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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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粤省事申请流程

微信搜索登陆“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城市定位“肇庆”,选择首页的“公积金”进入办理页面

2023-12-01,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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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省事申请流程

申请平台: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申请流程(截图仅供参考):

1、微信搜索登陆“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城市定位“肇庆”,选择首页的“公积金”进入

2、进入肇庆公积金中心办事页面后,选择”提取“,下滑找到“租房提取”

3、根据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即可

提取金额说明:商品房实际提取金额为600元*月数,次提取不超6个月。其后每次提取,必须大于6个月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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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自助机申请办理流程

2023-10-10,全文共 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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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自助操作全流程

第一步:点击【我要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租房】

第二步:刷身份证

第三步:阅读须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提取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确认信息,点击【提交】

第六步:完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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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网上申请入口汇总

2023-12-01,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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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网上申请入口汇总

1、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zqgjj.net/ish/

2、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积金——租房提取(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1200

3、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扫码进入)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粤省事申请流程

拓展内容: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根据提取项目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建房协议……)

点击查看肇庆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点击查看肇庆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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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2023-12-01,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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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点击进入网上办理入口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线下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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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2023-10-10,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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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I类账户);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交纳凭证。

备注: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共同提取额度不超至提取当月所交租金。

点击查看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政策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2441200708158794C344201404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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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积金可以在粤省事租房提取吗?

2023-12-01,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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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积金可以在粤省事租房提取吗?

答:肇庆租赁自住住房可以在粤省事上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粤省事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1、账户处于非冻结或非销户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3、距离上一次提取超过6个月

4、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5、公租房提取需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粤省事申请流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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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房公积金提取审核通过后多久可以到账

2023-12-01,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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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房公积金提取审核通过后多久可以到账?

答: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审核通过后,一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有变动,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咨询电话:(0758)12329、(0758)12345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温馨提醒:

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使用范围和往来金额受Ⅰ类、Ⅱ类、Ⅲ类账户限制,Ⅰ类账户不限额,Ⅱ类账户每日转入和转出的累计上限为1万元,全年转入转出的累计上限为20万元,以上最终以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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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2023-11-30,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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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需满足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可提夫妻双方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600元,作为支付租房租金的补充资金,每半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额度计算最多不超6个月的租金]

注意:

1、可半年提取一次。

2、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公租房: 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

3、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

4、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办理材料

(一)租住自住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发票。

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额度不超过两年所交租金,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办理地址与电话:

肇庆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0758-12329办理时限与费用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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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3-11-30,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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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一)购房类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含异地购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异地还贷提取)、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提取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偿还建房贷款本息提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三)租房、加装电梯提取:

租房提取、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四)重疾、特困提取:

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五)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提取;提前退休提取;死亡提取;出境定居提取;非本市户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失业时间满三周年,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六)其他特殊提取:

提前还贷对冲公积企贷款提取提取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根据提取项目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建房协议……)

点击查看肇庆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点击查看肇庆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提取流程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存一定比例余额。

职工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销户的可全额提取。

提取额度的计算方式:

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关系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婚前双方各自购房的,婚后夫妻双方可各自以婚前所购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互补,夫妻双方共同仅有一次产权变更机会。提取时间

提取间隔:每次提取需相隔满6个月以上(销户提取、追溯提取和提前还贷的除外)

审批时限:三个工作日,如需审核、查档、补充材料、异地购房及追溯提取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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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

2023-10-19,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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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的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9月29日开始,缴存职工或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方式购买首套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二、为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房地产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预登记受理回单》后,应在30日内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开具购房首期房款发票,并交由申请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业务;如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的条件,该笔申请终止。

三、当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被解除或者被确认无效时,申请人应及时办理退房和撤销登记手续,并在10日内督促房地产企业办理退款义务。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上述住房公积金未能全额退回的,将被视为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通知自2023年9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 9日 2023年10月 9 日

政策原文: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content/2/2900/post_2900699.html#2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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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住房提取最高限额是多少

2023-10-10,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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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住房提取最高限额是多少?

自,2023年9月28日起,缴存职工在肇庆市辖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0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的资金。

点击查看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拓展内容: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注意: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政策来源: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content/2/2898/post_2898097.html#2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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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鼎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流程

2023-08-23,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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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鼎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到受理地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初审并公示: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各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3.核查: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各有关部门在收到查询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核查结果,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核查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审核并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核查合格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20日公示,对公示合格的家庭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在住房保障门户网站公布登记结果;对审核或公示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政策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qdh.gov.cn/zqdhzjj/gkmlpt/content/2/2651/post_2651196.html#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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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2023-02-22,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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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注意: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办理材料

(一)租住自住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I类账户);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备注:1、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2、需满足条件:(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3、可提夫妻双方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500元,作为支付租房租金的补充资金,每半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额度计算最多不超6个月的租期]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I类账户);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交纳凭证。

备注: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共同提取额度不超至提取当月所交租金。办理地址与电话:

肇庆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0758-12329办理时限与费用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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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流程(粤智助)

2024-03-07,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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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流程粤智助

1、点击【我要提前结清我的公积金贷款】

2、刷身份证

3、阅读须知,点击【下一步】

4、确认信息,点击【提交】

第五步:完成办理

办事大厅和咨询电话

市直(含端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4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鼎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肇庆新区金花路1号;

高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9号行政服务中心内;

四会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四会市广场北路3号 (行政服务中心);

高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肇庆市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德大街9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1、12号窗口);

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广宁国际家居中心内);

德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 :德庆县德庆大道1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东;

封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封开县江口镇府前路3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怀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怀集县怀城镇金鸡头县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8-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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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办理指南(附入口)

2024-03-07,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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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提前还清全部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申请入口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条件

1.该笔贷款已还款满一年以上;

2.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

3.申请人在提前还款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4.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5.还款日当天不能进行提前还款。

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扣款账户状态正常且资金充足,登录“肇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我要贷款-提前还款页面,录入还款信息后提交审核;

2.系统自动审核。

3.系统审核后扣款。

现场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扣款账户资金充足,现场填写《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审批表》,向公积金中心/银行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银行受理,并在系统录入提前还款信息提交审核

3.待系统审核后扣款。

点击查看肇庆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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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办理流程

2024-03-07,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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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主借款人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s://zqgjj.net/ish/),打开公积金查询-个人贷款结清证明查询打印页面即可打印。

线下办理流程

1、借款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窗口或其贷款银行窗口办理。

2、经审核,该笔公积金贷款确已结清后,窗口工作人员为借款人打印结清证明。

点击查看肇庆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

点击查看肇庆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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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肇庆学院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时间+申请入口

2024-02-27,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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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肇庆学院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时间+申请入口

1、复核申请时间

2月27日9:00至2月28日12:00

2、复核申请入口

肇庆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网址:https://postgraduaterecruit.zqu.edu.cn/roleLogin,账号:2024+报名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

3、申请方式

申请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肇庆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身份证、准考证照片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如成绩复核有误,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更正后即通知到考生本人;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肇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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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房公积金6个月取一次吗?

2023-12-01,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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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房公积金6个月取一次吗?

答:肇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为半年(6个月)提取一次,可提夫妻双方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600元,首次提取额度计算最多不超6个月的租金,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录入信息和扫描材料提交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职工要补全的材料,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业务咨询电话:

(0758)12329、(075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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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公积金提取办法

2023-12-01,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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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 (I 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

④与缴存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依据。

备注:1、在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情况下办理销户提取。2、职工如有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销户,可按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申请提取。

【拓展阅读】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录入信息和扫描材料提交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职工要补全的材料,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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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前还贷吗

2023-12-01,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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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前还贷吗?

答:可以。可以通过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进行公积金提取。

肇庆公积金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每年一提)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

1、提取时间须间隔半年。

2、如此前未以该套房产提取公积金,提供首次提取公积金要求的相关材料。

3、还贷未满1年不受理贷后变更申请。

4、每次还款金额为万元整数的倍数。

5、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 10%的余额资金。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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