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市便民服务

0

济南交通管理

济南交通管理专题栏目,提供与济南交通管理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济南交通管理问题。

分享

浏览

9

文章

27

2024年元宵济南趵突迎春花灯会交通管理工作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1224 字

+ 加入清单

2024元宵济南趵突迎春花灯会交通管理工作公告

2月22日,济南市公安局发布《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做好第四十三届趵突迎春花灯会交通管理工作的通告》,为保障济南市第四十三届趵突迎春花灯会的顺利进行,保持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于2024年2月22日至25日对趵突泉公园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2024年2月22日(正月十三)至2024年2月25日(正月十六)每日17时30分至22时30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流量情况,对泉城路、南门大街、黑虎泉西路(趵突泉南路路口至南门大街路口)、趵突泉南路(黑虎泉西路路口至泺源大街路口)、趵突泉北路(黑虎泉西路路口至泉城路路口)采取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

2024年2月22日至2月25日花灯会期间,南门大街、黑虎泉西路、泉城路、天地坛街、共青团路、趵突泉北路、趵突泉南路、泺源大街严禁机动车违法停放。机动车可以在恒隆地下停车场、贵和地下停车场、世茂地下停车场等停车场停放。非机动车须在非机动车停车场停放。

交通管制期间,公交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机动车准许进入交通管制区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具体情况,视情调整交通管制时间和范围。

济南市公安局坚持“安全、有序、和谐”的理念,以游园客流和景区周边交通秩序疏控为核心,以防范拥挤踩踏为重点,采取安保措施如下:

强化组织指挥。公安、消防、景区组建多位一体的安保指挥体系,合署办公,确保指挥调度畅通。各级指挥员分工负责、分片指挥,一线参与安保工作。

强化方案的科学合理。统筹兼顾活动的高峰期、次高峰期以及平峰期,科学制定安保方案,梯次上岗、科学用警;

强化人流疏导。根据今年灯组布局、通道实际情况,将观众进出园、观灯方向设置为“单门进、单门出”。严格落实分时段间隔缓入、限流等措施,实现了游园群众入园观灯整体流向成单向循环方式有序流动行进,根据需要在关键部位和狭窄地段设置单向弹性封控线,局部实行微循环,禁止逆流观灯。重点加大了公园中心景区、热点灯组等人员密集区的疏导管控力度,及时化解堵点,消除人流漩涡,以确保安全。

强化交通管理。提前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科学制定公交线路调整方案,确保动态掌控到位,及时疏导保畅,有效缓解公园周边压力。

强化履职,坚守岗位。对桥梁和水边等重点部位紧盯死守,充分考虑到桥梁、水边、拐角、台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执勤人员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做到无缝对接。同时,认真做好应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公安机关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1、在观灯时间上,错峰观灯,尽量避开传统高峰期。

2、选择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自驾车。

3、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入园观灯。

4、观灯时,应按照导向标识行进,避免逆向通行。

5、严禁跨越灯组护栏,不要在浮桥处聚集逗留。

6、照看好随行的老人、孩子,防止走失。

7、文明游园,不得抢行拥挤,禁止酗酒滋事,聚众斗殴。

展开阅读全文

济南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2024-04-17,全文共 2054 字

+ 加入清单

济南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均衡交通流量,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道路交通管理的措施通告如下:一、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畜力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道路通行规定

1、主城区:禁止上述车辆进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与G2001绕城高速公路西线共线,下同)、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道路通行(不含上述道路)。其中,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G35济广高速济南段(小许家立交至槐荫立交)通行。

2、莱芜区:禁止上述车辆进入莱芜区大桥路(大桥路与汶河大道路口至大桥路与龙潭大街路口,下同)以西,龙潭大街(大桥路与龙潭大街路口至龙潭大街与赢牟大街路口,下同)、赢牟大街(龙潭大街与赢牟大街路口至赢牟大街与北坦路路口,下同)、凤城大街(凤城大街与北坦路路口至凤城大街与新甫路路口,下同)以南,汶河大道(兴华街与汶河大道路口至大桥路与汶河大道路口,下同)、西秀大街(西秀大街与新甫路路口与西秀大街与兴华街路口,下同)以北,北坦路(赢牟大街与北坦路路口至凤城大街与北坦路路口,下同)、新甫路(凤城大街与新甫路路口至西秀大街与新甫路路口,下同)、兴华街(西秀大街与兴华街路口至汶河大道与兴华街路口,下同)以东,以及长勺路(长勺路与赢牟大街路口至长勺路与胜利路路口,下同)、赢牟大街(赢牟大街与北坦路路口至赢牟大街与鹿鸣路路口,下同)通行。其中,汶河大道、新甫路允许通行。

3、钢城区:禁止上述车辆进入钢城区钢都大街(永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至新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下同)以南、新兴路(新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至府前大街与新兴路路口,下同)以西、府前大街(府前大街与新兴路路口至府前大街与永兴路路口,下同)以北、永兴路(府前大街与永兴路路口至永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下同)以东道路通行。二、专项作业车、轻型自卸载货汽车以及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道路通行规定

1、主城区:

高峰禁行区域: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上述车辆进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全天禁行区域:禁止上述车辆进入二环路以内区域,不含二环北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经十路以南路段、青岛路以北路段);北至青岛路、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南至经十路、东至二环西路以内区域,不含经十路(腊山河西路至G3京台高速)、腊山河西路、青岛路(腊山河西路至二环西路);北至工业北路、西至二环东路、南至旅游路、东至凤鸣路以内区域;城市高架路、快速路通行。

绕行线路:有途径禁行区域的过境车辆,建议在非高峰期内绕行经十东路(春晖路以东)、春晖路、工业北路(S102)、将军路、二环北路、二环西路(青岛路至二环北路)、青岛路(二环西路至腊山河西路)、腊山河西路(经十西路至青岛路)、经十西路(腊山河西路以西)、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经十西路至二环南路)、二环南路(英雄山路以西)、G104、望岳路(S103)等非禁行道路通行。

2、莱芜区:

白天禁行区域:每日6时至20时,禁止上述车辆进入凤凰路(凤凰路与汇源大街路口至凤凰路与山财大街路口)以西、汇源大街(凤凰路与汇源大街路口至汇源大街与大桥南路路口)以北、山财大街(山财大街与大桥北路路口凤凰路与山财大街路口)以南、大桥路(汇源大街与大桥南路路口至山财大街与大桥北路路口)以东区域通行。其中,凤凰路、汇源大街允许通行。

全天禁行区域:禁止上述车辆进入莱芜区大桥路以西,赢牟大街、龙潭大街、凤城大街以南,北坦路、新甫路(不含)、兴华街以东,汶河大道(不含)、西秀大街以北。其中,汶河大道允许通行。其中,汶河大道、新甫路允许通行。

3、钢城区:全天禁止上述车辆进入钢城区钢都大街以南、新兴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永兴路以东道路通行。三、通行备案规定

运输鲜活食品、电煤、油气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上述车辆,须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办理通行备案,按照备案的时间、路线通行。四、其他规定

(一)“二环路”,是指二环北路、二环西路、二环南路、二环东路。

(二)“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工业北高架、二环东高架(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含玉函路隧道及南延工程)等。

(三)本通告中“以内”无特别说明时,均包括本条道路。

(四)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五)违反有关交通管理措施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此前有关交通限行措施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六)本通告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