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便民服务

0

2024厦门市质检成绩查询流程指南(附图示)

厦门高中市质检已经结束了,成绩即将可以查询,在星光易学网即可查询,快来一起看看吧。

2024-02-01,全文共 92 字

+ 加入清单

厦门市质检成绩查询流程

0102030405

提示:

(1)学生的账号为学校上报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若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咨询客服QQ:4008883878

更多相似推荐

2024福建学考成绩查询流程指南(附图示)

2024-02-26,全文共 84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建学考成绩查询流程

一、进入福建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

二、向下滑动,找到“数字服务大厅”-“高中学考”并点击进入

三、点击高中学考成绩查询

四、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查询即可

展开阅读全文

厦门市质检成绩查询(查询时间+查询入口+考试时间)

2024-02-01,全文共 317 字

+ 加入清单

网页查询厦门市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系统

小程序查询入口:“易学习pro”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自己注册),每个账号可以绑定免费的三个学生账号,学生账号就是厦门市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系统里注册的学生账号。

提醒

1、学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或上报错误的,用户名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用户名的后4位,首次登录请修改密码。

2、学生若确认账号无误而无法登录的,则可能是数据未生成,一般需要在阅卷结束后一天。

3、强烈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或QQ)浏览器的极速模式。使用ie浏览器的用户,请升级到ie8.0或以上。

何时查:有时候会在考试结束后,才推送成绩,有时候会在阅卷结束后第二天某个时段。需要密切关注自己账号。

会不会排名:请看看账号里的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厦门市质检成绩查询2024

2024-02-01,全文共 1201 字

+ 加入清单

网页查询:【点击查看

公众号查询入口:“星光易学网”微信公众号,注册账号(自己注册),每个账号可以绑定免费的三个学生账号,学生账号就是厦门市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系统里注册的学生账号。

提醒

1、学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或上报错误的,用户名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用户名的后4位,首次登录请修改密码。

2、学生若确认账号无误而无法登录的,则可能是数据未生成,一般需要在阅卷结束后一天。

3、强烈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或QQ)浏览器的极速模式。使用ie浏览器的用户,请升级到ie8.0或以上。

何时查:有时候会在考试结束后,才推送成绩,有时候会在阅卷结束后第二天某个时段。需要密切关注自己账号吧。

会不会排名:请看看账号里的信息

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高中期末质量检查考务和阅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高中期末质量检查将于7月15-16日及7月22日-24日举行。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统一阅卷。

阅卷安排

(一)阅卷方式

此次质检采用线上统一阅卷,不线下集中。学科教师阅卷任务由各学科教研员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因不线下集中阅卷,为保证阅卷的客观、准确,各学科将在阅卷开始前一小时组织线上会议(高二化、生、政、地为前一天晚上20:00),统一评分标准和阅卷规范。按下表各科"阅卷开始时间"系统开放阅卷。请各校根据本通知的阅卷时间安排,统筹安排监考人员与场次,尽量不影响学科老师参加阅卷相关工作。

各学科阅卷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

科目

阅卷开始时间

阅卷结束时间

联系人

高一

语文

2318:00

24日晚上

陈岩立

数学

2320:00

24日晚上

陈智猛

英语

2415:00

25日晚上

郭砚冰

物理

1515:00

16日晚上

杨传绿

化学

1615:00

17日晚上

江合佩

生物

1620:00

18日中午

蔡敬辉

政治

2215:00

23日晚上

郭贯群

历史

1520:00

17日中午

谢志芳

地理

2220:00

24日中午

陈诗吉

高二

语文

2218:00

23日晚上

胡卫东

数学

2220:00

23日晚上

陈智猛

英语

2320:00

24日晚上

林才回

物理

2415:00

25日晚上

杨传绿

化学

248:00

25日中午

江合佩

生物

248:00

25日中午

蔡敬辉

政治

248:00

25日中午

郭贯群

历史

2415:00

25日晚上

谢志芳

地理

248:00

25日中午

陈诗吉

(二)阅卷人员

参加网上阅卷的教师为高一、高二相关学科全体科任教师,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必须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另安排同学科教师参加。

(三)下载阅卷数据网址等事项

阅卷主服务器和扫描点设在市教科院信息技术中心(坑内路教科院一楼小教室)。

成绩下载地址:http://zj.xmaes.cn/mark/(城域网与外网均可),账号密码同以往质检,可供下载的时间为评卷结束后的第二天8:00后。

送交教科院扫描的答题卡可在该科阅卷全部结束后,自行扫描的答题卡在该科阅卷全部结束后才可发还给学生。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流程+材料+地点)

2024-02-29,全文共 1290 字

+ 加入清单

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

一、办理范围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省93号文规定):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因其他原因要求办理健康证的人员

二、办理医疗机构

(一)定点医疗机构:仅为法定需办理人员免费办理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为自愿申请办理人员收费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

1、准备证明材料(市354号文规定):

(1)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2)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等)(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3)个人身份证件

2、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集体预约请拨打附件1中各医疗机构的咨询电话。根据我市354号文要求,从业人员仅能在用工单位所在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支持跨区体检。

3、体检

携带材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疗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体检,材料不齐的需补充材料重新预约,材料无法证明为法定需办理的人员的,定点医院不予体检。

4、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特别提醒:定点医疗机构支持法定需办理人员集体预约办理,企业可以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团体办理合约,企业仅需在签订合约时提供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等材料,之后在花名册内的员工即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去签约机构体检,无需再次提供材料。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

1、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部分医疗机构也可不预约直接前往。

2、体检

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缴费进行体检,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局规定自行决定。

3、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各区定点医疗机构仅为各自辖区内的法定需办理人员进行免费办理,办理时需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支持跨区办理和收费办理。符合免费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办理健康证。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跨区办理,无需提供身份证明外的其他材料,但需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三)非法定需办理人员若因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的,需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依据,若无,定点医疗机构不予免费办理。若监管部门仍认为此类人员需办理,请书面向市卫健部门提出申请。

(四)法定需办理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体检中因部分项目不合格未取得健康证的,在60日内可免费在原体检机构进行不合格项目复查,复查合格准予发证。超过60日未合格者,需自行前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缴费进行全部项目的重新体检,体检合格准予发证。

(五)孕妇人群申请办理健康证,需在体检登记时提供怀孕证明(医院诊断报告等),可不进行X光检查,其他项目合格,准予发证。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福建学考成绩查询指南(时间+入口)

2024-02-26,全文共 385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建学考成绩查询指南

2024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中学考”栏目中的“高中学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考生遗忘登录密码,在校生向就读学校申请重置密码后再登录;社会生向报考所在地县(区)考办申请重置密码后再登录。

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成绩。

因体育与健康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学生笔试、必修必学的体能实践考试项目和必修选学运动技能实践考试项目的成绩,分别按20%、40%、40%的权重比例计入总成绩。目前,部分地市体育实践考试尚未举行,故总成绩无法合成,本次暂不公布体育与健康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该科目考试成绩预计将在今年5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高中学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下半年英语四六级成绩查询流程(附图示)

2024-02-23,全文共 496 字

+ 加入清单

一、进入官网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二、选择考试类别、输入正确的姓名与证件号/准考证号

三、点击查询即可(需要等系统开放后才可查询)

相关阅读:

Q1:忘记准考证号怎么办?

已支持“考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的成绩查询方式,成绩查询结果中将有准考证号。

Q2:为什么笔试成绩为0?

笔试成绩为0有以下几种情况;

(1)缺考违规成绩为0分;

(2)未缺考违规但成绩在220分以下则报道为0分;

(3)未缺考违规但在考试过程中未粘贴条形码,则成绩为0分。

Q3:如对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如对成绩有异议,可按规定进行分数核查,具体办法请见成绩核查。

Q4:如何获取本次考试电子成绩报告单(证书)?

考生可于3月5日9时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免费查询下载2023下半年考试的电子成绩报告单(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证书)与纸质成绩报告单(证书)同等效力。

Q5:如何变更成绩报告单(证书)申请种类?

考生可在2月27日6时-3月1日17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变更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证书)。选择纸质的考生,应按考点规定时间及地点免费领取,超过半年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推荐阅读:2023下半年四六级成绩查询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厦门市质检成绩查询平台

2024-02-01,全文共 320 字

+ 加入清单

网页查询入口:厦门市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系统

小程序查询入口:“易学习pro”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自己注册),每个账号可以绑定免费的三个学生账号,学生账号就是厦门市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系统里注册的学生账号。

提醒

1、学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或上报错误的,用户名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用户名的后4位,首次登录请修改密码。

2、学生若确认账号无误而无法登录的,则可能是数据未生成,一般需要在阅卷结束后一天。

3、强烈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或QQ)浏览器的极速模式。使用ie浏览器的用户,请升级到ie8.0或以上。

何时查:有时候会在考试结束后,才推送成绩,有时候会在阅卷结束后第二天某个时段。需要密切关注自己账号吧。

会不会排名:请看看账号里的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厦门海沧半马中签查询流程指南(附图示)

2023-11-11,全文共 152 字

+ 加入清单

2023厦门海沧半马中签流程查询

一、进入官网或者报名小程序

① 登录赛事官网进行预报名、缴费。

官网入口:www.xiamenhuandongmarathon.com

②扫描小程序“厦门环东半马赛事助手”进行预报名、缴费。

二、点击右上角使用报名的账号进行登录

三、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

四、点击我的报名即可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站观赛指南(附交通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2506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观赛指南

4月20日,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红星·美凯龙厦门站将在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白鹭体育场拉开序幕!

温馨提示:

1.现场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请务必携带原件到场;

2. 比赛期间将严格安检,请勿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场馆,以防影响安检速度。限带物品将被暂扣在安检点,赛后可取回;

3. 建议观众乘坐地铁3号线在国际博览中心站下车,步行600米即可抵达场馆;(详情见下文【交通指南】)

4. 观众可于赛事当天16:00抵达白鹭体育场,垫场赛将于17:15开始。

赛程安排

入场规则

1. 入场前按实名制要求提前完成身份信息绑定。

2.本场比赛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验票时将对入场观众的证件信息进行比对,信息确认一致后方可入场,请观众对号入座。

3.一人一票,1.2米以上儿童需购全价票,1.2米以下儿童免票不占座位(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由于赛事现场人员较密集,赛事音量较大,为避免给婴幼儿带来不良影响,三岁以下(含)谢绝入场;未成年人安全由其监护人负责。

4.未带身份证的观众,请在白鹭体育场检票口处,扫描现场设置的二维码,根据要求输入身份信息,获取电子身份证二维码。

5.观众可根据座位区号,选择推荐安检口进入体育场。

入场礼仪

1. 着装文明得体。穿着应文明、得体,以舒适、休闲、整洁、大方为宜。

2. 提前到达场馆。为确保能够准时入场观看比赛,观众应充分考虑交通与安检排队所需时间,到达比赛场馆应尽快入场,避免场馆入口处人群拥堵。

3. 有序入场。按指引排队入场,礼让老、弱、病、残、孕者,主动配合安检人员的检查。入场馆后应迅速对号入座,并确保全程持票,以方便您的出入。

4. 进入场馆后,请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谢谢您的配合。

5. 禁止吸烟。白鹭体育场为无烟场馆,请不要在场馆内吸烟。

6.请遵守有关禁带物品以及限制行为的要求,请勿携带具有商业宣传内容的横幅标语、广告传单、促销品等物品入场。

观赛礼仪

1. 尊重各国家(地区)。尊重各参赛国家、地区,在升旗、奏歌环节,请肃立并行注目礼,不要在场内随意走动。

2. 向运动员表示敬意。赛前介绍运动员时,观众应用掌声表示鼓励。比赛中观众可为各方运动员鼓励加油,无论胜负,对各国(地区)参赛运动员的精彩表现给予应有的尊重。

3. 掌握喝彩时机。比赛的发枪、发令时,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运动员。对精彩比赛可报以热烈的掌声,不能喝倒彩或起哄。

4. 配合现场管理。在比赛进行中,观众不得扰乱比赛和干扰裁判员的工作,不得在比赛场馆内起哄、追逐嬉闹,不得翻越护栏。如允许拍照,应避免使用闪光灯,以免影响运动员。

5. 保持赛场文明。观众应守法、有礼、有序,理智、热情。比赛期间不随意走动与站立,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尊重裁决,不辱骂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及对方观众。为了您和运动员的安全,请勿进入比赛区域。

6. 爱护公物。严禁乱贴、乱画、攀爬馆内设施,不得随意触动馆内电器和消防设施。

退场礼仪

1. 文明有序退场。观众应按座位顺序,向最近出口缓行退场,礼让老、弱、病、残、孕者,不推不挤不抢,不在馆内逗留。已退至场外的观众应尽快散离。

2. 应避免提前退场。比赛过程中,观众尽量不要提前退场,应等比赛结束后再离开;如需提前退场,应选择在中间休息时离开,以免影响其他观众。有颁奖仪式时,请在颁奖仪式结束后有序退场。

3. 维护公共环境。离开时请将垃圾带出场外并分类投放,不要把垃圾随手丢在过道上或放在座位上,以保持环境整洁。

4. 遇到突发事件时,观众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疏散,迅速有序离开场馆。应尽可能地帮助老、弱、病、残、孕者先离开危险区域。

5. 如有其他需要,可向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寻求帮助。

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站在哪举办

厦门白鹭体育场(滨海东大道厦门体育中心)

交通指南

为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红星·美凯龙厦门站组委会建议广大观众赛事当天乘地铁前往白鹭体育场,建议出行方式如下:

1.地铁

乘坐厦门地铁3号线,至国际博览中心站,在1/4号口出站,步行至奥体中心约600米左右,到达东南2门,由1号检票口进入。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该路线,原路返回。

2.自驾出行

赛事期间将进行交通管制,具体管控路段如下:

(1)2024年4月20日14时至22时,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场馆区域内部道路、刘桂路、桂园路、五营山路禁止车辆通行,放置2024钻石联赛厦门站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下同)、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

(2)2024年4月20日13时至22时,视交通情况对滨海东大道翔安南路路口至杨帆路路口段、新村路、杨帆路、鸿江道实施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禁止机动车驶入,允许机动车驶出,放置2024钻石联赛厦门站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大型客车、出租车除外。

自驾的观众,经由滨海东大道路-杨帆路驶入停车场。步行至东南2门从1号检票口进入,步行距离约1公里。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该路线,原路返回。

停车场收费标准:两小时内 5元/时,超过两小时后,按照2元/时收费,二十四小时封顶15元,车位数量4100个。

3.摩托车、非机动车

乘坐摩托车、非机动车的观众在东界北路南幅最外侧机动车道下车。根据指示牌步行至东南2门,由1号检票口进入,步行距离约600米-800米。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进场路线,原路返回。

4.网约车

乘坐网约车的观众可在新柳路下车(根据指示牌提示)。下车后步行约200米左右到达北广场3号检票口。

5. 出租车

乘坐出租车的观众可从刘五店路、东界路驶入到达滨海东大道东界北路-东界路东北侧下车。下车后步行约300米左右到达北广场3号检票口。

离场提示

1. 地铁

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入场路线原路返回。国际博览中心站3号线往厦门火车站方向末班车时间为23:12,往蔡厝方向末班车为22:58,往浦边方向末班车为23:28。

2. 出租车

比赛结束时可前往1号检票口方向步行至东界北路-东界路东北侧处的出租车蓄车区乘坐。

驶出动线:经由东界北路、刘五店路驶出,至翔安大桥方向需行至翔安西路口调头。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五一同程旅行火车票免单活动参加指南(入口+参与流程)

2024-04-11,全文共 518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4月5日/15日/25日及5月5日10:00,可于同程旅行秒兑换卡,可享受本人报销火车票一次,报销金额=用户实际支付金额,(最高报销金额300元),报销金额会支付至用户红包账户。

2024五一同程旅行火车票免单活动(入口+参与流程)

活动时间:2024年4月5日/15日/25日及5月5日10:00

秒杀说明:本次为免费秒杀,每场免单券限量1张,秒完为止。

活动入口:【点此跳转至同程APP】

第一步,在首页点击【秒免费火车票】;

按照活动时间,点击【预约秒杀】即可。

奖品说明:

1、用户秒中兑换卡后,可享受本人报销火车票一次,报销金额=用户实际支付金额,(最高报销金额300元),报销金额会支付至用户红包账户。

2、用户下单时间需在活动期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5日),出行时间需在2024年5月10号之前,报销需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用户需提供本人在同程平台预定的出行的机票行程单、发票、火车票报销凭证。具体报销事宜请联系同程旅行客服95711。

秒杀预约说明:秒杀预约时需要填写手机号码及姓名,仅使用于短信通知秒杀开始,

不会用作其他用途。我们会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同程旅行隐私政策》严格保护你的个人信息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材料提交指南

2024-03-25,全文共 7573 字

+ 加入清单

厦门市2024第三批保障性租赁申请材料提交指南

一、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在办理正式申请手续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 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4.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5.申请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三)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资产)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有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应当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需由申请家庭通过以下途径自行打印纸质记录:(1)“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结果页面内容;(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收入查询”结果页面内容),未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成员,应当提供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养老金证明材料;

3.申请家庭成员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投资办企业并作为公司股东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认缴出资凭证、相关税收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为避免出现身份信息被冒用等导致家庭资产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形,申请家庭可先行到市场监管部门查询申请家庭成员的商事注册信息);

4.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房产,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应当提供房屋资产评估材料;拥有店面、车库、非本市房产的,应当提供店面、车库、非本市房产等资产评估材料;

5.拥有机动车辆的,应当提供有效商业保险车损保单等价值凭证;

(四)申请家庭成员住房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房产权属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宅基地主管部门或者审批单位认定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确认文书、拆迁协议等材料;

2.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3.申请家庭现居住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住房的,应当提供自愿退房承诺书;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的,应当提供已退还证明或者自愿退还承诺书;

(五)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二、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户籍年限、年龄、房产转让年限、商事资产认定等时间计算节点,均为批次受理时间的截止日期(2024年7月5日)。

三、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经民政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

已实现常态化申请分配,本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若上述申请家庭参加本批次申请,不再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且不予以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

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廉租房配租指南

一、政策依据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涉及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的通知》(厦房住保〔2023〕54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厦住建保障〔2024〕6号)。

二、安排原则

(一)分配原则

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本批次申请家庭办理意向登记后,通过公开摇号产生申请家庭顺序号。申请家庭顺序号仅在本批次有效,不得跨批次使用。摇号结果公布后,未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未在本批次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审核公示后,未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不予进入选房分配,本批次申请失效;本批次选房分配工作结束后,已确认轮候资格但未按规定参加选房或办理相关手续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

(二)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

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经民政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常态化申请分配,可按照《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分配方案》(厦房住保〔2024〕1号)参与常态化申请,本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若上述申请家庭参加本批次申请,不再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且不予以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

(三)房源安排原则

1.本批次为三房型房源,位于同安区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工程,面向全市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即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1人户、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申请;

2.批次选房结束,剩余房源(包括已选房后办理撤销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三、申请对象

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

四、意向登记、申请受理地点

1.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意向登记”-“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批次”栏目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五、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3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5.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户籍年限、年龄、房产转让年限、商事资产认定等时间计算节点,均为批次受理时间的截止日期(2024年7月5日)。

(三)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四)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若我市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等出台新的规定,按申请家庭提交意向登记时正在实施的规定执行。

(五)已取得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含满5年后按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政府回购或已上市转让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按规定以折旧方式退房的除外。已申请(含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非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或退房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请有意向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详细阅读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家庭情况提前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诚信申报,未自行提前核实及诚信申报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

(六)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2.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家庭资产包括汽车资产、房产资产、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类资产(含商事注册认缴出资资本)等。

六、申请分配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分配程序

1.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意向登记”-“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批次”栏目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2.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3.根据摇号结果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二)时间安排

1.意向登记:2024年4月15日至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线上意向登记: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8:00-22:00)

2.公开摇号:2024年5月8日

3.申请受理:

(1)申请家庭顺序号1-600号段: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申请家庭顺序号601-1200号段: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申请家庭顺序号1201-1800号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七、房源安排

(一)现房房源约1800套,安排在同安区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工程,均为三房型。房型的数量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二)面积标准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八、申请流程

(一)意向登记

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供核验,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意向登记”-“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批次”栏目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二)摇号

意向登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已取得《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及批次受理范围,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1.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受理范围为排序在1-1800号的申请家庭。

2.未纳入受理范围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三)申请受理

1.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记入受理期间计算。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3.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具体按《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材料提交指南》(附件1)提供;

(3)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可在《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指定页面直接签署。

(四)审核公示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本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义务配合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助调查工作。

2.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协查结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复审,对申请家庭租金补助比例进行核定,并将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3.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出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本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五)分配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本批次的资格公示结果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并以《选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手册应当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当按照本批次《选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申请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未按《选房手册》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3)签订了《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合同的。

4.选房及交房手续办理

(1)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申请家庭按《选房手册》中的选房顺序依次办理选房手续。

(2)待所选房源具备交房入住条件时,申请家庭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将按合同签订时执行的租金标准确定。

(3)申请家庭按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发出的《交房入住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4)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请家庭办理选房或者交房手续前对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住房状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申请家庭的轮候资格。

5.配租的房型标准为:

(1)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6.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7.依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涉及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的通知》(厦房住保〔2023〕54号),目前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具体为:

(1)低收入家庭:按民政部门公布的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收入标准执行。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暂按不高于3万元执行,待民政部门公布的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高于3万元后按民政部门公布标准执行;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

九、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经民政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常态化申请分配,本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若上述申请家庭参加本批次申请,不再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且不予以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

十、咨询电话及公开网站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968383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厦门市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材料+提交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1321 字

+ 加入清单

厦门市2024第三批保障性租赁申请材料提交指南

一、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在办理正式申请手续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 一)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 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 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4.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5.申请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 三)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资产)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有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应当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个人所得税明细 申报记录》需由申请家庭通过以下途径自行打印纸质记录:(1) “个人所得税”APP 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结果页面内容;(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收入查询”结果页面内容),未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成员,应当提供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养老金证明材料;

3.申请家庭成员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投资办企业并作为公司股 东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认缴出资凭证、相关税收缴交凭证等 证明材料(为避免出现身份信息被冒用等导致家庭资产不符合申 请条件的情形,申请家庭可先行到市场监管部门查询申请家庭成员的商事注册信息);

4.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房产,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 准的,应当提供房屋资产评估材料;拥有店面、车库、非本市房产的,应当提供店面、车库、非本市房产等资产评估材料;

5.拥有机动车辆的,应当提供有效商业保险车损保单等价值凭证;

( 四)申请家庭成员住房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房产权属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宅基地主管部门或者审批单位认定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确认文书、拆迁协议等材料;

2.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3.申请家庭现居住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住房的,应当提供自愿退房承诺书;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的,应当提供已退还证明或者自愿退还承诺书;

( 五)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 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二、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户籍年限、年龄、房产转让年限、商事资产认定等时间计算节点,均为批次受理时间的截止日期(2024年7月5日)。

三、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经民政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

已实现常态化申请分配,本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 若上述申请家庭参加本批次申请,不再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且不予以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

展开阅读全文

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廉租房配租指南(时间+条件+房源)

2024-03-22,全文共 6249 字

+ 加入清单

一、政策依据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涉及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的通知》(厦房住保〔2023〕54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厦住建保障〔2024〕6号)。

二、安排原则

(一)分配原则

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本批次申请家庭办理意向登记后,通过公开摇号产生申请家庭顺序号。申请家庭顺序号仅在本批次有效,不得跨批次使用。摇号结果公布后,未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未在本批次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审核公示后,未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不予进入选房分配,本批次申请失效;本批次选房分配工作结束后,已确认轮候资格但未按规定参加选房或办理相关手续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

(二)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

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经民政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常态化申请分配,可按照《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分配方案》(厦房住保〔2024〕1号)参与常态化申请,本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若上述申请家庭参加本批次申请,不再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且不予以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

(三)房源安排原则

1.本批次为三房型房源,位于同安区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工程,面向全市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即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1人户、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申请;

2.批次选房结束,剩余房源(包括已选房后办理撤销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三、申请对象

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

四、意向登记、申请受理地点

1.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意向登记”-“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批次”栏目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五、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3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5.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户籍年限、年龄、房产转让年限、商事资产认定等时间计算节点,均为批次受理时间的截止日期(2024年7月5日)。

(三)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四)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若我市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等出台新的规定,按申请家庭提交意向登记时正在实施的规定执行。

(五)已取得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含满5年后按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政府回购或已上市转让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按规定以折旧方式退房的除外。已申请(含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非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或退房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请有意向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详细阅读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家庭情况提前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诚信申报,未自行提前核实及诚信申报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

(六)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2.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家庭资产包括汽车资产、房产资产、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类资产(含商事注册认缴出资资本)等。

六、申请分配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分配程序

1.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意向登记”-“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批次”栏目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2.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3.根据摇号结果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二)时间安排

1.意向登记:2024年4月15日至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线上意向登记: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8:00-22:00)

2.公开摇号:2024年5月8日

3.申请受理:

(1)申请家庭顺序号1-600号段: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申请家庭顺序号601-1200号段: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申请家庭顺序号1201-1800号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七、房源安排

(一)现房房源约1800套,安排在同安区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工程,均为三房型。房型的数量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二)面积标准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八、申请流程

(一)意向登记

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供核验,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意向登记”-“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批次”栏目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二)摇号

意向登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已取得《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及批次受理范围,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1.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受理范围为排序在1-1800号的申请家庭。

2.未纳入受理范围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三)申请受理

1.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记入受理期间计算。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3.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具体按《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材料提交指南》(附件1)提供;

(3)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可在《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指定页面直接签署。

(四)审核公示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本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义务配合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助调查工作。

2.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协查结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复审,对申请家庭租金补助比例进行核定,并将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3.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出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本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五)分配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本批次的资格公示结果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并以《选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手册应当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当按照本批次《选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申请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未按《选房手册》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3)签订了《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合同的。

4.选房及交房手续办理

(1)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申请家庭按《选房手册》中的选房顺序依次办理选房手续。

(2)待所选房源具备交房入住条件时,申请家庭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将按合同签订时执行的租金标准确定。

(3)申请家庭按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发出的《交房入住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4)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请家庭办理选房或者交房手续前对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住房状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申请家庭的轮候资格。

5.配租的房型标准为:

(1)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6.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7.依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涉及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的通知》(厦房住保〔2023〕54号),目前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具体为:

(1)低收入家庭:按民政部门公布的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收入标准执行。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暂按不高于3万元执行,待民政部门公布的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高于3万元后按民政部门公布标准执行;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

九、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经民政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常态化申请分配,本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若上述申请家庭参加本批次申请,不再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且不予以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

十、咨询电话及公开网站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968383

展开阅读全文

2024集美5折外卖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面额+流程)

2024-03-15,全文共 656 字

+ 加入清单

再度开抢!!!集美5折消费券来啦!周五5折消费券、周末大额消费券等你来领,别错过啦~

2024集美5折外卖消费券领取指南

福利一:周五消费券

活动时间:3月8日-3月29日,每周五上午8:00开抢。

活动形式一:周五5折消费券

5折外卖消费券以抽奖形式发放,每人可领1张,面额有40-20,38-15,30-12,等随机抽取。数量有限,领完即止,周五可用。

活动形式二:周末大额消费券

每人每周五可按需领取,面额有99-30,30-12,15-8等。数量有限,领完即止,周五至周日可用。

福利二:30元券包天天领

活动时间:3月8日-3月31日 每天可领

活动内容:每位市民,每天可领取30元外卖消费券包,含3张外卖消费券。领取后当日有效,次日可再次领取。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福利三

周五5折套餐

活动时间:3月8日-3月29日 周五领

活动内容:除了外卖消费券以外,还有各大品牌推出的5折优惠套餐。

领取方式:

用户每日可进入集美欢乐购-外卖消费节活动会场抽取粉丝专属饿了么红包

红包当日有效,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注:

每张消费券限指定活动商户可用,具体可用门店,详见饿了么APP【我的】-【红包】-【去使用】查看可用门店的。

同一用户(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消费券活动名额有限,领完即止。

领取到消费券的用户请按期使用,逾期失效。活动细则详见会场规则。

若有疑问,可在饿了么APP中咨询在线客服。或联系饿了么服务热线:10105757-1咨询

展开阅读全文

2024集美5折外卖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消费券面额+流程)

2024-03-14,全文共 614 字

+ 加入清单

2024集美5折外卖消费领取指南

福利一:周五消费

活动时间:3月8日-3月29日,每周五上午8:00开抢。

活动形式一:周五5折消费券

5折外卖消费券以抽奖形式发放,每人可领1张,面额有40-20,38-15,30-12,等随机抽取。数量有限,领完即止,周五可用。

活动形式二:周末大额消费券

每人每周五可按需领取,面额有99-30,30-12,15-8等。数量有限,领完即止,周五至周日可用。

福利二:30元券包天天领

活动时间:3月8日-3月31日 每天可领

活动内容:每位市民,每天可领取30元外卖消费券包,含3张外卖消费券。领取后当日有效,次日可再次领取。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福利三

周五5折套餐

活动时间:3月8日-3月29日 周五领

活动内容:除了外卖消费券以外,还有各大品牌推出的5折优惠套餐。

领取方式:

用户每日可进入集美欢乐购-外卖消费节活动会场抽取粉丝专属饿了么红包

红包当日有效,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注:

每张消费券限指定活动商户可用,具体可用门店,详见饿了么APP【我的】-【红包】-【去使用】查看可用门店的。

同一用户(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消费券活动名额有限,领完即止。

领取到消费券的用户请按期使用,逾期失效。活动细则详见会场规则。

若有疑问,可在饿了么APP中咨询在线客服。或联系饿了么服务热线:10105757-1咨询

展开阅读全文

厦门湖里区2024年春季第二波汽车助购券领取指南(时间+流程)

2024-03-14,全文共 280 字

+ 加入清单

厦门湖里区2024春季第二汽车助购券领取指南

抢券时间

3月16日上午10:00

核销时间:

审核通过后——4月30日

2024年内每个身份信息仅限申请一次湖里汽车助购券补贴(各期活动共享名额)

抢券平台:

银联云闪付APP

满额立减:

单笔支付满5万元立减2000元

单笔支付满15万元立减3000元

单笔支付满30万元立减5000元

领券流程

注意事项:

活动期间每个订单(每辆新售车)、每个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优惠,三档优惠活动不可重复享受。购车合同上的购车人、云闪付绑定的账户人以及实际刷卡的持卡人需一致,用户需确保进行交易的银行卡已经在同持卡人云闪付账户下绑卡。

车企名单: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厦门中考报名流程指南(时间+地点+信息确认)

2024-03-06,全文共 2898 字

+ 加入清单

2024厦门中考报名流程指南

报名时间

2024年的中考报名工作及体育考试项目报考工作将于3月6日-11日进行,其中考生端报名信息确认及社会报名点的考生报名均在3月9日-11日进行。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23日补报名。

一、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在厦应届生”)。

2.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外地应届生”)。

3.具有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以下统称为“社会考生”)。

(二)报名地点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按招生片区选择相应报名点:

1.学籍所在校。在厦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外地应届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其他报名点不得受理)。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在厦应届生,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或不符合在学籍校报名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各区社会报名点设置如下:

二、注意事项

(一)3月9日-11日考生应通过手机端进入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中考报名信息确认[厦门市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考生端:https://zkbm.xmedu.cn/student/home(仅支持手机端访问)],家长及考生可参考《中考报名考生端确认操作指南》(文末附),完成中考报名信息确认。

登录时若使用的是厦门i教育的家长账号,需要切换成已绑定的孩子身份证方可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期间若发现信息有误,考生应及时联系班主任(社会考生联系社会报名点)修改报名信息,信息修改成功后应再次进行确认。报名结束时,所有考生的状态应为“考生已确认”。

(二)根据中招工作方案,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已满六年。

(三)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选择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全市统一报名期间,考生应慎重选择符合自身报名条件的报名点进行报名,3月23日补报名结束后,不得再修改报名点。

(四)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报名条件,考区加强检查。中招报名前,各报名点向考生及监护人解读中招相关政策,对于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报名点应要求考生及监护人书面明确所选择的升学片区,方可让考生在本校报名或书面通知考生回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

三、考生报名须备齐的材料

在学校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考生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其报名资格。

以下考生需配合提供对应材料:

1.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2.凡被限制报考普高普通生的考生及监护人须在《厦门市2024年中招普高普通生限制报考告知表》上签名确认。

非本市户籍考生其监护人在厦的社保缴交信息、居住信息等,通过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生监护人如有异议,可另行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

02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可提前与社会报名点联系。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对应材料,由报名点完成报名。

1.应届生:

(1)在厦应届生既满足在学籍校报名又满足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的前提下,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考生可向学籍校提出委托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在学籍校完成委托报名后,社会报名点可从中招系统中获取该生信息。

(2)本省外地就读应届生须提供: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等学科(含信息技术、实验成绩)的原始成绩证明,社会报名点在中招系统中增加该生信息,并与区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其就读情况。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应届生: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地理、生物等学科成绩认定按照《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2.往届生:

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3.体检材料:

由考生提供《中小学体格检查表》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至少须包括身高、裸眼视力左、裸眼视力右等三个项目;

4.综合素质描述性评语及五个维度评定的等级证明:

评语及维度评定证明由考生现就读校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须加盖公章。

厦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

一、考生监护人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并绑定考生(若已完成,可直接下拉查看后续内容)

二、进入“中考报名”界面,进行考生端信息确认

01、在报名首页,点击“中考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登录,如下图:

02、进入报名登录页面,在“个人账号”选项中,录入手机号码和密码,并点击“完成验证”按钮完成登录行为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03

用户登录后,需要在有效的报名确认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不同的时间段进入,会有不同的提示,如下图:

04、若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系统会判断当前用户是否为已进行中考报名的用户,如果当前用户是考生监护人,但未认证i教育的家长身份,会提示需要在i教育平台完成身份认证后,切换为孩子身份重新进入,如下图:

05、若当前用户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且身份判断通过,属于已报名考生身份,将出现如下界面,显示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点等。点击“查看报名信息”按钮打开学生报名信息查看页面,如下图:

06、所有考生进行确认前,均须阅读《中考报名须知》(默认30秒倒计时),阅读完成后勾选下方“我已阅读并知悉中考报名相关注意事项”后,可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文字内容以实际页面展示为准):

07、当前查看的考生报名信息若有需要修改的,请联系班主任修改(社会考生请联系社会报名点)。如下图:

08、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如下图:

09、考生提交确认信息需要使用监护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验证,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系统将弹出输入短信验证码的验证界面,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系统将向与当前考生用户绑定的监护人手机号码发送一条验证码短信。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信息中的监护人手机号不能为空,否则将无法发送短信验证码。如下图:

10、如果当前登录的考生用户的报名信息中未填写监护人电话,则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点击“提交确认”时会跳出提示。(请联系班主任完善报名信息)如下图:

11、收到手机验证码短信后,将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栏,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

12

考生端报名信息确认后,页面下方会有当前状态的提示。报名点管理员也可从管理后台看到当前考生的状态从“未确认”变为“已确认”。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厦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935 字

+ 加入清单

厦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

一、考生监护人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并绑定考生(若已完成,可直接下拉查看后续内容)

二、进入“中考报名”界面,进行考生端信息确认

01、在报名首页,点击“中考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登录,如下图:

02、进入报名登录页面,在“个人账号”选项中,录入手机号码和密码,并点击“完成验证”按钮完成登录行为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03

用户登录后,需要在有效的报名确认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不同的时间段进入,会有不同的提示,如下图:

04、若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系统会判断当前用户是否为已进行中考报名的用户,如果当前用户是考生监护人,但未认证i教育的家长身份,会提示需要在i教育平台完成身份认证后,切换为孩子身份重新进入,如下图:

05、若当前用户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且身份判断通过,属于已报名考生身份,将出现如下界面,显示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点等。点击“查看报名信息”按钮打开学生报名信息查看页面,如下图:

06、所有考生进行确认前,均须阅读《中考报名须知》(默认30秒倒计时),阅读完成后勾选下方“我已阅读并知悉中考报名相关注意事项”后,可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文字内容以实际页面展示为准):

07、当前查看的考生报名信息若有需要修改的,请联系班主任修改(社会考生请联系社会报名点)。如下图:

08、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如下图:

09、考生提交确认信息需要使用监护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验证,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系统将弹出输入短信验证码的验证界面,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系统将向与当前考生用户绑定的监护人手机号码发送一条验证码短信。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信息中的监护人手机号不能为空,否则将无法发送短信验证码。如下图:

10、如果当前登录的考生用户的报名信息中未填写监护人电话,则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点击“提交确认”时会跳出提示。(请联系班主任完善报名信息)如下图:

11、收到手机验证码短信后,将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栏,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

12

考生端报名信息确认后,页面下方会有当前状态的提示。报名点管理员也可从管理后台看到当前考生的状态从“未确认”变为“已确认”。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厦门中考考试相关指南(科目+成绩+时间)

2024-03-05,全文共 1418 字

+ 加入清单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厦门2024中考考试指南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3.校级组织的考试科目:音乐、美术。

(二)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值40分,其中基本知识分值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分值36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音乐和美术,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音乐和美术由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

2.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九部分组成:⑴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⑵物理卷面成绩的90%;⑶化学卷面成绩的60%;⑷道德与法治卷面成绩的50%;⑸历史卷面成绩的50%;⑹地理卷面成绩的30%;⑺生物卷面成绩的30%;⑻体育与健康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卷面成绩;⑼照顾分。

投档分四舍五入取整,总分值为800分加照顾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

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以下简称“九科”),根据卷面成绩划定5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划定为A、B、C、D、E。原则上每门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考生总数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其中,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4.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

(三)考试时间安排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19日-21日,科目顺序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

3.校级考试科目时间:4月1日前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考试方案,5月31日前确定成绩。

(四)有关说明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2.个人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可在网上查询或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3.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须参加我市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从本省其他地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地理、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方可认定成绩,等级按照考生参加考试当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

4.2024届考试科目等级评为E级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毕业补考,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5.2023年地理、生物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照2024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成绩认定以实际考试成绩折算计入投档分。

6.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除了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外,其他专业不得举行面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