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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车船税怎么申报(条件+材料+办理地点)

应税车辆、船舶未被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填报《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申报。

2024-03-27,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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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车船税申报

【申请条件

应税车辆、船舶未被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填报《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申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场所)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电子税务局http://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3.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可拨打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咨询

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作为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8.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9.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0.车船税纳税义务人在申报时,应办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11.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识别号及该纳税人当期有效的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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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工伤认定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办理流程)

2024-03-01,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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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主体

市直、新矿、肥矿用人单位及单位职工。

二、受理条件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

三、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1 份);

2.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核实,留复印件,1 份);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于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原件,各 1 份);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核实,留复印件,1 份)。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原件,1 份)。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原件核实,留复印件,1份)。

(4)上下班途中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原件,1 份)。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原件核实,留复印件,各 1 份)。

(6)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1 份)。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原件核实,留复印件,各 1份)。

四、办事流程

1.用人单位或职工向前台综合柜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前台综合柜员对照材料清单,按照材料样本和审核事项,逐项审核递交的申请材料。

2.收取材料时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病历初诊诊断证明三项材料必须具备,不具备不符合接收条件,其它材料,前台综合柜员认为资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资料符合规定的,接收相关材料,打印一式两份接收材料清单,由材料递交人签字确认后,一份放入递交材料中,一份由材料递交人带回。

3.审核查看接收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并电话通知递交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申请人补正。

4.根据需要对工伤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5.出具工伤认定结论,印发后送达当事人。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的,15 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八、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0538-6991419

九、办理地点

泰安市市民之家一楼东区社保医保大厅 A21-A28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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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24教师招聘应聘条件(岗位条件+基本条件)

2024-03-19,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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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要求。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4.其他可应聘情形。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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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办理档案转移联系电话+办理地点

2024-03-18,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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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咨询监督电话:

0538-6718095(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

0538-6997060、8228250(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人才)

二、办理地点

转出:泰安市泰山大街 111 号 313档案室(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

转入:泰安市泰山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人社综合窗口(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

泰安市泰山大街 111 号 1 楼档案室(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

泰安市市民之家一楼东区社保医保大厅 A21-A28 窗口;

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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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办理条件

2024-05-31,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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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条件

1、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但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商转公业务。

2、原商业房贷已经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

3、公积金贷款置换的申请人和原商业住房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同一人。

4、申请置换的商贷仅限我市商业银行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

5、申请人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已达到贷款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时间。

6、公积金贷款置换额度不得超过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申请置换时剩余的借款本金。

7、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泰安市(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自住住房,套内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且用地性质为出让住宅。

8、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需符合中心贷款规定(征信不得有连续3次累计6次的逾期记录)。

9、已申请组合贷款的(商贷+公积金贷),不得申请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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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解除收养怎么办理

2024-04-22,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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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解除收养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提交材料

1.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收养人、送养人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已经征得其同意;

3.持有收养登记机关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持有公证书;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4.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簿。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要提交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程序

收养当事人到民政局收养登记处提出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后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民政局收养登记处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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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二手车过户怎么办理

2024-04-22,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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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规定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所需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如:二手车交易发票,属于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6.机动车不得办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的情形:有违章、逾期未检验、查封、锁定、盗抢等非正常状态。

办理流程:

查验机动车→车驾业务受理大厅窗口受理转让登记、选取车牌号、缴费,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凭缴费发票、行驶证领取机动车号牌(免费安装)

泰安二手车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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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办理台湾通行证材料

2024-04-18,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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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机构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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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怎么查询护照办理进度(查询入口+流程)

2024-04-18,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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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信/支付宝

1、进入微信/支付宝,搜索“移民局”(小程序);

2、进行实名认证并登录;

3、进行办理进度查询,方法大致如下——

支付宝:点击“常用服务”栏目的“业务查询”,然后点击“办理进度查询”。

微信:点击“发现”,在“个人业务查询”中,点击“办理进度查询”。

注:选择大厅现场取件的,待证件状态显示“发证待领取”方可前往办理大厅指定窗口凭回执单取证。选择邮寄的还可通过支付宝“业务查询”-“邮政速递查询”查看快递情况。

二、移民局APP

安卓手机用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使用,iOS系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移民局”小程序使用。

安装完毕后,点击程序图标进入“移民局”App主页,然后点击右下角“我的”。

点击“立即登录”进入登录界面。

如果您之前未注册使用过“移民局”App或“移民局”小程序,请点击“新用户注册”。

点击“办证进度查询”,选择办证省份,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如用身份证号查询无结果,请用业务编号查询)

再次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即可查询证件办理进度。(温馨提示:如上一步使用业务编号查询,此处无需进行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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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公交IC卡办理押金及材料

2024-04-15,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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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人普通乘车卡

俗称“电子钱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办卡需交押金10元,充值金额范围20-999元。乘车按人次减值,可跨月、年使用,普通车0.8元/人次,空调车1.6元/人次。

二、成人月票卡

具有“月票”和“电子钱包”两个功能,月票只限本人使用,每月(自然月)普通车限乘车120次,空调车双倍计费,当月有效,隔月作废。"电子钱包”功能与普通A卡相同。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办理。办卡需交押金10元,月票每月50元,可连续充值多个月。

三、小学生月票卡

功能与成人月票卡相同,限小学生本人使用。凭学生户口本原件或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办理,办卡需交押金10元,月票每月30元,可连续充值多个月。每年9月份,持学生户口本原件、乘车卡进行年检。

四、残疾人优惠卡(爱心卡)

可免费乘车,不限制次数。适用于户籍在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并持有残疾证的人群,只限本人使用。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市残疾人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办卡需交押金10元。

五、老年人免费卡(敬老卡)

可免费乘车,不限制次数。适用于具有泰安市市辖区(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常住户口或或市公安部门核发《居住证》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只限本人使用。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山东省老年优待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本人亲自办理。办卡需交押金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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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医保参保怎么办理信息变更

2024-04-12,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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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名认证后,在首页业务办理操作界面下找到地方专区→山东省→医保业务→个人参保信息修改模块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修改手机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后即可完成信息更新。

方法二:

步骤1、打开微信搜索“泰安医保”小程序(首次登录需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步骤2、在首页业务办理操作界面下找到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公共业务→个人基本医疗信息修改→点击在线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修改手机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填写信息后,点击“修改”后即可完成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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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引进青年人才申请购房补贴后想卖房子怎么办理

2024-03-29,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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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条件且已收到购房补助的申请人,原则上自购房补助收到之日起,3 年内不得出售、撤销享受补助的新购住房。

一、确需出售享受补助住房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在房产交易前(办理或变更不动产登记、网签登记前 ),享受购房补助人员到县级人社部门领取《购房补助退回申请表》( 见附件),并将所享受的购房补助资金原额返还县级人社部门账户,同时提供资金转账证明及申请表。

2、县级人社部门确认资金返还后,将人员信息反馈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相关人员解除房产交易限制。退回资金根据本级财政部门要求按程序予以退回或作为下一轮购房补贴重新发放。

3、县级人社部门将人员信息反馈市级人社部门,市级人社部门同步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依据反馈信息解除限制,根据申请人需求办理转移登记。

二、购房补贴退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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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职称证书办理指南(办理+补办)

2024-03-28,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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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称证书如何办理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通过职称确认取得的职称证书,由确认单位负责制发证书,通过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确认的,通过系统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2)自2018年起,通过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申报评审的可通过系统评审、发证。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部分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未提供电子印章的部分中初级资格,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或有权限的人社部门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盖章后发放。

二、怎样查询往年评审结果?

2018年及以后职称电子证书和2010年以来的职称证书信息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进行查询验证。

2010年及以后评审通过高级职称,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最新文件”板块查询,或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公布文件”板块查询。2010年之前的有关档案已移交至省档案馆,可在省档案馆查询。

三、职称证书丢失应如何补办

补办按照“谁发证、谁补办”的原则办理。因职称纸质证书遗失或损毁等原因需要补办的,持证人须据实填写《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无主管部门的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由职称呈报部门统一到职称证书核准公布部门补办,原职称纸质证书即时作废。其中,需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补办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汇总后统一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补办。补办证书时提供两寸照片1张,2004年以前取得资格的需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评审表》复印件和核准公布文件复印件1份。

已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的,持证人可以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补办。

四、查验不到职称证书信息怎么办

按照“谁发证、谁采集、谁上传”的原则,应联系产生该证书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由办事机构进行核实、统计、整理、上传至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经确认无误后可在系统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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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2024-03-22,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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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证办理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到其他县(市、区)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

二、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是指: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2.居住在租住房屋(或公租房)的,提供租房协议(合同)、出租房屋房主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3.居住在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统一代办的,需提供登记人员花名册,签订《用工、外来、务工单位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单位户口协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4.居住在亲属、朋友家中的,需提供房主的租住情况说明、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5.大中专学生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的,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学籍证明或其他在校就读证据材料。

注:1.对“居住半年以上”的理解,既包括已在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有证据证明已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又包括有材料证据(如学校入学通知书、单位调动、批准文件、录聘用证书、劳动合同、租房协议等)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

2.公民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时,凡在前期居住登记或首领居住证时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只要居住地址未变化,均可直接办理;

3.居住证一人一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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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招聘教师减免考务费怎么办理

2024-03-19,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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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 16:00 前

发送邮箱:jyj_rsk01@ta.shandong.cn

电话确认: 0538-6991878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16:00 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jyj_rsk01@ta.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拨打电话 0538-6991878 进行确认。

二、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邮件发送完成后,请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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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工伤认定办理流程(附办理地址+咨询电话)

2024-03-01,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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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流程

1、用人单位或职工向前台综合柜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前台综合柜员对照材料清单,按照材料样本和审核事项,逐项审核递交的申请材料。

2、收取材料时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病历初诊诊断证明三项材料必须具备,不具备不符合接收条件,其它材料,前台综合柜员认为资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

资料符合规定的,接收相关材料,打印一式两份接收材料清单,由材料递交人签字确认后,一份放入递交材料中,一份由材料递交人带回。

3、审核查看接收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并电话通知递交材料申请人。

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申请人补正。

4.根据需要对工伤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5.出具工伤认定结论,印发后送达当事人。

二、办理地点:

泰安市市民之家一楼东区社保医保大厅 A21-A28 窗口

三、咨询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0538-699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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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肥城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材料)

2024-02-28,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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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2日(周五、周六),按照岗位分批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3月1日审核:A001岗位、B001-B012岗位3月2日审核:B013岗位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肥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肥城市龙山路134号,春秋古镇东门对过。(市内公交车乘坐K1、K11路到春秋古镇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要求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肥城市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

1.《肥城市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未回国的提交复印件即可)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原件)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6.对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见附件2),允许先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在考察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列入拟聘用范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对于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阶段提供。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根据引进公告规定,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请考生慎重考虑。3.应聘人员应遵守审核现场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在场地内逗留。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人才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咨询电话:0538-3229717

附件:

附件1:肥城市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2: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docx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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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居民医保怎么办理注销登记

2024-02-21,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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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居民养老注销登记

出现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

2、注销登记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死亡:

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填写《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作出承诺,交村级协办员代办或到镇街人社所现场办理;

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也可通过线上服务渠道,上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注销登记表》相关信息,作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的,相关人员办理注销登记后,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目前我区标准为每人600元。

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参保人可通过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注销登记表》相关信息,作出承诺,交村级协办员代办或到镇街人社所现场办理。

3、参保人办理注销登记后个人账户如何管理?

1)存在未发放待遇的,可优先使用参保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发放,无法发放的,可发放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因死亡办理注销登记的,计息至死亡当月;因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办理注销登记的,计息至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当月;因丧失国籍办理注销登记的,计息至丧失国籍当月。

3)对于死亡原因停发待遇满一年,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且未多享受待遇的,经办机构多种渠道确实无法联系到参保人家属,需联系参保人所在村(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个人账户封存至社保基金。如后期有家属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的,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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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24助学贷款延期偿还怎么办理

2024-02-18,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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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政策:

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应如何操作?

1、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4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

2、处于贷款本金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可延期1年偿还2024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3、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相关申请渠道由各承办银行负责开通,请贷款学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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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怎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024-02-02,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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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办理

1、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泰安医保”办理,

2、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自助办理备案(仅限跨省异地就医);

3、办理进度、是否审核通过可以通过“泰安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线下办理:

各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相关拓展:

参保人员(未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泰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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