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全文共 1749 字
+ 加入清单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前)。
2、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积分入学学生报名流程
惠州一中东江学校在满足东江科技园户籍生就读,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采用“积分入学”的方式,招收惠州市外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按照积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惠州一中东江学校在满足惠州市外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仍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招收非东江科技园户籍(惠州市户籍)学生就读。按照积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参加积分入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参加积分入学:
(1)申请人在园区企业工作,5月30日前劳动合同及在园区购买社保满3个月;若申请人所在企业为新搬迁至园区或新投产企业,申请人因工作需要从原厂区安排在东江科技园厂区工作且与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满3个月,在5月30日前将劳动关系和社保转至东江科技园的,在企业原驻地购买的社保按照80%计算积分,并提供原驻地社保缴纳清单;
(2)申请人在园区购买商品房;
(3)申请人在园区经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5月30日前在东江科技园购买社保满3个月。
备注:①惠州市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在5月30日前必须办理东江科技园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
②前几年有参加东江科技园社保,但目前已不在园区工作且停保的,不参加积分。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
(1)东江科技园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申请人和学生页面,申请人不是户主的,还需复印户主页面;
(4)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流水记录(市外户籍提供);
(5)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社保流水记录;
(6)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一年级的提供);
(7)学生学籍卡(原学校开具,申请七年级的提供);
(8)申请人学历(高中或中职以上)、职称(初级职称或三级技能以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人在园区企业工作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人在园区经商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11)申请人在园区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1-3页、盖章签名页);
(12)加分项目请按照《东江科技园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项目及标准》“加分项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社保流水记录请申请人在手机小程序“粤省事”自行打印(程序如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缴费日期始—缴费日期止—发送到邮箱),也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终端机打印,打印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居住证流水记录请申请人凭身份证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打印,打印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
(三)申请流程:
(1)惠州市外户籍学生
5月13日至5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人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由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现场申请,申请人要认真核对递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不接受材料变更),由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5月28日前完成终审,积分结果于6月7日在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如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可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复核。复核时间为6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7月10日惠州一中东江学校根据学位数公示录取名单,公示地点是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被录取学生须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2)非东江科技园户籍(惠州市户籍)学生
5月22日至5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人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由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现场申请,申请人要认真核对递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不接受材料变更),由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6月12日前完成终审,积分结果于6月25日在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如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可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复核。复核时间为6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7月10日惠州一中东江学校根据学位数公示录取名单,公示地点是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被录取学生须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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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仲恺东江科技园户籍生报名指南
2024-05-07,全文共 318 字
+ 加入清单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前)。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报名时间、地点
5月18日上午8:30-12:00 惠州一中东江学校室内体育馆
(二)报名资料
(1)一年级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申请人和学生页面,申请人不是户主的,还需复印户主页面;
②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生预防接种证明;
④学生幼儿园在读证明。
(2)七年级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申请人和学生页面,申请人不是户主,还需复印户主页面;
②学生学籍卡(原学校开具)。
备注:户籍学生报名以截至5月18日的户籍信息为准,未能在5月18日前完成迁户手续的,须参加积分入学。
仲恺高新区东江科技园2024年中小学招生指南
2024-05-07,全文共 2214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前)。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报名就读惠州一中东江学校起始年级。东江科技园户籍学生按照户口簿地址报读,园区内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积分入学。
三、户籍学生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
5月18日上午8:30-12:00 惠州一中东江学校室内体育馆
(二)报名资料
(1)一年级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申请人和学生页面,申请人不是户主的,还需复印户主页面;
②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生预防接种证明;
④学生幼儿园在读证明。
(2)七年级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申请人和学生页面,申请人不是户主,还需复印户主页面;
②学生学籍卡(原学校开具)。
备注:户籍学生报名以截至5月18日的户籍信息为准,未能在5月18日前完成迁户手续的,须参加积分入学。
四、积分入学学生报名流程
惠州一中东江学校在满足东江科技园户籍生就读,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采用“积分入学”的方式,招收惠州市外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按照积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惠州一中东江学校在满足惠州市外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仍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招收非东江科技园户籍(惠州市户籍)学生就读。按照积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参加积分入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参加积分入学:
(1)申请人在园区企业工作,5月30日前劳动合同及在园区购买社保满3个月;若申请人所在企业为新搬迁至园区或新投产企业,申请人因工作需要从原厂区安排在东江科技园厂区工作且与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满3个月,在5月30日前将劳动关系和社保转至东江科技园的,在企业原驻地购买的社保按照80%计算积分,并提供原驻地社保缴纳清单;
(2)申请人在园区购买商品房;
(3)申请人在园区经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5月30日前在东江科技园购买社保满3个月。
备注:①惠州市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在5月30日前必须办理东江科技园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
②前几年有参加东江科技园社保,但目前已不在园区工作且停保的,不参加积分。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
(1)东江科技园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申请人和学生页面,申请人不是户主的,还需复印户主页面;
(4)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流水记录(市外户籍提供);
(5)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社保流水记录;
(6)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一年级的提供);
(7)学生学籍卡(原学校开具,申请七年级的提供);
(8)申请人学历(高中或中职以上)、职称(初级职称或三级技能以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人在园区企业工作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人在园区经商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11)申请人在园区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1-3页、盖章签名页);
(12)加分项目请按照《东江科技园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项目及标准》“加分项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社保流水记录请申请人在手机小程序“粤省事”自行打印(程序如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缴费日期始—缴费日期止—发送到邮箱),也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终端机打印,打印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居住证流水记录请申请人凭身份证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打印,打印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
(三)申请流程:
(1)惠州市外户籍学生
5月13日至5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人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由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现场申请,申请人要认真核对递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不接受材料变更),由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5月28日前完成终审,积分结果于6月7日在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如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可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复核。复核时间为6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7月10日惠州一中东江学校根据学位数公示录取名单,公示地点是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被录取学生须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2)非东江科技园户籍(惠州市户籍)学生
5月22日至5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人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由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现场申请,申请人要认真核对递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不接受材料变更),由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6月12日前完成终审,积分结果于6月25日在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如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可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复核。复核时间为6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7月10日惠州一中东江学校根据学位数公示录取名单,公示地点是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被录取学生须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五、咨询电话
学生家长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入学报名情况: 0752-2313977。
附件:
1.东江科技园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实施方案.pdf
2024年5月6日
2024惠阳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积分标准+规则
2024-05-31,全文共 864 字
+ 加入清单序号 | 积分项目 | 积分说明 | 满分值 | 需提供材料及说明 |
1 | 社会保险 | 近5年在惠阳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每月计0.87分。 | 52分 |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费清单 |
2 | 住房保障 | 近5年在惠阳区拥有产权房,且在房屋所在镇(街道)内的学校申请,每月计0.4分。 | 24分 |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 |
3 | 稳定居住 | 近5年在惠阳区内稳定居住,每月计0.2分。 | 12分 | 1.惠州市外户籍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惠州市内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和以下四种凭证之一: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单位集体住房证明、自建房证明及水电费缴费清单。 |
4 | 投资纳税 | 近5年,在惠阳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每千元计3分,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业主纳税累计每2万元计3分。期间有偷税逃税行为的,本项目计0分。 | 12分 | 纳税编码、由“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的近5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5 | 加分项目 | 1.适龄儿童、少年或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任一方具有惠阳区户籍。 | 20分 | 户口本 |
2.近5年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惠州志愿服务网)或广东i志愿注册,并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活动,每服务40小时加0.5分,不满40小时不计分。 | 5分 | 登录志愿云3.0或惠州志愿服务网或电脑版i志愿平台打印“志愿服务时间证书”及明细。 | ||
3.近5年在惠阳区有见义勇为行为并获得区级以上表彰的,按2.5分/人/次计分。 | 5分 | 表彰文件、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 | ||
备注 | 1.积分可任选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进行计算,不累加计分。 2.计算日期至2024年5 月 31 日止,“近 5 年”是指从2024年5 月 31 日向前推 5 年(60个月)。 3.“房屋产权证”应属于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时长从房屋产权证日期开始算起。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办出房屋产权证的,从水电开户时间算起。 4.所有证件均必须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核查,并提交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需由提交人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所有证明均必须提供原件。 5.列入我区高层次人才管理人员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的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
2024大亚湾区积分入学积分标准
2024-05-30,全文共 1396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
序号 | 项目 | 条件和标准 |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
1 | 居住证 (监护人为非惠州市户籍的,此项为必备条件。) | 近5年内办理的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按0.5分/月计分。 | 最高30分 | 第①类:孩子区外户籍,监护人为大亚湾区户籍的,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该项积分得30分; 第②类:孩子区外户籍,监护人为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的,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和近5年内的以下三种凭证之一: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社保、营业执照,按月累计加分; 第③类:孩子区外户籍,监护人为惠州市外户籍的,提供监护人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 |
2 | 社会保险 (监护人为非大亚湾开发区户籍的,此项为必备条件。) | 近5年内在大亚湾开发区缴纳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的,按1分/月计分。 | 最高60分 | 在大亚湾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提供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该项积分不与第3项同时积分。 网上打印社保缴纳清单可通过以下2种途径: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社保服务”自助查询打印; 2.下载“广东人社”APP注册登录自助查询打印。 |
3 | 营业执照 | 近5年内个体户或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按0.5分/月计分。 | 最高30分 | 提供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及信用代码。该项积分不与第2项同时积分。 |
4 | 住房保障 | 在大亚湾开发区自有产权住房,且在产权住房所在学区(或大学区)申请入读的,按0.5分/月计分。 | 最高30分 | 提供住房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二手房必须提供)或购房合同(仅限一手房可用)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仅限一手房可用)。如住房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祖孙关系确认材料。 |
5 | 奖励加分 | (1)近5年内,参加大亚湾区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每满50小时得2分,每年最高可加10分。 | 最高10分 | 提供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 |
(2)近5年内,在大亚湾区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区公安部门表彰的,或获得“惠州好人”、惠州市“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大国工匠”“南粤工匠”“鹅城工匠”“大亚湾工匠”“惠州市金牌工人”“百佳工人”等(含以上)荣誉的,按5分/人/次计分。 | 最高20分 | 提供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 | ||
(3)近5年内在大亚湾开发区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业主纳税累计每1万元计1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不予计分。 | 最高10分 | 提供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纳税编码。 | ||
(4)优粤惠才C卡人才 | 10分 | 优粤惠才C卡。 | ||
说 明 | 1.第2项和第3项积分项目不可同时积分。从2025年起,营业执照不再作为大亚湾开发区积分入学项目。 2.积分可任选监护人一方进行计算,不累计加分。 3.计算日期至2024年5月31日止,“近5年”是指从2024年5月31日向前推5年(60个月),即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4.住房保障中的“房屋产权证”应属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住宅用途房产,且在学位申请时房产未出售。多套房产的不累计加分。 5.中小学教职工及责任督学子女,可申请教职工或责任督学所在学校学位。 6.列入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大亚湾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不适用本办法。 7.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的贵州省晴隆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公办学位,参照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执行。 |
2024年仲恺集体户口需要积分入学?
2024-05-21,全文共 216 字
+ 加入清单不需要的。
1、仲恺户籍(含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
2、享受户籍生待遇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随迁子女。
拓展:学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且具有学区内房产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购房合同及发票,或者房屋产权证;自建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出生证(一年级)
录取说明
学校学位数大于申请人数的,可全数录取;如学校学位数小于申请人数,则申请人按入户时间先后录取,入户时间相同的按学区内房产有关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惠城区2024年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点(初中+小学)
2024-04-22,全文共 737 字
+ 加入清单片区 | 小学 | 初中 | ||||
学校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学校 | 地址 | 咨询电话 | |
龙丰街道 | 红花湖小学 | 龙丰街道共联路18号 | 2371128 2371138 | 第四中学 | 火车西站四号 | 2372092 |
河南岸街道 | 湖山小学 | 河南岸湖山村下吕组171号 | 2523996 | 第一中学惠港校区 | 演达四路3号 | 2588732 |
桥西街道 | 第四小学 | 惠新西街一巷五号 | 2357316 | 华侨中学 | 桥东菜园墩79号 | 2231220 |
江北街道 | 三新小学 | 江北街道三新村一组54号 | 2803902 | 第一中学田家炳校区 | 江北文华二路88号 | 2866813 |
江南街道 | 下角小学 | 下角祝屋六巷1号 | 2233728 | 第七中学 | 下角东路二巷1号 | 2182586 |
小金口街道 | 小金口中心小学 | 园丁街38号 | 2290616 | 小金口中学 | 金源路园丁街40号 | 2282256 |
水口街道 | 水口中心小学 | 水口育才路78号 | 2323008 | 惠泽学校 | 新力北路1号 | 2322619 |
马安镇 | 马安中心小学 | 惠城区新安街70号 | 3616878 | 马安中学 | 马安镇新群村 | 5855895 |
三栋镇 | 三栋中心小学 | 三栋镇教育路8号 | 2597996 | 演达中学 | 三栋镇教育路7号 | 2596593 |
汝湖镇 | 汝湖中心小学 | 汝湖镇石路街2号 | 2790482 | 汝湖中学 | 汝湖镇兴湖一路一巷7号 | 7801227 |
仍图中心小学 | 汝湖镇仍图圩镇 | 6270062 | 仍图中学 | 仍图圩镇 | 6273421 | |
横沥镇 | 横沥中心小学 | 横沥镇小学路 | 3185055 | 横沥中学 | 横沥镇木街 | 3185056 |
大岚中心小学 | 横沥镇大岚圩镇 | 3238031 | 大岚中学 | 横沥镇惠岚社区 | 3238069 | |
矮陂中心小学 | 横沥镇矮陂圩长兴街 | 3206071 | 矮陂中学 | 横沥镇矮陂北街1号 | 3206675 | |
芦洲镇 | 芦岚中心小学 | 芦洲镇芦兴路 | 3259117 | 芦岚中学 | 芦洲镇芦香路 | 3259081 |
芦洲学校 | 芦洲镇双洲路60号 | 3287046 | 芦洲学校 | 芦洲镇双洲路60号 | 3287046 |
惠城区2024年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点地址+咨询电话(小学)
2024-03-26,全文共 380 字
+ 加入清单片区 | |||
学校 | |||
龙丰街道 | 红花湖小学 | 龙丰街道共联路18号 | 2371128 |
河南岸街道 | 湖山小学 | 河南岸湖山村下吕组171号 | 2523996 |
桥西街道 | 第四小学 | 惠新西街一巷五号 | 2357316 |
江北街道 | 三新小学 | 江北街道三新村一组54号 | 2803902 |
江南街道 | 下角小学 | 下角祝屋六巷1号 | 2233728 |
小金口街道 | 小金口中心小学 | 园丁街38号 | 2290616 |
水口街道 | 水口中心小学 | 水口育才路78号 | 2323008 |
马安镇 | 马安中心小学 | 惠城区新安街70号 | 3616878 |
三栋镇 | 三栋中心小学 | 三栋镇教育路8号 | 2597996 |
汝湖镇 | 汝湖中心小学 | 汝湖镇石路街2号 | 2790482 |
仍图中心小学 | 汝湖镇仍图圩镇 | 6270062 | |
横沥镇 | 横沥中心小学 | 横沥镇小学路 | 3185055 |
大岚中心小学 | 横沥镇大岚圩镇 | 3238031 | |
矮陂中心小学 | 横沥镇矮陂圩长兴街 | 3206071 | |
芦洲镇 | 芦岚中心小学 | 芦洲镇芦兴路 | 3259117 |
2024年惠城积分入学爷爷奶奶房产能积分吗?
2024-03-26,全文共 310 字
+ 加入清单可以的。惠城区积分入学中的“居住年限”中的自建房(或小产权房),以及“住房保障”中产权证可提供直系亲属(包含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持有材料。
关于惠城积分入学材料说明
积分入学主要是为解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原则上仅限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申请,非父母的其他亲属在法律规定上不属于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申请积分入学提供材料中,除“居住年限”中自建房(或小产权房),以及“住房保障”中产权证可提供直系亲属(包含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持有材料外,其余材料均应为父亲或母亲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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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安排
2024-03-26,全文共 436 字
+ 加入清单流程安排 | 大概时间 |
发布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 | 3月 |
发布信息填报公告 | 4月中下旬 |
审核资格及积分项目相关材料 | 5月中上旬 |
职能部门核实材料 | 5月中旬至6月中旬 |
公布积分审核结果 | 6月中下旬 |
复核【市直社保请参加复核信息】 | 6月下旬 |
发布积分学校、学位数及填报志愿公告 | 7月中下旬 |
录取名单公示 | 7月下旬 |
办理入学手续 | 7月下旬 |
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阿姨等非适龄儿童父母可以作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不可以。积分入学主要是为解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原则上仅限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申请,非父母的其他亲属在法律规定上不属于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积分入学提供材料中,除“居住年限”中自建房(或小产权房),以及“住房保障”中产权证可提供直系亲属(包含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持有材料外,其余材料均应为父亲或母亲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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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城区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
2024-03-26,全文共 207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和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入学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现将积分入学相关政策做如下公告:
一、适用对象
(一)惠城区内非中心区户籍随迁子女:
户籍在惠城区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的,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满6个月,并在户籍地所在镇(街)外居住时间累计满6个月。
(二)惠城区外中国大陆户籍随迁子女:
监护人一方在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满6个月,并在惠城区居住时间累计满6个月。
(三)在惠城区居住的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随迁子女:
监护人均为大陆户籍:参照“(二)惠城区外中国大陆户籍随迁子女”条件执行。
具体准入条件见下表:
凡符合参加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一所积分学校起始年级。申请流程为:网上信息填报→审核资格→核定积分→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填报志愿→公布录取结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发布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3月)。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发布信息填报公告(4月中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3.审核资格及积分项目相关材料(5月中上旬)。
申请人到申请积分学校所在镇(街)的受理点提交参加资格材料和积分项目相关材料。各镇(街)受理点,请查阅“附件1:惠城区2024年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点”。
注:申请人的积分项目材料确认提交后,不能更改申报信息。
4.职能部门核实材料(5月中旬至6月中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后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在申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及积分分值。
5.公布积分审核结果(6月中下旬)。
申请人可向受理点或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
6.复核(6月下旬)。
申请人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请带齐相关佐证材料到申请积分学校所在镇(街)的受理点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可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查询或咨询受理点。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7.发布积分学校、学位数及填报志愿公告(7月中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公众号发布公告。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填报居住地所在镇(街)中的一所积分学校。志愿学校一经填报成功,不得更改。
(特别提示:为避免浪费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人填报志愿后一经录取,在后续注册后可能将影响第二阶段招生报名录取。)
8.录取名单公示(7月下旬)。
积分入学录取名单在受理点学校和申请积分学校公示,申请人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录取规则:根据家长志愿学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9.办理入学手续(7月下旬)。
申请人持报名确认表、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以上流程的具体时间安排,后续在“惠城发布”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三、积分指标及分值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说明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完成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未满足申报资格要求的,经查实,取消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到受理点学校初审、填报志愿、办理入学手续等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不得补报。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申请的,视为对积分审核结果及积分分数无异议,不得补办。
5.本通知解释权归惠城区教育局。
(二)通知查看地点
1.惠城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便民服务-惠城教育”)。
2.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进入主页面右边栏目“最新公告”查看,或进入主页面菜单栏“部门街道频道-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查看)。
(三)招生咨询电话
1.咨询各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点;
2.惠城区教育局积分入学工作办公室电话:0752-2677411、0752-2677001。
博罗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申请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3907 字
+ 加入清单为做好我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招生工作会议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预公告,请广大家长提前准备相关入学材料。
一、申请对象
(一)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七年级:符合博罗县申请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非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和购买博罗县基本养老保险。
说明:惠州市内其它县区户籍儿童、少年申请入读我县学校,可用户籍证明代替居住证。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博罗县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申请办法
(1)申请规则:申请公办学校学位,所申请入读学校必须是招生地段内(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
(2)申请方式:监护人通过“惠上学”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资料。
3.录取办法。采取按批次录取办法,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少于招生指标数,则全部录取;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数,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符合第二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将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位和公办学位可以同时申请。申请民办学位的,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报。
(1)网上报名。监护人可在“惠上学”通过电脑或手机在网上报名。
(2)录取办法。如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凡在我县民办学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以学籍为准),符合下列条件可参加学校“小升初”直升:
(1)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校内直升。
(2)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具有惠州市内的居住证及社保(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3)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 号)的工作要求,从 2024 年起,所有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其本校学籍至毕业时至少须连续在籍满三年(含毕业年级);2023 年 5 月 30 日前已在学籍系统内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受影响。
(4)确定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将提前录取,被提前录取的学生则不能再申请报读我县其他民办学校。
四、申请材料
(一)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本人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1.儿童和少年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2.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需提供);
3.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非博罗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和少年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及在博罗县居住证(有效期内);
2.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需提供);
3.监护人在我县缴交的社保证明。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与子女关系公证材料。
(四)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1.居住材料。适龄儿童和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2)特殊住房: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④适龄儿童父母在博罗县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集体宿舍房产证或相关证件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2.社保材料。参与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监护人的博罗县社保参保证明。
3.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②非本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的;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④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公办学校招生地段的;⑤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
五、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一)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博罗县籍适龄残疾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二)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博罗县户籍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到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2-6879923。
六、温馨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做好学位申请准备,具体实施细则请关注后期发布的招生工作指引。
(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博罗县户籍学生根据实际统筹调配安排学位,非博罗县户籍学生自行选择申请民办学校学位。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三)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四)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时,学校须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应提前准备。
(五)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家长务必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学位,切莫轻信不法分子,谨防受骗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特别说明
本指南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八、招生咨询电话
博罗县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 ||||
学校名称 | 招生咨询电话 | 学校名称 | 招生咨询电话 | |
博罗县第二中学 | 0752-6283699 | 杨村中学 | 0752-6691012 | |
博罗县第三中学 | 0752-6696682 | 杨村中心小学 | 0752-6698632 | |
博罗县第四中学 | 0752-6221821 | 杨侨中学 | 0752-6127347 | |
博罗县第五中学 | 0752-6317230 | 杨侨中心小学 | 0752-6697210 | |
博罗中学初中学校 | 0752-6622512 | 泰美中学 | 0752-6605589 | |
博罗县第一小学 | 0752-6738428 0752-6738886 | 泰美中心小学 | 0752-6605202 | |
博罗县第二小学 | 0752-6208597 | 柏塘中学 | 0752-6509138 | |
博罗县第三小学 | 0752-6208597 | 柏塘中心小学 | 0752-6330169 | |
博罗县第四小学 | 0752-6281809 | 平安中学 | 0752-6363040 | |
博罗县第五小学 | 0752-6208399 | 平安中心小学 | 0752-6360186 | |
博罗县第六小学 | 0752-6215511 | 湖镇中学 | 0752-6658355 | |
博罗县第七小学 | 0752-6991330 | 湖镇中心小学 | 0752-6657556 | |
博罗县第八小学 | 0752-6980551 | 响水中学 | 0752-6323833 | |
博罗县第九小学 | 0752-6218281 | 响水中心小学 | 0752-6326656 | |
博罗县第十小学 | 0752-6310341 | 横河中学 | 0752-6380176 | |
博罗县第十一小学 | 0752-2822991 | 横河中心小学 | 0752-6382238 | |
博罗县第十二小学 | 0752-6888369 | 龙华中学 | 0752-6898968 | |
博罗县第十三小学 | 0752-6356423 | 龙华中心小学 | 0752-6898240 | |
博罗县第十四小学 | 0752-6207883 | 罗浮中学 | 0752-6660206 | |
博罗县第十五小学 | 0752-6222219 | 长宁中心小学 | 0752-6664367 | |
博罗县第十六小学 | 0752-6310841 | 罗浮山中心学校 | 0752-6803392 | |
博罗县第十七小学 | 0752-6310803 | 福田中学 | 0752-6887880 | |
博罗县第十八小学 | 0752-6310363 | 福田中心小学 | 0752-6886391 | |
佳兆业学校 | 0752-6767557 | 龙溪中学 | 0752-6938898 | |
中洲实验学校 | 0752-6991996 | 龙溪第二中学 | 0752-6678246 | |
惠州一中博罗五矿学校 | 0752-6928312 | 龙溪中心小学 | 0752-6678465 | |
石坝中学 | 0752-6160336 | 园洲中学 | 0752-6680490 | |
石坝中心小学 | 0752-6160279 | 园洲中心小学 | 0752-6803608 | |
麻陂中学 | 0752-6130725 | 九潭中学 | 0752-6986047 | |
麻陂中心小学 | 0752-6130062 | 九潭中心小学 | 0752-6982392 | |
观音阁中学 | 0752-6230140 | 石湾中学 | 0752-6906106 0752-6929033 | |
观音阁中心小学 | 0752-6509018 | 石湾中心小学 | 0752-6912839 0752-6902813 | |
三乡中学 | 0752-6636678 | 公庄中心小学 | 0752-6103814 |
九、招生监督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教育股:6292146、6297748
博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6206389
2024年惠州惠阳积分入学积分项目有哪些?
2024-03-21,全文共 267 字
+ 加入清单申请入学积分计算方法,按随迁子女其父或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稳定居住、投资纳税和参加志愿服务等加分项目共五项指标及其分值计算,所有指标和项目积分只计算父或母一方,不累加计分。
温馨提示:
1、惠阳区教育局根据可积分入读学校的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学名单(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一到第五的顺序,按指标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将录取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
2、已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应于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按照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办法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2024年龙门积分入学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2024-02-18,全文共 1514 字
+ 加入清单龙门县2024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序号 | 指标 | 指标说明 | 最高 分值 | 提交材料及说明 |
1 | 户籍 | 适龄儿童、少年或者其父亲(母亲)持有龙门县户籍20分,县外户籍10分。 | 20分 | 提供户口簿。 |
2 | 社保 时长 | 近五年来,在龙门县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计24分;未满5年的,按0.4分/月计分。 | 24分 | 提供县镇社保部门打印的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材料。省市驻龙门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在县外参加养老保险,则提供在龙门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清单或相关佐证材料。 |
3 | 住房 保障 (只取其中一项计分、不累加计算) | ①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有自己产权房,具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的(如不动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则提供不动产权证办理受理回执)得15分。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只有购房(购地)合同、购房付款凭证和水、电缴费发票(票据)的得10分。 | 15分 | 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如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商品房则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则提供不动产权证办理受理回执)。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票据)。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和水电缴费发票(票据)。 |
②惠州市外户籍人员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已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按办理日期计分; 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连续时间满5年计12分;未满5年的,按0.2分/月计分。居住证有效期至少须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时间方予计分。 | 12分 | 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 | ||
③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租房居住的(父母〈监护人〉在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没有产权房),按缴交房屋租赁税首张发票打印日期起计分; 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连续租住满5年计9分;未满5年的,按0.15分/月计分。房屋租赁期限至少须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时间方予计分。 | 9分 | 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龙门县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缴税发票及无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 ||
4 | 纳税 情况 | 近五年来,在龙门县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累计每2千元得1分;未达到2千元的不计分。个体工商户业主缴纳税额累计每2万元(含2万元)得1分;未达到2万元的不计分。以企业(公司)名义缴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公司)股东占注册资金的投资比例计算股东缴纳税额,股东缴纳税额累计每5万元(含5万元)得1分;未达到5万元的不计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计0分。 | 10分 | 个人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下载打印的个人所得税电子税票;个体工商户、企业(公司)股东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等方式下载打印的税收完税证明(记录),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
5 | 奖励情况 | 近五年来,在龙门县服务期间,获得龙门县人民政府表彰的加5分,获得惠州市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加10分。 | 10分 | 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本项只取最高分。 |
注册志愿者申请积分入学当年度及上一年度参与龙门县志愿服务每年服务时长均在25小时以上(含25小时),累计总时长达100小时以上(含100小时)1500小时以下的加5分,累计总时长达1500小时以上(含1500小时)的加8分。 | 8分 | 提供在“惠州志愿服务网”或“I志愿”下载打印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 ||
注:1、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近五年”是指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
2、积分可任选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计算积分,不得重复计分。 | ||||
3、所有证件、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当面归还。 | ||||
4、“产权房”是指产权属于随迁子女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 |
2023年惠城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及申请流程公告
2023-06-05,全文共 222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和《关于开展惠城区2023年积分入学工作的通 知》(见3月29日“惠城发布”公众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积分入学相关工作流程公告如下(以下各时间节点为初定,如因故未能如期进 行,以“惠城发布”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积分工作流程:线上报名→到审核点初审并录入系统→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公布积分结果→积分复核申请(如有错误)→公布积分学校和学位→志愿填报→录取名单公示→办理入学手续。
一、申请人线上报名
1.时间:6月6日9时至8日18时
2.方式:
方式一:通过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报名。
(积分入学惠上学信息填报系统)
方式二:通过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进入“平台&教程”——“平台入口”,识别“积分入学系统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惠上学信息填报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3.准备材料: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户口本、社保卡、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期发票、租房合同、营业执照、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登记凭证或水电费发票)、纳税证明、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志愿服务或见义勇为证书或证明、C类人才卡或证明材料等,拍照上传佐证材料。
4.说明:
(1)居住证和社保卡持有人应为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它法定监护人)。除房产证产权人可以为其他直系亲属外,其他材料均应为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监护人持有。请申请人根据操作指引(附件1),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报名系统暂时只开通积分入学材料上传功能,申请学校志愿填报功能待积分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公布、复核完成后开放。
(3)C类人才可根据《积分入学初审提交材料表》(附件2),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月10日、11日(初审时间)到惠城区教育局服务大厅报名并审核,无需前往审核点。
二、审核点初审并录入系统
1.时间:6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点以各审核点派号为准)
2.地点:各镇(街道)审核点见《2023年积分入学材料初审及咨询点》
3.说明:家长线上报名时,可就近选择合适的审核点。各审核点根据网上报名信息,以派号方式,通知申请人分时间段、错峰到审核点提交申请材料。
家长按照《积分入学初审提交材料表》(附件2),准备好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材料开具方式见《积分入学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指引》,附件3),前往报名时填写的初审审核点进行审核。学校确认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网上填报信息无误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学校确认打印的申请表无误后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除积分计算有误外,不能再更改申报信息。
三、职能部门审核
时间:6月12日至7月9日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更新后,重新计算积分分数。
四、公布积分结果
时间:7月10日9时
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报名时的小程序(惠上学信息填报系统),点击“查询结果/志愿填报”进入查询。
五、积分复核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7月12日9时至13日18时
对分数有异议的,申请人可进入“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发送“2023年惠城区积分复核”,按提示填写复核申请相关资料。
现场复核时间:7月15日9时至16日18时
申请人根据网上提交复核申请的地点和时间,携相关证件资料审核点进行复核。
特别提醒:据了解,2022年年底公安部门对部分居住证进行了清查,清查结果已通过短信通知各持证人,请各家长通过“粤居码”确认居住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询方式:打开“粤居码”小程序——点“居住证”(如未登陆则须先登陆)——点“亮证(码)”〉,以免影响积分申请。
六、公布积分学校和学位
时间:7月26日
申请人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或进入“惠城教育”板块查看参与积分入学学校及学位数。
七、志愿填报
时间:7月29日9时至7月30日18时
申请人通过线上报名时的小程序(惠上学信息填报系统),点击“查询结果/志愿填报”按钮,按提示选择3所志愿学校。志愿填报时,要结合自身积分情况、学校积分指标数和学校位置等因素,按梯次合理安排第一、二、三志愿学校顺序。凡未填报志愿的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随迁子女为区内非中心区户籍的〈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道)户籍〉,可申请户籍地所在镇(街道)辖区以外的3所积分入学学校(入读户籍地所在镇(街道)辖区公办学校按照户籍生政策入学,故不可申请户籍地所在镇(街道)辖区的积分学校);其他类型随迁子女可申请惠城区任意3所积分入学学校。
八、录取名单公示
时间:8月2日
区教育局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根据所报志愿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在申请学校公示,也可通过线上报名时的小程序(惠上学信息填报系统),点击“查询结果/志愿填报”查询。
九、办理入学手续
时间:8月5日、6日
申请人持签名确认的《惠城区2023年积分入学确认表》和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特别提醒:本公告中相关事项与3月29日“惠城发布”及“惠城区政府网”发布的《关于开展惠城区2023年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略有调整,以本公告为准。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予补办。
附件:1.积分入学报名操作指引.pdf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2023惠州博罗积分入学积分标准
2024-06-01,全文共 1091 字
+ 加入清单序号 | 指标 | 计分要求 | 分值 | 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1 | 参加社保 | 在博罗县缴纳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 满足条件方可申请 | 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人与随迁子女亲属关系的,还须提交出生证等可证明亲属关系的其它佐证材料) |
2 | 居住保障 | 1.随迁子女为县外户籍、境外户籍:在博罗县居住。2.随迁子女为县内镇外户籍:在随迁子女户籍地外镇街居住。 | 满足条件方可申请 | 1.监护人均为市外户籍:一方居住证。2.监护人中有一方为市内户籍:一方的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及首期发票、租住合同(已在住建部门备案)、营业执照、社保卡、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登记凭证或水电费发票。 |
3 | 参加社保 | 近5年,在博罗县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月计1分,不满一个月不予计分,满60个月另加10分。 | 70分 | 不需要提供,由相关部门审核计分。 |
4 | 居住年限 | 近5年,在博罗县各学区内居住年限,每月计0.5分。不满一个月不予计分。 | 30分 | 1.监护人均为市外户籍:一方居住证。2.监护人中有一方为市内户籍:一方的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及首期发票、租住合同(已在住建部门备案)、营业执照、社保证明。(不需要提供) |
3.监护人中有一方为市内户籍: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登记凭证或水电费发票。(该项提供佐证材料,由学校审核计分) | ||||
5 | 住房保障 | 在博罗县内有产权房,且在产权房所属镇学区内的学校申请。(租房、无产权证自建房不计分) | 5分 | 不需要提供,由相关部门审核计分。 |
6 | 投资纳税 | 近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计3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3万元计3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计0分。 | 15分 | 不需要提供,由相关部门审核计分。 |
7 | 加分奖励 | (1)适龄儿童少年或者其父亲(母亲)具有博罗县内户籍。 | 20分 | 不需要提供,由相关部门审核计分。 |
(2)近5年,在参加博罗县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期间,获得县委宣传部、团县委以上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同一加分项目有多次奖励的只选其一)。 | 5分 | 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 | ||
(3)在博罗县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 5分 |
备注:
1.本分值表相关材料的计算日期以2024年5月31日为截止时间;
2.“近5年”是指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3.“产权房”是指产权属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4.积分可任选父或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
5.所需证件、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监护人签名。
2024年博罗积分入学招生工作指南
2024-06-01,全文共 2691 字
+ 加入清单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特制订本指引。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居住地所属镇街的学区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各镇街、各学校根据省、市、县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严格核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不得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依据申请入读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适用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或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惠州市户籍儿童(含县内户籍)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二)非惠州市户籍儿童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应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和购买博罗县社会保险。
三、实施办法
全县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凡符合积分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1所居住地所在镇街的公办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未能录取,将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特别说明:
所申请的学校必须是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居住地”的确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申请人”持有居住地址在博罗县的广东省居住证。
(三)“申请人”在博罗县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
(四)“申请人”名下的合法有效租房合同(须于5月31日前在住建部门备案),在县城租住的适龄儿童申请县城学校积分入学,“申请人”须购买县城区域内社保,各镇(街道)中心区域学校可参照执行。
四、申请流程
(一)线上报名及学校初审:7月1日至6日,“申请人”通过“惠上学”(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网上报名,进入“2024年博罗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积分申请,各学校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特征码,申请人可凭该码查询积分分数及录取结果。
(二)公布积分入学学位:7月12日-13日,户籍生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县教育局统一公布参与积分入学学校及积分入学学位分布计划数,各镇街辖区学校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布。
(三)核实积分资格。7月14日-15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须提供材料见《2024年博罗县申请积分入读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特别说明:
1.申请人如不能网上申办的,请于7月14日-15日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由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
2.“申报资格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供符合申报资格佐证材料后方可申请;“积分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积分分值,申请人应根据表中“计分要求”,提供有效积分佐证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无需提供)。
学校初审时,由学校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后,现场计算有关特殊项目得分并录入系统(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除外),然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学校审核小组成员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申报信息),由家长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
(四)职能部门核实材料。7月16日-31日,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最后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情况在申报系统计算总积分。
(五)公布积分审核结果。8月1日-6日申请人可向申请学校或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查询积分情况。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六)录取名单公示。县教育局、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在申请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通过系统反馈给家长。
(七)办理入学手续:初中、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8月12日-13日,申请人持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和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县城户籍学生(不含城郊学区)不参与县城学校积分入学。
(二)列入我县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县内部队现役军人直属子女等,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四)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居住地”所属镇(街道、管委会)1所学区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如不按要求申报,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授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六)所有申请材料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七)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如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八)招生期间,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咨询小组,设立咨询点,张贴有关招生说明,热情接受学生和家长对招生工作的咨询,做好招生宣传解释工作和报名注册工作。
(九)各学校须成立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一人审核材料、一人录入分数、一人监督。并按“一生一档”原则建立积分入学档案,以备上级部门检查监督。
七、公告查看地点
1.博罗县中小学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
2.各镇(街道、管委会)相关公办中小学的公告栏。
八、积分指标、分值说明(见下方)
2024年惠阳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要求+时间+方式)
2024-05-31,全文共 960 字
+ 加入清单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必须是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儿童;七年级入学对象必须是完成小学阶段学业且未取得初中学籍的少年。
1.学位申请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道)外户籍,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居住证”(有效期须包含2024年5月)且购买了惠阳区2024年5月“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是惠阳区的,无需提供监护人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2.招生批次
第五批: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时间安排
招生批次 | 网上申报 | 现场提交资料 | 审核资料 | 审核结果公示 | 录取结果通知 | 领取入学告知书 |
第五批 | 6月15-16日 | 6月17-18日 | 6月19日-7月27日 | 7月28日-8月1日 | 8月2-3日 | 8月4-5日 |
4.所需材料
第五批对象:学生的户口本、出生证;监护人惠阳区内居住证、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房屋产权证等。
除以上材料外,申请七年级学位的学生还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5.办理程序
(1)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申请。被申请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
(2)资料审核。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资料,打印入学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区有关职能部门复核。
(3)录取办法。依批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若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积分计算方法参照附件3、附件4)。若总积分相同,第一至三批按“户籍”→“住房保障”的顺序进行比较,第五批按“基本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的顺序进行比较,单项高分者优先录取。
符合第五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4)结果公示。各学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5)领取入学告知书。各学校通知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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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亚湾户籍生积分表+积分项
2024-05-30,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
类别 | 积分项目 | 积分说明 | 分值 | 需提供材料 |
第一批 | 住房保障 | 近5年具有学区 内产权房,每月计1分。 | 最高60分 |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 |
学区内户籍 | 近5年具有学区内户籍,每月计1.5分。 | 最高90分 | 户口本 | |
第二批 | 住房保障 | 近5年具有学区内产权房,每月计1分。 | 最高60分 |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 |
学区外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 | 近5年具有学区外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每月计1 分。 | 最高60分 | 户口本 | |
第三批 | 学区内户籍 | 近5年具有学区内户籍,每月计1.5分。 | 最高90分 | 户口本 |
说明 | 1.计算日期至2024年5月31日止,“近5年”是指从2024年5月31日向前推5年(60个月),即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2.住房保障中的“房屋产权证”应属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住宅用途房产,且在学位申请时房产未出售。多套房产的不累计加分。 3.学区内户籍、学区外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且在学位申请时户籍未迁出大亚湾。 |
2024年仲恺高新区户籍生公办学校招生时间表
2024-05-21,全文共 256 字
+ 加入清单重要提醒:由于我区部分区域人口密度较高,部分学校学位相对紧张,例如位于陈江街道的仲恺高新区第七学校、廖承志红军小学,位于惠环街道的惠州一中仲恺校区、第六中学、第二小学、平南小学,位于潼侨镇的侨冠小学等,以上学校可能仅可录取第一批次学生
,请学生家长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合理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
事项 | |
5月20日至22日 | 网上预约,然后等待学校派号信息 |
5月23日至26日 | 现场审核(提交资料) |
6月7日前 | 办理入学手续 |
其他招生公告发布时间说明 | |
5月下旬 | 积分入学政策 |
5月下旬 | 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
6月下旬 | 公办学校插班招生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