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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

江门失业专题栏目,提供与江门失业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江门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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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退出失业登记的情形

2014-12-30,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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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退出失业登记,退出期间不得享受任何就业援助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并由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注销其失业登记:

1、主动放弃就业要求的;

2、连续6个月未与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的;

3、3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申领《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的。

温馨提示:

上述人员如要求重新进入失业登记程序,必须由本人向原发证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说明退出和重入的原因,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和县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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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金怎样申请

2023-12-05,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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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提出待遇申请

线上申请

线上申领渠道包括: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支付宝等,可搜索失业保险金进行申领。

失业保险金领取入口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为例)

第一步,点击“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选择“社保”;

第二步,选择“失业”,点击”失业保障”下的“失业金待遇申领”,即可开始办理。

线下申请

线下办理的,既可向其最后参保地或本省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就近的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选择在本省户籍所在地申领待遇的,还应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申领人员,还应提供失业登记材料。

热门问答

1、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不能。一般来说,劳动者出于本人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

2、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不影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保险金只能领取一次吗?

不是。领取一次后重新就业参加失业保险,满足领取条件了也可以再次申领。不过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失业时忘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补领吗?

可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取消了60日的申领期限,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随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5、满足领取条件但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且不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吗?

可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又没有工作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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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金可以领多少个月

2023-12-05,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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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金领取期限:

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备注:

①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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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金有多少钱

2023-12-05,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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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目前发放标准为1720元×90%=1548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备注:

①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入口:

粤省事-小程序

领取流程:

第一步,点击“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选择“社保”;

第二步,选择“失业”,点击”失业保障”下的“失业金待遇申领”,即可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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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非自愿离职才能领江门失业金吗?

2023-12-05,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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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办理失业登记后,并有求职要求的这部分失业人员可以领取江门市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以下人员:

① 劳动合同终止的

②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④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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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3-12-05,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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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以下人员:

① 劳动合同终止的

②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④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目前发放标准为1720元×90%=154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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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2023年最新标准)

2023-12-05,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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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引

1、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待遇标准

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

目前发放标准为1720元×90%=1548元/月

3、领取期限

(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随同享受的待遇

1.为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代缴领取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可领取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求职补贴(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

3.符合相应条件后按规定还可领取如自主创业或稳定就业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5、申领方式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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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申请流程

2023-12-05,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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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入口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为例)

第一步,点击“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选择“社保”;

第二步,选择“失业”,点击”失业保障”下的“失业金待遇申领”,即可开始办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备注:

①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随同享受的待遇

1、为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代缴领取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可领取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求职补贴(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

3、符合相应条件后按规定还可领取如自主创业或稳定就业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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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一样吗?

2022-08-12,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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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一样的。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

一、失业保险金

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失业补助金

1.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只能申请一次。

2.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对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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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江门市失业保险金待遇?

2023-12-05,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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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提出待遇申请。

1.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的,既可向其最后参保地或本省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就近的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选择在本省户籍所在地申领待遇的,还应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申领人员,还应提供失业登记材料。

2.线上申领

线上申领渠道包括: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支付宝等,可搜索失业保险金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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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证办理指南

2024-03-15,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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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2、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3、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4、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5、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

6、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7、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8、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9、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10、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注:《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号,统一式样印制,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二寸证件照2~3张

4、《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可在办理地点领取)

5、各种申办情形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江门各种申办情形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览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工作人员审核申办者提交的资料

3、审核通过,则受理申请;审核未通过,则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4、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送往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

5、(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6、(区县)就业管理机构复审认定后,对审核合格的盖章,同时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并报市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7、通知申办人到申办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江门注销失业登记的情形

江门退出失业登记的情形

江门办理就业登记的情形办理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冈州大道中12号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

江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览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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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注销失业登记的情形

2014-12-30,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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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如实向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告,并由该中心注销其失业登记:

(1)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5)其他经审核确认处于非失业状态的

2、出现下列情况的,原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其《登记证》予以注销,并收回《登记证》: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提前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死亡的

(4)其他符合注销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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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怎么算?

2023-12-05,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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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

失业金领取金额=所在地区失业金标准X失业金领取月份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目前发放标准为1720元×90%=1548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备注:

①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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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一次能领多少?

2022-08-12,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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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月为一次发放,发放额度按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点击可查看江门最低工资标准(最新)

拓展阅读: 注意区分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两者发放金额不一样。

一、失业保险金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失业人员(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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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金每月发放时间是多久

2023-12-05,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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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次月15日前。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目前发放标准为1720元×90%=1548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备注:

①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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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

2023-07-05,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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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24681元

下限:1720元

2023年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江门市用人单位应当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江门 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高于江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江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缴费,即24681元。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22号,以下简称“粤人社发〔2023〕22号文”)的精神,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807元,其中第三类片区(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为7077元;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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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有什么不同?

2022-08-12,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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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一、失业保险金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失业人员(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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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

2023-07-05,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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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1720元

上限:24681元

2023年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江门市用人单位应当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高于江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江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缴费,即24681元。

2023年江门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江门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52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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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个月?

2022-08-12,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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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缴费时长相关。

失业保险金

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举例:如果失业保险已经参保5年,则1至4年中,共能领取4个月,第五年则能领取2个月,总计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有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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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2023-12-05,全文共 1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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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以下人员:

① 劳动合同终止的

②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④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按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目前发放标准为1720元×90%=1548元/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次月15日前。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备注:

①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随同享受的待遇

1、为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代缴领取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可领取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求职补贴(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

3、符合相应条件后按规定还可领取如自主创业或稳定就业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入口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第一步,点击“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选择“社保”;

第二步,选择“失业”,点击”失业保障”下的“失业金待遇申领”,即可开始办理。

热门问答

1、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不能。一般来说,劳动者出于本人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

2、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不影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保险金只能领取一次吗?

不是。领取一次后重新就业参加失业保险,满足领取条件了也可以再次申领。不过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每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失业时忘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补领吗?

可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取消了60日的申领期限,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随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5、满足领取条件但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且不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吗?

可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又没有工作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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