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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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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

2024-05-08,全文共 5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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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和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示范性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烘焙和西餐项目中国集训基地、重庆商贸人才培训基地、重庆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印刷包装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重庆国际引领服务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计学院、财经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烹饪与继续教育学院、电子商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出版传媒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在校学生近16000人。

有教职工74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40%、硕士博士研究生占72%、“双师素质”占84%、海外留学经历占17%;有省(部)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行业领军人物、行业技能大师等50余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引进“万人计划”、院士等国家高端领军人才3名;2021年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开设专业45个,形成以电子商务、烹饪工艺与营养为代表的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财会金融、工商管理、出版传媒等为代表的校级专业群。牵头组建重庆市现代商务职教集团,与行业头部企业成立京东产业学院、印刷包装产业学院、口碑学院等产教融合平台,共建开放性技能实训基地100余个,其中省(部)级以上平台1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近三年,师生获国家级奖项(成果)100余项、省(部)级奖项(成果)400余项;学校录取分数线、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等关键指标均位列重庆市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均达96%以上。

建有重庆市商务研究院、中科重庆大数据技术应用研究院、重庆市渝菜烹饪研究院、重庆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究平台,重庆火锅学院、重庆小面学院、重庆江湖菜学院、重庆老字号文化研究院、重庆烹饪技术科普基地等技术应用推广平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院校评价机构、社会评价机构等,开展10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20个职业(工种)79个等级认定,年培训企业和社会人员4万人次以上。

与国(境)外3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有教育部备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独立开发国际课程标准、国际职业标准等19个,承担重庆市国际化特色项目、重庆市长奖学金丝路项目、“汉语桥”线上团组项目、南非政府公派留学生项目,建有西班牙“巴渝工坊”、南非跨境电商技术技能培训基地,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企业培养各类人才400余人。

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重庆市职业教育以赛促教优秀学校等获得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2名高层次人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经学校研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4修订版)》(附件4、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应聘人员被查实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取得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报名材料请按照附件7《报名材料要求及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要求,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cqswxyzp@126.com)。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核前开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7)。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等前往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面试前进行,采取现场测试或在线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岗位序号1-4需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岗位序号5-7按照要求开展综合面试。具体详见附件1。专业技能测试时长不低于10分钟,面谈时间不低于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学校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岗位序号1-4: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综合面试成绩×50%

岗位序号5-7: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公告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资格初审、现场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023-61691068(王老师);023-61691148(金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花名册.xls

附件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5: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试行).xlsx

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附件7:报名材料要求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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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聘488人

2023-11-17,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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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88人,涉及经、管、文、理、工、艺等学科专业,具体岗位、应聘条件等详细情况见《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3-2024学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术诚信,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2.普通话表达流利,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所属部门-应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各二级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考核方式:笔试、讲课、面试、学术答辩等。

4.考核面试时须提交相关复印件一式五份,包括:①资格类材料: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材料),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共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②业绩类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论文、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64289582

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3-2024学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pdf

附件2: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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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2023-10-12,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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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情况一览表》(点击查看

二、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情况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与方式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者,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及其他应聘材料一并发送至对应岗位所在部门联系人邮箱。

3.资格审查及考核

用工单位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环节。

五、薪酬待遇

待遇按照《重庆三峡学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其中岗位绩效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考核发放。按照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如用工期内,派遣员工管理办法有变更的,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附件1:岗位需求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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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4-05-21,全文共 5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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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始建于1964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观音桥商圈都市旅游区,长寿校区坐落于重庆长寿菩提山文化旅游区菩提山麓,占地700亩,建筑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

学校有招生专业44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市级重点或骨干专业7个),以先进材料与化工、医药与智慧健康为特色,兼有经、管、艺类专业,现有学生13000余人,是一所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有专兼任教师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30%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教师占7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80%以上,有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巴渝青年学者等高层次人才30余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累计获得市级以上奖项110余项次;是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2个A类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全国党建示范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示范实训基地、国家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绿色校园”“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6年来,学校承办市级职业技能大赛15届,夺得国赛市赛团体和个人一等奖60项次,累计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项120余项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次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专技10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执业(职业)资格证。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届考生,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资格材料审核清单》(附件3)上传电子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发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资格材料审核清单》(附件3)的扫描电子版,按“2024年考核招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hgzyrsc@126.com邮箱作为提交的报考申请。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发送的简历,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由学校电话通知前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考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

收到考核通知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学校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

(一)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从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按规定应告知考生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等官方网站(市属高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注意关注有关高校官方网站通知)。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考生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1886011(陆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试行).xlsx

3.附件3 资格材料审核清单.doc

4.附件4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5.附件5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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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3-10-25,全文共 7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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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教委管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12月学院被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财政局确定为“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21年6月被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财政局确定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开设的46个专业与重庆产业对接度为95%。其中,药品生产技术专业群为市级“双高”立项建设专业群,智能制造、汽车与电子、药品生产技术、财经商贸等4个专业群为市级优质高职院校一流专业群,药品生产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药品生产技术、园林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和机电一体化技术等5个专业为市级骨干专业,市场营销、药品生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3个专业为市级双基地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3个专业为教育部办公厅等7部门支持的“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专业2个,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市级教学资源库1个、市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1个、市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市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一流课程11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1936年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国家的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在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等凭据。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公布之日前一天,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人员在2023年10月27日9:00—11月2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入口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填报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方依据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023-7280635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账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11月3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3年11月3日18: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9日09:00—11月10日12: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管理,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相关通知,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11)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11日(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单位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10)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方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面试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在专业面试环节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为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其他正常参加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则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院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028705

4.招聘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23-72806351

5.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3.附件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4.附件4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5.附件5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7.附件7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8.附件8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9.附件9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10.附件10 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所需材料.docx

11.附件11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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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招聘秘书2名

2023-12-11,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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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科教务秘书1人,研究生教务秘书1人

二、岗位职责

(一)本科教务秘书:

1. 负责学院本科生培养过程中的部分教务管理工作,包括教务日常事务、学籍管理、毕业设计、考试管理等;

2.负责学院本科教学工程的各类项目报批工作;

3.负责学院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

4.负责教学学术论坛的组织和筹备等工作;

5.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教务秘书:

1.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招生宣传与咨询、招生考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等;

2.负责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教务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培养计划管理与审核,学生选课、考试管理、课程建设、产教融合相关建设等;

3.负责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答辩、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送审、答辩、学位申请材料报批等工作。

三、招聘要求

1.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政治素质过硬、服从管理;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3.性格开朗,待人热情,组织与协调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4.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1.与重庆菲斯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具体工资待遇等面谈确定。

五、联系方式

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名称-学历-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本科教务秘书岗位:gkxy123@cqu.edu.cn,研究生教务秘书岗位:fbxu@cqu.edu.cn。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学院将对应聘材料进行择优初审,对于初审入围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其他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本科教务秘书岗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20852、023-65120849

研究生教务秘书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23336

附件:

重庆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应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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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智能感知决策控制团队招聘

2024-05-14,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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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arm硬件助理开发工程师1人

二、岗位主要职责

(1)协助完成Linux操作系统的内核移植、驱动开发及调试;

(2)协助完成嵌入式应用系统、接口API的设计、开发、集成和测试以及维护工作;

(3)负责相关技术文档的编制、单元测试、测试代码编写等工作;

(4)协助完成硬件的开发,调试,输出固件代码。

三、应聘条件

(1)自动化、计算机、软件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1年以上硬件开发经验;

(4)有ARM开发经历优先,有机器人知识背景优先。

四、应聘流程

1.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至邮箱kaiwang@cqu.edu.cn,文件名以“岗位-应聘+学历+姓名+联系方式”命名。请将所有材料整合为1个PDF文件,材料内容及顺序:①应聘申请表(见附件);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如有)。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8:00。

3.选聘方式为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能力证明材料。

4.经综合考察合格者,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并通过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五、管理与待遇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按《重庆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薪酬待遇:具体标准面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信息技术科研楼

附件下载:

劳务派遣员工应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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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计算机学院招聘实验室助理

2023-12-16,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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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实验室助理1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实验室日常财务管理以及项目管理;协助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实验室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 具有本科(含)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其他专业要求学习过经济类、管理类相关课程。

2.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相关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 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擅长PPT的制作。

4. 性格乐观开朗,热爱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服务意识。

5. 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团队意识。

四、招聘时间

请应聘者将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至xiaochhtky@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1. 拟录用人员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并按流程入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入职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2.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3. 起薪4000,奖金和绩效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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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招聘秘书3名

2024-03-06,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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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大学经济工商管理学院招聘学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

科研秘书(1名)、学院外事秘书(1名)、 “城市化与区域创新极发展研究中心”行政秘书(1名)

二、岗位职责

1. 科研秘书

(1)协助学科与科研办日常行政工作;

(2)协助各类科研项目/平台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3)协助科研信息的收集、统计;

(4)协助组织学院各类科研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外事秘书

(1)负责协助办理学院师生出国(境)相关手续。

(2)负责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的相关财务工作。

(3)负责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的相关数据统计、档案工作。

(4)负责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日常对外交流的沟通、协调和接待等工作。

(5)承担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其他有关的日常工作。

(6)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城市化与区域创新极发展研究中心”秘书处行政秘书

(1)负责研究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事务。具体包括公文处理、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安全、后勤保障等。

(2)协调联络研究中心科研团队。

(3)完成研究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 科研秘书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积极,细致认真,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硕士(含)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等院校行政或科研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较强的中英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4)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外事秘书

(1)热爱高校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相关的理论水平及专业基础知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外语、计算机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文字水平;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城市化与区域创新极发展研究中心”秘书处行政秘书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统计、文秘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

(3)有较强的中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系统。

(4)应有机关、企业办公室或销售工作经验,建立和维护人际关系能力较强。

(5)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

(1)请将含近期免冠登记照片的个人简历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附件内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履历、获奖证明、个人生活照2张和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

(2)报名邮箱:cqu_seba@cqu.edu.cn

(3)选聘方式:公开招聘,按照综合面试成绩聘用。

五、其他说明

1.招聘人员为学院聘用,采用派遣制,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

2.待遇:具体内容面谈。

3.工作地点:重庆大学A区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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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招聘英语学院教师(急聘)

2023-10-11,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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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要求

注:我院目前有渝北校区和綦江校区,应聘者需服从安排到指定校区工作。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甄选教职工报名表》(附件1)、《重庆外语外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才应聘汇总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职称+毕业年份+毕业院校及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电子邮箱:sisunfrsc@126.com,进行网上报名(请按要求投递,否则视为无效简历)。

2.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按程序进行考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23-88791007

附件:

附件1: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甄选教职工报名表.xls

附件2:重庆外语外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才应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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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3-12-22,全文共 5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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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B档),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先后三次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位于第三个国家级新区、内陆唯一国家级新区—两江新区腹地,地处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占地2000亩,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余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设计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通识教育学院(体育工作部)11个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开设53个专业。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员工918余人,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才400余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5周岁,在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查。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专技10级及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通过登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cqip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初审报考资格。

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7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0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环节人员开展。进入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需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考核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人事处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

(一)专业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测试时间为15-30分钟,试讲内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综合面试。

在综合面试环节前缺考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测试时间为2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人事处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人事处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学校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决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http://rsc.cqipc.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cqipc.edu.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1879226,023-61879225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1879226,023-6187922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gzygcc@126.com。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3.附件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4.附件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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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招聘4人

2024-04-02,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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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职责

法政培训中心班主任3人,科创培训中心班主任1人

1.协助主任拓展培训渠道和资源维护;

2.协助主任拟订培训项目方案;

3.负责培训学员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以及对培训效果进行追踪、统计、整理、归档等工作;

5.协助主任做好培训讲师团队的管理、评价和考核。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教育培训工作经验。

2.具备良好的管理、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强。

3.具备良好的谈判、沟通能力,较强的危机管理能力。

4.熟悉了解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培训管理体系与项目运行流程。

4.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能独立完成照片拍摄、处理和小视频的制作。

5.能接受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三、薪资待遇

劳务派遣用工、薪资待遇面议,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购买。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在2024年4月5日前,将继续教育学院外聘人员岗位应聘表、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任职条件证明材料(压缩后不大于5M,且命名规范如“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jjhr@cqu.edu.cn。

继续教育学院聘用制人员岗位应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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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育管理学院普通话测试怎么报名?

2023-10-07,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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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育管理学院普通话测试怎么报名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流程

①点击“在线报名”,仔细阅读《重庆教育管理学校普通话测试报名须知》后点击“同意”按钮。

②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若提交失败,请改用谷歌浏览器报名)。

③点击“网上缴费”按钮,完成在线支付(微信支付)。

④根据《重庆教育管理学校普通话测试安排》表中的“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准考证(考生的准考证在我站公示的“准考证打印时间”的前一天生成)。

⑤根据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来我站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仅能参加本人准考证上“测试时间”栏标注日期所在场次的考试)。

【最新报名时间】

10月考试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10月8日 (报满自动截止)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10月21日、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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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招聘31人

2023-12-07,全文共 3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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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职院校工作,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政治清白;

4.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完成学院各项工作安排;

5.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好的学术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语言表达能力;

6.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7.符合本招聘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应聘者请下载填写《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将简历命名为:应聘岗位+毕业学院+学历学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并提交到874700553@qq.com或2633341937@qq.com邮箱即可。暂不提交任何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果需要提交,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会及时电话通知。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基本情况表后,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及签定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签定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中高端人才与学校面议,其他人员按学校现行的《薪酬管理办法》相应标准执行。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2565368

电子邮箱:CQIPRSC2022@163.com/2633341937@qq.com(接收基本情况表)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588号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序号

招聘岗位

专业类别

任职要求

需求人数

1

骨干教师

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社区康复、智能物流技术

1.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习近平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领导地位,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教育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3.有专业建设相关工作经历、经验,在高校担任过教研室主任者优先。

4.具有任职所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能够全身心履行岗位职责。

10

2

轨道交通学院专业教师

交通运输类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

3

新媒体直播学院教师

跨境电子商务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优先

2

4

工业互联网技术专业教师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1

5

车辆交通学院新能源汽车专业教师

新能源汽车工程、电气工程、自动控制、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2

6

消防救援技术专业教师

消防指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消防工程、消防政治工作、核生化消防、安全工程、应急管理、应急技术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高校教学工作

1

7

辅导员

心理学、教育学、思政或体育相关专业

1.限男性,中共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3.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2

8

二级学院书记

不限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党性意识强,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遵纪守法,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

3.熟悉高校党的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理念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有高校二级学院书记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1

9

智能物流技术教师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相关专业

1.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

2.可承担计算机类课程优先,年龄40岁以内。

1

10

跨境电子商务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1.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

2.可承担计算机类课程优先,年龄40岁以内。

2

11

财税大数据技术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税务、企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1.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

2.可承担财税大数据相关课程优先,年龄40岁以内。

1

12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教师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1.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

2.有3年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年龄40岁以内,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以是本科毕业,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

1

13

环境艺术设计教师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及室内装修设计相关专业

1.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45岁以内。

1

14

会计

财会相关专业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要熟悉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基本政策法规,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学校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1

15

教学秘书

计算机、教育、管理相关专业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办事认真,工作踏实;

2.熟练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能使用计算机熟练处理教学管理文档资料,具备借助教务系统完成教学教务管理相关工作的能力;

3.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有相关从业经验或实习经历者可以降低到本科学历),计算机、教育、管理相关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执行及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4.懂得教育学基本理论和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经验、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科学高效的办事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5.熟悉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乐于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6.有1-3年的教学经验。

1

16

学生综合事务中心干事

不限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2.能综合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3.能负责并承担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准备好上课教案,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能组织学生体操训练,管理校园宿管中心和推进校园文明素质教育中心的发展。

5.体育专业或军事学校毕业,具有3年以上军事化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1

17

思政教师

思政及马列类专业

1.具有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有高校从教经验者优先。

2

合计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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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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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招聘

2023-10-18,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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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含弘研究员岗

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获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就,具有成为该学科领域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经过岗位培养能够凝练学科方向,产出标志性成果,引领学科发展。自然科学类岗位申请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岗位申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岗位待遇:

1. 安家补助:100万元

2. 科研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科研资助30-50万,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资助100-300万元

3. 薪酬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40万元+重大成果奖励

(二)教授岗

近5年成果达到应聘学院同一学科优秀教授水平,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岗位待遇:

1. 安家补助:40万元

2. 科研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科研资助15-30万,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资助20-100万元

3. 薪酬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重大成果奖励

(三)副教授岗

近5年成果达到应聘学院同一学科优秀副教授水平,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岗位待遇:

1. 安家补助:25万元

2. 科研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科研资助15-20万,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资助20-50万元

3. 薪酬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重大成果奖励

(四)讲师岗

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岗位待遇:

1. 安家补助:15万元

2. 科研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科研资助15万,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资助20万元

3. 薪酬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重大成果奖励

二、 其他福利

(一)学校为教职员工提供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

学校具有实验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等完整的子女教育体系,附属学校办学条件一流,师资德才兼备,管理水平及教学质量优秀,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二)教职员工可享受完善的医疗服务

西南大学医院位于校内,不出校门解决看病问题,同时每年定期开展教职工健康体检;另有西南大学附属三甲医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距离学校仅10分钟车程。

(三)工作地点宜居宜学

学校位于重庆市“后花园”——主城九区之一的北碚,缙云山下,嘉陵江畔,拥有优越的自然环境和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房价相对较低,生活成本亲民,适宜置业、定居与求学。

三、 选聘程序及应聘材料

(一)选聘程序

应聘人员可联系相应学院,按照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审推荐,经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报到。

(二)应聘材料

请应聘人员根据各学院的具体要求,将个人详细简历(包括年龄、籍贯、联系方式、学历背景、学术成果等)、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著、获奖等)证明材料、个人专业技术职务及主要学术任职证明材料等申请资料,提交至相应单位。

四、 联系方式

023-68251249liancaixia@swu.edu.cn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的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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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聘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3-09-18,全文共 6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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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本人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9)及成绩单,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附件5)、《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条件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及时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17:00前,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考系统(http://zp.cqcvc.edu.cn:8392/),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招聘方依据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023-49578588。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账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11月7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3年11月8日17: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9日09:00—11月10日09:00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考系统(http://zp.cqcvc.edu.cn:8392/)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管理,及时关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相关通知,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类别分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和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8)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

2.公共科目笔试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时间暂定为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5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由招聘方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案例分析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面试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其他正常参加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专职辅导员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业资格、相应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则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重庆城市学院官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院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49578588

4.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9578588

5.招聘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23-49578588

6.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3.附件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4.附件4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5.附件5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docx

6.附件6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docx

7.附件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8.附件8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9.附件9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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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科研团队劳务派遣助理招聘

2024-05-14,全文共 825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大学资源安全学院王瀚艺教授课题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劳务派遣)2名。

一、岗位职责

1.协助团队进行日常科研管理工作,包含团队文化、实验室日常管理、团队宣传等;

2.协助团队进行项目管理,包括项目预研、立项、研究、结题等阶段相关工作;

3.协助团队组织学术会议工作;

4.协助团队做好科研技术性材料的撰写;

5.协助团队做好团队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维护与管理等工作;

6.完成团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坚定的政治信仰,良好的职业操守,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石油工程,矿业工程,土木工程,材料工程等理工科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4.熟练操作Word、PPT、Excel、origin、matlab等各类办公软件和工程软件;

5.熟悉科研机构工作模式,具备良好的材料整理/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协调/组织/沟通能力;

6.有科研论文撰写经历、高校科研团队、科研项目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工作细心,踏实肯干,有团队意识、责任心和上进心。

三、应聘程序

1.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应届生请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以上材料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5月27日前)发送至3135990900@qq.com邮箱;邮箱标记: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课题组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经面试考察合格者,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

4.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四、管理和待遇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相关程序和要求,通过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聘用人员为科研团队工作,薪酬由科研团队支付,用工费用不低于6000/月。

2.缴纳五险,具体薪酬标准面议。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916348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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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学生办公室招聘

2024-01-15,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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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办公室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线上、线下),价值引领以及思政教育研究;

2.承担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工作;

3.参与心理教育、资助育人、实践育人工作;

4.参与党团组织建设、班风学风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5.参与开展提升学生素质能力的活动;

6.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对党忠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乐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备较强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以及服务意识;

4.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及学习研究能力;

5.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6.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用工方式和薪酬

1.通过派遣公司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2.薪酬待遇面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2024年2月份到岗开始工作。

四、报名方式

1.请应聘者将含近期免冠登记照片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以“重大建筑城规学办工作人员报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461005000@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2:00。应聘者提交材料内容必须真实。

2.学院将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对于初选通过者另行通知面试考察时间,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20711 1820305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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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就业见习生招聘

2024-01-03,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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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专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员各1人;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干事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二、投递方式

报考人员请将填报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信息汇总表》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附件2-4)投递至各岗位对应邮箱,招满即止。

三、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后续安排。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由用人部门组织,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五、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生活补贴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岗位需求表

2.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 报名信息汇总表

4.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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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招聘

2023-12-19,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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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条件

应聘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编辑出版工作。有较强的中英文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书面和口头交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强,工作积极主动。

(2)专业不限,硕士及以上学历(2023年12月前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特别优秀的可取消学历限制。

(3)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图像处理软件及相关专业软件;熟悉新媒体知识与技术;能熟练使用国内外主流社交软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优先录用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

(1)有英文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工作经验或学术期刊数据库工作经验。

(2)具有高校行政工作经验。

(3)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英文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三、岗位职责

(1)参与期刊选题策划、约稿、审稿及相关学术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

(2)承担期刊新媒体建设、国内外宣传等期刊发展性工作。

(3)负责期刊相关各种材料的起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请发至邮箱liouyang@cqu.edu.cn,邮件主题“应聘国际期刊主编助理+本人姓名”,符合条件者将在2023年12月25日前收到面试通知。

五、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薪酬面议。

六、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虎溪校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liouyang@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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