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天津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3年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办法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符合在津入学(转学)条件,并于2023年秋季入学(转学)的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转学学生为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预约登记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4月6日—4月30日前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
有以下三种登录方式:
(1)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公众号,点击“小学教育”——进入“小学随迁入学登记” 或“小学随迁转学登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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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北区随迁子女2023年入学登记对象(入学+转学)
2023-03-10,全文共 569 字
+ 加入清单1.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2.2023年9月转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同一房屋两年内不能连续出现两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亲兄弟姐妹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2023南开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时间+入口)
2023-03-22,全文共 1450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一、登记对象
2023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预约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4月10日-5月5日的工作日9:00-16:30电脑登陆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预约系统(开始预约时开放)(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未填写真实有效信息或逾期没有完成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3.网上预约成功后,请居住证持有人打印系统生成的预约单。“预约单”将显示如下提示语:
“您已预约成功,我们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您现场核验证件的时间及要求,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验证
预约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完成初审和复审两次证件审核。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携带纸质版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初审与复审均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方具备入学登记资格。初审时间一般为5月,复审时间一般为7月。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天津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天津市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本人在南开区连续且不少于六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其中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一)南开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信息及所提供的证件进行核查。请居住证持有人务必保证上述信息与证件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逾期没有完成预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南开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统筹结果与初审学校无关,以复审时通知为准。
(四)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南开区不再接收其转学。跨省市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时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居住证持有人南开区社保需连续缴至办理转学手续前且不少于六个月,其中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天津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预约入口流程)
2024-05-17,全文共 669 字
+ 加入清单天津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预约入口流程)
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其中一方具有天津户籍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天津市的常住户口,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注明是未婚、离婚或丧偶);属集体户口的当事人,携带集体户口本人页(需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登记机关提供统一格式的声明书);
4.三张同底版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背景为红色)。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网上预约
预约入口: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浏览器进行婚姻登记预约)
预约流程:点此获取
网上预约需注意:
1.网上预约需要提前2至30天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填写信息应准确、完整,信息错误预约无效,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预约成功后,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
4.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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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预登记入口及流程
2024-04-23,全文共 360 字
+ 加入清单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预登记入口及流程
预登记入口:点击进入
具体操作流程:
一、起始年级招生入学操作流程
登录网站后,符合登记条件的武清区户籍(含蓝印)子女或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家长,点击“小学入学报名”或者“初中入学报名”进入
点击“公立小学”或者“公立初中”进行填报
图源: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官网(下同)
二、武清区户籍(含蓝印)转学登记流程
进入网站,点击“本地户口转学”进入
点击“公立小学”或者“公立初中”进行填报
图源: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官网(下同)
三、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登记流程
进入网站,点击“随迁子女转学”进入
点击“公立小学”或者“公立初中”进行填报
图源: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官网推荐阅读:
2024年天津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2024-03-25,全文共 167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一、登记对象
2024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4年4月8日—5月7日的工作日9:00—16:30电脑登录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预约系统http://nkyydj.tjeol.com(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未填写真实有效信息或逾期没有完成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3.网上预约成功后,请居住证持有人打印系统生成的预约单。“预约单”将显示如下提示语:“您已预约成功,我们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您现场核验证件的时间及要求,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验证
预约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完成初审和复审两次证件审核。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携带纸质版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初审与复审均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方具备入学登记资格。初审时间一般为5月,复审时间一般为7月。统筹安排学校的结果与初审学校无关,以复审时通知为准。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且至申请入学登记前在南开区连续居住不少于六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南开区社保(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完成网上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已在其他区购房,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或购房所在区申请学位。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南开区不再接收其转学。2024年秋季学期跨省市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时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各项材料的具体时间要求以届时的转学通知为准。
(五)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六)如后期颁布新的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为27459972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2024天津河北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4-03-21,全文共 1673 字
+ 加入清单天津河北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区现开始进行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二)2024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式
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采取线上预约,线下登记方式进行。
三、线上预约方式及时间
1.线上预约方式
方式一:关注“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公众号,按照“河北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扫描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方式二:即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河北区各小学门前张贴《河北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申请工作的通知》海报,扫描海报中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2.线上预约时间
线上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7:30。预约成功后,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分别通过短信和微信方式推送线下登记时间和地点。家长凭线下登记时间提示信息(截屏保存),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照预约时间到登记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现场进行学位登记申请。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一)线下登记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1.一年级新生入学办理时间:4月1日至4月23日
2.一年级新生入学补办时间:4月24日至4月26日
3.新二年级至六年级转学申请登记时间:4月28日至4月30日
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线下登记地点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电话:26361715 26288180 86388203
五、线下登记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一房屋两年内不能连续出现两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亲兄弟姐妹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通知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完成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由教育局全区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入学。录取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于2024年8月21日到校报到。
七、工作要求
1.为保证现场秩序,只准许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学位申请。请家长务必按照预约报名时间前往办理,报名时间充足,无需过早提前等候,避免造成人员拥挤。
2.家长进入办理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文明办理。
3.非本人报名时间,家长不要前往报名地点咨询问题,如有疑问可拨打教育局电话咨询。
八、各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公安河北分局:24458480
住房建设委员会:26293606
社险河北分中心:26292934
望海楼街:26246632 光复道街:86218402
鸿顺里街:26236193 王串场街:26472028
宁园街:17622685112 新开河街:86610539
铁东路街:26727036 建昌道街:26154304
江都路街:24553340 月牙河街:26154133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4年3月
天津北辰区2024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2024-03-21,全文共 1789 字
+ 加入清单天津北辰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为做好北辰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约登记对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三、预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后应及时提交给学校。
四、预约登记的方式及程序
预约登记采取“线上报名+线下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注册预约。在预约登记时间内,居住证持有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各小学登录平台对预约情况实时查看,及时对居住持有人提供的网上预约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核验登记。网上初审通过后,由各小学通知居住证持有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登记,并留存复印件。入学材料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要当场或电话告知家长。
(三)统筹安排入学。预约登记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2024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当年我区招生方案为依据),由北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不服从安置结果或安置学校后未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北辰区入学资格。
2.网上预约登记后,居住证持有人要随时登录招生转学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如初审未通过,应按照系统提示或电话联系相关学校,及时对所填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的预约登记时间内重新提交。
3.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的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三年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4.本次仅接受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不接受其他年级转学申请登记,也不接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预约登记。
5.本次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北辰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天津西青王稳庄镇随迁子女小学2024年入学登记的通知
2024-03-06,全文共 1484 字
+ 加入清单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登记的通知
为落实《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要求,现就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提前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每周周二、四的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提高现场办理的效率,本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监护人需要进入下面的小程序提前预约登记时间。网上预约时间:3月18日开始,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填写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登记验证。
三、预约登记地点
预约登记地点:王稳庄镇政务服务中心(泰康园与泰祥园之间稳泰路58号)。
四、预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镇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镇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镇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到西青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五、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镇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统筹安排入学
1.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在2024年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镇入学资格。
(四)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998136
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
天津西青辛口镇随迁子女小学2024年入学登记通知
2024-03-06,全文共 1263 字
+ 加入清单天津西青区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登记通知
为做好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按照《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每周五上午8:30至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预约登记地点
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辛口镇政府办公楼303室)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住(租)房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我镇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务工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务工证明的提交范围:居住证持有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纳时间必须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五、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适龄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镇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统筹安排入学
1.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在2024年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西青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镇入学资格。
(四)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7990953
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
2024年2月
天津西青赤龙南街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
2024-03-04,全文共 2069 字
+ 加入清单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
为做好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一、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现场验证登记时间:
2024年4月7日、11日、18日和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别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提高现场办理的效率,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监护人需要进入下面的小程序提前预约登记时间。
网上预约时间:
2024年3月1日8:00开始,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填写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验证登记。
网上预约方法:
1.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2.预约验证登记的时间(只能选择一个时间段);
3.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
4.已提交成功后,微信会收到一条“服务通知”,请点击查看“报名凭证”,然后截图保存;
5.请按照预约的时间携带预约截图及所需材料到现场登记。
三、预约登记地点
预约登记地点在天津市西青区赛达津衡实验小学南门。
四、预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证件需要在预约登记前(即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
(一)有效期内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街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街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街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五、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并签订《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承诺书》,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街入学资格。
2.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若预约后证件信息出现变更,不再作为统筹安置的依据。
(三)统筹安排入学
1.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在2024年本街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街户籍生源情况及街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街入学资格。
(四)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
自2024年开始,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就学的,本街不再接受其转学;跨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小学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间及证件要求,按时携带相关资料申请转学预约登记并签订《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承诺书》,秋季学期初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市教委和西青区教育局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
(六)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2-85295007
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8日
天津西青大寺镇随迁子女2024年入学申请登记通知
2024-03-04,全文共 1660 字
+ 加入清单天津西青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4年入学申请登记通知
为做好2024年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工作,根据区教育局下发《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学申请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验证登记时间:
本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4年9月入学的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的每周三(具体时间报名家长在小程序提前预约,3月1日开放预约通道)。为避免人员聚集,本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监护人需根据要求提前预约验证登记时间。
验证登记时间:
4月3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三、验证登记地点:
大寺中心小学
咨询电话:23971510
四、预约办法
1.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2.预约验证登记的时间(只能选择一个时间段);
3.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
4.按预约时间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验证登记。
五、登记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证件需在预约登记前(即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
(一)外来务工人员取得在本镇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镇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镇自有住房: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镇租赁住房: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到西青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六、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镇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统筹安排入学
1.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在2024年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镇入学资格。
(四)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3971510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市教委、区教育局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
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
2024年2月
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819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办法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符合在津入学(转学)条件,并于2024年秋季入学(转学)的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学生: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转学学生:需具有全国义务教育段小学在校学生学籍。
二、具体安排
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申请阶段,包括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核验证件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约登记
1. 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4年4月8日~5月8日前 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有以下三种登录方式:
(1)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小学教育”——进入“小学随迁入学登记” 或“小学随迁转学登记”栏目。根据入学或转学需求,自行选择进入系统填报。
(2)扫描红桥区教育局门前张贴的《公告》中的二维码,根据入学或转学需求,自行选择进入系统填报。
(3)扫描各公办小学校门前张贴的《公告》中的二维码,根据入学或转学需求,自行选择进入系统填报。
2. 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 网上预约登记提交成功后,您将会收到如下提示语:“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将于5月20日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您注意查收,并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时间到场进行验证。感谢您的合作。”。(请家长留存好此条提示语短信)
(二)现场核验证件
1. 现场验证。根据短信通知时间、地点,居住证持有人携带所需证件(所需证件请参看本通知第三项内容),出示短信凭证到现场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登记回执》(请家长做好留存);审核不合格,可补充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行验证。
2. 验证审核通过后,红桥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统筹安排到一所公办小学报名。申请登记确认后,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的,将不能再作为安排学校就读的依据。
3. 居住证持有人要讲诚信。现场核验证件时,居住证持有人要保证证件原件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并真实有效,方可办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报名。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报名资格,不予以办理入学(转学)。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需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居住证持有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进行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
(三)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红桥区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一致,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前且不少于半年(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4年1月至6月)。
注:此公告为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基本政策。
天津市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请关注后期天津市发布的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咨询电话:
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可按照各小学门前《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学校进行咨询。也可拨打红桥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电话(022-63015376)进行咨询。
天津北塘第一小学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公告
2023-10-19,全文共 1375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对象
(一)入学:申请一年级入学的年龄规定:2024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超龄儿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网核查,确保无学籍号方可登记)
(二)转学:申请其它年级转学的应具有对应年级的全国学籍号(六年级除外),学校将在全国学籍网核查。已经在本区就学的随迁子女,确因住房产权发生变化方可受理转学。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30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登记地点及辖区范围
登记地点:北塘第一小学
登记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
咨询电话:25213153
辖区范围:中建幸福城 贻成水木清华园
四、预约登记需提供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部分复印材料说明
1.居住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2.户口簿: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房主页、父母页、适龄儿童页
3.合法居所证明:印基本信息页
4.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印所有页
六、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持“五证”只能到所对应的一所学校申请登记。
2.港澳台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境内非津户籍的,拟就读的港澳台学生参照此办法进行学位预约。
3.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4.滨海新区教体局将依据2023年11月申请登记的有效数据,视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家长报名时,请携带黑色钢笔或水笔(填表使用)。
6.请您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凡是公告写明的请勿电话占线再咨询,由于预约咨询和登记都是教师完成自己工作后进行,我们愿意竭诚为您服务,更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理解。
七、登记程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登记方式。
(一)线上信息采集:根据学校提供的二维码,家长先在网上填写提交信息,学校初查后通过公众号通知,并由家长选择现场登记核验时间,家长根据预约时间带好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进行登记核验。
(二)现场核验登记:每周四、周五14:00-16:00持“五证”根据预约时间到学校现场核验。
特别提示: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并非最终登记结果,网上信息采集后还需要现场核验。网上提交信息,请对照原件仔细填写。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中午12:00为线上信息采集时间,请家长按照以下步骤在该期间内关注学校公众号并进行信息提交。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学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微校云”
第三步:点击“入学登记”注册登录
第四步:按要求填写入学信息并提交保存
此环节请您细心阅读红色提示填写,确保每一项信息准确与证件相符。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第一小学
2023.10.18
天津西青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2023-09-12,全文共 1842 字
+ 加入清单为做好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一、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暂定2024年4月,具体时间和预约途径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确定。
三、预约登记地点
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安排在指定地点登记。
四、预约登记需提供的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证件需在预约登记前(即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到西青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五、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1.适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区入学资格。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将根据居住证持有人预约期间提供预约证件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入学。若预约后证件信息出现变更,不再作为统筹安置的依据。
(三)统筹安排入学
1.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需在2024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区入学资格。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
自2024年开始,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就学的,本区不再接受其转学;跨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小学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间及证件要求,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街镇域内学校申请转学预约登记,秋季学期初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和市教委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
六、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杨柳青镇 022-27392124
精武镇 022-87182208
中北镇 022-27947098
李七庄街、津门湖街 022-23384093
西营门街 022-27984373
大寺镇 022-23971510
辛口镇 022-27990953
赤龙南街 022-85295007
张家窝镇 022-87984205
王稳庄镇 022-83998136
西青区教育局
2023年9月
天津河北区本区户籍2023小学转学(对象+登记入口)
2023-07-31,全文共 589 字
+ 加入清单1.具有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符合转学条件,需转入河北区就读的新二至六年级学生。
2.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市就读,符合转学条件,需转入河北区就读的新二至六年级学生。
3.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就读,因房、户发生变化,符合转学条件,需转入对应学片学校就读的新二至六年级学生。
二、办理流程
河北区小学本区户籍学生转学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验证的方式进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线上报名。家长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小学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津入转学系统”于7月25日—8月25日正式开通。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
“津入转学系统”二维码
2.线下验证。转学材料的审核时间为8月25日、26日两天,学校工作人员将通知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校进行转学资格审核。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确保8月25、26日线下验证时,材料齐全、信息无误。具体验证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家长与学生提供的信息务必准确、真实。信息填报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对于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
2.7月25日—8月25日系统开通期间,学校工作人员将定期审核提交信息,主动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
3.如有问题,可以拨打系统中提供的电话咨询。
河北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2023年7月23日
2023天津南开区外省回津小升初通知(对象+登记入口)
2023-07-17,全文共 1684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南开区关于外省市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相关通知
一、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外省市学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即小学生具有全国电子学籍,2023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六年的学习,具备升级资格,且在当地电子学籍系统中已做完小学毕业,未做初中升级。
二、提供材料
1.南开区常住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2.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外省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南开区升学的申请。
三、安置原则
根据户籍住址优先安排进入学区片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全区统筹。
提示: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学位,初中阶段不再留有学位,请家长谨慎考虑。
四、办理流程
1.家长网上提交相关资料:7月21日至7月31日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六升七回户籍升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所需信息并上传资料。
网址:http://nkqlsqhhjshxt.tjeol.com(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上传附件:A.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B.南开区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C.2023年外省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南开区升学的申请。
另:外地五四学制的学生另需上传原学籍学校出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相关提示:①信息及附件提交后不可更改,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六升七回户籍升学审核系统”提交资料,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学生和家长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影响学生办理升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学位,初中阶段不再留有学位,请家长谨慎考虑。
2.区县审核:8月1日至8月15日
8月1日至8月7日: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核查户籍信息是否准确。
审核结果两种:①请等待学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8月8日至8月15日: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核查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小学毕业”状态。
审核结果两种:①请等待安置结果。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8月5日后需随时登录系统查看是否有退回,如有请按提示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3.家长下载打印“跨省升学报到单”:8月16日至8月20日
8月16日后登录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跨省升学报到单”。
4.持相关手续到学校报到:请以“报到单”上的具体时间为准,预计8月23日至8月29日之间。
由1名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报到时及报到后的相关事宜请听从学校安排。
需携带资料: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跨省升学报到单。
五、相关要求及提示
1.请按照办理流程的预计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2.请您仔细阅读此通知并按通知中附件2或4要求准备好所需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后再进行提交,以避免审核退回耽误时间。其中:附件1或3家长申请内容需A4纸打印(且只打印附件1或3),但学生和家长签字必须是“手签字”。
3.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学位,初中阶段不再留有学位,请家长谨慎考虑。
4.因教材为预定数,转回学生的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会尽最大努力配齐,个别教辅材料确需学生自备的还请理解和配合。
5.咨询电话:022-27459971(工作日时间)
附件:1.2023年外省市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南开区升学的申请(外省小学毕业生使用)
2.网上提交需录入信息(外省小学毕业生使用)
3.2023年外省市小学毕业生(五四学制)申请回南开区升学的申请(外省五四学制学生使用)
4.网上提交需录入信息(外省五四学制学生使用)
附件下载:外省小学毕业生使用
推荐阅读:天津外省回津小升初通知汇总
天津红桥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方案
2023-05-31,全文共 1050 字
+ 加入清单学区划分
(一) 划分原则
综合考虑区域适龄人口变化、学校布局、学位配比、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乎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学区片。
(二) 划分办法
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将中小学校划分出三个招生学区片。
招生办法
(一)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
2023 年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分两批次。第一批次面向红桥区拆迁安置到和苑地区的家庭子女。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将证明材料报所属小学进行初审,经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审验合格后,由新华中学和苑学校直接录取,不再参加随机派位招生。第二批次面向第二学区的小学,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民族中学招生
2023 年民族中学招生分两批次。第一批次九年一贯制招生面向民族中学附属小学。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经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审验合格后,由民族中学直接录取,不再参加随机派位招生。第二批次面向第三学区的小学,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红桥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所有学校必须填齐,志愿的填报需按照家长及学生意愿依次填写。
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对于申请到红桥区就读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其居住证持有人应提交户口本原件、有效期内本区的居住证原件、本区的合法居所证明、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小学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区教育局按照其居住地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到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就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申请回红桥区升学的学生必须持有红桥区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学生回红桥区升学,应由学生家长向原学籍校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审核,按照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到红桥区教育局报名。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到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就读。
学区划分
天津和平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2023
2023-04-03,全文共 1135 字
+ 加入清单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3年公办小学学位办理指南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规(2021)6号)
2、《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
3、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申请条件
1.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非天津市户籍境内来津人员的随迁子女;
2.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需要在和平区接受教育,且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能力的适龄随迁子女;
3.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4.居往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为天津市和平区。
✍咨询电话
022-27121337
✍申请时间及方式
2023 年 4 月 6 日上午 9:00-4 月 26 日下午 17:00 左右,电脑登录填报系统(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并下载打印填报凭证。
✍现场验证材料须知(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和平区居住证《原件)。
2.居往证持有人(夫妻双方)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和平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
以下情况均需满足在2023年4月30日前连续至少6个月,且随迁子女在和平区就读期间持续实际居住;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和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
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和平区的《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不能清晰体现相应缴费时段的还需提供《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单》)。
注:社会保险需同时缴纳天津市和平区养老及医疗保险,且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
✍备注
1.申请转学学位的,还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全国学籍号。备注:六年级不转学。
2.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天津市已取得户口(含蓝即户口、集体户口)的请到户口所在地为随迁子女申请学位,在其他区已购房的请到购房区申请学位,区教育局及相关单位将联合审验相关材料。
3.申请人持填报凭证及以上四项证件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及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区教育局将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和平区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小学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通知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
天津华侨子女出生户口登记指南
2023-01-03,全文共 1080 字
+ 加入清单华侨子女出生户口登记
一、国内出生户口登记:
办理条件:
对夫妻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户口已注销的华侨;或者一方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户口已注销的华侨,另一方为外国人,其在国内出生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准予在本市的(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子女不满6周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经公安分局审核后办理。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同时查核夫妻双方出入境记录证实国内生育
3.对父、母为华侨的,提供有效中国护照以及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证明材料;对父母一方为外国人的,提供外国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涉及外国永久居留权证明、外国身份证件的,须提供我市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父母《结婚证》:涉及外国结婚证件,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以及本市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未经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的,提供我市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5.子女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声明;
6.在本市的(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对于6周岁及以上大龄儿童申报出生登记落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由民警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制作3份以上知情人询问笔录,并进行人像、DNA打拐比对排除后,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二、国外出生户口登记:
办理流程:
本人出生在外国且具有中国国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为在外国取得永久居留权、户口已注销的华侨,回国后准予在本市的(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子女不满6周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经公安分局审核后办理。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在国外申领的出生证明原件、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以及本市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未经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的,提供我市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本人回国使用的有效中国护照或者旅行证,父母回国使用的有效中国护照或出入境证件;
4.本人未取得或者放弃外国公民或者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或者证明;
5.(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对于6周岁及以上大龄儿童申报出生登记落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由民警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制作3份以上知情人询问笔录,并进行人像、DNA打拐比对排除后,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新生儿(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