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是多少
2024-05-24,全文共 275 字
+ 加入清单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 2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 30%。
二、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月还款额与月收入的占比上限最高可按 60% 计算;如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月还款额占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比例上限最高仍按 50%计算。贷款月还款额是指个人征信系统显示的各类负债(包含但不限于商业贷款、信用贷款、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大额透支、担保等)月还款额(含本金及利息)和申请的当笔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南宁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01,全文共 259 字
+ 加入清单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类别 | 最低工资标准(元) | 适用地区 | |
月 | 小时 | ||
一类 | 1990 | 20.1 |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以及东兴市 |
二类 | 1840 | 18.6 | 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 |
三类 | 1690 | 17 | 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
南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2024-04-15,全文共 489 字
+ 加入清单提取条件:
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我管理中心进行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提取时限: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同一低保户内的所有缴存人每年提取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实际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总额。
温馨提示:
1.该业务由职工授权南宁公积金中心,通过与民政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进行提取受理审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得委托代办。
2.委托书模板可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s://gjj.nanning.gov.cn/下载。
3.绑定个人银行卡:未绑定个人银行卡的,可登录南宁公积金中心网站个人网厅、微信网厅进行绑定。办理业务前请确保所提供的银行卡状态正常。
4.提取申请人在可提取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提取金额,已确定提取金额且业务已办结的,提取申请人不可就该笔业务再申请补提。
办理时间:
各城区管理部、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下同)
横州管理部、各县管理部: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