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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审核指南(入口+材料)

通过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23-12-01,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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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指南入口+材料

(一)网上申请和现场受理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到泰安市司法局(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大厦南楼15楼1515室,乘坐单号电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须在效期内,有效期限60日内的,要换新证)。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二十二条规定,“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1月2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的有关事项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三)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2号公告和省司法厅第289号公告执行。

联系方式:0538-85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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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审核需求材料一览

2023-12-01,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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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需求材料一览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须在效期内,有效期限60日内的,要换新证)。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二十二条规定,“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1月2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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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审核现场受理地点在哪儿?

2023-12-01,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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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到泰安市司法局(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大厦南楼15楼1515室,乘坐单号电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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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泰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审核通知

2023-12-01,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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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第12号公告和山东省司法厅第289号公告,现就泰安考区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一)成绩公布。司法部于2023年11月30日公布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合格分数线。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三)分数核查。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审核

通过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网上申请和现场受理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到泰安市司法局(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大厦南楼15楼1515室,乘坐单号电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须在效期内,有效期限60日内的,要换新证)。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二十二条规定,“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1月2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的有关事项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三)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2号公告和省司法厅第289号公告执行。

联系方式:0538-8515019。

泰安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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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汽车牌照申请指南

2024-03-27,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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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联网核查)

5、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7、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收费标准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1)反光号牌

汽车100元元/副、挂车50元元/副、低速货车40元元/副、摩托车35元元/面

(2)临时行驶车号牌

5元/张

2、证书工本费

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10元/证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10元/证

机动车驾驶证10元/证

临时入境驾驶证许可10元/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

办理时限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泰安市车管所、各县区车管所及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泰安机动车服务登记站一览(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范围)

2、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泰安站、交管12123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d.122.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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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区公租房及租房补贴常态化申请指南

2024-02-23,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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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户籍条件:

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划定范围(划定范围为泰前街道、财源街道、岱庙街道、上高街道、徐家楼街道、天平街道、粥店街道、北集坡街道行政区划内)内户籍;夫妻双方均为划定范围外户籍且至少一方在划定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与划定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未婚人员须年满25周岁。

2.住房条件:

在划定城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收入条件:

近一年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

4.财产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不超过一台机动车且价格不超过12万元(含,以购买价格计算);未在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民营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职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资产(含存款、证券、住房公积金、车辆、股份及商业、生产、办公等非住宅用房)合计价值不高于20万元(含)。

二、申报方式

常态化网上申报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居齐鲁”提交。在微信上搜索“安居齐鲁”并关注,点击“政务服务”中选择“公租房”进行注册,注册后选择保障方式,并根据户籍选择受理区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家庭财产收入情况选择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或城镇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类型。按照步骤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相应证明资料。

三、申报时需提交材料

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为必须上传证明材料外,其它证明材料由申请家庭根据拥有财产收入实际情况,上传工资证明、车辆购置、工商企业注册等资料。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大数据共享信息平台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对。

四、相关要求

(1)申请家庭要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有误、材料提供不齐全等情况将驳回申请。

(2)审核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到受理所在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通过“安居齐鲁”公众号导出打印的申请审批表,逾期不提报视为自动放弃当期资格确认。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受理申请;已经受理通过获得住房保障的,一经发现此类问题取消保障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本文内容来源: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http://fg.taian.gov.cn/art/2023/12/29/art_47731_10293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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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属事业编招聘报名指南(时间+报名入口+岗位表)

2024-01-15,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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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4年度泰安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 9:00至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招聘信息专栏http://rsj.taian.gov.cn/col/col317827/index.html)(以下简称泰安市人社局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在网上报名期间(2024年1月19日 9:00至1月23日16:00)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方式详见附件2),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附件5)、《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户口簿等。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1月24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1月24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1月24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安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其中,面向残疾人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表及相关材料

1.附件1:2024年度泰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附件2: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

3.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4.附件4: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5.附件5: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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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24市属事业单位报名官方入口(附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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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公告

2023-12-01,全文共 2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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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考试成绩查询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11月30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规定的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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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报名指南(入口+注册+报名)

2023-11-27,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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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账号登录

1.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以下简称“职规赛”)官网首页处,点击“报名参赛”或“登录”进入登录页面。

2.选择“学生用户”的身份进行登录。

3.进入登录页面后,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若忘记密码,可点击“找回密码”来进行密码找回;若无学信网账号,可点击“注册”,按要求进行新账号注册。

4.登录成功后,若学生身份未核验,则需要按要求在“学信档案”页面中进行身份核验后再次重新登录。

5.若出现“未查到您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籍信息,暂时无法报名参赛”的信息,可以联系校赛负责人进行咨询,确认是否为全日制在校生、学信网账号是否有学籍信息等。

报名参赛

1.登录职规赛官网后,可点击页面左侧的“报名信息”进入报名页面,点击“点击报名参赛”按钮填写报名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时,可选择参赛赛道、参赛组别(就业赛道还需选择分赛道),按要求完善信息,阅读并勾选“诚信声明”后,点击“确认参赛”即完成报名。

3.完成参赛报名后需等待校级管理员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校赛材料创建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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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入口

2023-11-16,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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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租房申请网站官网入口点此查看

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官网:点此查看

【拓展】

住房保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安居工程、民生工程,也是党和政府为民服务、解民难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不断强化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推进公租房常态化分配、精准化保障,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效,推动住房保障民生工作落实落优、善作善成。

2022年9月起市本级利用“安居齐鲁”微信公众号订制了线上“泰安公租房申报”模块,实现了公租房网上常态化申报,我市成为省内第二个通过“安居齐鲁”微信公众号实行“线上”申报的地级市。2023年3月,我市启动市区首批公租房常态配租工作(总第11批),共有412户符合保障条件的“线上”常态申报家庭进行公开摇号;2023年8月份,举行市区第2批公租房常态配租(总第12批),378户符合保障条件的“线上”常态申报家庭进行公开摇号。有住房需求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安居齐鲁”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选择“公租房”进行注册,根据户籍选择受理区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家庭财产收入情况选择住房困难家庭类型,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资料完成申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具体申报情况,年内及时适时地开展市区第3批公租房常态配租(总第13批)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通过直接组织建设和购买等方式筹集6个公租房项目,共计7437套,经动态退出流转配租,累计1万多户困难家庭享受到公租房实物保障,有效解决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问题。

民生工作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开展公租房常态配租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租房分配效率,减少了申请家庭轮候时间,给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更加及时的住房保障,解决了民生难题 办好了民生实事。下一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将以更加饱满的势态推进住房保障民生各项工作,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谱写惠民安居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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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公租房网上申请方式+入口

2023-11-16,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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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租房申报方式

常态化申报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居齐鲁”提交。在微信上搜索“安居齐鲁”并关注,点击“政务服务”中选择“公租房”进行注册,根据申请家庭户籍选择受理区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家庭财产收入情况选择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城镇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类型。按照步骤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相应证明资料。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相关要求:

(1)申请家庭要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有误、材料提供不齐全等情况将驳回申请。

(2)初审通过后,申请家庭需在审核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到受理所在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通过“安居齐鲁”公众号导出打印的申请审批表,逾期不提报视为自动放弃当期资格确认。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虚报、漏报、瞒报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车辆、住房等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伪造签名(印章)等行为的,不受理申请;已经受理通过获得住房保障的,一经发现此类问题取消保障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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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2023-09-27,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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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另上传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二、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三、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四、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五、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六、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七、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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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2024-05-27,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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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规范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单位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泰安市教育局

6991354

jyj_jjk01@ta.shandong.cn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6276103

tsqjyjjjk6276103@ta.shandong.cn

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

8566508

pujiao2005@163.com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

7225783

jcjyk7225783@163.com

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3211101

dck1101@126.com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5688621

nyjjk2023@126.com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92616

jtjjjk6132@163.com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办

8938350

gxqjy@ta.shandong.cn

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文旅办

5369130

tsjqshsyj@ta.shandong.cn

泰安一中

5885291

jyj_tayzbgs@ta.shandong.cn

泰安二中

6235507

jyj_taezbgs@ta.shandong.cn

泰安三中新校

6992258

taszxx01@163.com

英雄山中学

8565656

tayz01@163.com

泰山中学

6278238

sdtszx@126.com

长城中学

6987909

tacczx@163.com

实验中学

8288123

tasyzx1545@163.com

泰安十九中

2182707

duchashi2016@163.com

泰安市特教中心

2096172

tamxjwc@163.com

泰安三中

8711230

tasz@163.com

泰安四中

8681505

taszJwc@163.com

泰安五中

8651507

tawz1057@163.com

泰山外国语学校

6279012

tswgyg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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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泰山区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递补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23,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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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17:00前未按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提交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岗位招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度泰安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诚信承诺书》。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及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4.同意应聘介绍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简章附件3)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5.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提供原件者不予聘用。

7.考生按照“师范专业”报考的,其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上应注有“师范类”字样,或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从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上均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专业的,须提供当年入学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为师范类,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方能以师范专业对待。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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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泰山区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4-05-23,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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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4日8:30-11:30;14:00-17:00

地点:泰安泰山区温泉路小学(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866号)

咨询电话:0538-6276129

电子邮箱:tsqjszk2022@163.com

二、提交材料、缴费及其他事项

详见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2024年5月14日发布的《2024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2024年5月24日17:00前未按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附件:

附件1: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附件2:递补人员名单

按照《2024年度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9.5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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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10月自学考试报名指南(时间+入口)

2024-05-20,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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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4日(每天8:30至17:00)。首次报考的新考生注册时间为6月18日至21日(每天8:30至17:00)

(二)考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和机构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考生报名或代报名。各类型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一)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注册手续,经过网上注册、信息审核、网上报名3个环节方可完成报考手续。

1.网上注册。2024年6月18日至21日(每天8:30至17:00),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打印注册确认单。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的新考生需网上提交单位出具的本人行业在职证明。

2.信息审核。2024年6月18日至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确认时须认真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和专业限制,审核无误后确认通过,审核结果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考生。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务费标准为45元/科,考生须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7:00。

(二)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可在2024年6月18日至24日(每天8:30至17:00)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录系统报名。选择报考科目,缴纳报考费用。

(三)有准考证号但未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需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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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20,全文共 1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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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有什么?

1、 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2、 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3、 借款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4、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5、其他证明材料,其中:

(1)购买现房、期房的,需提供:

①不超过一年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泰安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购买首套房的缴存职工,提供20%以上首付款收据原件;购买二套房的缴存职工,提供30%以上首付款收据原件。

③售房方账户确认书。

(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

①不超过6个月的《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电子不动产权证)、购买首套房的缴存职工,提供20%以上首付款收据原件;购买二套房的缴存职工,提供30%以上首付款收据原件。

②卖房人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及卖房人贷款经办银行银行卡(折)原件。

6、担保方式:

①自然人担保需担保人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原件。

②房产抵押。购买现房以房产抵押作为担保方式的,应以所购房作抵押,按《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发票金额(含税额)确定抵押价值,首套房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二套房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70%;购买二手房以房产抵押作为担保方式的,应以所购房作抵押,按《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发票金额(含税额)确定抵押价值,首套房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二套房和商转公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70%。

③质押有价证券需提供大额存单或国库券。

二、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材料?

1、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3、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认定。按系统缴存基数认定。

5、申请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6、关于房产证明的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7、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原件。

8、所购该套房首付款收据原件。申请人所购房屋为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全部价款的30%。

9、开发商出具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

三、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材料?

答: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3、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认定。按系统缴存基数认定。

5、申请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6、关于房产证明的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7、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的《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证明,不动产权证原件。

8、所购该套房首付款收据原件。申请人所购房屋为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全部价款的30%。

9、卖房人身份证原件。

10、卖房人贷款经办银行银行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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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东平县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15,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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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2024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应聘2024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落款时间须为2024年3月22日-3月27日之间。

3、《2024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须将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个页面上)。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没有要求的不用提供)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提供该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注意: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6、师范专业证明材料(岗位没有要求的不用提供)。以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注明“师范类”字样、或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的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均无法界定为师范专业的,须提供本人档案中《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全页复印件(加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且能证明“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均为必修或考试科目。

7、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8、同意应聘介绍信。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样式见附件2)。其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须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聘的,需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中注明“某某系本单位编外(或无编)人员”。

报名时已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交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属企业的,须提交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根据拟就业单位的性质办理。

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县教体局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9、东平户籍或东平生源证明材料。两个证明材料只提交其中一项即可。具体要求如下:

(1)东平户籍证明材料。按东平户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至少要包括首页、索引页、本人的登记页。东平户籍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

(2)东平生源证明材料。按东平生源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东平的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等。

10、按“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择业期(2022、2023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考生,须提交毕业后未以单位名义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

11、未尽事宜按《简章》及须知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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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07,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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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申请需上传资料清单:

汽车销售合同(需盖章);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活动时间无效;

③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④车辆登记证书:上传车辆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⑤相关报废或转让登记证明和发票。

备注:申请人必须为车主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须姓名一致。

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4年5月1日起,发放200万元汽车“以旧换新”券,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市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为:

1.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①购买汽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②购买汽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2000元;

2.报废或转让个人名下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每辆新车补贴1000元。

参与企业是指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公示名单为准),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将在“泰安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报废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的在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旧车的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报废时间在2024年5月1日以后。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在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旧车的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转让时间在2024年5月1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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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收养办理指南

2024-04-22,全文共 1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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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安如何收养孩子呢?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这方面的手续,本文为您带来的是泰安收养登记的全部流程,包括收养的条件,办理的流程,办理的时限还有地址等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收养条件

(一)被收养人条件

不满18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继子女。

(二)送养人条件

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30周岁。

(四)特殊条件

1.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可以不受以下限制:

①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以下限制:

①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②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③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

7.收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受以下限制:

①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②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③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

④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⑤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⑥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⑦年满30周岁;

⑧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⑨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办理材料

通过“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注册成功账号后,查看公示和发布的儿童不需提交材料。选定意向儿童后,需按照《山东省收养评估办法》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地点、机构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1.申请时间:可收养儿童信息每月1日和15日10:00在系统中公示,每月6日和21日10:00在系统中发布。如果各市未提交可送养儿童信息,则不予发布。

点击进入: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

2.登记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办理流程

通过“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申请收养儿童按照:注册→申请—受理—审查—评估(能力评估和融合期调查)—报批—登记—颁证的流程办理:

①收养申请人登陆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并填报收养意愿。

②收养申请人通过网上查询儿童信息并选定意向收养儿童。

③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申请人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④初审合格的收养申请人,接受是否具有收养能力的评估,并进行收养前融合。

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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