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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房屋

镇江房屋专题栏目,提供与镇江房屋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镇江房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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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拆迁契税抵减的房屋还能申请契税补贴吗?

2023-11-25,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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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已经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可以再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丹阳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多子女家庭购置自住商品住房的,享受契税缴纳份额 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3)新购置 90 平方米及以上的改善型商品住房,享受契税缴纳份额 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丹阳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注意事项

1,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

申请人所购房屋产权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

产权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产权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须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2,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可以与《关于印发的通知》(丹政发〔2015〕71号)、《关于继续执行的通知》(丹政办发〔2016〕81号)、《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 市”工作的意见(2021-2025)》(丹发〔2021〕31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3,多子女家庭及改善型住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该补贴出台前,已经享受过《关于印发的通知》(丹政发〔2015〕71号)、《关于继续执行的通知》(丹政办发〔2016〕 81号)、《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工作的意见(2021-2025)》(丹 发〔2021〕31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符合其他契税补贴政策还没有办理申领手续的,如果符合该补贴购置商品住房条件可以再享受一次。该补贴不可以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4,申请人应在给补贴印发之日或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 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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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线上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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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从9月起开始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签约

2023-09-03,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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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签约类型

电子签约包含网上拟定合同和电子签名(签章),应用场景包括:

1.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

2.存量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

二、电子签约效力

经电子签约的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具备防篡改功能,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可直接用于线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也可用于申请贷款、提取公积金等业务,当事人无需再行提供合同纸质文本。

三、实施范围

在本市中心城区(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丁卯片区)范围内实施。

四、实施时间

1.存量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

2.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自10月16日起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签约和推广线上申请不动产登记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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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购房契税补贴房屋面积怎么算?

2023-12-19,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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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与房屋不动产登记面积不一致的,申请契税补贴的认定面积以房屋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标准

1,个人(自然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网签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个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首套 144 平方米(含)以上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网签时间为 2023年8月1日(含)之后的,给予契税缴纳份额 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3,个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首套 144 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网签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含)之后的,给予契税缴纳份额 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4,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商品住房 (不含二手房 ),网签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含)以后的,享受契税缴纳份额 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申请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

申请人要求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含)至2023年7月31日(含)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人,须为自然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 2023 年8月1日(含)之后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人,可以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以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出具委托书,委托相关自然人办理申报手续。

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申请购房契税补贴前,首先要向镇江市下辖的卫健委审核通过获得家庭码。

房屋要求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套商品住房

首套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契税补贴的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人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申请人名下单独拥有拆迁安置房屋产权但能够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下有自管产的除外)。

政策期内,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有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所购房屋无首套商品住房限制。

2,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其中,二手房网签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含)至2023年7月31日(含)。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所购房屋的网签时间为 2023年8月1日(含)之后。

4,房屋位于句容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5,《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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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房屋征收中试行房票安置的通知

2024-01-05,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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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房屋征收安置方式又有新选择

一、房票安置定义

房票安置是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将被征收人的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种方式,是现有安置方式的补充。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领取补偿款,也可以选择房票安置。

二、适用项目

新实施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项目。

已实施但尚未完成房屋安置的征收拆迁项目。对于逾期安置且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或长期停工的项目,原则上应通过房票安置方式实施调剂安置。

三、使用范围

房票可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本通知试行期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可自行确定房票的使用区域及范围。鼓励使用房票在市区范围内跨区域购房,房源、奖励资金出资比例等由输入地政府与输出地政府自行协商。

四、房票金额

新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房票票面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补偿总额,含被征收房屋价值、奖励、搬迁、临时安置等补偿补助。

已征收拆迁尚未房屋安置的项目,在充分尊重被征收人意愿的前提下可实行房票安置,由评估机构对原安置房进行市场价评估,票面金额为原安置房的评估总价,并注明房票有效期满未购房的处理方式。若原安置房价款未结清的,需按原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的价格结清房款。

五、奖励措施

被征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房票购房的,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被征收人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征收项目成本。

奖励比例一般为 10%,具体比例标准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确定。

新购新建商品房总价大于等于房票金额的,奖励金额按房票金额乘以奖励比例计算;商品房总价小于房票金额的,奖励金额按商品房总价乘以奖励比例计算。购房行为完成后,被征收人凭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申领奖励金额。

六、房源管理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每个项目情况,自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确定房票安置房源并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房票安置。

七、核发使用

房票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的单位核发给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原则上一户一张房票。房票应注明征收项目名称、核发单位、被征收人、购房人、房票金额、开具日期以及房票使用须知等相关信息。

房票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 18个月。新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房票有效期满被征收人未购房的,按房票金额领取补偿款,不计利息。

被征收人使用房票抵付购房款,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结算;有余额的,可继续购买符合规定的房屋或按实结算现金。

八、组织领导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房票安置工作实施主体,应根据本地房屋征收规模、征收拆迁安置情况、房地产市场行情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项目试行房票安置,并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和细则,确保房票安置平稳有序。

该通知从 2023年12月30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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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商办用房契税补贴房屋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3-10-28,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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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区一次性购置的已批准销售、属同一开发项目的商业、办公用房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申领方式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推荐阅读:镇江市市区人才购买商办用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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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商品住房购房申请契税补贴房屋类型(附具体时间)

2022-09-21,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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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类型

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包括住房但不包括营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类房屋。

二、首套商品住房

个人名下无其他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申请人名下单独拥有拆迁安置房屋产权但能够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的除外)。

三、两个时间

(1)网签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

(2)申请时间:房屋取得不动产登记日期一年内申请,过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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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之前的镇江房屋契税补贴怎么享受?

2023-12-20,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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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镇江发布了《镇江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在这些政策出台前已享受过其他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符合其他契税补贴政策还没有办理申领手续的,如果符合上述购置商办用房条件也可享受。补贴政策不可以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契税补贴标准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镇江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购置自住商品住房的,享受契税缴纳份额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在镇江市区新购置90平方米及以上的改善型商品住房,享受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此项契税补贴政策1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享受1次。

3,购买商业办公用房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此项契税补贴政策1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享受1次。

契税补贴申请时限

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将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契税补贴线上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具体操作步骤

1,手机市场下载”镇合意“手机App;

2,进入镇合”镇合意“手机App,点击契税补贴;

3,选择自己对应的契税补贴类型;

4,点击政策申报/去办理;

5,进入办理入口页面,点击在线申报窗口;

6,根据系统要求,提交契税补贴办理材料;

7,然后等待官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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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房屋租赁指导价一览

2024-01-11,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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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镇江市居住房屋租赁价格信息

此次公布居住房屋租赁指导价:一类地区地段15个、二类地区地段25个、新住宅小区13个。指导租金不是限制价格,也不是标准价格,市场租金可以根据指导租金上下浮动。指导租金的作用既有利于稳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促进成交、繁荣市场,对稳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以至整个房地产市场也有积极的作用。

单位:元/㎡·月

一类地区二类地区新住宅小区
路段租金路段租金路段租金路段租金
弥陀寺巷13--22大西路12--16丁卯桥路10--20北固湾22--39
第一楼街14--22宝塔路9--17谷阳新村10--16雅尚苑19--25
老北门12--19桃花坞10--19索普新村10--15美的城14--27
解放路11--21桃花山庄9--20锦绣花园12--17御锦城14--23
白莲巷14--18运河路11--16瑞泰新城10--15蓝山花园18--28
正东路11--21东吴路10--21恒华苑11--16金山水城10--17
斜桥街14--21江滨新村10--18十八进9--14恒美山庄14--19
南门大街11--25中山西路10--20朱方路10--18新乐府19--27
贺家弄11--22东岳巷11--17二道巷8--15玖著雅苑17--24
健康路13--21凤鸣新村10--17花山湾10--18紫榭丽舍14--23
环城路12--19广东山庄10--20江南新村11--17蓝湾小区13--24
古更楼巷12--20黄山花园11--19矿机路14--18中海润泽园22--38
医政路10--19京岘山路12--18远洋香奈城10--17
万古一人巷10--16
京河路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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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购房契税补贴房屋要求

2023-12-20,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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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购房契税补贴

购房要求

申请人要各自满足所购房屋类型的以下所有条件:

一,商业住房

1,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3,房屋位于镇江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5,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必须有卫健委审核通过的家庭码。

6,非多子女家庭购房的,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

二,商办用房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镇江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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