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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招聘专职消防员及社区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阜沙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正文。

2024-04-16,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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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专职消防队岗位要求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以后出生),专职消防队战斗员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4月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即1991年4月后出生);专职消防队驾驶员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4月后出生),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B2(含)以上。

4.阜圩社区岗位要求报考者需在入职4年内取得助理社会工作者资格;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以后出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4月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于2024年4月13日至4月20日内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fszb007@163.com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如战斗员+张三+134****2222),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联系方式,报名资料包括填写清楚的《阜沙镇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件扫描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3.网络报名成功后,将进行资格初审的,通过初审的,将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以及体能测试。

(一)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视考试成绩情况划定。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专职消防队消防文员、阜圩社区社区工作者岗位按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能测试。专职消防队战斗员、驾驶员岗位需参加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50%,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专职消防队战斗员、驾驶员岗位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401476。

六、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拟录用人员放弃岗位的

,将先在报考该岗位所有考生中进行补录,当该岗位没有可补录考生时,则按岗位专业需求,向报考其他岗位但专业符合的考生进行补录,当没有可补录的专业符合的其他岗位考生时,则向全体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补充录用。

出现空缺的岗位或者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岗位,将按岗位专业需求,向报考其他岗位但专业符合的考生进行补录,当没有可补录的专业符合的其他岗位考生时,则向全体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补充录用。

以上补录规则中的所提及的考生,必须在考试中取得总成绩60分及以上,进行补录时将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通过网站发布。

附件

(请扫二维码查看下载)

附件1:阜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招聘专项消防员及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附件2:阜沙镇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登记表

附件3: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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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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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3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为B2(含)以上。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及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一)政府专职队消防员年收入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认真按照《大涌镇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及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在“公安一网通”办理)、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互联网1124137877@QQ.com

(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三)考试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上旬。考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信息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1、招聘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动直接淘汰制

①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的竞争,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仍视作无效成绩。

②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总成绩少于60分合格分数线者,被自动直接淘汰。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3)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公安一网通”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名额确定(若比例不足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将心肌酶检测、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名单公示统一在“http://www.zs.gov.cn/dyz/index.html(大涌镇政府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审计、医疗救护专业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持有A1驾驶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者,经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2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职业发展和享受优惠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满足人才补充发展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可面向具有实战经验的大学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干部,担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子女入学、积分入户、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及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七、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考生的体检等费用报销。考生的心肌酶医院检查费用、体检费用和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考生自己支付。

(四)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ww.zs.gov.cn/dyz/index.html(大涌镇政府网站)的“公告公示”栏目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联系电话:伍伟波 0760-23189699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大涌镇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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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10,全文共 1600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各岗位的招聘要求详见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于2024年1月8日至1月15日内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fszb007@163.com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220301+13411112222),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联系方式,报名资料包括填写清楚的《阜沙镇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及岗位一览表中所需的相关资历证件扫描件等。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3.网络报名成功后,将进行资格初审的,通过初审的,将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

(一)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不参加笔试,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并通过后参加面试。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构成)。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三)体能测试。专职消防队战斗员岗位需参加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50%,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专职消防队战斗员岗位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401476。

六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拟录用人员放弃岗位的 ,将先在报考该岗位所有考生中进行补录,当该岗位没有可补录考生时,则按岗位专业需求,向报考其他岗位但专业符合的考生进行补录,当没有可补录的专业符合的其他岗位考生时,则向全体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补充录用。

出现空缺的岗位或者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岗位,将按岗位专业需求,向报考其他岗位但专业符合的考生进行补录,当没有可补录的专业符合的其他岗位考生时,则向全体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补充录用。

以上补录规则中的所提及的考生,必须在考试中取得总成绩60分及以上,进行补录时将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通过网站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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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阜沙镇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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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4299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5月2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k.cn/gdzsgkeduzp2024,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获奖证明等);

5.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应聘人员,需于报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天时间17:00截止)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12:00

地点:中山市港口镇中心小学(中山市港口镇民新路南88号)。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面试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有关小学岗位放宽专业要求的说明:若报考小学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小学相关学科岗位。

(八)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401988、88411085,联系人:刘老师、林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488552,联系人:林先生。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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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古镇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4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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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战斗员岗位1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一)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5、持有船舶驾驶证、游泳教练员证、财务证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2.25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奖金、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 4 月 19日-2024年 5月 6 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495180101@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如需咨询招聘有关的其他问题,可于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拨打办公电话0760-23187477(何小姐)。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 5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体能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和测试方法详见附件3和附件4)。

(4)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交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岗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古镇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古镇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7477。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

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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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招聘消防员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4823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依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战斗员2人、消防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4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4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3月4日以后出生)。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4日以后出生),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为B2(含)以上。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及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1.98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认真按照《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及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在“公安一网通”办理)、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互联网1124137877@QQ.com (“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三)考试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下旬。考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信息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1、招聘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动直接淘汰制

①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的竞争,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仍视作无效成绩。

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算合计总成绩少于60分合格分数线者,被自动直接淘汰。

2、体能测试

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方可有资格参加体能测试。考生若不能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的,存在身体健康体能测试风险,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并视作弃考。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1500米跑)、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3)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公安一网通”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名额确定(若比例不足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在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将心肌酶检测、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名单公示统一在:

“http://wwww.zs.gov.cn/index.action(大涌镇政府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审计、医疗救护专业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持有A1驾驶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者,经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替补空缺名额聘用规则:为及时补充消防救援执勤力量,在招聘中,若某个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人数名额可在其他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考生中考核成绩择优递补招聘。

3、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职业发展和享受优惠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满足人才补充发展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可面向具有实战经验的大学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干部,担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子女入学、积分入户、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及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756。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9679。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七、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考生的体检等费用报销。考生的心肌酶医院检查费用、体检费用和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考生自己支付

(四)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登录互联网网址:

http://wwww.zs.gov.cn/index.action(大涌镇政府网站)的“公告公示”栏目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五)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 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3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战斗员岗位体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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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阜沙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1-31,全文共 4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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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沙镇位于中山市北部,面积35.41平方公里,共有6所公办学校,其中2所公办初中,4所公办小学。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2.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6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证明材料);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考生报名以“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姓名”作为文件名,对照公告基本条件和岗位表中具体岗位条件上传材料,材料上传不全或未在指定时间内成功上传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考。

3.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成功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3月3日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3月9日9:00-17:30

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音体美专任教师采用技能测试+答辩形式。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等方面内容。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及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3401873,联系人:黄老师。

投诉电话:0760-23402376,联系人:周先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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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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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1-30,全文共 3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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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市三角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档案馆)、中山市三角镇水务事务中心、中山市三角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中山市三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如下图所示:

查看:

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月6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

(四)报名要求

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报名系统中的《报考指南》。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成功报名后2024年2月7日前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于2024年2月8日17:3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方面能力。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通知。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相关提供证明材料。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聘用后需在基层服务满五年。

本公告由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5408738,联系人:缪小姐。

投诉电话:0760-85408918,联系人:李小姐。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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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11,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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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南头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及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31日后出生),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1月10日至1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有意者请下载并填写《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pdf或jpg格式)一并发送至nantouzp@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XX部门岗位报名材料。

3.资格审核及筛选。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将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经筛选后择优另行通知考试。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分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

(三)体检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于入职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到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四)决定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经镇党委审批决定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公告由中山市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关于招聘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0760-23380502进行咨询。

附件: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山市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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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2024-05-17,全文共 3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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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1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3日9:00开始至2024年5月30日17:00结束。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陆中山市南头人民政府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zsnt)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公告下载附件填写,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报名系统

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6月3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6日至7日在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教育类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人数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6月28日前在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形式进行,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通过电话和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3380605,联系人:吴老师

投诉电话:0760-23380562,联系人:洪先生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2).pdf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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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烟洲中学2024年第三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3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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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4.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5月24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5日8:00前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人员。按照实际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5月24日在中山烟洲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烟洲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

6.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烟洲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烟洲中学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三)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8211985。联系人:谷老师

投诉电话:0760-28201666。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烟洲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三期)岗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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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期公开招聘

2024-05-15,全文共 4025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6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等证明材料)。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成功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5月27日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报名确认

初审合格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9:00--5月29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笔试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在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音体美专任教师采用试讲+技能测试形式。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等方面内容。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7681889,联系人:李老师。

投诉电话:0760-87766707(中共中山市横栏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1.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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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公告

2024-05-13,全文共 4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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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1.89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奖金、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741635447@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如需咨询招聘有关的其他问题,可于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拨打办公电话15236105059(杨先生)。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下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战斗员体能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和测试方法详见附件3和附件4)。

(4)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交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考生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需要放宽年龄的,若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是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提供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出具的相关工作岗位履历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红底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在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合计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排名中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等专业全日制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4179。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及评分

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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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同胜社区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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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4个小班新生共100人

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出生的行为正常的健康幼儿

招生次序

第一批:政策性优待生。

第二批:同胜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教职工子女。

第三批:佳境小区适龄幼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第四批:其他适龄幼儿。

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

(一)发布招生公告时间:2024年5月6日

(二)第一批/第二批需现场报名:2024年5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政策性优待生、同胜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教职工子女)

(三)第三批/第四批需网上预报名:2024年5月6日起至5月19日止(非同胜社区户口幼儿)

(四)审核资料及名单公示

1、资料审核:

2024年5月20日——21日,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名单在“同胜社区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在指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纸质资料。

2、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数,按批次直接录取;如同批次超出招生人数,以抽签摇号来定录取人员;(双胞胎幼儿1个编号同时录取2人),摇号当天邀请社区领导、家长代表到场监督和公证,全程录像。(抽签时间初定在5月24日上午10点)

3、公示招生录取结果:

2024年5月27日(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并公示)

4、其他事项:

新生注册。新生注册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招生结束后另行通知。

扫码报名

咨询电话:0760-86363299(黎园长)0760-86363288(布园长)

收费标准

幼儿园的保教费5000元/学期,伙食费1750元/学期,托管费8元/天,其他服务性收费根据实际按标准收取。

(一)退费标准:

1、采取按学期收费,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2、伙食退费。按请假天数计算,学期结束退到家长提供的账户中,并签名确认。当天请假幼儿的伙食费用不作退还。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13]100号)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入读后可申请资助经费。

现场所需资料

(带幼儿和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中山户籍幼儿:

①户主+小孩户口页(同一张A4纸)2份

②爸爸+妈妈户口页(同一张A4纸)2份

③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一张A4纸)2份

④ 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⑤幼儿1寸彩色相片5张(底色不限)

2、非中山户籍幼儿,除①—⑤外,增加⑥居住证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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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三期)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3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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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职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表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等);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5月21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12:00

地点设在中山市实验中学。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4日前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地点设在中山(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5月2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5月25日在中山市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答辩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实验中学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四)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915955。联系人:毛老师、徐老师

投诉电话:0760-86915936。联系人:景老师

附件下载:附件: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三期)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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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坦洲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期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06,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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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 院 概 况

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坦洲人民医院)是中山市南部片区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2023年成为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单位、广东省卒中防治中心认证单位,是中山市、珠海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医疗机构。

医院占地面积约60亩,业务用房建筑面约3.4万平方米,实际开放病床364张。全院职工近600人,卫技人员近500人,其中高级职称80人。科室设置:设有14个职能科室、26个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中医科、骨科于2022年被评为中山市“十四五”医学特色专科。医疗设备:1.5T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DSA)、3D腹腔镜、椎间孔镜、钬激光、胆道镜系统均为南部镇街医院中首家且唯一配置。近年来开展了多项新技术,如脑血管介入技术治疗脑血管畸形及脑梗死、心血管介入技术治疗急性心肌梗死、连续肾替代疗法治疗脓毒血症等等。

医院全体员工秉承“仁爱、坦诚、求精、创新”的院训精神,始终以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为己任,转型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后,力争成为具有较强的专科特色和优势的中山市南部区域医疗中心,6~8年达到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的建设标准,为推进湾区人民群众健康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二、招聘岗位

三、应聘条件

1.符合岗位及相关专业要求;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

四、应聘流程

(一)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方式或网络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家庭情况、联系电话、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复印件及近照以简历形式投送到丁香人才网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坦洲人民医院)招聘相应岗位完成报名。资料保密,恕不退回,适合者另约面试。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简历进行筛选及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核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及试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签订意向协议。考核通过、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或意向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德秀路10号坦洲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刘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760-2363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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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4-28,全文共 3577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fz.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02)进行报名操作,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成功报名后5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21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网站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文化馆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通过短信通知。报考者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确认为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专业能力、业务能力,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技能。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文化馆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文化馆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体检结果由中山市文化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文化馆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相关提供证明材料。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山市文化馆0760-88263708,联系人:林先生

投诉电话:0760-88319021,联系人:唐先生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文化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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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4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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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6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均为周岁。具体详细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火场文书岗位除外);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享受年人均11.89万元工资水平(本工资水平包括单位依法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83238152@qq.com(QQ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中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各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

(3)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需要放宽年龄的,若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是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提供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出具的相关工作岗位履历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红底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合计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排名中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审计、医疗救护专业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持有A1驾驶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者,经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9553、0760-23189552;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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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烟草专卖局2024年度招聘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2702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门认可的2024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等认证材料。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七)年龄28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时间计算至2024年4月23日);

(八)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规定。

三、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共101人,请登录报名网站(xy.liepin.com/tobaccogdcity)查询具体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网申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5月7日(报名时间截止于2024年5月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上传材料:应聘者在简历填写环节需上传以下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包括:

(1)诚信应聘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请本人自行下载打印,手写签名后再扫描上传至简历申报系统);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国(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本,确保验证码清晰并在有效期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尚未取得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经学校签章或学校教务系统下载的各学年学业成绩单;

(5)其他有关材料。

3.报名须知:

(1)每位应聘者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简历申请表一旦提交后便无法修改,请慎重选择报名岗位,并确保所填写的简历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应聘者须以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3)专业及学科门类划分请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参考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

(4)若国(境)外学校所学专业不在以上目录中,招聘单位可根据所学专业名称、课程内容等与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程度综合判定。

(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从中选取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在线下进行,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笔试地点在广州,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四)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至6月初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开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主要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在猎聘网(xy.liepin.com/tobaccogdcity)、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www.tobacco.gov.cn)以及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门户网站(www.gd.tobacco.gov.cn)同时公示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未获以上资格的人员,恕不一一通知。请应聘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或多次致电不接等原因联系不到应聘者本人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四)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按照填报要求如实说明,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本招聘公告由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单位、培训机构、中介、个人等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培训机构、中介、个人等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二)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冒用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详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说明,如仍有疑问,可发送邮件至有关招考单位,工作人员仅对招聘公告的内容以及报名技术服务问题进行回复,不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1.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gzyc_zhaopin@163.com

2.珠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zhyczpgz@163.com

3.汕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 styc_zhaopin@163.com

4.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gdfsyczhaopin@163.com

5.韶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sgyczp@163.com

6.惠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HZYCZP2024@163.com

7.中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zsycygzp@163.com

8.江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jmyczp@163.com

9.湛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zjycrsk@163.com

10.揭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jyyczp2024@163.com

11.云浮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联系方式:yfyczhaopin@163.com

报名过程中如遇信息技术问题,请联系:gdyc_tech2024@163.com。附件: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度一线业务操作岗位诚信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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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3、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4、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5、无违纪违法行为;

6、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年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公告发布之日前为东凤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的雇员;

2、公告发布之日前在东凤镇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3、东凤镇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填写《东凤镇人民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及退役军人证(退役军人提供)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考试事项。

附件下载:附件1:东凤镇人民政府雇员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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