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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

肇庆住房专题栏目,提供与肇庆住房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肇庆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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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2023-10-10,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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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I类账户);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交纳凭证。

备注: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共同提取额度不超至提取当月所交租金。

点击查看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政策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2441200708158794C344201404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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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度(不断更新)

2023-11-22,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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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度

【2023年11月13日】

封开县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选址位于江口街道柴仓蛇冲,新建1栋公共租赁住房,占地面积3485.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47.4平方米,共九层:首层作为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及物业服务和配电房等设施的用房,二层以上为公租房,共建设101套。

该工程已于2021年11月下旬正式进入施工阶段,目前主体框架结构已封顶,外墙体镶贴砖已完成,室内装饰装修完成,目前基础配套排水管道施工中。

【2023年10月8日】

封开县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选址位于江口街道柴仓蛇冲,新建1栋公共租赁住房,占地面积3485.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47.4平方米,共九层:首层作为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及物业服务和配电房等设施的用房,二层以上为公租房,共建设101套。

该工程已于2021年11月下旬正式进入施工阶段,目前主体框架结构已封顶,外墙体镶贴砖已完成,排栅已拆除。现正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中,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

点击查看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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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2023-01-03,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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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集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怀集县金鸡头高沙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9-11号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公共汽车1号线、2号线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宁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广宁大道20号广宁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8-29号公积金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车路线:2号线(广宁一中——行政中心)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鼎湖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C13-C1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24路/36路/201路/202路/204路/205路/206路/K04路/鼎湖1路/鼎湖2路/鼎湖6路/鼎湖10路公交到肇庆新区管委会站下车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1-12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高新2号、高新107号、高新201号、高新K06号到旧大旺客运站下车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会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3号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34-36号窗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12路车,到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庆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德庆县德庆大道17号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西边公积金13—15号综合服务窗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公交车:6号线、9号线、西湾——南江口、香中——新圩大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开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封开县江口街道府前路3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13-D15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封开汽车站——封开碧桂园公交车,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C1-C11号综合服务窗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公交201路、31路、9路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要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大厅)住房公积金C12一C13服务窗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22路公共汽车,高要华侨中心站下车,下车后往东行30米,到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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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鼎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流程

2023-08-23,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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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鼎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到受理地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初审并公示: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各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3.核查: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各有关部门在收到查询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核查结果,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核查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审核并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核查合格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20日公示,对公示合格的家庭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在住房保障门户网站公布登记结果;对审核或公示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政策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qdh.gov.cn/zqdhzjj/gkmlpt/content/2/2651/post_2651196.html#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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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

2023-10-19,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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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的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9月29日开始,缴存职工或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方式购买首套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二、为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房地产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预登记受理回单》后,应在30日内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开具购房首期房款发票,并交由申请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业务;如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的条件,该笔申请终止。

三、当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被解除或者被确认无效时,申请人应及时办理退房和撤销登记手续,并在10日内督促房地产企业办理退款义务。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上述住房公积金未能全额退回的,将被视为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通知自2023年9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 9日 2023年10月 9 日

政策原文: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content/2/2900/post_2900699.html#2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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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2023-12-01,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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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点击进入网上办理入口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线下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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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分配房源信息

2023-12-12,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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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分配房源信息

本次提供抽签分配的公租房房源共93套,其中:

1.单间公寓(37套):

(1)城东片区房源(18套):青花路1号惠和居2套,学院路2号惠兴居16套,户型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

(2)城西片区房源(19套):桂园路12号惠福居19套,户型建筑面积约27平方米。

2.一房(23套):

(1)城东片区房源(11套):学院路2号惠兴居7套,柑园北路第12幢4套,户型建筑面积约41平方米。

(2)城西片区房源(12套):桂园路12号惠福居8套,端州七路18号综合楼2套,前沙街109号2套,户型建筑面积约42平方米。

3.二房(33套):

(1)城东片区房源(9套):建平街6号安居华苑3套,青花路1号惠和居6套,户型建筑面积约54平方米。

(2)城西片区房源(24套):桂园路12号惠福居19套,前沙街109号1套,玑东路惠民居4套,户型建筑面积约58平方米。

点击查看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租房(第五批)抽签房源汇总表

点击查看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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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规则

2023-12-12,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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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规则

1、抽签顺序按申请家庭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调房日期先后顺序,分片区、户型排序的轮候顺序号抽签。轮候顺序号详见2023年11月15日住房保障网上轮候信息公开。

2、抽签办法采用家庭人口结构对应符合分配的户型按照轮候顺序号分批次进行抽签分配,备选93套房源供70户轮候家庭抽签。

3、抽签开始后,抽签人按照主持人叫号依次抽取“信封签”,抽取“信封签”时间不超过1分钟。在正常抽签全部完成后,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用本批次抽签剩余的房源统一安排迟到和过号的家庭抽签(抽签顺序按原轮候号进行补抽签)。本批次抽签时间结束仍未到达现场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配租。

4、抽签结束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抽签结果上传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住房保障专栏进行信息公开。

特别说明:按照《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第十三条规定,同轮候批次的轮候顺序首先安排符合优先、优选配租的保障家庭抽取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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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租房(第五批)房源抽签方式

点击查看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租房(第五批)抽签房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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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分配方案

2023-12-12,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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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分配方案

根据端州区保障性住房房源筹措情况,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拟对已进入2023年(第五期)轮候配租的70户家庭,分时段进行公开抽签分配公租房房源,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分配对象

申请承租和申请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家庭(详见附件1)。

二、分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班时间

地址:端州区和平路43号市房产交易办证大楼六楼会议室

三、房源

本次提供抽签分配的公租房房源共93套(详见附件2),其中:

1.单间公寓(37套):

(1)城东片区房源(18套):青花路1号惠和居2套,学院路2号惠兴居16套,户型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

(2)城西片区房源(19套):桂园路12号惠福居19套,户型建筑面积约27平方米。

2.一房(23套):

(1)城东片区房源(11套):学院路2号惠兴居7套,柑园北路第12幢4套,户型建筑面积约41平方米。

(2)城西片区房源(12套):桂园路12号惠福居8套,端州七路18号综合楼2套,前沙街109号2套,户型建筑面积约42平方米。

3.二房(33套):

(1)城东片区房源(9套):建平街6号安居华苑3套,青花路1号惠和居6套,户型建筑面积约54平方米。

(2)城西片区房源(24套):桂园路12号惠福居19套,前沙街109号1套,玑东路惠民居4套,户型建筑面积约58平方米。

四、抽签分配办法

根据《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抽签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一)抽签轮次

(二)抽签方式

第一步:抽签人凭身份证原件(如是受委托前来抽签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签到区】进行身份确认并签到。

第二步:主持人宣读抽签分配规则。

第三步:监票员检查票箱,投放房源。房源房号预先用信封装好,每批次抽签时由工作人员装入抽签箱并搅匀,确认后开始抽取。

第四步:开始抽签。主持人按照轮候号叫名,叫到名的抽签人凭身份证上台,经监票员确认后抽取一个“信封签”,并凭“信封签”内的“抽签凭证”到工作人员席进行房号确认登记。每抽完一种户型后,现场当众清空抽签箱,并把剩余“信封签”封存,用作第7轮抽签(下午过号补抽家庭)。

第五步:抽签结束。凭《抽签结果确认书》和身份证自行到分配小区查看房屋现状,按照抽签房号纸背面的“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租房合同签订手续。

(三)抽签规则

1、抽签顺序按申请家庭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调房日期先后顺序,分片区、户型排序的轮候顺序号抽签。轮候顺序号详见2023年11月15日住房保障网上轮候信息公开。

2、抽签办法采用家庭人口结构对应符合分配的户型按照轮候顺序号分批次进行抽签分配,备选93套房源供70户轮候家庭抽签。

3、抽签开始后,抽签人按照主持人叫号依次抽取“信封签”,抽取“信封签”时间不超过1分钟。在正常抽签全部完成后,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用本批次抽签剩余的房源统一安排迟到和过号的家庭抽签(抽签顺序按原轮候号进行补抽签)。本批次抽签时间结束仍未到达现场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配租。

4、抽签结束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抽签结果上传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住房保障专栏进行信息公开。

特别说明:按照《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第十三条规定,同轮候批次的轮候顺序首先安排符合优先、优选配租的保障家庭抽取房源。

五、参加人员

市住建局、端州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以及70户抽签家庭代表。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抽签。

附件:1.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名单(70户);

2.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房源汇总表(93套);

3.委托书(样本)。

附件1: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抽签家庭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公租房(第五批)抽签房源汇总表.xlsx

附件3:委托书(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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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鼎湖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知

2023-08-23,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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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鼎湖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知

根据《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肇庆市鼎湖城镇2021-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现将2021-2023年鼎湖城镇申请受理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

全年接受申请。

二、受理对象

鼎湖区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鼎湖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鼎湖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以船为家渔户、水上住家船居民及在职医务人员。

鼎湖城镇户籍孤儿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名下无登记房产及机动车的可以独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受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鼎湖城镇户籍申请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登记在册的以船为家渔户及水上住家船住户(含高要区户籍)到所在居委会或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鼎湖区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鼎湖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及鼎湖区医务人员可到工作单位申请或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工作单位可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直接与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四、需提供材料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写《肇庆市鼎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书相关材料(离婚证、诉讼离婚生效司法文书、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档案复印件或证明等)。

3.收入证明。填报《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年薪、资金所得;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报酬及分红所得,有分红的提供分红证明。(新就业无房职工除外)。

4.住房证明。有自有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农村宅基地土地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房产继承协议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借住的提供借住情况说明。

5.家庭资产申报表。家庭资产申报包括不动产、宅基地、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工商登记等自我评估价值。(新就业无房职工除外)。

6.家庭成员存在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明。

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鼎湖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船为家渔户及水上住家船居民应当提交的材料:

1.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存折复印件;

2.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3.特困的,提供特困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提交的材料:

1.全日制大学学历证明;

2.鼎湖区范围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鼎湖区范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交社保的参保证明。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1.与鼎湖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2.社保证明:累计缴交社保满3年,并在鼎湖区范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参保证明。

(四)鼎湖区户籍住房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当提交的材料:

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2.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存折复印件。

(五)鼎湖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与鼎湖区环卫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六)鼎湖区在职医务人员应当提交材料:

按《肇庆市鼎湖医务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方法》(肇鼎卫计〔2018〕37号)执行。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工作收入证明等表格可现场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所在居委会领取或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网上申请版块下载(http://www.zqdh.gov.cn/zwgk/zdlyxxgk/bzxzfxxgk/wssq/content/post_2561819.html)。

五、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到受理地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初审并公示: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各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3.核查: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各有关部门在收到查询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核查结果,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核查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审核并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核查合格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20日公示,对公示合格的家庭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在住房保障门户网站公布登记结果;对审核或公示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咨询电话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758-262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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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办理指南(附入口)

2024-03-07,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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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提前还清全部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申请入口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条件

1.该笔贷款已还款满一年以上;

2.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

3.申请人在提前还款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4.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5.还款日当天不能进行提前还款。

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扣款账户状态正常且资金充足,登录“肇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我要贷款-提前还款页面,录入还款信息后提交审核;

2.系统自动审核。

3.系统审核后扣款。

现场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扣款账户资金充足,现场填写《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审批表》,向公积金中心/银行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银行受理,并在系统录入提前还款信息提交审核

3.待系统审核后扣款。

点击查看肇庆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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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一览

2023-11-30,全文共 1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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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C1-C11号综合服务窗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201路、31路、9路公交车,到行政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步行约50米距离到达办事地点肇庆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要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大厅)住房公积金C12一C13服务窗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22路公交车,到高要华侨中心站点下车,往东步行30米距离到达办事地点高要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大厅)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开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封开县江口街道府前路3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13-D15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封开汽车站——封开碧桂园路公交车,到行政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步行约25米距离到达办事地点行政服务中心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集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怀集县金鸡头高沙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9-11号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1号线、2号线公交车,到行政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步行约300米距离到达办事地点行政服务中心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宁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广宁大道20号广宁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8-29号公积金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2路公交车,到行政中心站点下车,步行约100米距离到达办事地点广宁行政服务中心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鼎湖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C13-C1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24路/36路/201路/202路/204路/205路/206路/K04路/鼎湖1路/鼎湖2路/鼎湖6路/鼎湖10路公交车,到肇庆新区管委会站点下车,步行约100米距离到达办事地点肇庆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1-12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高新2号、高新107号、高新201号、高新K06号公交车,到旧大旺客运站点下车,步行约200米距离到达办事地点行政服务中心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会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3号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34-36号窗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12路公交车,到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步行约100米距离到达办事地点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庆管理部

办理地点:肇庆市德庆县德庆大道17号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西边公积金13—15号综合服务窗

办公电话:0758-123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7号线公交车,到电信大楼站点下车,步行约500米距离到达办事地点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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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封开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知

2023-11-21,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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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知

根据《封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封开县城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封建保 [2020]1号),现将2023年封开县申请受理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现场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受理对象

封开县城区非农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三、申请受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县城区非农户籍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符合条件的县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和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用工单位申请。

四、提交资料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下称申请对象)应完整并如实填写《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夫妻双方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

3.收入证明(申请之月前一年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年薪、奖金所得;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报酬及分红所得,有分红的申请对象需提供分红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家庭资产申报表(有宅基地的需如实申报);

6.家庭成员存在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明;

7.特殊人群证件(低保证、退役军人证、优抚证)复印件。

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封开县城区非农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共同申请人有子女的,提供子女证件;2.满18岁子女,提供现在读证件;3.退休的,提供退休收入证明;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学历证明;2.劳动合同复印件;3.缴交社保证明。

(三)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1.有在封开县城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证明、现在读证明;2.劳动合同复印件;3.缴交社保证明。

(四)封开县城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

1.有在封开县城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证明、现在读证明;2.劳动合同复印件;3.缴交社保证明。

(五)封开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1.退役军人或军烈属证明材料;2.有子女的,提供子女证明;3.满18岁子女,提供现在读证件;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5.退休的,提供退休收入证明。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核对后退还。

五、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地点申请提交资料。

2.初审并公示:现场受理的申请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各居委会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

3.核查: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查,提交核查意见,将核查通过的申请资料送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核查不通过的,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咨询电话

封开县住房保障办公室:0758-6662303

封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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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住房提取最高限额是多少

2023-10-10,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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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住房提取最高限额是多少?

自,2023年9月28日起,缴存职工在肇庆市辖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0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的资金。

点击查看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拓展内容: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注意: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政策来源: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content/2/2898/post_2898097.html#2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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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使用政策的通知(2023)

2023-10-09,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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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使用政策通知

各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因城施策促进肇庆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支持租购并举助力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阶段性使用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缴存职工在我市辖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0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的资金。

二、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

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首付款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至该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商品房《购房认购书》和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30%,并须留存本人现存公积金账户余额10%的资金。

三、提高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作以下调整:市直及端州区28万元/人,56万元/家庭(只限夫妻);高要、鼎湖、四会、高新区26万元/人,52万元/家庭(只限夫妻);德庆、怀集、封开、广宁22万元/人,44万元/家庭(只限夫妻)。

四、支持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我市公积金个贷率不超过85%的前提下,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工作、创业、生活的缴存人,在我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上述阶段性使用政策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阶段性使用政策实施及相关事宜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及解释。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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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s://zqgjj.net/ish/)

2023-12-01,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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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官网网址:https://zqgjj.net/ish/

运行环境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Linux

浏览器: IE8及以上版本、Mozilla Firefox、Google Chrome等主流浏览器

其他官方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index

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

温馨提醒: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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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有车可以申请鼎湖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吗?

2023-08-23,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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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有车可以申请鼎湖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吗?

答:有机动车辆的人员不能申请公租房,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鼎湖城镇户籍申请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登记在册的以船为家渔户及水上住家船住户(含高要区户籍)到所在居委会或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鼎湖区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鼎湖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及鼎湖区医务人员可到工作单位申请或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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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qdh.gov.cn/zqdhzjj/gkmlpt/content/2/2651/post_2651196.html#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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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网上申请吗?

2023-11-22,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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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网上申请吗?

答:目前封开县暂未开通网上申请平台,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区居委会进行现场申请。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县城区非农户籍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符合条件的县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和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用工单位申请。

封开县住房保障办公室:0758-6662303

点击查看肇庆封开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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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3-11-30,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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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一)购房类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含异地购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异地还贷提取)、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提取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偿还建房贷款本息提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三)租房、加装电梯提取:

租房提取、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四)重疾、特困提取:

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五)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提取;提前退休提取;死亡提取;出境定居提取;非本市户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失业时间满三周年,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六)其他特殊提取:

提前还贷对冲公积企贷款提取提取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根据提取项目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建房协议……)

点击查看肇庆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点击查看肇庆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提取流程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存一定比例余额。

职工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销户的可全额提取。

提取额度的计算方式:

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关系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婚前双方各自购房的,婚后夫妻双方可各自以婚前所购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互补,夫妻双方共同仅有一次产权变更机会。提取时间

提取间隔:每次提取需相隔满6个月以上(销户提取、追溯提取和提前还贷的除外)

审批时限:三个工作日,如需审核、查档、补充材料、异地购房及追溯提取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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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2023-11-21,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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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人均建筑面积 13 平方米以下),在申请之日前 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因重大疾病或离婚析产除外),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本县其他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

(一)封开县城区非农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 1人具有封开县城区户籍,并在封开县城区居住生活。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0857 元/年(即1738 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 6万元 (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 (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家庭(配租期为三年,三年后如不符合当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需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 5年

2、申请人在封开县城区范围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 合同,在封开县城区范围内购买社会保险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四)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封开县城区范围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累计购买社会保险3年(含)以上,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在封开县范围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0857 元/年(即1738 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 6 万元 (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 (摩托车或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封开县城区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和在封开县城区就读的子女。

(五)封开具城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在封开县城区环卫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时间。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5708 元/年(即2142 元/月,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六)封开县城区户籍复退军人、军烈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持有封开县城区户籍复退军人或军烈属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25708 元/年(即 2142 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 6万元 (含) 以下。

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大军区荣誉称号的复退军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 32984元/年(即2748 元/月,含)以下确定。

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县城区非农户籍低保家庭、县城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家庭和县城区户籍复退军人家庭、军烈属家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在同批次中优先分配安排。

年满 25 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封开县城区非农户籍人士、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县城区户籍复退军人和军烈属)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按人均可支配收入32984 元/年(即2748 元/月,含)以下、个人资产净值 6 万元(含) 以下确定。其本人或其父母在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13 平方米 (含)以下,没有机动车辆 (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承租 1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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