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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项

上海专项专题栏目,提供与上海专项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上海专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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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专项支持政策发布满足条件居转户可7年缩短为5年

2023-12-07,全文共 2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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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专项支持政策》的通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23〕17号

各有关单位:

《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专项支持政策》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专项支持政策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专项支持政策

为落实《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坚持生态立岛不动摇,助力崇明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展示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设范例,特制定本政策。

一、高质量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滚动实施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对于生态岛上的市属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现有市区分工政策执行。对于纳入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区属提升生态品质类、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保障类政府投资项目,由市级财政按照市审定投资的90%给予定额补贴。

二、厚植生态资源本底优势。加快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支持建立本底清晰、可追溯、可跟踪的生态资源库。骨干河道整治项目享受市级补助政策最高标准,纳入生态岛三年行动计划的中小河道整治项目参照执行。保障供水安全,支持崇明做好东风西沙水库二期项目建设。支持崇明统筹用好市级生态补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做好公益林抚育和湿地生态修复等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参照生态岛三年行动计划财政支持政策,推进实施崇明北沿等重点区域互花米草治理。推进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世界自然遗产。支持崇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三、开展“双碳”战略先行先试。支持崇明创建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加快建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支持崇明按照本市海上风电规划配合开展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应用示范前期研究。

四、持续壮大“绿色新农业”。强化市、区专项协调推进机制,推动农业全产业链重大项目优先布局生态岛。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相关标准研制和推广应用。依托中华绒螯蟹、沙乌头猪、长江三角洲白山羊、上海水牛等特色种质资源,以及优质大米、特色蔬菜等农产品,建立健全崇明农产品相关地理标志和品牌管理平台。支持崇明农业种业创新区建设,推进在崇明建立长江流域特色种质资源库,加大崇明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与研究,加快产业化进程。崇明乡村振兴类农业项目享受市级补助政策最高标准。开展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鼓励相关主体对农田设施和农机装备进行智能化升级。

五、加快发展“活力新康养”。推动康养产业重大项目落地生态岛,完善康复护理产品体系,发展多层次健康管理服务。推动本市各级工会将崇明作为工会和疗休养活动目的地。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政策,支持老旧养老福利机构升级改造。加快完善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崇明医疗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数字医院建设,重点项目纳入三年行动计划。

六、积极推进“生态新经济”。重点策划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大生态文旅项目,市、区合力做好招大引强工作。做大“环崇明岛国际自盟女子公路世界巡回赛”等国际赛事影响,培育推广“崇明花朝节”“上海崇明休闲体育大会”,支持崇明自主的优秀品牌赛事活动纳入市级项目。支持本市中小学赴崇开展市内劳动教育研学实践和春秋游活动。引入优秀的市属国企,采用合资合作或委托管理方式,提升生态岛重点园区规划、招商及运营能力。

七、推进生态科研资源集聚。支持崇明开展生态领域科技创新研究,支持建立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四链协同的碳中和联盟。高水平办好每一届生态岛国际论坛,支持优秀的国际组织落地崇明。加快筹建长江口生态研究院,支持研究型大学建设崇明校区。

八、发展外畅内优交通网络。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布局建设新能源公共充电桩、充电示范站、换电站。坚持特色化与差异化发展,提升农村公路标准。打造宜人的慢行环境,建设生态岛特色的自行车通道和慢行步行道网络。

九、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结合市属国企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工作,单列光明集团、上实集团等市属国企减量化用地指标,独立考核并分解下达年度减量化立项和验收任务,通过减量化形成的土地指标优先用于生态岛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开展行政村整村搬迁试点,置换后的土地指标优先用于生态岛重大项目建设。

十、强化人才“引用留”。鼓励本市优质教育集团在崇明开办分校(附属学校)或合作共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办好崇明每一所学校。对崇明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时加3分。对在生态岛生态农业、文体旅游、康养医疗等重点产业用人单位工作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生态岛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经崇明推荐后,“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对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在生态岛重点发展区域工作并居住的,予以专项加分,即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分,最高分值为20分。对生态岛急需紧缺的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探索经由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纳入技能人才引进范围。

本政策自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期间我市出台的同类政策优于本政策相关规定的,按照“政策从优”原则普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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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招聘公告

2023-12-19,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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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招聘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作为工商银行系统内优秀的旗舰行,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广泛的营业网点、便捷的结算网络、优质的客户服务,致力于支持和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上海金融行业保持市场领军者的地位。目前,上海分行拥有营业网点近500家,员工总数13000余人。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始终把自身发展融入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和“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助力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四大功能”、“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和“五个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推动长三角区域金融服务同城化一体化,支持上海五大新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转型创新,积极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依托我行“金融创新中心、跨境业务中心、金融市场交易中心”三大中心,持续加快对新市场、新业务、新模式的探索;坚持深化科技赋能,积极融入上海数字化转型,以“金融AI+”生态模式变革为核心,构建智慧银行生态体系;坚持金融本源,强化对重点领域企业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精准性、直达性,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聚焦“人才兴行”战略,以完善的教育培训、全面的福利保障、广阔的发展舞台、个性化的培养体系,为青年员工施展才华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我们期待您的加入,共同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上海分行高质量发展,在工商银行事业发展中成就更好的自己!

一、招聘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二、招聘范围

面向国家重点帮扶对象、支农助农群体。

重点帮扶对象指:

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

支农助农群体指:

1.大学生村官(毕业后即担任村党支书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且在2023年内结束聘期);

2.“三支一扶”人员(毕业后即赴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且在2023年内结束聘期)。

具体认定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6人)

(一)岗位类型

B类:我行在非重点帮扶地区提供的岗位。招聘对象为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二)具体岗位

客服经理。根据网点业务运营需要,主要在营业网点从事柜面业务处理、厅堂服务、识别推介营销、智能业务核验等综合服务。

四、工作地点

上海市松江支行、奉贤支行、嘉定支行、金山支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青浦地区)、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临港地区)。

五、招聘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职位。(附件2)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可通过PC端或手机移动端进行线上报名申请。

(二)招聘程序中各环节成绩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三)招聘期间,我行将通过招聘系统信息提示、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四)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

(五)我行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六)了解更多招聘讯息及相关动态,敬请关注“中国工商银行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

(七)中国工商银行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联系机构:上海市分行

电子邮箱:recruit@sh.icbc.com.cn ( 请勿投简历至此邮箱 )

联系电话:021-68088888

附件1:乡村振兴专项招聘范围及认定条件.xlsx

附件2:上海市分行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招聘岗位参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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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跨区就业补贴与其他专项就业补贴能重复领取吗?

2022-09-08,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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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跨区就业补贴与本市低收入农户专项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补贴说明:

本市郊区农民实现跨区就业(在户籍地所在区之外的区就业),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就业援助基地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月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本市职工基本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1.2倍的,可申请在就业期间享受跨区就业补贴。跨区就业补贴按月发放,每人享受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10元,所需费用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各区应予以配套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自行确定,所需资金在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郊区农民到本区其它路程较远乡镇就业或实现跨省就业的,各区也可探索给予专项就业岗位补贴扶持。

注:信息来源上海人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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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公告

2024-06-07,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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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公告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培育单位。以本科教育为主,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单位面向残疾人进行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流程

1.应聘时间和方式

应聘时间:即日起至6月14日16:00。

应聘方法:应聘者填写求职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如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集成一个PDF文档)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方式发送至rsc@sspu.edu.cn。(报名与后续应聘流程中使用的残疾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考核。

3.考核方式

人事处会同二级单位根据招聘要求及报名岗位要求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相关岗位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通知相关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本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为期两周的见习。考察重点为体检合格人员业务能力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见习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告知

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需真实、准确。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今后亦不得再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岗位。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人事处

邮编:201209

联系人:夏老师、邴老师

联系电话:021-50217813

监督电话:021-50216012

人事处网址:http://hr.sspu.edu.cn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24年06月06日

下载附件管理岗工作人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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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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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媒体中心,是隶属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长宁区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区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媒体记者1名(专技岗位)

点击查看招聘简章

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非沪籍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资格审核时应在有效期内,应届生除外)。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且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务必勾选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申论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八)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7天。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

监督电话:22051847

监督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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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尽快填写确认

2023-12-02,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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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起,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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