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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战斗员1名、火场文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正文。

2024-04-23,全文共 4614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1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二)火场文书岗位2名。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火场文书岗位除外);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执勤值班津贴、高温津贴、工龄工资、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1)《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4)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5)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263416048@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同时,搜索微信号“18933386286”,并添加到通信录,用于接收有关招聘信息通知。

3、报名要求:应聘者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招聘考核。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初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各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

(3)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考生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7、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和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求考生应自觉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对不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考生放弃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资格。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聘用。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7749。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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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4369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6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均为周岁。具体详细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火场文书岗位除外);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享受年人均11.89万元工资水平(本工资水平包括单位依法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83238152@qq.com(QQ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中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各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

(3)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需要放宽年龄的,若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是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提供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出具的相关工作岗位履历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红底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合计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排名中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审计、医疗救护专业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持有A1驾驶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者,经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9553、0760-23189552;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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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古镇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4392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对象

战斗员岗位1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一)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5、持有船舶驾驶证、游泳教练员证、财务证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2.25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奖金、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 4 月 19日-2024年 5月 6 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495180101@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如需咨询招聘有关的其他问题,可于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拨打办公电话0760-23187477(何小姐)。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 5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体能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和测试方法详见附件3和附件4)。

(4)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交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岗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古镇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古镇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7477。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

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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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黄圃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4-04-09,全文共 4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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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8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8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8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8日以后出生),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B2(含)以上。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2.93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奖金、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提供车辆驾驶证;

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1587131441@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同时,搜索和添加微信号(“17607669931”,添加到通信录,用于接收有关招聘信息通知)。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体能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和测试方法详见附件3和附件4)。

(4)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1500米跑步、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体能项目测试成绩=1500米跑步成绩×30%+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4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各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

(5)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交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黄圃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黄圃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7119。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

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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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4-04-01,全文共 4459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5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2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1.89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奖金、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741635447@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如需咨询招聘有关的其他问题,可于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拨打办公电话15236105059(杨先生)。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战斗员体能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和测试方法详见附件3和附件4)。

(4)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交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考生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岗位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对不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考生放弃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资格。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4179。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

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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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公告

2024-05-13,全文共 4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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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1.89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奖金、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741635447@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如需咨询招聘有关的其他问题,可于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拨打办公电话15236105059(杨先生)。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下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战斗员体能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和测试方法详见附件3和附件4)。

(4)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交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考生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需要放宽年龄的,若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是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提供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出具的相关工作岗位履历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红底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在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合计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排名中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4179。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

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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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招聘消防队员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4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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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依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战斗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7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7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3月7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5、持有船舶驾驶证、游泳教练员证、财务证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1.89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奖金、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741635447@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如需咨询招聘有关的其他问题,可于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拨打办公电话15236105059(杨先生)。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下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战斗员体能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和测试方法详见附件3和附件4)。

(4)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交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考生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岗位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对不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考生放弃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资格。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7477。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

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方法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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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招聘消防队员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4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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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依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战斗员2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9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9日以后出生),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B2(含)以上,驾龄1年以上。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9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2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执勤值班津贴、高温津贴、工龄工资、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9日-2024年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提供车辆驾驶证;

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1160540080@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同时,搜索和添加微信号(“13424591532”,添加到通信录,用于接收有关招聘信息通知)。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下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各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

(3)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1500米跑步、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体能项目测试成绩=1500米跑步成绩×30%+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4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各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

(4)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考生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求考生应自觉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对不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考生放弃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资格。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7080。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方法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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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

2024-05-14,全文共 3740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4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0日以前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二)火场文书岗位1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字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且能熟悉使用办公软件、会公文写作的优先。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0日以前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

(三)拥有健康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国家政府、部门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坦洲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方案》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津贴补贴、月度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9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退伍证(“退役军人”必须提供);

⑥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必须提供);

⑦工作经历证明(退役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用以证明“放宽年龄”资格。证明应当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具体名称和工作时间);

⑧其他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tz_xfdd@163.com(163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

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报考多个岗位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的之日起2日内进行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40%。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火场文书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3、体能测试

(1)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每个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视作无效成绩。

(3)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4、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岗位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水平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和题库,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5、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知识、能力、品德、修养等有关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应在面试前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一寸证件照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6、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中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火场文书岗位笔试、面试成绩中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火场文书岗位笔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7、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均精准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收国家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1、优先聘用规则:“退役军人”、具有田径、篮球、游泳等体育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替补空缺名额聘用规则:为及时补充消防救援执勤力量,在招聘中,若某个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人数名额可在其他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考生中考核排名择优递补招聘。

3、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86636112。

七、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将以邮件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招聘考试除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外,其余项目均不收取费用。

4.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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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招聘消防员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4823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依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战斗员2人、消防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4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4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3月4日以后出生)。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4日以后出生),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为B2(含)以上。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及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1.98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认真按照《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及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在“公安一网通”办理)、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互联网1124137877@QQ.com (“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三)考试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下旬。考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信息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1、招聘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动直接淘汰制

①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的竞争,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仍视作无效成绩。

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算合计总成绩少于60分合格分数线者,被自动直接淘汰。

2、体能测试

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方可有资格参加体能测试。考生若不能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的,存在身体健康体能测试风险,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并视作弃考。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1500米跑)、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3)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公安一网通”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名额确定(若比例不足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在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将心肌酶检测、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名单公示统一在:

“http://wwww.zs.gov.cn/index.action(大涌镇政府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审计、医疗救护专业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持有A1驾驶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者,经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替补空缺名额聘用规则:为及时补充消防救援执勤力量,在招聘中,若某个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人数名额可在其他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考生中考核成绩择优递补招聘。

3、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职业发展和享受优惠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满足人才补充发展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可面向具有实战经验的大学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干部,担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子女入学、积分入户、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及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756。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9679。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七、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考生的体检等费用报销。考生的心肌酶医院检查费用、体检费用和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考生自己支付

(四)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登录互联网网址:

http://wwww.zs.gov.cn/index.action(大涌镇政府网站)的“公告公示”栏目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五)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 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3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战斗员岗位体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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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招聘消防员公告

2023-12-05,全文共 4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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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依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战斗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战斗员岗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12月1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1.89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912692110@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同时,搜索和添加微信号(“13189212326”,添加到通信录,用于接收有关招聘信息通知)。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战斗员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方可有资格参加体能测试。考生若不能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的,存在身体健康体能测试风险,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并视作弃考。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3)战斗员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4)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岗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心肌酶检测、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统一组织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4166。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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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243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3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为B2(含)以上。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及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一)政府专职队消防员年收入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认真按照《大涌镇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及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在“公安一网通”办理)、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互联网1124137877@QQ.com

(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三)考试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上旬。考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信息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1、招聘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动直接淘汰制

①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的竞争,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仍视作无效成绩。

②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总成绩少于60分合格分数线者,被自动直接淘汰。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3)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公安一网通”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名额确定(若比例不足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将心肌酶检测、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名单公示统一在“http://www.zs.gov.cn/dyz/index.html(大涌镇政府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审计、医疗救护专业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持有A1驾驶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者,经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2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职业发展和享受优惠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满足人才补充发展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可面向具有实战经验的大学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干部,担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子女入学、积分入户、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及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七、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考生的体检等费用报销。考生的心肌酶医院检查费用、体检费用和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考生自己支付。

(四)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ww.zs.gov.cn/dyz/index.html(大涌镇政府网站)的“公告公示”栏目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联系电话:伍伟波 0760-23189699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大涌镇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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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

2024-02-26,全文共 4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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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战斗员2名、火场文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

(二)火场文书岗位1名。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4、年满18周岁;5、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火场文书岗位除外);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一)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执勤值班津贴、高温津贴、工龄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④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扫描件格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电子邮箱:263416048@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同时,请搜索并添加“18933386286”到通讯录,以便接收招聘工作相关通知。

3、报名要求:应聘者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相关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3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2)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各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3)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考生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7、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不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考生放弃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资格。

1、体检。(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必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

聘用

(一)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二)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负责解释。

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760-23889285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760-23187749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方法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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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栏大队招聘消防队员

2023-10-19,全文共 4747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的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40号)的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栏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7名。

其中:战斗员4名、火场文书1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详情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战斗员岗位,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8周岁以下,现役部队退伍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简称:“退伍军人”)年龄适当放宽至30周岁。

(二)火场文书岗位,具有全日制大专(含大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有文秘、写作、摄影、新闻宣传等特长的优先考虑,有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从事文书岗位工作经历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2周岁。

(三)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7号以后出生,下同)。履行综合性消防救援职责和消防车驾驶员职责,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 B2(含)以上。“退役军人”年龄适当放宽至37周岁。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7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聘用的情形

(一)曾被行政拘留的,或者有吸毒史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三)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四)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2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认真按照《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及本人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953151112@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同时,搜索和添加微信号“13823421055”(用于接收有关招聘信息通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三)考试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下旬。考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信息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30%+面试×2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30%、面试占2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1.招聘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动直接淘汰制

①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的竞争,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仍视作无效成绩。

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算合计总成绩少于60分合格分数线者,被自动直接淘汰。

2.体能测试

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方可有资格参加体能测试。考生若不能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的,存在身体健康体能测试风险,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并视作弃考。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战斗员、文书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3)驾驶员共三个项目:15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15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4)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公安一网通”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名额确定(若比例不足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体检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格检查项目要求进行,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统一组织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全市征兵体检指定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10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名单公示统一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和具有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心理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规则:

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③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④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3)替补空缺名额聘用规则:为及时补充消防救援执勤力量,在招聘中,若某个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人数名额可在其他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考生中考核排名择优递补招聘。

2.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聘用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如果合同到期后,无其他情形,可决定继续续签。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756。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9799。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七: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栏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栏大队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60-23189799。

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756。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栏大队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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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山三乡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2023-10-09,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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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包含战斗员1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现役部队退伍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以下简称“退伍军人”)年龄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9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为B2(含)以上。

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9月25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方案》规定执行。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认真按照《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及本人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244368718@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同时,搜索和添加微信号:18576210709,用于接收有关招聘信息通知。

详细内容请扫以下二维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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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4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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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5月2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k.cn/gdzsgkeduzp2024,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获奖证明等);

5.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应聘人员,需于报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天时间17:00截止)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12:00

地点:中山市港口镇中心小学(中山市港口镇民新路南88号)。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面试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有关小学岗位放宽专业要求的说明:若报考小学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小学相关学科岗位。

(八)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401988、88411085,联系人:刘老师、林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488552,联系人:林先生。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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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山坦洲大队面向社会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3-10-16,全文共 3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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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的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40号)的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战斗员岗位5名。适合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现役部队退伍军人(简称:“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2周岁。

火场文书岗位1名。适合男性,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写作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均为周岁。具体详细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

(三)拥有健康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国家政府、部门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坦洲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方案》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津贴补贴、月度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从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退伍证(“退役军人”必须提供);

⑥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必须提供);

⑦工作经历证明(退役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用以证明“放宽年龄”资格。证明应当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具体名称和工作时间);

⑧其他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tz_xfdd@163.com(163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

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1人报考多个岗位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的之日起2日内进行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按照顺序依次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斗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20%+面试×30%。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2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火场文书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50%+面试×30%。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20%、笔试占5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3、体能测试

(1)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每个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视作无效成绩。

(3)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4、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岗位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水平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和题库,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5、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知识、能力、品德、修养等有关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应在面试前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一寸证件照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6、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体能项目、笔试、面试成绩中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2)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7、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均精准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收国家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坦洲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签订合同等聘用手续。

(七)聘用

1、优先聘用规则:“退役军人”、具有田径、篮球、游泳等体育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替补空缺名额聘用规则:为及时补充消防救援执勤力量,在招聘中,若某个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人数名额可在其他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考生中考核排名择优递补招聘。

3、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86636112。

七、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将以邮件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招聘考试除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外,其余项目均不收取费用。

4.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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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烟洲中学2024年第三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3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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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4.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5月24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5日8:00前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人员。按照实际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5月24日在中山烟洲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烟洲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

6.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烟洲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烟洲中学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三)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8211985。联系人:谷老师

投诉电话:0760-28201666。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烟洲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三期)岗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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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三期)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3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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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职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表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等);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5月21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12:00

地点设在中山市实验中学。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4日前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地点设在中山(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5月2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5月25日在中山市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答辩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实验中学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四)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915955。联系人:毛老师、徐老师

投诉电话:0760-86915936。联系人:景老师

附件下载:附件: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三期)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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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4-28,全文共 3577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fz.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02)进行报名操作,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成功报名后5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21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网站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文化馆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通过短信通知。报考者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确认为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专业能力、业务能力,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技能。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文化馆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文化馆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体检结果由中山市文化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文化馆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相关提供证明材料。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山市文化馆0760-88263708,联系人:林先生

投诉电话:0760-88319021,联系人:唐先生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文化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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