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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2024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2024-04-12,全文共 2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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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2024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2024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水文局(信息中心)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副局级),机关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承担指导、组织实施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情报预报、信息发布、站网建设与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事业发展中心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承担太湖局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行管理工作、在沪单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机关事务管理、防汛机动抢险应急保障及在沪办公用房、集体宿舍统一管理等工作。

(三)苏州管理局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江苏省苏州市,主要承担太湖局直管工程—太浦闸工程和望亭水利枢纽的运行与管理,履行太湖局水利督查专职实施单位职责,承担太湖局授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涉水行政许可项目检查督查等工作。

(四)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负责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监管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等,承担流域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留学归国人员,需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五、主要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12:00至2024年4月22日12:00。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入口),进入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为提高考试资源的利用率,请勿无故缺席考试。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专业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查询。

每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5:1方能开考,最低不得小于3:1;如低于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用人单位将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4.各招聘单位考务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开展,于4月下旬统一组织线上笔试,具体时间、笔试流程等有关具体事宜将提前在中国水利人才网、水利招聘考试平台、太湖局门户网站公布。

(2)笔试为闭卷考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百分制),考生进入面试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2.面试与资格复审

(1)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各招聘单位于笔试结束后10天内通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未进入面试考生不再通知。

(4)合格分数线: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和要求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单位决定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太湖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三)拟聘人员应于2024年完成聘用手续办理。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岗位相应条件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中国水利人才网、水利人才招聘考试平台、太湖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招聘动态,保持电话畅通。由于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九、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391(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1-25101167(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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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6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非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执业(任职)资格。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0、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医疗机构内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

11、《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3)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证书;(4)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4月12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4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其他学历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16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招聘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8:30,地点: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太仓市兴业南路20号)。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4月24日09:00至4月26日16:00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不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2—5353114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20153。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890607。

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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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5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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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中国常熟(http://www.changshu.gov.cn)、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报名截止前),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报名截止前),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应聘,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应聘。

8、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岗位代码013),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9、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57),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入口)。应聘者须先注册后再报名。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2773413、52805320。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确认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应聘人员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且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将无法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7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信守承诺,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失信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常熟市公共信用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考试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真实有效个人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要求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07。

十、本《公告》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52773413、5280532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52701236(网上报名期间开通);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附件1:《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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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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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05),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东吴人才网: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 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5372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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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5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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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昆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s.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等各类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2024年3月3日)取得。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大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5-1),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五)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7:00;

7、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昆山市人社局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12-57371237)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024年3月3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1日9:00至3月23日9:00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岗位的类别见岗位表中“岗位类别”,其中“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人社部门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39944。

十一、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371237

附件:

1:昆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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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5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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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单位代码054的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其他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050-02),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至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35×45,JPG格式,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至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期间0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9日09:00至3月5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至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3楼)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简介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09:00至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由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0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及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专业技术其他类”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面试后递补及其他要求和说明

1.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2.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729。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7351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36613118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张家港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张家港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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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6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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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我市3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9-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2、《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或微信报名小程序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⑴本人身份证;⑵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⑷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3日16:00-3月4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21537。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18616、53523336。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53484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太仓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太仓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58.210.170.51:9880/syzksitepro/actions/home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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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4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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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08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95×413像素,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1:30。

6.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末尾。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人社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3.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或待审核时可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费用减免事宜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十三、招聘考试费用”。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自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吴江区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wjhrss.cn:1053/login)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资格复审公告提供的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五、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于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缴费退费电话:0512-6395061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6395051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电话:0512-63950942;

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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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4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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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五)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均须与原件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szxchr.com/)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报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780949。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25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85182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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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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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2年、2023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2),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3月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报考《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七)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3月3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周五)9:00-2024年3月3日(周日)16:00

2.报名网址:“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须上传考生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4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5日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5日17:00。

5.缴费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6日12:00。

6.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姑苏区人社局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可在2024年3月7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自行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获取。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数币在网上缴纳笔试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3.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不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范围内的,以相近专业报考,如果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再次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5.报名者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6.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联系姑苏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联系电话:0512-65330737。

五、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主管部门(单位)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面试通知书发放形式、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姑苏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582305。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330737。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附:

1.《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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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3,全文共 5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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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24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50),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电话联系(0512-65301425)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http://58.210.143.5:8001/)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0.143.5:8001/)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管理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67-170岗位,苏州市城市学院177-190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10129、65218373、6982006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30142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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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仓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17,全文共 2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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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需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3.太仓户籍,或者非太仓户籍太仓市常住居民(可以提供1年以上太仓社保缴费清单或暂住证),

4.年龄: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可放宽至198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太仓户籍,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高职)高校毕业生可按照公益性岗位招聘需求(相关证明请在报名时上传提交),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分数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平均分计算。

(一)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三)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四)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管理员 2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户外执法,适合男性。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7日15: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3.报名需上传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非太仓户籍太仓市常住居民可以提供1年以上太仓社保缴费清单或暂住证);

(3)学历证书;

(4)个人正面免冠照;

(5)其他(选传,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请将相关材料提报)。

4.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录用办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2.资格预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笔试+面试)。

4.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综合考核成绩,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8.政审、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9.公示:政审及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如公示不合格,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享受待遇及管理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或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2.新录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工资待遇:按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有必要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与组织考察等各环节有关信息、通知,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及时至报名网站(www.tcrc.com.cn)相关页面查询、操作、确认,不另行联系、通知。同时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相关通知的友情提示也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同时关注网站信息及短信信息。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另行联系、通知。

3.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53282366(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5318771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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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4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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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户籍不限。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0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条件须与报考岗位相符,其本科阶段须为医学类、药学类相关专业。

(五)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其他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5月2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可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代为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1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入口)。应聘人员须先进行注册后再报名。

1.报名和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3日16:00。

3.陈述申辩、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20—24日期间9:00—16:00。

4.笔试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5日12:00。

5.网络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

(1)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jpeg、gif、png格式,大小为5M以下;

(2)有效期内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件)、专业方向等证明材料;

(3)2024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毕业生空白就业协议书完整版(签好本人姓名,不得缺联;尚未发放或网签的必须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并注明是否签约);2022年和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4)至报名时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上传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和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提示退回修改,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逾期不修改者将提示初审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52308541、52308542。

2.应聘人员页面显示【邀请笔试】,请点击【参加】并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低保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笔试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未上传照片材料、未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按照招聘工作人员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信守承诺,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失信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应聘人员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因最后一天报名人数较多,如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作出,初审不通过后将无法改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试卷分为3类: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中药类。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附件岗位表。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委不举办、不委托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好《报名登记表》,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属代为参加复审,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有异议,可当场向工作人员陈述申辩。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请保持联系畅通,便于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另行公告。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下载打印。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卫生公共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常熟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录用人员自行协商解决。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87372。

十、本公告由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12—52308541、52308542。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报名期间开通):13082528954、15927425441。

附件:2024年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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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3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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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全资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限张家港市户籍(或在张家港有住房)。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8日,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等。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提交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3)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到报名邮箱:924133424@qq.com,过期不予受理。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公司负责对所有报名者的资料保密。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须本人携带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笔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被取消笔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原件退回。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5.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笔试、面试环节均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结束后,2024年7月31日前如有相同岗位空缺的,公司将直接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六、咨询说明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12-35003842、0512-563283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江苏省2024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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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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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苏州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资国企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高新区国有企业优秀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高新产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和《2024年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2),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原则上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0日。

2.投递邮箱:nathan7711@163.com。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报《2024年苏州高新区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附件3),以邮件形式发送投递邮箱,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现工作单位+现职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考试

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符合要求者可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区国资办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六、用工形式和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人员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402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2024年苏州高新产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

3.《2024年苏州高新区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

苏州高新产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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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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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大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21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978588296@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相城区政府办公益性岗位报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相城区政府办公益性岗位报名01。

(三)报名材料:

1.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852。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1911。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852。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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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2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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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常熟理工学院地处苏州市常熟市,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普通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1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相关岗位的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方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进校工作后,个人发展达到相关条件后,具有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提供的报名网址,微信扫码注册并登录,关注“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报名信息填写、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进行。应聘期间请勿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以便于接收后续相关通知,后续通知不采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因个人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导致相关通知接收不及时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1. 报名网址:入口

2.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2024年5月24日16: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2024年5月26日16:00

4. 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8月20日前。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③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缴费通知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cslg.edu.cn)上公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

3.

应聘人员需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获得进入笔试考核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招聘考核程序

(一)笔试

1.

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获得笔试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 笔试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布。

4.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含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员。

5.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含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1.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2. 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面试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政审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计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3日

附件: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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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3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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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常熟理工学院地处苏州市常熟市,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普通本科院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相关岗位的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方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进校工作后,个人发展达到相关条件后,具有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提供的报名网址,微信扫码注册并登录,关注“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报名信息填写、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进行。应聘期间请勿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以便于接收后续相关通知,后续通知不采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因个人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导致相关通知接收不及时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1. 报名网址:入口

2.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2024年5月24日16: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2024年5月26日16:00

4. 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③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缴费通知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cslg.edu.cn)上公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

3.

应聘人员需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获得进入笔试考核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招聘考核程序

201财务处招聘岗位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02数字化处招聘岗位,203、204图书馆招聘岗位考核方式:笔试、操作能力考核、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获得笔试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 笔试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布。

4.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如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含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员。

5.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操作能力考核(含心理测试)

1.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2. 操作能力考核

操作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招聘岗位实际工作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操作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操作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面试(含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面试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 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01财务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02数字化处招聘岗位,203、204图书馆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总成绩计算

201财务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02数字化处招聘岗位,203、204图书馆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40%+操作力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3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政审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计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3日

附件: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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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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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工程管理部工作人员

01

1

1:3

本科及以上

建筑工程类

35周岁及以下;两年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拥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四)“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五)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人员;

6.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5月13日至5月3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地点为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路56号财税大厦703办公室。

3.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必须含有本人照片);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名时,请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电子件(拷入U盘)。

4.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对照拟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提前领取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om)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录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待遇及其他相关说明

1.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联系。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2.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3.录用人员与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岗同性质人员相关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务工作委托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56326212。

九、本简章由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6326212。

附件:《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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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4-05-09,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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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苏州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0日9:00-7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0日9:00-7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0日-7月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0日9:00-7月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如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应聘人员身份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时间及地点由苏州科技大学通过短信、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指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8092996

联系人:白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379060

联系人: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科技大学

2024年5月8日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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