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2024-05-30,全文共 7724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原则
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网上初审、现场复审、随机摇号录取与镇街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做好阳光招生工作,实现教育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生:古镇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户籍人员的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古镇镇户籍,子女为非古镇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参加古镇镇2024年积分入学并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四)跨镇区就读生:跨镇区就读指的是中山市户籍但非古镇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在古镇镇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同时具备在古镇镇工作、在古镇镇缴交社保、持有古镇镇房产证三者均满一年以上的条件;
(五)教育政策优待生:符合《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附件1)中各类别人员的适龄子女,以及符合古镇镇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六)民办生:符合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备注: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生源数进行调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详见《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四、入学程序
(一)招生入学平台信息登记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古镇镇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附件4)。
特别提醒:
1.按市教体局规定,报读中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在招生入学平台上报名登记,未经招生入学平台招录的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生信息登记。
2.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志愿录取结果。
3.未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家长需尽早联系幼儿园入读。
4.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
(二)招生入学平台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古镇民办学校民办学位、公办学位志愿。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可选填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古镇户籍生自愿填报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志愿,参加后续的镇街随机摇号录取。
3.符合古镇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在第二批次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其中户籍生、户籍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生、教育政策优待生由古镇教体中心统筹安排学位;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的学位安排按照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划分古镇片、镇南片、曹步片、海洲片四大片区镇街随机摇号录取。
特别提醒:参与积分入学并已入围的人员子女只能从户籍人员的子女、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两种入读方式中二选一,在招生入学平台上需要做出选择,两种入读方式不能同时填报。
(三)招生入学平台信息初审
成立古镇镇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小组,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审核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监护人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古镇教体中心按实际情况核实。审核小组在6月10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审核,6月17日前完成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的民办学校录取工作,民办学校本校直升志愿优待录取,民办学校属地招生志愿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相同,第二批次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由古镇教体中心按学区划分统筹安排学位。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的学位安排按照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划分古镇片、镇南片、曹步片、海洲片四大片区镇街随机摇号录取;古镇户籍生自愿填报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志愿,参加后续的镇街随机摇号录取。
(五)现场资料复审
小学新生要在6月3日至 6月7日,到所就读的古镇镇的幼儿园(26间,见附件4)提交报名资料;初中新生要在6月11日至
6月14日,到所就读的古镇镇的小学(12间,见附件4)提交报名资料;不在附件4所列的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到古镇教体中心(镇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一楼服务大厅1、2、3号窗口)提交报名资料(需在“灯都古镇”微信公众号预约)。经镇教体中心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原则上按学生户籍地址、居住地住址就近安排入学,若需跨区申请就读的,监护人需要持有所跨片区学校对应的房产材料。
特别提醒:
“灯都古镇”微信公众号预约流程:微信--公众号--灯都古镇--在线预约--网上预约--部门预约--教体中心--新生入学报名
1.户籍生(古镇村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古镇村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
2.户籍生(古镇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⑤家庭户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监护人租赁合同原件。
3.户籍人员的子女(古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古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⑤家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或证明亲子关系、监护人身份的材料);⑦家庭户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监护人租赁合同原件。
特别提醒:小学新生6月7日后,初中新生6月14日后迁户的户籍人员的子女不再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4.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
参加古镇镇2024年积分入学并入围的适龄儿童,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
5.跨镇区就读生
跨镇区就读指的是中山市户籍但非古镇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山市户籍但非古镇镇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在古镇镇就读。
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⑤入学报名时在古镇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⑥入学报名时在古镇缴交满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⑦入学报名时在古镇购买且居住已满一年以上的监护人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以上⑤⑥⑦必须同时具备。
6.教育政策优待生
符合《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中各类别的人员的适龄子女,以及符合古镇镇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粤苗”APP上下载并打印,非广东接种的参照自备);⑤家庭户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监护人租赁合同原件;⑥符合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其他材料,见附件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7.民办生
符合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②中山市户籍生需上传和提交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③非中山市户籍生需上传和提交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以及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或证明亲子关系、监护人身份的材料)。
特别提醒:
1.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还须上传和提交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交中文翻译件)。
2.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登录“粤苗”APP--儿童接种--入学查验--查验报告--报告明细、下载档案(共两张)。
3.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网上登记、录取、注册后,按民办学校的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办理注册。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1.7月28日各小学发出小学一年级录取通知书。
2.7月28日各初中发出初中一年级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注册
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新生被学校录取后,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及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同时在市统一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
【网上注册】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应于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古镇教体中心不再安排或保留其镇内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志愿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网上注册后,还要按学校要求完成现场注册。
2.被第二批次志愿古镇民办学校(民办学位)录取的新生,应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
3.被第二批次志愿古镇公办学校、古镇民办学校(公办学位)录取或被民办学校(民办学位)补录的新生,应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网上注册后,同样需要到学校完成现场注册。
4.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古镇教体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现场注册】
1.小学一年级共分四批次进行现场注册。
第一批次:7月29日,古镇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的村辖区内小学注册。
第二批次:7月30日,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及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注册。
第三批次:7月31日,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现场注册。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及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按古镇教体中心分配的相应学校办理。
(1)古一村户籍——古一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57601;
(2)古二村户籍——古二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57602;
(3)古三村户籍——古三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57603;
(4)古四、六坊户籍——古镇学校小学部,联系电话:0760-22351604;
(5)六坊、七坊、冈东、冈南村户籍——镇南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57607;
(6)曹一村户籍——曹一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49060;
(7)曹二村户籍——曹二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97612;
(8)曹三村户籍——曹三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96500、0760-22398181;
(9)海洲行政村(民乐、教昌、沙源、市边、北海)户籍——海洲第一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15982;
(10)海洲行政村(显龙、麒麟、华光、红庙)户籍——海洲第二小学,联系电话:0760-22317787。
第四批次:8月31日前,获得古镇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注册。
2.初中一年级共分四批次进行现场注册。
第一批次:7月29日,古镇农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户籍所在的村辖区内中学注册。
第二批次:7月30日,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小学毕业生、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及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小学毕业生现场注册。
第三批次:7月31日,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现场注册。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古镇居民户籍(家庭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及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古镇教体中心分配的相应学校办理。
(1)古镇学校初中部招收古镇、镇南两片区各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0760-22357306;
(2)曹步初级中学招收曹步片区各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0760-22533274;
(3)海洲初级中学招收海洲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0760-22317746。
第四批次:8月31日前,获得古镇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生现场注册。
(八)信息补报及补录
古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有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非古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可参与公办学校补录。
五、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2024学年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具体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六、积分入学学位安排
1.
小学一年级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7月中下旬全镇统一实施随机摇号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随机摇号。录取流程如下:
随机摇号录取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先按照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将所有入围的学生划分片区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全镇共划出四个片区:古镇片(含古一、古二、古三、古四村),古镇片随机摇号入读古一小学、古二小学、古三小学、古镇学校小学部;镇南片(含六坊、七坊、冈东、冈南村),镇南片随机摇号入读镇南小学;曹步片(含曹一、曹二、曹三村),曹步片随机摇号入读曹一小学、曹二小学、曹三小学;海洲片(全海洲村),海洲片随机摇号入读海一小学、海二小学。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在古镇某一楼盘小区的学生按本方案中“学区划分表”划分片区。
第二步:分片区随机摇出学生入读的公办学校。
第三步:划入镇南片的学生若未能摇号入读镇南小学,则可首先就近到古镇片剩余的学位中随机摇出入读的公办学校。划入古镇片的学生若未能摇号入读古镇片小学,则可首先就近到镇南片剩余的学位中随机摇号是否入读镇南小学。
第四步:在各片区未能摇号确定入读学校的学生在全镇剩余的学位中随机摇出入读的公办学校,确保积分入围的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安排到一个公办学位。学生摇号确定学位后就不能申请更换,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特别提醒:古镇片区古一小学因学位紧张,不安排积分生学位,不参与摇号。
2.初中一年级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7月中下旬全镇统一实施随机摇号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随机摇号。录取流程如下:
随机摇号录取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先按照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将所有入围的学生划分片区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全镇共划出三个片区:古镇及镇南片(含古一、古二、古三、古四、六坊、七坊、冈东、冈南8个村)就读古镇学校初中部、曹步片(含曹一、曹二、曹三3个村)就读曹步初中、海洲片(全海洲村)就读海洲初中。若该片区积分入围学生少于该片区初中计划招生数,则入围积分生全部入读该片区的初中学校;若该片区积分入围学生多于该片区初中计划招生数,则按第二步实施摇号招生。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在乐丰花园、翠盈明珠、汇盈大厦、水岸湾、龙光天禧、怡廷豪园、六坊花园、江南海岸、明珠家园、万科金域国际楼盘的划为古镇学校,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在海都广场、海洲万科城、碧桂园、雅居乐花园的划为海洲初中,申请人选定的地址在绿茵豪庭、新兴花园、万科中央公园、富都花园、盛世嘉元花园、灯都华廷、利和幸福华庭、保利和光尘樾划为曹步初中。
第二步:分片区随机摇出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
第三步:在各片区未能被摇号录取到的学生在全镇剩余的学位中随机摇出入读的公办学校,确保积分入围的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安排到一个公办学位,学生摇号确定学位后就不能申请更换,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七、民办学校招生
我镇民办学校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教体〔2024〕20号)文件精神制定招生方案,审批通过后才实施招生。详见《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八、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部门:中山市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760—22342001,18316503290
联系人:余老师、陈老师
中山市古镇镇教体文旅局
中山市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附件2:
古镇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3:
2024年古镇镇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读申请表
请扫码获取:
附件4:
2024年古镇镇新生报名登记服务点
2024学年横栏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预警公告
2024-02-07,全文共 581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家长:
鉴于2024年新迁入户适龄入学人数不断增加,根据我镇现有公办学校学位数量,预计2024年横栏镇公办学位供给持续紧张,现向社会发布横栏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预警提示,具体如下:
一、在学位能满足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入学需求时,横栏镇户籍学生(学生户口为横栏镇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招录。如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超出计划的户籍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时则通过政府购买镇内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
二、因公办学位紧张,横栏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法定监护人为横栏镇户籍且学生本人为非横栏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跨镇街到横栏镇就读的适龄儿童如无法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则通过政府购买镇内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
三、申请积分入学入围的学生如无法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则通过政府购买镇内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
四、各公办学校暂时无2024年秋季新入户插班生学位,我镇将通过政府购买镇内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
鉴于户籍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预警信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发布的入学预警信息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的依据,具体招生政策及入学流程以2024年招生通告为准,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横栏发布”公众号。
咨询电话:0760-87617151。
横栏镇教体文旅局
横栏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4年2月6日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4-05-17,全文共 1001 字
+ 加入清单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 |||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5 月 20 日前 | 各幼儿园、小学核实好毕业班学籍信息 | 幼儿园 小学 |
2 | 5 月 22 日前 | 核准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 镇街教育部门 |
3 | 5 月 22 日前 | 镇街招生方案(通告)经镇街政府审核同意 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 镇街教育部门 |
4 | 5 月 30 日前 | 公布各镇街招生方案、市直属小学招生通告、 市直属初中招生通告、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 |
5 | 5 月 31 日 9 时-6 月 7 日 18 时 | 小学新生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 学平台”填报入学信息、填报志愿 | 学生监护人 |
6 | 6 月 8 日 9 时-6 月 14 日 18 时 | 初中新生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 学平台”填报入学信息、填报志愿 | 学生监护人 |
7 | 5 月 31 日 -6 月 21 日 | 审核“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中 的学生信息 | 镇街教育部门 学校 |
8 | 6 月下旬 | 公示入学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相关学校 |
9 | 7 月上旬 | 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产生招生顺序号, 结果在招生入学平台中查询 | 市教育体育局 |
10 | 7 月上旬 | 第一批次志愿投档,录取结果在招生入学平 台中查询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相关学校 |
11 | 7 月 10 日前 | 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镇街教育部门 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2 | 7 月 15 日 -8 月 5 日 | 第二批次志愿投档,录取结果在招生入学平 台中查询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
13 | 7 月 19 日前 | 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相关学校 |
14 | 7 月 22 日-26 日 | 民办学校补录 | 民办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5 | 8 月 9 日前 | 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及补录民办学校 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镇街教育部门 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6 | 8 月 15 日 9 时 -20 日 18 时 | 1、镇街公办学校补报名 2、 民办学校补登记、补录 | 镇街教育部门 有关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7 | 8 月 31 日前 | 1、公办学校补录学生注册 2、民办学校第二次补录学生注册 3、法定监护人完成子女免疫接种或补种疫苗 | 镇街教育部门 相关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8 | 9 月 6 日前 | 镇街报送 2024 年招生工作情况 | 镇街教育部门 |
19 | 9 月 30 日前 | 为新生建立学籍 | 镇街教育部门 学校 |
2024中山三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预警提示
2024-03-20,全文共 448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家长:
根据我镇现有公办学校学位数量及近年户籍人口增长速度,预计2024年我镇公办学校学位仍维持在较高水平,现向社会发布三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预警提示。
一、在学位能满足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入学需求时,原则上按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招录;如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超出计划部分学生将根据入户时间、住房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如公办学位不足,则通过购买普惠性民办学校学位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新入户我镇户籍生且不在本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需要转学插班的,因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有限,如公办学位不足,将通过购买普惠性民办学校学位的方式安排入读。
三、鉴于户籍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预警信息与实际招生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有关家长参考。请相关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预判,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招生政策及入学流程以2024年三乡镇招生通告及转学插班申请指南为准,请家长关注“三乡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0760-86381212
中山市三乡镇教体文旅局
2024年3月19日
2024年中山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入口
2024-05-20,全文共 1408 字
+ 加入清单报名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 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镇街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 |||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5 月 20 日前 | 各幼儿园、小学核实好毕业班学籍信息 | 幼儿园 小学 |
2 | 5 月 22 日前 | 核准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 镇街教育部门 |
3 | 5 月 22 日前 | 镇街招生方案(通告)经镇街政府审核同意 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 镇街教育部门 |
4 | 5 月 30 日前 | 公布各镇街招生方案、市直属小学招生通告、 市直属初中招生通告、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 |
5 | 5 月 31 日 9 时-6 月 7 日 18 时 | 小学新生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 学平台”填报入学信息、填报志愿 | 学生监护人 |
6 | 6 月 8 日 9 时-6 月 14 日 18 时 | 初中新生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 学平台”填报入学信息、填报志愿 | 学生监护人 |
7 | 5 月 31 日 -6 月 21 日 | 审核“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中 的学生信息 | 镇街教育部门 学校 |
8 | 6 月下旬 | 公示入学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相关学校 |
9 | 7 月上旬 | 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产生招生顺序号, 结果在招生入学平台中查询 | 市教育体育局 |
10 | 7 月上旬 | 第一批次志愿投档,录取结果在招生入学平 台中查询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相关学校 |
11 | 7 月 10 日前 | 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镇街教育部门 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2 | 7 月 15 日 -8 月 5 日 | 第二批次志愿投档,录取结果在招生入学平 台中查询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
13 | 7 月 19 日前 | 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市教育体育局 镇街教育部门 相关学校 |
14 | 7 月 22 日-26 日 | 民办学校补录 | 民办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5 | 8 月 9 日前 | 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及补录民办学校 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镇街教育部门 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6 | 8 月 15 日 9 时 -20 日 18 时 | 1、镇街公办学校补报名 2、 民办学校补登记、补录 | 镇街教育部门 有关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7 | 8 月 31 日前 | 1、公办学校补录学生注册 2、民办学校第二次补录学生注册 3、法定监护人完成子女免疫接种或补种疫苗 | 镇街教育部门 相关学校 学生监护人 |
18 | 9 月 6 日前 | 镇街报送 2024 年招生工作情况 | 镇街教育部门 |
19 | 9 月 30 日前 | 为新生建立学籍 | 镇街教育部门 学校 |
中山市大涌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24-06-01,全文共 6294 字
+ 加入清单第一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规模、控制班额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大涌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大涌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详情查看本方案第六部分相关说明第5条)。
(五)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三、招生规划
(一)小学736人
(二)初中572人
四、学位分配办法
(一)公办小学
第一批次: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分配办法见本方案第六部分相关说明第6条)。
(二)公办初中
第一批次: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中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幼儿园、就读小学核实更正,或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大涌镇为拟就读镇、招生对象为随迁人员子女。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于5月31日9时至6月14日18时到大涌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地址:卓山中学北门侧(原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咨询电话:18028378404,
联系人:黄老师。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大涌镇公办学校及镇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大涌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镇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镇教育部门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详情查看本方案第六部分相关说明第2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教育部门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大涌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招生方案执行。镇教育部门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教育部门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六、招生相关说明
(一)大涌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在现就读幼儿园或到镇政府五楼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办理手续。
(二)兴涌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户籍人员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房产证明、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入户兴涌社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户籍人员子女则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入户籍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三)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需要跨村(社区)就读,申请条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监护人任一方为申请学区内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就读学区村(社区)证明、出生证等材料。2.监护人持有申请学区内房产,需提供申请学区内住房证明(可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由家长向现就读幼儿园领取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上交材料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验核,在学位有空余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安排入读申请学校。
(四)按房产地址申请学位必须提供监护人房产相关证明材料。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日)。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意一项)。
2.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需显示房产地址,在可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五)符合跨镇街就读条件学生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监护人房产证明相关材料。
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日)。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意一项)。2.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需显示房产地址,在可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3.缴交社保证明(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1年大涌社保证明)。
(六)积分生入围公示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家长领取《2024年大涌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家长填报后按指引上交。经镇教育招生审核小组验核,于8月初将名单下发到各学校,再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已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小学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学位安排原则:1.各公办小学第一批次学生安排后,其空余学位用于安排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2.按积分高低排序结合家长填报志愿安排学位(每生填报1个志愿)。
(七)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籍无法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七、招生咨询
大涌镇招生咨询电话:0760-87122336;联系人:袁老师。
第二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规划
(一)民办小学(旗风学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6个班,招生计划数300人(大涌镇属地招生计划180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120人)。
(二)民办初中(旗风学校)2024年初中一年级招4个班,招生计划数200人(本校对口直升本校计划120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80人)。
注:该校是九年一贯制非寄宿制学校,大涌周边镇区才有校车接送。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于5月31日9时至6月14日18时到大涌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地址:卓山中学北门侧(原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咨询电话:18028378404,
联系人:黄老师。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填报时需认真阅读相关民办学校招生简章)。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为本校直升和属地志愿,政府购买学位是由政府安排的,不作志愿填报。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填报时需认真阅读相关旗风学校招生简章)。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教育部门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教育部门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教育部门。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镇教育部门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四、招生相关说明
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籍无法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五、招生咨询
大涌镇招生咨询电话:0760-87122336;联系人:袁老师。
附件: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24-05-29,全文共 4433 字
+ 加入清单第一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三角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三角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监护人拥有三角镇连续满1年社保,同时拥有房产;
(五)参加当年三角镇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一)小学一年级
(二)初中一年级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学位安排
参加积分入学入围学生、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本镇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入读学校,原则上是按房产证居住地划分地段就近入学(没有房产的按居住证地址分配),如果划定片区(或小区)的就近学校学位不足,学生将分流安排到其他学校。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s://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登记报名信息时,要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我镇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地址:三角镇五福路70号二楼203室)。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三角镇公办学校及面向三角镇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三角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由三角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结合周边学校学位富余情况,以由近到远的顺序调配学生入读的学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公办学校志愿,由三角镇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三角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于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本公告,按三角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三角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本市户籍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参加当年三角镇流动人员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五种类别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三角镇教育部门将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入学注册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三角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三角镇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三角镇教育部门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三角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由三角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第二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及联系电话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三角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三角镇教育部门在6月21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三角镇教育部门重新核定。
(五)入学注册
入学注册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三角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审核完成后,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附件: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亲子关系证明文件;3.表格中列出的
“证明材料”,除表格所列市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公函,部分公函也可按实际由三角镇对应主管部门出具,由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相关政策的,具有同等效用。
中山港口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2024-06-01,全文共 6157 字
+ 加入清单一、公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户籍生”);
2.符合港口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教育优待政策生”,详见附件2);
3.港口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户籍人员的子女”);
4.本市外镇户籍(在报名时拥有在港口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港口镇就读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跨镇街就读生”);
5.参加港口镇2024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以下简称“积分入围生”)。
(二)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含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以下简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招生计划
2.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三)招生安排
1.小学一年级
(1)户籍生
中心小学:招收户籍为港口社区、胜隆社区和新港社区的户籍生。
民主小学:招收户籍为民主社区的户籍生。
群众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众社区的户籍生。
西街小学:招收户籍为西街社区的户籍生。
石特小学:招收户籍为石特社区的户籍生。
中山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大丰小学(以下简称“大丰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乐社区的户籍生。
中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中南村的户籍生。
下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下南村的户籍生。
上述学校中,若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小孩入户所在村(社区)时间先后顺序,按学校到中心片区的距离,由近及远结合个人意愿,由港口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依次安排在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
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购买学位):招收对象为港口镇户籍适龄入学儿童(入户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根据全市统一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具体解读请家长关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发布)。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积分入围生,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接受安排的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2.初中一年级
(1)户籍生
港口中学:招收港口社区、胜隆社区、新港社区、民主社区、群众社区、西街社区、石特社区的户籍生;
大南中学:招收群乐社区、中南村、下南村的户籍生。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积分入围生,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接受安排的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四)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港口镇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港口镇,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在港口镇申请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港口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全镇各幼儿园(小学)要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完成网上新生信息登记,各村(社区)要跟踪落实并确保辖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新生信息登记。
2.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港口镇公办学校、华辰实验中学小学校区公费班(购买学位)及面向港口镇招生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志愿包括由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入围学生入读的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港口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镇街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港口镇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安排入学。
3.信息审核
(1)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除了需在招生平台信息登记以外,还需在规定时间(小学6月4日—6日;初中6月12日—13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应的部门验核,具体提交验核材料和验核地点详见附件1。
4.新生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若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若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以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若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镇内公办学校按港口镇招生办法安排入读相应的学校,华辰实验中学小学校区公费班(购买学位)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根据全市统一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民办学校按民办学校的录取办法录取,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5.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被第二批次志愿港口镇公办学校(含华辰实验中学小学校区公费班)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信息补报
港口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二、民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 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
),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2.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港口镇公办学校及面向港口镇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4)华实小学校区一年级(自费生)面向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120人,初中一年级面向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240人;港口镇港源学校招生计划全部面向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108人。属地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学校将进行补录。
(5)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港口镇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费用自理。
(6)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符合港口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②法定监护人持有港口镇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3.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
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4.新生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
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
若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若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以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若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若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若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三、其 他 说 明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新生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二)被录取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的学生,需服从校方的统一管理,学费由港口镇支付(入读以后,学生户籍若迁出港口,将不再享受公费班学生资格,学费自理),其他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由家长自理。学生若被录取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港口镇将不再保留原公办学校学位;由于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该校注册(报到),但确需到港口镇公办学校就读的,于2024年8月15日—18日到港口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一楼108室)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三)办理小学一年级注册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验证,督促漏种预防疫苗的儿童按要求进行补种,并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本办法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咨询人及电话
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陈老师88480768、88402330
中心小学:
胡老师88419316
民主小学:
杨老师88411832
群众小学:
吴老师88482663
西街小学:
徐老师88402320
石特小学:
梁老师88410811
大丰小学:
李老师88401987
中南小学:
梁老师88402754
下南小学:
陶老师88411260
港口中学:
石老师88485008
大南中学:
吴老师88400593
华辰实验中学:
黄老师88488688
港源学校:
陈老师88481188
投诉电话:
8840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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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
1.港口镇2024年小学和初中一年级各类招生对象提交资料清单
2.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3.入学申请表
4.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
2024-05-17,全文共 3444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镇街在制定招生方案时,要进一步明确本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拟入读镇街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拟入读镇街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二、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 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
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镇街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志愿包括大学区划片招生的学校、由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入围学生入读的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实行大学区划片招生的镇街可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合理划分大学区。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镇街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镇街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
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要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办法由各镇街在招生方案中明确规定。镇街教育部门要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
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附件:中山市 2024 年义务教育招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中山市 2024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 ||
序号 | 类别 | 提交材料 |
1 | 符合公政治〔2018〕27 号优待 对象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
2 | 符合政干〔2013〕138 号规定的 现役军人(含武警、海警等)适 龄子女 |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
3 | 符合应急〔2019〕37 号优待对 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 女 |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 |
4 | 符合中教体通〔2020〕9 号优待 对象的人员适龄子女 | ①市卫健局公函。 |
5 | 符合中山组发〔2020〕4 号条件 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②工作单位证明或中山市房 产证。 |
6 | 符合中教体通〔2020〕70 号规 定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 |
7 | 符合中教体通〔2019〕68 号规 定的台湾居民适龄子女 |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②台湾学生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学生的户籍藤本;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房产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或在中 山市就业的工作证明)和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授权委托书。 |
8 | 符合中教体通〔2019〕80 号规 定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中山市房产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的参保证明原件(或由教育部门向监护人所 在工作单位主动核查); ⑤授权委托书。 |
9 | 符合粤侨办〔2009〕55 号规定 的华侨适龄子女 | ①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 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 ②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中山市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 中山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 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③法定监护人的中山市户口簿和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 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④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街)医院的体检证明。 |
10 | 持有 2018 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 证书的人员适龄子女 | ①2018 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或参保证明。 |
11 | 荣誉市民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
12 | 符合粤组通〔2017〕44 号规定 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 ①中山市基层组织证明。 |
13 | 符合中府办〔2021〕 22 号的上 规上限企业人才子女 | 具体按所在镇街政策措施执行。 |
14 | 中山组发〔2022〕1 号附件 1 的 人才子女 | 具体按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执行。 |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 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 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 份证件)等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
2024中山南头镇二次征求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意见稿
2024-03-07,全文共 401 字
+ 加入清单关于二次公开征求《南头镇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4〕24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南头镇制定了《南头镇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对《南头镇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8日。广大市民、相关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8日前向南头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23380896
地 址:南头镇南头大道中1号412室
附件:南头镇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南头镇教体文旅局
2024年3月6日
相关附件
中山沙溪镇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2024-05-30,全文共 4739 字
+ 加入清单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一)镇招生委员会统筹招收以下五类学生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镇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确需申请在我镇就读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我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我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民办学校按照中山市相关规定招收以下二类学生
1.我镇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镇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镇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各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一)招生范围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安排到户籍所在村的学校,具体划分如下:濠涌村户籍——濠涌小学;虎逊村户籍——虎逊小学;
龙瑞村及龙山村(不含豪吐小组)户籍——龙瑞小学;云汉村户籍——云汉小学; 乐群村户籍——乐群小学; 龙头环村户籍——龙头环小学; 象角村户籍——象角小学;
圣狮村户籍——圣狮小学;沙溪村户籍——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下泽小学;港园村户籍——港园小学; 中兴村厚山村民小组及涌头、涌边、康乐村户籍——康乐小学;
中兴村(不含厚山村民小组)、豪吐村民小组、汇源居委会户籍(不含2017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中心小学;溪角片——溪角中学;沙溪片——沙溪中学。
2.2017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社区居民委员会户籍及溪角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户籍生及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和确需跨镇街就读我镇公办小学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根据各校学位实际情况按片区统筹安排学位。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具体的片区划分如下:第一片区:龙瑞小学、虎逊小学、濠涌小学;第二片区:云汉小学、龙头环小学、象角小学、圣狮小学、乐群小学;第三片区: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中心小学、下泽小学)、港园小学、康乐小学。
3.积分入围学生在安排户籍学生、符合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的子女、户籍人口子女和本市户籍在本镇人员确需跨镇街就读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后,按片区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未按录取学校要求及时注册者,视为主动放弃积分学位,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招生规模
1.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
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如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监护人可到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如不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监护人可到沙溪镇以下地点完成信息登记,升小学:6月6日上午9:00-11:30,沙溪镇中心小学;升初中:6月12日上午9:00-11:30,沙溪中学。
(二)填报志愿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必须填报积分“入围学生入读的学校”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
4.我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有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和属地计划两种类型。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按批次选择填报民办学校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审核时不能确定的,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就读学校现场验核,不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沙溪镇中心小学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要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公办学校分两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一批为户籍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户籍人口子女以及本市户籍确需跨镇街就读的人员子女,时间为7月10日前;第二批为积分入学入围的学生,时间为7月19日前。民办学校直升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街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当地镇街教育部门。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2.被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注意事项
(一)2017年12月31日后(不含12月31日)取得沙溪镇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统筹划片分配入学。
(二)符合调校条件的,确实需调校的,第一批(即户籍生、户籍人口子女、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确需跨镇街就读的人员子女)请于7月10日上午8:00—11:30,第二批(即积分入学入围的学生)请于7月19日上午8:00—11:30到原所分配学校填写调校申请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汇总收齐后上交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上报镇招生办审批同意后,再通过学校通知家长调校结果。第一批在7月19日前,第二批在7月26日前未接到相关通知的即是未被批准调校就读的,请在原分配学校就读,并及时注册,未能按时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三)以下三类学生如5月24日没有到中心小学进行回流生登记的,可于6月7日前到沙溪镇教体中心进行登记,请注意携带以下资料:第一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沙溪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集体户无房产的,请提供父母双方及学生的住房证明原件(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及居住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以及相关政策性借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三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就读的确需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请家长携带位于沙溪镇的房产证、在沙溪镇缴交社保的相关凭证、在沙溪工作的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小孩出生证、家庭户口簿(无户口簿的必须有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必须按就读学校的要求上交相关的材料。
(五)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且家长已在所读学校提交了相关入学材料,如小孩父母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的,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必再到中心小学或镇教体中心提交资料。
(六)户籍生、户籍人口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以及本市户籍确需跨镇街就读的子女都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进行网上登记。
其他补充说明
(一)未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无法取得正规学籍,因此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提前报名入学。
(二)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三)本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办研究后决定。
招生咨询
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0760-87793973、0760-87793195。
【附件】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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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坦洲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4-05-30,全文共 4834 字
+ 加入清单招生对象
公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4);
3.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
4.确需跨镇街在坦洲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坦洲镇工作且截止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坦洲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2024年坦洲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民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招生规划
● 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含中茂学校公办班)计划招生约2988人。
● 坦洲镇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约2409人。
● 坦洲镇民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566人。
● 坦洲镇民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881人。
入学程序
信息登记
2024年公、民办学校招生都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坦洲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符合坦洲镇招生条件的,选报“坦洲镇”进行报名登记,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坦洲镇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坦洲镇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找招生负责的老师协助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志愿填报
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坦洲镇公办学校和坦洲镇民办学校。
● 公办初中志愿
符合坦洲镇公办初中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第一批次的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也不填报第二批次坦洲镇内的民办学校,可不填写市招生平台上的入学意向,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初中。
就读公办初中的多孩家庭选择“长幼随学”,到镇招生办递交纸质申请资料。
● 公办小学志愿
符合坦洲镇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第一批次的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也不填报第二批次坦洲镇内的民办学校,可不填写市招生平台上的入学意向,直接在“坦洲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志愿填报平台”中进行志愿填报(扫下方二维码),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根据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没有房产根据入学儿童户籍所在地)选择对应的学区,再根据学区对应的学校填报4个志愿(学区划分详见附件2)。
就读公办小学的多孩家庭可在志愿填报选择“长幼随学”,同时填写同一家庭哥哥姐姐就读的坦洲镇公办小学信息,并上传学籍证明,镇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民办学校志愿
坦洲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三种类型。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办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投档录取
● 第一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 第二批次录取
坦洲镇公办初中录取裕洲村和新合村户籍生、积分排名后60位及居住在新合村、裕洲村的积分生安排到坦洲三中就读。其余积分生和户籍生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到坦洲中学、坦洲实验中学就读。
坦洲镇公办小学录取第二批次志愿录取工作由坦洲镇招生办负责。依据“大学区招生,就近入学,参考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 坦洲镇公办小学招生学区划分全镇分四个学区(划分地图详见附件2),划分如下:
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坦洲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阳光小学、七村小学、方德小学;
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坦洲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阳光小学、同德小学,以及中茂学校公办学位;
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坦洲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永一小学、方德小学;
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坦洲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联一小学、方德小学。其中国际花城小区沿花城大街、环湖东街、体育场分成东西两片区,东片划入金斗湾小学学区,西片划入方德小学(划分地图详见附件3)。
●
坦洲镇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坦洲村社区、合胜社区、十四村社区、七村社区、同胜社区、安阜社区、联一村、永一村、永二村、群联村、裕洲村、新前进村等12个村(社区)的户籍儿童,安排到户籍所在村或社区的小学就读,坦洲村社区户籍儿童安排在林东小学就读。
新合村的户籍儿童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优先安排在裕洲小学就读。
金斗社区户籍生、跨村(社区)就读生(即户籍在某村或社区,房产在其他村或社区)、本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跨镇街就读生。根据监护人房产证所在地,按照学区划分申请入读对应的学校。若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入户和房产证明材料必须在入学报名时提供,入学报名之后入户和购买房产的不予办理)。
公建配套学校所在小区业主的符合在坦洲就读条件的适龄子女。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金斗湾小学或方德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国际花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金斗湾小学或方德小学就读(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区划分,详见附件3);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阳光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锦绣阳光花园1-8期的,优先安排在阳光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同德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佳境康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同德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中茂学校公办学位,且其监护人房产在中澳新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中茂学校就读。
因阳光小学学位不足,东北学区中,以环洲北路为界,北边划入方德小学或学区对应的其他学校。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由招生办根据申请情况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共15类(附件4):一是《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已明确的“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的14类人员适龄子女”;二是坦洲镇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骨干等对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有贡献的人员以及对市、镇重点工作做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因坦洲中心区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对户籍生的学位分配按照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顺序分配。
小学一年级积分生按申请积分时提供的其监护人房产证地址(无房产的以居住证为准)所在学区申请入读学校。根据积分的高低,参考所填报志愿,由镇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确定录取学校。
坦洲镇民办学校录取坦洲镇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本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招生办重新核定。
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
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第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
被第二批次志愿坦洲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与信息补报,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被第二批次志愿坦洲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可参与信息补报。
信息补报
● 公办学校补录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招生办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民办学校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在镇招生办的指导下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5),报中山市教体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招生咨询电话
● 坦洲镇招生办:0760-86786372
● 汇翠学校:0760-86210188
0760-86634611
0760-86637318
● 明德学校:0760-86688051
0760-86688061
● 华特雅学校:0760-86218888
● 爱华学校:0760-86630971
● 中茂学校:0760-85762233
附件
▲附件1:坦洲镇2024年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人数规划
▲附件2: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划分办法
▲附件3:坦洲镇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位划分图
▲附件4: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附件5: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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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板芙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
2024-06-01,全文共 4065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原则
以“免试就近入学、分片区统筹安排”为原则,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资料、小学现场报名,镇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1)板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市、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3)板芙镇户籍人口(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板芙户籍)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人口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板芙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板芙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板芙镇2024年积分入围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小学
(二)中学
四、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中山市板芙镇202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符合板芙镇招生条件的,选报“板芙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板芙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板芙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幼儿园、小学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不在板芙镇就读的幼儿、学生,可到就近幼儿园或学校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志愿包括大学区划片招生的学校、由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入围学生入读的学校。每名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及现场报名验证材料
1.网上审核:“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社保、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资格审核人员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镇招生资格审核组在6月21日前完成全镇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填报志愿才有效,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2.现场报名验证申请材料:
符合入读板芙镇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到现场报名点登记验证,提交申请材料。由于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只允许一位家长进入学校办理验证申请材料手续。
【小学】
时间:2024年6月8日(周六)
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30
主要审验材料:
(一)本镇户籍生:
1.“免试就近入学”到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名,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若父母与孩子不同户口簿的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2.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因异地居住确实需要镇内跨学区就近入学的,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监护人房产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若父母与孩子不同户口簿的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二)符合政策性的借读生: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教育优待政策性资料(见附1);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三)户籍人员子女: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若父母与孩子不同户口簿的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四)符合跨镇区就读: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小孩监护人在我镇缴交社保或营业执照和房产证满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若父母与孩子不同户口簿的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五)积分入学儿童,现场报名,入围积分生按积分高低顺序现场选择学位。(入围名单另行通知)
时间: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地点:板芙镇湖洲小学大环街校区二楼报告厅
审核材料:积分入围凭证
派位时间安排如下:(具体以短信通知为主)
(四)录取及注册
通过信息审核,未被录取,符合板芙镇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镇招生办将根据有关教育招生政策和各公办学校划定招生范围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在6月28日前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和公示并发出入学通知书,6月29日完成现场报名注册。各中学在7月20日前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和公示并发出入学通知书,7月21日完成现场报名注册。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并按指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注册登记的不再办理注册手续。
(五)学位分配办法
1.第一批次:
各公办中学、小学在划片区招生范围内,按以下顺序依次安排下列各类学生学位:①板芙镇户籍生;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③户籍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板芙镇户籍但其子女非板芙镇户籍);④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因学位不足而无法解决片区范围内板芙镇户籍生学位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满为止,其余适龄儿童和优待政策、户籍人员子女、跨镇区就读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在录取批次中在学位足够情况下,同等条件优先“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入学。
2.第二批次:
(1)小学积分生:根据各公办小学第一批录取情况,梳理并公布各公办小学招收积分生学位数。由于入户人数增加,预计今年我镇能安排积分生的公办小学只有湖洲小学、板芙小学、新联小学、广福小学。录取方法按积分高低顺序到现场选择学位。
(2)中学积分生:两所初中积分生学位划片安排见《板芙镇2024年中学积分生安排片区示意图》(附件2)。根据各公办初中第一批次录取情况,在户籍生安排学位后,①如果板芙一中剩余学位足够的情况下,以芙中路、板芙大道为界线,居住在芙中路以东、板芙大道以南的积分生全部安排到板芙一中就读,其余积分生安排到板芙中学就读。②如果板芙一中或板芙中学其中一所学校剩余学位不足,采用先安排有房产人员(监护人)的积分生,(如果学位不足,录取顺序高分优先原则),剩余学位再按积分从高至低的顺序安排学位,最后无法安排的积分生将统筹安排到另一所中学就读。
五、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六、注意事项
1.不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我镇其他常住人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申请民办学校学位。详情请参阅芙蓉学校、同方学校招生简章。
2.凡是符合小学、中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将不保留学位。
3.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4.父母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无户籍的,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注册时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作为证明材料。
5.港澳居民子女按《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子女在中山市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80号)、台湾居民子女按照《关于台湾居民子女在中山市中小学就读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68号)向镇教育部门申请入学。
6.办理新生注册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长、孩子)、儿童预防接种证,各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验证,督促漏种预防疫苗的儿童按要求进行补种,并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七、招生咨询电话
板芙镇体育和教育事务中心
86500841(陈老师)
板芙小学 86501042
新联小学 86508048
广福小学 86508400
深湾小学 86508110
湖洲小学 86501120
芙蓉学校 86512069
同方学校 86505158
板芙一中 86508402
板芙中学 86501465
附件
1、中山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板芙镇2024年中学积分生安排示意图
中山市三乡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24-06-01,全文共 676 字
+ 加入清单一、公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三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三乡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3.三乡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跨镇街就读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三乡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三乡镇房产满一年以上(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共招40个教学班:光后中心小学6个,鸦岗小学8个,新圩小学5个,载德小学4个,平岚小学5个,白石环小学5个,大布小学3个,雍陌小学4个,合计招生
2115 人。
2.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我镇初中一年级共招20个教学班,学生1100人,其中三乡中学550人,博爱中学550人。三乡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二、民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 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中山神湾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24-05-30,全文共 7072 字
+ 加入清单招生计划
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1个班(神湾中心小学6个班、崇正学校5个班);初中一年级计划10个班(神湾中学6个班、崇正学校4个班)。
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个班(神舟学校5个班、育才学校2个班);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神舟学校5个班、育才学校5个班)。
工作安排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神湾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神湾户籍人员的非神湾户籍适龄子女;
四、本市其它镇街户籍、在神湾居住和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神湾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2024年神湾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核实更正。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神湾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符合神湾镇招生条件的,选报“神湾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神湾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神湾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使用设立在就读幼儿园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信息登记;如果不在本镇学校就读的,而又确实需协助的,可直接到神湾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神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信息登记。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
(2)信息审核
①现场报名确认。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需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验核材料详见附件2),到相应招生片区学校现场办理报名确认(如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家长到所选片区学校现场办理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日期:
2024年6月15日(9:00--11:30,14:00--16:30)
现场确认地点:
神湾中心小学(南沙工业区园丁路1号)
崇正学校(外沙村天熹路8号)
审核人员将按规定对报名登记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的,而后补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本镇户籍生,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全镇各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镇户籍生不再进行补报和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3)学区划分
神湾镇按居住地划分为2个招生片区,具体划分如下:
神湾中心小学片区:招收宥南村、竹排村、神溪村(含东风糖厂、冲口、石场、新村居民小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崇正学校片区:招收外沙村(含南沙工业区)、海港村的适龄儿童。
(4)学位分配
按照“学区划分”“入学志愿” 与
“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即:先按照原来规划的片区,依据学生家长填报申请入学志愿,首先安排入读第一志愿学校,第一志愿学校学位使用完,则安排到第二志愿学校。如需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家长,请扫码“神湾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跨学区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当申请入学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全部安排入学;当申报入学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位。(备注:申请跨学区入学不一定提供校车服务)
①第一批次:神湾镇户籍生按学生户口簿登记地址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申请入学人数超过申请学校招生计划时,按该生入户神湾镇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计划的,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②第二批次:神湾镇户籍生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不一致,
其父母可凭房产证向教育部门提出跨学区入学申请,经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跨学区安排学位。
③第三批次:各类政策优待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④第四批次: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⑤第五批次:本市跨镇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⑥第六批次:市积分生按其父母办理居住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并根据积分生入围排名由高到低次序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上述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时,将统筹安排给符合本镇紧缺适用人才政策人员的子女;如果公办学位不足时,镇政府将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所缺学位,由招生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统筹解决。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入学公办学校。
房产产权拥有者须是申请入学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入学期间,没有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销合同为准。
(5)录取注册。
经神湾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新生录取名单由学校负责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办理新生注册。新生发放录取通知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前,注册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前。家长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公办学校入学。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6)信息补报。
报读本镇公办小学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2024年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神湾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非神湾镇户籍适龄子女;
四、本市其它镇街户籍、在神湾居住和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神湾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2024年神湾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
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小学核实更正。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神湾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告》,符合神湾镇招生条件的,选报“神湾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神湾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神湾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小学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信息登记;如果不在本镇学校就读的,而又确实需协助的,可直接到神湾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神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信息登记。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
(2)志愿填报
①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②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神湾镇公办学校及面向神湾镇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神湾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由神湾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结合周边学校学位富余情况,以由近到远的顺序调配学生入读的学校。
③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公办学校志愿,由神湾镇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入学。
(3)信息审核
①审核时间及地点:
本镇公办初中学校不设现场办理确认,在本镇公、民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招生条件的神湾镇户籍学生、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非神湾户籍子女、跨镇街就读生,由就读小学统一审核,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交到班主任处审核(验核材料详见附件3);政策性优待生及不在神湾镇就读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招生办公室(神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审核;积分生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不需现场登记,但需要扫码
“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
审核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4)学位分配。
本镇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学生家长“入学志愿”与“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即:依据学生家长填报申请入学志愿,首先安排入读第一志愿学校,第一志愿学校学位使用完,则安排到第二志愿学校。请扫码
“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当申请入学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全部安排入学;当申报入学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位。
1.第一批次:神湾镇户籍生按照学生户口簿登记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如果居住地同一行政村的,以该生入户本镇日期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计划的,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如果户口簿登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其父母可凭房产产权证向教育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其房产证所在地作就近入学的依据。
2.第二批次:各类政策优待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3.第三批次: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4.第四批次:本市跨镇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没有提供房产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5.第五批次:市积分生按其父母办理居住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如果同一批次申请人数多于学校可使用学位时,则按照其积分生入围排名由高到低次序安排学位,超出计划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其中,政策优待生、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和本市跨镇生同一批次申请人数多于学校可使用学位时,超出计划的,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上述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时,将统筹安排给符合本镇紧缺适用人才政策人员的子女;如果公办学位不足时,镇政府将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所缺学位,由招生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统筹解决。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入学公办学校。
房产产权拥有者须是申请入学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入学期间,没有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销合同为准。
(5)录取注册。
经神湾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新生录取名单由学校负责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办理新生注册。新生发放录取通知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前,注册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前。家长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公办学校入学。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6)信息补报。
报读本镇公办初中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2024年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2.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
(2)志愿填报
①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
②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③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④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3)信息审核
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神湾镇教育部门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4)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的,用于补录。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
(5)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镇街安排入学。
(6)补报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2024年7月3-7日登录招生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2024年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学校做好补录工作。
注意事项
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招生咨询电话
本通告的解释权
归神湾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个码: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后,如需申请跨学区入学,请扫码“神湾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跨学区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
第二个码:
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学生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后,所有类别的学生家长均须扫码“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
第三个码:
附件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1)。
第四个码:
附件2:《神湾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现场报名提交材料一览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2)
第五个码:
附件3:《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现场报名提交材料一览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3)
第六个码:
附件4:《神湾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跨学区入读申请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4)
第七个码:
附件5:《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5)
第八个码:
附件6:《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6)
2024学年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预警
2024-02-02,全文共 422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家长:
由于2024年沙溪户籍适龄入学(含小一、初一以及插班其他年级)的学生人数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根据我镇现有公办学校学位数量,预计2024年沙溪镇公办学位供给持续紧张,现向社会发布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预警提示,具体如下:
1.在学位能满足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入学需求时,原则上按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招录;如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将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的学校就读。
2.符合招生政策的非沙溪户籍适龄儿童(含沙溪户籍人员子女、本市户籍人员跨镇区就读学生、积分入围学生等)以及新入户沙溪的户籍生需要插班的,若公办学位不足,将通过购买我镇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入读。
鉴于户籍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次发布的入学预警信息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的依据,具体招生政策及入学流程以2024年招生通告为准。
请家长关注“沙溪发布”和“沙教风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4年2月1日
中山东凤镇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指南
2024-05-30,全文共 6119 字
+ 加入清单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东凤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简称“户籍生”);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简称“教育优待政策生”,详见附件1);
(三)东凤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简称“户籍人员子女生”);
(四)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简称“跨镇街就读生”);
(五)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简称“入围积分生”)。
特别说明:
1.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简称“跨镇街就读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东凤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东凤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2.年满6周岁的东凤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在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期间,向东凤镇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今年不用网上报名。延缓入学期满,应报名申请入学。申请地点: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话:0760-89997061。
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2.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3.积分入学人数
东凤镇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入围积分生人数以对外公布指标数为准。
学位分配批次与办法
我镇教育部门根据各学校招生范围、学位数,依据学生户口所在地和居住信息,按照以下批次及生源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当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第一批次及顺序
(1)户籍生;
(2)教育优待政策生;
(3)户籍人员子女生;
(4)跨镇街就读生。
2.第二批次:入围积分生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围积分生,镇教育部门根据各公办小学学位情况,结合积分申请人的居住地、工作地和积分分值等统筹安排。所属辖区学位不足的情况下,要服从统筹安排。8月初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再重新安排。
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东凤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划分依据如下:
东凤户籍为家庭户的,按照其户口地址划分;东凤户籍需要跨村(社区)就读的,按照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划分;东凤户籍为各村(社区)集体户的,划分至各村(社区)辖区内中小学;户籍为东海社区、凤仪社区集体户(含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则结合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和参保单位所在地统筹安排。
1.中心小学:东兴社区、伯公社区、东海社区、凤仪社区辖下的东御世家、东御荣峰、金爵豪庭、友好公馆、晶都花园、上水湾、世宝广场、凯盛广场、海伦春天、名扬世纪、金时大厦、御景香江小区,电话:0760-22600182。
2.同安小学:同安村、东海社区、凤仪社区辖下的天乙华庭、天乙海岸名都、汇君豪庭、国创星汇、天善湾、铂金尊汇小区,电话:0760-22616963。
3.安乐小学:安乐村、金穗万谷华庭,电话:0760-22601064。
4.民和小学:民乐社区、和泰村,电话: 0760-22781601。
特别说明:东海社区、凤仪社区辖下的丽景花园、金凤湾畔、万科金色家园、唯美嘉园、锦尚花园、龙光天韵花园、东尚峰景小区(简称“民和地段”)的,采用“填报志愿,统筹安排”方式,分别安排到民和小学、中心小学、安乐小学、同安小学、凤鸣小学等五所学校入读。民和小学录取民乐社区、和泰村户籍生及户籍人员子女后,剩余学位供填报志愿;中心小学、安乐小学、同安小学、凤鸣小学完成本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入读的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供填报志愿;当可供填报志愿学位数大于或等于填报志愿人数时,学校如数录取;当可供填报志愿学位数小于填报志愿人数时,由镇教育部门根据填报志愿情况,按照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的顺序依次安排,安排完一类再安排下一类,同一类别超出剩余学位数的,户籍生按适龄儿童入户时间先后安排;教育优待政策生按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时间、租住时间先后安排;镇内跨村(社区)的按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户籍人员子女生按法定监护人入户时间先后安排;跨镇街就读生按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5.小沥小学:小沥社区、东海社区、凤仪社区辖下的逸湖半岛、佛奥阳光花园、佛罗城堡、潮汇湾、尚悦广场小区,电话: 0760-22618441。
6.凤鸣小学:东和平村、穗成村、东海社区、凤仪社区辖下的穗茵庭小区,电话:0760-22626068。
7.永益小学:永益村,电话:0760-22600100。
8.吉昌小学:吉昌村,电话:0760-22600961。
9.东罟小学:东罟步村,电话:0760-22601461。
10.西罟小学:西罟步村,电话:0760-22600314。
11.东凤中学:东兴社区、伯公社区、同安村、安乐村、民乐社区、和泰村、小沥社区、穗成村、东海社区、凤仪社区辖下的东御世家、东御荣峰、金爵豪庭、友好公馆、晶都花园、上水湾、世宝广场、凯盛广场、海伦春天、名扬世纪、金时大厦、御景香江、天乙华庭、天乙海岸名都、汇君豪庭、国创星汇、天善湾、铂金尊汇、丽景花园、金凤湾畔、金穗万谷华庭、万科金色家园、唯美嘉园、锦尚花园、龙光天韵花园、东尚峰景、逸湖半岛、佛奥阳光花园、佛罗城堡、潮汇湾、尚悦广场小区,电话:0760-22608255。
12.东凤二中:东和平村、永益村、吉昌村、东罟步村、西罟步村、东海社区、凤仪社区辖下穗茵庭小区,电话:0760-22638991。
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一)小学一年级
1.预审要求
(1)符合我镇公办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均需提交预审材料,符合多个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学生只能到一所学校提交预审材料,超过一所学校的,默认以户籍地所在学校为准,其他学校的报名自动失效。若自愿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亦须按要求提交预审材料,被摇号录取的,可选择到民办学校注册就读;摇号不中的或不到民办学校注册的,由镇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2)参加东凤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入围积分生,因政务数据系统自动对接,不用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2.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及时间
(1)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小学条件,且户口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为“民和地段”;东海社区、凤仪社区集体户人员居住地或参保单位所在地为民乐社区或和泰村的,符合条件入读公办学校,法定监护人房产为民和地段小区的,于2024年6月1日(周六)上午8:30-12:00,前往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录播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填写《东凤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并同时现场填报志愿。
(2)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小学条件,且为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于2024年6月1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前往各村(社区)辖区内小学提交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为各村(社区)家庭户的(民和地段小区除外);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东凤户籍但不同村(社区)的,且需要随法定监护人户籍申请跨村(社区)就读的;
3)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为各村(社区)集体户的(东海社区、凤仪社区集体户,以及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除外)。
(3)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小学条件,且为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于2024年6月2日(周日)上午8:30-12:00前往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录播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并填写《东凤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
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为东凤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其他村(社区)房产,申请跨村(社区)就读的;
3)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为东海社区、凤仪社区集体户(含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
4)符合条件跨镇街就读的。
(二)初中一年级
1.预审要求
(1)符合我镇公办初中录取资格的学生(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均需现场提交预审材料。若自愿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亦须按要求提交预审材料,被摇号录取的,可选择到民办学校注册就读;摇号不中的或不到民办学校注册的,由镇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2)参加东凤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入围积分生,因政务数据系统自动对接,不用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2.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及时间
(1)在我镇公办小学读六年级的,且户籍类别为家庭户或各村(社区)集体户的户籍生及户籍人员子女由现就读的公办小学统一收集预审资料(具体参考附件2),完成时间:5月20日前。(东海社区、凤仪社区集体户、以及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除外);
(2)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初中条件,且为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于2024年6月1日(周六)下午1:30-5:30前往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录播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考附件2),并现场填写《东凤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
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为东凤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其他村(社区)房产,申请跨村(社区)就读的;
3)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为东海社区、凤仪社区集体户(含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
4)符合条件跨镇街就读生;
5)六年级不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特别说明:
1)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无需携入学儿童到场,请监护人遵守现场秩序。
2)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现场预审资料仅限于6月1日(周六)和6月2日(周日)两天。其余时间现场提交资料地点为: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话:0760-89997061。
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即:2024年秋季需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新生,都需要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否则将直接影响后续一切入学手续办理,请各监护人务必按时完成。
1.登记时间
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登记方法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
特别说明: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招生对象为入围积分生。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和核验信息的,可到我镇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东凤镇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详见附件3)。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符合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按照招生录取批次和顺序安排。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每个学生最多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入围积分生入读公办学校的,由镇街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镇街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我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验核地点: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话:0760-89997061;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工作在6月21日前完成。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镇街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镇街教育部门将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附件
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东凤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现场提交材料一览表》
3.《东凤镇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一览表》
4.《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中山市各镇街2024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汇总
2024-05-30,全文共 463 字
+ 加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