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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南京城乡医保参保人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在定点医院未能直接报销,可以申请零星报销,报销范围如下。

2023-11-03,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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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36万元。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待遇:点击查看

零星报销范围:

注意:在定点医院未能直接报销,可以申请零星报销。

1.办理长期驻外登记备案手续后,在驻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2.办理转外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急症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在门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4.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5.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并缴费,出生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南京2024年度城乡医保缴费标准: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81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4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8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640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4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年

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8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贴标准680元/人·年,个人缴费每人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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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地点(汇总)

2023-11-03,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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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各街道(镇)和社区(村)指定受理时间内,至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会保险经办点申报;大学生统一由学校至学校所在区(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各区城乡医保经办机构:

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

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

雨花台区|栖霞区|鼓楼区

建邺区|秦淮区|玄武区

拓展阅读: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

转外就医备案周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周期结束后因病情需延期的,可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医疗文件办理备案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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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2023-11-03,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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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后,可持卡在当地所有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未能直接刷卡结算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宁申请零星报销

零星报销办理材料

(一)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如申请住院期间外购药品零星报销,需提供住院医嘱单或外购药处方原件、复印件)。

(二)门诊费用。门诊费用清单。

(三)急诊、抢救费用。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

(四)生育费用。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五)外伤(中毒)就医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责任认定证明材料。

(六)其他符合政策的申报材料。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其他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员需另外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人员需持南京市卡管部门制发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南京市第三代市民卡”才能实现异地直接刷卡结算,具体制卡发卡用卡政策请咨询热线:025-86590920。

3、转外就医备案周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周期结束后因病情需延期的,可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医疗文件办理备案延期。

4、江苏省内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等信息可通过江苏省医保局官网l查询;全国统筹地区开通情况、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试点开通地区等信息可通过网站https://fuwu.nhsa.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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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2023-11-03,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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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条件

医保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36万元。

注意:在定点医院未能直接报销,可以申请零星报销。

零星报销条件:

1.办理长期驻外登记备案手续后,在驻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2.办理转外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急症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在门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4.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5.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并缴费,出生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零星报销办理材料

1.“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

2.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三、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直接结算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居民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未刷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设定点零售药店(“特药”除外),购药不能刷卡结算,也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异地转诊

1、医院审批: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填写《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点击下载,也可至各级经办机构或三级医疗机构领取),并由医院医保处(科)审核盖章确认;

2、信息登记;

(1)医院办理:三级医院医保服务窗口根据《转外就医备案表》填写和审批的内容上传备案信息;

(2)窗口办理:参保人员就近将表格送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3)掌上办理:参保人员登录“我的南京”APP,点击:健康—医保服务—异地就医备案,阅读须知并按提示进行申请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温馨提示:以上办理流程与“国家医保服务”APP办理流程一致。

零星报销

1.办理地点: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2.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社保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四、报销比例

五、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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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2023-11-03,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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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直接结算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居民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未刷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设定点零售药店(“特药”除外),购药不能刷卡结算,也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异地转诊

1、医院审批: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填写《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点击下载,也可至各级经办机构或三级医疗机构领取),并由医院医保处(科)审核盖章确认;

2、信息登记;

(1)医院办理:三级医院医保服务窗口根据《转外就医备案表》填写和审批的内容上传备案信息;

(2)窗口办理:参保人员就近将表格送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3)掌上办理:参保人员登录“我的南京”APP→“政务”→“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模块,阅读须知并按提示进行申请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温馨提示:以上办理流程与“国家医保服务”APP办理流程一致。

零星报销

1.办理地点: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2.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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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城乡居民医保零星报销经办机构

2022-04-26,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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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城乡医保报销办理地点:

经办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江北新区大厂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大厂旭东路朱洼7—1号58380446
江北新区顶山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吉庆路9号58304690
江北新区葛塘街道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葛关路789号58395592
江北新区盘城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江北新区盘城南路 与盘城新街交叉口58690281
江北新区泰山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浦外路28号58877886
58877331
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南浦路318号58557115
58557117
58557100
江北新区长芦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江北沿江高等 级公路与s501交叉路口576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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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报销标准

2021-10-12,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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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等级费用段及基金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老年居民其他居民80周岁以上学生儿童
一级300元90%95%95%
二级500元85%90%90%
三级1000元65%70%80%
备注

1.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含双向转诊)的,起付标准按 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含双向转 诊)的,免除住院起付标准。

2.同一病种,同一家医院15日内(第二次的入院时间-第一次 的出院时间≤15日)二次返院的,免收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 (如第一次住院未满起付标准,则需补差)。

3.因门诊大病病种、精神病病重及艾滋病住院的,不设住院起 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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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2024-01-02,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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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查看详情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查看详情

3、生育并发症

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期间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4、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手术的范围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

5、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查看详情

产假期间生育保险缴费中断,津贴无法全额发放,产假期间缴费几个月即发放几个月,其余津贴按要求补足欠费及滞纳金后再发放。

异地分娩采取零星报销方式结算

办理材料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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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怎么报销

2023-12-26,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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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参保,如何报销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目前有两种申请零星报销的方式,一起来看。

如果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没有备案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报销:

(1)凭住院发票原件、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在工作日就近至市本级或新六区(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

(2)通过“我的南京APP→健康→医保服务→零星报销掌上预审”,按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照片,三至五个工作日后,在“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按审核要求将材料邮寄或快递至医保经办机构,完成不见面办理。所有报销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如需留存请提前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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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2023-12-20,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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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时间

参保(续保)人员按自然年度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参保(续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023年度缴费将于12月25日截止。

线下缴费:

(1)柜面缴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至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选档、缴费手续。

(2)银行代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至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选档、批扣签约手续,参保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将保费足额存入指定银行的缴费卡(折),由税务部门委托银行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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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次办理多久可以报销

2023-11-15,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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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2023年6月1日实施《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明确了各类人群参保等待期。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参保缴费后即可生效,但是别忘了年底集中缴费期缴纳下一年度费用。

其他人群

南京城乡医保交完钱不是立刻生效,因为缴纳的是下一年度费用。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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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2023-11-03,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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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不同人群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在缴纳医保费用,参保条件如下: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人群有四类:

以下非南京市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我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8、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2024年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平台汇总(手机端+银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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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3-11-03,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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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在此期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点击查看:南京城乡医保不同人群缴费标准

城乡医保生育医疗待遇

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800元。

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参照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80%。

城乡医保生育补助待遇

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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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3-11-03,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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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81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4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8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640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4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年

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8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贴标准680元/人·年,个人缴费每人200元/人·年

注:

1、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含失能保险个人缴费。

2、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个人不缴费。

3、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以下人员需按筹资标准全额缴费:

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地户籍中小学生,需缴纳1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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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2023-11-03,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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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上缴费

“我的南京”app(←详细步骤)

支付宝(←详细步骤)

江苏税务(←详细步骤)

微信(←详细步骤)

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纳”进行缴费。

二、业务经办银行柜面实时缴费

可通过以下银行柜面实时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1)工商银行

(2)农业银行

(3)邮政储蓄银行

(4)南京银行

(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6)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

(7)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

三、委托业务经办银行(同上)代扣代缴

缴费人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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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2023-11-03,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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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在此期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参保居民只要缴纳个人部分即可,财政补助部分由财政承担。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81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4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8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640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4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年

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8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贴标准680元/人·年,个人缴费每人200元/人·年

注:

1、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含失能保险个人缴费。

2、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个人不缴费。(查看详情

3、大学生参保缴费后,自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关待遇。其中,首次办理参保缴费后,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即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4、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5、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地户籍中小学生,需缴纳1440元。

缴费方式:

1.线上: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入口(微信+支付宝+我的南京+江苏税务)

2.线下:

可通过以下银行柜面实时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1)工商银行

(2)农业银行

(3)邮政储蓄银行

(4)南京银行

(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6)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

(7)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

>>>推荐阅读:南京城乡居民缴费凭证打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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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2024医保缴费入口(微信+支付宝+我的南京+江苏税务)

2023-11-03,全文共 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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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在此期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4年南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点击查看

线上缴费方式:

“我的南京”app(←详细步骤)

支付宝(←详细步骤)

江苏税务(←详细步骤)

微信(←详细步骤)

“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纳”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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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网上查询指南

2023-11-03,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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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医保网上查询

1.查询网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说明】

1、个人用户原7位劳动保障卡号前需加000。

2、单位用户原5位劳动保障证号前需加000。

3、请输入正确用户名和密码,密码为8位数字,并且使用半角输入法。

4、用户使用身份证登录时,请使用在我局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请区别15位与18位身份证号码。

5、开通社会保障卡密码服务,且尚未注册的的用户,可使用个人用户网上自助注册。

2.手机APP查询: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以下人群可免缴医保费用:

1、困难人员

参保居民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2、被征地人员

南京市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个人账户资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或各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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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医保报销条件

2023-11-03,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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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36万元。

注意:在定点医院未能直接报销,可以申请零星报销。

零星报销条件

1.办理长期驻外登记备案手续后,在驻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2.办理转外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急症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在门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4.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5.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并缴费,出生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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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大学生医保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2023-11-02,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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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保人寒暑假回户籍所在地,默认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因实习等其他原因需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地区就医的,可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异地就医备案”模块办理备案。“国家医保服务”“江苏医保云”“我的南京”手机App等渠道也可办理。

南京大学生医保门诊待遇

①门诊统筹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100元,在社区医疗机构及校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6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4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600元。

②“两病”门诊待遇。如果参保人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1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500元。

③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待遇享受期内,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及校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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