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3,全文共 400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6名卫技人员,其中进编人员62名,不进编人员2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5日至2006年1月18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5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5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月1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六)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具有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于2024年1月18日前取得,其中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七)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1月18日前,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15日9:00-2024年1月18日16:00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月15日9:00-2024年1月19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一个进编岗位和一个不进编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中查询。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组织
1.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工作。
2.考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可在招聘单位网站上查询。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等内容由招聘单位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在考试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报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卫健委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为进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招聘单位与不进编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1.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519-86607806
2.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519-81087659
3.常州市中医医院0519-89896918,89896983
4.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519-82009022,82009021
5.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0519-69807027,69807038
6.常州市妇幼保健院0519-88581822,88581621
7.常州市儿童医院0519-69808055
8.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0519-69800515
9.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9-89607235,86686612
10.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9-85220510
11.常州市中心血站0519-888799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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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5名卫技人员(其中进编9名,不进编3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进编)》、《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不进编)》。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9日至2006年2月1日之间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2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29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2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2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2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2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六)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具有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于2024年2月1日前取得,其中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七)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2月1日前,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1月29日9:00-2024年2月1日16:00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29日9:00-2024年2月1日17: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月29日9:00-2024年2月2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本次公开招聘,进编岗位开考比例为1:3,不进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未达开考比例的进编岗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2月2日14:30-15: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月27日10:00起打印准考证,具体将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进编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进编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市卫健委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护理岗位(不含助产岗位)面试采用护理技能操作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市卫健委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系统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进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招聘单位与不进编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519-86607806
2.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0519-81087659
3. 常州市中医医院 0519-89896983,89896918
4.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0519-82009021,82009022
5.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0519-69807027,69807038
6.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0519-88581822,88581621
7. 常州市儿童医院 0519-69808055
8.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0519-69800515
9.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9-89607235,86686612
10.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 0519-8696961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拓展】
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1-04,全文共 476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6名卫技人员,其中进编人员62名,不进编人员254名。
2、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15日9:00-2024年1月18日16:00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二、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拓展】
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不进编)
2024-01-04,全文共 1190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不进编岗位有哪些?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6名卫技人员,其中进编人员62名,不进编人员25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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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15日9:00-2024年1月18日16:00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一个进编岗位(详见附件1)和一个不进编岗位(详见附件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中查询。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详情: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16名卫技人员
【拓展】
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进编)
2024-01-04,全文共 1674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进编岗位表有哪些?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6名卫技人员,其中进编人员62名,不进编人员25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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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5日至2006年1月18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5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5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月1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六)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具有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于2024年1月18日前取得,其中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七)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1月18日前,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详情: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16名卫技人员
【拓展】
202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8人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4357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长期)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健系统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8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岗位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五)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具有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于报名前取得,其中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六)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备后,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市卫健委在公告发布网站定期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招聘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人员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未成功聘用的情况下,方可改报其他岗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其他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等相关证件;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4)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5)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其中: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还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方案执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本次招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也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30%。最终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不低于60分,低于合格线人员不得参加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且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待遇
按所聘岗位给予对应薪酬。同时,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20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常卫人〔2023〕231号)等相关文件,对符合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资助。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1.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519-86607806
2.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519-81087659
3.常州市中医医院0519-89896918,89896983
4.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519-82009022,82009021
5.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0519-69807027,69807038
6.常州市妇幼保健院0519-88581822,88581621
7.常州市儿童医院0519-69808055
8.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0519-69800515
9.常州市中心血站0519-8887993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拓展】
2024常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1名)
2024-05-21,全文共 4028 字
+ 加入清单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其中进编人员7名,不进编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9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7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27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六)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具有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于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其中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七)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5月29日前,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7.已参加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拟聘用公示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2024年5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2024年5月29日17: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2024年5月30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组织
1.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工作。
2.考试前,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招聘单位网站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招聘单位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明确岗位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等内容,在考试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报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进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招聘单位与不进编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如下:
1.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519-86607806
2.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519-81087659
3.常州市中医医院0519-89896918,89896983
4.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519-82009021,82009022
5.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0519-69807027,69807038
6.常州市妇幼保健院0519-88581822,88581621
7.常州市儿童医院0519-69808055
8.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0519-698005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拓展】
2024江苏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
2024-02-01,全文共 4413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委直属事业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委直属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5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非2024届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将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证书。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的规培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8月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关闭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通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进入报名并登录后搜索“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2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9:00-17:3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核方式按照各招聘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83620829
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宋老师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拓展】
2024常州天宁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5名)
2024-05-15,全文共 4026 字
+ 加入清单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温馨提示:可点击放大查看)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3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23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之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5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5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5月23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于2024年5月23日前取得。其中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ztn.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5月21日9:00-5月24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第六条咨询与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自动核减。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5月30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专业详见岗位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时间地点:2024年6月1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ztn.gov.cn)公布,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报考人员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天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1724。
监督电话:(0519)86646944,69660809,69661702。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进编)
2024-03-25,全文共 4037 字
+ 加入清单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25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3月27日之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3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于2024年3月27日前取得。其中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2023年及之前毕业的常州市新北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编外)限定报考可以接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单位岗位。
(八)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3月27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3月27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5.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自动核减。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4月3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专业详见岗位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时间地点:2024年4月6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区卫健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区卫健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行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818112,85127586。
监督电话:(0519)85128957,85127786。
七、本公告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3469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5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
(二)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未就业的(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四)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尚未就业的(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五)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3月14日9:00-3月18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3月14日9:00-3月18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说明原因。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3月22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临床医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选岗
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先后顺序。选岗人员须到现场进行签字确认,选定后不得更改。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应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行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519-8681811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12778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九、本公告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拓展】
2024常州溧阳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进编)
2024-03-07,全文共 353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高层次人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6日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6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具有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册)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溧阳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溧阳市卫生健康局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布招聘结果。
2.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科(或相应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24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试费。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人员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携带《2024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校开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其他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本科)、学位证书(博士、硕士、学士),学校开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核,也可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制定方案,并经溧阳市卫生健康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试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人员不得参加体检。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考核成绩相同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待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溧政办发〔2020〕40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奖励。我市若有新的卫生人才政策出台后,按照新政策执行。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88790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八、本公告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拓展】
202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12-23,全文共 5313 字
+ 加入清单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40周岁;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证书。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的规培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一)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另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二)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报岗位表二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4年1月3日12: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4年1月3日16:00;
6、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4年1月5日09:00-12: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5日0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
(三)准考证打印
岗位表一(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7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在面试或考核前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岗位表一中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二中各岗位的考核开考比例为1︰3。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2024年1月5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分别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应聘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二)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地点:南京、苏州、南通、徐州四市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应聘岗位表二的笔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人员。
(三)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岗位表一的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岗位表二中各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由各单位公布。
(五)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六)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试考核成绩的合格线以单位考核公告为准,考核公告未提及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的60%。
(八)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岗位表中的“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620829,83268279
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胡老师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拓展】
常州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人(进编)
2024-04-06,全文共 3856 字
+ 加入清单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结合实际需要,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0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长期)》(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3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3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2022、2023、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不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才可以报考(部分特殊岗位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https://www.cznd.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1月30日。新北区卫健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将在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期通报。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招聘单位人事科(或相应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人员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未成功聘用的情况下,方可改报其他岗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其他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等相关证件;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4)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5)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其中: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还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7)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各招聘单位制定方案,经新北区卫健局、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核,也可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考核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30%。最终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不低于60分,低于合格线人员不得参加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且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待遇
按所聘岗位给予对应薪酬。同时,根据新北区人才引育的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相应奖励。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新北区卫健局政策咨询电话:(0519)86818112,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0519)85127786。
八、本公告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拓展】
2024常州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
2024-03-29,全文共 3188 字
+ 加入清单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2024年常州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常州市体育医疗科研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1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4月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4月3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体育局(http://t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4月1日9:00—2024年4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4月1日9:00—2024年4月3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40K)。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9日10:00起在(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体育教练员合格线为50分,体育理论专业课教师、体育医院医师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市体育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常州市体育局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常州市体育局官网(tyj.changzhou.gov.cn)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便于接收资格复审通知或递补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育教练员和体育理论专业课教师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体育医院医师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当场向考生反馈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体育教练员和体育理论专业课教师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体育医院医师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体育教练员和体育理论专业课教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育医院医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常州市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市体育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301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3023,0519-85689166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拓展】
2024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03-13,全文共 510 字
+ 加入清单一、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进编)。
岗位表:点击查看
2024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是2024年3月18日9:00-2024年3月21日16:00。
二、2024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4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三、2024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由常州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常州市民政局网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拓展】
2024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024-03-13,全文共 1122 字
+ 加入清单一、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进编)。
(温馨提示:可点击放大查看)
二、2024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
2024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是2024年3月18日9:00-2024年3月21日16:00。
三、2024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8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3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3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
2024常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1,全文共 537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延长报名时间补充公告
根据我委招聘引才工作需要,为了给广大考生更多的应聘机会,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报名时间延长一天,部分截止时间相应延长一天,其他事项不变。
现将延长和调整后的事宜明确如下: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4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7日12:00
二、部分截止时间
1.报考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调整为:1988年2月27日至2006年3月3日之间出生。
2.原以2024年3月2日为截止时间的,现调整为2024年3月3日。
3.原不得报考情形的第4条,调整为: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求,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不进编)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7日至2006年3月2日之间出生);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或者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7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四)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日),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日),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3月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七)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的,须于2024年3月2日前取得。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2024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jw.ch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3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6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20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有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无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委托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也可委托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类别分为管理类、其他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审计)和经济类(统计及其他),根据笔试类别各考相应试卷,具体详见岗位表。其中:笔试类别“其他类”与“管理类”的试卷相同。
笔试考试大纲参照《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11:30。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专业测试
1.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表。
2.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复审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岗位有其他面试方式的详见岗位表考试方式说明。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无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1.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519-86607806
2.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0519-81087659
3.常州市中医医院 0519-89896983, 89896918
4.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0519-69807027,69807038
5.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0519-88581822,88581621
6.常州市儿童医院 0519-69808055
7.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0519-69800515
8.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19-85220509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2570。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拓展】
2024常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4-03-01,全文共 684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26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求,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不进编)。
(温馨提示:可点击扫码查看岗位表详情)
二、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延长报名时间补充公告
根据我委招聘引才工作需要,为了给广大考生更多的应聘机会,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2月23日发布的《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报名时间延长一天,部分截止时间相应延长一天,其他事项不变。
现将延长和调整后的事宜明确如下: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4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7日12:00
(二)部分截止时间
1.报考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调整为:1988年2月27日至2006年3月3日之间出生。
2.原以2024年3月2日为截止时间的,现调整为2024年3月3日。
3.原不得报考情形的第4条,调整为: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拓展】
2024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13名教师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4638 字
+ 加入清单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意见(试行)》(苏教人〔2022〕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202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3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A类岗位: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
3.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尚未就业”是指报名时为失业状态。
B类岗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A类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日后出生);报考B类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报考初、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报考A类和B类岗位,年龄可相应放宽5岁。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四)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月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A类岗位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B类岗位须于2024年1月4日前取得。其中:报考高职校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金融科技应用、文化创意设计和特教(中职校酒店管理)教师岗位,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六)岗位要求职称证书的,须于2024年1月4日前取得,证书的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匹配。
(七)岗位要求英语专业证书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工作经历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其中岗位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须具有学校或其他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以本科学历报考,须具有学校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4日16:00。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4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5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5日14:30—15: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16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音乐、体育、美术、高职校计算机网络技术、高职校文化创意设计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周六)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专业技能测试
1.人选确定
(1)音乐、体育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美术、高职校计算机网络技术、高职校文化创意设计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均须参加。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笔试前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1)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权重(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请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考生备课时间为1小时。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向考生反馈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后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教师职业素养测试。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六、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学校,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市教育局负责监督。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九、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36,0519-85681337(9:00-17:00)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19-85582353(9: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9:00-17:00)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十、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