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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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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购房+租房+建造+大修)

2023-09-04,全文共 1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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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购房)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购房合同原件1份(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②购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③参加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与建房单位的协议。)

4.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②购买房改房的,提供《出售共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计价核定表》;③参加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房改部门批文及花名册。)

5.付款凭证原件(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收据;②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补缴房款发票或收据;③购买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④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增值税发票。)

6.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原件(异地购房申请提取的,需提供)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建造、翻建)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大修)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由广西住建厅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

4.大修工程合同原件1份

5.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购建房贷款)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借款合同原件1份(商业贷款和区外异地贷款还贷提取时提供)

4.还款对账单原件(商业贷款和区外异地贷款还贷提取时提供)

5.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原件(偿还异地购建房贷款申请提取的,需提供)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租赁)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住房公积金提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

七、住房公积金提取(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原件(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

3.缴费通知书(医疗结算发票)原件

4.患者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

八、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

九、住房公积金提取(出境定居)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公安等相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

十、住房公积金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公积金的,须提供)

备注: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申请提取时,申请人个人账户需封存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十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

3.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文件原件

十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房屋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需提供)

3.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已在银行抵押的,可提供经抵押银行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4.加装电梯付款凭据原件

5.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原件(缴存人所属楼栋单元已有住户办理加装电梯提取记录的,不需要提供)

咨询电话:0773-12329

注意事项:

线上提取公积金攻略

(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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