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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3-10-12,全文共 2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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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年下半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1987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及以下。如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http://sxh.yangzhou.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6890139@qq.com。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邮箱或手机短信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本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二)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景区纪工委0514-87937600。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320081、0514-87111927、0514-8731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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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

2023-10-30,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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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于2022年11月21日揭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业投资、类金融业投资、基金投资及管理、产业投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等。根据集团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现就集团所属公司相关工作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招聘岗位与人数

1、商业保理业务主管1名;

2、融资租赁业务主管1名;

3、股权投资业务主管3名;

4、融资担保业务主管1名;

5、资产管理业务主管1名。

报名方式及时间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参与报名者需将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工作经历或任职证明等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为:yzgjjt_hr@126.com;或自行登录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网站点击集团招聘简章按要求报名,原则上不接受邮寄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报名结束后,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及以上)的正常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00-11月26日17∶00

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

(1)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组织: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谈初步遴选环节。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专业分类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面谈初步遴选:面谈初步遴选根据集团相关制度及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落实。

(4)考试人员名单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及面谈初步遴选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未通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者按照集团相关通知进入后续考试,但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相关情况不折算分值,不计入笔试、面试成绩及笔面试成绩汇总后的总成绩。

考试(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结束后由集团根据笔试均分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6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因其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行笔面试成绩汇总,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优先;若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等,对同分并列者组织加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如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或总成绩较差,经集团研究后可以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体检及考察

体检项目及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要求。考察内容及录用标准根据集团制度规定及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是否递补由集团研究决定。如决定递补,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面试成绩汇总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附:人才简章(网址:http://www.yzgjtz.com/JobPosting_Detail/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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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通知

2024-05-27,全文共 6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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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和《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部分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遴选、选调部门)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制定本简章。

一、职位计划

公开遴选职位均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以下简称乡科级副职职位)。详见《2024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4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 报名范围

(1)我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各功能区代管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

(2)我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符合上述范围和相关要求,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也可报名。

2. 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设区市以上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及其省级管理机构、省属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和《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5)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条件,或者具有相关、相近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9)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包括遴选任职后会形成回避关系的)。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公开选调面向市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科职以上领导职务或已聘(任)七级、八级管理岗位或七级、八级职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现任职务、岗位(职员)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适岗评价、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具体工作由遴选、选调部门和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承担。

(一)发布公告

在扬州党建网发布简章和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扬州人事考试网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中央和省驻扬单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3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5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6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9日24∶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乃至遴选、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或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人员,请于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6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其中,未成功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费用。

公开遴选报名人员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诚信承诺,原则上每人一年内最多参加一次省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遴选。

遴选、选调部门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也可联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认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遴选、选调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遴选、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6月7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情况在扬州党建网公布。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报名期间,遴选、选调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咨询。

(三)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遴选、选调分别命题,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分别划定。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4年7月中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线。具体时间请关注扬州党建网。

根据笔试成绩,公开遴选按照职位计划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公开选调按照职位计划5∶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四)资格复审与适岗评价

由遴选、选调部门在面试前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公开遴选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开选调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核准单)复印件,并按要求提供专业职称、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岗位实绩等相关佐证材料。

同时,报名人员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报名人员为县(市、区)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印章;市直单位的须加盖党组(党委)印章。

公开遴选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取得面试资格。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公开选调报名人员,选调部门还将组织适岗评价,主要从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取得实绩等方面考评与岗位的匹配度,并验证本人填报内容和提供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适岗评价总分100分,适岗评价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由选调部门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40%、适岗评价成绩占60%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由遴选、选调部门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扬州党建网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公开遴选职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综合成绩;公开选调职位按笔试成绩占20%、适岗评价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职位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对于职位计划数在2人以上的,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遴选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选调面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开选调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按适岗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选调部门负责实施。遴选、选调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其中1名须为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履职能力,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履历分析、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核准单)等材料,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遴选、选调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

体检由遴选、选调部门具体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选调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扬州党建网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扬州党建网、选调部门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选调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任、转任有关规定及程序,由遴选、选调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根据工作需要,经与调出单位协商一致,办理调动手续前可对相关人员进行试用,其中,拟遴选人员不超过3个月,拟选调人员不超过1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四、相关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市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扬州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87012987。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选调部门联系。

扬州市纪委监委  82961602

扬州市委宣传部  80789535

扬州市委老干部局  87937010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87802943

共青团扬州市委  87865513

扬州市委党史办公室  80979911

扬州市档案馆  87968217

扬州市司法局  87316865

扬州市财政局  87863547

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87782308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7826395

咨询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考务咨询电话:80829370

咨询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信息发布网址:

扬州党建网 dj.yangzhou.gov.cn

扬州人事考试网 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

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2024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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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2023-09-25,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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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官方报名地址:点此进入

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而告之”栏目(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公示,期限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聘用,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相关工资待遇按广陵区村、社区工作者的相关规定管理。

报名情况查询

咨询电话:0514-80825089 0514-8734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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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3-11-11,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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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11月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1、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网络和现场两种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yizheng.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wjwrsk@163.com。

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参加校园招聘时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校园招聘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将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yizheng.gov.cn)适时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8小时内可通过报名信息表中个人所提供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本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启动考试程序时,《岗位简介表》中各类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主要考核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3、咨询电话及信息查询

0514-80860885

0514-83441288

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yizheng.gov.cn)查询,或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公告等详细信息。

推荐服务 》报名表附件下载入口招聘公告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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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扬州市国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0-09,全文共 4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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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扬州市国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国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年10月扬州市国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1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4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http://wglj.yangzhou.gov.cn/),查询《2023年10月扬州市国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技能初试、专业技能复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9∶00-10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9∶00-10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9∶00-10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j.yangzho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获奖情况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0月1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初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4-87338761)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10月25日—27日自行登录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扬州市国画院负责。报名期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0月16日18:00;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10月17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复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专业技能初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初试内容为中国画写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专业技能初试日期:2023年10月28日。地点设在扬州。

考生需自带考试用具(招聘单位仅提供宣纸),并按照初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专业技能初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复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复试人选确定

对符合专业技能初试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专业技能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复试前,对复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技能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复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将在复试前三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专业技能初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专业技能复试

复试内容为中国画创作、专业业绩评定和面试,其中中国画创作满分70分,专业业绩评定满分15分,面试满分15分,复试合计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专业技能复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专业技能初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复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专业技能复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复试中的中国画创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可在各岗位内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招聘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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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8,全文共 1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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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纪律性;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报考岗位要求及工资待遇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1楼7号窗口(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号金融大厦东辅楼,行政服务中心对面),联系电话:0514-84682309。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⑤相关资质证书、高校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为3:1,不足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名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

报名者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期间,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二)考试

考试主要包括笔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测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结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考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5年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按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56105。

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和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4682309。

附件下载: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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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扬州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5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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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扬州江都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4日至2006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中,对于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的岗位,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4年9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jiangdu.gov.cn),查询《2024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的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3月14日09∶00-3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3月14日09∶00-3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3月14日09∶00-3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jiangd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1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3月22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紧缺专业急诊、麻醉、儿科、影像、精神、全科岗位,上述各类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3月25日-26日联系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0800579),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4月24日-26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20日18:00;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2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4年4月27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江都区。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514-86530522,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655719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4-80800579 0514-80804280

附:

1、2024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2、2024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2024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2024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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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3-10-29,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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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界定。比如,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2.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应当严格甄别、准确认定。比如,有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3. 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答: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以正式任职(含试用期)且实际在岗的时间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到上级机关借调工作和到下级机关挂职的时间也不能计算在内。

4. 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答:可以。比如,某考生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

5.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 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吗?

答:可以。

7.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

答: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

8.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报名期间,遴选选调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选调机关将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9. 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过程中,被地方机关遴选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过程中,被地方机关遴选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行为,遴选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10. 本次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是否有考试辅导用书?是否举办培训班?

答:本次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11. 《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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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江苏省扬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11,全文共 2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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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江苏省扬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江苏省扬州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3月江苏省扬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江苏省扬州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yzzx.org/)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zxrsc@163.com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本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及时公布。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江苏省扬州中学、扬州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二)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具体时间、地点以江苏省扬州中学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体检

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扬州市教育局、江苏省扬州中学等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行目标年薪制,目标年薪为30-50万元,特别优秀者目标年薪可以面议。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70665,市教育局0514-87364115。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361289

附件:

1.2024年3月江苏省扬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

2.2024年3月江苏省扬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

3.江苏省扬州中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扬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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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扬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

2023-12-20,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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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既可通过网络报名,也可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扬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yzsyz.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sdyzx2023@163.com。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25日14:30-17:00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

报名现场联系电话:高老师15952798533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名方为有效。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①《2023年12月扬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奖学金、竞赛成绩、综合表彰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还需进行现场复审确认。

现场复审确认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29日14:00-16:00,扬州市第一中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358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市第一中学进行陈述、申辩。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2月31日10:00-11:00,至扬州市第一中学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358号)。

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扬州市第一中学。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人选确定

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以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咨询电话及信息查询

咨询电话:0514-87349178  0514-87318699

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扬州教育网(http://jyj.yangzhou.gov.cn/)、扬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yzsyz.cn/)查询,或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公告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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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2024-01-03,全文共 2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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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1988年1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及以下。如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或博士研究生,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gaoyou.yangzhou.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高邮市人民医院邮箱:jsgyryrsk@126.com(招聘单位代码001、002的岗位)、高邮市中医医院邮箱:gyszyyyrsk@163.com(招聘单位代码003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本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二)面试

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启动考试程序时,《岗位简介表》中各类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主要考核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符合上述“(二)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增设笔试的,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未增设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514-84649106。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高邮市卫健委人事科:0514-85086639

高邮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514-84659501

高邮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514-84683524

高邮市人社局事管科:0514-8461408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附件2:2024年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docx

附件3:2024年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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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8,全文共 5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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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本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4年10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查询《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4月10日09∶00-4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4月10日09∶00-4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4月10日09∶00-4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1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16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简介表》中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医学影像科(含超声、放射、影像)紧缺学科专业岗位(不含面向高邮市生源的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上述各类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4月22日-23日联系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5086639)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4月19日-20日自行登录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14日18:00;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4月15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4年4月21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高邮市。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后,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组织笔试的,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514-84649106。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50866390514-84614086

附件1: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附件2: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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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月4日)

2024-02-06,全文共 2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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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20-40周岁之间(1984年1月31日至2004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工亡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辅警29名,分别是:

1.宝应县公安局网安大队3名;

2.宝应县公安局监管大队1名;

3.宝应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3名;

4.宝应县公安局沿河派出所2名;

5.宝应县公安局射阳湖派出所5名;

6.宝应县公安局小官庄派出所3名;

7.宝应县公安局夏集派出所2名;

8.宝应县公安局广洋湖派出所1名;

9.宝应县公安局柳堡派出所3名;

10.宝应县公安局鲁垛派出所2名。

11.宝应县公安局其他业务大队4名;

以上均为公益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岗位明细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宝应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结合实际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月26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根据报考岗位到指定地点报名(详见附件1《简介表》),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3.报名材料:

(1)宝应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信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6)退役军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4.报考人员不得兼报两个岗位,公安机关将同步做好资格审查;

5.未按要求参加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初步审查的,加入辅警招聘工作群,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微信群里予以告知。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程序,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评。报考勤务类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两项体能测评(具体岗位详见《简介表》)。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达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报考文职类岗位的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附件3)参照《公安部综合体能考评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宝应县域基本社情;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计分;

4.总成绩计算方式:

(1)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宝应县公安局统一安排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先同岗位、后其他岗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宝应县公安局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应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24.doc

附件3:辅警体能测评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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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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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性质为劳务派遣,派遣至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高邮户籍、高邮生源或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纪律性;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报考岗位及工资待遇

见附件《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1楼7号窗口(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号金融大厦东附属楼,行政服务中心对面),联系电话:0514-84682309。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⑤“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原件(近三个月内);⑥个人征信报告原件(近三个月内);⑦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由报名者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个人征信报告”由报名者向户籍所在地人民银行申请出具。

本次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不足该比例由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名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

报名者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二)考试

考试主要包括实操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1.实操

实操主要考核考生对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的熟练运用程度,要求对Word文档、Excel表格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要求进行操作。实操采用百分制计分。

实操结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实操。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考试按实操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参照事业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共同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至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考生的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有聘用人员放弃、离职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56105。

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实操、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4682309、0514-80366913。

附件1:岗位条件简介表.doc

附件2: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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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扬州市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1-31,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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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xh.yangzhou.gov.cn/),查询《2024年2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1日09∶00-2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1日09∶00-2月6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2月1日09∶00-2月7日16∶00;

报名网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群 (yangzho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

0514-87937017、87317820、82800053(梅岭小学、梅岭小学运河分校)、87661062(平山实验学校)、87365248(明月幼儿园)

▲附件1:2024年2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简介表)

▲附件2:2024年2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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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扬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621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3月扬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3月扬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4日至200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4年9月1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查询《2024年3月扬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3月14日09∶00-3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3月14日09∶00-3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3月14日09∶00-3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1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3月22日09:00—12:00重新登录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方式:0514-87959810)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20日16:00;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2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

笔试科目,在招聘岗位简介表中予以公布。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项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卫健委和招聘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1527。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95981087969820

附:

1、2024年3月扬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2、2024年3月扬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x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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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

2024-01-25,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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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00-2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00-2月4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00-2月5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j.gov.cn/zghjz/hjsydwzp/hjsydwzp.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2)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察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笔试地点设置在邗江区。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及信息查询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0514-87862266、0514-87869781

扬州市邗江区人社局:0514-87963935

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hjsydwzp/hjsydwzp.shtml),查询招聘公告等详细信息。

2024年1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扫描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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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迅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环卫工人

2023-11-11,全文共 1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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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力量,充实环卫保洁队伍,维护好城市环境卫生。现委托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20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仪征市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环卫工作;

4、符合《2023年仪征市迅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环卫工人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对年龄有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业务科(大庆北路86号北三楼),联系人:姚女士,联系电话:0514-83432670,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下载《2023年仪征市迅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环卫工人报名表》,附件2);(附件下载详见文末)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江苏智慧人社APP下载打印“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

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三)资格审查

由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年龄、户籍、学历、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告知报名者本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考试工作由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仪征市迅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仪征市迅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参照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名应聘者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涉及有劳动关系的,在正式签订聘用手续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新聘用人员由仪征市迅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9319218。

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简章由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仪征市迅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报名表点此查看并下载招聘公告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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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招商专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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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专业化和精准化水平,强化招商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招商专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品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未有学术不端行为。

(二)符合《2024年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招商专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对象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五)报考人员需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心,能够承受压力、能适应经常出差、驻点、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5、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关于回避关系的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6、其他不适合参加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适岗能力评价、面谈、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2024年4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招商专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填写后的表格(需同时提供word版和纸质签字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yzrsjjfzxksk@163.com(文件包以“报考岗位+姓名+院校+专业+联系电话”命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①《2024年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招商专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电子档和签字扫描件;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③中共党员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④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申请),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其他材料主要包括:在招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证明材料、综合型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语言类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技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劳动合同、缴税证明、社保缴费明细等。社会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年工作总结、年度考核情况、工作业绩及获得荣誉等。如有开发园区(镇)、工业地产公司招商工作经历或基金公司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电子文件均要求清晰、位正,并确保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以劳动合同、缴税证明、社保缴费明细为准,并上传附件材料。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3)报名结束后仪征经济开发区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适岗能力评价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个人履历、报名表及各类证明材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人选。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面谈

面谈采用结构化形式,百分制计分,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按照总分100分,其中适岗能力评价占60%、面谈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时,按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仪征经济开发区参照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工资按其工作岗位的80%工资标准执行,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年内如有人员离职情况,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如引入设备投资5000万元以上等重大项目的,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奖励。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办理。

聘用至公司工作3年内,聘用人员可免费入住设施齐全的人才公寓,或符合仪征市人才租房补贴政策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500元、15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在仪征市购房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邀请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3636012。

五、本公告由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636590

附件1: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招商专员岗位简介表.docx

附件2:2024年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招商专员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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