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5-08,全文共 523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卫战略,深入推进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招引培育一批优秀卫生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水平健康服务需求,经研究,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下载:
1.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4年5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户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
(七)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高校往届生须在2024年5月16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5月16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不存在下列情形:
1.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定向(委培)生未满服务期的;
8.2023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和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已签约的;
9.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
10.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招聘单位和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温州市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属于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区属公立医院,本次招聘的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按照温鹿编〔2015〕77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0:00—5月18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5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图源: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0日0:00—5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放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0日17:00前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7号513室,下同),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033、048-049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001-003、010-014、016-024、026-032、035-040、042-046、050、053-054、057-061岗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24年5月22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004-009、015、025、034、041、047、051-052、055-056、062-063岗位按照实际缴费确认人数开考。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9日0:00—6月1日14: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
2024年6月1日上午9:00-11:00《岗位专业知识》
2024年6月1日下午14:00-15:30《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成绩×7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30%。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详见《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4.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5.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计划数2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附件3)、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单位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后续开展递补时,如出现同类情况,均按此规则进行)。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由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放弃或不合格者,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考核期不超过120日(自考核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终止考核,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其空缺资格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但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3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5月7日起至5月15日止。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5月10日17:00前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意见,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商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另行确定。
(二)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请予关注。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温州市各县(市、区)生源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至2024年5月16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对象在鹿城区卫健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八)现役军人、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九)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咨询电话:鹿城区卫生健康局88201200、88201190、88108908(报名咨询),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785,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浙江温州2024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时间
2024-01-15,全文共 649 字
+ 加入清单测试安排
专项测试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武术、足球(男)、举重(男)、游泳、体操。测试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公布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项目内容和要求》。
专项测试于2024年3月24日在指定考点举行。考点学校在专项测试准考证上明确。考生可于考前3天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专项测试准考证。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考试。
报到要求
考生须在考前一天即3月23日,至考点学校办理报到手续,了解考试编组、检录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并熟悉考点环境。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6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6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在报到时暂无法提交相关证明原件的,须递交个人申请报告和由学生所在中学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于2024年5月31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相关证明原件。逾期仍无法提交的,专项测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温馨提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专项测试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发布的体育专项测试有关通知和消息,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02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
2024-03-06,全文共 248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 报名点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202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2024-01-22,全文共 101 字
+ 加入清单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家关心的2024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了!时间表快收藏好!(点击查看大图)
图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024-03-06,全文共 1002 字
+ 加入清单202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101 | 药学 |
102 | 中药学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06 | 病理学技术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108 | 营养 |
109 | 卫生检验技术 |
110 | 病案信息技术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201 | 药学 |
202 | 中药学 |
203 | 护理学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208 | 病理学技术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210 | 营养 |
211 | 卫生检验技术 |
212 | 心理治疗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214 | 输血技术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216 | 眼视光技术 |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01 | 全科医学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303 | 内科学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305 | 呼吸内科学 |
306 | 消化内科学 |
307 | 肾内科学 |
308 | 神经内科学 |
309 | 内分泌学 |
310 | 血液病学 |
312 | 传染病学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315 | 中医内科学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317 | 普通外科学 |
318 | 骨外科学 |
319 | 胸心外科学 |
320 | 神经外科学 |
321 | 泌尿外科学 |
322 | 小儿外科学 |
323 | 烧伤外科学 |
324 | 整形外科学 |
325 | 中医外科学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328 | 中医骨伤学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330 | 妇产科学 |
331 | 中医妇科学 |
332 | 儿科学 |
333 | 中医儿科学 |
334 | 眼科学 |
335 | 中医眼科学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340 | 精神病学 |
341 | 肿瘤内科学 |
342 | 肿瘤外科学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344 | 放射医学 |
345 | 核医学 |
346 | 超声波医学 |
347 | 麻醉学 |
348 | 康复医学 |
349 | 推拿(按摩)学 |
350 | 中医针灸学 |
351 | 病理学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353 | 口腔医学 |
354 | 口腔内科学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356 | 口腔修复学 |
357 | 口腔正畸学 |
358 | 疼痛学 |
359 | 重症医学 |
361 | 疾病控制 |
362 | 公共卫生 |
364 | 妇幼保健 |
365 | 健康教育 |
366 | 药学 |
367 | 中药学 |
368 | 护理学 |
369 | 内科护理 |
370 | 外科护理 |
371 | 妇产科护理 |
372 | 儿科护理 |
373 | 社区护理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377 | 核医学技术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380 | 病理学技术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382 | 营养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385 | 消毒技术 |
386 | 心理治疗 |
387 | 心电学技术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390 | 输血技术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392 | 急诊医学 |
393 | 眼视光技术 |
2024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招聘体育专业教练员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2532 字
+ 加入清单温州体育运动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教练员公告
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是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全日制中等体育专业学校。为满足我市重点体育项目训练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田径短跑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教练员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1月27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地址88372716@qq.com。
报名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字样,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1月27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00
资格初审时间:1月17日8:30--1月28日16:00
咨询电话:0577—56660827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温州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此查看)一式1份。
(2)近期单寸免冠电子照片:照片高宽比例为5:4,分辨率最低为600×480(高600像素,宽480像素),最高为1200×960(高1200像素,宽960像素);照片清晰度不低于300DPI;照片格式为JPG,大小200K以上,不超过2M。有关专业数据可详询当地照相馆。
(3)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运动等级证书及成绩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格式为PDF。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后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体育运动学校网http://wztx.wzer.net/(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
3.考试前一天在温州体育运动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第二轮考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
1.第一轮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要求,第一轮考试为专业笔试,内容为招考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第二轮考试
进行相应专业实践能力训练课试讲,时间为60分钟(当天指定内容,提前1小时备课)。
训练课试讲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训练课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训练课试讲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40%+第二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他
(一)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招聘相关事宜将在相关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2024年温州龙港国企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5569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龙港市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龙港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员工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
(6)龙港市市属国企正式在编职工、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计划表》(附件1)。
2.招考专业目录详见《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专业目录》(附件2)。
3.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委托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2024年1月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2024年1月10日17时
重新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9时—2024年1月11日17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报名系统”(https://lggzzp.zhaopin.zj.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人才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报考人员需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还需上传以下附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面、反面;
②户口簿(证明户籍所在地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龙港市生源(含原苍南县龙港镇、舥艚镇、芦浦镇、云岩乡)须提供迁出记录的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根据岗位需要);
⑤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报考“0102、0104、0301、0304、0305、0306、0307、0308(如需)、0309、0310、0311、0315、0316、0317、0318”岗位的,需上传社保缴纳记录及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工资证明(银行流水),三者缺一不可且存在强关联性,否则视同不具备工作年限要求(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⑦报考“0206(如需)、0306、0308(如需)、0309、0310(如需)”岗位的,需上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准,其中,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⑧报考“0601”岗位的,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在龙港市委组织部备案且工资经费在财政预算支出发放名单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龙港市行政、事业单位任职,且连续工作满4年(撤镇设市划转人员原苍南县行政、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工龄计算在内,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填写《龙港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4),由现工作单位证明工龄和在岗,报龙港市委组织部(经办联系电话0577-68580625)、市财政局(经办联系电话0577-68660916李先生)审核盖章,缺一不可。
(2)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在原苍南县国资办、集团公司或龙港市财政局认定名单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归属龙港市财政局管理的龙港市国有企业任职,且连续工作满4年(撤镇设市划转人员原苍南县行政、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工龄计算在内,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填写《龙港市国企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5),由现工作单位证明工龄和在岗,报龙港市财政局(经办联系电话0577-68660916李先生)审核盖章,缺一不可。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学位。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中,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参考《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大学专科专业参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1月13日9时—2024年1月1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13日17时前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才公司(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龙港人才客厅)申请免交报考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上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请于2024年1月18日9时—2024年1月20日9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5.笔试成绩将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1.人才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网上报名平台中下载打印)以及其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同时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须提供《龙港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资格审核表》原件;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须提供《龙港市国企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资格审核表》。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6.资格复审名单和复审时间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上发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人才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出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岗位考录指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笔试成绩高的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③年龄大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加试。(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最高学历为准)。
体检、考察工作由人才公司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办法,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和人才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2.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报批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在职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
聘用人员列入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序列管理。
(二)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户籍要求为“龙港市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龙港市户籍的人员以及原户籍为龙港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在龙港〈含原苍南县龙港镇、舥艚镇、芦浦镇、云岩乡〉的龙港市生源);户籍要求为“温州市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平阳县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平阳县的人员;户籍要求为“苍南县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苍南县的人员。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确认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条)执行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9882292(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1: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计划表(1).xlsx
附件2: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专业目录.xls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5:龙港市国企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资格审核表.doc
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202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4-03-06,全文共 1572 字
+ 加入清单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士)资格的条件: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二)报考初级(师)资格的条件: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中级资格的条件: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7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6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4年,可报考主治(管)医师或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5.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可报考主管护师;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四)其他相关规定:
1.
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2.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3.
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5.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2024年温州市龙湾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05-29,全文共 4571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温州市龙湾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
附件1: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温州龙湾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龙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人员编制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招聘单位和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6日。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的附件栏为非必填项,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须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的“考生来源”栏选择“政府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选项,并在附件栏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如实填报,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11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6月1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人。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3日17:00前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安防路人防大楼508室,下同),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6日—6月30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2.考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
3.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分《岗位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7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30%)两部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以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3张;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考附件4)。
证件(证明或说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或说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列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龙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若教育部对延期毕业出台相关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之日起,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一)整个招聘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6月6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人员及委托培养人员不得报考(继续深造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除外);
4.龙湾区卫健系统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0.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1.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本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28日起至6月5日止共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八)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85503050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2024浙江专升本招生院校专业计划
2024-05-15,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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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报时间
5月16日8∶30至16∶30,逾时不受理。征求志愿填报系统将于16∶30关闭。
特别提醒:
征求志愿填报系统将于5月16日16:30关闭。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密码,尽早上网填报,不要错过机会。
有关生源院校可访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征求志愿计划,登录“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服务平台查看本校考生拟录取情况,下载本校征求志愿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填报。
图源:浙江考试 | 下同
2024年苍南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6名
2024-05-24,全文共 572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苍南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4年我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下载↓:
1.附件1.2024年苍南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定向培养生和委托培养生;
4.原属于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含报备员额制),与用人单位解聘后未满3年的人员;
5.原与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解除协议未满5年的人员;
6.已与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单位签订2023年秋冬季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2024年春季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中高层次人才及医学类优秀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人员;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苍南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年龄要求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层次为准。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岗位专业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各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专业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四)国内高校2024年毕业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6月6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cnwsjk.vhost4.cnvp.com.cn/),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岗位要求为“苍南县”、“温州市”生源的,已在外地落户的毕业生,还需上传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4)毕业证书(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根据岗位需要);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
(7)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6月7日17时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此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2日10时-6月14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12日10时前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短信指定的缴款单号通过公共支付或浙里办缴款,可查询到与短信指定的缴款单号一致的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凭证即为完成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系统不提供缴费及查询服务。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报考时可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上传至苍南县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经审核后免缴其考试费。
4.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本次招聘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开考比例(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G038、G050-G052、G062、G064、G066、G067、G070、G072、G073、G094、G095、G102、G104、G106、G107、G110岗位除外)。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4年6月18日10:00-15: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改报处理,并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7月13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总分为100分,本次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笔试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次序优先:①以学历高者;②职称高者;③毕业时间早者(按年度)。如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苍南县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公布的为准。
3.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入围办法处理;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G038、G050-G052、G062、G064、G066、G067、G070、G072、G073、G094、G095、G102、G104、G106、G107、G110岗位除外,进入调剂程序)。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入围考察。凡入围考察的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按资格复审空缺岗位没人递补办法处理),不再递补。
(六)调剂
1.调剂对象:报考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专业笔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且分别均未入围第一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递补任一环节的考生(不包含放弃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可进入报考专业、招聘条件、考试科目相同且招聘计划数仍有空缺的G038、G050-G052、G062、G064、G066、G067、G070、G072、G073、G094、G095、G102、G104、G106、G107、G110岗位进行调剂。
2.调剂规则:
调剂工作由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以按照同一考试科目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空缺岗位中进行调剂。
同分人员调剂顺序方法按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同分的优先入围原则处理。
3.符合调剂的空缺岗位于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公布。对未招足计划数的空缺岗位且符合调剂岗位条件有意愿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苍南县卫生健康局提交调剂申请,可予以参加差额调剂择岗。逾期未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4.参加差额调剂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调剂对象择岗入围第二轮资格复审及后续体检、考察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公布。
6.调剂对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在职的报考人员拟聘用前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5.新聘用除硕士研究生外的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5年内不得调离苍南县。提前离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发布。
(二)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3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温州市内各县(市、区)户籍或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的人员;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苍南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截止2024年6月3日24时前,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六)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可晋升医师职称的岗位。
(七)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九)本次公开招聘符合《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苍委人办〔2021〕11号)规定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相应人才待遇,聘用后签订规定服务年限的合同。
(十)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9900935,59900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