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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本文为您整理了台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2024-04-22,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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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指自签发日期算起,一年内视为有效期,证件状态显示“正常”,可在“浙里办”中“我的证照”里查看)在台州市的社会人员;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部队驻地在台州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台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24届毕业生以及台州市内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 认定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台州高校2024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18日。

2.台州高校2024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另定,具体工作安排由学生所在学校与各级教育认定机构联系后由学校发布,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应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申请认定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通过审核且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认定报名”或“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②选择“确认点”。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④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二)体检

申请人在网报成功之后即可按照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时间和地点请查看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公告)按时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自行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并打印,准备2张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在体检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人员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三)受理审核认定

1.提交电子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人要及时(2024年6月19日前)按下列电子材料清单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至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其中认定高中教师资格(含中职)的发送至邮箱121201298@qq.com。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高中语文+张三+报名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

②《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台州的申请人提供);

③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台州但在台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④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

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2.审核认定。2024年7月10日前,台州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电子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结合体检结果给出认定结论,在各官方网站公布(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

3.证书领取或送达。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公告。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3.公告发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附件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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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3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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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1.本次面试全国统一时间为5月11日-12日,5月11日为工作日,面试时间均由系统随机编排,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及所报考区的考试时间安排谨慎报考。一经报名成功,不接受调整考区、时间及退费等申请。

2.“浙工大”考区为我省唯一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专设考点。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成绩复核通告提交复核申请。

二、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12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及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的师范专业专科生。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此类考生需持相关学历证明到考区参加二次审核,详见各考区公告);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满足“报考对象”第3条的高校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四、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五、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信息输入

1.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

2.未参加过2024年上半年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时还需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

3. 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4月12日10:00至14日中午12:00。

4.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报考这些科目的人员,报名时应选择“浙工大”考区。其他科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5. 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1)4月14日中午12:00至4月16日8:3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4月14日中午12:0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2)4月16日8:3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显示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

2.考区二次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4月16日8:3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进行现场或在线申请二次资格审核,二次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7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所有在4月14日中午12:0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6日8:3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区要求进行二次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二次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至考区进行二次资格审核。

3.二次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及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的师范专业专科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特别提醒:网上及二次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区二次资格审核办理地址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或二次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须在4月17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完成资格审核并缴费后,可于5月6日至12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六、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七、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4年6月14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八、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以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

附件: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样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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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市属国企联合招聘(第一批)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4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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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属市国资委委托台州湾新区管委会代管的国有控股公司,注册资本3.38亿元,集团旗下共有13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参股19家公司。企业资产包括:开投大厦、开投商务大厦、开投金融大厦、福贸大厦、耀达大厦、梦想园区、文旅综合体、景隆公馆商铺等共23处,总建筑面积67.9万平方米。主营业务包括: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旅游业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及服务,公共、市政基础设施等政府性项目建设等。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同等级)及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下载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s://www.tzrc.cn;

开投集团官网:http://www.tzktjt.com/;

开投集团官方公众号:台州开投。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准考证下载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kw.tzrc.cn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本次联合招聘,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2.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特别提醒: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就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5日24:00。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限内,可自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截止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情况,如需改报,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0:00—17:00。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完成改报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且放弃改报名。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将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通畅。

(三)组织考试

1.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岗位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笔试的岗位,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届时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同时携带纸制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8522960 叶女士、杨女士

0576-88522387 张女士

监督电话:0576-88205799 阮女士

本公告由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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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学籍在线证明”下载操作说明.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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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05-09,全文共 6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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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参加台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台州户籍,在市区初中学校有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

(以下称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台州市区户籍,在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市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台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非台州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考市区

普通高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其父(母)或监护人于中考报名前在台州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其本人在台州市区初中学校有 3 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不符合以上条件、学籍在台州市区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中考,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5.符合《关于印发的

通知》(台人才领〔2023〕39 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招生计划

1.按照市区初中毕业生原则上都能升入高中段学校和优化

普职招生比例的要求,制定 2024 年台州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文件另发),其中台州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一中)、台州市

黄岩中学(以下简称黄中)、台州市路桥中学(以下简称路中) 、

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北师大附中)在招生

计划外追加 10%的分配指标。

2.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高中

部(以下简称镇海分校高中部)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色招生,

招生人数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 10%以内。

3.一中、黄中、路中拔尖创新人才、特长生和统招生合计占比 30%。拔尖创新人才、统招生面向学校所在区;学科特长生面

向市区;定向生、追加分配生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再由各区分配

到初中学校;交流生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每区各 40

人)。

4.北师大附中拔尖创新人才、特长生和统招生合计占比 30%;

拔尖创新人才、学科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追加分配生按照

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区,其中定向生和追加分配生再由各

区分配到初中学校。

5.镇海分校高中部拔尖创新人才和统招生合计占比 15%,按

比例分配到各区(椒江区 50%,黄岩区 25%,路桥区 25%);学科

特长生占比 5%(该校初中部 50%,市区其他初中 50%);招生分

配指标占比 80%,分配到该校初中部。

6.台州市洪家中学(以下简称洪中)、台州市黄岩第二高级

中学(以下简称黄二高)、台州市金清中学(以下简称金中)分

别从当年招生计划中划出 40 人,面向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招

收交流生(每区各 20 人)。

7.台州湾新区除北师大附中统招生指标单列外,其他指标均

含在椒江区内。镇海分校初中部除被该校高中部招生分配指标录

取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纳入椒江区并按照椒江区初中学校政策报

名录取(不享受追加分配指标)。

三、招生批次

共分八个批次:

提前批: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镇海分校高中部

招收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一批:普通高中招收的特长生。

第二批:北师大附中、镇海分校高中部面向市区招收的统招

生;一中、黄中、路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的统招生;台州市

书生中学面向椒江区招收的公费生(40 人)。

第三批: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招收的定向生。

第四批: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招收的追加分配生。

第五批:一中、黄中、路中以及洪中、黄二高、金中招收的

交流生。

第六批:市区其他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的

志愿生、民办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分正取生与自费生,分区

下达)。

第七批:市内其他县(市)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跨区域招

收的志愿生(分区下达)。

四、志愿填报

1.考生务必于 5 月 23 日 8 时至 5 月 27 日 17 时登录

https://zkzs.tzedu.net.cn:8801(台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信

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服务平台),根据自身实际,填报相

应批次普通高中的志愿,其中提前批、第四批次限报一所普通高中,其他批次可填报多所普通高中。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

密码为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初中学校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及家长

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并在校内安排备用计算机网络,供不具

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

2.浙江省艺术特色高中台州市三梅中学(以下简称三梅中

学)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35%以内,其中面

向椒江区外招收的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15%以内。其他符合招

收各类特长生条件的普通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特长生,人

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5%以内。各校制定 2024 年特长类的招生项

目、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于 3 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审批通过后,

向社会公布相关内容和报考条件。拟填报特长类招生志愿的考生,

须参加各校于 5 月上旬组织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测试。各校

于 5 月 15 日前将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报市教育考

试院。

3.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镇海分校高中部制定 2024

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色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拟填报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各校于 5 月上旬组

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各校于 5 月 15 日前将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报市教育考试院。

4.为维护志愿填报的严肃性,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须打

印《2024 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本人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字并按指印确认,

再送至就读的初中(或中考报名)学校备案。凡有手工改动或未

按指印确认的《志愿表》均为无效。各初中学校要切实把好志愿

填报条件等审核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或代替考生填报志

愿和签字确认。若因审核不严或违规操作,引发社会不稳定的,

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五、招生考试

市区中考文化课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分区实施。

中考体育考试由各区教育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接受市教育局

监督。凡涉及中考(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高中招生的

优惠政策和中考加分项目等事项,均按照《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

好台州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

教基〔2024〕28 号)精神执行。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的中考成绩、填报的

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录取办法

1.实行椒江区(含台州湾新区)、黄岩区、路桥区分区划定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八

个批次的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提前批、第一批采取“传统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录取;其他批次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照“分

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

2.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

还有空缺计划,则空缺计划转入下一批次录取;在第五批录取结

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在填报该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镇海分校高中部拔尖创新人

才、学科特长生、招生分配指标若未能完成,则等额核减该校招

生计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在填报该校

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其

他普通高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空缺计划

转入第六批录取,其中民办普通高中空缺计划转入该校第六批正

取生录取。

3.征集志愿录取仅限一次,在第七批录取结束后的 5 天时间

内完成。第 1-2 天,市教育考试院在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未完成计

划的普通高中名单和计划数;第 3-4 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

录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征集志愿(达到中考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

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未完成计

划的普通高中,达到中考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15 分内且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未完成计划的

民办普通高中);第 5 天,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征集志愿填报情况,按平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查询录取

结果。

(三)录取顺序

依次为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第三批志愿、

第四批志愿、第五批志愿、第六批志愿、第七批志愿、征集志愿,

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等区教

育局以及台州湾新区社发局配合。

录取时,若遇考生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相同,

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

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高者、

“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单科得分高者、综

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四)拔尖创新人才录取

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对象的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

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校拔尖创新

人才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取。

(五)特长生录取

1.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镇海分校高中部招收的

学科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 2000 名以内;体育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

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150 分内。其他普通

高中(三梅中学除外)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

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50 分内;体育类特长

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200 分内。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校特长

生招生计划,按考生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三梅中学招收的所有艺术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椒

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50 分内;从 2025 年起,中

考成绩必须达到椒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30 分内。

录取时,按报考者的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专业素

质测试成绩×中考满分/10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合

成综合分,再按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综合分

相同,则按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高者优先录取。

(六)定向生录取

1.定向生资格

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在市区所在初中学校八、

九年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参加一中、黄中、路中、北师大附中、

镇海分校高中部初高中一体培养的学生以及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

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 1A2B

及以上且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从 2023 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

的正式学籍,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 3 年(参

加一中、黄中、路中、北师大附中、镇海分校高中部初高中一体

培养的学生以及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初中

学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 1A2B 及以上且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应

届初中毕业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定向生招生。

2.定向生指标

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再由各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

学校,具体的分配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制定,并于 4 月底前报市教

育局批准后发文公布。

3.定向生录取办法

(1)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各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定向

生指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定向生指标的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 1500 名以

内。

(2)若个别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其空缺指标

在区内重新分配。

(七)追加分配录取

1.追加分配资格

与定向生资格一致。

2.追加分配指标

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再由各区教育局原则上按照各校当年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于 4 月底前报市教

育局批准后发文公布。

3.追加分配录取办法

(1)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各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追加分

配指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追加分配指标

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 2500 名

以内。

(2)确保椒江区内初中学校至少有 1 名考生被北师大附中或

一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择优录取、黄岩区内初中学校至少有 1 名考

生被北师大附中或黄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择优录取、路桥区内初中

学校至少有 1 名考生被北师大附中或路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择优录

取。若个别有追加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没有考生达到追加分配指

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在该校达到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

优录取 1 人。

(3)若个别初中学校的追加分配指标无法全部完成,则等额

核减相应高中的追加分配指标。

(八)交流生录取

1.交流生志愿仅限于招生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的考生填

报。

2.一中、黄中、路中交流生录取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区的交流生指标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

排序第 1200 名以内。

3.洪中、黄二高和金中交流生录取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区

的交流生指标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九)镇海分校高中部招生分配录取

1.由镇海分校高中部面向镇海分校初中部录取。镇海分校高

中部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向镇海分校初中部考

生和家长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及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考生

自愿报名。镇海分校高中部根据招生方案等额确定分配人员名单,

公示后于 5 月 15 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2.进入招生分配名单的考生必须在镇海分校初中部八、九年

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

初中学业,且在椒江区参加中考。其录取工作在中考后进行(提

前批录取之前),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椒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在达到该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分配人员名单等额录

取。

3.被招生分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

七、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条

件、办学规模于 3 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经核定后公布。

2.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分志愿生(包括正取生、自费生)

和自主招生两部分。志愿生要事先公布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由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

自主招生由学校在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录取结束后通过招生

服务平台在线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

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不在招生服务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

不予注册学籍。

3.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市区招生,若需要跨县(市)

招生的,学校须在 3 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报送跨县(市)招生计划,

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

4.若个别民办普通高中需降分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降分

录取,降分幅度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下 15 分内。

八、工作要求

1.为推进普通高中的整体质量提升,防止优质生源过度集聚,

鼓励优质生源相对均衡分布,让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相应学

校,激发每一所高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促进其优质均衡发展。

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不得通过签订合同、发放奖学金等方式干扰

学生自由选择志愿的权利。

2.按照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要求,各普通高中的学籍登记以

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成绩数据库以及普通高中录取数据库为依据。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计划等形式违规招生。

3.加强计划管理,维护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校要

规范招生,不得突破计划。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得

再次录取。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4.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如属特色示范高中学校所为,报请省教育厅予以降级直至取消特

色示范学校称号;如属民办普通高中所为,年检直接认定为“不

合格”或“限期整改”,并核减或取消下一年招生计划;对学校

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新的普通高中

招生相关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政策来源:http://jyj.zjtz.gov.cn/art/2024/3/20/art_1229047556_1692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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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台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905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半年台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即将启动。

一、报名时间、网址及测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10:00开始。测试时间安排8天,每天400个考位(先报先得,报满即止)。请考生在报名时,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系统提供的不同测试时间段,一旦确定,不能更改。如果缺考,测试费无法退还。请考生及早报名,并慎重选择测试时间。

报名网址:https://pth.tzedu.net.cn(报名链接将于3月6日10:00准时开通。)

2.测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24日、30日、31日;4月13日、14日、20日、21日(共8天)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对象:未在其它普通话测试机构报名或最近一次普通话测试成绩已公布的社会人员。

(二)缴费方式:按照报名时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测试费用:65元/人。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选定一个考点报名,不能同时在不同地市或同一地市不同考点重复报名,否则,即使报名成功也无法参加测试。

2.报名时,考生须本人亲自填写并核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地址等信息,由于填错信息等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线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完成。

重要提示:考生须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否则,即便报名成功也不能参加当次台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且无法退费。

三、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详见准考证。

四、其他

测试后证书统一由邮政EMS快递寄出,邮资到付。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及电话,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

温馨提醒:

1.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版纲要,详细解读考生可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文件)要求,2023年4月1日后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取消备测环节,第四题开始后有两个命题说话题目,请于10秒钟内任选一题进行作答,如未选择,系统将默认选择第一题进行作答;之后将有30秒钟对自己所选择的题目进行快速备测,30秒倒计时结束后继续考试。请考生知悉并做好应试准备。

咨询电话:88582087、88501928(工作日8:30~11:40、14:00~17:00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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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23-10-16,全文共 2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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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路桥的路桥区的社会人员;

2.户籍不在路桥,但在路桥区居住的社会人员,须已办理路桥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指自签发日期算起,一年内视为有效期,即证件状态显示“正常”即为有效期内);

3.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部队驻地在路桥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社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3日至11月6日。(台州市内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具体详见学校发布的公告)

2.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认定报名”或“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台州市教育局”,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路桥区教育局”。

②选择“确认点”。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④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注意:

网上申报时,毕业学校要和毕业证书公章上的校名保持一致。务必关注应向申请人户籍(或已办理居住证,非暂住证)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11月8日下午(下午1:30之前到达,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申请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教师资格体检表准时到达恩泽医疗集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三楼O区)集中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对应的体检表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栏,准备2张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在体检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

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三)受理审核认定

1.提交电子材料

网报成功后,申请人要及时(11月7日前)按下列电子材料清单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按照如下顺序全部扫描在一个PDF格式的文档内(未按顺序扫描,未扫描成一个PDF的视为无效资料)并发送至tzlqrsk@163.com,其中认定高中教师资格(含中职)的发送至邮箱121201298@qq.com。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高中语文+张三+报名号)。未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所有申请人都提供);

②《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路桥的申请人提供);

③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路桥但在路桥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④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2.审核认定

①11月7日至11月15日我局将审核申请人电子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②申请人可在教育局审核后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审核意见,材料错误或不完整的申请人在11月16日至11月17日根据审核意见补正信息或电子材料。

③11月22日前,教育局审核电子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结合体检结果给出认定结论,在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及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qiao.gov.cn公示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台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告。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

3.证书领取或送达

公示期结束后,网报时选择快递寄送的将以报名填写的地址寄出(请确保收件地址、电话号码准确,因信息错误造成证书无法寄达的后果自负);选择自取的请在规定时间(见网站发布的“已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到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号综合出件窗口领取。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3.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因保管不当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附件1:浙江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中小学).doc

附件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幼儿园).doc

附件3:教师资格证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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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市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4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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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由原台州金投集团和台州人才集团合并新设,是台州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60亿元,资产总额超200亿元。自集团成立以来,锚定台州创新强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重点服务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科创基金(产业基金)管理、科创(产业)投资、科创园区运营、人才服务、金融服务为主责,坚持服务台州实体经济发展主线,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积极构建科创产业集群、科创金融集群、科创人才集群,着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全力打造台州市科技创业创新主引擎,争创国内一流的科创投资企业。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台州市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同等级)及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下载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s://www.tzrc.cn;

台州市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台州科创集团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准考证下载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kw.tzrc.cn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本次联合招聘,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2.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特别提醒: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就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5日24:00。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限内,可自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截止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情况,如需改报,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0:00—17:00。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完成改报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且放弃改报名。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将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通畅。

(三)组织考试

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届时在台州市国资委官网、台州科创集团相关公众号公布。

(五)面试

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官网、台州科创集团相关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官网、台州科创集团相关公众号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同时携带纸制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招聘过程中产生的体检费和应聘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8321689 尤女士

0576-88591976 陈女士

监督电话:0576-88325602 金女士

本公告由台州市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学籍在线证明”下载操作说明.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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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管理)企业招聘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4529 字

+ 加入清单

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台州市属国有控股企业,为台州市属国企首家上市公司。其前身为成立于1993 年5月的台州黄椒温联合供水有限公司,主要承担市水源工程、市政供水、环保产业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台州南片近400万人口的生产、生活用水。集团坚持水务、环境、地产板块“一心两脉”协同发展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致力于成为长三角区域领先的水务环保资源综合开发运营商。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管理)企业(详见附件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同等级)及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下载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s://www.tzrc.cn;

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jtzwater.com/;

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准考证下载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kw.tzrc.cn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本次联合招聘,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2.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特别提醒: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就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5日24:00。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限内,可自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截止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情况,如需改报,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0:00—17:00。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完成改报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且放弃改报名。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将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通畅。

(三)组织考试

1.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岗位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笔试的岗位,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届时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同时携带纸制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76-84236747 (台州市水务集团、台州市南部湾区水务有限公司)

0576-86442448(温岭市泽国自来水有限公司)

0576-88225804(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大陈清泉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0576-84271101(台州市黄岩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宁川供水有限公司)

0576-82415610(台州市路桥自来水有限公司)

0576-88991157(台州市椒北供水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76-84126131

本公告由台州市水务集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学籍在线证明”下载操作说明.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5公司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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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4471 字

+ 加入清单

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公交集团”或“集团”)是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公益类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集团总部内设9个职能部门,拥有员工2600人,主要经营台州市区公交客运,服务覆盖市区150多万人口。下属企业有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台州市公交场站置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市畅行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公交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台州市祥和公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祥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台州爱巴士校车运营有限公司等。业务范围涵盖常规公交、定制公交、公务用车、专业化公共校车及站场物业综合开发、交通出行综合运营、公交大数据应用、交通物业智能科技产品研发和施工、旅游休闲产业、广告文化传媒以及汽车后市场等多个领域。现因企业发展需要,台州公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同等级)及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下载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s://www.tzrc.cn;

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zgjjt.com;

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准考证下载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kw.tzrc.cn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本次联合招聘,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2.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特别提醒: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就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5日24:00。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集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限内,可自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截止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情况,如需改报,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0:00—17:00。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完成改报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且放弃改报名。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集团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将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通畅。

(三)组织考试

1.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岗位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笔试的岗位,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届时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公交集团等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公交集团等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公交集团等相关网站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集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同时携带纸制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集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集团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1111080 胡女士

监督电话:0576-81111028 叶先生

本公告由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集团将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学籍在线证明”下载操作说明.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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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4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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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16年5月,前身为成立于2002年12月的台州市社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集团下设9个职能部室,下属各级企业共41家。集团始终秉持补齐补好台州民生短板的初心,践行“守正、创新、笃行、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对标“两个先行”的奋斗目标,紧扣市委市政府“三高三新”的历史任务,承担我市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康养、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产业投资开发的职责使命,聚力打造大基建、体育、教育、康养、文旅、商贸、数字经济、类金融等三大业务板块八大产业集群,全力打造台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商,致力于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加温馨、更具风情。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同等级)及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下载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s://www.tzrc.cn;

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zsfjt.com;

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准考证下载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kw.tzrc.cn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本次联合招聘,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2.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5日24:00。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限内,可自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截止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情况,如需改报,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0:00—17:00。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完成改报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且放弃改报名。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将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通畅。

(三)组织考试

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笔试的岗位,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届时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网站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同时携带纸制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8589132 李女士

监督电话:0576-88580730 江女士

本公告由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学籍在线证明”下载操作说明.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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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5704 字

+ 加入清单

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成立。2019年3月,新组建的台州交投集团整合原台州市轨道集团、台州市机场公司、台州市铁投公司作为集团全资子公司,同时整合台州高速,并受市政府委托管理沿海高速公司,海门港埠总公司整体划转台州交投集团。新组建的台州交投集团是台州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产业投资开发的综合性集团公司。集团合并后,资产总额166.41亿元,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交投集团下属子公司29家,其中经营性子公司17家,业务布局覆盖“投资建设物资-施工-监理-检测-运营-养护”交通全产业链及“海运-客货-房产置业”等关联产业链。

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主要承担市域铁路项目前期、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及沿线资源开发等职责,现为台州市域铁路S1线的监管单位及台州市域铁路S2线的建设单位,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机电设备部(运营管理部)、计量成本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

台州三门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为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目前负责建设管理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三门联络线项目,项目起于珠岙镇上胡村东侧,与甬台温高速互通;终于健跳镇南新村东北侧,与沿海高速相接。路线总体东西走向,沿线经珠岙镇、亭旁镇、海游街道、海润街道、健跳镇。主线全长28.83km,同步建设连接线两条全长4.845km。项目建成后,三门将形成两纵一横的H型高速公路网,实现全县10个乡镇(街道)在10分钟内上高速,在强化台州北部东西向区域交通联系、构筑快速便捷的三门湾湾区疏港综合交通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台州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是由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组成联合体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主要经营范围为公路管理与养护。主要承担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下称“甬台温改扩建台州南段”)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

浙江台州交投港务有限公司是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经营性子公司,于2019年11月开始运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交投港务公司位于椒江区前所镇沿江村,主要经营水陆联运;仓储服务;自有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服务;清洁服务;装卸、船舶代理;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钢材销售等业务。

台州号义新欧联运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注册成立,为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要负责中欧班列义新欧“台州号”的运营,公司秉承着“义利合一 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为台州外贸企业和国际货运代理提供中欧班列的实时询价、舱位预定、班列计划、市场组货、货物追踪、政策解读等服务,同时打造覆盖整条供应链的运输方案,实现外贸企业运输自由。

台州交投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是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由台州汇通高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的下属子公司,由台州汇通高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市纵横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台州市路马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台州市山海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优化整合而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对外承包工程等,具有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隧道养护甲级、交安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同等级)及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下载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s://www.tzrc.cn;

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tzjtjt.com;

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准考证下载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kw.tzrc.cn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本次联合招聘,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2.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特别提醒: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就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5日24:00。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限内,可自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截止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情况,如需改报,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0:00—17:00。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完成改报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且放弃改报名。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将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通畅。

(三)组织考试

1.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岗位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笔试的岗位,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届时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同时携带纸制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1898061 郑先生

监督电话:0576-81898020 方先生

本公告由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学籍在线证明”下载操作说明.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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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4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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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挂牌,由原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优化整合而成,功能定位为城市更新改造、高铁新区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等城市开发建设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综合性集团。集团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65家,现有员工938人。目前,集团明确了“一体两翼”发展路径,即以城市开发运营与现代服务为业务主体,以智慧科技和产融投资为拓展之两翼,致力于成为全市域、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城市开发建设和公共运维服务的综合供应商。截止2023年12月31日,集团现有总资产约483亿元,主体信用等级为国内AA+、国际BBB。

台州市三合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20年4月,注册资金2亿元,是台州城投集团下属一级全资子集团,是台州城投集团现代服务业板块的重要支撑主体,承担着台州城投“市场化转型、实体化运营、集约化发展”的改革创新先锋任务。旗下现有:全资子公司5家—台州市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台州星展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台州三合集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台州市人民政府招待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家—台州市三合特来电充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台城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福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公司承建和运营的台州市区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项目是我市列入第一批省级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示范试点城市的重点项目。项目位于台州市路桥蓬街镇十塘沿海滩涂(现台州市旺能垃圾焚烧厂西侧),总投资约3.1亿元,总用地面积64.7亩,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处理量150吨/天、废弃食用油脂处理量10吨/天。公司2022年7月启动改扩建项目,将于2024年7月进入全线运行阶段,全部建成后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不低于300吨/天,废弃食用油脂处理量不低于30吨/天。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可确保台州市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同等级)及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下载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s://www.tzrc.cn;

台州城投集团网站:https://www.tzctg.com/;

台州城投集团官方公众号:台州城投集团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准考证下载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kw.tzrc.cn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本次联合招聘,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2.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特别提醒: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就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需与工作经历相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6月15日24:00。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限内,可自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截止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情况,如需改报,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0:00—17:00。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完成改报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且放弃改报名。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将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通畅。

(三)组织考试。

1.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岗位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笔试的岗位,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届时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同时携带纸制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8809967 王先生

监督电话:0576-88551226 林先生

本公告由台州城投集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学籍在线证明”下载操作说明.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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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台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2024-05-22,全文共 1337 字

+ 加入清单

办理时间

1. 5月24日8:30-5月28日16:30,符合成绩合并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合并申请

2. 5月27日8:30-5月30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3.5月27日8:30-5月31日16:30,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请考生仔细阅读《浙江省2024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

4.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zk.zjzs.net)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具体操作请参照《浙江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见附件)。

2.考生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

3.提交材料后,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盖章,并在6月3日下午5:00之前交回教育考试机构。

三、重点提醒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填写、签名。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4.毕业生登记表背面“个人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200 字左右;“个人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5.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50 字左右,不能简单地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6.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7.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上述书写内容严禁涂改,建议考生打好草稿后,认真抄写。

四、温馨提示

为减少考生来回奔波,考生可先在附件处下载 《毕业生登记表202406》(见附件),用普通标准A4白纸(70克A4打印纸)打印。按“重点提醒”中的要求填写“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并盖章,于现场提交材料时交由考试机构打印正面。为避免正面打印或书写错误,考生可多准备几张备用,备用纸张需为原件,复印无效。考生需确保登记表整洁,书写内容准确无涂改,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必须重新填写并盖章。

五、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六、收费标准

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费50元/人,现场提交材料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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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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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2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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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市中心医院第三轮招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3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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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于2000年6月开诊,2011年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与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医院为台州学院直属附属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协作医院,位于台州市主城区的核心区域,占地面积161亩,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

医院目前核定床位1200张,设有37个临床专科、10个医技科室、28个病区。心肺疾病诊治中心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同时拥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重症医学科、普外科、肿瘤外科学、骨科、脑科中心),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老年医学)。设有台州市肺癌诊治及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台州市普外科重点实验室、台州市重症医学重点实验室、精准医学中心,获评台州市重症医学多学科协作诊疗技术创新团队、台州市肝癌早期预警及早期干预技术创新团队。

目前全院共有职工2000余人,高级职称300余人,硕博士400余多人。入选省卫生创新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等省级人才20余人次,入选市500精英人才、市211人才、台州市终身拔尖人才、名(中)医、重点学科及后备学科带头人等市级人才100余人次。拥有市级名医工作室13个。2017年10月,台州学院临床医学院正式在我院揭牌。

建院以来,医院医、教、研快速协调发展。国家及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设施、设备齐全,临床技能中心占地2500平方米;打造医院公共科研平台,成立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开展专项科研培训,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近5年主持国家级课题10余项,省部级课题30余项、厅市级科研项目200余项。

医院先后获全国优质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首批绿色医院、省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平安医院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2024第三轮招聘共推出16个岗位,计划招聘专技人员共32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第三轮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2.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tzzxyy.com/);

同时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tzzxyy.com/)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附件1: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2024年第三轮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为准。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严格落实住培合格人员在医疗机构范围内就业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单位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人才待遇

其中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来院面试报销全部费用,硕士研究生来院面试补贴部分费用。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期组织考试考核。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可登录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招聘网站(网址http://www.tzzxyy.com/),点击“人才招聘”专栏注册填写简历,并选择相应的岗位。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手机端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列入考试对象人员将以邮件及短信通知后续考试事宜。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技术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参加考试。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及体检人员。

资格复审由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根据报考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如资格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工作由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实地、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拟聘(录)用人员需要在拟聘(录)用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入职的人员,终止一切进人手续,视同主动放弃。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录)用。

五、注意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http://www.tzzxyy.com)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纪检:0576-88526632。

(二)咨询

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999号;邮编:318000;联系人:王老师,叶老师;固定电话:0576-88526005;传真:0576-88526012;邮箱:tzzxyyrsc@163.com

本公告由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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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8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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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教师7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linhai.tzedu.net.cn/,下同)公告公示栏目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会计岗位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其他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即本科对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应博士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会计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六)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2.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3.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8时—4月29日17时。

报名系统:钉钉APP。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方法详见《2024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操作手册》若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前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发布。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6日8时—4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5月9日17时。

2.缴费方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有关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若在2024年5月7日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531118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缴费确认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5311186,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四楼421室)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已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5月18日17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30%,《会计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各科目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1-2个按1:3,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照1:2。

会计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其他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临海市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临海教育网。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签名须手签)、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学位、专业)、学信网注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暂不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折算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各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如下: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会计岗位采用技能测试加结构化面试方式,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70%和30%;其他岗位仅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会计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会计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总成绩也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总成绩 、《学科专业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其他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八)验证

拟列入体检对象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验证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验证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现场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如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逾期的或验证不合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如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

(九)体检

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且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考察前,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录)用。因考察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录)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因公示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择岗

拟聘(录)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录)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录)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由于工作需要,择岗时先由首批可聘(录)用对象进行择岗,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待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在相应空余岗位择岗。可聘(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聘(录)用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办理聘(录)用手续

临海市教育局将可聘(录)用对象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择岗的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录)用资格。办理聘(录)用后,放弃聘(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解聘的,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宜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报考人员一律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录)用,对未达到临海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均为60分)的不予聘(录)用。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19日;留学人员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其中非2024年毕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

会计岗位要求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

3.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对于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教育局审核研究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以及辅修专业、第二学位的有关认定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4.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验证、体检、择岗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验证等任何环节中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应聘资格。新聘(录)教师在聘(录)用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验证、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及其他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8.新聘(录)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新聘(录)用教师试用期满,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临海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10.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临海市教育局(传真号码:0576-85311930),经审核后免考试费。

11.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新聘(录)用教师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周年。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教育局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本公告由临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临海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62、85311186、85311600,报名系统咨询电话:4001019018。

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5118161;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6-85308193。

附件1:2024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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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台州各区市县教资认定咨询电话

2024-04-22,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3.公告发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指自签发日期算起,一年内视为有效期,证件状态显示“正常”,可在“浙里办”中“我的证照”里查看)在台州市的社会人员;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部队驻地在台州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台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24届毕业生以及台州市内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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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台州教资认定流程(附入口)

2024-04-22,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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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18日。

2.台州高校2024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另定,具体工作安排由学生所在学校与各级教育认定机构联系后由学校发布,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应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申请认定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通过审核且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认定报名”或“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②选择“确认点”。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④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二)体检

申请人在网报成功之后即可按照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时间和地点请查看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公告)按时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自行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并打印,准备2张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在体检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人员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三)受理审核认定

1.提交电子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人要及时(2024年6月19日前)按下列电子材料清单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至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其中认定高中教师资格(含中职)的发送至邮箱121201298@qq.com。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高中语文+张三+报名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

②《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台州的申请人提供);

③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台州但在台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④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

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2.审核认定。2024年7月10日前,台州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电子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结合体检结果给出认定结论,在各官方网站公布(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

3.证书领取或送达。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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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台州教资认定申请对象+条件

2024-04-22,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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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指自签发日期算起,一年内视为有效期,证件状态显示“正常”,可在“浙里办”中“我的证照”里查看)在台州市的社会人员;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部队驻地在台州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台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24届毕业生以及台州市内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认定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台州高校2024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台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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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门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4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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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三门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考生可登录三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men.gov.cn)“政务公开-公招公选”栏目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后出生),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期限为2025年8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留学人员(海外硕士)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三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2024年三门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院校证明或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缴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收取考试费50元。本次招聘笔试共两个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合计100元。

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足的,核减的岗位数纳入小学语文岗位上。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即为实际招聘数。

(二)考试

1.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考试分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采用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如中小学音乐、高中(含中职)体育、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报名人数分别大于40人(不含40),中小学美术报名人数大于90人(不含90),则该相应学科改为先笔试后技能测试再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都进入技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形式和分值如下:

(1)技能测试

①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基本技能(测试项目详见附件3),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笔试对象。

②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笔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都进入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对象。

③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地点设在三门县实验学校,具体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请于5月11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办公室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

(2)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请于5月17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地点:三门县实验学校。

③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各100分。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⑤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面试

①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②在技能测试和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60%加上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4名及以上按1∶2比例),若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同分数,则都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

①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②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其他学科教师岗位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请于5月17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地点:三门县实验学校。

③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各100分。笔试成绩 = 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⑤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4名及以上按1∶2比例),如遇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

①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示。总成绩相同者,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他学科教师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三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择岗

1.岗位公布:面试前公布各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办法: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同一岗位按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择岗。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一)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至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二)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恶意报名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五、其他事项

(一)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三)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在招聘面试前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本县服务满5年,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到三门县教育局。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县(被录用为公务员除外)。

(五)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6-83317602、0576-89311310(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576-83317603(三门县教育局)、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教育局。

附件1:

附件2:2024年三门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2024年三门县中小学音体美教师招聘技能测试项目

一、中小学音乐(100分)

1.声乐(30分):自选歌曲,伴奏带自备,时间2分钟;

2.钢琴(30分):自选曲目,时间2分钟;

3.五线谱视唱(20分):指定内容,时间1分钟;

4.特长展示(声乐、钢琴除外,20分):伴奏带等自备,时间2分;

四个项目连续一次性不超过7分钟。

二、中小学体育(100分)

1.队列队形(25分):自喊口令;

2.跨栏(25分):跨三个栏;

3.篮球(25分):半场来回行进间投篮;

4.技巧(25分)。

三、中小学美术(100分)

1.素描(40分);

2.毛笔书法(20分);

3.国画命题创作(40分)。

三个项目集中测试,测试时间为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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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椒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4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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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

招聘教师职位共17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户籍等条件(详见附件1)。

5.椒江区教育局管理的学校在职教师(包括代课教师和社发劳动合同制教师)需取得学校或劳务派遣公司同意;非椒江区教育局管理的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包括事业报备员额制、定员制等)需取得学校和主管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5月6日24:00。

3.报名系统网址:https://jszp.jjzsb.net/

4.报名流程

(1)进入基本信息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2)上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3)全部提交完成后点击“保存并申请审核”按钮。信息保存并申请审核成功后,请牢记登录密码。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4)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在2024年5月7日9:00--24:00登录报名网址,修正本人报考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再次审核时间:2024年5月8日9:00--24:00。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重要信息错误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取消报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9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请在缴费页面“缴费单号确认”区域填入缴费单号,填入的缴费单号经确认通过后报名程序完成。缴费次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可在5月10日补缴。收费标准每人10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 1: 3及以上(招聘4人及以上放宽到1:2),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原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A、B、C、D、E职位因任何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相应核减该职位数,核减的职位数补入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职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4年5月11日到椒江区教育局(建设路4号)人事科二更改报名职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5月18日,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5月16日--5月18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2.学科专业知识。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经报名调整后的职位数)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招聘职位1-3名的按1:3比例、4-9名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确认不参加面试(不含临时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有分数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仍并列的,一同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1.《椒江区202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一式1份,加贴本人一寸近照);2.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6.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如招聘条件5要求的“同意报考证明”等)。以上材料除“材料1”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验明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报考人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人个人信息、委托原因、被委托人个人信息)、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所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若有递补,资格复审次日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和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暂定6--7月。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椒江区人民政府网。

(二)面试内容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增加技能素质测试。

七、考分组成

总分(无技能测试学科)=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50%+(模拟上课成绩)*50%

总分(有技能测试学科)=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40%+(模拟上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合格分各为60分,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录用。

八、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择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通知》领取时间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若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有总分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仍并列的,由抽签决定进入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予聘用。

2.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或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考察通过人员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若发现资格不符等导致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5.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6.新聘为教师的毕业生实行为期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否则给予解聘。本次招聘人员在椒江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1.椒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局(http://www.jj.gov.cn/col/col1229454833/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及民生领域-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栏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岗位调整、笔试成绩、面试通知等信息将在该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各招聘职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晚取得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他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晚取得时间为本次报名开始之日前。

4.择岗: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5.202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现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椒江区教育局、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笔试通过后无故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等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纳入我局“报考不守信人员限制信息库”,给予不得参加我局招录1--3年的限制。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576—88224861、88815306

附件:1.椒江区202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人数与相关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pdf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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