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城市便民服务

0

台州招生

台州招生专题栏目,提供与台州招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台州招生问题。

分享

浏览

4631

文章

4289

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体考成绩查询官方入口

2024-05-29,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

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体考成绩查询官方入口

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 (zjzs.net)

https://pgzy.zjzs.net:4431/login.htm

成绩查询方式

1.浙江考试网站

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进入“考生办事”-“当下考事”点击“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成绩,并打印考生成绩单。

2.浙江考试微信

微信用户可进入浙江考试微信公众号“招考查询”菜单点击“2024体育术科”,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考试成绩。

接下来,6月高考文化科目考试即将举行,请考生们保持良好心态,专心复习迎考,考出满意的成绩。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浙江省招生安排

2023-11-02,全文共 1486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生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

3.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外语限考英语;

4.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5.国航身高要求168-188厘米;东航身高要求168-190厘米;

6.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

7.近视不超过450度,远视不超过300度,散光不超过200度,两眼度数相差不超过250度;无色盲、色弱、斜视。

二、选考要求

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

三、招飞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名基本条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mhzf.caac.gov.cn

(二)初检面试

考生可就近选择初选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参加国航面试需携带材料:国航招飞报名表(提前下载,填写清楚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附件1)、身份证、一个月以内机打验光单(医院或眼镜店验光均可)、智能手机、黑色水笔、学考成绩和最近一次学校综合考试成绩单。

参加东航面试需携带材料:东航招飞报名表(提前下载,填写清楚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个月以内机打验光单(医院或眼镜店验光均可)、智能手机、黑色水笔、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单(附排名信息,需学校盖章认定,若为电子材料需提前打印)。

特别提醒:考生可选择一家公司参加或两家均参加,如两家均参加,需按照公司要求分别准备材料。

(三)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体检合格结论共享。

(四)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五)背景调查

符合国航/东航飞行学员背景调查条件。

(六)录取

根据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报对应的专业组。

四、录取分数线

2024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培养模式和培训费用

1.培养模式: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学习,飞行技术专业训练到合作公司指定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培训费用:根据双方签订的《飞行学生培训协议》,由合作公司承担飞行技术专业培训的相关费用,其他费用(学费、住宿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六、咨询电话

国航浙江招飞热线:0571-86663553;

网址:http://zhaopin.airchina.com.cn

东航浙江招飞热线:0574-27997522;

网址:http://job.ceair.com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三门县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024-05-28,全文共 1358 字

+ 加入清单

招生计划

服务片区划分

(1)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58530822;89303782

蟠龙社区、石羊社区、广润社区、建民社区范围内各小区及港北村、丹峰村、城中村、城西村。

(2)平安幼儿园

咨询电话:83511052;83511051

蟠龙社区、石羊社区、广润社区、建民社区范围内各小区及港北村、丹峰村、城中村、城西村。

(3)彩虹桥分园(原伟才幼儿园)

咨询电话:83359926;83353226

平安社区、上叶社区范围内各小区及城北村、湘山村、松门村、金叶村、上坑村、下坑村、祥和村、前郭村、后郭村、港溪村、下谢村。

注:中心幼儿园、平安幼儿园、彩虹桥分园为组合学区,区域内的入学对象可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就读。

(4)机关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522224;662224;89300780

龙山社区范围内各小区及城东村、善岙杨村、善岙蒋村、心湖社区的朝晖路—湫水大道—广场路—交通路—朝晖路范围内各区。

(5)赛格特分园

咨询电话:13665798703;83370988

心湖社区(朝晖路—湫水大道—广场路—交通路—朝晖路范围内所属小区除外)范围内各小区及悬渚村、小坑村、新场村、石岩村。海润街道的原省工业园区范围内小区、上枫坑村、下枫坑村。

注:机关幼儿园与赛格特分园为组合学区,区域内的入园对象可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就读。

服务片区划分

(1)海润街道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5967037257;647257

海润街道范围。

(2)金鳞湖分园(原思博幼儿园)

咨询电话:13676623068;83353128

海润街道范围。

(3)沙柳街道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510189;520189

沙柳街道范围。

(4)亭旁镇实验幼儿园

咨询电话:15990673912;573912

亭旁镇范围。

(5)珠岙镇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758618213 ;528213

珠岙镇珠岙片范围

(6)珠岙镇高枧实验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466397;526397 ;89303997

珠岙镇高枧片范围。

注:珠岙镇中心幼儿园和高枧实验幼儿园为组合学区,区域内的入园对象可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就读。

(7)健跳镇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521025;522025

健跳镇范围。

(8)健跳镇东郭幼儿园

咨询电话:13566445433;645433

健跳镇东郭片范围。

(9)浦坝港镇浬浦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575837663;517663; 89305820

浦坝港镇浬浦片范围。

(10)浦坝港镇晨希幼儿园

咨询电话:15988814354

浦坝港镇渔西片范围。

(11)浦坝港镇三岩幼儿园

咨询电话:15957633065;523065

浦坝港镇三岩片范围。

(12)浦坝港镇沿赤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5712679451;729451

浦坝港镇沿赤片范围。

(13)浦坝港镇小雄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8258631272;668699

浦坝港镇小雄片范围。

(14)浦坝港镇泗淋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89311312

浦坝港镇泗淋片范围。

(15)横渡镇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5858692643;688643

横渡镇范围。

(16)花桥镇实验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514536;668390

花桥镇范围。

(17)蛇蟠乡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5858631239;511239

蛇蟠乡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征求志愿通告

2024-05-15,全文共 650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现将征求志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时间

5月16日8∶30至16∶30,逾时不受理。征求志愿填报系统将于16∶30关闭。

二、填报对象

(一)相关类别分数线上的考生。分数线已于5月8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zjzs.net,下同)公布。

(二)浙江音乐学院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舞蹈表演专业、音乐表演(越剧器乐)专业限于符合填报要求且文化成绩在188分以上的考生。

可填报的志愿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求志愿计划。已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被拟录取。

三、填报方式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填报征求志愿的唯一网站。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考生最终志愿以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准。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密码。

四、本次征求志愿最多可填报8个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填报志愿要求和第一次填报志愿时相同。

五、征求志愿计划中,院校的专业填报条件请查看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3月10日发布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

六、有关生源院校可访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征求志愿计划,登录“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服务平台查看本校考生拟录取情况,下载本校征求志愿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填报。

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征求志愿计划.xls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三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4-05-28,全文共 3281 字

+ 加入清单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科学规划、积极统筹、合理布局、精准施策,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深入贯彻教育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不断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招生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免试入园。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二)优化布局、适龄优先。各幼儿园根据当地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预测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及时调整班额。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 3—6 岁幼儿入园需求,对于持证残疾儿童做到应收尽收。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 2—3 岁幼儿。

(三)就近就便、长幼随园。合理划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允许幼儿跨服务区转入现服务区公办幼儿园“长幼随园”;允许公办幼儿园因“长幼随园”转园适当突破规定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

三、招生办法

(一)三门县中心幼儿园、三门县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平安幼儿园、西区幼教集团彩虹桥分园、西区幼教集团赛格特分园。

1、招生计划

2、服务片区划分

(1)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58530822;89303782

蟠龙社区、石羊社区、广润社区、建民社区范围内各小区及港北村、丹峰村、城中村、城西村。

(2)平安幼儿园

咨询电话:83511052;83511051

蟠龙社区、石羊社区、广润社区、建民社区范围内各小区及港北村、丹峰村、城中村、城西村。

(3)彩虹桥分园(原伟才幼儿园)

咨询电话:83359926;83353226

平安社区、上叶社区范围内各小区及城北村、湘山村、松门村、金叶村、上坑村、下坑村、祥和村、前郭村、后郭村、港溪村、下谢村。

注:中心幼儿园、平安幼儿园、彩虹桥分园为组合学区,区域内的入学对象可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就读。

(4)机关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522224;662224;89300780

龙山社区范围内各小区及城东村、善岙杨村、善岙蒋村、心湖社区的朝晖路—湫水大道—广场路—交通路—朝晖路范围内各区。

(5)赛格特分园

咨询电话:13665798703;83370988

心湖社区(朝晖路—湫水大道—广场路—交通路—朝晖路范围内所属小区除外)范围内各小区及悬渚村、小坑村、新场村、石岩村。海润街道的原省工业园区范围内小区、上枫坑村、下枫坑村。

注:机关幼儿园与赛格特分园为组合学区,区域内的入园对象可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就读。

3、招生批次及办法

第一批次:

(1)报名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父母一方在海游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工作;②符合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园对象;③入园对象的户籍在服务片区街道。

(2)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的①③类入园对象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幼儿园直接录取;②类统筹安排对象6月3号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教育科409室。

第二批次:(符合下列条件)

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后,若上述幼儿园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1)报名对象

入园对象非海游街道户籍,入园对象(父母)房产在海游街道。

(2)录取办法

只可在组合服务片区中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按照入园对象(父母)在招生当年报名前取得学区内房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不动产预告登记排在不动产权证之后录取,满额为止。

第三批次:(符合下列条件)

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若上述幼儿园仍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1)入园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不符合第一第二批次,但入园对象的父或母户籍在海游街道。

(2)录取办法

只可在组合服务片区中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按照入园对象父或母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第四批次:

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若上述幼儿园仍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1)报名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入园对象的父母在海游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者入园对象的父母在海游街道区域内务工且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录取方法

只可在组合服务片区中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按照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缴费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满额为止。

第五批次:

在前四批招生工作后,上述幼儿园仍有空余学额,适龄入园对象均可报名,额满为止。

(二)海润街道中心幼儿园、金鳞湖分园、沙柳街道中心幼儿园、亭旁镇实验幼儿园、珠岙镇中心幼儿园、珠岙镇高枧实验幼儿园、健跳镇中心幼儿园、东郭幼儿园、浦坝港镇浬浦中心幼儿园、三岩幼儿园、晨希幼儿园、浦坝港镇沿赤中心幼儿园、横渡镇中心幼儿园、花桥镇实验幼儿园、浦坝港镇小雄中心幼儿园、蛇蟠乡中心幼儿园、泗淋中心幼儿园。

1、招生计划

2、服务片区划分

(1)海润街道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5967037257;647257

海润街道范围。

(2)金鳞湖分园(原思博幼儿园)

咨询电话:13676623068;83353128

海润街道范围。

(3)沙柳街道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510189;520189

沙柳街道范围。

(4)亭旁镇实验幼儿园

咨询电话:15990673912;573912

亭旁镇范围。

(5)珠岙镇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758618213 ;528213

珠岙镇珠岙片范围

(6)珠岙镇高枧实验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466397;526397 ;89303997

珠岙镇高枧片范围。

注:珠岙镇中心幼儿园和高枧实验幼儿园为组合学区,区域内的入园对象可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就读。

(7)健跳镇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521025;522025

健跳镇范围。

(8)健跳镇东郭幼儿园

咨询电话:13566445433;645433

健跳镇东郭片范围。

(9)浦坝港镇浬浦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3575837663;517663; 89305820

浦坝港镇浬浦片范围。

(10)浦坝港镇晨希幼儿园

咨询电话:15988814354

浦坝港镇渔西片范围。

(11)浦坝港镇三岩幼儿园

咨询电话:15957633065;523065

浦坝港镇三岩片范围。

(12)浦坝港镇沿赤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5712679451;729451

浦坝港镇沿赤片范围。

(13)浦坝港镇小雄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8258631272;668699

浦坝港镇小雄片范围。

(14)浦坝港镇泗淋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89311312

浦坝港镇泗淋片范围。

(15)横渡镇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5858692643;688643

横渡镇范围。

(16)花桥镇实验幼儿园

咨询电话:13968514536;668390

花桥镇范围。

(17)蛇蟠乡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15858631239;511239

蛇蟠乡范围。

3、招生批次及办法

第一批次:

(1)报名对象:入园对象为服务片区内户籍。

(2)招生办法:第一批次入园对象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幼儿园直接录取。

第二批次:

(1)所有适龄幼儿。

(2)在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后,上述幼儿园仍有空余学额,适龄入园对象均可报名,额满为止。

(三)其他幼儿园。

1、招生计划

在规定办学规模内招生,不得出现超班额现象。

2、服务片区划分

就近就便,原则上在本乡镇(街道)内招生。

3、招生批次及办法

报名对象:适龄儿童。

报名方式:直接到幼儿园报名。

报名材料:幼儿本人和父母的户口本、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及出生证明(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监督电话:

0576-89311313;83335920;83317603

接受社会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

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实施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三门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注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等)

三门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4年幼儿园招生原则上按本日程表进行,如有变动,县教育局将及时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浙江省招生安排

2023-11-02,全文共 2068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在浙江省招收5名(男生)本科生飞行学员。

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出生日期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2.考生须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和政治条件。

(二)身体条件

身体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8厘米;体重过重或过轻;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0.1(C字表)、屈光度数超过450度、斜眼、色盲、色弱;较重的砂眼或倒睫;3.心血管系统疾病;慢性胃肠道疾病;

4.严重传染病,HBsAg阳性;慢性肾炎或血尿,蛋白尿;活动性肺结核;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晕车、晕船;明显口吃;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7.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三)心理品质条件

心理健康,能够满足飞行职业的要求,考生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四)政治条件

参见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三、招飞流程

1.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招飞条件先行自查,符合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报 名网址为:https://mhzf.caac.gov.cn或微信小程序“民航

招飞考生平台”中报名注册。

2.初检

考生按要求时间携带填好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

(一)报名初选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若当天错过初检面试时间,可选择其它面试时间或就近地区重新参加初检面试。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初检面试时请携带国航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提前在国航官网下载,填写清楚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身份证、一个月以内验光单(医院或眼镜店验光均可)、智能手机、黑色水笔、学考成绩和最近一次学校综合考试成绩单。

2.报名表可登陆国航招聘网(http://zhaopin.airchina.com.cn)下载。

3.体检

初检合格考生参加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具有民航局鉴定资质的体检机构统一组织的招飞体检。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5.背景调查

我校相关部门或航空公司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

6.高考

以上过程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按要求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参加本年度高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对于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浙江省考生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须选考物理和化学。

7.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我校对符合以上招飞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

四、入学资格审查

学生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将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五、培养方案

学生被录取后,将进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制为4年。学生在校学习分四个阶段:1.理论学习阶段;2.航校飞行训练阶段;3.换照考试阶段;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岗前培训阶段。

六、停飞安置及转专业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可申请转入飞行学院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学习,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毕业及待遇

2024级浙江省学生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培养,学生毕业并达到公司要求后,直接进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工作。

飞行员属高薪职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后,工资待遇与国内同行业标准相当,并随着飞行经验和级别的提高相应增加。

八、有关费用

学生需按北航本科生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学生日常生活费用自理。其他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

九、其他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16]11号)以及《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有关要求,我校2024年将在浙江省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招飞工作。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北航飞行学院咨询电话:010-61716505

浙江(国航):0571-86663553、0571-86663567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uaa.edu.cn

飞行学院网址:https://flying.buaa.edu.cn/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mhzf.caac.gov.cn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2023-10-21,全文共 2357 字

+ 加入清单

一、报名办法

舞蹈专业省统考报名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74号)要求执行。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考前3天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zjzs.net)“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栏目自行打印专业省统考准考证,也可在高考报名点打印。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9日—10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

浙江音乐学院(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联系电话:0571-89808080。

考生可于考前一天前往考点了解考场分布、考场规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专业省统考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五、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舞蹈基本功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与素质,以及舞蹈基础训练的能力。

2.考试内容:

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和软开度(搬控双腿的前旁后、下腰)。

测试技术技巧,包括规定内容(平转、四位转、凌空跃)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且形成技术技巧组合并完成,时长不超过1分钟)。技术技巧参考目录详见附件。

3.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无音乐。

(二)舞蹈表演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综合艺术表现的能力。

2.考试内容: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时长不超过2分钟。

3.考试要求:

(1)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2)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

(3)自备伴奏带,须同时提供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储存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4)选择舞种为国际标准舞的考生可自带舞伴;

(5)评委有权在考试中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

(三)舞蹈即兴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创造性表达的素质与潜力。

2.考试内容: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试听音乐1分钟,即兴表演时长1分钟。

3.考试要求:着舞蹈练功服,不可化妆。

六、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24年1月20日前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可于2024年1月下旬自行在考试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合格证。各科目公布的成绩按满分100分计,再根据各科目成绩所占比重合成专业总分;各科目公布的成绩和专业总分遇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

七、其他事项

(一)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舞种须与报名时选择的舞种相一致,不一致的,该科目不予评分。考生所需服装和伴奏音乐自备。

(二)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有关规定,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为160元/人。

(三)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四)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规定不符或有考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技术技巧参考目录

一、中国舞

旋转类:掖腿转、斜探海转、端腿转、跨腿转、扫堂探海转等。

跳跃类:吸撩腿跳、紫金冠跳、大射燕跳、双飞燕跳、飞脚、趱步、旋子、摆腿跳等。

翻腾类:点步翻身、串翻身、蹦子、前后软翻、前后空翻等。

二、芭蕾舞

旋转类:大舞姿后腿转(Grand pirouette arabesque)、大舞姿弯腿转(Grand pirouette attitude)、挥鞭转(Fouetté)、旁腿转(Grand pirouette a la second)等。

跳跃类:分腿跳(Sissonne fermé)、变身跳(Failli assemblé)、翻身跳(Jeté entrelacé)、分腿大跳(Grand jeté pas de chat)、双腿打击跳(Entrechat-quatre)、单腿打击跳(Cabriole)、空转(Tour en lair)、一字撕腿跳(Jeté passé)等。

足尖类(适用于女生):脚尖单、双立(échappé)、各种舞姿上单腿立(Pas ballonée)、大舞姿变身立(Grand fouetté)、斜线连续转(Piqué en dehors)或连续单腿转(En dedans)等。

三、流行舞

身体律动类:上下律动(Bounce)、摇摆律动(Rock)、

移动中的律动(Walk out)、移动中的摇摆(Rock step)、双倍律动(Double bounce)、律动切换(Up & down)等。

身体控制类:身体各部位的分离(Isolation)与划圆(Roll)、身体关节控制(Body wave)、手臂关节控制(Arm wave),身体部位的震动(Pop),指与锁(Point & Lock)、慢动作(Slow motion)、停顿(Dime stop)等。

旋转跳跃类:律动叉腿转(Bounce spin)、律动收腿转(Bounce cross spin)、腾空转(Air spin)、地板转(Ground spin)、基础律动跳跃(Bounce jump)、奔跑者跳跃(Running man jump)、旋转跳跃(Spin jump)等。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温岭高中招生计划表

2024-05-09,全文共 300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秋季我市高中段学校高一年级新生市内计划招生总数共计12330人。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数为8100人(详见附件1),其中:面向市内招生7470人(市内公办学校计划招生数为4650人,民办学校面向市内计划招生数为2820人),民办学校面向外县市计划招生数为630人。中等职业学校高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数为4860人(详见附件2)。

民办学校面向外县市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和台州市教育局批复的计划为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制度有序招生并规范学籍管理。对违反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虚假宣传招生、有偿招生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有乱收费行为的,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及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附件: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台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息服务平台入口

2024-03-22,全文共 201 字

+ 加入清单

台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入口

https://zkzs.tzedu.net.cn:8801(点击进入)

1.中考报名系统开放时间:3月22日08:00-3月31日17:00;

2.考生首次输入报名序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登录后请务必修改密码。若遗忘密码,可联系报名点管理员初始化密码;

3.考生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因泄露密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及监护人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05-09,全文共 6411 字

+ 加入清单

一、报名对象

参加台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台州户籍,在市区初中学校有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

(以下称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台州市区户籍,在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市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台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非台州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考市区

普通高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其父(母)或监护人于中考报名前在台州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其本人在台州市区初中学校有 3 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不符合以上条件、学籍在台州市区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中考,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5.符合《关于印发的

通知》(台人才领〔2023〕39 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招生计划

1.按照市区初中毕业生原则上都能升入高中段学校和优化

普职招生比例的要求,制定 2024 年台州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文件另发),其中台州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一中)、台州市

黄岩中学(以下简称黄中)、台州市路桥中学(以下简称路中) 、

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北师大附中)在招生

计划外追加 10%的分配指标。

2.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高中

部(以下简称镇海分校高中部)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色招生,

招生人数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 10%以内。

3.一中、黄中、路中拔尖创新人才、特长生和统招生合计占比 30%。拔尖创新人才、统招生面向学校所在区;学科特长生面

向市区;定向生、追加分配生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再由各区分配

到初中学校;交流生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每区各 40

人)。

4.北师大附中拔尖创新人才、特长生和统招生合计占比 30%;

拔尖创新人才、学科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追加分配生按照

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区,其中定向生和追加分配生再由各

区分配到初中学校。

5.镇海分校高中部拔尖创新人才和统招生合计占比 15%,按

比例分配到各区(椒江区 50%,黄岩区 25%,路桥区 25%);学科

特长生占比 5%(该校初中部 50%,市区其他初中 50%);招生分

配指标占比 80%,分配到该校初中部。

6.台州市洪家中学(以下简称洪中)、台州市黄岩第二高级

中学(以下简称黄二高)、台州市金清中学(以下简称金中)分

别从当年招生计划中划出 40 人,面向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招

收交流生(每区各 20 人)。

7.台州湾新区除北师大附中统招生指标单列外,其他指标均

含在椒江区内。镇海分校初中部除被该校高中部招生分配指标录

取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纳入椒江区并按照椒江区初中学校政策报

名录取(不享受追加分配指标)。

三、招生批次

共分八个批次:

提前批: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镇海分校高中部

招收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一批:普通高中招收的特长生。

第二批:北师大附中、镇海分校高中部面向市区招收的统招

生;一中、黄中、路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的统招生;台州市

书生中学面向椒江区招收的公费生(40 人)。

第三批: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招收的定向生。

第四批: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招收的追加分配生。

第五批:一中、黄中、路中以及洪中、黄二高、金中招收的

交流生。

第六批:市区其他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的

志愿生、民办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分正取生与自费生,分区

下达)。

第七批:市内其他县(市)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跨区域招

收的志愿生(分区下达)。

四、志愿填报

1.考生务必于 5 月 23 日 8 时至 5 月 27 日 17 时登录

https://zkzs.tzedu.net.cn:8801(台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信

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服务平台),根据自身实际,填报相

应批次普通高中的志愿,其中提前批、第四批次限报一所普通高中,其他批次可填报多所普通高中。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

密码为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初中学校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及家长

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并在校内安排备用计算机网络,供不具

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

2.浙江省艺术特色高中台州市三梅中学(以下简称三梅中

学)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35%以内,其中面

向椒江区外招收的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15%以内。其他符合招

收各类特长生条件的普通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特长生,人

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5%以内。各校制定 2024 年特长类的招生项

目、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于 3 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审批通过后,

向社会公布相关内容和报考条件。拟填报特长类招生志愿的考生,

须参加各校于 5 月上旬组织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测试。各校

于 5 月 15 日前将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报市教育考

试院。

3.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镇海分校高中部制定 2024

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色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拟填报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各校于 5 月上旬组

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各校于 5 月 15 日前将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报市教育考试院。

4.为维护志愿填报的严肃性,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须打

印《2024 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本人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字并按指印确认,

再送至就读的初中(或中考报名)学校备案。凡有手工改动或未

按指印确认的《志愿表》均为无效。各初中学校要切实把好志愿

填报条件等审核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或代替考生填报志

愿和签字确认。若因审核不严或违规操作,引发社会不稳定的,

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五、招生考试

市区中考文化课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分区实施。

中考体育考试由各区教育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接受市教育局

监督。凡涉及中考(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高中招生的

优惠政策和中考加分项目等事项,均按照《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

好台州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

教基〔2024〕28 号)精神执行。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的中考成绩、填报的

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录取办法

1.实行椒江区(含台州湾新区)、黄岩区、路桥区分区划定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八

个批次的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提前批、第一批采取“传统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录取;其他批次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照“分

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

2.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

还有空缺计划,则空缺计划转入下一批次录取;在第五批录取结

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在填报该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镇海分校高中部拔尖创新人

才、学科特长生、招生分配指标若未能完成,则等额核减该校招

生计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在填报该校

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其

他普通高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空缺计划

转入第六批录取,其中民办普通高中空缺计划转入该校第六批正

取生录取。

3.征集志愿录取仅限一次,在第七批录取结束后的 5 天时间

内完成。第 1-2 天,市教育考试院在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未完成计

划的普通高中名单和计划数;第 3-4 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

录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征集志愿(达到中考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

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未完成计

划的普通高中,达到中考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15 分内且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未完成计划的

民办普通高中);第 5 天,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征集志愿填报情况,按平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查询录取

结果。

(三)录取顺序

依次为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第三批志愿、

第四批志愿、第五批志愿、第六批志愿、第七批志愿、征集志愿,

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等区教

育局以及台州湾新区社发局配合。

录取时,若遇考生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相同,

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

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高者、

“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单科得分高者、综

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四)拔尖创新人才录取

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对象的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

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校拔尖创新

人才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取。

(五)特长生录取

1.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镇海分校高中部招收的

学科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 2000 名以内;体育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

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150 分内。其他普通

高中(三梅中学除外)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

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50 分内;体育类特长

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200 分内。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校特长

生招生计划,按考生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三梅中学招收的所有艺术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椒

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50 分内;从 2025 年起,中

考成绩必须达到椒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30 分内。

录取时,按报考者的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专业素

质测试成绩×中考满分/10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合

成综合分,再按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综合分

相同,则按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高者优先录取。

(六)定向生录取

1.定向生资格

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在市区所在初中学校八、

九年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参加一中、黄中、路中、北师大附中、

镇海分校高中部初高中一体培养的学生以及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

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 1A2B

及以上且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从 2023 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

的正式学籍,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 3 年(参

加一中、黄中、路中、北师大附中、镇海分校高中部初高中一体

培养的学生以及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初中

学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 1A2B 及以上且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应

届初中毕业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定向生招生。

2.定向生指标

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再由各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

学校,具体的分配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制定,并于 4 月底前报市教

育局批准后发文公布。

3.定向生录取办法

(1)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各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定向

生指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定向生指标的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 1500 名以

内。

(2)若个别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其空缺指标

在区内重新分配。

(七)追加分配录取

1.追加分配资格

与定向生资格一致。

2.追加分配指标

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再由各区教育局原则上按照各校当年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于 4 月底前报市教

育局批准后发文公布。

3.追加分配录取办法

(1)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各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追加分

配指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追加分配指标

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 2500 名

以内。

(2)确保椒江区内初中学校至少有 1 名考生被北师大附中或

一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择优录取、黄岩区内初中学校至少有 1 名考

生被北师大附中或黄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择优录取、路桥区内初中

学校至少有 1 名考生被北师大附中或路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择优录

取。若个别有追加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没有考生达到追加分配指

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在该校达到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

优录取 1 人。

(3)若个别初中学校的追加分配指标无法全部完成,则等额

核减相应高中的追加分配指标。

(八)交流生录取

1.交流生志愿仅限于招生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的考生填

报。

2.一中、黄中、路中交流生录取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区的交流生指标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

排序第 1200 名以内。

3.洪中、黄二高和金中交流生录取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区

的交流生指标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九)镇海分校高中部招生分配录取

1.由镇海分校高中部面向镇海分校初中部录取。镇海分校高

中部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向镇海分校初中部考

生和家长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及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考生

自愿报名。镇海分校高中部根据招生方案等额确定分配人员名单,

公示后于 5 月 15 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2.进入招生分配名单的考生必须在镇海分校初中部八、九年

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

初中学业,且在椒江区参加中考。其录取工作在中考后进行(提

前批录取之前),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椒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在达到该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分配人员名单等额录

取。

3.被招生分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

七、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条

件、办学规模于 3 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经核定后公布。

2.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分志愿生(包括正取生、自费生)

和自主招生两部分。志愿生要事先公布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由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

自主招生由学校在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录取结束后通过招生

服务平台在线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

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不在招生服务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

不予注册学籍。

3.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市区招生,若需要跨县(市)

招生的,学校须在 3 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报送跨县(市)招生计划,

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

4.若个别民办普通高中需降分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降分

录取,降分幅度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下 15 分内。

八、工作要求

1.为推进普通高中的整体质量提升,防止优质生源过度集聚,

鼓励优质生源相对均衡分布,让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相应学

校,激发每一所高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促进其优质均衡发展。

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不得通过签订合同、发放奖学金等方式干扰

学生自由选择志愿的权利。

2.按照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要求,各普通高中的学籍登记以

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成绩数据库以及普通高中录取数据库为依据。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计划等形式违规招生。

3.加强计划管理,维护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校要

规范招生,不得突破计划。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得

再次录取。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4.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如属特色示范高中学校所为,报请省教育厅予以降级直至取消特

色示范学校称号;如属民办普通高中所为,年检直接认定为“不

合格”或“限期整改”,并核减或取消下一年招生计划;对学校

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新的普通高中

招生相关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政策来源:http://jyj.zjtz.gov.cn/art/2024/3/20/art_1229047556_1692327.html

展开阅读全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04-11,全文共 2472 字

+ 加入清单

一、报名

报名工作按《浙江省教育考试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74号)执行。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由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及以上级别笔试,获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相应专业。

职业技能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共分17个大类。其中,机械类、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建筑类、烹饪类、旅游服务类、服装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等15大类以及其他类(汽车专业)职业技能操作实行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各类别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相应类别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成绩高考当年有效。

(二)满分分值。语文、数学每门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满分为300分,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语文、数学、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中由市县组织的合格性考试,考试合格按现行分值满分计入总分;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操作考试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

2.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时间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4〕2号)执行。

三、招生计划

1个专业可按专业性质在2个类别安排招生计划。计划公布后,未经同意,高校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四、志愿填报

(一)设1个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1所学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专业志愿。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定向招生等有特殊要求的少量学校、专业(类)经同意后可实行提前录取。

(二)按照各类别(艺术类、其他类分专业考试类别,下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源数少于计划数的类别参考高考的平均录取率划定分数线。

(三)视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

(四)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1个类别填报。

(五)上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另行公布。填报志愿具体要求按普通高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7月底或8月初结束。

(二)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满分为600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排列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再按志愿顺序投档。

六、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当年招生体检工作规定执行。

七、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号)执行。其他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政策加分按省军区政治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11〕194号)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加分项目的,只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所有项目资格审核、公示等事宜均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相同。

八、保送和免试升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有关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省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保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我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建设试点普通本科院校。高校须根据拟保送录取学生的专业、技能特长及参赛项目,安排至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高校对申请保送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学校选拔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对申请攻读本科专业的,须增加文化课考核。高校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免试就读浙江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

对于在2023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2024年5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对于2024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

确因全国有关赛事安排在2024年7月31日之后获奖且未被高校录取的当年应届考生,可在下一年度申请免试升学录取。

九、工作落实和监督处罚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及资格审核,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浙江省台州考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

2023-09-01,全文共 2166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浙江省台州考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

一、网上信息输入和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5日8:30至9月15日17:0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网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规定输入报名信息,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可填报相应层次和科类的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照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其中在职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工作证明;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省内跨市、县考生需提供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六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

考生报名时验证的手机号是接收短信通知的重要渠道,报名所用微信号或钉钉号为身份认证的凭证,须认真维护,所对应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绑定他人手机号报名、借用他人微信号或钉钉号、泄露本人密码信息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审核和缴费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短信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提交资料不全的考生按短信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相关材料,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台州市直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特别提醒:台州市直考点专科起点升本科只接收社保缴纳在台州市本级的考生,考生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或社保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现场审核时间为:9月14日8:30-11:30,14:30-17:00;

现场审核地点:台州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

咨询电话:88501931,88501930。各县(市、区)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现场信息审核确认需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详情请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见附件)。

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仅申请免试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网上缴费。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护理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均不能作为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含中药学类、药学类)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三)考生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六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所有参加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免试和政策加分(除年龄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复审,提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赴现场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免试和政策加分。

四、志愿确认

时间为11月25日8:30至11月29日17:00。考生可根据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名时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确认。修改的志愿必须是与考试科目一致的同层次、同科类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其中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可以改填非医学门类专业志愿,报考非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不得改填医学门类专业志愿。考生在志愿确认截止时间前,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按最后一次修改确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无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修改确认的,其报名时填报的志愿默认为考生确认志愿。

各县(市、区)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2024黄岩区民办学校招生办法(不包括民办随迁子女学校)

2024-05-22,全文共 1143 字

+ 加入清单

民办学校(不包括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招生办法

招生范围

黄岩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九峰学校,在黄岩区范围内招生;台州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台州文武学校,在优先满足黄岩区入学需求后,面向台州市区招生。

报名对象

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儿童:

1.户籍类。指户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儿童。

2.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儿童(仅针对七年级报名)。

3.房产类。指监护人入学有效房产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儿童。

4.经商务工类。台州户籍儿童跨县(市、区)填报民办学校,其监护人须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非台州户籍儿童填报民办学校,监护人须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经商务工,且已在当地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登记居住信息、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工商执照(四项中具备一项即可)。

民办学校招生流程

1.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同步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向有关民办学校报名。

审核

报名截止后,民办学校、区教育局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招生报名对象。

录取

①直升生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对于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中有意愿直升其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其初中部可优先予以录取。民办学校在录取直升生时不得选择生源。

②政策生录取: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优先予以录取;民办学校与当地村居签订村民(居民)子女入学协议的,按协议约定优先予以录取;民办学校本校教职工子女,优先予以录取。

③按计划录取:民办学校在招收直升生、政策生后,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中录取并及时告知监护人。若报名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

2.民办学校补招:

区内补招

民办学校如首次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向区教育局申请补招。

未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报名,参加民办学校补招。在完成资格审核后民办学校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补招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

全市补招

民办学校如经区内补招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向区教育局提出全市补招申请,由区教育局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全市补招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具体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未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重新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全市补招。在主管教育局完成资格审核后,相关民办学校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补招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

2024台州黄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

2023-08-29,全文共 1468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二)

一、招生指标

县中心幼儿园:86人

县机关幼儿园:40人

平安幼儿园:27人

二、报名对象及招生范围

1.报名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游街道户籍且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不具有海游街道户籍但其父或母为海游街道、海润街道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的适龄幼儿。

2.招生范围:

(1)平安社区、蟠龙社区、新兴社区、建民社区、上叶社区、龙山社区、石羊社区、心湖社区、广润社区、和平社区、望海社区、梧桐社区、新晖社区的非行政村居民(户籍制度改革以前的非农户口人员)

(2)原城东村、原新场村、城北村、城西村、港北村、湘山村、松门村、原丹峰村、原城中村。

三、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0日6:00-17:00

四、注册及报名流程

方法一

下载安装最新版“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在上方搜索栏中,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找到“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项目,点击该项目的“在线办理”并选择“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选择完毕后进入入园服务平台首页。

方法二

家长可以用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点击右侧“登录”按钮,跳转到注册界面,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个人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账号,随后在页面左上方,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选择“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栏目,点击“在线办理”,随后选择所在地。

无论是通过网页报名还是手机APP报名,进入系统后,根据要报名的幼儿园性质选择进入“公办幼儿园入学”界面,绑定子女身份信息即可进入“预登记服务平台”报名。家长们在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承诺后,要按照提示在信息登记页面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选择登记幼儿园时,点击下方的“添加幼儿园”按钮,弹出所有报名类型的幼儿园,选中需要报名的幼儿园即可。

五、填写基本信息说明

(一)选择报名幼儿园

1.【户籍地址】按户口本首页地址填写,【现居住地】按实际现住址填写。

2.报名学校,点击“添加学校”选择报名的学校。

(二)资料上传

1.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的户口薄(户口薄首页、监护人本页、幼儿本页);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的佐证材料(登录浙里办-社保查询-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信息);

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必须清晰可辨、真实有效。上传资料图像模糊将影响资格审查。

(三)完成

户籍信息、正式在编职工证明材料等信息填写及上传完毕后,检查正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完成幼儿登记。

六、查询录取

录取结果在平台中直接登录系统查询自己是否被录取,若已被幼儿园录取则跳出“当前学生已被××幼儿园录取”,若未被录取则不弹出该提示。也可关注幼儿园公众号了解录取情况。也可点击学生证件号右上方的“报名进度”按钮,进入查看报名进度及录取幼儿园。

七、注意事项

1.正式报名期间因同时上线人员较多,若出现系统异常,可稍等一段时间后再试;

2.平台对海游街道、海润街道公办幼儿园同时开放网上报名端口。一名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重复报名取消其入园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次报名视作放弃处理,请家长务必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4.凡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取消该生县内公办幼儿园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到相关问题的,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教育局 89311312 县中心幼儿园 89303785

县机关幼儿园 89300780 平安幼儿园 83511052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浙江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2023-10-24,全文共 1132 字

+ 加入清单

一、报名办法

播音主持专业省统考报名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74号)要求执行。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考前3天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zjzs.net)“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栏目自行打印专业省统考准考证,也可在高考报名点打印。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9日下午开始。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

浙江传媒学院杭州钱塘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源街998号)。联系电话:0571-86832600。

考生可于考前一天前往考点了解考场分布、考场规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专业省统考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2.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3.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2.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3.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2.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3.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每个科目面试中,评委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六、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24年1月20日前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可于2024年1月下旬自行在考试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合格证。各科目成绩遇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有关规定,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为160元/人。

(二)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三)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规定不符或有考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椒江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2024-05-24,全文共 5681 字

+ 加入清单

一、全面贯彻落实招生规范和要求

(一)严格依法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一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缓学程序中备案。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严格规范招生区域和对象

1.招生区域。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椒政办发〔2021〕31号)文件精神进行学区内分类分批招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应当在规定区域内招生。“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可设置一定时间的招生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仍按原方式分类分批招生,之后招生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

2.招生对象。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椒政办发〔2021〕31号)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椒江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要求如下:

(1)户籍类。指户籍在椒江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椒江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级报名);

(3)房产类。指父母或监护人房产在椒江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4)经商务工类。指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满足本区社保缴纳年限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填报我区民办学校,其父母或监护人须在本区或市本级缴纳社保满1年(截止当年8月31日)。

受区政府委托并承担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和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四)严格就近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民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区少体校(含市管区办、区管校办的体育项目)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区教育局及区文广旅体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五)严格实行均衡编班。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六)严格管理学生学籍。招生工作完成后,学校应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二、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七)同步网上报名。全面实行全区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另行发文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民办(含民转公学校,下同)学校中的一类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将以报名指南形式另发),报名学校只能填报一所。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信息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家长。

(八)同步招生录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椒江区中小学报名入学流程图分阶段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1.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椒政办发〔2021〕31号)文件精神,遵循“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分类分批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民转公学校过渡期内按照原方式分类分批招生录取,当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

(1)镇海中学台州分校。转公后面向椒江(含台州湾新区)的招生计划在全区(含台州湾新区)适龄少年或小学毕业生中分类分批招生录取。招生批次:第一类户籍生;第二类房产生;第三类小学毕业生。

(2)台州市双语学校。转公后面向全区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分类分批招生录取。小学招生批次:第一类椒江户籍生;第二类房产生;第三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批次:第一类本校直升生;第二类椒江户籍生;第三类房产生;第四类椒江区内小学毕业生。

(3)下陈育才小学。转公后面向全区适龄儿童分类分批招生录取。招生批次:第一类椒江户籍生;第二类房产生;第三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4)文昌学校。转公后分类分批招生录取。招生批次:第一类调剂生和企业人才子女;第二类海门街道、白云街道已办理积分的适龄儿童;第三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第四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已办理临时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台州市实验小学。学区内学生按照(椒政办发〔2021〕31号)文件分类分批招生录取。

空余学位面向区内学区外适龄儿童分类分批招生录取。招生批次:第一类椒江户籍生;第二类房产生;第三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3.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民办学校在摇出录取名单后,应继续摇出10%比例的替补名单。因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放弃录取机会(原则上不允许放弃)而导致的学位空余,由替补名单自上而下替补录取,在替补录取过程中若发现学校存在劝退或者变相劝退现象的,其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锁定,学制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不再使用。

4.已被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缴费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区教育局统筹入学。已正式入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本区其他学校。

5.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区教育局申请补招。若在区内仍补招不足的,可由区教育局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均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跨区补招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

6.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民转公)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

7.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录取过程须有纪检部门、公证机构等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摇号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

三、全面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九)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转)学有关政策举措,建立健全以常住人口适龄儿童 100% 入学为前提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积极有序推进“居住证+积分排序”梯度提供入(转)学服务。在随迁子女群体中,优先解决持有居住证的对象入(转)公办学校就学,符合当地入(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做到应入尽入、应转尽转。要进一步压减核验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为随迁子女入(转)学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服务,做到政策明、流程清、材料少、办理快。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转)学的具体条件由区教育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设定。

对高积分、企业中层、技术骨干等人员子女,要加大保障力度。

(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进一步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入学。经评估认定需进行康复训练且不适宜入学的残疾儿童,要按程序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按照“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就便”“应入尽入”原则,压实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入学的工作责任,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十一)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优待对象,要按国家及我省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入学,按国家及我省明确的相关政策安排。区教育局会同当地人才部门等根据有关人才政策,统筹安排好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省内山海协作“飞地”创业人才子女的入(转)学工作。

(十二)继续试行“长幼随学”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各校要结合实际,落实“长幼随学”,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区域内跨校或跨区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外,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学校因安排“长幼随学”转学的,可适当突破原定的招生计划,但不得突破基准班额。如果民办学校新生招生出现学位空额的,可安排“长幼随学”招收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招收学生。

(十三)规范特殊类型学校的招生。艺术、体育类特殊类型学校在区内按原明确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新确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基地学校,原则上不安排跨县域招生。特殊类型学校的招收地域范围、招录方式、招生规模等情况,由区教育局审核汇总,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

四、全面优化宣传服务工作

(十四)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班额等实际条件,核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完善入学预警信息和招生历史信息公开机制,发布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红(黄)色预警信息和学区信息,为家长购房入户和选择学校提供参考。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爆棚”的公办学校,基于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就便原则,明确统筹安排和统一操作规则,平稳有序实施户籍生入学分流。

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平台、入学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入学报名条件、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招生录取结果等工作信息。

(十五)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材料网上审核、后台比对。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非必需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入学报名时应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非必要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的核验材料不超过3份。努力实现随迁子女入学“跑零次”报名,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十六)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区域内城乡教共体、跨地区教共体建设,努力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促进城乡、南北、陆岛之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学,继续推进初中学校崛起行动,持续推进教师交流,均衡配置师资资源,促进校际之间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进一步缓解家长的择校焦虑,推动义务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发展。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执纪问责

(十七)强化监管责任。各校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并建立违规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十八)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学校游离于“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进行提前预招、跨地预招、超核定计划招生、事后更改招生计划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靠学籍、违规转学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民办学校托管公办学校之名搞变相“掐尖”、变通照顾、人籍分离、挂靠就读等违规行为;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

(十九)严肃执纪问责。区教育局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将责令相关学校立即纠正,超额招收的学生应予清退,并按超额招生数或空挂学籍数加倍核减其下一年招生计划。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定

2024-05-17,全文共 790 字

+ 加入清单

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根据区内生源的实际情况,我区公办学校原有的招生范围不变,原春晖小学学区的学生(符合第一批次)归到路桥街道实验小学就读,北大附中台州飞龙湖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小学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数、辖区幼儿园提供的生源信息,初中根据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数,编制学校招生计划。

(二)入学年龄。根据规定,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本地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其中轻度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学籍,由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试行“长幼随学”服务。

(三)班额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按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四)学籍管理。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借读、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五)选择学区外学校就读。新生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就读划定的学区学校,选择就读于其它学校,后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回原籍就读的,则不再视作原学区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统筹安排。

(六)招生时间和要求。全区招生时间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2024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椒江区中小学招生办法(公办+民办)

2024-05-24,全文共 1745 字

+ 加入清单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同步网上报名。全面实行全区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另行发文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民办(含民转公学校,下同)学校中的一类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将以报名指南形式另发),报名学校只能填报一所。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信息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家长。

同步招生录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椒江区中小学报名入学流程图分阶段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1.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椒政办发〔2021〕31号)文件精神,遵循“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分类分批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民转公学校过渡期内按照原方式分类分批招生录取,当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

(1)镇海中学台州分校。转公后面向椒江(含台州湾新区)的招生计划在全区(含台州湾新区)适龄少年或小学毕业生中分类分批招生录取。招生批次:第一类户籍生;第二类房产生;第三类小学毕业生。

(2)台州市双语学校。转公后面向全区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分类分批招生录取。小学招生批次:第一类椒江户籍生;第二类房产生;第三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批次:第一类本校直升生;第二类椒江户籍生;第三类房产生;第四类椒江区内小学毕业生。

(3)下陈育才小学。转公后面向全区适龄儿童分类分批招生录取。招生批次:第一类椒江户籍生;第二类房产生;第三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4)文昌学校。转公后分类分批招生录取。招生批次:第一类调剂生和企业人才子女;第二类海门街道、白云街道已办理积分的适龄儿童;第三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第四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已办理临时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台州市实验小学。学区内学生按照(椒政办发〔2021〕31号)文件分类分批招生录取。

空余学位面向区内学区外适龄儿童分类分批招生录取。招生批次:第一类椒江户籍生;第二类房产生;第三类父母或监护人在椒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3.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民办学校在摇出录取名单后,应继续摇出10%比例的替补名单。因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放弃录取机会(原则上不允许放弃)而导致的学位空余,由替补名单自上而下替补录取,在替补录取过程中若发现学校存在劝退或者变相劝退现象的,其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锁定,学制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不再使用。

4.已被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缴费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区教育局统筹入学。已正式入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本区其他学校。

5.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区教育局申请补招。若在区内仍补招不足的,可由区教育局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均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跨区补招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

6.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民转公)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

7.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录取过程须有纪检部门、公证机构等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摇号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2024-05-17,全文共 5857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保障教育公平为重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政策,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教育条件和公平教育的机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校要深入宣传阳光招生政策,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公开报名,操作规范。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示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根据招生入学范围和学区生源的实际情况,各校要认真细化招生政策,确保户籍与监护人房产都在学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公办学校若有空余学额,则按批次招收符合有关规定且有入学要求的儿童少年入学。

(三)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实行同步报名、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同步注册学籍。

路桥区竞技体校按《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实施办法》(路竞体〔2024〕1号)规定的方式招生,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三、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根据区内生源的实际情况,我区公办学校原有的招生范围不变,原春晖小学学区的学生(符合第一批次)归到路桥街道实验小学就读,北大附中台州飞龙湖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小学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数、辖区幼儿园提供的生源信息,初中根据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数,编制学校招生计划。

(二)入学年龄。根据规定,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本地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其中轻度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学籍,由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试行“长幼随学”服务。

(三)班额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按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四)学籍管理。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借读、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五)选择学区外学校就读。新生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就读划定的学区学校,选择就读于其它学校,后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回原籍就读的,则不再视作原学区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统筹安排。

(六)招生时间和要求。全区招生时间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四、招生办法

2024年义务教育新生报名统一在网上办理,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要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通过路桥区义务教育报名入口,选择公办、民办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将以报名指南的形式另发)。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在“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登记的,不再受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第一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户籍登记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②适龄儿童和监护人户籍登记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常住在本学区;③符合2012年前各级政府规定的招生条件。

2.第二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适龄儿童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区招生文件公布日以前迁入);②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且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

3.第三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具备镇(街道)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②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都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③适龄儿童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招生报名开始前迁入)。

4.第四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②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③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且具备镇(街道)内社保。

5.第五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②监护人具备镇(街道)内社保。

6.第六批次

先按照监护人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间先后安排入学,其次按照监护人办理社保时间先后安排入学。

7.第七批次

按照监护人在路桥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先后安排入学。

(二)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1.第一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中招生:①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户籍登记在学区内;②符合2012年前各级政府规定的招生条件。

2.第二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中招生:①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区招生文件公布日以前迁入);②学区内公办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

3.第三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中招生:①监护人学区内有房产且具备镇(街道)内社保。②学区内公办小学就读且区内户籍。③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招生报名开始前迁入)。

4.第四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中招生:①学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省内户籍且监护人具备镇(街道)内社保;②监护人学区内有房产。③市内户籍且监护人具备镇(街道)内社保。

5.第五批次

监护人具备镇(街道)内社保的小学毕业生。

6.第六批次

先按照监护人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间先后安排入学,其次按照监护人办理社保时间先后安排入学(其中接收区内其它镇街道户籍的学生,其监护人社保缴纳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需满3年)。

7.第七批次

按照监护人在路桥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先后安排入学。

(三)民转公学校招生办法

北大附中台州飞龙湖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面向全区招收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中直接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两类:本校教师子女;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按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招收具有路桥区户籍或监护人路桥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批次招收监护人在路桥区办理社保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批次招收监护人在路桥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面向台州市区招收七年级新生,面向路桥区的具体招生数由市教育局确定。招生按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招收具有路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批次招收家长具有路桥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批次招收监护人在路桥区办理社保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同一批次录取时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四)公办中小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根据《路桥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路政办发〔2019〕47号)和《路桥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路教教〔2023〕5号)安排入学。

(五)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民办学校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中直接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三类:本校教师子女;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直升生;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学对象。招生按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招收具有路桥区户籍或监护人路桥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批次招收监护人在路桥区办理社保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批次招收监护人在路桥务工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对象中台州市域内非路桥户籍、学籍、房产(监护人所有)的学生,其监护人需在路桥缴纳社保满一年(截至2024年8月31日)。

2.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按批次录取学生,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同一批次录取时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学校摇号过程中,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继续摇出替补名单及序号。因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而导致的学位空余,由替补名单自上而下替补录取。在此过程中若发现学校存在劝退或者变相劝退现象的,空余学位三年内不再使用。

3.民办学校申请补招。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招。若在审批地仍补招不足的,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均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4.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学区内公办学校报名,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

5.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报名。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或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需要补招的,均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开展招录。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

6.电脑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录取过程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等到场全程监督,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

(六)港澳台户籍和外籍学生入读公办学校办法

香港、澳门、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监护人户籍和房产所在地学校根据招生批次安排入学。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招生步骤

(一)学校制订送审招生细则。各公、民办学校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学区生源实际,拟定阳光招生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招生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二)学校宣传发布招生细则。各校要通过公众号、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和途径,宣传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把招生程序、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信箱等向社会公布,为规范招生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如实认真填写适龄儿童(青少年)及家长相关信息,并选择一所学校报名。若路桥户籍学生选择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务必按规定时间第二次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更改选择学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

(四)报名对象信息核验。公、民办学校对报名对象信息进行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要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五)学校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网上录取。公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首先对已申报且符合第一批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进行录取,其次对其它批次的学生按批次录取。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依次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在确保第一批次招生前提下,若空余学位少于招生计划数3%的,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可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同一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启动摇号程序,按照摇号录取,取足为止。启动摇号录取的学校,应邀请相关单位和代表参与监督和指导。

2.民办学校网上录取。按招生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同一批次录取时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六、招生说明

(一)适龄儿童户籍。户籍指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本人的户口登记(须与监护人同户),报名时以户口簿为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对象,户籍须满五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家长或监护人房产。房产指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的住宅,不含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报名时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必须是监护人全权所有,前五批次招生对象房产证办理时间须满三年(截至2024年8月31日)。若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是独生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可视作等同父母房产;若路桥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父母在路桥区内无房产的,可凭父母户籍视作父母户籍地有房。对于2022年11月1日及以后所购的房产,在小学6年、初中3年内一套住房只能有1个适龄儿童、少年(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入读学区内学校,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台州市区外)报名公办学校时监护人需上传的资料。一是户口簿;二是《浙江省居住证》;三是社保缴纳凭证及劳动合同。前五批次招生对象,《浙江省居住证》及社保办理时间须连续满三年(截至2024年8月31日)。

4.公办学校在制定招生细则时,对于招生办法中的第三批次及之后的批次,可按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依次招生”。

5.网上报名材料:路桥区内各镇(街道)常住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在“入学服务平台”中如实输入户籍、监护人房产等信息,符合2012年前各级政府规定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还须上传相关单位证明等原件照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学服务平台”中如实提供户籍、《浙江省居住证》、家长社保信息(以单位名义缴纳社保的,该单位须在报名学校相应的镇街道内,以个人名义缴纳的须缴纳在路桥区社保中心,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APP”申请“社保证明打印”服务,生成参保证明PDF电子文档)、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资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后上传。

6.报名信息采集:各校要按照报名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非必要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区教育局阳光招生咨询电话:0576-89210979

举报电话:0576-89210983

2024年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椒江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入学类别(招生批次)

2024-05-24,全文共 406 字

+ 加入清单

公办小学入学类别

1. 第一类

第一批: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的。

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和房产均在本学区的。

第二批:父(母)户口一直在本学区,适龄儿童户口自出生日起在父(母)处,父母椒江区无房产。

第三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劳模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对高层次引进人才和优秀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 第二类

父母房产在本学区,适龄儿童为椒江户口。

3. 第三类

父母房产在本学区,适龄儿童为非椒江户口。

4. 第四类

第一批:适龄儿童户口挂靠在亲戚朋友家或登记在租赁住宅,且所挂靠或登记的房产在本学区内。

第二批:适龄儿童户口挂靠在本学区集体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