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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提取

肇庆提取专题栏目,提供与肇庆提取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肇庆提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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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积金可以在粤省事租房提取吗?

2023-12-01,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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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积金可以在粤省事租房提取吗?

答:肇庆租赁自住住房可以在粤省事上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粤省事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1、账户处于非冻结或非销户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3、距离上一次提取超过6个月

4、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5、公租房提取需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粤省事申请流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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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公积金提取办法

2023-12-01,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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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 (I 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

④与缴存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依据。

备注:1、在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情况下办理销户提取。2、职工如有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销户,可按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申请提取。

【拓展阅读】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录入信息和扫描材料提交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职工要补全的材料,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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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3-11-30,全文共 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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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房屋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供以下对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04、重疾、特困提取

05、销户提取

06、其他特殊提取

07、提取查询

点击查看肇庆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点击查看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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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2023-10-10,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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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I类账户);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交纳凭证。

备注: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共同提取额度不超至提取当月所交租金。

点击查看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政策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2441200708158794C344201404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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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自助机申请办理流程

2023-10-10,全文共 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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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自助操作全流程

第一步:点击【我要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租房】

第二步:刷身份证

第三步:阅读须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提取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确认信息,点击【提交】

第六步:完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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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3-11-30,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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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一)购房类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含异地购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异地还贷提取)、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提取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偿还建房贷款本息提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三)租房、加装电梯提取:

租房提取、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四)重疾、特困提取:

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五)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提取;提前退休提取;死亡提取;出境定居提取;非本市户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失业时间满三周年,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六)其他特殊提取:

提前还贷对冲公积企贷款提取提取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根据提取项目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建房协议……)

点击查看肇庆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点击查看肇庆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提取流程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存一定比例余额。

职工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销户的可全额提取。

提取额度的计算方式:

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关系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婚前双方各自购房的,婚后夫妻双方可各自以婚前所购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互补,夫妻双方共同仅有一次产权变更机会。提取时间

提取间隔:每次提取需相隔满6个月以上(销户提取、追溯提取和提前还贷的除外)

审批时限:三个工作日,如需审核、查档、补充材料、异地购房及追溯提取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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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网上申请入口汇总

2023-12-01,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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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网上申请入口汇总

1、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zqgjj.net/ish/

2、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积金——租房提取(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1200

3、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扫码进入)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粤省事申请流程

拓展内容: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根据提取项目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建房协议……)

点击查看肇庆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点击查看肇庆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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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2023-11-30,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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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需满足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可提夫妻双方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600元,作为支付租房租金的补充资金,每半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额度计算最多不超6个月的租金]

注意:

1、可半年提取一次。

2、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公租房: 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

3、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

4、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办理材料

(一)租住自住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发票。

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额度不超过两年所交租金,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办理地址与电话:

肇庆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0758-12329办理时限与费用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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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房公积金提取审核通过后多久可以到账

2023-12-01,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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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房公积金提取审核通过后多久可以到账?

答: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审核通过后,一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有变动,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咨询电话:(0758)12329、(0758)12345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温馨提醒:

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使用范围和往来金额受Ⅰ类、Ⅱ类、Ⅲ类账户限制,Ⅰ类账户不限额,Ⅱ类账户每日转入和转出的累计上限为1万元,全年转入转出的累计上限为20万元,以上最终以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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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2023-02-22,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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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注意: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办理材料

(一)租住自住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I类账户);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备注:1、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2、需满足条件:(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3、可提夫妻双方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500元,作为支付租房租金的补充资金,每半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额度计算最多不超6个月的租期]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I类账户);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交纳凭证。

备注: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共同提取额度不超至提取当月所交租金。办理地址与电话:

肇庆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0758-12329办理时限与费用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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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支付购房首付款公积金提取额度

2023-10-19,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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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支付购房付款提取多少额度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支付购买预售房首付款的合计总额不得超过《购房认购书》和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总购房款的30%。

如实际购房首期款低于30%的,首付款支付不能超过实际购房首期金额。

拓展内容:肇庆公积金提取额度的计算方式

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关系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婚前双方各自购房的,婚后夫妻双方可各自以婚前所购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互补,夫妻双方共同仅有一次产权变更机会。

肇庆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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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2023-12-01,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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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点击进入网上办理入口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线下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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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

2023-10-19,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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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的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9月29日开始,缴存职工或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方式购买首套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二、为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房地产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预登记受理回单》后,应在30日内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开具购房首期房款发票,并交由申请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业务;如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的条件,该笔申请终止。

三、当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被解除或者被确认无效时,申请人应及时办理退房和撤销登记手续,并在10日内督促房地产企业办理退款义务。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上述住房公积金未能全额退回的,将被视为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通知自2023年9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 9日 2023年10月 9 日

政策原文: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content/2/2900/post_2900699.html#2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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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提取公积金支付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的常见问答汇总

2023-10-19,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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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首套预售商品房付款的相关知识

1、如何理解“购买首套预售商品房”?

在我市从未以购房、建房、偿还购房贷款等方式提取过公积金,且缴存职工或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自住住房的,其购房行为视作购买首套预售商品房。

2、如何理解“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申请人在市内、外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支付购房首付款可提取多少额度?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支付购买预售房首付款的合计总额不得超过《购房认购书》和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总购房款的30%。

如实际购房首期款低于30%的,首付款支付不能超过实际购房首期金额。

4、如何理解“严格审核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三人联名购房的,需证明任两名产权人之间亲属关系,且多位申请人同时到场一次性办理;若四人联名购房的,需证明任三名产权人之间亲属关系,且多位申请人同时到场一次性办理,以此类推。

5、申请人因自身原因撤销了购买该套预售房相关手续的,会有什么影响?

申请人应在10日内督促房地产企业及时履行退款义务。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致使上述住房公积金未能全额原路径退回,公积金中心将申请人的提取行为视为违规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并按我市《关于处理我市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实施办法》(肇公积金通〔2015〕1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如申请人婚姻状况为离异,离婚协议标明房屋归属,是否还符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情况一:申请人提供的离婚协议未注明房屋(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归属,默认房屋属双方,不符合

情况二:离婚协议注明房屋归属申请人,不符合

情况三:离婚协议注明房屋归属另一方,符合

情况四:离婚协议注明房屋归属未婚子女,不符合。

7、申请人在未婚时办理了首付款预登记,后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其配偶是否可以在首付款划转前成为增加的申请人?

不可以,同一套预售房,有多个申请人需办理首付款提取时,必须一次性办理,不受理二次或多次办理。

8、如夫妻双方均需办理首付款提取,但是其中一方不能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是否还能继续办理提取?

申请人一方不能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另一方可参与,则两个人均可申请办理首付款提取,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政策执行。

9、如申请人6月1日以租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现10月7日可否再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

距离上一次提取需相隔满6个月以上,申请人6月1日提取过公积金,下一次提取应在12月1日之后,因此现10月7日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10、如已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续什么时候可以再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还贷满半年后可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11、如需撤销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应该怎么做?

情况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网签合同)未签订前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撤销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预登记手续:

①身份证原件;

②《撤销住房公积金首付款预登记申请表》(加盖房地产企业公章);

③《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预登记受理回单》。

情况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网签合同)已签订买卖双方按以下程序到住建、公积金部门办理退房和退款手续:

第一步:

申请人、房地产企业一同到住建部门办理退房手续,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将已划转用于首付款的公积金退回公积金中心账户。

第二步: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撤销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预登记申请:

①身份证原件:

②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证明;

③银行的划账通知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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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住房提取最高限额是多少

2023-10-10,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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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住房提取最高限额是多少?

自,2023年9月28日起,缴存职工在肇庆市辖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0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的资金。

点击查看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拓展内容: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注意: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政策来源: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content/2/2898/post_2898097.html#2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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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3-11-30,全文共 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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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房屋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供以下对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01、购房类提取

0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03租房、加装电梯提取

点击查看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2023版)

政策来源:肇庆公积金(https://mp.weixin.qq.com/s/P_9QFeBNMmD7bY-1FbZI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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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粤省事申请流程

2023-12-01,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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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省事申请流程

申请平台: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申请流程(截图仅供参考):

1、微信搜索登陆“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城市定位“肇庆”,选择首页的“公积金”进入

2、进入肇庆公积金中心办事页面后,选择”提取“,下滑找到“租房提取”

3、根据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即可

提取金额说明:商品房实际提取金额为600元*月数,次提取不超6个月。其后每次提取,必须大于6个月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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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怎么撤销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2023-10-19,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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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撤销提取公积金支付付款业务,应该怎么做?

情况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网签合同)未签订前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撤销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预登记手续:

①身份证原件;

②《撤销住房公积金首付款预登记申请表》(加盖房地产企业公章);

③《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预登记受理回单》。

情况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网签合同)已签订买卖双方按以下程序到住建、公积金部门办理退房和退款手续:

第一步:

申请人、房地产企业一同到住建部门办理退房手续,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将已划转用于首付款的公积金退回公积金中心账户。

第二步: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撤销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预登记申请:

①身份证原件:

②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证明;

③银行的划账通知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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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提取首套购房首付款办理指南

2023-10-19,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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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携带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预登记

②公积金中心出具回单并冻结该笔资金

③申请人凭回单与房地产企业签合同、开发票

④申请人提供合同、发票等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并办理贷款及提取,即可转入预售监管账户

详细办理流程

第一步:

缴存职工或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预售房首付款预登记:①身份证原件;②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购房认购书》原件和复印件。

同一套预售房多个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支付首付款的须一次性办理,不受理二次或多次办理;

第二步:

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受理登记条件的,由公积金中心出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预登记受理回单》(以下简称“《首付款业务受理回单》”),作为购房的支付能力凭证并由公积金中心暂时封存该笔住房公积金;

第三步:

申请人将《首付款业务受理回单》交至房地产企业,在30日内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开具购房首期房款发票;

第四步:

申请人提供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首期房款发票等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并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及首付款提取业务后,即可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申请人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公积金转入缴存职工贷款办理银行的预售监管账户。

肇庆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

肇庆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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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前还贷吗

2023-12-01,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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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前还贷吗?

答:可以。可以通过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进行公积金提取。

肇庆公积金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每年一提)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

1、提取时间须间隔半年。

2、如此前未以该套房产提取公积金,提供首次提取公积金要求的相关材料。

3、还贷未满1年不受理贷后变更申请。

4、每次还款金额为万元整数的倍数。

5、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 10%的余额资金。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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