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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标准

台州标准专题栏目,提供与台州标准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台州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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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范围

2024-05-09,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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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标准

第一条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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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台州人才租房补贴标准

2023-11-29,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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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1)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新政前)对2017年5月﹣2020年7月24日期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和在全市范围内没有房产,分别给予顶尖、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人才和新引进符合社会事业领域紧缺目录中的全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2)高层次人才生活(租房)补贴(新政后)对新引进、新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顶尖100万元,领军50万元,高端40万元,特优25万元,高级10万元发放生活(租房)补贴(以下简称生活补贴);柔性来台的高端以上人才,根据全职对象生活补贴标准减半享受。生活(租房)补贴分5年发放。生活(租房)补贴按年度拨付额度:全职:顶尖人才20万/年;领军人才10万/年;高端人才8万/年;特优人才5万/年;高级人才2万/年柔性:顶尖人才10万/年;领军人才5万/年;高端人才4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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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临海市购车补贴方式及标准(第二期)

2024-04-09,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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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方式标准

本次活动采用商超卡、手机卡等形式进行补贴,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我市以下大型商超/手机企业进行二次消费,使用范围为临海市,6个月内消费完毕。

大型商超、手机企业名单

补贴标准:购买裸车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下同)6万元(含)-15万元车辆,补贴2000元商超/手机卡。

购买裸车价15万元(含)-25万元车辆,补贴4000元商超/手机卡。

购买裸车价25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6000元商超/手机卡。

2024临海市购车补贴领取指南(时间+额度+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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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台州中职学校收费标准(公办+民办)

2023-09-13,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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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可以收取哪些费用?

答:我市实行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民办中职学校可以向在校生收取学费、对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中职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管理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的收费标准都是怎么核定的?

答: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住宿成本,并适当考虑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地价格、教育权限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动态管理,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不得少于2年。学校调整收费标准时,应当同时公示调价理由及依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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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2024-01-05,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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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片综合价的实施范围

全市辖区内实施征地区片综合价。

二、区片综合价的划定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具体构成比例为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我市划分为二个级别(附件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林地、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价的70%计算,涉及征收插花土地的,按插花土地所在地的区片综合价补偿。

青苗、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2号)执行。未经依法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树(果)木、农作物或者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按市政府现行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执行。

四、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与使用

切实加强对征收土地补偿费的管理,确保征收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不得移用、挪用截留。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土地补偿费属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实行专款专用,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清欠资金。土地补偿费的数额、分配和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除按规定应抵缴的社保资金可直接拨入安置人员的社保资金专户外,剩余资金应直接发放给需要安置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剂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安置补助费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五、确保征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统一征地工作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负起各自职责,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保证征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村民委员会及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予以全力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涉、阻挠,也不得以不作为形式延缓征地工作依法进行。未经合法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协议。对乘机向征地经办单位索要额外款项,或无理干涉、阻挠统一征地工作等“地霸”行为,以及擅自出卖土地等违法行为,将给予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原《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临政发〔2020〕1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临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单位:万元/亩)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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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临海市购车补贴方式及标准

2024-02-01,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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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方式标准

本次活动采用商超卡、手机卡等形式进行补贴,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我市限额以上大型商超/手机企业(共7家,企业名单如下)进行二次消费,使用范围为临海市,6个月内消费完毕。

大型商超、手机企业名单

补贴标准:购买裸车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下同)6万元(含)-15万元车辆,补贴2000元商超/手机卡。购买裸车价15万元(含)-25万元车辆,补贴4000元商超/手机卡。购买裸车价25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6000元商超/手机卡。

申请程序

参加活动的消费者需在购车开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牌,汽车零售企业认真审查消费者资料,审查无误并经消费者确认后发放相对应的商超/手机卡。

2024临海市春季汽车焕新促消费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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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三门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3-10-24,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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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为1660元/人·年(大病保险为12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1045元/人·年,个人缴费615元/人·年。

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集中征缴,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扫尾记账等工作。

缴费方式

以银行(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批扣为主,浙里办、支付宝、微信、自助机、银行柜面缴纳为辅,税务办事服务大厅兜底。

参保流程

1、新参保和中断人员重新参保: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到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后携带相关证件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并签订扣款协议。未签约或未办理参保恢复将无法扣款,无法享受待遇。

2、应保未保人员:超过规定缴费日期后要求参保的视作应保未保人员,其费用按全年个人缴费部分615元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缴费当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

推荐阅读:《2024台州三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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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黄岩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指南(条件+对象+标准)

2023-09-27,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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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奖扶对象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本人为本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的;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年满60周岁(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扶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二、程序及提交材料

1、本人申请:填写《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提供:本人及配偶和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有离婚材料(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收养的有收养证、死亡的有死亡证明材料等相关合法、有效材料一份;

2、村(居)民委员会评议;

3、乡、镇(街道)初审、公示;

4、区(县)审核、确认并公布

三、奖扶标准

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月80元(独女户9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960元/人(独女户1080元/人)。

四、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发放范围

1、死亡的;

2、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3、户口迁移出本区的;

4、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

6、其他原因需要退出。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特扶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程序和所需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其余材料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具体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区级审批、公示。

三、扶助标准

1、独生子女死亡或被依法鉴定为一级伤残,特扶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14400元/人;

2、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二级伤残,特扶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13200元/人;

3、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伤残,特扶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12000元/人。

四、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特别扶助金前退出

1、本人死亡的;

2、发生再生育、再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的;

3、户口迁移出本区的;

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

咨询电话

东城街道 89175037

南城街道 84186015

西城街道 84225250

北城街道 89167072

新前街道 84350309

澄江街道 84303831

江口街道 84169015

高桥街道 84850017

宁溪镇 84231562

北洋镇 84965571

头陀镇 84996078

院桥镇 84760670

沙埠镇 84868021

屿头乡 89186026

上郑乡 84806206

富山乡 89167563

茅畲乡 89176058

上垟乡 89182216

平田乡 8497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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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安家补贴标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2023-11-14,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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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安家补贴标准

博士:博士在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台州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台州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7年、第8年、第9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在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分别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7年、第8年、第9年分别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

本科:全日制本科(技师)在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给予0.4万元、0.3万元、0.3万元安家补贴。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分别给予0.4万元、0.3万元、0.3万元安家补贴。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7年、第8年、第9年分别给予0.4万元、0.3万元、0.3万元安家补贴。

专科: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限到台州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在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各给予0.2万元安家补贴。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分别各给予0.2万元安家补贴。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7年、第8年、第9年分别各给予0.2万元安家补贴。

"985"、"211"、"双一流"、海外名校、在外台州籍贯高校毕业生、台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安家补贴标准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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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征兵入伍体检标准

2023-12-07,全文共 5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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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

(一)男性:17.5≤BMI

(二)女性:17≤BMI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双足并拢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强下蹲不稳者,可调整下蹲姿势(双足分开不超过肩宽),调整姿势后能完全下蹲或轻度下蹲不全者,陆勤人员合格(臀肌挛缩综合征、跟腱短、下肢关节病变等病理性原因除外)。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条件兵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条件兵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条件兵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第十五条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六条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 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身体其他部位白癜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十七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二章 内科

第十八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二)舒张压≥60 mmHg,<90 mmHg。

第十九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第二十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条件兵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五条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 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章 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八条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一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条件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钙化斑,条件兵合格。

第三十二条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条件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超过Ⅱ度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章 眼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七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八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九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四十条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第五章 口腔科

第四十一条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二条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三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六章 妇科

第四十四条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 辅助检查

第四十九条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条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 U/L,女性7~40 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μmol/L,女性45~84μ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μmol/L,女性53~97μ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μmol/L,女性70~106μ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第五十一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原:0.1~1.0 Eμ/dl(弱阳性)。

尿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

第五十三条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四条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条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五十六条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外观:黄软;

(二)镜检:红、白细胞各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五十七条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条件兵除外);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五十八条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大致正常心电图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五至十一款,条件兵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副脾;

(五)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六)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七)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八)双肾实质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九)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十)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一)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厚径超过4.5cm,但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条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第八章 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合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注:条件兵,指坦克乘员、水面舰艇、潜艇、空降兵、特种部队等对应征青年政治、身体、文化、心理有特殊要求的兵员;条件兵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类别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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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仙居县购房补贴申请对象及标准

2024-05-13,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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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适用对象标准

(一)适用对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简称购房补贴期限),在仙居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个人(以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日期为准)。

(二)补贴标准:契税按所缴契税的80%补贴(完税凭证实缴额的 80%,不包括车库和停车位)。

(三)不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情形:1.在购房补贴期限内申请退回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撤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再次网签备案的房源(通过法院判决、裁定,并协助执行的除外);2.随商品房销售合同一起签订的车库和停车位。

2024仙居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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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仙居县购车补贴标准

2024-04-05,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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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此次活动仙居县购车补贴总金额200万元。

活动时间及补贴方式

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先购先得的方式予以补贴,购车补贴额度若提前发放完毕,活动即告结束。本次活动,消费补贴将以货币形式发放。

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仙居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我县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企业、单位购买车辆不享受此补贴。

2024台州仙居县购车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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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椒江区购车补贴标准及方式

2024-05-20,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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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方式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800万元。裸车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

购买裸车价5万元(含)至15万元车辆,补贴2000元;

购买裸车价15万元(含)至25万元车辆,补贴4000元;

购买裸车价25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6000元。

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椒江区(不含台州湾新区,下同)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家庭乘用车(包含摩托车、二手车),并在本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购车补贴。享受本次促销活动补贴的消费者不再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补贴政策),可与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2024椒江区第二季度汽车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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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温岭最新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2024-03-21,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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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温岭最新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二类路段收费标准:

1、停车收费时间

8:00—18:00;其他时间段实行免费停车。

2、停车收费标准

二类区域:前1小时内2元,超过1小时按1.5元/小时加收,全天最高15.5元/辆;次日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机动车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小时以上的实际停放尾数时间不足15分钟的,不计收费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按1小时计收。

(图源温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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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台州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3-11-25,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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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台州失业保险金标准

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1863元/月;

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1656元/月。

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确定:

①累计缴纳1年以上5年以下的,每满6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②累计缴纳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8个月计算;

③总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流程

在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搜索“失业保险金”办理;或前往台州市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需提供《失业保险金申请表》、身份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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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三门县夏季购车补贴标准

2024-05-24,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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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共安排300万元按照先购先得的方式发放鼓励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

1.购买裸车价5万元以下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下同),燃油车补贴1000元超市卡、新能源车补贴1500元超市卡;

2.购买裸车价5万元(含)—10万元车辆,燃油车补贴1500元超市卡、新能源车补贴2000元超市卡;

3.购买裸车价10万元(含)—15万元车辆,燃油车补贴3000元超市卡、新能源车补贴3500元超市卡;

4.购买裸车价15万元(含)—20万元车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超市卡、新能源车补贴4500元超市卡;

5.购买裸车价20万元(含)以上车辆,燃油车补贴5000元超市卡、新能源车补贴5500元超市卡。

2024乐购三门夏季汽车促销费活动(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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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路桥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附缴费入口)

2023-11-01,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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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660元/人 (含大病保险筹资标准120元),其中财政补助1045元,个人缴费615元

缴费方式

1、签约银行扣缴

确保在集中征缴期前已签约,微信中签约类型显示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全部”。并于代扣代缴协议的社会保障卡内存入足额保费。

签约情况查询或办理途径:

微信在线查询或办理(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添加人员一点击“银行缴费协议”)

支付宝在线办理(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银行缴费协议”>点击“添加缴费协议”

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至卡面对应银行路桥区各网点上门查询或办理

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至路桥区各办税服务厅上门查询或办理

2、银行柜面缴费

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至卡面对应银行路桥区各网点皆可刷卡或现金缴费

3、支付宝在线缴费

(特别注意: 18:00-次日08:00,已签约银行缴费协议的用户,在此期间数据锁定可能无法缴费!)

4、微信在线缴费

(特别注意: 18:00-次日08:00,已签约银行缴费协议的用户,在此期间数据锁定可能无法缴费!)

推荐阅读:《2024路桥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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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养老服务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对象+标准+流程)

2023-10-20,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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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券发放总额

计划发放300万元(其中100万元定向发放给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兜底保障老人,计划首批发放35万元;200万元面向椒江全区公开发放给一般家庭老人,计划分批发放,首批发放60万元,后续发放额度视首批发放后消费使用情况确定)

二、使用对象

按照《椒江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服务对象范围,依据省、市统一标准,评定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居住在椒江区有接受专业照料服务的客观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包括:

(一)兜底保障老人。60周岁(含)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低保、低边老人,残疾老年人。(仅享受定向发放消费券的优惠额度)

(二)一般家庭老人。60周岁(含)以上,常住地为椒江区的老年人。(仅享受公开发放消费券的优惠额度)

三、领券对象及领券流程

1.符合用券要求的老人及其子女配偶等亲属;

2.领券平台及流程

①浙里办“付省心”或微信小程序“省心预付”

②领券结果可登录浙里办“付省心”或微信小程序“省心预付”,点击“我的—优惠券”查看。(因活动参与人数较多,券到账可能存在短暂延时,建议领券后24小时内登陆付省心查看到账详情)。

四、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024年6月底前

首批发放时间:10月23日9时-10月24日24时

首批使用时间:10月23日-12月24日

五、面额及使用规则

1.发放面额:100元套券形式,每套含7张券(满16元减5元4张、满33元减10元1张、满66元减20元1张、满166元减50元1张)

2.首批发放金额及数量:发放金额60万,发放数量6000套(10月23日投放4000套,10月24日投放2000套,前一天未领完的在第二天累积投放)

3.使用商家:通过公开招募的椒江区养老服务商家

4.使用范围:用于一般家庭老人所需的上门服务

5.使用规则:每个账户限领1套,限有效期内使用;单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当日可多笔核销支付);核销时不找零、不兑现。

6.参与活动商家需注册登记成为付省心平台认证商家,入驻成功后会在平台生成一个付省心专属核销支付的二维码牌。

7.使用流程:

微信小程序“长情爱心卡”预约或直接电话预约→服务商上门服务(携带付省心二维码)→完成服务后客户打开付省心扫一扫,扫商家的付省心码→输入服务金额→核对消费券抵扣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支付→选择支付宝→支付完成→服务商上传服务凭证

五、活动须知

1.活动期间,商家与消费者应共同遵守活动规则,自觉抵制消费券套利、无服务履约等行为。

2.平台会不定期将核销情况同步给到椒江区民政局,严格监督发放使用过程。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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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4-04-28,全文共 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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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

目前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2034元/月,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180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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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门诊慢特病医保报销标准

2024-03-19,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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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享受住院待遇标准,不设起付线,以医保年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并计入当年度住院最高可报费用内。

台州医保住院报销标准(职工+居民)

拓展信息

大病保险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后累计个人负担部分及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费用,2万元以上至5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承担60%;5万元(含)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承担65%。大病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不设封顶线。

合规医疗费用,即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是指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自费、自理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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