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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解答

南京解答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解答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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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购房政策实施细则常见问题(附详细解答)

2023-09-11,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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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购房补助政策实施时间?

答:本次购房政策实施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与市政策一致)。

购房补助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答:申请——申请人购买预售新建商品房、竞配建住宅的,应在网签备案完成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申请人购买现售新建商品房、竞配建住宅(房屋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应在网签合同上传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领取——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至江宁区市民中心一楼房产大厅窗口申请领取补助资金。

购房时间怎么认定?

答: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系统中合同生成时间为准。

合同购房款以什么为计算标准?

答:合同购房款以开发企业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正式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计算标准。

“支持在11个特定片区内购房”中的11个特定片区具体范围?

答:上秦淮片区: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大滩河,西至机场高速公路,东至秦淮河。

正方新城片区: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桃盛大街-云龙路-双塘路,西至宁丹公路-银杏湖大道-西沙路,东至机场高速公路。

方山片区: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句容河-胜利河-解溪河,西至秦淮河,东至长深高速公路。

淳化片区:北至104国道,南至长深高速公路,西至天元东路,东至胜利河。

谷里片区:北至江宁区行政区界,南至正方大道-正方中路,西至江宁区行政区界-宁马高速公路,东至牛首大道-绕城高速公路-宁丹公路。

湖熟片区:北至长深高速公路-胜利河-淳徐路-徐塧路-云徐路-云上路-青龙大道-洪湖,南至二干河,西至句容河-胜利河-解溪河,东至南京市行政边界线。

滨江开发区片区:北至江宁区行政区界,南至南京市行政边界线,西至长江,东至宁马高速公路。

禄口机场片区:北至双塘路-大河滩,南至地铁S9号线-江宁区行政区界,西至云龙路-凌霄路-钟萃璐-华商路-将军大道,东至秦淮河。

汤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北、南、东至南京市行政边界线,西至江宁区行政区界-七乡河-宁杭公路-汤铜公路。

青龙山郊野公园:北至宁杭公路,南至104国道-淳关路-淳徐路-徐塧路-云徐路-云上路-青龙大道-洪湖,西至轿子山路,东至汤铜公路。

江宁郊区片区:北至正方大道-正方中路,南至南京市行政边界线,西至宁马高速公路,东至宁丹公路-银杏湖大道-西沙路-红星大道-疏云河-桃盛大街-凌霄路-钟萃路-华商路-将军大道-地铁S9号线。

享受“卖旧换新”补助政策的要求?

答:政策实施期间,在江宁区内出售1套自有住房(不含商办类商品房),并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竞配建住宅的购房对象可享受对应补助。

“卖旧换新”买卖顺序分不分先后?

答:不分先后,出售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竞配建住宅)均需在政策实施时间内完成。

区内竞配建住宅有哪些?分别在哪些区域?

答:目前,区内新建商品房中含竞配建住宅的项目共14个,分别是:11个特定片区-泊云花园(上秦淮片区)、山语春风雅居(正方新城片区)、润锦园(方山片区)、望岳景园(方山片区)、澜悦溪山家园(方山片区)、山和宸园(方山片区)、湖岸佳苑(淳化片区)、云禄花园(禄口机场片区)、汤山颐和府(汤山旅游度假区)、若水雅苑(汤山旅游度假区);

其它片区-云逸都荟花园(东山片区)、云靖花园(上坊片区)、紫京云筑(江宁两湖片区)、悦禧苑(江宁两湖片区)。

实施细则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认定标准?

答:购房人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

实施细则内D、E、F类人才认定标准?

答:原则上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D、E、F类人才认定条件。

模 拟 示 例

示例1:

张某某,东山街道户籍,经认定的F类人才,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出售1套东山片区自有住房(产权面积90平方米,交易均价2.6万元/平方米),在11个特定片区购买1套竞配建住宅(产权面积120平方米,销售评估价格为1.6万元/平方米)。

按照补助政策,张某某可以叠加享受《实施细则》中政策措施第1、2、3、6等4项补助政策,按标准逐一测算,第1项补助为1.92万元(竞配建住宅销售合同价款192万元×1%),第2项补助为3.84万元(竞配建住宅销售合同价款192万元×2%),第3项补助为2.34万元(原自有住房交易价格总额234万元×1%),第6项补助为20万元,累计可享受补助28.1万元。

示例2:

张某某,非南京市户籍,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11个特定片区购买1套商品住宅(产权面积100平方米,销售价格为1.8万元/平方米)。

按照补助政策,张某某可以叠加享受《实施细则》中政策措施第1、2、7等3项补助政策,按标准逐一测算,第1项补助为1.8万元(商品住宅销售合同价款180万元×1%),第2项补助为3.6万元(商品住宅销售合同价款180万元×2%),第7项补助为1万元,累计可享受补助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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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23下半年自考生毕业相关问题解答

2023-11-30,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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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是什么?

考生已完成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已通过审核;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已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外省转入考生,已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等。

2、自考生如何申请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jseea.cn)“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点击“考生入口”进行登录(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选择“2023年下半年社会自考毕业申请”项目进行网上申请。每天晚间22:00至次日上午8:00为信息平台维护时间,相关功能关闭。

3、2023年下半年自考生申请毕业的重要时间节点有哪些?

(1)11月24日上午9:00—12月3日下午17:00,需申请本次毕业的全体考生自行在信息平台中上传

“思想品德鉴定表”图片、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证件照片,核对个人申请信息、提交毕业申请;

(2)12月1日上午9:00—5日下午17:00, 已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3)12月1日上午9:00—5日下午17:00,

《初审通知单》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按要求到所属县(市、区)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本次毕业办理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下半年毕业申请通告

04、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何时可以拿到毕业证书?

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属县(市、区)考办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学信网学历信息上网后,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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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往来港澳通行证办事热点问题及解答

2023-03-27,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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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注可以代办吗?

证件由南京市签发或已在南京市办理过签注且持证人在内地时可以代办。

2.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

有效期为5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有效期为10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

3.外地人要居住证吗?

江苏省仅南京,苏州、无锡满16岁以上开通了自由行。其他城市16岁以上成年人办理港澳个人游必须要有南京的有效居住证才可以办理。如遇特殊情况,以前台民警答复为准。

4.临时身份证可以吗?

可以。

5.没有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怎么办通行证?

未领取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提交户口本。

6.补换领需要带港澳通行证吗?

如换发旧港澳通行证没有过期需要带着,已过期可以不用带。

7.南京派出所办理港澳通行证条件

限本派出所辖区户籍居民常住人口,不含集体户,且为首次申领、使用身份证即可办理的人群,即不需要提交其他纸质材料、证明文件(例如户口本、出生证、留学录取通知书、会议商务邀请函、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等)。

注意:不是所有派出所都可以办理,建议提前向派出所确认。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要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8. 证件可以代领吗?

可以带领。需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回执单原件。

9.加急收费吗?免费。

10.照片可以现场拍吗?

可以,不打印就不收费。

11.自助机可以申请签注吗?外地人可以吗?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2、《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南京市申领;

3、《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大于等于3个月;

4、《往来港澳通行证》有足够空白签注页;

5、《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人不是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形的。

点击查看:南京护照办理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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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中考报名问题(附详细解答)

2023-11-17,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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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人需要报名?

答:中考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中考报名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结合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师范学校、技师学院、综合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报名对象为:

1.具有南京市初中学籍的初三年级学生;

2.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南京市升学的初三年级学生;

3.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且未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问:什么时间开始报名?

答:全市于2023年11月21日至23日进行报名工作,逾期不再补报。

如因未按时报名造成不能参加各类考试(考查)的后果,由考生及其监护人承担。

问:在外市就读的南京籍考生如何报名?

答:具有南京市户籍并在外市就读的初三年级学生,可凭户口簿和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区考试中心(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和考查,同时需提供初二年级地理和生物考查成绩证明。

问:就读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的范围不一致怎么办?

答:因就读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范围不同,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须填写《志愿填报范围调整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信息页原件供就读学校审核。

志愿填报范围调整申请成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的指标生资格。

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升学?

答:在南京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与所在区的南京市户籍的考生相同(除特别说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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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中小学教资面试报考常见问题解答

2023-11-01,全文共 1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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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答: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重新注册后再进行报名。

2.教材如何购买?

答: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3.考试有没有年龄、专业限制?有没有预报名?

答:考试本身没有年龄、专业限制,目前也没有非师范生禁止报考的规定。没有预报名或报名席位限制的说法,报名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关。

4.之前在外省(省内其他市)笔试通过,还可以在江苏省(省内其他市)报考面试吗?

答:可以。笔试合格成绩全国通用,考生符合江苏省报名通告各项条件,可以按要求在江苏省报名参加面试。

5.教师资格考试需要普通话证书吗?

答:考试本身不需要普通话证书,后期教师资格认定时需要出具普通话证书。

6.笔试考的小学语文,面试可不可以直接考小学数学(或其他学科)的面试?

答: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

7.笔试和面试都通过了,是不是就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答:不是。笔试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在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根据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8.考试期间更名了怎么办?

答:考生考试期间(面试报名前)出现更名的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带上户口簿原件,到所在设区市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登记,后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9.笔试报名的时候自己把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答:成绩无效,请使用正确的姓名重新报名考试。

10.学信网上没有我的学历信息怎么办?

答:请联系学信网或自己的毕业院校。

11.为什么我的状态一直是“待审核”?

答:报名人数较多时,考生的审核状态有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并留意状态。

12.我的父母(配偶)的户籍/居住证在X市,我可以在X市报考吗?我在X市买房了,可以在X市报考吗?

答:不可以。所有的考区选报条件(户籍、居住证、学籍)均以考生本人所具备的条件为准,且仅限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考生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条件所在地报考。

13.我是X市的户籍,我有Y市的居住证,但是我现在在Z市,我可以在Z市报名吗?

答:不可以。请选择X市或Y市报考。

14.我在X市,现在去办理居住证,派出所告诉我需要XX天才能办好,我可以在X市报考吗?

答:不可以。选择居住证所在地为考区的前提是持有有效期的居住证原件。

15.面试考区可以和笔试考区不一致吗?

答:可以。

16.我小学笔试和面试都合格了,也已经认定了教师资格证,现在笔试成绩还在有效期,我还可以报考小学其他科目的面试吗?

答:可以。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17.我初中语文(或其他科目)只通过了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三不合格,我可以报考初中(高中)的新增科目面试吗?可以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吗?

答:可以。

18.我初中语文(或其他科目)只通过了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三不合格,我可以报考中职文化课的面试吗?

答:不可以。需要通过对应的科目三才可以面试。

19.面试考点会按照我的住址就近安排吗?

答:不会。考区根据报考规模统筹安排考点,考点地址以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

20.其他考试时间与面试时间发生冲突,我可以要求更改考试时间段吗?

答:不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21.我身份证丢了,怎么去考试?

答:可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或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22.我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要求重置密码。建议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随意更换手机号码,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23.过了报名、审核、缴费截止时间怎么办?

答:过了相应的时间节点不能补报名、补审核、补缴费。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则报名无效。

24.其他问题咨询电话?

答:025-83235898、83235998、83235907、83235911、8323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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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及解答

2022-12-13,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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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2、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不能。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

8、前面月份没有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多扣的税款怎么办?

员工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9、换新单位,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方式一:由新单位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你的个人信息,一般最迟3天内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修改—修改扣缴义务人后提交即可。之后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方式二:直接向新单位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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