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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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023-05-11,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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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海内外专业技术人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责任和担当、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二)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办法

下载填写并提交本公告附件2《中心(院)非应届大学毕业生应聘表》的word版本,以及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的PDF版本。

同时请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如学历学位证明(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任职证明、职称聘书、近五年专业获奖证书、人才称号证书、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封面及目录等。

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人员renyuanzp@scdc.sh.cn,邮件的标题命名请遵循以下格式:岗位名称+姓名。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不按上述要求和格式提交应聘材料者将无法进入后续考察环节。

我中心根据收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初审,按照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确定综合测评及面试人员名单,并将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收到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福利待遇

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外,每年按月支付津贴;优先安排办公、科研用房;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协助申报国内外重大项目,对申请到的科研经费根据中心的有关规定享受科研奖励。

具体待遇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5月10日

相关附件附件1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 中心(院)非应届大学毕业生应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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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第二批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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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第二批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发布2024第二批初级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拟招聘数9。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拟招聘数6。

(三)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初级岗位,拟招聘数2。

(四)网络和数据中心运营初级岗位,拟招聘数1人。

三、招聘岗位

(一)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公共卫生专业培训;承担公共卫生标准制修订申报和实施管理,参与疾控标准化平台建设;指导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参与急性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工作;人群免疫状况监测;协助出生死亡登记工作,开展数据质控、管理与分析;其他公共卫生医师所需承担的职责。

2.招聘对象

具有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公共卫生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开展病媒生物病原、抗药性、种类分子鉴定等分子生物学检测;承担大气、饮用水、公共场所及职业病等危害因素监测;承担实验动物解剖及解剖后组织相关的细胞、分子、病理和免疫等实验工作;承担日常或专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信息分析平台的管理与维护;独立完成日化产品、消毒产品等相关项目的日常检测;开展各类组学研究和生信分析等。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病原微生物学、卫生检验、放射化学、核物理、兽医、生物信息学、分析化学、化学信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公共卫生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运用统计学方法和数据分析工具对收集到的公共卫生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识别健康趋势、风险因素和潜在的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分析结果编制详细的数据报告,为政策制定者和卫生官员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定期监测公共卫生指标,评估卫生项目和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生物医学、公共卫生、统计学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网络和数据中心运营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承担中心网络和数据中心运营管理、云网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各类网络接入终端支持及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相关应急处置,负责或参与相关项目需求确认、实施交付和验收。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计算机、信息工程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应聘者登录中心网站的招聘系统(http://116.236.221.9:8080/)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至5月5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回复的面试通知,并将以邮件的形式发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相关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选拔合适人选。

(四)身体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中心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监督电话:021-62758710-3509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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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3-10-18,全文共 2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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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医院简介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始建于1948年,是一所能够提供综合性医疗、开展多层次教学与人才培养、承担临床科学研究任务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和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成为上海首批区域性医疗中心,2020年荣膺全国文明单位,2022年成为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

医院由“一院五区”组成,总核定床位1056张,现有职工近2000人。

医院现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职业病科),3个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骨科、胃肠外科、神经内科),1个上海市重要薄弱学科(全科医学科),1个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临床药学),6个杨浦区重点学科(心内科、肾内科、乳腺外科、神经外科、眼科、检验科)。骨外科、急诊医学、危重医学、内分泌病学与代谢病学、消化病学入选2018-2022医院五年总科技量值(ASTEM)学科排名百强。

招聘高层次人才

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高端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等。

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钻研业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 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及专业条件。

岗位一

学科高端人才

1.任职条件: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经国家或省部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的相当于上述层次其他人才。

B类:经国家或省部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青年项目),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医大师等相当层级的杰出人才。

2.岗位职责:围绕医院相关学科前沿领域,建立团队开展创新研究,引领医院取得突破性及国际最顶尖水平的发展。

3.引进待遇:一事一议。

岗位二

学科带头人

1.需求岗位:临床专业(普胸外科、乳腺外科、皮肤科、耳鼻喉科、麻醉科等)。

2.任职条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具有大学认定的教授职称。年龄4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放宽至50周岁。有三级甲等医院10年以上工作经历,学术造诣深厚、临床特色明显,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近五年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或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国际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3篇(其中单篇大于10分的论著≥1篇)。具有科室3年以上行政管理经历或担任省部级专委会副主委职务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优先。

3.岗位职责:积极谋划本学科的建设发展,构建学术梯队,大力引进、培养青年人才,建设优秀学科团队,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积极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及国家级奖励。出色完成学科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4.引进待遇: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薪酬待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纳入上海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夫妻两地分居者,可协助解决配偶及子女落户、就业。

岗位三

学科技术骨干

1.需求岗位:各临床专业。

2.任职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近三年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国际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2篇。确有专长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3.引进待遇: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薪酬待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优先提供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机会,纳入上海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本人所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落实岗位聘任,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级别工资和绩效待遇。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资助项目和科研项目。夫妻两地分居者,可协助解决配偶及子女落户、就业。

岗位四

团队引进

1.需求岗位:各临床专业

2.任职条件:团队负责人符合高端人才A类、B类或学科带头人的条件;团队核心成员符合在疾病预防、诊治或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较大贡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引进待遇: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薪酬待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岗位五

博士后

1.任职条件:申请者年龄一般在36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进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博士学位年限不受限制。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满足导师及课题组具体的招聘要求。

2.薪资待遇:进站博士后由同济大学博管办和医院联合管理、培养和考核。按同济大学和医院相关规定提供基础薪酬年度奖励,另享受我院职工同等科研待遇。业绩优秀的博士后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优先享受留院、入编、出国培养等倾斜政策。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同济大学流动编制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3.住宿安排:可申请租住同济大学提供的博士后公寓,或可申请租住杨浦区人才公寓入住。

4.合作导师:本院博士生导师(包含学术型、专业型)。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上传邮箱:yzxyyzp@163.com。必传材料:①简历:出生年月﹑户籍﹑教育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实习及规培医院﹑各类语言技能等级;②学历学位证书(证明);③应聘岗位资格证书﹑执业证书;④较强科研能力须提供高水平论文注明作者排名•SCI论文需注明文章发表当年影响因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批复件首页(负责人)•省部级以上荣誉等。

2.我们将根据应聘材料进行初选及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选,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面试(报名规培还需笔试)。

3.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656905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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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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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原名华东疗养院,于1951年由中共华东局创建,建成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治疗、健康体检等服务于一体的市级公立医疗机构,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保健局领导。建院以来,曾先后接待过毛泽东、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齐白石等科技文艺界著名人士。

经过70多年的发展与沉淀,中心目前已形成集多元因素的整体保健服务模式,开展集健康体检、健康评估、疾病预警、动态监测、追踪服务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在华东地区乃至全国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现任上海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副主委单位,多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WHO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中心核定床位500张,拥有诊疗区19个,现有职工300余人,其中80%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达200余人。院内装备有Siemens Skyra 3.0T超导磁共振、GE Revolution CT、自动乳腺全容积成像系统(ABVS)、数字钼靶机等百万元以上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51台套。目前,中心年接待保健对象10万人次,包括厅局级干部、两院院士等保健任务,服务对象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业技术岗位,麻醉护士2名。

二、招聘职位与招聘对象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准入资格条件:

(1)护理学(麻醉护理)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

(3)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注:工作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户籍不限。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请至单位官网(www.hdlyy.com)招聘专栏下载填报报名表,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统一粘贴入报名表Word文档)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方式投递简历无效,且恕不接待来访。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5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相关考试。

3、笔试

由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自行组织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本中心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网址:www.hdlyy.com

人事处邮箱:hdlyyrs@163.com

联系电话:0510—82336041、82336045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人事处

邮政编码:214065

华东疗养院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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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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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于2014年1月设立,与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是一所集临床治疗、研究及新技术研发于一身,以国际尖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技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现代化、国际化肿瘤中心。研发中心、医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内,占地150亩,核定床位220张,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可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肿瘤治疗服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注:①上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择优进事业单位编制;②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zhaopin@sphic.org.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研发中心、医院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原单位工作表现等情况。

6.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365号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131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96666-55005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

2024年03月14日

下载附件附件:应聘登记表20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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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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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税政策、财税改革和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等相关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高级研究人员2名,研究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助精神;

2.具备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如实填写《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妥后随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kzx@czj.shanghai.gov.cn,附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该电子邮箱的回复为准。

3.特别告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笔试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对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理论功底和分析研究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3.有关笔试、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结果,通知入围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五)考察

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3188505,63188840

监督电话:63188376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2024年03月13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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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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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上海市优质中职培育学校、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60亩,有普陀、杨浦两个校区,下设食品、商贸和计算机三大专业群。建有3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焙烤、国际商务和物联网技术)和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现代物流),西点/糖艺和西餐烹饪3个项目的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手集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室、智能化图书馆等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担任班主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有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_hr@126.com,报名邮件须包含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填写完整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非沪籍的社会人员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暂未拿到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单;持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注意事项:

(1)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并保证所有附件资料齐全;

(2)《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个人条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学校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3、考核

教师岗位招聘采用的考核方式由面试、专业科目笔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主要考核应聘者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等。

4、体检

考核合格者学校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 65975980

监督电话:021- 62876948

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

2024年03月08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贸易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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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2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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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本市卫生健康政策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热线日常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 会计岗位1人

2. 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岗位1人

3. 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岗位1人

4. 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1人

5.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岗位1人

6. 综合信息管理岗位1人

7. 无烟环境与场所建设岗位1人

8. 科研项目管理岗位1人

9. 教育培训管理岗位1人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一)会计岗位

岗位描述:从事财务管理、税务及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会计、财务管理、财政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财会从业证书,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岗位

岗位描述:开展卫生区镇建设指导、督导,落实卫生区镇相关结果运用,指导完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推进条例法规落地,制订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规范等;协助做好卫生城镇工作网络建设。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了解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有卫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岗位

岗位描述:指导爱国卫生常态化管理实施,落实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落实技术支持、指导、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爱国卫生相关制度,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法与策略研究。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了解爱国卫生工作内容,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

岗位描述:推进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项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制度落地实施,探索健康积分制;负责重大专项、突发事件的公众健康教育和健康传播;协同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技术指导与支持。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卫生项目策划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和严谨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组织开展签约服务质控;组织管理家医签约服务质控网络和专家队伍,并开展区家医质控中心年度考评;定期编发质控简报;协同做好家庭医生签约费政策实施;开展家医签约服务相关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优先,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综合信息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上海市卫生热线的综合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知识库维护;负责12345卫生专线相关工单内容管理、信息和专报撰写报送等。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

(七)无烟环境与场所建设岗位

岗位描述:制定控烟(戒烟)相关领域的工作计划和技术标准、规范等;组织和指导各行业、单位、场所开展控烟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控烟(戒烟)专兼职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上海市无烟单位标准制定、指导、评审验收等。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够独立开展项目设计和实施,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执行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八)科研项目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科研论文、著书的发表管理及项目数据统计和管理;组织开展中心医学伦理审查相关工作;做好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岗位要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教育培训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专兼职人员能力建设规划及方案设计,组织落实相关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估;负责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专业人员科研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工作。

岗位要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3月20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 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czx_rsk@163.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例如:张三-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的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者,不另发通知。

(三)初试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初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由中心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考官,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五)身体检查

按照初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和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邮箱:jczx_rsk@163.com

联系电话:34198021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公益咨询服务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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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中高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1-18,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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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中高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二、招聘岗位与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中级岗位,拟招聘数2人。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中级岗位,拟招聘数1人。

(三)公共卫生业务管理中级岗位,拟招聘数1人。

(四)资料分析中级岗位,拟招聘数3人。

(五)资料分析高级岗位,拟招聘数4人。

各项具体的岗位职责及要求请参阅《中心2024年中高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中心网站的招聘系统(https://116.236.221.9:4430/pages/login.html)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2月20日内截止。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收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初审,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相关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选拔合适人选。

(四)体格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中心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监督电话:021-62758710-3509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01月17日

下载附件附件:中心2024年中高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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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初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1-18,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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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初级岗位招聘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二、招聘岗位与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拟招聘数5人。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拟招聘数5人。

(三)资料分析初级岗位,拟招聘数4人。

各项具体的岗位职责及要求请参阅《中心2024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中心网站的招聘系统

(https://116.236.221.9:4430/pages/login.html)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起至2024年1月31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收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初审,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相关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选拔合适人选。

(四)体格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中心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监督电话:021-62758710-3509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01月17日

下载附件附件:中心2024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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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3-10-24,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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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以下简称“公卫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三级甲等医院。公卫中心一院两址,本部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分部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医院环境优美,占地面积与绿化覆盖率位居全市之首。公卫中心是上海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艰巨任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医师岗位:职数44名;

2、医技岗位:职数5名;

3、护理岗位:职数46名;

4、科研岗位:职数8名;

5、管理岗位:职数5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师岗位:具有临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

2.护理岗位:具有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及执业证书;

3.医技人员岗位:具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4.科研岗位: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管理岗位: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附近照、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_gw@shaphc.org,并请注明:姓名 应聘岗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与职数,筛选应聘简历,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以主考官提问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健康筛查

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 考察

由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本单位网站、其他网络媒体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7990333转8389

电子邮箱:hr_gw@shaphc.org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虹口区水电路56号

监督电话:021-37990333转8350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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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2023-10-17,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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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是全额预算科学技术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指导,属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主要承担上海市行政管辖范围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包括水、大气环境质量、土壤、固体废弃物、环境噪声以及一些敏感地区如饮用水源取水口等的环境监测工作。为本市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是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或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参加2023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合格人员,达到本市平均合格分数线102.9分;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中,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023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受居住证年限的限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投送简历材料,材料包括:《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及本人2023年本市公开招考成绩的相关证明等材料。投送邮箱:jqzhang@sthj.shanghai.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20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我们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每个岗位按不少于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长或专家担任考官进行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统一组织到本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由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j.sh.gov.cn)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人事科:24011814,章老师。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2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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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公告

2023-10-08,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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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体育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公告

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教练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体育教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已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且未被本市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包括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4、外省市社会人员(除了上半年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时为应届身份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起至10月11日24: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tyjxx@sina.cn。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扫描件;

(2)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考试笔试成绩单扫描件;

(3)个人及所带运动员在市级及以上重大比赛中的运动成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提醒:电子邮件报名和附件材料发送时间截止到10月11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邮件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按报考人员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明确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2.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和区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区人社局、区体育局、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专家共同组成。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进入专项评测环节。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项评测分*50%。

五、其他事宜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的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64983650

监督电话:33883972

附件1: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体育教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附件2、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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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药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05-14,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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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药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上海市医药学校是一所培养中级医药专业人才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隶属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校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课程与教材改革实验特色学校、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因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名师基地(工作室(坊))主持人,可放宽年龄条件至40周岁,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4、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医药行业企业工作背景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5、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承诺在首个三年聘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将如实、完整的个人简历(附个人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含居住证)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spsedu@163.com。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

(2)报名期限为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分批招录,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收到的应聘材料和邮件,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专业组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筛选的对象将会收到初试通知,未入围者恕不另通知。

3、面试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核以及组织初试,初试根据不同岗位主要采取面谈、试讲、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根据招聘职数,按照比例择优确定复试人员名单。由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专家面试小组对复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复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性提问、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用名单。

4、体检

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拟录用人员自行前往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5、考核

由上海市医药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由学校统一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纳入上海市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700号人力资源处

邮编:200135

联系邮箱:hrspsedu@163.com

联系电话:58856080-252

上海市医药学校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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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27,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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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由中国百强企业上海建工集团创办,2014年划转上海市教委管理,现隶属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先后获得住建部、上海市职教先进集体、上海市安全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一、基本具备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应聘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妥《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证书;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renshi601@qq.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谢绝来电、来信、来访。

收取应聘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应聘信件及应聘资料不予退还,敬请见谅。

2、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考核

(1)学校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初步筛选与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对象并组织笔试、面试、试讲等评价环节,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教师岗位者考核方式: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对象,根据综合分数再进行试讲等综合评价;应聘财务管理岗位者考核方式: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选取应聘者,参加面试并进行综合评价。

4、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考察与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医院为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办医疗机构)。

5、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激励政策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校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本次招录且符合引进条件的,经评审评定后,可按标准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专业带头人、学科骨干、行业大师、储备人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54871875 监督电话:54871876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4年04月26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信息岗位汇总.docx

附件2: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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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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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规划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内成立最早、规划技术力量最为完善的甲级规划设计、土地规划、工程咨询单位之一。60多年来,市规划院秉承“精心规划、惠泽千秋”的理念,站在城市学科和规划事业发展的前沿,认真履行历史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将“博学、求真、创新、笃实”的精神,融入为全社会发展提供一流服务的过程中,不断创新规划理念,提升设计水平,力争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规划研究、咨询、设计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实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综合业务能力水平,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规划设计岗

岗位职数:4个

岗位说明:开展区域及战略规划研究,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从事建筑设计、乡村设计和工程咨询研究,以及为规划设计、研究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

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市政工程、电气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地理学、GIS等相关专业。

3.具有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4.具有8年以上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作经历。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网等平台同步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附件2《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版,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到zhaopin2023@supdri.com。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报名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5日。

对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或其他途径的报名申请,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者的获得荣誉、学历背景、工作经历、项目实践、获奖情况、科研学术等素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名单。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加面试答辩的形式。

专业测试由行业专家设计考试题目,主要侧重对规划研究能力和规划知识运用的考察,以闭卷方式进行。

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经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综合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程度。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明确测试要素,确定评分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和分数统计,考官根据应试者的应答表现,对其相关能力素质做出科学评价。

(五)体检

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专业测试和面试答辩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六)考察

对应聘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政治审查,主要考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32113560

监督电话:32113381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4年04月19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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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29,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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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行业有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咨询,出版物质量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的检测鉴定,以及收缴非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会计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2.出纳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3.信访热线管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4.咨询受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5.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6.鉴定受理和内勤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三、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0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6.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7.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8.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9.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10.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咨询电话:021-62190819

监督电话:021-54650970

监督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03月29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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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3-27,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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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单位简介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建中心”)是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配合市教委相关部门开展本市教育系统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编制、项目协调推进、维修项目评审、政策课题研究、信息数据统计、专项督导检查、技术咨询服务、基建业务培训等职能。

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

(点击放大查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且有相应学历的学位;如为国(境)外留学经历者,学历学位应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原则上年龄30周岁(含)以下。

5.具有正常履职条件,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

6.如为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身体检查、组织考察、公示、办理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

2.报名及递交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报名表》,扫描《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信息回执》二维码,将报名表随同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邮箱jjzxzp@vip.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注: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基建中心根据岗位条件对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知参加考试。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4.考试:基建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5.体检:根据应聘对象的笔试、面试等考核结果,综合确定通过考试人员,通过考试人员需按有关要求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向基建中心提交体检证明。

6.考察:体检通过人员,由基建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7.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派遣录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及时收到反馈信息而影响招聘流程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应聘人员投递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021-53071325 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021-52510053 工作日9:00-17:00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报名表》、《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信息回执(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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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2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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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测中心2024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工程管理1名(管理岗位);

2.科技管理1名(专业技术岗位);

3.检测工程师1名(专业技术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检测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素质较高,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及其他岗位所需的条件。

3.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5.熟练掌握Excel及其他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

2.报名形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

(1)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4)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5)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6)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视情况可进行复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

1.笔试。笔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岗位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技能、综合素养等相关内容。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1:5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若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则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考生。

2.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当天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养及心理健康水平等内容,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本单位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因体检原因或个人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者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拟录用人员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本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闵老师

咨询电话:021-62190819、50798110

咨询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监督电话:021-23112643

上海市检测中心

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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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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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心以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为核心,立足于本市临床检验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卫生工作有效开展,负责上海市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上海市临床实验室技术准入管理、临床实验室技术服务工作,承接临床样品的检测、体外诊断医疗仪器及试剂的质量评估,组织开展临床实验室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临床检验和实验室管理的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承担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上海市检验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及临床实验室管理的决策依据,开展检验医学的应用科学和基础科学研究,主办《检验医学》杂志。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科研研发岗位2人

(二)生物信息分析岗位1人

(三)《检验医学》编辑岗位1人

三、应聘条件

(一)科研研发岗位

1.岗位描述:开展检验医学的应用科学和基础科学研究;研究体外诊断技术新项目、新方法、新设备;研究、建立、引进和推广使用标准程序、标准方法、标准物。

2.岗位条件:临床检验诊断学及生命科学相关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二)生物信息分析岗位

1.岗位描述:负责高通量测序(NGS)生物信息分析;负责生物信息分析室间质评项目的开发及实施。

2.岗位条件:生物信息或相关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检验医学》编辑岗位

1.岗位描述:负责稿件的送审、编辑加工及校对,根据国内外学术动态组约稿件。

2.岗位条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发送至邮箱renshi@sccl.org.cn,并注明应聘岗位,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中心将予以保密。

(三)笔试

由中心自行组织笔试,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和简答题等,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通知。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及心理测试。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8316300-1308

电子邮箱:renshi@sccl.org.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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