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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便民100小编给大家汇总了成都市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各区县的公租房申请指南以及房源公示情况,详见正文,小编会陆续更新哒~

2023-11-21,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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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区域官网入口(点击进入)申请方式房源或名单公示查询申请指南备注
锦江、成华、武侯、青羊、金牛区、高新区(市本级)经街道回复,目前该公租房资格获取暂时处于暂停中,只有廉租标准开放哦!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部分地区申请可能暂停,以实际线下申请内容为准哦,有最新消息小编也会持续补充哒
天府新区天府新区管委会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高新区(区级)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大厅线上线下都可申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温江区温江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都区新都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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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彭州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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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租房条件不满足,可以查看保租房的申请哦,更适合就业的青年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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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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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官网入口(点击进入)申请方式房源或名单公示查询申请指南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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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租房条件不满足,可以查看保租房的申请哦,更适合就业的青年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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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部分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2023-08-21,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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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部分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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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租房条件不满足,可以查看保租房的申请哦,更适合就业的青年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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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房源汇总表

2023-11-09,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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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青羊区毕业生租房补贴怎么申请?(附入口)

2024-04-12,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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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青羊区毕业生租房补贴怎么申请

1、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人未在本区享受过人才安居及住房保障等政策;

(三)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记载时间(含)起至线上申报当日不超过1年;

(四)2022年11月20日(含)起进入青羊区工作,从事岗位在《青羊区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2022-2023年度)》(附件1)中,以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效目录为准,且符合该岗位对应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五)与青羊辖区企(事)业单位(工商注册地、单位纳税关系、统计义务在本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或自主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保险半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六)申报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法定抚养义务人)在成都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申报流程

登录“青睐”人才智慧云平台并按网站要求提供(上传)相关材料,网址:https://www.qltalent.com/

如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不诚信申报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补贴标准

给予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3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给予硕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1.2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给予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0.6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4、附件

1.《青羊区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2-2023年度)

2.青羊区“青睐工程”人才政策资金申请表

3.诚信申报承诺书

4.未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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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资格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2024-03-28,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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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资格申请指南

1、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安居

符合成都ABCDEF类人才资格的对象,且在成都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在成都无房。

点击查看:《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2、怎么申请人才安居

符合规定条件的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出申请,也可持相关材料至所在区(市)县住建部门申请,由区(市)县住建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人才安居网申请流程

登录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点击“立即申请”→进入“人才安居资格申请”页面→注册→依据提示逐项填报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初审通过→初审通过7天公示→取得人才公寓资格。点击查看详情

4、人才安居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劳动(聘用)合同;

(三)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符合申请人才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获课题、成果奖等佐证材料)。

相关原文文件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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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清明祭扫指南(预约入口+电话+交通指南)

2024-03-26,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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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3月23日、3月24日、3月30日、3月31日成都市将迎来清明祭祀高峰,成都市民政局温馨提醒祭扫群众:错峰错时祭扫,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参加祭扫活动。驱车前往请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行车、停放车辆。同时,建议大家使用鲜花、丝带、寄语卡等绿色祭扫形式,禁止燃烧冥币、燃放烟花爆竹。

预约祭扫

网上预约

通过“仁孝四川 绿色祭奠”微信小程序平台进行线上预约。

#小程序://仁孝四川/FAjdOpoIZd7GW0C (复制到微信打开)

电话预约

通过联系公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详见下表)

城区部分公墓出行指南

磨盘山公墓、石岭公墓多条公路单向通行

由于蜀陵路、石岭路片区道路通行能力有限,清明祭扫期间连接川陕路与北郊公墓片区的蜀陵路将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连接熊猫大道与北郊公墓片区的石岭环线采取由北向南通行的单向通行;天岭路至石岭路采取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届时,成都交警将根据实际车流量情况,在天岭路口、川陕路蜀陵路口和熊猫大道石岭路口实施临时分流管控。

上山线路:

市民可经三环路-川陕路,通过蜀陵路及天岭路前往磨盘山公墓及石岭公墓。

下山线路:

线路一:由天岭路驶入石岭路后经熊猫大道转换。

线路二:由石岭环线驶入石岭路后经三环路转换。

线路三:由天岭路驶上川陕路转换。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熊猫大道站B出口换乘193路公交车至蜀陵路站。(193路具体收发车时间为:动物园公交站:06:45-19:00;蜀陵路站:7:10-19:20)

温馨提示:

磨盘山公墓和石岭公墓周边停车场大面积取消,请前往祭扫的市民尽量减少自驾车出行,建议扫墓采用公共交通、集约化出行。

金沙陵园

驾车路线:

成都市区-三环路-锦阳大道-成仁快速路-大安桥路-金沙陵园。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① 成仁路公交站乘坐172路公交车直达金沙陵园。

② 公交专线:地铁6号线中和地铁站-金沙陵园。

望山陵园

驾车路线:

成都市区-锦华路-锦华路三段-望山大道-望山陵园。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乘坐68路、172路、517路公交车,锦华路三段中站下车,沿望山大道步行1.2公里到达望山陵园。

竹望山公墓

驾车路线:

成都市区-锦华路-锦华路三段-康达路-竹望山公墓。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乘坐68路、172路、517路公交车,锦华路三段中站下车,沿康达路步行1.5公里到达竹望山公墓。

温馨提示:

康达路道路狭窄,建议市民减速慢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凤凰陵园

清明节期间前往祭扫群众较多,建议前往的群众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确需驾车前往凤凰陵园的,请于北星大道出城方向右转进入熊猫大道西段,将车辆停放于熊猫大道右侧停车场,步行前往凤凰陵园。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① 乘坐651路、46路、266路至露天音乐公园北门站。

② 乘坐145路、K3、K17至凤凰山公园站。

皇恩寺陵园

皇恩寺公墓地处城北天回山,毗邻植物园,祭扫期间为保障皇恩寺片区交通有序,成都交警将对皇恩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控。市民可驾车经川陕路、蜀龙大道前往。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① 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植物园A口出站。

可乘坐198路至银杏苑站下车,步行到达皇恩寺陵园。(3月18日起,198路收发车时间调整为:银杏园公交站6:45-21:00;动物园公交站:06:30-21:00)

温馨提示:

前往皇恩寺祭扫的市民请将车辆有序停放至停车场内,切勿随意占道停放。同时,每日9时-14时为祭扫高峰时段,请前往的市民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错峰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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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入口

2024-02-29,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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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心城区(锦江、成华、青羊、武侯、金牛、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官网: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注:只能在网上进行廉租标准公租房申请)

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cdzj.chengdu.gov.cn/cdzj/zfbzz/zfbz.shtml

成都公租房最新消息:http://www.bianmin100.com/chengdu/p/o5uus9t5.html

住房保障最新公告:http://cdzj.chengdu.gov.cn/cdzj/zxgg/zflist.shtml

成都公租房自助查询:http://cdzj.chengdu.gov.cn/cdzj/zzcx/zfzzcx.shtml

成都公租房网上登记:http://cdzj.chengdu.gov.cn/cdzj/gzfdj/gzfindex.shtml

除此之外成都高新区区级公租房(只面对在高新就业或者高新户籍的人群申请)还可在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请。其他区县的公租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进行申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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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租房在哪里申请?(附入口+方式+条件+流程)

2024-02-28,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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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申请入口

保租房房源信息和公告登记可以通过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 住房”专栏,点击“公示公告”,选择“企业房源公示”进行查看申请。

成都的保租房怎么申请?

1、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条件如下: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在成都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三)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2、申请方式分为网上或现场,目前网上选房较多: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或现场两种方式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管理服务平台自动比对审核,审核通过的赋予“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是申请人取得配租资格的凭证。

目前保租房首次配租一般会在网上统一登记,如统一登记选房完后有剩余房源或者后续有腾退房源的,会实行随到随选,动态配租的方式,可以直接联系项目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目前成都已经推出过的保租房项目可以在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查看。

成都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流程

推荐阅读:保租房最新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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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保障方式官方申请入口汇总

2024-02-22,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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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现有住房保障方式官方申请入口汇总

1、保租房:

有三种端口可以查看官方房源和申请

①成都住建蓉e办网页端(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官方登记公告会第一时间在这发布。

②成都天府通微信小程序:可以比较详细的查看房源信息,小程序端登记也很方便。

③成都天府市民云APP:也有一些房源展示信息和咨询方式,APP比较好找。

保租房源在官网都会有登记渠道,请大家切勿轻信或者在其他渠道登记。

2、公租房:

有两种方式,一种线上,一种线下

①线上渠道: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是线上只能申请成都“5+1”地区的市级廉租标准公租房(也称廉租房)

高新区也有个单独的网站,叫做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官网,可以申请高新区级管理的公租房。

②线下渠道:本地户籍的到户籍地所在的社区(街道办)申请,外地户籍的到单位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办)申请

(再次提醒大家,成都锦江、金牛、青羊、成华、武侯公租房(非廉租标准)的申请很早就暂停了,大家可以看看租房补贴或者保租房)

3、租房补贴

线上和线下都可以申请

①线上渠道: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②线下渠道:本地户籍的到户籍地所在的社区(街道办)申请,外地户籍的到单位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办)申请

4、人才公寓:

一般采取线上渠道比较多,部分房源可能发布的公告会在线下咨询中心去提交材料

线上渠道: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房源公告和入口都会在这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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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房源汇总表

2024-02-02,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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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大邑县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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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和租房补贴应该申请哪个?

2024-01-09,全文共 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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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租房补贴应该申请哪个?

首先看你符合哪一个的条件,这是申请的前提。

其次如果你想申请的是主城区(锦江、金牛、青羊、武侯、成华、高新)的市级公租房的话,那么目前是没有开放这类资格申请的,只有面对本地户籍申请的廉租标准,所以如果不是成都主城户籍的,就申请不了公租房,目前只能选择租房补贴。

其他各区县的话,看目前房源的空余情况,和自己的需求去申请就好。

推荐阅读:2023成都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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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方式+材料+流程)

2023-11-21,全文共 2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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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成都公租房最新消息

目前从市民12345反馈得知,成都5+1地区市级公租房资格申请处于暂停中,目前暂时只开放了廉租标准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端口。

公租房登记网址:点击进入

一、申请条件

非廉租标准公租房(普遍标准上的公租房)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廉租标准公租房(大家称的廉租房)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二、申请方式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

1.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工单位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集体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及职工家庭为居住人。同一单位有3人及以上未满35周岁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员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社会福利机构也可组织成年孤儿统一集中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下述申请材料:

1.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领取养老金的证明)等涉及收入、财产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有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职工及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用工单位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职工授权委托书及职工收入证明原件等。

四、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市场租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廉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保障性住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2015年度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执行2.4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计算)标准。廉租租金标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公布。

2.年收入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含3.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单位组织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

3.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

4.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投资等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可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由房屋产权单位自行确定。

五、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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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申请入口

2023-10-31,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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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申请入口:成都中心城区(锦江、成华、青羊、武侯、金牛、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官网: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注:只能在网上进行廉租标准公租房申请)

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cdzj.chengdu.gov.cn/cdzj/zfbzz/zfbz.shtml

成都公租房最新消息:http://www.bianmin100.com/chengdu/p/o5uus9t5.html

住房保障最新公告:http://cdzj.chengdu.gov.cn/cdzj/zxgg/zflist.shtml

成都公租房自助查询:http://cdzj.chengdu.gov.cn/cdzj/zzcx/zfzzcx.shtml

成都公租房网上登记:http://cdzj.chengdu.gov.cn/cdzj/gzfdj/gzfindex.shtml

除此之外成都高新区区级公租房(只面对在高新就业或者高新户籍的人群申请)还可在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请。其他区县的公租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进行申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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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个人网上申请入口

2023-10-31,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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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最新消息

一、成都租房怎么线上申请

成都公租房非廉租租金标准需要到线下认证申请,廉租租金标准可以在线上申请也可以在现场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在线申请。

主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上述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领取《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二)现场受理申请。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二、申请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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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标准)

2023-10-27,全文共 3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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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居住证积分结果(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主查询并打印)、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四)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请方式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四、保障标准

(一)面积标准。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二)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需求实际,健全保障标准、保障准入条件动态调整机制。自本文件实施的次月起,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按照《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执行。租赁补贴计发标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从调整后的次月起执行。

(三)发放比例。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100%执行;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70%执行;年收入4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年收入5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40%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执行;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

成都市户籍居民中,低保对象及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

五、计算公式

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计发标准×发放比例。

七、发放年限

成都市户籍居民领取租赁补贴年限期满后,经审核仍符合届时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可继续申领租赁补贴;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3年。

八、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咨询电话

序号地区公开咨询电话
1成都天府新区68773121
2成都高新区85329897
3锦江区84531499
4青羊区81715282
5金牛区87612978、87537869
6武侯区85440059
7成华区84399067
8龙泉驿区84858332
9青白江区83691078
10新都区89396620
11温江区82727193
12双流区85801811
13郫都区87862150
14简阳市27228483
15都江堰市87112052
16彭州市83707181
17邛崃市88772065
18崇州市82279717
19金堂县84997692
20新津县82518637
21大邑县88290117
22蒲江县885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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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怎么申请?(附申请入口)

2023-10-27,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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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怎么申请?(附申请入口

一、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方式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

1、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2、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3、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先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1、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2、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等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https://www.chengdu.gov.cn/chengdu/c153012/gzfzlbt_co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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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方式+材料+流程)

2023-10-25,全文共 2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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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成都公租房最新消息

申请条件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申请方式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

1.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工单位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集体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及职工家庭为居住人。同一单位有3人及以上未满35周岁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员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社会福利机构也可组织成年孤儿统一集中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下述申请材料:

1.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领取养老金的证明)等涉及收入、财产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有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职工及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用工单位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职工授权委托书及职工收入证明原件等。

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市场租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廉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保障性住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2015年度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执行2.4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计算)标准。廉租租金标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公布。

2.年收入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含3.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单位组织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

3.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

4.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投资等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可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由房屋产权单位自行确定。

申请流程

租房登记网址:点击进入

办理地址

按照流程,有这么几个地方需要跑:

社区/街道办:申请资格的第一站,公租房的申请材料也是这里社区、街道办领取

房管局:资格认定通过后要去房管局进行确认,然后拿到资格认定通知单。后面的选房等也需要找房管局。

工商局:主要是开无工商证明

车管所:主要是开无车证明

最重要的房管局地址: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

电话:(028)86279694

成华区房管局

地址:建设西街1号

电话:(028)84332257

锦江区房管局

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39号“商业场.新座”6-7楼

电话:6132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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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19,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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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申报对象及条件

1、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符合条款支持规定,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只能在本政策或青羊区其他类似政策条款择一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2、2022年11月20日(含)起新进入青羊区工作的符合《青羊区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未超过12个月(以毕业证发放时间为准);

3、与青羊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或自主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含)以上;

4、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5、申请人未享受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与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02申报方式

登录青羊区惠企政策兑现智慧平台并按网站要求提供(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如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不诚信申报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材料列表

一、基础材料

1.青羊区“青睐工程”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资金申请表(个人用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4.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我区自主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证明;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7.本人银行卡开户行、账号和用人单位开户行、开户名、账号等相关信息。

二、附加材料

通过线上申报平台提供(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原件);

2. 婚姻状况及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未婚的提交未婚承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交户口薄等证明材料;

3. 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原件)。

材料附件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03补贴标准

给予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3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给予硕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1.2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给予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0.6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04受理部门

区住建交局

联系电话:028-8770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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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蒲江县公租房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2023-08-21,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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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蒲江县租房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城市无房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年收入以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基础, 2人户为2倍,3人户及以上为3倍;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蒲江县城市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在蒲江县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单身无房职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二)具有蒲江县城市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的新就业职工;

(三)在蒲江县城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在蒲江县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年收入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二)户籍登记在蒲江县或持有蒲江县居住证;

(三)在蒲江县城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

(四)在蒲江县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其他需满足条件

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特殊专业人才、县级及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2套(含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房管局批准后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蒲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审核、公示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为主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簿、身份证、低保证、低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诚信申报承诺书。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诚信申报承诺书。

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县户籍农民工)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或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保险缴纳证明原件、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社区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合格资料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并采集电子影像资料,县住建局负责通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三)对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由社区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行公示反馈确认并将公示反馈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县住建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公有住房承租情况及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将初步符合廉租租金标准条件及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传送至民政部门低收入核对系统,由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并反馈比对结果。

对其他的保障对象,由社区对其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县住建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公有住房承租情况及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通过比对公积金缴交信息对申请对象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政策来源:蒲江县人民政府http://www.pujiang.gov.cn/pjxrmzf/c163074/2023-07/29/content_b46a763135f84b47b4a83959488168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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