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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进行。请考生注意以下以下提示内容!

2024-03-07,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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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进行。为确保我区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提示以下内容。

一、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考场按作弊处理

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考试当天,考生手机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需要支付交通工具费或餐饮费用,请提前准备好所需少量现金。

确因特殊原因携带手机的考生,须提前自备信封袋(或文具袋)用于存放本人手机,信封袋上面务必标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确保考生顺利取回本人手机。考点只提供统一暂放手机服务,请考生按要求将手机暂放考点指定处所。

再次提醒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二、考生作弊,3年禁考,适用《刑法修正案(九)》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答题卡有考生诚信考试承诺内容,考生须在答题卡上“本人承诺”处签署“诚信考试,从我做起”的书面承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凡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记好几个时间节点

01

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45-6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两次违禁物品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门安检,以及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

02

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03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几个注意事项

01

考生应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02

考生须提前准备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只可将上述物品带入考点和考场。

03

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0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五、4月12日起查询笔试成绩

4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根据自治区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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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上半年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考前提醒

2024-05-13,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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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考前提醒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简称CET-SET),将于5月18日-19日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提醒考生:

1、准考证于5月13日开放打印,请考生在报名网站(http://cet.neea.edu.cn/)自行打印。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2、请考生在考前登录“口语考试系统培训”官方网站(http://cet.neea.edu.cn/)熟悉考试系统操作,并根据考点通知的时间进行模拟演练。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入场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严禁将手机、其他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用书、参考材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鼓励和提倡考生不携带手机进入考试区域参加考试,凡携带者,须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暂放在考点入口处的“考生手机暂放处”。

4、考生入场时,须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身份验证、金属探测仪的检测,做到无声入场。考生进入候考室,在签到表上签字,之后学习考试纪律、考试流程,等待考试。开考前,候考室内考生统一前往考场,并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至指定位置。

5、考生登录期间出现问题,应举手示意,由监考员协助进行解决。

6、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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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及要求

2024-05-14,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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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上半年毕业申请

申请时间

2024年5月27日9时—31日17时

材料准备及要求

(一)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上传前置学历认证材料。

1.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专科学历(或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至少6个月。

2.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或以上)毕业生及军队院校毕业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相关学历信息,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提前通过学信网提交学历认证申请。

3.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要提前通过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提交认证申请。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要有论文答辩成绩。凡持有2011年以前发放的论文答辩成绩纸质合格证的考生须到主考学校办理成绩上传手续。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现在的身份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不一致,须向所选初审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户口本等。要注意:除户口本以外的证明材料原件由考试机构存档,不退还考生。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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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学考试2024年上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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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上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公告

我区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工作将于5月27日开始,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按规定办理毕业申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流程

5月27日9时—31日17时,请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办理毕业申请。

(一)申请毕业时考生要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由于线上采集的个人图像要用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请考生务必按照《个人图像采集要求》(见附件)进行采集,否则可能无法在学信网注册毕业信息。

(二)申请毕业时,考生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毕业相关信息,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然后从系统中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表》,本人核对签字后,连同其他申请毕业所需材料一起上传至系统,要求上传的图像完整、清晰,无本人签字的审核表不予认可。

(三)考生完成上面流程后,按照页面提示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毕业审定费用,毕业审定费用为75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毕业的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5月27日9时—31日17时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准备及要求

(一)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上传前置学历认证材料。

1.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专科学历(或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至少6个月。

2.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或以上)毕业生及军队院校毕业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相关学历信息,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提前通过学信网提交学历认证申请。

3.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要提前通过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提交认证申请。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要有论文答辩成绩。凡持有2011年以前发放的论文答辩成绩纸质合格证的考生须到主考学校办理成绩上传手续。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现在的身份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不一致,须向所选初审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户口本等。要注意:除户口本以外的证明材料原件由考试机构存档,不退还考生。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三、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

在审核过程中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考生毕业申请的审核结果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自己的毕业信息后,联系申请毕业时所选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的颁发情况。请注意,《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唯一考籍档案,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办。

四、申请更正信息说明

在籍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毕业生审核表》中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本人信息不一致,须向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等材料,信息更正后方可继续申请毕业,毕业证书在学信网注册后不得再进行更改。

原则上不受理往届毕业生变更学信网注册信息的申请,如学信网注册信息确实与考生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信息不相符,请于5月27日9时—31日17时向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更正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携带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特别提醒

(一)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认真核对个人联系电话是否准确,如有变动请立即更正,保证在毕业审核过程中若出现疑问,及时能联系到考生。

(二)持有2006年10月以前自学考试成绩单的考生,须携带成绩单去所选初审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验。

(三)考生要按照专业计划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课程等相关条件,确认符合毕业条件后再缴费,缴费后如没通过毕业审核不予退费。

附件:个人图像采集要求

个人图像采集要求

(一)正面免冠,人像居中,左右对称,不得穿公安等国家制式服装。

(二)人物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三)背景颜色均匀,须为浅蓝色或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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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前提醒

2024-05-13,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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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前提醒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19日在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九中学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族中学2个考点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做好应试相关准备。

1、考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为14:30—17:30。考生可于5月13日至19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物品,并配合考务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由于身份核验和安全检查而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排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将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认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后进入考场。

5、考生须携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其他用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6、每科目考试,考生须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认真收听考场指令。每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

7、考生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号等信息并粘贴条形码。不填或错填,不粘贴或粘贴错将无法得到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8、考生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按照指令有序离场。签字后的准考证视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凡不配合监考员工作或拒绝监考员签字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9、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监控和录像。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考试规定。违规或作弊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组织考试作弊、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行为将触犯刑法,请各位考生诚信参考。

10、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预计于2024年9月公布,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

)和全国同等学力报考管理平台(https://tdxlkw.neea.edu.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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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

2024-03-12,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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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事宜的通知

为保证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CET)和口试(CET-SET)平稳顺利实施,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及时间

CET考试时间为6月15日,开考科目为英语、日语、德语和俄语4个语种的四级和六级,法语四级;

CET-SET考试时间为5月18日-19日,18日开考英语口语四级,19日开考英语口语六级。

二、报名时间

3月20日10时-3月29日17时。

三、报名要求

1.全日制普通及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在籍研究生。

2.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可报考英语四级,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英语六级;报考日、德、俄语六级考生,对其相应语种四级成绩不做要求。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本校已设考点的在校生笔试不得跨校报考。

4.报考CET-SET应先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的报考,即完成本次CET4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4,完成本次CET6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6。口语考生应在笔试考点报考,原则上不得跨校报考。

5.各考点要根据以往考次候补情况,充分利用报名系统中数据统计功能,提前做好报考需求的调研与评估,设置足够的笔试和口试考位,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做好报名期间的考生咨询与解释工作。

6.报名期间,各考点应安排专人随时查看本校报名进展,出现考生“候补”情况的考点尽快增补考位,满足考生报考需求。

四、报名办法

1.采用全国集中网上报名方式,笔试和口试同时报名,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cet-bm.neea.edu.cn),完成报名和缴费。

2.各考点须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要求上传考生信息,务必准确无误。考试期间使用人脸识别设备完成考生入场身份认证,考点在报名时须按照片信息标准导入考生照片。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点,请在本次报名前组织考生现场采集照片。

3. 照片信息标准: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 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

(2)背景:选用白色,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大黑框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7)位置: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

4.高校考点须于报名系统各时间节点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关工作:设置本考点考试计划及各工作环节时间点;考生报名开始前维护本考点考生资格库;在报名结束24小时后进行考场编排;锁定并完成试卷等考试材料申报(含特殊试卷),结合考点听力播放介质和形式,合理申请听力光盘数量;完成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初审工作;填写院校账户相关信息。

五、成绩报告单

纸质成绩报告单依申请发放,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CET报名网站(cet-bm.neea.edu.cn)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选择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应按考点规定时间及地点免费领取,成绩发布半年后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六、试卷申报

各考点须于4月3日前通过系统完成试卷申报,口语考点须于4月3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服务器容量设置。

附件:报名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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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内蒙古四六级时间安排(报名+考试)

2024-03-12,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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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

开考科目及时间

CET考试时间为6月15日,开考科目为英语、日语、德语和俄语4个语种的四级和六级,法语四级;

CET-SET考试时间为5月18日-19日,18日开考英语口语四级,19日开考英语口语六级。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0日10时-3月29日17时。

报名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用户级别
3月7日1、省内各级用户登录系统并确认用户信息,后台地址为http://cet-kw.neea.edu.cn.各级用户
2、完成用户信息确认及设置工作。
3月8日-1、接收本省考试计划,设置本考点考试计划及各工作环节时间点。考点用户
3月12日2、维护本考点考生资格库。
3月20日-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cet-bm.neea.edu.cn),完成报考笔试和口试科目的报名和缴费,结束时间须在3月29日17时之前。考生
3月29日注:考场编排须在报名结束24小时后进行。
4月3日编排结束,各级用户通过系统完成试卷申报。各级用户
5月7日生成口试科目准考证及其他考务资料。各级用户
5月13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口试准考证打印,各考点可下载考试相关数据。考生
5月27日生成笔试科目准考证及其他考务资料。各级用户
6月7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笔试准考证打印,各考点可下载考试相关数据及打印材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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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免考转考论文答辩网上申请公告

2024-01-26,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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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考生网上申请工作的公告

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申请工作定于3月4—3月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网时间:3月4日9:00—3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上查询各项工作办理条件及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免考、转考网上申请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报名、缴费工作。

三、免考申请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办理免考申请

。考生在申请免考时要在网上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图像并缴费,收费标准为45元/科,如不上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不予审核通过。要求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上传的图像完整清晰。英语和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可查询;相关学历证书、课程成绩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如上传的证书、报告在网上无法查询,不予审核通过。注意:考生如使用相关学历中所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课程申请免考,要提前在学信网上做好成绩认证,申请免考时须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成绩认证报告。

考生要认真阅读、理解《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24发布),研判自己是否符合免考条件,不要盲目申请。

四、转考申请

(一)申请跨省转出的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申请”,按照提示流程选择转出省市、转出课程并缴费,转考收费标准为10元/科。考生要按照转入省市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查询、确认自己的转考信息。注意:考生在申请转出前应当认真阅读、理解转入省市转考规定。

(二)符合我区转入规定的考生,应按照转出省市的转考规定办理省际转考。并在我区规定的转考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区外成绩转入”,按照提示流程填写转入申请。

考生要认真阅读、理解《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管理办法》(2024发布),按要求办理转考申请。

五、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实践环节考核报考,按提示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如未能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报名费标准为30元/科。本次网上缴费仅为2024年上半年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由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要主动与主考学校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及时参加考核(联系方式见自学考试栏目“主考院校联系方式”)。考生参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的条件,按照主考学校要求执行。注意:考生未在上半年完成实践课程考核(论文答辩)或实践课程考核(论文答辩)未通过,后续再报名还需网上缴纳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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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官网入口

2024-01-26,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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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3月4日9时—3月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官网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

报名报考方式

(一)在籍考生(老考生)报名方式:

已经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或已经进行过现场信息采集,拥有准考证号的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选课、缴费即可,无需再到现场办理。没有报考过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请在报名报考系统中进行注册后再选课、缴费。

(二)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报名方式:

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查询报考简章、开考专业计划设置和报考课程安排等,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2.首次报考考生要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报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以及选定现场采集信息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注册成功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点采集信息。网上注册后未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的考生,无法在网上填报考试课程。

3.完成信息采集手续后,考生根据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考试课程。每次考试,最多可选择4门课程。考生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报考费用,报考费用为45元/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3月4日9时—3月8日17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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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开始+截止)

2024-01-26,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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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

报名报考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3月4日9时—3月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报考方式

(一)在籍考生(老考生)报名方式:

已经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或已经进行过现场信息采集,拥有准考证号的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选课、缴费即可,无需再到现场办理。没有报考过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请在报名报考系统中进行注册后再选课、缴费。

(二)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报名方式:

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查询报考简章、开考专业计划设置和报考课程安排等,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2.首次报考考生要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报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以及选定现场采集信息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注册成功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点采集信息。网上注册后未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的考生,无法在网上填报考试课程。

3.完成信息采集手续后,考生根据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考试课程。每次考试,最多可选择4门课程。考生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报考费用,报考费用为45元/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3月4日9时—3月8日17时内完成。

(三)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考生报名方式:

1.2月27日9时—

2月29日17时,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新考生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请所有报考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的新考生在此期间务必完成预报名。

2.3月1日,为自治区公安厅资格审核时间。

3.3月4日—3月8日17时,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点采集信息后,进行网上选课、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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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2024-01-26,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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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

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3月4日开始。本次考试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及兴安盟设立考区,请考生依照自愿的原则在报名时选择考区,在报名结束后不可以变更考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3月4日9时—3月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报考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公安管理学(本)”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为“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将提前组织预报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考。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在籍考生(老考生)报名方式:

已经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或已经进行过现场信息采集,拥有准考证号的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选课、缴费即可,无需再到现场办理。没有报考过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请在报名报考系统中进行注册后再选课、缴费。

(二)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报名方式:

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查询报考简章、开考专业计划设置和报考课程安排等,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2.首次报考考生要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报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以及选定现场采集信息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注册成功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点采集信息。网上注册后未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的考生,无法在网上填报考试课程。

3.完成信息采集手续后,考生根据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考试课程。每次考试,最多可选择4门课程。考生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报考费用,报考费用为45元/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3月4日9时—3月8日17时内完成。

(三)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考生报名方式:

1.2月27日9时—

2月29日17时,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新考生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请所有报考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的新考生在此期间务必完成预报名。

2.3月1日,为自治区公安厅资格审核时间。

3.3月4日—3月8日17时,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点采集信息后,进行网上选课、缴费。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护理学(本科)专业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取得医学类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其他专科(或以上)专业在校或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学(本科)专业。

(三)“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已停止接收新考生,课程安排、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等,截止到2025年下半年,请已经报考的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

(四)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毕业需求,允许已完成主考学校(吉林大学除外)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考核的2016年之前的在籍考生,按照规定报考本次考试,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截止到2024年,并按新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

(五)考试将于4月13日—4月14日进行,考前一周,考生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前如有相关事项通告,我们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考生可电话咨询自治区及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学考试有关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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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及科目2024年上半年

2024-01-05,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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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具体科目见附件3。

(三)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参加对应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面试;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四)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以上四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302)”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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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3-09-14,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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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我区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提示以下内容。

一、不携带手机

考试当天,考生手机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需要支付交通工具费或餐饮费用,请提前准备好所需少量现金。

确因特殊原因携带手机的考生,须提前自备小号信封袋(或文具袋)用于存放本人手机,信封袋上面务必标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确保考生顺利取回本人手机。

考点只提供统一暂放手机服务,请考生按要求将手机暂放考点指定处所。

再次提醒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二、记好几个时间节点

1.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45-6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两次违禁物品“安检”(在考点入口处和考场入口处分别接受金属探测仪安检)和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点。

三、什么可以带,什么不可以带

考生须提前准备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

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四、几个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2.考生所在考场为《准考证》“考场代码“后两位,务必进对考场、坐对位置,否则后果自负。

3.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五、关于违纪、作弊及处理依据

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凡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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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社区民生考试报名官网入口

2024-05-30,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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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全区共计划招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5000人,其中,普通岗位人员招募4492人,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岗位人员)招募508人。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10:00—6月7日17:00

报名入口

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考生报名成功后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

准考证打印

6月20日10:00—6月23日9:30,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服务期间待遇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36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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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时间+科目+地点

2024-05-30,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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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

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区

考试科目: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1科。试卷含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各占75分,总分150分。

答题要求:按照报考岗位设2种试卷,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另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为基本素质测试,蒙古语言文字部分为申论,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可选择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任意一种语言文字作答,但整个卷面必须全部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只须填涂答题卡,蒙古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月3日17:00后,考生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www.im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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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三支一扶时间(报名+考试)

2024-05-30,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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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

招募人数

2024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定为2700人(如有变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其中,普通岗位人员招募2317人,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岗位人员)招募383人。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10:00—6月7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6月20日10:00—6月23日9:30

考试时间

2024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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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认定官网入口

2024-05-22,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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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网上报名方式

凡在我市2024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说明

1、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2、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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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及流程图解(2024)

2024-05-22,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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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

网报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报流程:

一、登录界面简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为:

申报系统登录界面:

1. 申请人账号注册、忘记密码

1.1账号注册

申请人在初次登录本申报系统须注册账号,点击页面中“立即注册”按钮,将出现注册界面:

(a)

请先点击页面下方“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协议”按钮,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户账号注册协议”,并点击“我同意遵守协议”按钮,后点击“关闭”按钮本页面。

(b) 账号注册,请选择符合自己身份的证件类型(持有身份证的中国公民,证件类型须选择“身份证”),正确填写所选择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及姓名。

(c)

请设置登录密码,密码设置要求为8位以上,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组合(特殊字符请从@、#、¥、%、&、*中选择),并再次输入登录密码以确认。

(d) 请设置个人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

(e) 请输入11位手机号码,用于找回密码及身份验证。

(f) 请拖动滑块补全拼图,右侧出现 “√” 即为拼图成功。

(g) 请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填写在信息框中。

(h) 请在“我已同意并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协议》”中的选框中勾选,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账号注册。

(i) 账号注册完成,请点击“返回”登录页面。

请注意: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建议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1.2忘记密码

如果遇到忘记密码的情况,申请人可点击登录页面中的“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密码重置界面:

解决密码遗忘途径如下:

1、自助重置密码:选择本人持有证件的证件类型,正确输入与之对应的证件号码及姓名,拖动滑块补全拼图, 点击“下一步”,

您可以看到两种密码重置方式:

(a)邮件重置密码

(b)短信验证重置密码

通过选择不同的密码重置方式来完成密码重置。

通过邮件重置密码:您将在注册邮箱收到一封密码重置邮件,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地址进行密码重置。(如果注册时邮箱填写错误,请认定机构(申请人所属教育局)协助将邮箱改成正确的,

然后再按照自助重置密码的方式操作。)

通过短信验证重置密码:请您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2、如果在重置密码界面录入个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后系统出现如下提示:

这说明您还没有注册账号,需要先实名注册。

3、如果在找回密码过程中,录入个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后系统出现如下提示:

这说明您注册的个人姓名或证件类型有误,有些申请人注册的姓名中存在空格、点、字母等字符,都会出现这样的提示。这需要技术人员帮您解决问题。具体办法为:

请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在复印件上注明“教师资格认定重置密码“,并手写姓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接收密码电子邮箱,传真至010-58800134,如需人工咨询,请拨打010-58800171。

2.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

在登录页面,申请人正确填写自己注册的账号和密码,拖动滑块补全拼图,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登录成功,您将看到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弹窗界面,请您补齐弹出窗口中所空缺的信息以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后,您将看到业务平台界面,如下:

在业务平台页面中,您可以看到导航栏、个人中心、业务办理记录及教师资格三大业务模块: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证书补发换发。

在业务办理前,请在导航栏中,点击“个人信息中心”按钮,进入个人信息中心进行本人信息的进一步完善,界面如下:

在此页面中包含六个模块: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a)个人身份信息

此模块下您按照页面提示,可以修改个人身份信息、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号码。

(b)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如果您是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申请人,此处将呈现您的考试合格信息。

(c)普通话证书信息

在此模块下点击“新增”按钮,按照右侧的操作步骤进行证书核验,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普通话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如果检查无误后,仍然核验不到的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普通话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

(d)学位证书信息

根据您学位证书上的真实信息,补齐本页面上所空缺的信息。

(e)学历学籍信息

在此模块下点击“新增”按钮,按照右侧的操作步骤进行证书核验,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学历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如果检查无误后,仍然核验不到的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境外留学学历,请选择相应核验类型进行操作。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学历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

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请自行添加学籍信息,如果添加信息错误,请在点击“删除”按钮删除。

(f)教师资格证信息

如果您已经有认定过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目录下将有该证书的认定信息。

3. 业务办理

3.1教师资格认定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首先点击“须知”按钮,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

阅读完毕后,请点击“返回业务平台”按钮,返回业务平台,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点击“报名”按钮,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协议,阅读完毕,请勾选下方勾选框“已阅读并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身份信息页面。

(a) 首先请选择以何种身份参与教师资格认定,以国考合格身份参与认定,请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以非国考身份参与认定则不用选择。

(b) 其次选择本人名下普通话证书信息参与本次认定。

(c) 如果您是非应届毕业生,请在“是否应届毕业生”处,选择否,并勾选相应的学历和学籍信息。

如果您是应届毕业生,请在“是否应届毕业生”处,选择是,点击按钮,同步本人的学籍信息。

如果同步未获取到学籍信息,请点击“补充数据”按钮,填写本人学籍信息,点击“保存”按钮,上传信息。

如果上传信息有误,需要到导航栏中,点击“个人信息中心”按钮,再点击“学历学籍信息”按钮,可以在此页面中,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后,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过程中新增学籍信息。

(d)

点击“下一步”按钮,填写选择认定机构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认定机构信息及确认点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看到填写认定信息。

(e) 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f)

请点击《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完成其要求操作后,点击左侧“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点击“上传”按钮;

(g) 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如果采取邮寄方式,请填写收件人信息。

(h)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简历信息。

(i) 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看到确认信息页面,请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更改,如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按钮,看到提交信息页面。

(j) 在提交信息页面,如选择的是不同意,点击“提交”按钮,您将放弃本次报名,返回业务平台;选择同意,点击“提交”按钮,您将完成本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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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呼和浩特回民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时间)

2024-05-22,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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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回民区教育局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办法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6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范围内的人员。

(二)持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资格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 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回民区教育局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

(1)2024年6月 3 日—6月 17 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30—12:00和下午14:30—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小府北路回民区教育局二楼人劳股一室(人事)

咨询电话:0471-5205781

2.身份证明

(1)户籍在回民区的,提交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持有有效期内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回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部队。

3.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6.体检合格证明

具备认定条件的人员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医院)通过微信在“回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另行通知。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户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居住证的申请人,由回民区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8.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上要印有身份证号和姓名,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其他

打印附件《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在“回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附件: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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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5-22,全文共 3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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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城区教育局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办法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6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1.户籍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范围内的人员。

2.持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资格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有关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

(1)6月 3 日—6月 17 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东附楼新城区教育局六楼行政综合办公室(人事)611室(新城区纪委楼)。

咨询电话:0471-6218480

2.身份证明

(1)户籍在新城区的,提交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持有有效期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新城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部队。

3.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6.体检合格证明

具备认定条件的人员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医院)通过微信在“新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另行通知。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居住证的申请人,由新城区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上要印有身份证号和姓名,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在“新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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