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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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图书馆恢复开放通知

李沧区图书馆将于11月17日起有序恢复对外开放(含图书借还、阅览自习),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

2022-11-16,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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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图书馆11月17日起恢复开放通知

李沧区图书馆将于11月17日起有序恢复对外开放(含图书借还、阅览自习)。我们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为您提供安全、有序的阅读环境,欢迎您的到来。

还书延期范围为2022-11-05 至 2022-12-31,凡是应还日期在此范围之内的借出状态图书,在此期间归还将不产生逾期费。(此设置仅限于李沧区图书馆图书)

开放时间

李沧区图书馆开馆时间:9:00—17:00(16:30停止进入)

永年路馆周五全天闭馆,金液泉路馆周一全天闭馆。

24小时自助图书馆暂不开放。

虎山雅社开放时间:9:00—20:00

虎山雅社仅开放图书借还区域,其他区域暂不开放。

入馆预约

1、李沧区图书馆读者需提前一天通过李沧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李沧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入馆预约”菜单进行实名预约。

2、读者在确定预约的同时,默认为承诺遵守我馆相关管理规定和疫情期间特殊开放规则,并愿意积极配合。

3、65岁以上老年读者、残障读者、无智能手机的儿童,无需预约,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借书证经过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合格后入馆。

入馆须知

1、预约读者用手机扫描“青岛一码通”(场所码)、预约码入馆。现场值班员查看界面,确认有效后方可入馆。

2、接受非接触式测温和安全检查。

3、未预约,或已预约却有发热(≥37.3℃)、咳嗽、气促等症状,或“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为黄色、红色,以及未佩戴口罩的读者、曾有国内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且未过14天隔离期的读者谢绝进馆。

4、入馆后读者如遇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请立即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便我馆及时应对。

5、从入馆到离馆,请读者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期间请与他人始终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间隔,请勿聚集、勿扎堆。

6、禁止携带酒精、消毒液、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入馆。可以随身携带消毒湿巾,以便擦拭扶手、座椅。

7、疫情期间,对于违反入馆规定并拒不听劝的读者,本馆将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其他读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并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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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景区恢复开放汇总

2022-04-24,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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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

青岛世博园景区开园公告

自3月31日(周四)起,青岛世博园景区恢复开放,景区执行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的限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景区内植物馆暂不开放。

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入景区的游客需提前关注景区公众号“青岛世博园”进行线上预约,现场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游览时请规范佩戴口罩,安全有序进行游览。中高风险地区游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青岛世博园景区开园公告

青岛世博园植物馆开放公告

李沧区竹子庵公园开园公告

自4月16日(周六)起,李沧区竹子庵公园恢复开放。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景区执行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的限量(瞬时承载1000人,日承载8000人)。进入景区的游客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扫描“青岛一码通”和“森林防火码”,相互间保持 1 米以上安全距离,佩戴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有序排队入园。中高风险地区游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景区内部分区域暂不开放,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青岛梅园开园公告

自3月31日起,青岛梅园恢复开放,游览区执行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最大承载量4000人,日最大承载量15000人。入园的市民将严格按照防控要求,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扫描“青岛一码通”后,方可入园赏花,赏花期间市民需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青岛李沧区图书馆恢复开放通知

李沧区图书馆将于4月7日起有序恢复对外开放(含图书借还、阅览自习)。我们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执行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的标准,认真执行员工日常监测、读者预约登记等措施,加强对来自重点地区人员预审报告,为您提供安全、有序的阅读环境,欢迎您的到来。

还书延期范围为2022-03-10 至 2022-05-10,凡是应还日期在此范围之内的借出状态图书,在此期间归还将不产生逾期费。(此设置仅限于李沧区图书馆图书)

青岛李沧区图书馆恢复开放通知

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部分场馆恢复开放公告

4月4日起,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部分场馆恢复开馆。非遗博物馆、多功能厅对市民预约开放,暂停举办人群聚集性活动,执行预约入馆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的限量。

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实行“预约、测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市民朋友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点击“数字场馆”--“入馆预约”,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即可进行线上预约。所有预约入馆的市民须按照预约时间入馆,入馆时用手机扫描“青岛一码通”(场所码)。对无智能手机或因系统缓慢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扫码的特殊情况,仍保留出示“两码”且进行人工实名登记的措施。

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部分场馆恢复开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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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青岛黄盒子美术馆恢复开馆通知(2月28日起)

2024-03-01,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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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开馆通知

尊敬的各位观众:

盒子美术馆定于2024年2月28日起恢复开放,观众朋友可以正常通过【黄盒子美术馆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现场】以及各票务平台购票参观(团队参观请提前一天致电199 5326 1066进行沟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观展时间

每周二至周日09:30-17:30(17:00停止入馆)

每周一闭馆

2024年2月27日

【当前展览】

| 《向海而生》刘薇艺术作品展—1F

展览围绕“向海而生”主题,是刘薇老师将纤维艺术和非遗技艺、时尚环保相结合的一次艺术探索。

|《此时》黄盒子艺术画廊—2F

黄盒子艺术画廊项目旨在搭建更为专业及开放的公共艺术品交易平台。新春来临我们迎来第一位入驻艺术家——蓝珂老师,此次展出的艺术作品是蓝珂老师近几年创作的纸本水彩作品,内容既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岛城风光,也有艺术家游历各国的定格瞬间。

| 《聚合》美院优秀毕业作品联展—3F

聚合意为聚集,化学领域,聚合之意思则是将两个或更多单体化合物结合在一起形成大分子的过程,意如本次展览,是国内八大美术院校毕业生优秀作品的一次聚焦,由小体转为整体,是四年磨一剑的迸发。作品内容涵盖雕塑、装置、实验艺术、纤维艺术、摄影、产品设计等多学科多媒介的表达,展期以两月为周期进行流动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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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青岛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结果开放查询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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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结果开放查询

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结果查询即将开始,现将具体查询时间、方式及报到要求通知如下:

一、查询时间

2024年2月22日(周四)上午9:00至2月23日(周五)下午5:00。

二、查询方式

家长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报到时间及要求

2024年2月23日(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家长带领学生,持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被录取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录取。

※具体转学办理流程由接收学校详细告知家长。

四、温馨提示

1.近年来,申请转至李沧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学生不断增加,全区学位供给持续紧张,多所学校及部分年级已无空余学位。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申请转学至热点区域就读的学生,区教体局已尽全力统筹周边区域学校办学规模、空余学位等因素予以安置。

2.暂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继续充实转学材料,待条件完全符合后,按照后期转学工作安排提出申请。

3.平台查询期间,如有疑问可在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进行电话咨询:0532-87614304,期间如遇电话占线或其他情况,请耐心等待或稍后尝试拨打,我们将及时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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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青岛西海岸新区图书馆(文化路)闭馆搬迁通知

2024-02-20,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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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图书馆文化路)即将闭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您好!文化路图书馆始建于1991年,1994年正式开馆,已陪伴读者三十年。随着图书馆的发展,现荷载已不符合图书馆建筑规范,近年虽已进行多次维修,但因建筑原因,不能从根上解决问题,目前除楼顶渗水严重外还出现了楼体渗水,管线老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文化路图书馆搬迁工作迫在眉睫,为了做好图书馆搬迁和新馆开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文化路图书馆预计2024年3月1日起停止图书借阅、办证退证、自修等读者服务相关业务。请您提前合理安排借阅时间。

2、文化路图书馆办理的借阅证和市民文化中心(七墩山路)图书馆通用,请读者到市民文化中心(七墩山路)图书馆借还图书,新馆经过前期测试,目前日均接待读者人数达4000人次。

搬迁过程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欢迎大家关注“西海岸图书馆”公众号获取电子图书资源,了解最新工作动态。

青岛西海岸图书馆新馆

图书馆新馆位于七墩山路127号,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涵盖少儿阅读空间、报刊阅览空间、视障阅览空间、阅读+休闲空间、多媒体体验空间、文献借阅空间等多个功服务能区。我们将持续为读者搭建以阅读为核心的全民终身学习、文旅融合的智慧复合型图书馆。

青岛西海岸图书馆: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七墩山路127号

政务服务中心站:

116路、212路、西10路、68路、K23路、W1路

市民文化中心站:

西10路、70路、208路

城市阳台站:

K2路、307路

咨询电话:0532-8219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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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青岛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平台开放公告

2024-01-24,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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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平台开放公告

申请时间

2024年1月24日(周三)上午9:00至1月31日(周三)下午5:00

申请方式

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具有全国学籍号且目前在校正常就读的2-5年级学生:

一、在青岛市内三区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因户口和房产同时变更至李沧区,或已在李沧区内就读但户口和房产发生跨学区片迁移的。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在青岛市内三区以外就读的学生

(一)李沧户籍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学生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4.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

B.营业执照:由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安置原则

近年来,申请转至李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断增加,全区学位供给持续紧张。多所学校及部分年级已无空余学位,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将综合考虑学校办学规模、空余学位等因素统筹调配安置。

查询时间

2024年2月22日(周四)上午9:00至下午5:00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友情提示

1、请家长据实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将借助大数据赋能对家长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安置,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平台开放期间,家长可登录平台查看填报信息,2024年1月31日(周三)下午5:00平台关闭后,本学期转学申请工作结束。错过申请时间或暂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在下一次平台开放期间提出转学申请。

3、平台使用期间,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进行电话咨询:0532-87614304,期间如遇电话占线或其他情况,请耐心等待或选择稍后尝试拨打,我们将及时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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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西海岸新区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

2024-01-12,全文共 4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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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西海岸新区停车收费政策通知查看原文公告

为加强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根据《青岛市停车场条例》、《关于印发<四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25号)等有关规定,经新区管委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新区停车收费政策通知如下:

一、价格管理形式

新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

(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以下简称道路泊位)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包括:

1.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2.具有公益性特征的教育科研院所、体育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景点)、医疗机构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3.机场、车站、港口、物流园区以及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换乘站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4.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

5.事故车辆停车场;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

7.举办大型活动依法设立的临时性停车场;

8.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

(三)除上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外,其他依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1.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

2.商场、写字楼、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3.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

二、价格管理权限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经新区管委批准向社会公开。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三、基本原则

围绕“控出行停车、保基本需求”,按照“道路泊位高于公共停车场、地上泊位高于地下(立体)泊位、长时停放高于短时停放、繁忙区域高于外围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总体思路完善停车收费政策,着力缓解热点区域、高峰时段交通拥堵。

四、政策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区行政区域内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泊位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不适用本政策。

(二)类别划分

综合考虑动静态交通情况、停车供需情况、交通路网分布区域功能定位等因素,新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划分为三类区域停车场。一类区域为漓江(东西)路、滨海大道以南,胶州湾隧道黄岛出口至海西路沿海一线商业旅游业集中区域(除积米崖片区、星光岛片区);二类区域为商圈、教育科研院所、体育文化场馆、医疗机构、车站、港口、物流园区、非一类区域景区景点和道路泊位等需要加速车辆流转的区域;三类区域为一、二类外的其他区域(各类别区域四至范围见附件1)。

原则上,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均应按所在区域执行相应收费标准。

对建设运营成本较高或周边区域存在交通堵点的个别停车场,如不适合所在区域类别划分,增加特殊核定程序,可由经营性停车场提出申请,经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审核后,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三)计费方式

主要采取计时收费方式,超过免费时长,计时收费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

有长时停放需求的,可采取计月收费方式。

道路泊位计月收费由车辆使用人通过道路泊位经营单位停车收费系统申请办理,考虑到道路的公共属性和停车资源的稀缺性,道路泊位遵循“先到达、先使用”原则,不得出租给单位、个人专用。对长期占用道路泊位资源的,将在计月收费资格方面予以限制。暂定为:同一号牌车辆在同一道路泊位连续不间断停放超过10日的,冻结办理下个月计月收费资格。后期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调整。

鼓励公共停车场(医疗机构停车场除外)开放不低于总泊位数30%的泊位作为计月泊位,满足市民长期停放需求。鼓励停车场采取日间计月、夜间计月、昼夜计月、分时段计月等菜单化管理方式,实行差异化计月收费标准,提高计月泊位周转率和利用率,错峰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计月需求。

车辆使用人与停车场经营单位通过签订计月停车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计月规定、退费办法由双方协商约定。

(四)收费时段

结合新区旅游城市特点,明确旺季时段为每年4月20日至10月10日,淡季时段为每年10月11日至次年4月19日。日间时段为当日8:00(含)-18:00(含),夜间时段为当日18:00(不含)-次日8:00(不含)。

(五)收费标准

1.计时收费体现差异化原则。道路泊位高于公共停车场,地上泊位高于地下(立体)泊位,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退路入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具体标准见附件2)

2.道路泊位日间时段实行累进递增计费。前30分钟(含)免费优惠,30分钟后,首小时内执行基准价格,首小时后执行累进递增标准,鼓励短停快走,加速车辆流转。

3.公共停车场经营单位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六)优惠减免

1.车辆在政府价格管理的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停放均享受30分钟(含)免费优惠;在城市公园配套停车场享受2小时(含)免费优惠。

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经营者可在不低于政策规定的免费时长基础上制定具体免费时长优惠政策,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道路泊位夜间时段免费。

优先考虑“三证合一”(“三证”指身份证、行驶证、不动产权证或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且停车缴费信誉良好的居民计月需求,未达到计月收费标准时,按计时收费标准据实收取。

2.法定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内,因办理相关事务需要在行政机关(包括参照行政机关管理的其他单位)、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等对外开放停车场临时停放的车辆享受必要的免费停车时间。具体由各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各类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行政执法车、市政服务车等应当免费。军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驾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代步车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能源号牌车辆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政府价格管理的道路泊位内或同一个公共停车场首停免2小时停车费,已在某一道路停车泊位享受优惠减免的新能源车,当日在其他政府定价道路泊位停放的,不重复享受减免。倡导在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给予首停免2小时停车费。

5.行政机关依法扣押车辆,在法定处理期限内的停车费及车辆保管费用,由实施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承担。经告知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解除扣押后不及时提取车辆的,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由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承担。法定处理期限由行政机关依法确定。

6.其他优惠减免政策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以上优惠按“就高原则”执行,不叠加享受。实际停放时间超过优惠减免时间的,扣除免费停放时长后开始计费。

五、停车收费管理

(一)价格管理形式确认

新区经营性停车场应安装计时收费设施并通过西海岸新区停车管理信息平台联网接入全市一个停车场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简称“平台”),并实时在线传输准确的停车数据信息。政府价格管理的停车场经营者在收费前应向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确认价格管理形式,并提交以下材料:

1.停车收费价格管理形式确认表;

2.接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停车场经营场所不动产权证书或相应权属证明、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应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停车场总览图或平面示意图);

3.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或相关材料。

区发展和改革局受理停车场经营者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勘查),按程序确认价格管理形式、收费类别和收费标准。

停车场存续期间,如申请办理确认价格管理形式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停车场经营者应持变更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时重新确认。未经重新确认价格管理形式的不能继续收费。

(二)价格公示

停车场经营者应遵守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新区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及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做好公示。道路泊位经营者应对全部收费泊位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统一平台服务、统一价格公示。

为方便市民辨识和社会监督,不同价格管理形式的停车场价格公示牌使用不同底色予以区分。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使用白底色收费公示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使用绿底色收费公示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使用其他底色公示牌。公示牌应标明停车场名称、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时段、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优惠减免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政府价格管理停车场还需标明核定收费类别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管理监督

建立健全停车收费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各类别区域四至范围由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结合动静态交通组织和交通拥堵治理实际,每2年组织一次综合评估,需调整优化的,适时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各类别收费标准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城市管理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停车资源供需实际,每2年组织一次评估,需调整优化的,按程序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区城市管理局结合新区城市公园建设情况,定期确定城市公园配套停车场名单。

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结合新区交通状况和停车需求,合理施划和动态调整道路泊位,加大对违法停车、违规占用车位治理;区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推进停车资源有序利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停车场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道路泊位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主要安排用于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停车场建设,停车运营和收支接受区城管、财政、国资、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区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23〕25号)废止。

附件:1.西海岸新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区域类别划分

2.西海岸新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

3.停车服务价格管理形式确认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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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华严游览区恢复开放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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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风景名胜区华严游览区恢复开放公告

2023年10月1日上午7:00,崂山风景名胜区华严游览区正式恢复对外开放,仰口游览区至华严游览区之间景区观光车恢复运行。

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景区交通指南:

(1)景区已开通仰口至华严观光车,可在仰口车场换乘观光车前往。假期崂山风景区周边交通及停车压力会较大,建议大家选乘地铁游崂山,绿色出行,低碳环保。以下分别为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青岛站、青岛北站到崂山仰口游览区公共交通线路,如下: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

公共交通路线:胶东机场站上车,乘坐【地铁8号线】到【青岛北站】下,转【地铁3号线】到【李村站】下,转【地铁2号线】到【苗岭路站】下,转【地铁11号线】到【浦里站】下,出站步行385米至浦里公交站乘坐公交926路/620路至仰口站下车,步行至崂山仰口游览区,游览完仰口游览区可乘坐景区观光车前往华严游览区游览。

青岛站

公共交通路线:青岛站上车,乘坐【地铁1号线】到【海泊桥】下,转【地铁4号线】到【张村站】下,转【地铁11号线】到【浦里站】下,出站步行385米至浦里公交站乘坐公交926路/620路至仰口站下车,步行至崂山仰口游览区,游览完仰口游览区可乘坐景区观光车前往华严游览区游览。

青岛北站

公共交通路线:青岛北站上车,乘坐【地铁3号线】到【李村站】下,转【地铁2号线】到【苗岭路站】下,转【地铁11号线】到【浦里站】下,出站步行385米至浦里公交站乘坐公交926路/620路至仰口站下车,步行至崂山仰口游览区,游览完仰口游览区可乘坐景区观光车前往华严游览区游览。

(2)自驾必看:景区旅游专用路(Z004)仰口至大河东客服中心路段,已列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严管违法停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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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23-2024学年度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平台开放公告

2023-06-14,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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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平台开放公告官方原文

01、申请方式

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02、申请时间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6月30日(星期五)下午5:00。

03、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有全国学籍号且目前在校正常就读的1-5年级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转学条件方可申请:

一、在青岛市内三区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因户口和房产同时变更至李沧区,或在李沧区内因户口和房产同时发生跨片变化。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辅助材料。

二、在青岛市内三区以外学校就读的学生

(一)李沧户籍学生需提供的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辅助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学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学生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3年6月30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4.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3年6月30日满半年;

B.营业执照:由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3年6月30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04、安置原则

近年来,申请转至李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断增加,全区学位供给持续紧张。多所学校已超规模运转,部分年级已无空余学位,转学安置压力激增。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将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空余学位等因素统筹安置学校。

05、查询时间

2023年8月24日(周四)上午9:00至下午5:00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06、友情提示

1.请家长据实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将借助大数据赋能对家长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安置,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工作一般在每年暑假前集中办理。平台开放期间,家长可登录平台查看或修改信息;平台关闭后,提报信息将无法修改。

3.平台使用期间,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内进行电话咨询:0532-8761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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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部分场馆恢复开放公告

2022-04-07,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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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部分场馆恢复开放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4月4日起,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部分场馆恢复开馆。非遗博物馆、多功能厅对市民预约开放,暂停举办人群聚集性活动,执行预约入馆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的限量。

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实行“预约、测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市民朋友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点击“数字场馆”--“入馆预约”,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即可进行线上预约。所有预约入馆的市民须按照预约时间入馆,入馆时用手机扫描“青岛一码通”(场所码)。对无智能手机或因系统缓慢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扫码的特殊情况,仍保留出示“两码”且进行人工实名登记的措施。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青岛市李沧区文化馆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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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风景区恢复开放区域+时间+游玩须知

2020-03-17,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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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恢复开放及运营范围

(一)仰口游览区(太平宫、觅天洞等非露天景点除外);

(二)仰口索道。

二、恢复开放+时

自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起恢复开放,每日开放时间8:00—16:00。

三、票价及优惠

疫情防控恢复开放期间,仰口游览区门票售价为45元/人次,学生票价格为20元/人次;医护人员持有效证件,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士兵证免费游览景区。其他优惠政策不变。

四、客流量限制

疫情防控恢复开放期间,仰口游览区每日接待游客总量上限为5000人。暂不接待团队游客。

五、景区入园程序

(一)景区售票采取网上实名预约购票方式,游客通过“崂山风景区”官方网站、“悦行崂山、崂山风景区”微信公众号或“一部手机游崂山”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购票并签署健康承诺后,凭身份证原件刷脸验票进入景区。

(二)使用崂山风景区年卡的游客,持身份证、凭健康码或者现场签署健康承诺后刷卡进入景区。

六、注意事项

(一)景区旅游区间车暂停运营,旅游摊点摊位暂停服务。

(二)游客须全程配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排队测体温、购票、检票和乘坐索道间隔不少于1.5米。游览时要做到文明、有序,不聚集。

(三)游客乘坐索道原则上一椅一人(同行游客要求同座除外)。

(四)游客游览时应遵守景区疫情防控、护林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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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古城有序恢复开放的通告

2020-03-11,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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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古城有序恢复开放通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游客、业主及商业经营服务人员:

根据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复工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7日起,即墨古城将有序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墨古城自2020年3月17日起每天09:00-19:00有序恢复对外开放。为确保安全游览,古城内即时流量将限制在1000人次,超过流量时将进行管控,暂不接待旅游团体。

2、进入古城时,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身份证件核实工作,并通过微信扫描“守卫墨城”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所有进入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或有感冒、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谢绝进入。

3、青岛本地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进入;青岛以外本省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全省统一的健康通行卡(码)进入;山东省以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社区(村居)开具的自抵鲁之日起隔离期满14天等相关证明进入。(根据上级最新政策予以动态调整)

4、各公建场所暂不对外开放。培训、游乐等人员密集室内场所暂不对外开放。游客游览时,请与其他游客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扎堆游览。

5、古城内经营业户需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6、请广大市民和游客从古城地上出入口出入。古城地下停车场暂不对外开放,市民和游客可将车辆停放在地上停车场。

7、古城在东、西出入口、南门里大街以及县衙广场均设有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请市民和游客将废弃口罩一律投放到专用垃圾桶内。古城内设有“疫情防控隔离点”,若有发热、咳嗽等状况的游客,请积极配合采取相应隔离措施。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们将第一时间在即墨古城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予以公告。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游览,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做好检测管理工作,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帮助,请致电即墨古城服务咨询电话:0532-67728561、400-0676688。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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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青岛黄盒子美术馆端午节假期正常开放

2024-06-07,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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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盒子美术馆端午节假期正常开放

端午节假期将至,为了满足观众朋友们假期的观展需求,黄盒子美术馆在假期期间(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10日)正常开馆,开放时间为09:30-17:30(17:00停止入场)。

观众朋友可以正常通过【黄盒子美术馆微信公众号】购票参观(团队参观请提前一天致电138-6482-2962进行沟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提前祝大家端午安康,万事顺遂!

当前展览

艺术多巴胺——张晓东的潮流密钥

《向海而生》刘薇艺术作品展

《此时》黄盒子艺术画廊

艺术多巴胺——《张晓东的潮流密钥》展览通过多元且丰富的艺术装置,趣味互动性的场景展陈,原作与创意的变形碰撞,带来更直观的互动体验,呈现出一种具有年轻态张力的“艺术乐园”。展览在强烈的视觉、听觉、触觉的冲击性碰撞下,溯本求源,回归艺术本身,从大众美育角度还原艺术应有的价值,让人人都能够亲近和喜欢上“艺术”。

| 《向海而生》刘薇艺术作品展

展览围绕“向海而生”主题,是刘薇老师将纤维艺术和非遗技艺、时尚环保相结合的一次艺术探索。

|《此时》黄盒子艺术画廊

2024年我们在黄盒子美术馆2号展厅呈现了黄盒子艺术画廊项目,旨在搭建更为专业及开放的公共艺术品交易平台。新春来临我们迎来第一位入驻艺术家——蓝珂老师,此次展出的艺术作品是蓝珂老师近几年创作的纸本水彩作品,内容既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岛城风光,也有艺术家游历各国的定格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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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大集时间、地点、交通

2024-05-15,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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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集时间地点仅供大家参考,集市开放情况以实际为准哦。李沧区

李沧有不少集市非常热闹,仅供大家参考,集市开放情况以实际为准哦。

李村大集:每逢农历二、七为集

可乘坐303路、361路、371路、374路、375路、608路公交到李村大集站下车。

湾头大集:每逢农历四、九为集,位于李沧区普安路与遵义路交叉口。

南岭大集:每逢农历三、八为集,位于李沧区南岭三路

西流庄大集:每逢农历三、八为集,位于李沧区振华路与永清路交汇处东。

坊子街集:每逢农历四、九为集,位于李沧区兴国二路。

李村大集详情

李村大集最初位于李村河滩,始建于1892年,距今已有百余年历史。

李村大集最早见于文字记载,是明万历《即墨县志》,其建置篇载:“市集,在乡十二。李村,在县南六十里。”据此可知,在明朝,李村大集已属乡间12大集之一。清同治《即墨县志》对李村大集也有载录。同治十一年(1872年),即墨县内有城集4个、乡集39个,李村大集为其中之一。至清朝末期,李村大集已形成繁荣一方、辐射百里的规模了。

青岛特色小吃脂渣源自青岛民间,最早的时候就属李村大集上的脂渣比较出名,逢年过节赶李村大集的时候能吃上一碗脂渣,真的是幸福的一件事情。

时间:每逢农历二、七

地点:青岛市重庆中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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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

2024-05-11,全文共 2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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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通知

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将2024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4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区局通过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社区宣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含报名时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咨询电话等,并注明幼儿园性质类别等内容。

新建幼儿园视筹备情况确定招生时间,并适时面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各幼儿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11日(星期二)至6月28日(星期五)期间进行。具体时间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2.报名方式。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家长根据所选幼儿园的招生条件及要求,下载“爱山东”APP并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相关幼儿园报名端口为幼儿进行报名。

3.招生范围

(1)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配套服务范围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持有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在此基础上,各幼儿园结合当年招生计划,根据监护人房屋产权情况和幼儿户籍,确定录取批次,依次分类录取。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封闭小区内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后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招生范围参照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执行。

(2)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具有西海岸新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其他户籍适龄幼儿招生。

企事业单位、高校、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

4.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抽签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多胞胎参加同一幼儿园随机派位的,可以选择“一人一号”或“多人一号”。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 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级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2.规范入园报到。体检合格者,由家长带领幼儿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以各幼儿园规定时间为准)。

确定入园幼儿后,幼儿园应组织家长填写《幼儿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发放入园须知。入园须知应包括入园和退园程序、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局、各镇街、各幼儿园要逐级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探索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同一家庭多孩有同时在同一幼儿园入园需求的,探索实施“长幼随学”,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幼儿参加小班统一招生时可申请安排到同一家庭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入园;非小班统一招生时段,幼儿可申请转入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就读的幼儿园,幼儿园结合学位情况优先接收。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区招生政策,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严禁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等费用。区局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维护招生公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途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为幼儿选择合法幼儿园,要公开各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未尽事宜,请与区局学前教育发展部联系。

联系电话:0532—88183155、86988779

附件:各镇街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0日

各镇街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序号

镇街

监督电话

序号

镇街

监督电话

1

长江路街道

0532-86726330

13

张家楼街道

0532-84131061

2

黄岛街道

0532-58718966

14

铁山街道

0532-82121530

3

薛家岛街道

0532-58787686

15

大村镇

0532-85112398

4

辛安街道

0532-58910006

16

泊里镇

0532-86169788

5

灵珠山街道

0532-86833589

17

海青镇

0532-87181066

6

红石崖街道

0532-83161895

18

琅琊镇

0532-84111142

7

灵山卫街道

0532-83176710

19

藏马镇

0532-84161061

8

王台街道

0532-83131062

20

大场镇

0532-87141059

9

胶南街道

0532-87198796

21

六汪镇

0532-82151176

10

隐珠街道

0532-58953139

22

宝山镇

0532-82131396

11

珠海街道

0532-86132881

23

灵山岛自然保护区

0532-83172038

12

滨海街道

0532-84122147




区教育和体育局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0532-86988779、8818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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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4-05-10,全文共 4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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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青岛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39号)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招生,不得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以转学代替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二)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学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混合编班,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适龄儿童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六)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小学新生入学后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七)实行双(多)胞胎捆绑入学。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入学。选择捆绑入学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入学。

二、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

小学:计划招生2580人(公办学校),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初中:青岛高新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与青岛高新区第二实验初级中学皆纳入青岛三十九中(海大附中)海洋教育集团,实行集团化办学。2所初中一年级共招收900人。

(二)招生对象

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高新区“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儿童、落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两证统一”适龄儿童

“两证统一”的“两证”是指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下同),户籍落户时间和房产登记时间均截止到应入学当年5月31日;“统一”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该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上所标注的住址与入学所提供的房产证标注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共有产权比例为100%。

2.落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

随父母将户籍落户在高新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截止到应入学当年5月31日。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青岛市七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高新区申请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且父母其中一方需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在高新区正规企事业单位就业且社会保险按月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或在高新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6个月以上(均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3)在高新区购买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或者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屋且居住满6个月以上(均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入学实施“一网通办”。具体报名入学流程如下:

(一)小学报名入学流程

公办小学采取分批次、按志愿、积分制入学办法。具体报名入学流程如下:

1.信息采集。家长通过本人手机安装“爱山东”APP ,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于5月14日至5月31日期间,进入“青岛高新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家长持入学材料原件,于6月2日至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高新区火炬路100号盘谷创客空间C座一楼大厅现场采集信息。

2.信息审核及复核。信息采集结束后,对新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计算积分。请家长于6月12日至13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看积分情况。对积分有异议的,请家长于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高新区火炬路100号盘谷创客空间C座一楼大厅提出积分复核申请。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小学一年级新生,积分计算截止到应入学当年8月31日。

3.积分及参考分数段公示。请家长于6月20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积分及参考分数段。

4.志愿填报。小学新生首次最多可同步填报4个志愿,各志愿不重复。其中,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三、四志愿为顺序志愿。未填报志愿的,不予录取。

(1)“两证统一”适龄儿童。家长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并查看积分情况后,于6月20日—23日填报志愿学校并提交报名。

(2)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应于7月3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3)随迁子女。家长应于7月10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5.招生录取。招生学校首先招收“两证统一”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依次招收集体户适龄儿童与随迁子女;小学招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各志愿录取满额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将进行二次志愿征集,未被录取的新生在二次征集志愿时报名,二次征集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且均为平行志愿。

6.录取结果查询。家长根据各批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7.公示。拟录取名单及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将在“青岛高新”微信公众号公布。

8.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1日前,各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初中报名入学流程

公办初中采取分批次、按志愿、电脑派位与积分制相结合的入学办法。具体报名入学流程如下:

1.信息采集。家长通过本人手机安装“爱山东”APP ,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于5月14日至5月31日期间,进入“青岛高新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家长持入学材料原件,于6月2日至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高新区火炬路100号盘谷创客空间C座一楼大厅现场采集信息。

2.信息审核及复核。信息采集结束后,对新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请家长于6月12日至13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看信息审核情况。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家长于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高新区火炬路100号盘谷创客空间C座一楼大厅提出复核申请。201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初中一年级新生,积分计算截止到应入学当年8月31日。

3.志愿填报。公办初中报名时需填报2个志愿,各志愿不得重复。未填报志愿的,不予录取。

(1)有高新区公办小学学籍(含公办班)的适龄儿童与“两证统一”适龄儿童。家长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于5月31日前填报志愿学校并提交报名。

(2)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应于7月3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3)随迁子女。家长应于7月10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4.招生录取。招生学校首先招收有高新区公办小学学籍(含公办班)的适龄儿童与“两证统一”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依次招收集体户适龄儿童与随迁子女。公办初中在录取第一批次适龄儿童时,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初中录取时按积分由高到低录取。

5.录取结果查询。家长根据各批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3),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去向。

6.公示。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青岛高新”微信公众号公布拟录取名单及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

7.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1日前,各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其中双(多)胞胎家长可根据意愿申请捆绑派位,具体办法参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39号)执行。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参加青岛中学小学一年级报名的,登录青岛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qdzx.net)提交报名信息。参加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报名的,登录青岛高新区官网(http://gxq.qingdao.gov.cn),点击首页左下侧专题专栏中的“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

五、报名所需准备材料

新生报名时,家长需提前准备下列材料,在信息采集时根据入学服务平台提示,拍照上传。初中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供在小学注册的“全国学籍号”。

(一)高新区户籍儿童

1.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需准备房产证,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不同户的,还需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父母结婚证、直系亲属户口簿等。

(二)随迁子女

1.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非青岛市七区户籍一方与高新区正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明细(或在高新区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高新区的居住证;5.在高新区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集体产权房屋单位出具的租赁证明)。

未尽事宜,请与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66966567 68686071

监督举报电话:68686097

附件:

1.2024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2.2024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3.2024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4.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积分计算办法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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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1日青岛机场巴士临时取消部分站点的通知

2024-04-19,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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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取消部分站点通知

尊敬的各位旅客:

2024年4月21青岛市将在前海一线举办“海尔∙2024青岛马拉松”比赛,部分道路采取分时分路段的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导致机场巴士部分站点所在道路车辆无法通行,受影响站点如下:

21日,市区发往机场日间班次临时取消府新大厦、香港中路徐州路公交站站点。

市区发往机场所有夜间班次临时取消香港中路徐州路公交站站点。

机场至市区取消香港中路徐州路站站点。

其他线路站点暂不受影响。

请您提前做好出行规划,以免耽误您的行程。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青岛机场汽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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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04-16,全文共 2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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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通知

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聚青创新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现就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

(三)2022年5月5日(《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印发之日)及以后,来青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我市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二)补贴期限。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申请前须先向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暂停住房补贴申请,记录已申领补贴月份。

四、申领流程

(一)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照片(其中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无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上传《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二)个人申报。申请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也可到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的,由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对提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到现场办理的,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办理。申请人由我市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岛行政区域外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由申请人提交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相关材料。

(三)审核发放。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两次(月初和月中)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汇总核实,系统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按照审核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补贴资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五、资金来源和拨付方式

(一)资金来源。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财政负担,所需资金从市、区(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市财政负担;在中央、省驻青企业单位、市直企业单位就业的,由市财政和区(市)财政各负担50%;其余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财政负担。

(二)拨付方式。市财政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根据区(市)上年度补贴发放情况,年初将市本级承担的资金预先拨付区(市),不足部分由区(市)垫付。第四季度,市财政根据发放情况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六、其他事项

(一)已按《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规定申领住房补贴但未享受政策期满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领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补贴。

(二)申请人已享受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博士后聚青资助(博士后安家补贴)、博士后生活资助(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人已申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申请上述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三)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在职期间提高学历的人员,不享受住房补贴。非在职期间提高学历的人员,上学期间在用人单位有过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可享受住房补贴,但须对是否在职提高学历情况作出信用承诺。其中,对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的,由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线下核实。

(四)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就业时间,以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在青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创业时间,以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在青创办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此前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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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青岛海军舰艇开放活动预约问题解答

2024-04-15,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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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海军成立纪念日舰艇开放活动问题解答

北海舰队官方针对大家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汇总梳理,在此统一回复

Q:之前的预约记录没有了需要重新预约吗?

A:不需要。因小程序系统升级,有些网友会遇到查询不到预约记录的情况,只要之前提交成功过预约信息,就不需要再次预约,后台已保留数据,请耐心等待审核。否则多次预约,可能会被系统判定为刷票行为,进行拉黑处理。

Q:为什么小程序每天都在升级维护?

A:根据后台数据分析,每日都有疑似利用爬虫抢票的行为,大量挤占了预约通道,影响网友们的参与体验感。针对这类情况,小程序在不断进行防护升级。同时,我们也正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打击抢票倒卖行为。

Q:预约待确定是预约成功了吗?

A:预约待确定是指您的预约信息已提交成功,进入审核阶段,此时您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即可。

Q:审核需要多久?

A:预约信息提交后,将由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审核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后通过短信(附带预约时间和地点)发至您的手机。短信有可能被系统拦截,请及时检查信箱。您也可进入小程序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Q:小朋友需要预约吗?

A:每位家长预约成功后,可带一名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参加舰艇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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