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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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临时闭园通知

呼和浩特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于2024年3月6日起暂时闭园,闭园期间暂停对外接待游客。

2024-03-07,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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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临时闭园通知

为了更好地奔赴下一场热爱,我们开始了一场单行道前行的升级之旅。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于2024年3月6日起暂时闭园,闭园期间园区将对基础设施、体验场地进行提升改造,草坪、树木进行保护保养,因此暂停对外接待游客。期待春野浮绿之际,以全新面貌,优质服务与您再相见。

具体开园时间请关注“内蒙古首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官方抖音账号了解最新详情。请各位游客朋友合理规划游玩行程,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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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519旅游日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活动详情

2024-05-16,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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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呼和浩特市分会场系列活动将在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开幕!

2024年5月19日是第14个中国旅游日,我市以“一城看北疆

露营在青城”为主题,将举办呼和浩特市2024年露营节活动。意在旅游日扮靓美丽青城,使露营生活风靡草原都市。作为本次活动的主会场之一,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即将带大家开启野奢新潮流、露营新玩儿法!

本次系列活动有哪些吸睛亮点呢?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揭秘!

开幕式

开幕式将于5月19日在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盛大举行!届时露营风时装秀、发起成立露营营地联盟(民宿与露营专业委员会)、2024年中蒙“万里茶道”集结系列赛呼和浩特启动仪式、5·19中国旅游日启动仪式和乌兰牧骑演出等各类精彩的活动内容将为大家呈现!

除了超赞的开幕式以外,5月18日-5月25日园区还将开展露营业态展示区和露营主题活动,邀您共同体验多元化露营风采。

露营业态展示区

5月18日-5月25日

园区汇集了露营营地商家展示、露营娱乐经营项目展示、露营营地配套教育服务展示、露营俱乐部展示、露营设备品牌商展示、新能源车企及3C手机品牌展示、文明旅游主题展示等场景,在交流中促成不同业态的联动,同时为游客提供一次拥抱户外生活、进行露营社交的全新体验。

露营主题活动

5月18日

15:00-18:35

雪碧校园音乐节决赛

5月19日

13:30-21:30

康师傅冰红茶痛快先锋校园新声派城市赛

14:30-17:00

露营地发展畅谈会

5月18日-5月19日

10:30-17:00

城市迷你那达慕

15:00-16:30

北疆美食文化品鉴会

5月18日-5月25日

20:00-21:30

月升音乐派对

18:00-20:00

露天观影畅享会

通过不同的主题美好集结感受年轻活力,邂逅大自然深度体验户外休闲的美好时光这个5·19跟随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的活动氛围掀起露营热潮感受自然的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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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交友联谊会怎么报名?

2024-02-19,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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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奇缘 情定元宵》呼和浩特第二届青年职工交友联谊会

组织机构

主办: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协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工会委员会

参与人员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中的单身青年

活动时间

2024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 元宵节)下午15:00-19:00

活动地点

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

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

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

注意事项

(一)报名后接到工作人员回访电话核实信息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活动在户外场地举办,建议选择防风保暖性较好的衣物,做好保暖措施。

(三)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务必保证身份信息真实。如发现谎报虚假信息,则取消参加资格。

(四)温馨提示:本次活动限300人参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主办及承办单位将严格保密报名者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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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呼和浩特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闭园通知

2023-11-06,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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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黑河军事文化乐园闭园通知

暂时的告别,期待更好的重逢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大自然都在冬天积蓄力量。呼和浩特市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将于2023年11月6日起进入休整涵养阶段,暂时闭园,不再对外接待来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购票的游客可在线上申请退票退款,要款将退回原账户。

待到银装素裹时,我们将为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打造一场全新的冰雪盛宴。2024呼和浩特冰雪节,让我们在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不见不散!

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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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调整冬季开放时间

2023-10-18,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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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军事文化乐园关于调整冬季开放时间的通知

从2023年10月17日起,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执行冬季开放时间,游客接待时段为上午10:00至下午18:00(每周一闭园)。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请广大市民、游客朋友相互转告,安排好出游计划。

特此公告

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

2023年10月17日

温馨便民提示:

1. 周一闭园,做好出行规划

2. 购买前请您提前规划好行程,做好相应准备,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游园。

3. 公交运营时间及线路:夏季早上6:10—21:00大青山野生动物园—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旅游专线、123路

4. 园区南侧有公共开放停车场,可自驾,导航搜索“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南停车场

5. 滴滴出行、出租车出行可选择至“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西门

6. 市民、游客朋友们可搜索关注

“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内蒙古塞上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小红书、抖音、微博官方账号,了解更多有关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活动、便民、出行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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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青城剧坛大讲堂招生通知

2024-03-08,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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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青城剧坛大讲堂招生通知

一、2024年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青城剧坛”大讲堂即将开课

“青城剧坛”大讲堂将突出经验传授和艺术实践,坚持理论与艺术实践相结合,积极发挥市文化艺术研究院作为首府创作单位的师资及地理优势,通过聘请全国范围内优秀戏剧理论家、剧作家、地方戏表演艺术家、导演以及院团管理者开展讲座及授课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采用培训和创作实践相结合的“导师制”方式,使参训学员系统掌握地方戏的历史渊源、形象塑造、艺术特色等理论知识以及编剧技巧,促进我市地方戏创作人员的挖掘与培养,构建地方戏编剧创作教学体系的建立,推动地方戏曲的高质量传承与发展,更为我市储备一批创作人员和优秀剧本。

二、拟邀请专家

“青城剧坛”大讲堂将积极发挥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首府地理优势,邀请国家级优秀戏剧编剧、导演及相关理论专家进行授课,包括罗怀臻、罗周、李宝群、武丹丹、冉平等著名老师。

三、教学安排

1.学制:1年期,时间从2024年3月中下旬——2024年12月底。拟两月举办一期,每期用时半天,全年共六期。

2.教学:导师集体授课、学员自主创作相结合的方式。

3.内容:各期选题初拟如下。

第一期:呼和浩特地区戏剧艺术形式的主要特征(主要以呼和浩特本土戏剧二人台、晋剧为例,阐述个性与共性);

第二期:传统戏曲审美及经典作品鉴赏;

第三期:舞台剧编剧具备的素养(兼容:编剧与导演、舞美、作曲等其他舞台艺术门类创作者的关系);

第四期: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导;

第五期:呼和浩特有哪些题材可以借助戏剧形式引起全国关注;

第六期:呼和浩特如何利用影视作品影响力,创作出符合市场规律,引起全国反响的现象级影视作品。

4.结业:本课程学习结束时,根据学习情况对学员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学员需提交3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我院拟将优秀心得体会推送至各新媒体平台,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四、火热报名中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表请从“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官方微信号下载,并填写相关内容发送至邮箱:

(hhhtfyzx@163.com)

五、费用及其他

1.本次培训班不收学费;

2.学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学员按照教学安排,及时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并最终完成结业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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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最晚几点关门?

2024-01-31,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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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最晚几点关门?

最晚22:00关门。

第三届呼和浩特欢乐冰雪节在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举办,1月12日-

2月24日每天10:00-22:00,大家有足够的时间来计划一场完美的冰雪之旅。

演出时间

为了给游客一个更好的观演体验,从2024年1月23日起,呼和浩特欢乐冰雪节每晚欢乐专场演出调整开始时间调整为18:30,梦幻烟花秀开始时间调整为19:30。

企鹅巡游时间

企鹅的巡游时间是11:00/15:00/17:00/20:00每天四场,每场15-20分钟,巡游地点是在企鹅之家。需要注意的是表演时间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当日天气温度等情况可能会取消或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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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营业时间(最新)

2024-01-31,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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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营业时间

第三届呼和浩特欢乐冰雪节在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举办,1月12日-

2月24日每天10:00-22:00,大家有足够的时间来计划一场完美的冰雪之旅。

门票购票

目前第三届呼和浩特欢乐冰雪节已经开始售票友友们通过内蒙古首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抖音账号、美团、大众点评、携程、高德地图官方购票平台或在园区售票处均可以购买到园区门票,请大家认准官方平台哦~

免票政策

1.4m及以下儿童免票 (须有成人陪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票 (建议成人陪同入园现役军人

(含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消防救援人员、全国公安民警、残疾人免票注意:免费参观人群需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入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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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坐几路公交车?

2024-01-31,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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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几路公交车?

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位于科尔测快速路以东大黑河南岸,游客可以选择公交、出租车或自驾等多种交通方式前往。

公交

1.冰雪节专线:公交三公司一一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

收发车时间: 15:00--22:00

2.123路公交:八拜东公交站下车

收发车时间: 07:00--17:00

自驾

自驾车辆行驶至科尔测大桥向南直行后左转,在园区南侧大型停车场停车,共有1600个车位。说明:以上公交线路可能暂时停运,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咨询方式:呼市公交线路咨询服务热线 4971203,第一时间掌握线路营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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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冰雪节门票一览2024

2024-01-04,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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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冰雪节门票一览2024

门票信息

1、抖音团购早鸟票优惠价:59.9元

2、日常票价:成人票价98元

《2024呼和浩特欢乐冰雪节》门票为一票制,不包含景区内二次消费游玩项目

1、门票一经售出,恕不退还,票面破损,涂改无效

2、主会场部分游乐项目凭票游玩,门票对景区内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无效

3、请保管好门票,门票丢失,过期,作废,无效等情况景区是恕不负责,敬请谅解

4、门票具体票价以景区售票窗口公示为准

5、门票一经售出,视为消费合同成立且持票人同意遵守景区各项游玩规定,并对随行的老幼病残人士具有监护责任

6、身高140CM及以下的儿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可免票入场,

7、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出示有效证件免票入场

客服电话:0471-312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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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起奥威马文化生态旅游区暂时闭园通知

2023-12-18,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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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威马文化生态旅游区关于加强雪天安全出行及景区暂时闭园的紧急通知

根据气象局有关提示及有关部门通知,因降雪原因,气候寒冷,道路湿滑,及易引起各类安全事故,考虑到进入景区道路不具备通行条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奥威马文化旅游区从2023年12月15日起,暂时关闭景区游览,具体开放时间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通知,感谢广大游客的理解与支持。

同时也希望游客朋友们注意出行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平稳驾驶,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奥威马文化生态旅游区

2023年12月15日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七杆旗行政村

101路公交车直达园区门口

自驾车: 呼和浩特市炼油厂大转盘向西金盛路向南十公里处

咨询电话:0471-7260222;0471-72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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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7月19日正式开园

2023-07-31,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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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黑河军事主题乐园7月19日正式开园

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于2023年7月19日正式开放,门票售价为29.9元/位。开放期间,限量销售20000张惠民门票,售完为止,惠民门票售价为9.9元/位。

开园时间:早上10:30

闭园时间:晚上22:30

小tip:周一闭园,做好出行规划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南路与永顺大街交叉口东南

惠民门票(限量销售20000张):9.9元/位

正价门票:29.9/位

购买方式:8月1日起,游客朋友们搜索关注“内蒙古塞上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购票,现场通过闸机查验电子票进入园区。

温馨便民提示:

1. 周一闭园,做好出行规划

2. 购买前请您提前规划好行程,做好相应准备,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游园。

3. 公交运营时间及线路:夏季早上6:10—21:00大青山野生动物园—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旅游专线、123路

4. 园区南侧有公共开放停车场,可自驾,导航搜索“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南停车场

5. 滴滴出行、出租车出行可选择至“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西门

6. 市民、游客朋友们可搜索关注

“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内蒙古塞上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小红书、抖音、微博官方账号,了解更多有关大黑河军事主题乐园活动、便民、出行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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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市区职称评审通知(汇总)

2024-05-30,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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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市职称评审通知汇总

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现就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查看:关于做好赛罕区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查看:2024年玉泉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

点击查看:回民区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查看:托克托县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其他区县职称评审通知暂未公布,信息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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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托克托县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附时间)

2024-05-30,全文共 8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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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对人才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4〕81号),现就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和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自由职业者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法律法规规定职称评审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我县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1日。

2.基层“定向评价”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高级职称,农牧民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4日。基层“定向评价”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提出职称评审申请,不得多头报送。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以及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1.高级职称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并逐级上报。

2.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流程。

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由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评审政策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评审条件。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一)减少限制性条件要求

1.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具体专业要求见各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3.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4.严格落实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二)实行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1.对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2.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职称不再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推行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3.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可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由市人社局根据自治区相应职称评审条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

4.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含正高级)统计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5.对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应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组织开展专项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三)赋予用人单位职称评审自主权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三级医院、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医疗中心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申请组建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四)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申报人员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和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下列人员可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可不受岗位数额(结构比例)限制,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符合第1至6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第7、8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相应评委会评审。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规定,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3.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推荐,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4.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但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

5.在海外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6.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7.列入下列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在培养期内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其中,“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三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二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8.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军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继续开展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的原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在单列岗位结构比例内,做好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和文物博物专业领域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对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用人单位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申报推荐突出业绩贡献,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等相结合,不得简单一味降低标准条件,造成政策“洼地”,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3.突出服务基层导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乡镇、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具有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工作后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后可认定中级职称。

4.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5.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职称评审激励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城市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乡镇、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取得现有职称后,累计服务乡镇、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

(六)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七)对符合条件、未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继续实施关心爱护职称倾斜政策

参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仍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市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上述政策并确定享受政策人员名单,在开展职称申报工作前将享受政策人员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八)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

1.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聘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2.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允许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返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可以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九)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高技能人才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十)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核准后,按照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及时补充设岗,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十一)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二)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县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托人社发〔2024〕2号)执行。

五、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健全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申报基本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审核

各级主管部门要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确定专人负责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推荐报告。内容须包括:

1.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

2.职称材料接收情况,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按专业汇总申报人员情况;

3.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已聘岗位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岗位数、双肩挑人员情况、空岗及拟使用空岗申报高级职称情况;

4.中初级职称评审控制职数意见;

5.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是否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6.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情况;

7.申报人员是否有失信违规行为;

8.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意见等。

(二)《托克托县2024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申报材料审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公示结果报告。

七、组织评审要求

(一)严格职称评审程序

1.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和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时限要求和评审程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2.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评审工作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调查核实;涉及材料真实性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3.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由评委会、自主评审单位在评审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将正式核准备案报告(含公示情况及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www.nmgrck.cn/zcps)。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二)合理设置评价指标

职称评审坚持破除“四唯”倾向,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造。

1.各职称系列通过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科学评价人才。有关评委会可探索将中试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2.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创新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3.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自主评审单位,及有关评委会要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评价指标。对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与教学科研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对评委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构建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单位)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全过程全链条综合监管体系。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2.建立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各单位、主管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持续做好参评人员、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及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诚信信息(失信违规行为)归集报送工作。

出现失信行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记录期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用人单位视情况,给予提醒告诫、通报批评、取消岗位晋升资格、撤销职称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书面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二)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证书信息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职称电子证书数据统一推送至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蒙速办”手机APP实现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

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县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证书,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重新确认,接收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3日。

2.持续做好电子档案建档工作。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评审通过人员电子档案制作建档工作,于核准备案后1个月内,将已经核准(用印)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扫描生成电子版文件后,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取得职称人员可下载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具体操作指南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3.试行职称申报评审进度结果网上查询。为方便申报人员了解本人职称评审进度和结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及时对申报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进度进行更新。申报人员完成线上注册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实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进度和结果。

(三)严格收费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

2、托克托县2024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

3、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4、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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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和浩特玉泉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

2024-05-29,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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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玉泉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

现根据《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4]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2024年玉泉区职称评审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高级职称申报及截止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中、初级职称申报及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流程

区属事业单位统一由主管部门收取职称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玉泉区人社局。

区属企业,收职称材料时由所在单位确定申报人员材料装订无误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统一将经过公示规范的职称材料报送至与其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报送至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没有对应主管部门,由企业直接报送至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报材料

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在申报职称时须认真阅读并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4]81号)及各系列评审相关文件要求如实申报职称材料,具体报送方式如下:

(1)阅读文件及下载附件表样

登录呼和浩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huhhot.gov.cn/首页→公示公告中点击《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认真阅读文件并下载填写文件后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附件2《呼和浩特市2024年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关于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最新文件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政策法规查阅。

(2)线上注册(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进行注册登录(首次注册需单位先行注册,个人注册在单位名下),经单位账号后台审核通过后。2024年职称申报入口中,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4打印一式两份,需正反面打印胶封成册)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A3打印,高级一式15份。中、初级一式2份)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3)线下材料报送

单位填报: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呼和浩特市2024年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附件2)(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还需提供电子版)。

个人准备:将《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附件1)中要求的业绩佐证材料原件(不装订、必须提供)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页均需盖章)按目录顺序整理(目录放首页,可自行加封皮)装订成册。连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装档案袋(档案袋封皮及近三年考核表见玉泉区职称申报群)。

以上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统一报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以此为依据对照《呼和浩特市2024年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附件2)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盖章后报送至玉泉区人社局620室。

注: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报送职称时对继续教育不做硬性要求。

温馨提示:为避免延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上会时间,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玉泉区职称申报的受理时间要求、提前或过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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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赛罕区职称评审通知(最新)

2024-05-29,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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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赛罕区2024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对人才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现转发《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区实际,对具体职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按时提交预审和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2.资格预审根据申报专业及级别(附件2)进行线上填报(根据申报级别选择二维码),按照微信中“企业微信通知”查看“回复内容”报送材料。

3.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预审表内容逐项如实填写。

4.各单位申报人员须认真填报《专业技术人才申报( )级职称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单》。

5.各单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材料,各事业单位须报送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岗位设置情况、已聘岗位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岗位数、双肩挑人员情况、空岗及拟使用空岗申报初、中、高级职称情况。

6.各单位申报人员认真阅读《赛罕区2024年职称申报工作一次性告知书》。

7.部分专业按照上级部门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例:经济、卫生、会计等)。

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2024年赛罕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间安排表

附件2:专业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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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和浩特全市职称评审通知(附时间)

2024-05-29,全文共 10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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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对人才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现就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和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自由职业者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法律法规规定职称评审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我市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1日;市直属单位中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各旗县区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具体见旗县区职称工作通知。

2.我市基层“定向评价”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高级职称,农牧民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8日。基层“定向评价”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各旗县区、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部署并制定评审实施方案,2024年9月30日前需完成评审和公示工作。

4.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提出职称评审申请。用人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职称材料,应统一报送至同一个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以及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1.高级职称申报流程。

(1)高级职称评委会设在自治区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逐级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职称直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将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分类整理后,交相应高评委会办事机构。

(2)高级职称评委会设在我市的,市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汇总后送交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旗县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送交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

(3)高级职称评委会设在自评单位的,按照自评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4)支持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建设,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直接向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2.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流程。

(1)旗县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和自评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各旗县区或自评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市本级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由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评审政策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各旗县区、各评委会、各自主评审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评审条件。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一)减少限制性条件要求

1.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具体专业要求见各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3.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4.严格落实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二)实行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1.对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2.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职称不再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推行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3.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以及自主评审单位自主评审的职称,可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由我市、自主评审单位根据自治区相应职称评审条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

4.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含正高级)统计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5.旗县区和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组评审。

6.各旗县区、各评委会对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应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组织开展专项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三)赋予用人单位职称评审自主权

1.已赋予职称评审权的自主评审单位,继续按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的评审专业、层级、范围和评价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2.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三级医院、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医疗中心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申请组建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3.有关旗县区、自主评审单位当年不具备开展评审工作条件的系列(专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可采取联合评审、委托其他旗县区或评委会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

(四)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申报人员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和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下列人员可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可不受岗位数额(结构比例)限制,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符合第1至6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第7、8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相应评委会评审。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2.经认定我市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引进人才由本单位评委会评定相应职称。

3.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推荐,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4.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但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

5.在海外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6.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7.列入下列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在培养期内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其中,“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三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二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8.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军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继续开展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的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应行业部门,在单列岗位结构比例内,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和文物博物专业领域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对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用人单位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申报推荐突出业绩贡献,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等相结合,不得简单一味降低标准条件,造成政策“洼地”,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3.突出服务基层导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乡镇、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具有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工作后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后可认定中级职称。

4.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5.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职称评审激励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城市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乡镇、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取得现有职称后,累计服务乡镇、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

(六)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七)对符合条件、未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继续实施关心爱护职称倾斜政策

参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仍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市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上述政策并确定享受政策人员名单,在开展职称申报工作前将享受政策人员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八)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

1.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聘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确需优化地区、部门(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超岗位申报职称评审的,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商同级人社部门意见,统筹安排做好申报工作。

2.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允许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返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可以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九)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高技能人才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十)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进行。2024年全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总数控制在22人(含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3人)。评审结果核准后,要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及时补充设岗,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十一)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二)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3〕3号)执行。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继续教育培训范围,不得违规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及时更新,专业科目课程内容要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相关。

五、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和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健全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申报基本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审核

各级主管部门要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确定专人负责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报送材料要求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内容须包括:

1.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

2.职称材料接收情况,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按专业汇总申报人员情况;

3.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已聘岗位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岗位数、双肩挑人员情况、空岗及拟使用空岗申报高级职称情况;

4.中初级职称评审控制职数意见;

5.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是否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6.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情况;

7.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意见等。

(二)《呼和浩特市2024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要求申报材料审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公示结果报告。

七、组织评审要求

(一)加强评审专家管理

1.在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前,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需完成对评委会专家和专家库的清理规范,实现动态管理。清理规范情况和评委会专家、专家库调整情况要及时报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对于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聘任为本年度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与企业相关的评委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

(二)严格职称评审程序

1.各旗县区、各评委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和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时限要求和评审程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评审。职称评审不得跨年度进行。

2.各旗县区、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年度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制定评审实施方案,评审实施方案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工作措施、申报人员名单、评委推荐名单等情况,在评审会议召开一周前提交核准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自主评审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职称评审办法。

3.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评审工作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调查核实;涉及材料真实性的,由各旗县区、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4.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由评委会、自主评审单位在评审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将正式核准备案报告(含公示情况及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各旗县区、评委会、自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www.nmgrck.cn/zcps)。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三)合理设置评价指标

职称评审坚持破除“四唯”倾向,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造。

1.各职称系列通过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科学评价人才。有关评委会可探索将中试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2.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创新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3.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自主评审单位,及有关评委会要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评价指标。对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与教学科研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1.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对评委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构建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单位)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全过程全链条综合监管体系。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2.评委会不能正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职称评审行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职称评审组建单位职称评审权。

3.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的、投诉举报线索较多的评委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覆盖式开展监督指导,限时整改。

4.建立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各旗县区、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持续做好参评人员、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及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诚信信息(失信违规行为)归集报送工作。

出现失信行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记录期3年。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用人单位视情况,给予提醒告诫、通报批评、取消岗位晋升资格、撤销职称、暂停或收回评审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书面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二)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证书信息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职称电子证书数据统一推送至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蒙速办”手机APP实现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称管理权限,持续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整理归集工作。

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市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证书,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重新确认,市本级单位接收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

2.持续做好电子档案建档工作。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评审通过人员电子档案制作建档工作,于核准备案后1个月内,将已经核准(用印)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扫描生成电子版文件后,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取得职称人员可下载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具体操作指南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3.试行职称申报评审进度结果网上查询。为方便申报人员了解本人职称评审进度和结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及时对申报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进度进行更新。申报人员完成线上注册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实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进度和结果。

(三)严格收费管理

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5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xls

附件3: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2).docx

附件4: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工作(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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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大学西路防保站二价HPV宫颈癌首针免费通知

2024-05-24,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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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西路防保二价宫颈癌通知

国产二价宫颈癌疫苗今天起首针免费,接种时第一针收取接种费用20元,同时预收第二针与第三针费用,三针共计738元,接种年龄9-45岁,有意向接种者请尽快前来接种。

接种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接种地址:内蒙古大学西路防保站。

联系电话:4312492

大学西路防保站

2024年5月21日

拓展阅读

事实上,接种hpv疫苗,有效预防宫颈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贵。

在目前已知的200多种HPV病毒中,会导致癌症的「危险分子」就那么几种,我们称之为高危型。其他「不致癌」级别的称为低危型。其中的大部分并不会导致宫颈癌。

只有HPV 16和HPV 18才是主要的高危型HPV病毒。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宫颈鳞癌都与高危型 HPV

16、18型感染相关,二价疫苗覆盖的正是这两种型别。接种二价可以预防84%的宫颈鳞癌,所以,预防宫颈癌的关键,就是要预防HPV 16和HPV

18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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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中考招生工作通知

2024-05-22,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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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我市

2024 年高中阶段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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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中威水上乐园(开放时间+门票+电话)

2024-05-21,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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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中威水上乐园2024年5月23日开始营业

开放时间

营业时间:8:30-17:30

冲浪时间:11:30/13:30/15:30其它大型游玩设备循环开放

门票信息

单次门票

成人单次门票:¥39.9

儿童单次门票:¥19.9

不限次畅玩卡(有效日期内不限次数)

儿童不限次卡:¥29.9

单人不限次卡:49.9元

双人不限次卡:89.9元

三人不限次卡:119.9元

活动时间:即日起-6月10日

使用时间:5月23日至8月31日(有效日期内不限次数)

地址及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209国道蒙牛盛乐经济园区北1000米

行车路线1:呼市南茶坊向南过昭君墓,沿路行驶约25公里路东

行车路线2:呼市炼油厂—金盛路往南到达蒙牛师大北1000米

公交路线:从市区旧城北门乘坐209公交车,直达乐园门口

客服热线:0471-294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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