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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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部分

呼和浩特部分专题栏目,提供与呼和浩特部分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呼和浩特部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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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部分旅客列车加开停运公告(10月11日至31日)

2023-10-11,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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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部分旅客列车加开、停运的公告

加开列车信息

1.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包头至大同间每日加开Z4052次;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大同至包头间每日加开Z4051次旅客列车。

2.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包头至大同间每日加开Z4054次;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大同至包头间每日加开Z4053次旅客列车。

停运列车信息

3.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呼和浩特至额济纳开K5331次停运, 10月17日至10月19日额济纳至呼和浩特间开K5332次停运。

具体详情请登录www.12306.cn网站查询,如有变化请以车站当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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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东客站地下停车场部分公交线路调整运营公告

2023-09-05,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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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东客站地下停车场部分公交线路调整运营公告

按照市政府规划部署,2023年9月5日起,5路、80路、110路将不再进入火车东客站地下停车场,请相互转告,以免耽误您的出行。线路具体调整事宜如下:

5路

(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旧城北门)

由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发车后右转,沿海拉尔东街行驶至东二环辅路向南,到机场路北辅路右转恢复原线运营;由旧城北门发车后按原线行驶至新华东街与腾飞路交汇处直行至场南辅路,行驶至东二环后左转至辅路,行驶至海拉尔东街左转返回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

新增: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海拉尔东街站、中交·上东国际,共3站。

取消:水岸小镇北门、王府井奥莱如意小镇,共2站。

80路 (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公交一公司)

由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发车后右转,沿海拉尔东街行驶至东二环辅路向南,行驶至新华东街北辅路右转,至新华东街与腾飞路交汇处直行恢复原线运营;由公交一公司发车后按原线行驶至腾飞路与新华东街交汇处直行至新华东街辅路,行驶至新华东街与东二环交汇处左转至东二环辅路,行驶至海拉尔东街与东二环交汇处左转返回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

新增: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海拉尔东街站、中交·上东国际、呼市交通局、水岸小镇,共5站。

取消:水岸小镇北门、王府井奥莱如意小镇、水岸小镇东门,共3站。

110路

(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

由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发车后左转,由海拉尔东街行驶至腾飞路右转恢复原线;由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发车后,行驶至腾飞北路与海拉尔东街交汇处左转至海拉尔东街返回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

新增:南店、东客站汽车客运中心,共2站。

取消:呼市如意老年人保健院、水岸小镇北门、水岸小镇东门、王府井奥莱如意小镇,共4站。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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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移民购房费用及政府收费一览(部分)

2015-01-14,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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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户费市政税(IMT)

a)购房金额在50万欧元以上的房产,过户费为购房总金额的6%;

b) 购房金额在50万欧元以下的房产,过户费为购房总金额的6.5%;

c) 如客户购置土地,过户费为购置土地费用总额的5%;

d) 一次性支付。

例如:一栋50万欧元的房产,应缴纳过户费30000欧元。

2.不动产市政税(IMI)

a) 每年征收,按房产总额的0.3%—0.8%征收;

b) 市政建筑:0.3%—0.5%,乡镇建筑:0.8%。

例如:一栋50万欧元的房产,应缴纳不动产市政税:1500—4000欧元不等。

3.印花税(Stamp Duty)

a) 印花税为购房总金额的0.8%;

b) 一次性支付;

例如:一栋50万欧元的房产,应缴纳印花税4000欧元。

4.购房合同注册及认证费用:1000欧元。

5.税号申请费:

所有购房及金居签证申请人,必须在葡萄牙开设个人税号并聘请税务担保人,费用为500-1000欧元。

注:以上收费仅供参考,具体以葡萄牙政府和律所收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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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108路公交站点部分调整(附线路图)

2023-09-05,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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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108路站点即日起将部分调整

由于苏北线第四监狱路口设置绿化带,108路无法双向停靠呼市第四监狱站。2023年9月4日起,108路由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方向发车后不再停靠呼市第四监狱站,由段家窑方向发车后继续停靠呼市第四监狱站,请广大乘客相互转告。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4日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关注线路变化信息,可通过拨打呼市公交线路咨询服务热线:4971203或通过呼市公交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掌上青城APP、车来了APP,掌握线路实时运营情况,提前合理安排您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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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呼和浩特部分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2023-12-15,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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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降雪影响,呼和浩特部分郊区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由于新一轮降雪导致道路湿滑,部分路段结冰、积雪较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公交车辆运营安全,部分郊区公交线路暂时停运,待路面具备通行条件后恢复运营,请您密切关注官方公告。

44路、101路、103路、105路、107路、108路、111路、113路、115路、118路、119路、121路、123路、124路、209路、301路、S22路、和林格尔1路、马鬃山滑雪专线暂停运营。

126路行驶至白塔村委会站调头返回,暂时不经停丰巢仓储、太平庄村、太平庄村公交站。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关注线路变化信息,可通过拨打呼市公交线路咨询服务热线:4971203或通过呼市公交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掌上青城APP、车来了APP,掌握线路实时营运情况,提前合理安排您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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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京藏大广等6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

2024-04-23,全文共 1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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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京藏、大广等6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经交通安全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对第五批次6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第五批次调整限速值的6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为:京藏高速(G6)包头东互通至临河互通段(K609-K872)263公里,大广高速(G45)双辽至新惠段(K408-K703)295公里,奈营高速(G4513)奈曼至蒙辽界段(K0-K57)57公里,二广高速(G55)苏尼特右旗至集宁马德青互通段(K117-K351)234公里,鄂尔多斯敖东高速(S26)敖勒召其至东道梁段(K0-K86)86公里,鄂尔多斯机场高速(S46)(K3-K36)33公里。上述路段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km/h调整至120km/h,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8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100km/h,沿线限速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参数等同步进行调整。

二、上述路段沿线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特大桥及隧道路段限速值要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请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标志、标线变化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上述路段将实施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指示标志、标线通行。

四、因更换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需要,部分调整限速路段将分时段封闭施工,具体安排为:

京藏高速(G6):4月23日7时至19时,包头东互通至临河互通段(K609-K872)双向全线封闭施工。

大广高速公路(G45):4月22日7时至19时,巴彦塔拉收费站至通辽南收费站段(K408-K501)双向全线封闭施工。4月23日7时至19时,通辽南收费站至奈曼收费站段(K501-K703)双向全线封闭施工。

奈营高速公路(G4513):4月23日7时至19时,奈曼收费站至扣河子收费站段(K0-K57)双向全线封闭施工。

二广高速公路(G55):4月22日7时至19时,赛汉塔拉收费站至乌兰哈达收费站段(K124-K260)双向全线封闭施工。4月23日7时至19时,乌兰哈达收费站至马德青互通段(K260-K343)双向全线封闭施工。

鄂尔多斯敖东高速(S26):4月22日7:00时—19:00时双向全线封闭施工。

鄂尔多斯机场高速(S46):4月22日7:00时—12:00时(东胜-机场方向),12:00时—19:00时(机场-东胜方向)全线封闭施工。

道路封闭期间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通行,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好通行线路,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五、自4月24日起,上述路段按照调整后的行车速度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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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降雪影响呼和浩特部分客运站停发

2024-02-20,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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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气象台2024年02月20日10时40分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12小时内全市大部将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请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受降雪影响停发客运站

1、呼和浩特汽车客运中心

2、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

3、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汽车客运西站

4、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汽车站

5、武川县汽车客运站

受降雪影响的路段

1、S311 武川-海流图 呼和浩特市 武川县

2、S210 和林-杀虎口 呼和浩特市 和林格尔县

3、S105 呼和浩特-天山 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4、S105 呼和浩特-天山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

5、S104 呼和浩特-白云 呼和浩特市 武川县

6、S104 呼和浩特-白云 呼和浩特市 回民区

7、S103 呼和浩特-河曲 呼和浩特市 托克托县

8、S103 呼和浩特-河曲 呼和浩特市 土默特左旗

9、S103 呼和浩特-河曲 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

10、S102 呼和浩特-阳高 呼和浩特市 和林格尔县

11、S102 呼和浩特-阳高 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12、S102 呼和浩特-阳高 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

13、S101 呼和浩特-乌兰浩特 呼和浩特市 武川县

14、S101 呼和浩特-乌兰浩特 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15、S101 呼和浩特-乌兰浩特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

16、G109 北京-拉萨 呼和浩特市 清水河县

17、G209 呼和浩特-北海 呼和浩特市 清水河县

18、G209 呼和浩特-北海 呼和浩特市 和林格尔县

19、G209 呼和浩特-北海 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

20、G209 呼和浩特-北海 呼和浩特市 土默特左旗

21、G110 北京-银川 呼和浩特市 土默特左旗

22、G110 北京-银川 呼和浩特市 回民区

23、G110 北京-银川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

24、G110 北京-银川 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25、S31 呼和浩特-河曲 呼和浩特市 托克托县

26、S31 呼和浩特-河曲 呼和浩特市 土默特左旗

27、G0601 呼和浩特绕城高速 呼和浩特市 土默特左旗

28、G0601 呼和浩特绕城高速 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

29、G0601 呼和浩特绕城高速 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30、G0601 呼和浩特绕城高速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

31、S43 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 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32、G6 京藏高速 呼和浩特市 土默特左旗

33、G6 京藏高速 呼和浩特市 回民区

34、G6 京藏高速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

35、G6 京藏高速 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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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部分旅客列车加开、恢复开行、停运公告

2023-10-27,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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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0月27日至12月4日部分旅客列车加开、恢复开行、停运的公告

一、加开列车信息

1.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29日呼和浩特东至包头加开D6783次,包头至呼和浩特东加开D6784次旅客列车。

2.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5日临河至深圳东间每日加开Z4184/1次;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7日深圳东至包头间每日加开Z4182/3/2次旅客列车。

3.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包头至临河Z6541次恢复开行。

4.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5日包头至杭州间每日加开Z4281/4/1次;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杭州至包头间每日加开Z4282/3/2次旅客列车。

5.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包头至大同间每日加开Z4052次;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大同至包头间每日加开Z4051次旅客列车。

6.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包头至大同间每日加开Z4054次;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大同至包头间每日加开Z4053次旅客列车。

二、停运列车信息

1.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包头开Z6541次停运,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临河开Z184/1次停运,2023年11月3日至12月2日深圳东开Z182/3次停运。

2.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包头开Z284/1次停运,2023年11月2日至12月1日杭州开Z282/3次停运。

3.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包头开Z338/5次停运,2023年11月3日至12月2日南宁开Z336/7次停运。

4.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包头开Z352/49次停运,2023年11月2日至12月1日青岛北开Z350/1次停运。

5.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呼和浩特开K7907次停运,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鄂尔多斯开K90次停运,2023年11月2日至12月1日北京西开K89次停运,2023年11月3日至12月2日鄂尔多斯开K7908次停运。

6.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乌海西开K598/9次停运,2023年11月3日至12月2日广州开K600/597次停运,2023年11月5日至12月4日乌海西开K7902次停运。

7.2023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包头隔日开K1278/5次停运,2023年11月4日至12月2日温州隔日开K1276/7次停运。

具体详情请登录www.12306.cn网站查询,如有变化请以车站当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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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境内京新新鲁包茂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调整

2024-04-15,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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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京新新鲁包茂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经交通工程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对第二批次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第二批次调整限速值的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为:京新高速公路(G7)蒙晋界至卓资山段(K264-K415)、敖伦布拉格至红古尔玉林段(K1008-K1084),新鲁高速公路(G2511)通辽东至鲁北南段(K194-K354+221),包茂高速公路(G65)沙尔沁至苏家河畔段(K26+967-K209+280)。上述路段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km/h调整至120km/h,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8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100km/h,沿线限速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参数等同步进行调整。

二、上述路段沿线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特大桥及隧道路段限速值要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标志、标线变化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上述路段将实施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指示标志、标线通行。

四、因更换交通标志、标线的需要,京新高速公路(G7),4月16日7:00-19:00,蒙晋界至乌拉哈段(K264-K314)全线封闭施工;4月17日7:00-19:00,乌拉哈至三岔段(K314-K415)全线封闭施工;4月21日7:00-19:00,敖伦布拉格至红古尔玉林段(K1008-K1084)全线封闭施工。新鲁高速公路(G2511),4月16日7:00-19:00,通辽东至鲁北南段(K194-K354+221)全线封闭施工。包茂高速公路(G65),4月17日7:00-19:00日,沙尔沁至东胜西段(K26+967-K122)全线封闭施工;4月21日7:00-19:00日,东胜西至苏家河畔段(K122-K209+280)全线封闭施工。道路封闭期间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通行,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好通行线路,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五、自4月22日起,上述路段按照调整后的行车速度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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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附政策文件)

2024-04-12,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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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医保局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标准和医疗机构范围

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健康部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二、基金支付范围

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见附件)。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相关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本通知保障范围。属于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相关政策予以支付。

三、基金支付政策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实行单行支付,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议管理,加强相关费用日常审核,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相关参数,强化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确保医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人类辅助生殖相关技术规范为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服务。

(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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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京藏荣乌兴巴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

2024-04-23,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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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京藏、荣乌等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经交通安全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对第六批次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第六批次调整限速值的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为:京藏高速公路(G6)临河互通至蒙宁界段(K872-

K1069)197公里,兴巴高速公路(S24)大路新区世纪大道分离立交桥至巴拉贡段(K272-K680)408公里,荣乌高速公路(G18)东胜至察汗淖段(K1472-K1654)182公里。上述路段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km/h调整至120km/h,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8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100km/h,沿线限速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参数等同步进行调整。

二、上述路段沿线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特大桥及隧道路段限速值要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请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标志、标线变化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上述路段将实施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指示标志、标线通行。

四、因更换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需要,部分调整限速路段将分时段封闭施工,具体安排为:

京藏高速公路(G6):4月25日7时至19时,临河互通至巴拉贡北互通桥段(K872-K946)双向全线封闭施工;4月23日7时至19时,巴拉贡北互通桥至蒙西收费站段(K946-K1004)双向全线封闭施工;4月24日7时至19时,蒙西收费站至海南收费站段(K1004-K1054)双向全线封闭施工;4月25日7时至19时,海南收费站至蒙宁界乌斯太收费站段(K1054-K1069)双向全线封闭施工。

兴巴高速公路(S24):4月26日7时至19时,大路新区世纪大道分离立交桥至巴拉贡段(K272-K680)双向全线封闭施工。

荣乌高速公路(G18):4月25日7时至19时,东胜至察汗淖段(K1472-K1654)双向全线封闭施工。

道路封闭期间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通行,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好通行线路,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五、自4月27日起,上述路段按照调整后的行车速度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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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第一批次)

2024-04-15,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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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我区将分类、分批次对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予以调整。现将第一批次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第一批次调整限速值的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为:京新高速公路(G7)临河至敖伦布拉格段(892km-1008km)共116公里,呼和浩特绕城高速公路(G5901)共58公里,新鲁高速公路(G2511)好力堡至通辽段(104km-194km)共90公里。上述路段小型载客汽车限速值由100km/h调整至120km/h,摩托车、危险品运输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8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00km/h。

二、上述路段实行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请广大驾驶人按照指示标志通行。

三、上述路段的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限速值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请广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限速标志,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自2024年4月15日起,上述路段按照调整限速后的行车速度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五、因更换交通标志、标线的需要,上述路段于2024年4月14日7时至19时全线封闭施工,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通行,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好通行线路,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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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公安局增设派出所和部分派出所更名通告

2023-11-22,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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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公安局关于增设派出所部分派出所更名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派出所标准化建设,有效整合现有警务资源,提升基层警务服务效能,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规范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委编委《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派出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现将清水河县公安局增设圣泉派出所和部分派出所更名情况通告如下:

一、派出所更名情况

1.城关镇派出所更名为城关派出所

2.宏河镇派出所更名为宏河派出所

3.喇嘛湾镇派出所更名为喇嘛湾派出所

4.老牛湾镇派出所更名为老牛湾派出所

二、管辖区域调整

原城关镇派出所辖区内4个社区居委会、9个行政村村委,按照县政府行政区划由圣泉派出所管辖,具体划分如下:

1.金盖社区、圣泉社区、玉屏社区、昆新社区4个社区归圣泉派出所管辖。

2.小庙子村、八龙湾村、庄古窑村、炉子沟村、水门村、枳几也村、曹家沟村、桦树沟村、贺家山村9个行政村村委归圣泉派出所管辖。

三、办公时间

圣泉派出所于2023年11月27日0时正式运行。

四、圣泉派出所、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清水河县永安西街西50米,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一楼

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清水河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因调整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清水河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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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绥满乌兰浩特环线2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

2024-04-18,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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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绥满乌兰浩特环线2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经交通安全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对第四批次2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第四批次调整限速值的2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为:绥满高速公路(G10)阿荣旗至查巴奇段(K874-K946)72公里、海拉尔东至满洲里段(K1229-K1433)204公里,乌兰浩特环线(S51)科右前旗互通至乌兰哈达互通段(K0-K35)35公里。上述路段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km/h调整至120km/h,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8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100km/h,沿线限速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参数等同步进行调整。

二、上述路段沿线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特大桥及隧道路段限速值要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请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标志、标线变化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上述路段将实施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指示标志、标线通行。

四、因更换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需要,以下调整限速路段将采取分时段,边施工边通车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为:绥满高速公路(G10),4月19日7时至4月24日19时,阿荣旗至查巴奇段(K874—K942)全线施工。4月19日7时至4月24日19时,海拉尔东至满洲里段(K1229—K1433)全线施工。乌兰浩特环线(S51),4月19日7时至19时,科右前旗互通至乌拉哈达互通段(K0-K35)全线施工。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注意观察,避让施工区域,减速慢行,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

五、自4月25日起,上述路段按照调整后的行车速度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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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呼和浩特部分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2023-12-13,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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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部分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12月13日(星期三),44路、101路、107路、113路、115路、119路、马鬃山滑雪专线恢复运营。

105路、118路、121路、123路、S22路将继续停运,待路面具备通行条件后恢复运营。

126路行驶至白塔村委会调头返回,暂时不经停丰巢仓储、太平庄村、太平庄村公交站。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关注线路变化信息,可通过拨打呼市公交线路咨询服务热线:4971203或通过呼市公交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掌上青城APP、车来了APP,掌握线路实时营运情况,提前合理安排您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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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火车东站区域部分道路机动车通行方式调整

2024-05-27,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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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呼和浩特火车东站区域部分道路机动车通行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畅通区域微循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更好的服务于火车东站以及周边交通吸引点群众出行需求,经调研论证,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即日起对呼和浩特火车东站前街部分路口、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东站前街(广场东路至广场西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由原西向东单向通行调整为双向通行。

二、东站前街与广场东路交叉口允许机动车东向西直行、东向南左转弯、南向西左转弯。

三、东站前街与广场西路交叉口允许机动车东向西直行、东向南左转弯。

四、进一步挖掘道路资源,东站前街全线由原双向四车道调整为双向六车道。

预期效果

目前路段改造工作已完成,市民由东二环路前往万通路、北垣街、奥莱小镇方向的通行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东站区域与周边道路的互通性得到进一步加强,新华东街与东二环路交叉口、东站南落客平台车辆的通行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市民出行也将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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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5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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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20亿元。是内蒙古自治区进出口贸易、综合物流运输服务、重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对外经贸合作等领域的自治区直属企业。国贸集团致力于发展成为自治区建设向北开放桥头堡的践行者,实现贸易、物流、产业落地的推动者,战略通道建设的主导者,对外开放资源的整合者,助力自治区区域战略总体布局。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四)坚持人岗相适、好中选优;

(五)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六)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1人;

(二)纪检工作部副部长1人;

具体详见《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标准,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能力。

3.有良好的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和创新意识、竞争意识,熟悉现代企业组织运作模式,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处理复杂局面,具有丰富的职业经历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4.认真落实集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能正确处理当前效益与长期发展的关系,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全面支持公司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谨慎用权、公私分明,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要求: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应聘人员为央企的,需担任中央企业总部内设部门(所属二级单位)中层副职或相当层级职务,也可为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满3年人员,未满3年的应当在该层级正职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的,需担任中层副职或相当层级职务,也可为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满3年人员,未满3年的应当在该层级正职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满3年。其他相应层级管理人员。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相对高强度工作节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履历分析)、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公告在蒙速招(https://www.nmgmsz.com/)官网发布,报名及后续相关通知在蒙速招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蒙速招网站。

(一)网上报名

1.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蒙速招官网【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与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须先在报名专栏下载《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5:00。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等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5.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6.报名人员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身份证号和报考岗位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报名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履历分析)

1.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履历分析)结果,资格初审(履历分析)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22日17:00时。

3.《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工作履历、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不含),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10人(含)以内,将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详见准考证。

4.报名人员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5.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满分100分。报名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主要包括认知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按照工作方案和岗位需求,测试包含政治理论素养、组织领导能力、岗位专业能力等内容。

6.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7.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5的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考生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2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需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所有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中共党员证明: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6.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7.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1:5(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8.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蒙速招官网。

9.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一次。报名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报名人员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五)面试

1.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统一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其中,竞职演讲主要包括本人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基本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重点围绕本人具备的优势、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承诺和廉洁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答辩主要包括基本政治理论常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案例分析等内容,由评委进行提问,竞聘人员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报名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按照缺考处理。

5.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竞聘者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列入考察对象;若全体面试竞聘者成绩低于70分,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工作。

6.面试时报名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7.面试中途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8.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100分。评委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个竞聘者进行面试最终评分。

有笔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无笔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自助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等)、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一次。

2.体检所需相关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集团党委组织进行深入考察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背景调查,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集团党委研究讨论决定最终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报名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报名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报名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6294235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附件1.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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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丹锡集宁绕城2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

2024-04-16,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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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丹锡集宁绕城2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经交通安全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对第三批次2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第三批次调整限速值的2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为:丹锡高速公路(G16)赤峰西互通至查干花互通段(K563-K701)138公里、经棚枢纽互通至锡林浩特段(K811-K947)136公里、集宁绕城高速公路(S54)仁义村至土城子段(K0-K28)28公里。上述路段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km/h调整至120km/h,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8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100km/h,沿线限速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参数等同步进行调整。

二、上述路段沿线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特大桥及隧道路段限速值要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请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标志、标线变化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上述路段将实施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指示标志、标线通行。

四、因更换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需要,部分调整限速路段将分时段封闭施工,具体安排为:

丹锡高速公路(G16):4月17日7时至19时,赤峰西互通至乌丹互通段(K563-K636)全线封闭施工;4月18日7时至19时,乌丹互通至查干花互通段(K636-K701)全线封闭施工;4月19日6时至19时,达里湖收费站至锡林浩特南收费站段(K874-K947)全线封闭施工;4月20日7时至19时,经棚枢纽互通至赤峰与锡盟交界段(K811-K874)全线封闭施工。

集宁绕城高速公路(S54),4月18日7时至19时,仁义村至土城子段(K0-K28)全线封闭施工。

道路封闭期间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通行,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好通行线路,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五、自4月21日起,上述路段按照调整后的行车速度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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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部分岗位评估认定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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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卫生健康系统2024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部分岗位评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现将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除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岗位以外)部分岗位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

(一)通过资格审查且具备评估认定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

(二)打印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7:00。

(三)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打印并认真阅读《评估认定通知单》。

二、评估认定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评估认定将于2024年5月19日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评估认定通知单》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评估认定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三)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评估认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评估认定成绩当场公布。

(四)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五)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和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huhhot.gov.cn)网站发布。

三、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提前规划个人行程安排,按照本公告和《评估认定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评估认定。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评估认定、影响参加评估认定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评估认定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人才引进的所有公告、通知均会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三)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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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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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24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公告

现将呼和浩特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次公告涉及到42家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具体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名单见附件。

一、《评估认定通知单》的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且具备评估认定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的时间:2024年5月11日。

二、评估认定时间、地点及形式

1.评估认定将于2024年5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评估认定通知单》公布的内容为准。

2.本次评估认定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评估认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评估认定成绩当场公布。

4.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请考生务必提前规划个人行程安排,按照本公告和《评估认定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评估认定。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评估认定、影响参加评估认定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评估认定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人才引进的所有公告、通知均会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3.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市教育系统、市卫生健康系统、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市委党校、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人才引进评估认定事宜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附件:42家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名单

1.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

2.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

3.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室

4.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

5.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6.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7.呼和浩特市水务局

8.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9.呼和浩特市委统战部

10.呼和浩特市委网信办

11.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呼和浩特市委编办

13.呼和浩特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14.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15.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

16.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17.呼和浩特市信访局

18.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9.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23.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5.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7.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8.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30.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1.呼和浩特市审计局

32.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3.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34.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35.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36.呼和浩特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37.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

38.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39.呼和浩特市投资促进局

40.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41.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42.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

呼和浩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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