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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用房

镇江用房专题栏目,提供与镇江用房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镇江用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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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购房范围及补贴标准

2023-12-14,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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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于镇江市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

一、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三,线上申请渠道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申请;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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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大港片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办理指南

2023-12-14,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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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大港片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办理详情

一、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三,线下申领

1,办理材料

携带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本人本地一类储蓄卡或存折、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办理流程

根据不动产所在区域,申请人前往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财政部门契税补贴窗口领取“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并填写信息,财政窗口审核其享受契税补贴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税务、不动产窗口分别审核契税缴纳情况和购房时点等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申请人携带材料和审核通过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到原财政窗口办理契税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原则上通过线上申领程序办理,如“镇合意”app中无法实名认证的,可通过线下申领程序办理。

3,办理地点

财政部门: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圌心大厦)二楼税务21号窗口,电话0511-80822913。

税务部门: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1号窗口,电话0511-83175063。

不动产登记部门: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1号窗口,电话:0511-80758376。

四,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确定标准

【1】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

【2】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

【3】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须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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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商办用房契税补贴房屋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3-10-28,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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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区一次性购置的已批准销售、属同一开发项目的商业、办公用房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申领方式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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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线下申请流程

2023-12-14,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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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线下办理指南

1,办理材料

携带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本人本地一类储蓄卡或存折、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办理流程

根据不动产所在区域,申请人前往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财政部门契税补贴窗口领取“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并填写信息,财政窗口审核其享受契税补贴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税务、不动产窗口分别审核契税缴纳情况和购房时点等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申请人携带材料和审核通过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到原财政窗口办理契税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原则上通过线上申领程序办理,如“镇合意”app中无法实名认证的,可通过线下申领程序办理。

3,办理地点

京口区、润州区、镇江高新区和丁卯片区

财政部门:市政务中心(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二楼财政局239、240窗口,电话:0511-89881850。

税务部门:市政务中心(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2021办公室,电话:0511-85609310。

不动产登记部门:市政务中心(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二楼228窗口,电话:0511-87053906。

丹徒区:

财政部门:丹徒区房产大楼(谷阳中大道278号)三楼,电话:0511-84518930。

税务部门:丹徒区房产大楼附楼一楼咨询台税务部门,电话:0511-89881682。

不动产登记部门:丹徒区房产大楼附楼一楼咨询台不动产登记部门,电话:0511-84518930。

大港片区:

财政部门: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圌心大厦)二楼税务21号窗口,电话:0511-80822913。

税务部门: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1号窗口,电话:0511-83175063。

不动产登记部门: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1号窗口,电话:0511-80758376。

4,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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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标准

2023-12-14,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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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线上申领审核流程

1,填写信息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2,审核流程

(1)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享受其他购房契税补贴情况。

(2)市不动产登记交易部门在获取交易主管部门授权后负责审核网签合同签订人和不动产权权利人身份、首次登记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核实交易时间(网签时间)。

(3)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缴纳契税真实性,确定缴税金额、份额及收入归属区域。

(4)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APP软件告知不符合受理条件。如有疑议,市住建部门根据各部门初审意见给予解释。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由APP软件通知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填写相关承诺书,提交相关表格和本人本市一类银行借记卡,完成收件受理,缴税地财政部门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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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网签时间要求?

2023-11-25,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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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3年7月6日(含当日)之后。

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 房屋位于丹阳市范围内(包括各镇区、街道);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 80%给予补贴。

其他事项

(一)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和上述补贴确定标准相同;

(二) 已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再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三) 此项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该补贴出台前,已享受过《关于印发的通知》(丹政发〔2015〕71号)、《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工作的意见(2021-2025)》(丹发〔2021〕31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 房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符合其他契税补贴政策还没有办理申领手续的,如符合该补贴购置商办用房条件可再享受一次。该补贴不可以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四) 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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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人才购买商办用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

2021-12-14,全文共 1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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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需具有A-G类人才资格。

二、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区一次性购置的已批准销售、属同一开发项目的商业、办公用房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三、补贴标准

(一)购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补贴标准为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的30%之和;

(二)购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下,补贴标准为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的50%之和;

(三)购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的80%之和。

四、申领审核

(一)申领方式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二)审核流程

1.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是否享受过其他购房契税补贴的情况。

2.市不动产登记交易部门在获取交易主管部门授权后负责审核网签合同签订人和不动产权权利人身份、首次登记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及人才一次性购买属同一开发项目的商业、办公用房情况,核实交易时间(网签时间)。

3.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缴纳契税真实性,确定缴税金额、份额及收入归属区域。

4.市住建部门根据各部门初审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APP软件告知不符合受理条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由APP软件通知申请人到人才一站式窗口填写相关承诺书,提交相关表格和本人本市一类银行借记卡,并APP软件上传银行借记卡,完成收件受理。市住建局向市财政局出具认定通知书,由缴税地财政部门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

五、其他事项

(一)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须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二)已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再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三)此项购买商办用房契税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发〔2016〕1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4〕152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镇政发〔2017〕14号)、《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四)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将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五)“一次性购买”是指相同的购房人同一时间与同一个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网签时间相同的(同一天),认定为同一时间,合同网签时间不同的,不能认定为同一时间。因此同一个购房人同一天与同一个开发企业签订的同一个项目的多个商业或办公商品房买卖合同符合一次性的认定,应按照多套商业或办公用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之和办理人才购买商办用房契税补贴。多套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房屋用途既包括单一的商业用途、单一的办公用途,也包括商业和办公用途。

(六)本细则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按照部门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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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京口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办理指南

2023-12-14,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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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京口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办理流程

一、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三,线下申领

1,办理材料

携带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本人本地一类储蓄卡或存折、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办理流程

根据不动产所在区域,申请人前往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财政部门契税补贴窗口领取“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并填写信息,财政窗口审核其享受契税补贴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税务、不动产窗口分别审核契税缴纳情况和购房时点等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申请人携带材料和审核通过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到原财政窗口办理契税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原则上通过线上申领程序办理,如“镇合意”app中无法实名认证的,可通过线下申领程序办理。

3,办理地点

财政部门:市政务中心(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二楼财政局239、240窗口,电话0511-89881850。

税务部门:市政务中心(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2021办公室,电话0511-85609310。

不动产登记部门:市政务中心(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二楼228窗口,电话0511-8705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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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买卖合同网签时间要求?

2023-12-14,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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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办用房申请契税补贴要求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2023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

一、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三)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三,申请时限

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将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四,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确定标准

【1】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

【2】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

【3】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须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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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丹徒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办理指南

2023-12-14,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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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丹徒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办理详细

一、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三,线下申领

1,办理材料

携带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本人本地一类储蓄卡或存折、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办理流程

根据不动产所在区域,申请人前往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财政部门契税补贴窗口领取“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并填写信息,财政窗口审核其享受契税补贴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税务、不动产窗口分别审核契税缴纳情况和购房时点等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申请人携带材料和审核通过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到原财政窗口办理契税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原则上通过线上申领程序办理,如“镇合意”app中无法实名认证的,可通过线下申领程序办理。

3,办理地点

财政部门:丹徒区房产大楼(谷阳中大道278号)三楼,电话:0511-84518930。

税务部门:丹徒区房产大楼附楼一楼咨询台税务部门,电话:0511-89881682。

不动产登记部门:丹徒区房产大楼附楼一楼咨询台不动产登记部门,电话:0511-84518930。

温馨提示

(一)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

【1】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

【2】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

【3】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须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二)已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再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三)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将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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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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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详情

2023-12-14,全文共 2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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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

政策公布时间:2023-07-05

一、政策原文

支持购买商办用房:购买商业办公用房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注:此项契税补贴政策1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享受1次。

在本政策出台前已享受过其他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符合其他契税补贴政策尚未办理申领手续的,如符合上述购置商办用房条件也可享受。本政策不得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二、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三、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四、申领审核

(一)线上申领

1,填写信息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2,审核流程

(1)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享受其他购房契税补贴情况。

(2)市不动产登记交易部门在获取交易主管部门授权后负责审核网签合同签订人和不动产权权利人身份、首次登记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核实交易时间(网签时间)。

(3)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缴纳契税真实性,确定缴税金额、份额及收入归属区域。

(4)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APP软件告知不符合受理条件。如有疑议,市住建部门根据各部门初审意见给予解释。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由APP软件通知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填写相关承诺书,提交相关表格和本人本市一类银行借记卡,完成收件受理,缴税地财政部门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

(二)线下申领

1,办理材料

携带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本人本地一类储蓄卡或存折、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办理流程

根据不动产所在区域,申请人前往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财政部门契税补贴窗口领取“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并填写信息,财政窗口审核其享受契税补贴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市区、镇江新区或丹徒区税务、不动产窗口分别审核契税缴纳情况和购房时点等情况,审核通过的在“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盖章确认。

申请人携带材料和审核通过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到原财政窗口办理契税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原则上通过线上申领程序办理,如“镇合意”app中无法实名认证的,可通过线下申领程序办理。

3,办理地点

京口区、润州区、镇江高新区和丁卯片区

财政部门:市政务中心(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二楼财政局239、240窗口,电话0511-89881850。

税务部门:市政务中心(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2021办公室,电话0511-85609310。

不动产登记部门:市政务中心(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二楼228窗口,电话0511-87053906。

丹徒区:

财政部门:丹徒区房产大楼(谷阳中大道278号)三楼,电话:0511-84518930。

税务部门:丹徒区房产大楼附楼一楼咨询台税务部门,电话:0511-89881682。

不动产登记部门:丹徒区房产大楼附楼一楼咨询台不动产登记部门,电话:0511-84518930。

大港片区:

财政部门: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圌心大厦)二楼税务21号窗口,电话0511-80822913。

税务部门: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1号窗口,电话0511-83175063。

不动产登记部门: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1号窗口,电话:0511-80758376。

五、其他事项

(一)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

【1】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

【2】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

【3】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须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二)已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再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三)此项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本政策出台前,已享受过《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发〔2016〕1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4〕152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镇政发〔2017〕14号)、《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镇发〔2021〕13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符合其他契税补贴政策尚未办理申领手续的,如符合本政策购置商品住房条件可再享受一次。本政策不得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四)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将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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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才购买商办用房可以享受什么补贴?

2023-12-09,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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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补贴标准为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的30%之和。

(二)购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下,补贴标准为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的50%之和;

(三)购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的80%之和。

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镇江市区一次性购置的已批准销售、属同一开发项目的商业、办公用房;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

(四)房屋位于镇江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申领方式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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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商业办公用房购房契税补贴(购房要求+补贴标准)

2023-11-25,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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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商业办公用房购房契税补贴

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7月6日(含当日)之后;

(三) 房屋位于丹阳市范围内(包括各镇区、街道);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 80%给予补贴。

线上申领

1,填写信息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2,审核流程

(1)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享受其他购房契税补贴情况;

(2) 市住建部门负责审核购置用于申请契税补贴的商办用房网签时间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审核网签合同签订人身份;

(3) 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向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审核不动产权权利人身份、产权首次登记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4) 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缴纳契税真实性,确定缴税金额;

(5)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镇合意”APP软件告知不符合受理条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由“镇合意”APP软件通知申请人到市税务部门窗口填写相关承诺书,完成收件受理;财政部门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卡。

税务部门窗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丹阳市开发区丹桂路33号)43-44号窗口;

联系电话:0511-869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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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市区商办用房契税补贴什么房不能申请?

2023-12-14,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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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再享受镇江市区商办用房契税补贴

镇江市区商办用房契税补贴

1,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2,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本人本地一类储蓄卡或存折、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申请时限

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将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4,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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