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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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清明节各殡仪馆和公墓咨询电话(最新)

市民朋友可通过“中山市殡仪馆”和“中山福荫园”微信公众号,获悉市殡仪馆和市福荫园公墓、仙鹤园骨灰楼的清明祭扫活动安排;其他殡葬服务机构的祭扫安排可直接电话咨询。

2024-03-22,全文共 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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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发布中山市2024年清明祭扫倡议书,指出为保障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全市各骨灰楼(堂)、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将采取预约、限量、分时、错峰的方式有序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市民朋友可通过“中山市殡仪馆”和“中山福荫园”微信公众号,获悉市殡仪馆和市福荫园公墓、仙鹤园骨灰楼的清明祭扫活动安排;其他殡葬服务机构的祭扫安排可直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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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购房政策最新详情(补贴+公积金)

2024-05-27,全文共 2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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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住房消费

01

(一)实施购房补贴政策202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间(试行),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缴纳契税后给予购房款5‰的电子消费券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百位)。

(二)鼓励居民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试点推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在享受第(一)条补贴的同时,2024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在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每套2000元电子消费券补贴,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

二、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02

(三)实施住房公积金余额直付购房款。我市缴存职工或其配偶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金额。提取的购房款直接划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账户。

办理流程参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执行。

(四)优化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政策。职工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在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款收据开立日起五年内提取五次;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购买外市自住住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起五年内提取五次,其他事项不变。

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拆迁安置房参照执行。

(五)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50%,且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000元;月缴存额不足1600元且账户余额充足,按800元提取。如账户余额不足800元,按账户余额提取(保留1元)。

三、深化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工作

03

(六)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发展16条及其延期政策,鼓励银行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七)指导银行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阶段性取消辖内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八)实施港澳居民购房结算支付便利化政策,港澳居民可从境外汇入人民币或外币购房和偿还按揭贷款,便利港澳居民购房业务办理。

四、政策官方解读

04

1、购房补贴政策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购房人须于202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款认定标准以购房发票票面金额为准,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缴税后方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公寓。

(三)在政策出台前购房人已办理网签备案,政策出台后同一购房人就同一商品住房办理注销并重新网签,不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四)电子消费券办理和所需要件另行通知。

2、居民住房“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购房人须于2024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缴税后方可申领电子消费券。出售自有住房时间以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如同时符合《通知》第一条,补贴可以叠加。

(三)出售自有住房的卖房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出售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不含公寓。

(五)在政策出台前购房人已办理网签备案,政策出台后同一购房人就同一商品住房办理注销并重新网签,不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六)电子消费券办理和所需要件另行通知。

3、缴存职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余额直付购房款?

答:本市缴存职工或其配偶在我市以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意向书》后,经所购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缴存职工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余额直付购房款。

4、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何变化?

答: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后,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购房提取由原来三年内提取两次调整为五年内提取五次,可提取金额有一定程度增加,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5、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何变化?

答: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每次最低提取额由500元调整至800元,增幅达60%,进一步缓解职工家庭租房压力,帮助新市民、新青年解决租房问题。

6、“金融16条”及其延期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支持政策。其延期政策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二是对于商业银行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

7、港澳居民购房结算支付便利化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港澳居民可从境外汇入人民币或外币资金(含定金和保证金、首付款、全款、公共维修基金、购房相关税款、违约金等),办理相关购房资金的结算支付。(二)港澳居民可将境外人民币或外币资金汇往境内贷款账户,用于偿还境内按揭贷款(含月供或提前还款)。(三)港澳居民汇入偿还按揭贷款的人民币资金不纳入港澳居民向内地同名银行账户汇入汇款每人每天最高限额管理。

五、执行说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相关条款由各责任部门负责解释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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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妈妈岗最新招聘消息(不断更新)

2024-05-10,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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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山同益饰品有限公司

招聘岗位:技工(首饰执模抛光工)、车缝工、组装工、抖音主播、QA工程师、应付会计、高级采购员

薪资:4000-10000元/月

联系方式:

李小姐 13425552100

联系地址:

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前进四路18号

02中山市睿捷科技有限公司

招聘岗位:业务

薪资:6000-8000元/月

联系方式:

曾经理 13427078461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三乡镇平南工业区林谷街2号2栋2楼B区

03中山百世卓塑料贸易有限公司

招聘岗位:财务

薪资:5000-8000元/月

联系方式:

曾经理 13427078461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三乡镇平南工业区林谷街2号街2栋2楼C区

04中山市霞湖世家服饰有限公司

招聘岗位:主播、车位、巡查、QC、售前客服、中查、复查、包装

薪资:4000-8000元/月

联系方式:

黄小姐 0760-87325929

联系地址:

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工业区霞湖工业园

05中山市元一服饰有限公司

招聘岗位:缝纫工

薪资:4000-7000元/月

联系方式:

张小姐 18188811070

联系地址:

中山市沙溪镇康乐北路72号之一元一智造时尚产业园

06中山市天通打印机耗材有限公司

招聘岗位:装配工、包装工、仓管员

薪资:4800-6500元/月

联系方式:

黄小姐 15398851706

联系地址:

中山市坦洲镇通印街3号

07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岗位:物业助理、秩序维护员、保洁员

薪资:3000-6000元/月

联系方式:

黎经理 15018831379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花园兴业路管理大厦

08中山市睿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聘岗位:财务

薪资:4000-5000元/月

联系方式:

林经理 13543849338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新城一期V3幢A33号

09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

招聘岗位:总监助理、5S专员

薪资:4000-5000元/月

联系方式:

黄小姐 13726028861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三乡镇塘敢村黄牛岭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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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24-06-01,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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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三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三乡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3.三乡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跨镇街就读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三乡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三乡镇房产满一年以上(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共招40个教学班:光后中心小学6个,鸦岗小学8个,新圩小学5个,载德小学4个,平岚小学5个,白石环小学5个,大布小学3个,雍陌小学4个,合计招生

2115 人。

2.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我镇初中一年级共招20个教学班,学生1100人,其中三乡中学550人,博爱中学550人。三乡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三乡镇2024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二、民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 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乡镇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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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24-06-01,全文共 6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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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规模、控制班额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大涌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大涌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详情查看本方案第六部分相关说明第5条)。

(五)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三、招生规划

(一)小学736人

(二)初中572人

四、学位分配办法

(一)公办小学

第一批次: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分配办法见本方案第六部分相关说明第6条)。

(二)公办初中

第一批次: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中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幼儿园、就读小学核实更正,或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大涌镇为拟就读镇、招生对象为随迁人员子女。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于5月31日9时至6月14日18时到大涌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地址:卓山中学北门侧(原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咨询电话:18028378404,

联系人:黄老师。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大涌镇公办学校及镇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大涌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镇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镇教育部门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详情查看本方案第六部分相关说明第2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教育部门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大涌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招生方案执行。镇教育部门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教育部门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六、招生相关说明

(一)大涌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在现就读幼儿园或到镇政府五楼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办理手续。

(二)兴涌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户籍人员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房产证明、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入户兴涌社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户籍人员子女则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入户籍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三)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需要跨村(社区)就读,申请条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监护人任一方为申请学区内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就读学区村(社区)证明、出生证等材料。2.监护人持有申请学区内房产,需提供申请学区内住房证明(可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由家长向现就读幼儿园领取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上交材料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验核,在学位有空余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安排入读申请学校。

(四)按房产地址申请学位必须提供监护人房产相关证明材料。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日)。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意一项)。

2.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需显示房产地址,在可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五)符合跨镇街就读条件学生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监护人房产证明相关材料。

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日)。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意一项)。2.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需显示房产地址,在可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3.缴交社保证明(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1年大涌社保证明)。

(六)积分生入围公示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家长领取《2024年大涌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家长填报后按指引上交。经镇教育招生审核小组验核,于8月初将名单下发到各学校,再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已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小学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学位安排原则:1.各公办小学第一批次学生安排后,其空余学位用于安排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2.按积分高低排序结合家长填报志愿安排学位(每生填报1个志愿)。

(七)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籍无法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七、招生咨询

大涌镇招生咨询电话:0760-87122336;联系人:袁老师。

第二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规划

(一)民办小学(旗风学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6个班,招生计划数300人(大涌镇属地招生计划180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120人)。

(二)民办初中(旗风学校)2024年初中一年级招4个班,招生计划数200人(本校对口直升本校计划120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80人)。

注:该校是九年一贯制非寄宿制学校,大涌周边镇区才有校车接送。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于5月31日9时至6月14日18时到大涌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地址:卓山中学北门侧(原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咨询电话:18028378404,

联系人:黄老师。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填报时需认真阅读相关民办学校招生简章)。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为本校直升和属地志愿,政府购买学位是由政府安排的,不作志愿填报。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填报时需认真阅读相关旗风学校招生简章)。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教育部门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教育部门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教育部门。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镇教育部门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四、招生相关说明

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籍无法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五、招生咨询

大涌镇招生咨询电话:0760-87122336;联系人:袁老师。

附件: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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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街道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通告

2024-05-31,全文共 3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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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生:具有西区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政策优待生:符合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户籍人员子女生:西区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跨镇街就读生:确需申请跨镇街到西区街道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西区街道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7日往前推算连续满一年),同时拥有西区街道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五)积分生: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温馨提示:1.年满六周岁因身体健康等问题,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本市残疾证或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及学生本人户口簿正本和复印件,向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2.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过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本次招生对象,不能参加本次新生登记。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点击查看大图)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2.报名登记系统: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验核。

3.报名登记要求: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2024〕20号)和《中山市西区街道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通告》,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已入围西区街道的积分生同样需要登记。

(2)法定监护人应按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3)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西区街道的幼儿园毕业生可到所在幼儿园完成信息登记,非西区街道的幼儿园毕业生可到西区小学(西区街道升华路10号)完成信息登记。

(4)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二)志愿填报。

法定监护人在为新生登记信息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填报志愿,共有两批次志愿可供选择。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小学,参与全市电脑随机摇号。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西区街道的公民办小学。法定监护人须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志愿”,也可选择填报西区街道的民办学校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西区街道的民办学校志愿)。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志愿。具体录取方式可查看(四)投档录取的内容。

温馨提示:法定监护人需谨慎填报志愿,当填报的志愿被录取后,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

(三)信息审核。

1.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法定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审核单位通知法定监护人现场验核。法定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6月21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请法定监护人按时验核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2.请家长提前准备好证明材料原件备审,以免影响审核通过。提交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

3.户籍生原则上在招生入学平台审核,如某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相关学校的户籍生需现场审核资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分别按民办学校录取方式和公办学校录取方式进行。

1.民办学校的录取方式:民办学校志愿投档,参考第一批次录取方式,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未被录取的按如下公办学校的录取方式录取:

(1)通过审核确认的户籍生、政策优待生按照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录取到公办学校。当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学生入户该招生片区的时间先后排序,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当安排到学校最后学位时,如有若干学生入户时间相同,则按其父母入户该招生片区的时间先后录取;若父母入户时间相同,则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2)户籍人员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和积分生统筹安排。

(3)如户籍生在规定时间内入读西区街道内指定的民办学校,可享受每学期2000元/生的补贴(详见附件1)。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除学校要求提交的资料外,请法定监护人提前准备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可凭接种本到就近接种门诊打印,或者在“粤苗”APP上完善小孩信息自助打印)。

1.已完成民办学校注册的新生,西区街道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被西区街道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根据学校通知时间完成注册或确认放弃注册。法定监护人要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学位。

(六)信息补报。

第一批次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如要补录民办学校,可在7月22至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补录参照市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批次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注册的新生,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参与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补录。

西区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审核通过后,可参与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补录,或接受统筹安排,并于8月31日前按录取学校通知要求完成注册工作。

四、其他

本通告解释权归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所有。

五、招生咨询电话

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

0760-88635733

西区中心小学:

0760-28193361

西区西区小学:

0760-86180007

西区烟洲小学:

0760-88638486

西区沙朗小学:

0760-88558932

西区昌平小学:

0760-89896559

西区铁城小学:

0760-28136315

西区广丰小学:

0760-88557501

西区丰山学校:

0760-88616133

*附件:

1.西区街道一年级户籍生入读民办小学学费补贴方案

2.西区街道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对象提交材料一览表

3.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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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街道2024年公办初中招生通告

2024-05-31,全文共 2502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生:具有西区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政策优待生:符合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户籍人员子女生:西区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跨镇街就读生:确需申请跨镇街到西区街道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西区街道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4日往前推算连续满一年),同时拥有西区街道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五)积分生: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点击查看大图)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报名登记系统: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验核。

3.报名登记要求: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2024〕20号)和《中山市西区街道2024年公办初中招生通告》,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已入围西区街道的积分生同样需要登记。

(2)法定监护人应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3)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西区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可到所在学校完成信息登记,非西区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可到西区小学(西区街道升华路10号)完成信息登记。

(4)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二)志愿填报。

法定监护人在为新生登记信息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填报志愿,共有两批次志愿可供选择。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市直属公办初中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初中,参与全市电脑随机摇号。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西区街道的初中,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2个民办学校志愿)。想入读西区街道民办学校的,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入读西区街道公办学校(学位)的,按以下方式填写:

(1)户籍生和教育政策优待生要按自身招生范围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志愿。其中,直接录取范围中的西苑社区、烟州社区、后山社区、长洲社区的学生须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志愿”,由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根据招生通告安排。摇号录取范围中的彩虹社区、沙朗社区、隆平社区、隆昌社区、广丰社区的学生须在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和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广丰校区)三所学校中,至少填报两个志愿,并按自身意愿对填报的志愿排序。由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

(2)户籍人员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积分生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志愿”,由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统筹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志愿。

温馨提示:法定监护人需谨慎填报志愿,当填报的志愿被录取后,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法定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审核单位通知法定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法定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要在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请法定监护人按时验核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请家长提前准备好证明材料原件备审,以免影响审核通过。提交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市直属学校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分别按民办学校录取方式和公办学校录取方式进行。

1.民办学校的录取方式:民办学校志愿投档,参考第一批次录取方式,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未被录取的按如下公办学校的录取方式录取:

(1)西苑社区的户籍生和政策优待生直接录取到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

(2)烟洲社区、后山社区、长洲社区的户籍生和政策优待生直接录取到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

(3)彩虹社区、沙朗社区、隆平社区、隆昌社区、广丰社区的户籍生和政策优待生参考第一批次的录取方式摇号录取,顺序号由全市统一摇号产生,我街道不再另行组织摇号。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广丰校区)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第二批次公办初中志愿不足三所的学生,当填报的志愿已录满时,由西区街道统筹安排至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四、其他

本通告解释权归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所有。

五、招生咨询电话

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

0760-88635733

西区初级中学:

0760-88625973

西区铁城初级中学:

0760-89881302

西区铁城初级中学(广丰校区):

0760-89881302

*附件:

1.西区街道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对象提交材料一览表

2.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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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2024最新招聘信息汇总(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医院+学校+银行)

2024-05-31,全文共 4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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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2024最新招聘信息(持续更新)

每日最新招聘信息(6.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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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中山市西区街道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非编制教师

中山板芙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雇员

中山横栏镇公办学校2024年临聘教师招聘公告

中山市横栏镇公安招聘12名辅警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中山市文化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每日最新招聘信息(5.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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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神湾镇招聘2024年(第一期)事业编制教师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期公开招聘

中山古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

中山市烟洲中学2024年第三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中山市烟洲中学2024年第四期公开招聘教师

中山市烟洲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华中师范大学场次)

中山市永安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湖南师范大学场次)

中山市永安中学2024年第四期公开招聘教职员

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招聘雇员公告

中山市石岐区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聘

中山东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招聘雇员2人

中山市三角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管理人员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招聘辅警

中山市南头三鑫学校招聘教师

中山市古镇镇2024年“青年人才选育工程”招聘公告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每日最新招聘信息(5.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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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公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中山市华侨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中山市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三期)公告

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中山东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下属企业招聘

中山小榄镇高级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公告

中山三乡镇嘉宝观山水幼儿园招聘教师

中山三乡镇嘉宝第三幼儿园招聘公告

中山市阜沙中学招聘物理临聘教师

中山市古镇镇2024年公办中小学校招聘合同制教师

中山小榄镇东升社区招聘公告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招聘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

中山市西区街道社区雇员招聘

中山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

中山市人民医院南朗分院2024年招聘启事

中山市展源五金厂招聘生产跟单文员

每日最新招聘信息(5.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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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公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中山市华侨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中山市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三期)公告

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中山东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下属企业招聘

中山小榄镇高级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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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招聘启事

中山市西区公安招聘20名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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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小榄镇暖心“妈妈岗”招聘汇总

中山坦洲镇镇属公有企业招聘

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2024年秋教师招聘

2024年中山市公开招聘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

中山横栏镇永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4年小榄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社区)实习生招募公告

中山阜沙医院2024年招聘公告

中山市立科硅胶制品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每日最新招聘信息(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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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验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中山市文化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小榄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山市东升医院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

中山市东区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二期)公告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中山大涌医院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坦洲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期人才招聘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公安分局雇员招聘公告

中山市南头公安招聘9名辅警公告

中山张家边社区下辖股份社招聘2名村聘人员

每日最新招聘信息(4.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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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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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五桂山公安招聘5名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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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天德幼儿园教师招聘中山市西湾外国语学校招聘

2024中山市北斗万得福电子厂招聘

中山黄圃镇大岑村党群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中山市神湾镇神湾中学公开招聘报账员公告中山小榄镇西区中心幼儿园厨工招聘

中山古镇镇曹三村委会招聘启事

每日最新招聘信息(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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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省南粤交通海油能源有限公司招聘

广东海事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古镇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

中山市口腔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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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招聘雇员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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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古镇镇古二村招聘启事

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招聘教师

中山市三乡镇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特殊教育合同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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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横栏镇宝裕村委招聘

中山市沙溪镇伊桥幼儿园招聘

中山火炬开发区香晖园小学资源教师招聘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佛奥幼儿园教职工招聘

每日最新招聘信息(4.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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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招聘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期公开招聘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所属公立医院2024年第一期公开招聘

2024年广东博文学校中山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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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梅沙实验学校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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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最新招聘信息(4.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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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黄圃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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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益网络招聘活动(时间+入口)

2024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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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神湾镇神湾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市嘉和德集团有限公司招聘

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招聘教师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纪检监察岗2人思宏时装 (中山) 有限公司招聘

中山东区西区街道宝妈岗招聘

中山南头供水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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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板芙分局招聘5名见习人员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市机关第三幼儿园招聘

中山市政法幼儿园招聘出纳员

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招聘初中教师

每日最新招聘信息(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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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招17名警务辅助人员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4中山石岐街道见习岗位招聘通知

中山横栏镇裕祥幼儿园招聘治安员

中山市妇联新媒体团队招聘新媒体运营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0人

中山市东凤中学招聘教师

中山市三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医务人员

中山市民众医院2024年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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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街道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非编制教师

2024-05-31,全文共 2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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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教师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生物、历史、地理;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质良好,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学段对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毕业已满一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需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的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西区街道内设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招聘。实际招聘岗位与人数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总量内统筹调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及方法

6月1日至6月7日期间,将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排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发到指定邮箱(zsxqjszp2024@163.com),文件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西区街道教师报考资料”(如:中学语文张三西区街道教师报考资料)。

社会人员提交资料及顺序: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附件1);②第二代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④学历和学位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发表论文或取得荣誉和获奖证书(5张以内)。

应届毕业生提交资料及顺序: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附件1);②第二代身份证;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完整的学习成绩单;⑤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2);⑥学生证;⑦获奖证书或取得荣誉证书(5张以内)。

未按上述命名和顺序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考。

3.入围面试资格审查。

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和任职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应聘人员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入围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面试有关事项。

4.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初定6月14日下午)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带齐网上报名提交的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面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6月15-16日,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没有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预计通知时间为6月12日)。

2.应聘人员须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达考场候考。

3.面试内容及形式:采用“模拟教学+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共8分钟。考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教学成绩占总成绩7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30%。每位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应聘人员公布个人成绩,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评分规则: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先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该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

4.面试顺序按学科分组现场抽签确定。

5.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对象。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政审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模拟教学、答辩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查询应聘人员无犯罪记录和违法上访等情况)进行了解,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无党纪处分证明。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可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结束后,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西区街道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印发中山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中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当日指定时间在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后,凡未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3.各考场应聘人员按抽签序号确定面试次序。

4.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带入考场。

5.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内等候,不得离开候考室。

6.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逗留。

五、其它

(一)本次招聘聘期自2024年9月1日起到2025年7月31日止。聘用一年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依据。初中学段受聘教师年薪约为11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小学学段受聘教师年薪约为9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受聘教师薪酬按《中山市西区街道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薪酬分配方案》执行。

(二)本次招聘的年龄、资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日。

(三)报考人员的差旅、食宿等所有费用均自理。

(四)联系人:何老师、吴老师,电话:0760-23325539。

*附件:

1.2024年西区街道招聘公办中小学非编制教师报名表

2.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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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2024-05-31,全文共 4381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应聘人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5.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招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报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天时间17:00截止)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文化课专任教师: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音体美专任教师:采用试讲+专业能力测试形式。面试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关于加分的说明。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有关小学岗位放宽专业要求的说明:若报考小学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本人曾获县(区)级以上(不设县、区的地级市须获得镇、街道级以上)教育部门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须提供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作为佐证。工作单位证明要注明具体的任教起止时间和学科),可报考小学相关学科岗位(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除外)。

(八)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3321476,联系人:何老师、伦老师。

投诉电话:0760-23325869,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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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2024-05-31,全文共 4304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6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应聘人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等证明材料;

5.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招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应聘人员,需于报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天时间17:00截止)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中山市岐江实验小学(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江碧街1号,联系电话:0760-88861326)。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面试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关于加分的说明。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23328184,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23328025,联系人:汤先生。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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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2024-05-31,全文共 4234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8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11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证明材料);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成功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6月13日15: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16:00

地点:中山市三角镇中心小学。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0日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答辩形式。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5542923,联系人:李老师。

投诉电话:0760-85541313,联系人:何小姐。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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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2024-05-31,全文共 4284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8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上传的报名资料按资料名称做好命名(命名如“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4.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报名所需要证件、材料均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6月14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

岗位名称:音体美专任教师

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小榄体育馆(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122号)

第二批:

岗位名称:文化课专任教师

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小榄体育馆(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122号)

现场资格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资格审核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5日至7月9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地点设在中山(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采用试讲形式;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采用技能测试+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教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三)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说明。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关于加分的说明。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有关小学岗位放宽专业要求的说明:若报考小学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本人曾获县(区)级以上(不设县、区的地级市须获得镇、街道级以上)教育部门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须提供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作为佐证。工作单位证明要注明具体的任教起止时间和学科),可报考小学相关学科岗位(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除外)。

(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八)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2828229(肖老师)或0760-22226360(冼老师)

投诉电话:0760-22118819,联系人: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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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小学招生信息网入口

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

“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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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2024-05-30,全文共 7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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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网上初审、现场复审、随机摇号录取与镇街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做好阳光招生工作,实现教育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生:古镇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户籍人员的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古镇镇户籍,子女为非古镇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参加古镇镇2024年积分入学并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四)跨镇区就读生:跨镇区就读指的是中山市户籍但非古镇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在古镇镇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同时具备在古镇镇工作、在古镇镇缴交社保、持有古镇镇房产证三者均满一年以上的条件;

(五)教育政策优待生:符合《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附件1)中各类别人员的适龄子女,以及符合古镇镇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六)民办生:符合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备注: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生源数进行调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详见《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四、入学程序

(一)招生入学平台信息登记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古镇镇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附件4)。

特别提醒:

1.按市教体局规定,报读中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在招生入学平台上报名登记,未经招生入学平台招录的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生信息登记。

2.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志愿录取结果。

3.未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家长需尽早联系幼儿园入读。

4.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

(二)招生入学平台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古镇民办学校民办学位、公办学位志愿。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可选填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古镇户籍生自愿填报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志愿,参加后续的镇街随机摇号录取。

3.符合古镇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在第二批次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其中户籍生、户籍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生、教育政策优待生由古镇教体中心统筹安排学位;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的学位安排按照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划分古镇片、镇南片、曹步片、海洲片四大片区镇街随机摇号录取。

特别提醒:参与积分入学并已入围的人员子女只能从户籍人员的子女、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两种入读方式中二选一,在招生入学平台上需要做出选择,两种入读方式不能同时填报。

(三)招生入学平台信息初审

成立古镇镇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小组,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审核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监护人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古镇教体中心按实际情况核实。审核小组在6月10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审核,6月17日前完成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的民办学校录取工作,民办学校本校直升志愿优待录取,民办学校属地招生志愿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相同,第二批次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由古镇教体中心按学区划分统筹安排学位。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的学位安排按照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划分古镇片、镇南片、曹步片、海洲片四大片区镇街随机摇号录取;古镇户籍生自愿填报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志愿,参加后续的镇街随机摇号录取。

(五)现场资料复审

小学新生要在6月3日至 6月7日,到所就读的古镇镇的幼儿园(26间,见附件4)提交报名资料;初中新生要在6月11日至

6月14日,到所就读的古镇镇的小学(12间,见附件4)提交报名资料;不在附件4所列的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到古镇教体中心(镇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一楼服务大厅1、2、3号窗口)提交报名资料(需在“灯都古镇”微信公众号预约)。经镇教体中心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原则上按学生户籍地址、居住地住址就近安排入学,若需跨区申请就读的,监护人需要持有所跨片区学校对应的房产材料。

特别提醒:

“灯都古镇”微信公众号预约流程:微信--公众号--灯都古镇--在线预约--网上预约--部门预约--教体中心--新生入学报名

1.户籍生(古镇村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古镇村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

2.户籍生(古镇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⑤家庭户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监护人租赁合同原件。

3.户籍人员的子女(古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古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⑤家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或证明亲子关系、监护人身份的材料);⑦家庭户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监护人租赁合同原件。

特别提醒:小学新生6月7日后,初中新生6月14日后迁户的户籍人员的子女不再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4.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

参加古镇镇2024年积分入学并入围的适龄儿童,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

5.跨镇区就读生

跨镇区就读指的是中山市户籍但非古镇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山市户籍但非古镇镇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在古镇镇就读。

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⑤入学报名时在古镇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⑥入学报名时在古镇缴交满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⑦入学报名时在古镇购买且居住已满一年以上的监护人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以上⑤⑥⑦必须同时具备。

6.教育政策优待生

符合《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中各类别的人员的适龄子女,以及符合古镇镇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⑤家庭户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监护人租赁合同原件;⑥符合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其他材料,见附件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7.民办生

符合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②中山市户籍生需上传和提交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③非中山市户籍生需上传和提交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以及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或证明亲子关系、监护人身份的材料)。

特别提醒:

1.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还须上传和提交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交中文翻译件)。

2.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登录“粤苗”APP--儿童接种--入学查验--查验报告--报告明细、下载档案(共两张)。

3.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网上登记、录取、注册后,按民办学校的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办理注册。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1.7月28日各小学发出小学一年级录取通知书。

2.7月28日各初中发出初中一年级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注册

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新生被学校录取后,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及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同时在市统一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

【网上注册】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应于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古镇教体中心不再安排或保留其镇内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志愿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网上注册后,还要按学校要求完成现场注册。

2.被第二批次志愿古镇民办学校(民办学位)录取的新生,应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

3.被第二批次志愿古镇公办学校、古镇民办学校(公办学位)录取或被民办学校(民办学位)补录的新生,应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网上注册后,同样需要到学校完成现场注册。

4.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古镇教体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现场注册】

1.小学一年级共分四批次进行现场注册。

第一批次:7月29日,古镇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的村辖区内小学注册。

第二批次:7月30日,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及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注册。

第三批次:7月31日,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现场注册。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及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按古镇教体中心分配的相应学校办理。

(1)古一村户籍——古一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57601;

(2)古二村户籍——古二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57602;

(3)古三村户籍——古三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57603;

(4)古四、六坊户籍——古镇学校小学部,联系电话:0760-22351604;

(5)六坊、七坊、冈东、冈南村户籍——镇南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57607;

(6)曹一村户籍——曹一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49060;

(7)曹二村户籍——曹二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97612;

(8)曹三村户籍——曹三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96500、0760-22398181;

(9)海洲行政村(民乐、教昌、沙源、市边、北海)户籍——海洲第一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15982;

(10)海洲行政村(显龙、麒麟、华光、红庙)户籍——海洲第二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17787。

第四批次:8月31日前,获得古镇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注册。

2.初中一年级共分四批次进行现场注册。

第一批次:7月29日,古镇农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户籍所在的村辖区内中学注册。

第二批次:7月30日,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小学毕业生、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及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小学毕业生现场注册。

第三批次:7月31日,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现场注册。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及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古镇教体中心分配的相应学校办理。

(1)古镇学校初中部招收古镇、镇南两片区各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0760-22357306;

(2)曹步初级中学招收曹步片区各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0760-22533274;

(3)海洲初级中学招收海洲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0760-22317746。

第四批次:8月31日前,获得古镇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生现场注册。

(八)信息补报及补录

古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有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非古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可参与公办学校补录。

五、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2024学年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具体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六、积分入学学位安排

1.

小学一年级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7月中下旬全镇统一实施随机摇号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随机摇号。录取流程如下:

随机摇号录取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先按照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将所有入围的学生划分片区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全镇共划出四个片区:古镇片(含古一、古二、古三、古四村),古镇片随机摇号入读古一小学、古二小学、古三小学、古镇学校小学部;镇南片(含六坊、七坊、冈东、冈南村),镇南片随机摇号入读镇南小学;曹步片(含曹一、曹二、曹三村),曹步片随机摇号入读曹一小学、曹二小学、曹三小学;海洲片(全海洲村),海洲片随机摇号入读海一小学、海二小学。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在古镇某一楼盘小区的学生按本方案中“学区划分表”划分片区。

第二步:分片区随机摇出学生入读的公办学校。

第三步:划入镇南片的学生若未能摇号入读镇南小学,则可首先就近到古镇片剩余的学位中随机摇出入读的公办学校。划入古镇片的学生若未能摇号入读古镇片小学,则可首先就近到镇南片剩余的学位中随机摇号是否入读镇南小学。

第四步:在各片区未能摇号确定入读学校的学生在全镇剩余的学位中随机摇出入读的公办学校,确保积分入围的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安排到一个公办学位。学生摇号确定学位后就不能申请更换,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特别提醒:古镇片区古一小学因学位紧张,不安排积分生学位,不参与摇号。

2.初中一年级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7月中下旬全镇统一实施随机摇号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随机摇号。录取流程如下:

随机摇号录取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先按照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将所有入围的学生划分片区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全镇共划出三个片区:古镇及镇南片(含古一、古二、古三、古四、六坊、七坊、冈东、冈南8个村)就读古镇学校初中部、曹步片(含曹一、曹二、曹三3个村)就读曹步初中、海洲片(全海洲村)就读海洲初中。若该片区积分入围学生少于该片区初中计划招生数,则入围积分生全部入读该片区的初中学校;若该片区积分入围学生多于该片区初中计划招生数,则按第二步实施摇号招生。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在乐丰花园、翠盈明珠、汇盈大厦、水岸湾、龙光天禧、怡廷豪园、六坊花园、江南海岸、明珠家园、万科金域国际楼盘的划为古镇学校,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在海都广场、海洲万科城、碧桂园、雅居乐花园的划为海洲初中,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在绿茵豪庭、新兴花园、万科中央公园、富都花园、盛世嘉元花园、灯都华廷、利和幸福华庭、保利和光尘樾划为曹步初中。

第二步:分片区随机摇出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

第三步:在各片区未能被摇号录取到的学生在全镇剩余的学位中随机摇出入读的公办学校,确保积分入围的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安排到一个公办学位,学生摇号确定学位后就不能申请更换,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七、民办学校招生

我镇民办学校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教体〔2024〕20号)文件精神制定招生方案,审批通过后才实施招生。详见《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八、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部门:中山市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760—22342001,18316503290

联系人:余老师、陈老师

中山市古镇镇教体文旅局

中山市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附件2:

古镇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3:

2024年古镇镇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读申请表

请扫码获取:

附件4:

2024年古镇镇新生报名登记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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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最新油价表

2024-05-29,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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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更新时间:5月29日)

5月15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5月15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5元和22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4年5月15日24时起执行)

品名

最高批发价格

(元/吨)

最高零售价格

元/吨

元/升

0号柴油(Ⅵ)

8655

8955

7.68

89号汽油(Ⅵ)

9710

10010

7.45

92号汽油(Ⅵ)

10311

10611

8.02

95号汽油(Ⅵ)

10911

11211

8.69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广东油价调整时间最新消息(4月29日)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4月29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7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4年4月29日24时起执行)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广东油价调整时间最新消息(4月16日)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4月16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00元和19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4年4月16日24时起执行)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广东油价调整时间最新消息(4月1日)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4月1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00元和19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4年4月1日24时起执行)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024年3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更新时间:3月18日)

广东油价调整时间最新消息(3月4日)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3月4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25元和12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4年3月4日24时起执行)

2024年2月1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更新时间:2月19日)

广东油价调整时间最新消息(更新时间:1月31日)

1月31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4年1月31日24时起,广东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00元。

0号柴油由每升7.33元调整为7.50元,上调0.17元;

89号汽油每升7.13元调整为7.28元,上调0.15元;

92号汽油由每升7.68元调整为7.84元,上调0.16元;

95号汽油由每升8.32元调整为8.50元,上调0.18元。

更新时间:1月17日: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1月17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4年1月17日24时起执行)

更新时间:1月3日:

1月3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4年1月3日24时起,广东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00元和190元。

0号柴油由每升7.21元调整为7.37元,上调0.16元;

89号汽油每升7.02元调整为7.17元,上调0.15元;

92号汽油由每升7.56元调整为7.72元,上调0.16元;

95号汽油由每升8.19元调整为8.37元,上调0.18元。

更新时间:12月19日

12月19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2月19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415元和40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12月19日24时起执行)

更新时间:12月5日

12月5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2月5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5元和5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12月5日24时起执行)

更新时间:11月21日

广东油价调整时间最新消息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40元和33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更新时间:11月7日

广东油价调整时间最新消息

11月7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广州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11月7日24时起,广东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35元。

0号柴油由每升7.99元调整为7.87元,下调0.12元;

89号汽油每升7.73元调整为7.62元,下调0.11元;

92号汽油由每升8.32元调整为8.21元,下调0.11元;

95号汽油由每升9.02元调整为8.90元,下调0.12元。

更新时间:10月24日

10月24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0月24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7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10月24日24时起执行)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更新时间:10月10日

10月10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0月10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85元和8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10月10日24时起执行)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更新时间:8月23日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8月23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8月23日24时起执行)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更新时间:8月9日

8月9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8月9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40元和23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8月9日24时起执行)

更新时间:7月26日

7月26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广州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7月26日24时起,广东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75元和260元。

0号柴油由每升7.33元调整为7.56元,上调0.23元;

89号汽油每升7.13元调整为7.34元,上调0.21元;

92号汽油由每升7.68元调整为7.90元,上调0.22元;

95号汽油由每升8.13元调整为8.56元,上调0.43元。

图源:广东发改委

更新时间:7月12日

7月12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7月12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55元和15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7月12日24时起执行)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更新时间:6月28日

6月28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6月28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广东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7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6月28日24时起执行)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8日

更新时间:6月13日:

6月13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6月13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广东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5元和5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6月13日24时起执行)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13日

更新时间:5月30日

5月30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5月30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广东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00元和9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5月30日24时起执行)

更新时间:5月16日

广东油价调整

5月16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广州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24时起,每吨分别下调380元和365元;

0号柴油由每升7.42元调整为7.11元,下调0.31元;

89号汽油每升7.21元调整为6.93元,下调0.28元;

92号汽油由每升7.77元调整为7.47元,下调0.30元;

95号汽油由每升8.42元调整为8.09元,下调0.33元;

图源:广东发改委

更新时间:2023年4月28日

4月28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4月28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60元和15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更新时间:2023年4月17日

4月17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4月17日24时起,每吨分别上调550元和525元;

0号柴油由每升7.10元调整为7.55元,上调0.45元;

89号汽油每升6.92元调整为7.33元,上调0.41元;

92号汽油由每升7.46元调整为7.90元,上调0.44元;

95号汽油由每升8.08元调整为8.56元,上调0.48元;

更新时间:2023年3月31日

3月31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35元和32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23年3月31日24时起执行)

更新时间:2023年3月17日

3月17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3月17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00元和9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更新时间:2023年3月3日

本次油价不作调整

更新时间:2023年2月17日

本次油价不作调整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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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24-05-29,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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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三角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三角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监护人拥有三角镇连续满1年社保,同时拥有房产;

(五)参加当年三角镇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一)小学一年级

(二)初中一年级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学位安排

参加积分入学入围学生、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本镇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入读学校,原则上是按房产证居住地划分地段就近入学(没有房产的按居住证地址分配),如果划定片区(或小区)的就近学校学位不足,学生将分流安排到其他学校。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s://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登记报名信息时,要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我镇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地址:三角镇五福路70号二楼203室)。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三角镇公办学校及面向三角镇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三角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由三角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结合周边学校学位富余情况,以由近到远的顺序调配学生入读的学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公办学校志愿,由三角镇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三角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于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本公告,按三角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三角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本市户籍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参加当年三角镇流动人员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五种类别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三角镇教育部门将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入学注册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三角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三角镇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三角镇教育部门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三角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由三角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第二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及联系电话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三角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三角镇教育部门在6月21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三角镇教育部门重新核定。

(五)入学注册

入学注册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三角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审核完成后,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附件: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亲子关系证明文件;3.表格中列出的

“证明材料”,除表格所列市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公函,部分公函也可按实际由三角镇对应主管部门出具,由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相关政策的,具有同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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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流程

2024-05-27,全文共 3234 字

+ 加入清单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公办学校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南头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2024年南头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三)南头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五)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南头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入学报名时有南头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一年以上相关证明)。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小学:5月31日9时 至 6月7日18时

中学:6月7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操作方式: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填好入学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料;选择入读市直属初中、民办学校(小学、初中)的学生要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

(一)符合公办学校入读的新生(含小学、初中)

1.符合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条件且有意向参加市直属或民办学校电脑摇号的新生,有两个批次志愿可选择。

①第一批次志愿(外镇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每生可报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②第二批次志愿(本镇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本镇民办学校志愿。小学: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南头三鑫学校、南头华晖学校);初中: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南头三鑫学校对口直升志愿、南头三鑫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

2.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无意向参加市直属或民办学校电脑摇号的新生,则可以不填报志愿,按《南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分片入学或者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统筹安排入学。

【注】南头镇公办初中、公办小学都不需要填报志愿。

(二)符合民办学校入读的新生(含小学、初中)

1.南头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三种类型。

2.第一批次志愿(外镇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本镇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南头镇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填报属地内计划、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2个民办学校志愿(小学:南头三鑫学校、南头华晖学校;初中:南头三鑫学校对口直升、南头三鑫学校属地)。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网上信息审核

南头镇教体文旅局要在6月21日前完成审核。

学校录取

符合入读南头镇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不参加市直属或民办学校电脑摇号的,按《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执行,南头镇教体文旅局将在8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

参加市直属学校或民办学校电脑摇号被录取的新生,第一批次志愿按要求在7月10前完成入学注册;第二批次志愿按要求在7月1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

公办学校现场登记

(一)公办小学

1.户籍所属学校登记:户籍原住民及入户三年以上的户籍儿童直接到户籍所属学校登记;近三年新入户户籍学生要求先提交表登记,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统筹安排学位后到指定学校登记。

2.无须现场登记:南头镇户籍人员的子女、本市跨镇街就读、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提交登记表后不参加现场登记,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统筹安排学位后到指定学校注册。

3.积分入围学生登记:参加2024年南头镇积分入围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到南头镇南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登记,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统筹安排学位后到指定学校注册。

(二)公办初中

1.非南头在读的积分入围学生:参加2024年南头镇积分入围的非本镇在读六年级学生家长到南头镇南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登记并提交资料,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统一安排南头镇公办初中学位。

2.不用现场登记:2024年南头镇本镇在读六年级毕业(南头户籍生、南头户籍人员子女、积分入围学生、教育优待人员子女、跨镇区就读)无须现场登记学生,由各学校统一收集表格及相关查验资料,并按指定时间送到南头镇教体文旅局。

(三)登记时间

6月28日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公办学校分配

1.公办小学一年级

①户籍儿童少年按《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方式安排入学。

②户籍人员子女、跨镇区就读、政策优待人员子女、积分入围人员子女根据南头镇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原则上视为放弃学位,不再重新安排学位。

2.公办初中一年级

①参加电脑随机摇号被市直属初中或民办初中录取并注册的六年级毕业生,南头镇教体文旅局原则上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②其他符合南头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将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注册

1.公办学校(含小学、初中)

2024年7月25日前印发入学通知书;8月5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2.民办学校(含小学、初中)

第一批次志愿按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入学注册;第二批次志愿按要求在7月1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信息补报(补录)

1.公办小学、初中一年级

南头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南头镇教体文旅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2.民办小学、初中一年级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期间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南头镇教体文旅局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特别提醒

南头镇户籍原住民申请调整学校、近三年新入户学生、南头镇户籍人员的子女、户籍适龄儿童外地返乡入读、本市跨镇街就读、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子女,须提前领取表格登记,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1.申请、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 6月14日。

2.表格领取及资料提交方式:

(1)在南头镇幼儿园或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六年级毕业生可直接在本园(校)领取表格、提交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表格后附有须提交资料的明细);

(2)非本镇在读的符合南头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儿童少年可关注“活力南头”微信公众号,在《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流程指引》文件中下载表格打印填写,登记表格及相关佐证资料提交到南头大道中1号南头镇政府保卫室门口资料收集点;也可以到居住地就近的服务点(各小学、幼儿园)领取表格并提交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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