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2,全文共 1335 字
+ 加入清单彭州市公租房最新消息:
小编持续更新中~
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彭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非廉租标准申请条件
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本市户籍家庭、本市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D级危房家庭、企业合租人员。保障对象家庭年收入9万元及以下或个人年收入4.5万元及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非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
(一)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且未承租公房。
(二)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户口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纳入非主城区保障点位配租。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非本市户籍),应持有成都市居住证,在本市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市工作并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四)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为本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居民户口薄中登记职业为农业劳动者,在本市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市工作并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五)企业合租,是指用工单位作为承租人组织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市工作并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社会保险。
(六)主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自有产权房屋属于城镇或农村D级危房的,对符合保障标准的保障对象,作对应保障,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
廉租租金标准公租房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6万元的本市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单身(如因离异单身,离异时间须满二年)且个人年收入不超过2.25万元的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且未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
房产等其他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拆迁住房、转让住房(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的,以上所述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
更多相似推荐
成都保租房最新消息2024(更新中)
2024-05-31,全文共 1300 字
+ 加入清单最新房源消息
2024年6月登记/选房
成都成都市郫都区叠翠新城C4栋保租房登记公告 |登记公告
2024年5月登记/选房
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侯家(侯家花园A区)保租房 |登记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梧桐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4年4月登记/选房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批次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4年2月登记/选房
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侯家(侯家花园B区)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4年1月登记/选房
成都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租房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2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租房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菁弘寓锦润色景园(星环驿站)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1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武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利大国璟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CCB建融家园培风路店保障性租赁住房 |登记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兴城之家蜀澜峰荟保障性租赁住房|登记公告
2023年10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堂县兴城之家金云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租房第二批次(桂林萃岛南区)|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9月登记/选房
成都锦江区锦和康城锦绣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7月登记/选房
成都锦江区锦邻公寓ICC天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6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和康城和贵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点击查看: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公告(登记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0日(每天9:30-17:00)。)
2023年5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蓉善成家青年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邻公寓·中港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4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2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城投臻寓.幸福光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侯瑞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2023年1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查看更多房源消息:成都便民100保障房专题(点击进入)
目前已整理部分人才公寓、保租房、公租房房源消息和相关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建设标准、租金水平等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天府新区2024年第三批公租房配租房源及现状
2024-05-29,全文共 252 字
+ 加入清单天府新区2024年第三批公租房配租房源
提供房源:万安街道宁安东路188号4栋 “红豆家园”保障房小区房源,提供15套房源备选。
户型面积:均为一室一厅户型,建筑面积为51.93平方米、52.13平方米左右。注:房源以现状为准。
点击查看:2024年第三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
配租批次安排
此次配租实行“公开集中配租”,根据保障对象的不同,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分批次分类进行。符合特殊家庭配租条件(如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烈属、市级及以上劳模、残疾人员或患大病人员)为第一批次;其他一般家庭为第二批次。
成都保租房最新消息2024(更新中)
2024-05-23,全文共 1200 字
+ 加入清单最新房源消息
2024年5月登记/选房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梧桐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保租房|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4年4月登记/选房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批次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4年2月登记/选房
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侯家(侯家花园B区)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4年1月登记/选房
成都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租房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2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租房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菁弘寓锦润色景园(星环驿站)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1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武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利大国璟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CCB建融家园培风路店保障性租赁住房 |登记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兴城之家蜀澜峰荟保障性租赁住房|登记公告
2023年10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堂县兴城之家金云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租房第二批次(桂林萃岛南区)|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9月登记/选房
成都锦江区锦和康城锦绣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7月登记/选房
成都锦江区锦邻公寓ICC天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6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和康城和贵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点击查看: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公告(登记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0日(每天9:30-17:00)。)
2023年5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蓉善成家青年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邻公寓·中港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4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2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城投臻寓.幸福光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侯瑞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2023年1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查看更多房源消息:成都便民100保障房专题(点击进入)
目前已整理部分人才公寓、保租房、公租房房源消息和相关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建设标准、租金水平等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成都保租房最新消息2024(更新中)
2024-05-17,全文共 1196 字
+ 加入清单最新房源消息
2024年5月登记/选房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梧桐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保租房|登记公告
2024年4月登记/选房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批次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4年2月登记/选房
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侯家(侯家花园B区)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4年1月登记/选房
成都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租房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2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租房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菁弘寓锦润色景园(星环驿站)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1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武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利大国璟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CCB建融家园培风路店保障性租赁住房 |登记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兴城之家蜀澜峰荟保障性租赁住房|登记公告
2023年10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堂县兴城之家金云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租房第二批次(桂林萃岛南区)|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9月登记/选房
成都锦江区锦和康城锦绣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7月登记/选房
成都锦江区锦邻公寓ICC天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6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和康城和贵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点击查看: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公告(登记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0日(每天9:30-17:00)。)
2023年5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蓉善成家青年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邻公寓·中港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4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2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城投臻寓.幸福光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侯瑞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2023年1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查看更多房源消息:成都便民100保障房专题(点击进入)
目前已整理部分人才公寓、保租房、公租房房源消息和相关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建设标准、租金水平等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2024成都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
2024-05-15,全文共 2046 字
+ 加入清单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最新政策消息
推荐阅读:成都保障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成都市各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5月7日截止)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6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616号-656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5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575号-615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4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534号-574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3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93号-533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1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52号-492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0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11号-451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9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370号-410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8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329号-369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7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288号-328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6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247号-287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30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206号-246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9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65号-205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8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24号-164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6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83号-123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5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2号-82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4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号-41号)
保障房互换信息
最新政策消息:退休保障对象可减免公租房租金!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免退休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注:目前五个主城区公租房申请已暂停,只能申请廉租标准)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廉租标准公租房申请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成都市温江区租房补贴转公租房保障家庭信息公示
2024-05-15,全文共 843 字
+ 加入清单成都市温江区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租补转换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相关信息公示
为切实解决温江区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成都市温江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的通知(温住保办发〔2023〕1号)等我区住房保障文件的相关规定,区住建局牵头协同各镇(街办)、区级部门对正在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低保低收入家庭采取租补转换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按规定确定了保障家庭的评分分值等相关信息,现拟将敬沙沙,曹玉平等12户申请人员确定为住房保障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向区住保办、区纪委反映具体情况。
序号 | 镇(街办)村社区 | 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姓名 | 保障人口(人) | 家庭年收入(万元) | 审核结果 | 评分分值(分) | 缴纳租金标准(公租、廉租租金、农民工租金)元/㎡/月 | |
1 | 温江区天府街道天府家园社区 | 敬沙沙 | 2 | 3.6 | 符合 | 20 | 1.6 | |
刘舞 | ||||||||
2 | 温江区万春镇黄石社区 | 曹玉平 | 2 | 2.52 | 符合 | 20 | 4.2(有车) | |
黄诗甜 | ||||||||
3 | 温江区公平街道太极社区 | 齐亚民 | 2 | 3.38 | 符合 | 20 | 1.6 | |
齐嘉龙 | ||||||||
4 | 温江区柳城街道东街社区 | 张秀芳 | 1 | 2.38 | 符合 | 20 | 0.8(年满60岁以上) | |
5 | 温江区柳城街道鱼凫路社区 | 黄小军 | 1 | 2.24 | 符合 | 20 | 1.6 | |
6 | 温江区公平街道合江社区 | 张兴 | 1 | 1.8 | 符合 | 18 | 1.6 | |
7 | 温江区金马街道永盛社区 | 张永科 | 1 | 1.5 | 符合 | 18 | 1.6 | |
8 | 温江区柳城街道东街社区 | 张冬 | 1 | 1.38 | 符合 | 18 | 1.6 | |
9 | 温江区公平街道正宗社区 | 裴华蓉 | 1 | 1.7 | 符合 | 18 | 1.6 | |
10 | 温江区柳城街道北街社区 | 陈慧琼 | 1 | 2.07 | 符合 | 18 | 4.2(有车) | |
11 | 温江区和盛镇舒家渡社区 | 昌西 | 1 | 1.87 | 符合 | 18 | 1.6 | |
12 | 温江区公平街道惠民社区 | 唐乾芬 | 1 | 1.8 | 符合 | 18 | 1.6 |
信息来源:温江区人民政府http://www.wenjiang.gov.cn/wjzzw/bzxzf/2024-05/14/content_aaafbe41fa224e1c8d17793931009fbd.shtml
2024成都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
2024-04-26,全文共 1348 字
+ 加入清单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最新政策消息
推荐阅读:成都保障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成都市各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8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24号-164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6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83号-123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5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2号-82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4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号-41号)
保障房互换信息
最新政策消息:退休保障对象可减免公租房租金!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免退休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注:目前五个主城区公租房申请已暂停,只能申请廉租标准)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廉租标准公租房申请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成都保租房和公租房的有什么区别?
2024-04-19,全文共 281 字
+ 加入清单成都保租房和公租房的有什么区别?
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保障性租赁住房一般指的是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的具备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
而大家常听到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其实是同一类型的保障住房,按照成都相关政策,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租金标准)”。我们说的“廉租房”是属于“公租房”的。
因为主城区目前只能申请廉租标准的公租房的,所以我们就从保障对象、资格条件和申请方式上看,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廉租租金标准)的主要区别,请见下表:(图源:天府住房通)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租房配租房源
2024-04-15,全文共 464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租房配租房源
共3019套:点击查看房源明细表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租房登记对象
本次登记面向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之间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的优抚保障对象。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租房登记规则
本次登记的分为普通对象和优抚对象,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摇号配租。
优抚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优先摇号对象:
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先对象;
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⑦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⑧退出(不含辞退、开除)的消防救援人员、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遗属;
⑨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成都保租房最新消息2024(更新中)
2024-04-12,全文共 1147 字
+ 加入清单最新房源消息
2024年4月登记/选房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批次保租房|登记公告
2024年2月登记/选房
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侯家(侯家花园B区)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4年1月登记/选房
成都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租房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2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租房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菁弘寓锦润色景园(星环驿站)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1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武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利大国璟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CCB建融家园培风路店保障性租赁住房 |登记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兴城之家蜀澜峰荟保障性租赁住房|登记公告
2023年10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堂县兴城之家金云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租房第二批次(桂林萃岛南区)|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9月登记/选房
成都锦江区锦和康城锦绣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7月登记/选房
成都锦江区锦邻公寓ICC天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6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和康城和贵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点击查看: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公告(登记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0日(每天9:30-17:00)。)
2023年5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蓉善成家青年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邻公寓·中港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4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2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城投臻寓.幸福光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侯瑞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2023年1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查看更多房源消息:成都便民100保障房专题(点击进入)
目前已整理部分人才公寓、保租房、公租房房源消息和相关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建设标准、租金水平等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2024成都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
2024-04-05,全文共 1406 字
+ 加入清单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最新政策消息
推荐阅读:成都保障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成都市各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公租房最新消息(2023年6月1号~30号申报)
保障房互换信息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9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001号-1006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8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951号-10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5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901号-9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4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851号-9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3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801号-8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2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751号-800号)
最新政策消息:退休保障对象可减免公租房租金!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免退休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注:目前五个主城区公租房申请已暂停,只能申请廉租标准)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廉租标准公租房申请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彭州市公租房哪些人可以优先配租?
2024-03-22,全文共 513 字
+ 加入清单彭州市公租房哪些人可以优先配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摇号配租:
(一)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参战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三)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四)申请家庭成员中有80岁及以上老人的;
(五)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六)申请家庭成员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盲人或一级、二级肢残人员的;
(七)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八)申请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的(凭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主任医师签字并加盖诊断证明章的病情诊断证明和治疗凭证等为准)。
(九)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孤儿等特困家庭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请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讨论通过的认定为特殊家庭,可纳入住房救助范围并优先保障。
信息来源:彭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57/2023-01/09/content_9c14fd3579a04633939b04554a123988.shtml
彭州市公租房摇号规则
2024-03-22,全文共 708 字
+ 加入清单彭州公租房摇号规则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根据困难程度依次按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其他符合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和非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分类配租。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家庭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优先于个人摇号配租。
在分配对象群体大于配租点位房源的情况下,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启用家庭评分机制,按照评分标准确定分配对象的分数并在网络媒体上公示后,根据分数高低确定选房顺序,组织公开抽签选房。
整个抽签选房过程将在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和群众代表等的监督下进行。分配对象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其租住的保障性住房,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租住协议,逾期未领取住房的,视为自愿放弃租住保障性住房资格,并注销其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资格,自注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摇号配租:
(一)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参战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三)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四)申请家庭成员中有80岁及以上老人的;
(五)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六)申请家庭成员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盲人或一级、二级肢残人员的;
(七)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八)申请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的(凭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主任医师签字并加盖诊断证明章的病情诊断证明和治疗凭证等为准)。
(九)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孤儿等特困家庭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请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讨论通过的认定为特殊家庭,可纳入住房救助范围并优先保障。
彭州市公租房多少钱一个月?
2024-03-22,全文共 875 字
+ 加入清单彭州市公租房多少钱一个月?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等情况按照廉租租金、非廉租租金和市场化租金三档执行(按建筑面积计租)。
(一)廉租租金现执行标准为0.8元/平方米/月计取。
(二)非廉租租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赁价格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确定,当前执行主城区租金标准为4元/平方米/月;
非城区租金标准为2元/平方米/月。向进城务工人员(居民户口簿中登记职业为农业劳动者)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含部分家庭成员为农民工的混合家庭)租金水平按市场租金的50%左右确定,执行主城区租金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
(三)市场化租金执行标准为主城区西南新村、二园区点位为5.5元/平方米/月,其余主城区点位为5元/平方米/月;非主城区点位市场化租金执行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
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需调整上述租金标准的,由市住建局作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
彭州市公租房租金减免比例
租金减免标准参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申请租金减免及审核规定》(成房发[2015]76号)和《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彭府办[2015]13号)执行,租金减免标准如下:
(一)低保(个人)家庭租金减免20%。
(二)普通残疾(个人)家庭租金减免20%。
(三)家庭成员均在60岁以上租金减免50%。
(四)特困人员租金减免80%。
(五)残疾军人租金减免100%。
(六)失独家庭租金减免100%。
物业管理费补贴标准参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物业服务费补贴规定》(成房发[2015]75号)执行,物业补贴标准如下:
(一)低保(个人)家庭物业补贴80%。
(二)低收入(个人)家庭物业补贴50%。
信息来源:彭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57/2023-01/09/content_9c14fd3579a04633939b04554a123988.shtml
彭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2024-03-22,全文共 946 字
+ 加入清单彭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受理、审核、公示、落实保障制度。具体实施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受理初审: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按季度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行公示反馈确认后交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复核并在申请家庭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行公示反馈确认后将初审资料交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审核: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接到镇政府(街道办)初审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录入成都市成都市数字房产政务服务CCS平台,通过系统将初步符合廉租租金标准条件的申请对象基本信息分批次传送至民政部门低收入核对系统;市民政部门对申请对象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并在该核对批次开始时间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注明主要核对项目及结果,将电子核对意见反馈至成都市数字房产政务服务CCS平台。
对申请非廉租租金标准条件的申请对象,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对象的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通过比对公积金和社保缴交信息核实申请对象的收入情况,并将审核意见录入成都市数字房产政务服务CCS平台。
(三)媒体公示: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名单上传到彭州公众信息网,并送彭州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落实保障:保障方式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及拟保障方式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通知保障对象办理相关手续;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对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进行告知。
申请对象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复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对象。
信息来源:彭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57/2023-01/09/content_9c14fd3579a04633939b04554a123988.shtml
彭州市2024年第一季度公租房资格公示名单
2024-03-22,全文共 52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彭州市第一季度公租房资格公示名单
点击查看:保障资格名单
彭州市公租房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
(一)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二)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人单位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集体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及职工家庭为居住人,社会福利机构也可组织成年孤儿统一集中申请。
信息来源:彭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57/2024-03/18/content_5c779129c0d44665a4d25250047bc1c0.shtml
2024年彭州市第一季度公租房可分配房源
2024-03-22,全文共 1006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彭州市第一季度公租房可分配房源
点击查看:房源明细表
彭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非廉租标准申请条件
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本市户籍家庭、本市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D级危房家庭、企业合租人员。保障对象家庭年收入9万元及以下或个人年收入4.5万元及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非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
(一)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且未承租公房。
(二)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户口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纳入非主城区保障点位配租。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非本市户籍),应持有成都市居住证,在本市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市工作并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四)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为本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居民户口薄中登记职业为农业劳动者,在本市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市工作并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五)企业合租,是指用工单位作为承租人组织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市工作并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社会保险。
(六)主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自有产权房屋属于城镇或农村D级危房的,对符合保障标准的保障对象,作对应保障,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
廉租租金标准公租房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6万元的本市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单身(如因离异单身,离异时间须满二年)且个人年收入不超过2.25万元的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且未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
租了成都保租房可以换其他保租房项目吗?
2024-03-14,全文共 298 字
+ 加入清单租了成都保租房可以换其他保租房项目吗?
不能,成都保租房租赁后只能等合同到期后退出后,才能报名其他房源,不能中途互换房屋,如果中途要退出的话,会根据合同扣除押金,退出房子后也可以报名其他项目。
成都保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在成都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三)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人才安居。
2024成都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
2024-02-27,全文共 2448 字
+ 加入清单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最新政策消息
推荐阅读:成都保障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成都市各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年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优抚登记公告(11月22日-11月24日)
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公租房最新消息(2023年6月1号~30号申报)
保障房互换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互换信息2023.11.27-2023.12.1
公共租赁住房互换信息2023.11.20-2023.11.24
公共租赁住房互换信息2023.11.13-2023.11.17
公共租赁住房互换信息2023.11.6-2023.11.10
公共租赁住房互换信息2023.10.30-2023.11.3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9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001号-1006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8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951号-10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5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901号-9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4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851号-9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3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801号-8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月2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751号-8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29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701号-7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28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651号-7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27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601号-6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26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551号-6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25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501号-5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22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51号-5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21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01号-4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20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351号-4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19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301号-3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18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251号-3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15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201号-2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14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51号-2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13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01号-15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12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51号-100号)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2月11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号-50号)
最新政策消息:退休保障对象可减免公租房租金!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免退休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注:目前五个主城区公租房申请已暂停,只能申请廉租标准)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廉租标准公租房申请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