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便民服务

0

2024天津武清关于学生入学转学预登记工作安排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预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来啦,具体内容见正文

2024-04-23,全文共 1456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武清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预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登记学校

天津市武清区区公办小学、初中(不含雍阳中学)。

二、预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至6月15日(星期六)

三、预登记条件

(一)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

初中一年级预登记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武清区户籍(含蓝印)

②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小学学籍在武清区

小学一年级预登记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注: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小学一年级的,可暂不进行网上预登记,但需由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现场审验期间携带居民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对应公办小学进行现场备案

(二)2024年暑期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

小学二年级至六年级、初中八年级至九年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武清区户籍(含蓝印)的学生

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

注:区内中途转学登记仅办理在本学段内因自有房产住址或户籍变更提出的转学需求,其他情形不予办理。

四、预登记方式

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qzsbm.tjwq.gov.cn/),在“入学报名通道”或“转学报名通道”,点击相应端口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注意事项

1.凡是符合登记条件且2024年暑期在武清区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或申请中途转入的学生均须进行本次预登记

2.预登记均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号码,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及时接收接听有关通知。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后期将由学校进行证件核验,如出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本次登记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3.城区全部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下朱庄街广贤路小学、初中均实行学位控制。即:同一房产入学资格已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不得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使用同一房产入学资格的学生已从学校转出的,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可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

4.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按操作流程进行预登记,统筹安置入学,确有自购房产的,在房产所属片区学校学位充足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安置。已申报积分落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在秋季正式开学前取得武清户籍,可在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5.武清区招生入学及中途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具体操作流程:

一、起始年级招生入学操作流程

登录网站后,符合登记条件的武清区户籍(含蓝印)子女或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家长,点击“小学入学报名”或者“初中入学报名”进入

点击“公立小学”或者“公立初中”进行填报

图源: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官网(下同)

二、武清区户籍(含蓝印)转学登记流程

进入网站,点击“本地户口转学”进入

点击“公立小学”或者“公立初中”进行填报

图源: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官网(下同)

三、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登记流程

进入网站,点击“随迁子女转学”进入

点击“公立小学”或者“公立初中”进行填报

图源: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官网

武清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及咨询电话

(一)公办小学

(二)公办初中

更多相似推荐

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预登记注意事项

2024-04-23,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

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登记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凡是符合登记条件且2024年暑期在武清区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或申请中途转入的学生均须进行本次预登记

2.预登记均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号码,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及时接收接听有关通知。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后期将由学校进行证件核验,如出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本次登记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3.城区全部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下朱庄街广贤路小学、初中均实行学位控制。即:同一房产入学资格已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不得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使用同一房产入学资格的学生已从学校转出的,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可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

4.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按操作流程进行预登记,统筹安置入学,确有自购房产的,在房产所属片区学校学位充足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安置。已申报积分落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在秋季正式开学前取得武清户籍,可在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5.武清区招生入学及中途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推荐阅读: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预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什么时候开始预登记?

2024-04-23,全文共 683 字

+ 加入清单

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什么时候开始登记

答:武清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预登记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开始。预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至6月15日(星期六)。

预登记入口:点击进入

注意事项

1.凡是符合登记条件且2024年暑期在武清区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或申请中途转入的学生均须进行本次预登记

2.预登记均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号码,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及时接收接听有关通知。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后期将由学校进行证件核验,如出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本次登记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3.城区全部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下朱庄街广贤路小学、初中均实行学位控制。即:同一房产入学资格已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不得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使用同一房产入学资格的学生已从学校转出的,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可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

4.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按操作流程进行预登记,统筹安置入学,确有自购房产的,在房产所属片区学校学位充足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安置。已申报积分落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在秋季正式开学前取得武清户籍,可在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5.武清区招生入学及中途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推荐阅读: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预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预登记条件

2024-04-23,全文共 456 字

+ 加入清单

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登记条件

预登记条件

(一)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

初中一年级预登记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武清区户籍(含蓝印)

②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小学学籍在武清区

小学一年级预登记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注: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小学一年级的,可暂不进行网上预登记,但需由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现场审验期间携带居民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对应公办小学进行现场备案

(二)2024年暑期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

小学二年级至六年级、初中八年级至九年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武清区户籍(含蓝印)的学生

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

注:区内中途转学登记仅办理在本学段内因自有房产住址或户籍变更提出的转学需求,其他情形不予办理。

预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至6月15日(星期六)推荐阅读: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预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预登记入口及流程

2024-04-23,全文共 360 字

+ 加入清单

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登记入口流程

预登记入口:点击进入

具体操作流程:

一、起始年级招生入学操作流程

登录网站后,符合登记条件的武清区户籍(含蓝印)子女或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家长,点击“小学入学报名”或者“初中入学报名”进入

点击“公立小学”或者“公立初中”进行填报

图源: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官网(下同)

二、武清区户籍(含蓝印)转学登记流程

进入网站,点击“本地户口转学”进入

点击“公立小学”或者“公立初中”进行填报

图源: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官网(下同)

三、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登记流程

进入网站,点击“随迁子女转学”进入

点击“公立小学”或者“公立初中”进行填报

图源: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官网推荐阅读: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预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天津武清学生入学转学各学校咨询电话一览

2024-04-23,全文共 527 字

+ 加入清单

2024天津武清关于学生入学转学学校咨询电话一览

武清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及咨询电话

(一)公办小学

(二)公办初中

一、预登记学校

天津市武清区区公办小学、初中(不含雍阳中学)。

二、预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至6月15日(星期六)

三、预登记条件

(一)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

初中一年级预登记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武清区户籍(含蓝印)

②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小学学籍在武清区

小学一年级预登记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注: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小学一年级的,可暂不进行网上预登记,但需由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现场审验期间携带居民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对应公办小学进行现场备案

(二)2024年暑期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

小学二年级至六年级、初中八年级至九年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武清区户籍(含蓝印)的学生

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

注:区内中途转学登记仅办理在本学段内因自有房产住址或户籍变更提出的转学需求,其他情形不予办理。推荐阅读: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预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天津河北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4-03-21,全文共 1673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河北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通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区现开始进行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二)2024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式

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采取线上预约,线下登记方式进行。

三、线上预约方式及时间

1.线上预约方式

方式一:关注“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公众号,按照“河北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扫描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方式二:即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河北区各小学门前张贴《河北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申请工作的通知》海报,扫描海报中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2.线上预约时间

线上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7:30。预约成功后,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分别通过短信和微信方式推送线下登记时间和地点。家长凭线下登记时间提示信息(截屏保存),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照预约时间到登记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现场进行学位登记申请。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一)线下登记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1.一年级新生入学办理时间:4月1日至4月23日

2.一年级新生入学补办时间:4月24日至4月26日

3.新二年级至六年级转学申请登记时间:4月28日至4月30日

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线下登记地点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电话:26361715 26288180 86388203

五、线下登记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一房屋两年内不能连续出现两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亲兄弟姐妹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通知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完成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由教育局全区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入学。录取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于2024年8月21日到校报到。

七、工作要求

1.为保证现场秩序,只准许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学位申请。请家长务必按照预约报名时间前往办理,报名时间充足,无需过早提前等候,避免造成人员拥挤。

2.家长进入办理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文明办理。

3.非本人报名时间,家长不要前往报名地点咨询问题,如有疑问可拨打教育局电话咨询。

八、各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公安河北分局:24458480

住房建设委员会:26293606

社险河北分中心:26292934

望海楼街:26246632 光复道街:86218402

鸿顺里街:26236193 王串场街:26472028

宁园街:17622685112 新开河街:86610539

铁东路街:26727036 建昌道街:26154304

江都路街:24553340 月牙河街:26154133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4年3月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津南区户籍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安排

2023-12-01,全文共 1442 字

+ 加入清单

津南区(不含海教园)户籍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安排

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津南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具备津南区(不含海教园)户籍学生初中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记范围

具备津南区(不含海教园)户籍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的七、八年级在校生,可申请本次初中转学。

提示:津南区内初中校间不办理转学;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寒假不办理转学,2024年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初中转学事宜请关注“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咨询电话:022-88977882。

二、登记时间

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日10:00-2023年12月31日17:00

业务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

咸水沽镇教委:022-88915869 葛沽镇教委:022-28690394

八里台镇教委:022-28751351 辛庄镇教委:022-88530415

北闸口镇教委:022-88538515 双港镇教委:022-28589816

双桥河镇教委:022-28390820小站镇教委:022-88813368

教育局中小学科:022-88510599

三、登记材料准备(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拍好清晰的照片,做好上传准备。)

(一)津南区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需为同一户口本)

照片示例1:

(二)津南区住房证明:1、津南区房产证基本信息页;2、若房产证尚未下发,可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及契税票照片;3、还迁房可提交还迁协议或安置协议(还迁人应为学生的监护人);4、自有农村平房可提交村队出具的证明。

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④种中的一种提交材料照片。若住房证明的房主与户籍证明的户主不同,需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三)学生全国学籍号:由学生现学籍所在校提供,基本格式为:大写字母“G”或“L”+18位阿拉伯数字。

四、登记流程

(一)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公众号并关注;

(二)在下方功能栏选择“初中转学”→“津南户籍初中转学”,使用监护人手机注册、登录,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本次登记无效;

(三)阅读登记要求,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

(四)截屏登记完成页面并留存,作为已完成登记的佐证;

(五)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登记的申请人,将于2024年2月20且左右收到线下核验通知,并按要求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需申请人本人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套、学生近期一寸照片1张(没有照片底色要求)。

(六)通过线下审核后一周内完成学校分配事宜。

五、注意事项

(一)津南区入学或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二)转学登记均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生本次登记资格。

(三)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后期将由学校进行证件核验,如出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本次登记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完成平台信息登记、通过线下审核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转学,由教育局统筹考虑其转学事宜,并告知结果。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安置,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申请。

津南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天津武清蓝印户籍高一学籍学生转学安排

2023-08-29,全文共 402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2023级具有武清区“蓝印户籍”被外省市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高一学籍学生转学安排及重要提示

2023级具有武清区“蓝印户籍”被外省市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高一学籍学生,申请转入武清区高中就读须满足:

1.学生“蓝印户籍”迁入武清区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2.学生取得外省市普通高中高一学籍(已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系统中注册)。

请于2023年8月30日-31日携带蓝印户口簿、城市建设发票、学生本人身份证、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武清区教育中心810室进行现场登记报名,待报名结束后通知转学事项。

咨询电话:022-60911894

重要提示:

2023级具有武清区“常住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高一的学生申请转入武清区普通高中,预计在2023年年底前,武清区教育局将按天津市教委安排,发布相关通知,并结合我区高中学位资源情况安排转学工作,请相关学生及家长持续关注“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宝坻区蓝印户籍新高一转学登记工作安排

2023-08-17,全文共 910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宝坻区蓝印户籍新高一转学登记工作安排

按照《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精神,为确保2023级蓝印户籍学生办理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3级具有宝坻区蓝印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生具有宝坻区蓝印户籍,且为原省学籍校2023级高一新生并已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系统中办理注册。

二、登记安排

鉴于我区蓝印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高一学生人数较少,我区不再为其单独组织安置考试,请学生和家长按照下列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1.电话报名

申请蓝印户籍转入学生请于8月28日-9月28日拨打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登记报名,报名电话022-29241309。公办类学校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我区公办高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宝坻一中、宝坻四中、宝坻九中不接收转学;民办类学生由我区民办学校接收入学。

2.资格审核

学生登记入学材料由接收学校审核,登记入学材料如下:

(1)宝坻区蓝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2)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当地教育部门公章的中考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转学安排

根据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中蓝印户口学生提交转学手续的通知,由我区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时间为12月份。在规定的转学时间内,凡不能提供合格的转学材料或不具有外省2023级普通高中在校状态学籍的学生,将无法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四、注意事项

学生须在原省中考地被普通高中录取,原录取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为其建有2023级普通高中学籍,否则不能转入宝坻区就读。申请转入学生提供的报名登记信息上报后不允许修改,后期提供的转学材料要与登记信息保持一致,提供错误登记信息将不予以接收。

2023级具有宝坻区常住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高一学生转入工作,将于2023年年底在“宝坻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宝坻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

政策来源:宝坻教育,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WQ5A4HI48Yw3lxL4nE0DA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河东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31,全文共 1707 字

+ 加入清单

>>>河东区202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招生片区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由所属招生片区学校保障入学。区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户籍在我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不在我区的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地在我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各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招生片区等情况,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在各学校张贴公示,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批准备案。

2.公办初中入学办法。我区公办初中学校继续采取多校划片的形式,按计划招生。确定在我区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必须填报入学志愿,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由外省市、外区申请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入学办法。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学校规模和划定的招生片区,小学一年级招收符合条件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不愿选择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不满足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照所属招生片区公办小学登记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小升初直升该校初中部。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程序和要求。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6日(星期六)、7月7日(星期日)。初中招生严格按照“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规定的时间、程序进行。区教育局制定各中学招生计划,确保六年级小学生100%获得初中学位。多胞胎可以自愿选择捆绑录取录取学校采取相应调整招生计划的方式解决。河东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并确定在津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其中已被外大附校、市考试院批准招生的艺体类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我区初中学校不再招收。落实《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证(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我区今年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录取阶段,依据学生入学志愿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第二阶段为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初中统筹安排阶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到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学校入学。

5.特殊群体入学办法。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确定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要求,组织申请条件核查: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办法,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具有承接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关于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提示

2024-05-21,全文共 62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中转学工作提示

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滨海新区初中阶段现有情况,现就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转学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年级均不转入:塘沽一中、塘沽二中、塘沽五中、塘沽六中、塘沽育才学校、塘沽十四中、塘沽新港中学、塘沽云山道学校、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

二、新七年级(2024级)将依据本年度小升初情况实时调整,统筹安置。

三、新八年级(2023级)不予转入:塘沽三中、塘沽七中、塘沽十一中、塘沽十五中、塘沽未来学校、塘沽盐场中学、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大港一中、大港六中、大港十中。

四、新九年级(2022级)不予转入:塘沽三中、塘沽十一中、塘沽十五中、塘沽渤油一中、塘沽未来学校、塘沽盐场中学。

五、如转学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量,教体局将统筹协调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予以接收。

六、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在滨海新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中租房学生将按照居住证属地统筹安排到塘沽九中、塘沽河头中学、塘沽新城中学、大港七中、大港九中、汉沽三中、汉沽大田中学、海滨二校、海滨三校。

七、《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转学通知(初中)》预计于6月中旬发布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教育”同步发布,请届时关注。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天津南开区调整小学转学、初中入学政策

2024-05-16,全文共 846 字

+ 加入清单

2024天津南开区调整小学转学初中入学政策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南开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南开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南开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需持有全部产权。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时间

2025年起,小学仅秋季学期新二至新五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仍不接收转学生。转学登记的具体要求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二、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本通知实施后,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须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南开区户籍及房产信息,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上述户籍的户主及房产的产权所有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咨询电话

小学教育科:27459972    中学教育科:27459971

此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2024年5月16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天津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2024-03-25,全文共 1673 字

+ 加入清单

2024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一、登记对象

2024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4年4月8日—5月7日的工作日9:00—16:30电脑登录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预约系统http://nkyydj.tjeol.com(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未填写真实有效信息或逾期没有完成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3.网上预约成功后,请居住证持有人打印系统生成的预约单。“预约单”将显示如下提示语:“您已预约成功,我们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您现场核验证件的时间及要求,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验证

预约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完成初审和复审两次证件审核。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携带纸质版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初审与复审均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方具备入学登记资格。初审时间一般为5月,复审时间一般为7月。统筹安排学校的结果与初审学校无关,以复审时通知为准。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且至申请入学登记前在南开区连续居住不少于六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南开区社保(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完成网上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已在其他区购房,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或购房所在区申请学位。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南开区不再接收其转学。2024年秋季学期跨省市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时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各项材料的具体时间要求以届时的转学通知为准。

(五)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六)如后期颁布新的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为27459972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北辰区2024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2024-03-21,全文共 1789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北辰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为做好北辰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约登记对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三、预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后应及时提交给学校。

四、预约登记的方式及程序

预约登记采取“线上报名+线下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注册预约。在预约登记时间内,居住证持有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各小学登录平台对预约情况实时查看,及时对居住持有人提供的网上预约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核验登记。网上初审通过后,由各小学通知居住证持有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登记,并留存复印件。入学材料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要当场或电话告知家长。

(三)统筹安排入学。预约登记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2024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当年我区招生方案为依据),由北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不服从安置结果或安置学校后未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北辰区入学资格。

2.网上预约登记后,居住证持有人要随时登录招生转学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如初审未通过,应按照系统提示或电话联系相关学校,及时对所填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的预约登记时间内重新提交。

3.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的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三年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4.本次仅接受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不接受其他年级转学申请登记,也不接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预约登记。

5.本次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北辰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西青王稳庄镇随迁子女小学2024年入学登记的通知

2024-03-06,全文共 1484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西青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入学登记通知

为落实《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要求,现就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提前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每周周二、四的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提高现场办理的效率,本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监护人需要进入下面的小程序提前预约登记时间。网上预约时间:3月18日开始,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填写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登记验证。

三、预约登记地点

预约登记地点:王稳庄镇政务服务中心(泰康园与泰祥园之间稳泰路58号)。

四、预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镇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镇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镇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到西青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五、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王稳庄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镇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统筹安排入学

1.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在2024年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镇入学资格。

(四)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998136

王稳庄镇教育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西青辛口镇随迁子女小学2024年入学登记通知

2024-03-06,全文共 1263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西青区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入学登记通知

为做好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按照《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每周五上午8:30至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预约登记地点

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辛口镇政府办公楼303室)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住(租)房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我镇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务工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务工证明的提交范围:居住证持有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纳时间必须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五、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辛口镇居住证持有人适龄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镇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统筹安排入学

1.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在2024年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西青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镇入学资格。

(四)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7990953

辛口镇教育服务中心

2024年2月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西青赤龙南街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

2024-03-04,全文共 2069 字

+ 加入清单

西青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入学预约登记

为做好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一、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现场验证登记时间:

2024年4月7日、11日、18日和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别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提高现场办理的效率,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监护人需要进入下面的小程序提前预约登记时间。

网上预约时间:

2024年3月1日8:00开始,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填写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验证登记。

网上预约方法:

1.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2.预约验证登记的时间(只能选择一个时间段);

3.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

4.已提交成功后,微信会收到一条“服务通知”,请点击查看“报名凭证”,然后截图保存;

5.请按照预约的时间携带预约截图及所需材料到现场登记。

三、预约登记地点

预约登记地点在天津市西青区赛达津衡实验小学南门。

四、预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证件需要在预约登记前(即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

(一)有效期内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街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街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街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五、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并签订《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承诺书》,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街入学资格。

2.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西青区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若预约后证件信息出现变更,不再作为统筹安置的依据。

(三)统筹安排入学

1.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在2024年本街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街户籍生源情况及街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街入学资格。

(四)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

自2024年开始,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就学的,本街不再接受其转学;跨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小学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间及证件要求,按时携带相关资料申请转学预约登记并签订《赤龙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承诺书》,秋季学期初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市教委和西青区教育局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

(六)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2-85295007

赤龙南街教育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8日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西青大寺镇随迁子女2024年入学申请登记通知

2024-03-04,全文共 1660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西青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4入学申请登记通知

为做好2024年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工作,根据区教育局下发《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4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学申请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验证登记时间:

本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4年9月入学的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的每周三(具体时间报名家长在小程序提前预约,3月1日开放预约通道)。为避免人员聚集,本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监护人需根据要求提前预约验证登记时间。

验证登记时间:

4月3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三、验证登记地点:

大寺中心小学

咨询电话:23971510

四、预约办法

1.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2.预约验证登记的时间(只能选择一个时间段);

3.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

4.按预约时间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验证登记。

五、登记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证件需在预约登记前(即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

(一)外来务工人员取得在本镇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镇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镇自有住房: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镇租赁住房: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到西青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六、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镇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统筹安排入学

1.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在2024年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镇入学资格。

(四)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3971510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市教委、区教育局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

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

2024年2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819 字

+ 加入清单

2024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办法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符合在津入学(转学)条件,并于2024年秋季入学(转学)的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学生: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转学学生:需具有全国义务教育段小学在校学生学籍。

二、具体安排

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申请阶段,包括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核验证件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约登记

1. 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4年4月8日~5月8日前 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有以下三种登录方式:

(1)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小学教育”——进入“小学随迁入学登记” 或“小学随迁转学登记”栏目。根据入学或转学需求,自行选择进入系统填报。

(2)扫描红桥区教育局门前张贴的《公告》中的二维码,根据入学或转学需求,自行选择进入系统填报。

(3)扫描各公办小学校门前张贴的《公告》中的二维码,根据入学或转学需求,自行选择进入系统填报。

2. 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 网上预约登记提交成功后,您将会收到如下提示语:“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将于5月20日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您注意查收,并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时间到场进行验证。感谢您的合作。”。(请家长留存好此条提示语短信)

(二)现场核验证件

1. 现场验证。根据短信通知时间、地点,居住证持有人携带所需证件(所需证件请参看本通知第三项内容),出示短信凭证到现场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登记回执》(请家长做好留存);审核不合格,可补充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行验证。

2. 验证审核通过后,红桥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统筹安排到一所公办小学报名。申请登记确认后,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的,将不能再作为安排学校就读的依据。

3. 居住证持有人要讲诚信。现场核验证件时,居住证持有人要保证证件原件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并真实有效,方可办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报名。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报名资格,不予以办理入学(转学)。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需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居住证持有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进行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

(三)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红桥区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一致,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前且不少于半年(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4年1月至6月)。

注:此公告为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基本政策。

天津市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请关注后期天津市发布的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咨询电话:

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可按照各小学门前《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学校进行咨询。也可拨打红桥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电话(022-63015376)进行咨询。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