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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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溪市二手车补贴政策

兰溪市2023年发放二手车平台消费补贴50万元,活动时间为2023年6月3日至7月31日,或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在兰溪市二手车销售平台购车的消费者最高可享3800元补贴。

2023-06-13,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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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浙里金消”

二手车平台消费补贴50万元

1. 活动时间

2023年6月3日至7月31日,或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

2.补贴标准

兰溪市二手车销售平台购车的

购买2万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000元;

购买3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800元;

购买5万元(含)以上8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800元;

购买8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3800元。

3. 补贴对象

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本年度内只能享受1次补贴。

4. 补贴方式

销售平台D+7天将补贴款转账给购车者,再向车补平台申报补贴款,车补平台D+14天转账给销售平台。(补贴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

5. 适用商家

兰溪泰富车集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环城西路1788号1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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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就业补贴政策盘点(最新消息)

2023-11-14,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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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给予每年3000元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给予每年1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

(二)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按每月5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每月400元) 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3. 申报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保费(当年申请上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 享受对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3000元/人。

3. 申报条件:毕业学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院校) 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

2. 补贴标准:每月5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每月400元),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开始

(即从享受第1个月起计算)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

申报条件: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依法缴纳社保费(当年申请上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4. 办理途径:向户籍所在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五)失业保险金

1. 享受对象:个人。

2. 享受标准: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3. 申报条件: 参加统筹地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及法规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六)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

1. 享受对象:失业人员。

2.

补助标准:夫妻双方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与本人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补助。

3. 申报条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人员。

(七 ) 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

1. 享受对象: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

2. 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3. 申报条件:

(1)经当地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

(2)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3)不能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

( 八) 技能提升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职工

2. 补贴标准:

3. 申报条件:失业保险累计缴纳36个月的市区企业职工。

办理途径: 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 0579-82366877 (市本级) 0579-82321001 (婺城) 0579-82191979 (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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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阳市人才补贴政策合集(附各补贴申领条件)

2023-10-30,全文共 2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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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才政策


补贴名称
补贴条件补贴政策内容
补贴申领流程
东阳市人才大礼包

1. 2020年1月1日(含)后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与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2020年1月1日(含)后全职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与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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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引才补助

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或新自主培育的符合上述政策奖补条件并在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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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才租房补助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市无家庭住房并租房居住,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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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才购房券

对在我市全职工作的下列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工作期间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人才购房券,领券后工作满3年兑现、实际补助金额在发放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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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就业创业政策
政策名称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就业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低于当地上年度我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最多3年每年3000元就业补助;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最多3年每年1万元的补贴。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低保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中职院校毕业生

低保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中职院校毕业生经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费补贴

应届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回本市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且履行就业失业登记义务的我市常住劳动者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且履行就业失业登记义务的我市常住劳动者可参加人力社保部门定点培训机构免费或收费的培训。参加收费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取得人力社保部门确认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以灵活就业形式及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可按“4050”标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类
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营业执照、社保缴费及纳税凭证等,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满6个月或在孵化基地创业满6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6000元租房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贴息标准为贷款合同签订日LPR+300BP范围内给予全额贴息,贴息利率可在贷款日LPR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企业达8%)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贴息。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其中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最高贴息利率按贷款日的LPR为准,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创办家政、养老、残疾人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补助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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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义乌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汇总)

2023-09-13,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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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人每年3600元的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同一企业就业满1年后,可在线下窗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线上“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办理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

2. 大学生生活补贴

2020年7月20日之后新引进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乌i人才”平台提出申请。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享受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其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标准执行。

>>>办理流程

3. 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我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实习1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个月。

企业先在义乌人才网发布实习岗位,实习生在“浙里办”APP中的“义乌i人才”登记备案,有需要的企业确认接收。待实习结束后,由本人通过“义乌i人才”提交申请表、工资银行流水。

>>>办理流程

4.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登记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窗口或“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本年度工作时间仅受理享受期限在上一年度至本年度的补贴。

>>>办理流程

5. 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补贴: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享受对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此项补贴由毕业生自愿申请。毕业前一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属学校初审、公示通过后,再由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拨付。

>>>办理流程

6. 一次性创业补贴

重点人群在我市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申请时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正常经营、正常纳税、个人信用、企业信用良好,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经认定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初次创业的“重点人群”指的是: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办事窗口或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相关资料,经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拨付。

>>>办理流程

7. 此外,应邀来义人员可享七天免费食宿及交通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购房补助、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

>>>人才购房补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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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义乌市人才补贴政策大盘点

2023-09-08,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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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才政策(合集)

补贴名称补贴对象政策内容申领流程
人才补贴政策


大学生生活补贴2020年7月20日之后新引进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乌i人才”平台提出申请。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我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实习1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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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购房补贴适用对象(共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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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人才补贴政策点击查看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 到中小微企业就

2.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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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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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补贴

①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②孤儿;③持证残疾人;④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⑤脱贫人口;⑥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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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重点人群在义乌市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申请时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正常经营、正常纳税、个人信用、企业信用良好,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经认定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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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义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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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惠企补贴政策盘点(最新消息)

2023-08-08,全文共 1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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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pBKO5aJca5Fu7k0AdcToOg

金华市区惠企政策篇:

( 一)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2. 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3. 申报条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

申报条件: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三) 就业见习补贴

1. 享受对象:经认定的见习基地。

2.

补贴标准: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见习结束后留用率达到60%的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保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保费低于100元的按实补助;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3. 申报条件:见习基地能为参加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

( 四)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自补贴之月起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

3. 申报条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保费。

( 五)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员工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具有10人以上家政服务员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依法缴纳社保费。

(六)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3. 申报条件:2022 年 6 月 7

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七 ) 稳岗补贴(失业保险费返还 )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具体根据上级文件为准。

3. 申报条件: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上年末参保30人 (含)

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八)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和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补贴

1. 享受对象:依法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2. 补贴标准: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和经各地扶贫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1年以上的

(就业时间以依法缴纳社保费时间为准)

办理途径: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 0579-82366877 (市本级) 0579-82321001 (婺城) 0579-82191979 (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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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阳多项人才补贴政策有哪些呢?

2024-04-29,全文共 1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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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大礼包

对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发放2000元人才大礼包。

咨询电话:0579-86643470(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引才补贴

对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引才补贴,分3年发放;对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3万元引才补贴,分3年发放。对在东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到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全职工作,按新全职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标准享受人才政策

咨询电话:0579-86643470(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对在我市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实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0579-86643470(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四、人才津贴

对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全职引进和新自主培育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技师,在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全职工作期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发放10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津贴,同一人才层级发放期限最长5年,由低级别晋升为高级别的按5年补足差额生活津贴。

咨询电话:0579-86643470(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五、人才购房券补助

对在我市全职工作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3年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含)后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发放最高100万元、50万元人才购房券,对在我市全职工作并与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3年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含)后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发放最高30万元、15万元人才购房券。人才购房券实际补助金额,在发放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咨询电话:0579-86633480(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六、人才租房补助

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的毕业5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我市无家庭住房并租房居住,按照在我市租房时的人才层级确定人才租房补助标准,博士每月1000元、硕士每月800元、全日制本科每月500元、专科每月400元等,以自然年度为单位申报,实际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费,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579-86633480(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七、高级职称晋升奖励

对在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全职工作期间新获评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分别给予15万元、3万元奖励,分3年发放。

咨询电话:0579-86675229(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八、攻读硕博学位学费补助

对在我市全职工作期间新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按攻读学位费用的50%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学费补助。

咨询电话:0579-86675229(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九、高层次人才工资薪金奖励

对在我市上市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企航母企业(仅限评价年度)、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浙江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每年按企业支付工资薪金的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确定为A类、B类工业企业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年度分别按企业支付工资薪金的10%、8%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咨询电话:0579-86633480(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查看:2024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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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如何申领补贴?

2024-04-28,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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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申领补贴?

1.补贴申领流程: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2.个人身份信息;

(1)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2)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3)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二.监督管理要求

1.各地方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2.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3.各地应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各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点击查看:2024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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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公积金购房补贴最新政策

2024-03-26,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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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公积金购房补贴政策

1、问:在市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多少?

购买首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80%。最高贷款额为:夫妻双方100万元,职工单方50万元;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购买二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60%。最高贷款额分别为:夫妻双方60万元,职工单方30万元;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2、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利率水平如何?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首套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2.6%,5年以上3.1%;二套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

3、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缴存职工购买金华市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所购楼盘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情形,可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如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后或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储存余额。余额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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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税收购房补贴政策一览

2024-03-26,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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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税收购房政策

1、问:现在购买商品房,税收方面是否有优惠?

商品住房契税标准为计税金额的3%。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

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

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

个人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契税按3%计税金额执行,无优惠;印花税标准为合同金额的0.05%,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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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普惠购房补贴政策(时间+金额)

2024-03-26,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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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普惠购房补贴政策

1、问:目前在市区购买商品住宅,是否享受补贴政策?

最新政策明确,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和金华开发区全域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2、问:住房套数认定事关首套、两套房贷利率和首付比例,市区有什么新规定?

购房者申请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的,其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2024年1月起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金华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如家庭成员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3月1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执行该认定规定,五年期以上首套年利率3.1%、二套年利率3.575%,跨区购买二套房也能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两者相差0.475个百分点。

3、问: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否也有支持政策?

最新调整后,目前市区5年期以上商业性房贷参考年利率为:首套房3.45%,二套房4.15%,利率水平处于历史低位。具体执行利率可向各金融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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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市区购房补贴政策汇总

2024-03-25,全文共 2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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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市区购房补贴政策汇总

一、普惠购房政策

1、问:目前在市区购买商品住宅,是否享受补贴政策?

最新政策明确,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和金华开发区全域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2、问:住房套数认定事关首套、两套房贷利率和首付比例,市区有什么新规定?

购房者申请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的,其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2024年1月起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金华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如家庭成员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3月1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执行该认定规定,五年期以上首套年利率3.1%、二套年利率3.575%,跨区购买二套房也能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两者相差0.475个百分点。

3、问: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否也有支持政策?

最新调整后,目前市区5年期以上商业性房贷参考年利率为:首套房3.45%,二套房4.15%,利率水平处于历史低位。具体执行利率可向各金融机构咨询。

二、税收购房政策

1、问:现在购买商品房,税收方面是否有优惠?

商品住房契税标准为计税金额的3%。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

个人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契税按3%计税金额执行,无优惠;印花税标准为合同金额的0.05%,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三、公积金购房政策

1、问:在市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多少?

购买首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80%。最高贷款额为:夫妻双方100万元,职工单方50万元;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购买二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60%。最高贷款额分别为:夫妻双方60万元,职工单方30万元;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2、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利率水平如何?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首套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2.6%,5年以上3.1%;二套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

3、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缴存职工购买金华市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所购楼盘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情形,可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如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后或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储存余额。余额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三、人才安居购房政策

1、问:哪些群体可以享受市区人才安居补贴政策?

根据2022年印发的《金华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市区拥有除农房以外的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文件印发之日起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均未享受过金华市县两级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1)全职引进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

(2)全职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16年12月1日起“2+4+X”主导产业新增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列入《金华市区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技师。

2、问:人才安居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如何?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全职就业的人才,按人才层次类别享受住房货币补贴。其中:

(1)全职引进且列入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2)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普通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15万元、8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三年内最高5.4万元、3.6万元、2.88万元、2.16万元、1.44万元的租房补贴。

(3)2016年12月1日起“2+4+X”主导产业企业新增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列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可参照相应层级给予货币补贴,其中:正高、副高级职称人才,分别参照博士、硕士标准享受;高级技师、技师,分别参照“双一流”高校本科、普通本科标准享受。

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按金委发〔2016〕38号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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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退伍补贴政策

2024-03-14,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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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离队时需结算的经费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1、复员费。军龄不满10周年的,每满1年发1.5个月基本工资(军衔、军龄工资);军龄不满15周年的,每满1年发2.5个月基本工资;军龄不满20周年的,每满1年发3个月基本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1/2计发。

2、一次性退役金。按照每服役满1年4500元的标准逐年累加,其中获中央军委、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获二等功的增发10%,获三等功的增发5%。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3、安家补助费。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基本工资;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基本工资。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1个月基本工资;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2个月基本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4、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入伍时为农业户口),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基本工资;军龄为1至6月的零月,减半计算。

5、医药生活补助费。经军以上机关批准,一等,医药补助费3500元、生活补助费1500元;二等,医药补助费2800元、生活补助费1250;三等,医药补助费2100元、生活补助费1000元;四等,医药补助费1400、生活补助费750元;五等,医药补助费700元、生活补助费500元。

6、奖励工资。符合享受奖励工资条件的人员,计发奖励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和地区津贴。

7、退役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全额发放。

8、复员差旅费。按现行因公出差标准执行。

9、工资、津贴发至离队当月。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1、生活补助费。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计算,累计不得超过16个月。

2、安家补助费。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计算,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发4个月工资;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增发0.5个月工资。

3、退役医疗保险。每月从工资中扣除,退役时一次性发给。

4、退役养老保险。转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差旅费。按现行因公出差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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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附领取方式)

2024-02-07,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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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类(个人享受)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享受主体: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享受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8〕24号)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对象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

1.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浙里办”APP进行申请,在搜索栏输入“补贴名称”,点击进入申报界面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进行申报。

2. 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金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

属地名称地址咨询电话
市本级/开发区
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双龙南街858号
0579-82366877
婺城区
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100号
0579-82314786
金东区
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多湖街道光南路1329号
0579-82191979
兰溪市
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
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
0579-88882337
东阳市
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江北街道艺海北路388号
0579-86622745
义乌市
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
0579-85435298
永康市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城街道东塔路187号

服务窗口东城街道金城路21号

0579-89285997(政策咨询号码)

0579-87173091

浦江县
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
浦阳街道仙华路68号
0579-84182045
武义县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洋街道明招路1385号
0579-87620253
磐安县
磐安县 365 行政服务中心
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
0579-8466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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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领政策一览

2024-01-19,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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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关于在市区实行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金促房办〔2023〕7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享受购房补贴的商品住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房地产企业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华开发区全域,下同)范围内开发的商品住宅,不包括安置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购房人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宅;

(四)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新建商品住宅合同网签备案。

第三条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合同成交金额以购房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为准。

第四条

为方便购房人申领补贴,线上通过“浙里办-信义居-购房补贴申请”进行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线上填写《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存折)、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扫描上传,办理申领补贴手续。

第五条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第六条

专窗经办人员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相关资料汇总成册,制作《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发放审核汇总表》,由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后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审,按照规定的拨款程序,经公示后每月将补贴款拨付到位。

第七条

申请补贴的购房人必须保证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如有虚假,经核查属实的,追回已拨付的补贴款,列入个人信用档案,并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政策原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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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兰溪市购车补贴使用商家汇总

2024-01-18,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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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兰溪市购车补贴使用商家详情

兰溪菱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顺盈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兰溪众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兰溪泰富车集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兰溪市之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制定让利促销优惠方案,主动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同时承诺不乘机涨价加价。企业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将依法处理。

参与活动的企业和消费者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4金华市兰溪购车补贴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2日至3月31日(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推荐阅读:2024金华市兰溪购车补贴领取指南(时间+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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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兰溪市购车补贴标准一览

2024-01-18,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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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补贴

补贴标准

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价格10万元(不含)以下的车辆补贴1000元;购买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车辆补贴2000元;购买价格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车辆补贴3000元;购买价格30万元以上的车辆补贴5000元。

补贴对象

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本年度内只能享受1次补贴,且汽车保险需交在兰溪。

补贴方式

消费者购车后30天内上牌,汽车销售企业收到消费者全部资料(已上牌)后45天内转账给消费者,汽车销售企业再上传平台资料,确保资料准确真实。(补贴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

二、二手车平台消费补贴

补贴标准

兰溪市二手车销售平台购车的,购买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000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购买价格30万元以上的车辆补贴5000元。

补贴对象

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本年度内只能享受1次补贴。

补贴方式

消费者购车后30天内上牌,销售平台收到消费者全部资料(已上牌)后45天内转账给消费者,销售平台再上传平台资料,确保资料准确真实。(补贴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

商家详情

兰溪菱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顺盈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兰溪众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兰溪泰富车集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兰溪市之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推荐阅读:2024金华市兰溪购车补贴领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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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兰溪购车补贴形式(汽车+二手车)

2024-01-18,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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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兰溪购车补贴具体形式如下:

一、汽车补贴

补贴标准

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价格10万元(不含)以下的车辆补贴1000元;购买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车辆补贴2000元;购买价格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车辆补贴3000元;购买价格30万元以上的车辆补贴5000元。

补贴对象

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本年度内只能享受1次补贴,且汽车保险需交在兰溪。

补贴方式

消费者购车后30天内上牌,汽车销售企业收到消费者全部资料(已上牌)后45天内转账给消费者,汽车销售企业再上传平台资料,确保资料准确真实。(补贴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

二、二手车平台消费补贴

补贴标准

在兰溪市二手车销售平台购车的,购买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000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购买价格30万元以上的车辆补贴5000元。

补贴对象

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本年度内只能享受1次补贴。

补贴方式

消费者购车后30天内上牌,销售平台收到消费者全部资料(已上牌)后45天内转账给消费者,销售平台再上传平台资料,确保资料准确真实。(补贴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

推荐阅读:2024金华市兰溪购车补贴领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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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购车补贴消费券补贴对象

2024-01-03,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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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购车补贴消费补贴对象

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补贴范围

在浦江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

补贴方式

消费者购车后30天内上牌,汽车销售企业收到消费者全部资料(已上牌)后60天转账给消费者,汽车销售企业再上传平台资料,确保资料准确真实。(补贴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

补贴商家详情

浦江信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浦江县和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浦江县正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浦江凌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浦江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浦江丰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浦江众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浦江顺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浦江县宝元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浦江县越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浦江星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浦江县之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浦江县浦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上述名单将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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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最新消息)

2023-12-13,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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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补贴类型

政策内容、办理方式

就业补贴篇点击查看

惠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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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政策篇点击查看
人才保障篇点击查看

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BlT3KM3zFlSteX-_Ye86g

权益维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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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窗口

属地名称地址咨询电话
市本级/开发区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双龙南街858号0579-82366877
婺城区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100号0579-82314786
金东区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多湖街道光南路1329号0579-8219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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