

2023-12-22,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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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型临时救助

保障对象:

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自发生特殊困难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

主要包括:

1.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见义勇为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2.遭受家庭暴力或监护侵害,需要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庇护救助和临时监护的;

3.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可能危及公民生命或身体健康,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4.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或慈善救助的过程中,存在重大困难,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

5.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劳动力无法返岗复工,家庭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无失业保险或失业保险金超过领取期限,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6.按规定获得各类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申请人及受理机构:

申请人: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困难发生地的镇(街道)。

申请资料:

1.《广东省临时救助申请及授权委托书》;

2.身份证、户口簿;

3.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还应提供至少一种有效居住材料(①居住证;②纳税信息打印单;③缴纳社保信息打印单;④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⑤租房合同;⑥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困难发生时在本地生活居住的材料等);

4.遭遇困难的证明材料:

①突发急病的,应当提供申请日前3个月内有效的医疗机构的诊断书;

②发生火灾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相关材料;

③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责任认定、人身伤害赔偿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

④不符合急难型及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发生困难的家庭或人员,应提供由各级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⑤同一自然年度内获得急难型及支出型临时救助累计金额超过上限的家庭或人员,应提供疾病治疗、住院照料、康复护理等必需支出的费用材料。

办理程序:

急难型临时救助可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初次公示等环节,由镇(街道)或区级民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因救助对象在救治过程中去世、长期无法恢复意识且无法查找家人等原因无法补齐相关手续的,镇(街道)可实施先行救助,在履行救助职责后,将照片、视频等佐证资料及书面情况说明一并纳入救助档案。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或接到有关部门、组织、公民报告救助线索;

2.镇(街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了解;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实施先行救助;

4.紧急情况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原则上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应补充说明情况;

5.获得救助后在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困难发生地公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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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珠海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申请入口

2023-07-21,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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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珠海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申请入口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现正接受申请的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位于香洲区南屏镇珠海大道1号华发新城6期254栋,属于按照“只租不售、周转居住”原则,面向来珠海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居住用房。

根据《珠海市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指引》:

人才住房分配包括面向个人配租配售和面向用人单位配租。

(一)个人。符合“珠海英才计划”类别的各类人才、港澳优秀人才、其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认(核)定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特殊需要的人才和市、区政府认为需要重点支持的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名师名校长、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企业首席技师、重点产业领域优秀博士或博士后和其他市、区人才计划重点支持人才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港澳人才。

(二)用人单位。经科技、工信或招商等部门认(核)定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重点产业主体、重点科技创新主体、重大招商项目主体和市、区政府认为需要重点支持的企业及其他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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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2024-01-17,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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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提出申请。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

加快校园就业创业e站建设。鼓励在珠高校建立“就业创业e站”,配备固定场所地址和面积,具备通讯、网络等办公条件,服务区功能规划合理及公共服务场所设施齐全,且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就业创业指导人员,有健全就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为本校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等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对服务成效较好的“就业创业e站”提供运营扶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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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双二入户申请预约入口

2023-04-10,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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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双二入户申请预约入口

http://yw.ga.zhuhai.gov.cn/Weixin/MenuList/YWBL

珠海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23〕14号)》。《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布局与产业发展、城市格局、乡村振兴相协调适应、规范户籍迁移管理工作而制定。

《规定》将原“双五”政策调整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实行“双二”政策,其他区实行“双二”政策及具有自有房产(即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和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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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指引

2023-12-22,全文共 3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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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指引

临时救助的类型有3种,支出型临时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小额救助

支出型临时救助

保障对象:

指因教育、医疗、住房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年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主要包括:

1.因在境内接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不含国际学校及高收费民办院校)和学龄前教育(不含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经教育部门救助后仍需负担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等学杂费用,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总收入60%的;

2.因在医疗机构治疗疾病、住院照料,经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或不符合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条件,需负担的医疗费、护理费超过其家庭年总收入60%的;

3.残疾人因长期康复护理产生的必需支出经医疗救助、残联等部门补助后,或不符合残联等部门补助条件,需负担的康复护理费用超过其家庭年总收入60%的;

4.因无自有住房,或唯一住房因年久失修、受灾害破坏,需要租赁住房或实施房屋维修、改造、重建,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住房救助和应急管理部门因灾倒损房修建补助后,或不符合上述部门救助(补助)条件,需负担的房租、工程费、材料费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总收入60%的;

5.因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但非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未给付赡养、抚养、扶养费,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6.因家庭成员名下存在无实际控制、使用、收益权的财产(具体包括房屋、车辆、企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且生活困难的家庭;

7.因教育、医疗、残疾康复、住房等综合性刚性支出,经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后,累计需个人负担的支出总和仍超出家庭年总收入60%的;

8.区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形。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材料的人员,可以与在本市共同连续居住满12个月的非户籍家庭成员(包括:①配偶;②父母和未成年子女;③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提出申请。

2.收入、财产认定条件:

①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②申请家庭的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限额标准。

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镇(街道)。

申请资料:

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应当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向经常居住地镇(街道)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家庭成员至少一种有效居住材料,并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并书面授权查询核对。

主要包括:

1.《广东省临时救助申请及授权委托书》;

2.身份证、户口簿;

3.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还应提供至少一种有效居住材料(①居住证;②纳税信息打印单;③缴纳社保信息打印单;④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⑤租房合同;⑥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困难发生时在本地生活居住的材料等);

4.遭遇困难证明材料(申请日前12个月内有效的支出凭据):

①因教育负担过重的,提供教育支出缴费凭据;

②因医疗负担过重的,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支出缴费凭据;

③因康复护理和住院照料负担过重的,提供残疾康复机构康复支出缴费凭据、特困人员住院护工费支出凭据;

④因住房负担过重的,提供房租、工程费、材料费等支出凭据;

5.因其他符合支出型临时救助条件事由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6.家庭成员有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的,提供相应的残疾人证、诊断书、学生证等佐证材料,以及发票、收据等可说明特定时间内遭遇困难支出较大的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支出型临时救助应当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入户调查。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向镇(街道)提出申请;

2.镇(街道)在1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证件是否与申请家庭成员相符、申请救助类型是否准确进行形式审查;

3.签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镇(街道)在2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5.核对通过后予以受理,镇(街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核对不通过的不予受理,镇(街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核对结果;

6.镇(街道)在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张榜公示3天;

7.相关材料送区级民政部门,区级民政部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

8.获得救助后在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镇(街道)和村(居)公示6个月。

急难型临时救助

保障对象:

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自发生特殊困难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

主要包括:

1.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见义勇为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2.遭受家庭暴力或监护侵害,需要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庇护救助和临时监护的;

3.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可能危及公民生命或身体健康,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4.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或慈善救助的过程中,存在重大困难,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

5.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劳动力无法返岗复工,家庭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无失业保险或失业保险金超过领取期限,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6.按规定获得各类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申请人及受理机构:

申请人: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困难发生地的镇(街道)。

申请资料:

1.《广东省临时救助申请及授权委托书》;

2.身份证、户口簿;

3.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还应提供至少一种有效居住材料(①居住证;②纳税信息打印单;③缴纳社保信息打印单;④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⑤租房合同;⑥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困难发生时在本地生活居住的材料等);

4.遭遇困难的证明材料:

①突发急病的,应当提供申请日前3个月内有效的医疗机构的诊断书;

②发生火灾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相关材料;

③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责任认定、人身伤害赔偿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

④不符合急难型及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发生困难的家庭或人员,应提供由各级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⑤同一自然年度内获得急难型及支出型临时救助累计金额超过上限的家庭或人员,应提供疾病治疗、住院照料、康复护理等必需支出的费用材料。

办理程序:

急难型临时救助可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初次公示等环节,由镇(街道)或区级民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因救助对象在救治过程中去世、长期无法恢复意识且无法查找家人等原因无法补齐相关手续的,镇(街道)可实施先行救助,在履行救助职责后,将照片、视频等佐证资料及书面情况说明一并纳入救助档案。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或接到有关部门、组织、公民报告救助线索;

2.镇(街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了解;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实施先行救助;

4.紧急情况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原则上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应补充说明情况;

5.获得救助后在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困难发生地公示1年。

小额救助

保障对象:

是指救助金额不超过本市2个月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有条件的区(功能区)可适当提高小额救助标准。

主要包括:

1.无法提供有效居住材料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法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人员;

3.其他需要进行小额救助的情形,均可向困难发生地提出小额救助申请。

申请资料及办理程序:

1.小额救助申请资料参照急难型临时救助,无法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可不开展核对。

2.镇(街道)根据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了解到的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决定是否给予小额救助。

3.小额救助由区级民政部门委托镇(街道)审批,每月报区级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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