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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最新清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2022-11-01,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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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最新清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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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优化后的目录与2017年相比,职业资格减少了68项,削减49%,对于进一步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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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最新清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2022-11-01,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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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最新清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

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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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22-11-01,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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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最新)

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本次调整是在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进行的优化。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病诊断医师等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

优化后的目录与2017年相比,职业资格减少了68项,削减49%,对于进一步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哪些职业退出和进入目录?

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方面,“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下的“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退出目录,从业人员依据行业标准开展技术活动。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病诊断医师等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此外,将“注册设备监理师”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设备监理师”;“专利代理人”更名为“专利代理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更名为“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资格”等。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

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方面,变化主要体现为“两退一进”:

一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在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人社部门已不再承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

三是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新增了“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准入类职业资格。

原先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有效?

很多人关心,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否会影响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效力是否相同?原先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有效?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指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

即: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职业分类、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体实施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者经评价合格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均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址:zscx.osta.org.cn或jndj.osta.org.cn)查询。

2020年7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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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海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最新)

2024-02-01,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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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为保证一流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办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任教师岗位48人,其他专技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坚守崇高师德。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专任教师岗位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邮件向各学院(系)提交个人简历、《河海大学教师招聘人员情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完成个人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word或pdf格式)。各学院(系)指定的邮箱或联系人附件。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材料”。

2.考核及公示

(1)各学院(系)在对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详细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2)各学院(系)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背景、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推荐意见,经学院审议通过后报人力资源处。

(3)人力资源处复核应聘人员情况,报学校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与聘用。

(二)其他专技岗位

1.个人报名

岗位8应聘人员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邮件提交简历、《河海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完成个人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word或pdf格式)。邮件地址:hhuhjw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材料”;

岗位9应聘人员在2024年2月4日前通过邮件提交简历、《河海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完成个人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word或pdf格式)。邮件地址:cwczhk@hh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材料”。

2.考核及公示

(1)各单位在对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详细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2)各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推荐意见,经单位审议后报人力资源处。

(3)人力资源处复核应聘人员情况,报学校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与聘用。

四、 政策咨询

专任教师岗位详尽要求及相关待遇,请咨询各学院联系人(详见附件)。

招聘政策请咨询河海大学人力资源处。

咨询电话:025-83786205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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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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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最新)

2023-12-01,全文共 3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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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公告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21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ie.edu.cn/)公布。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视为主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认证材料。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相关事宜将以邮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60分(满分10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22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222028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常州自学考试

常州市人才补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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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最新)

2023-11-10,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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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一、特别说明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江苏省2024年度考录公务员中招录机关设置、审核职位专业条件和报考人员选报职位时参考使用。

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不统一,每年都有新设专业,本目录无法全面涵盖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和自考、电大、函授、成教、远程教育、党校以及境外高校等各类院校所设专业。如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目录内,但和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相近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1日16:00之前向招录机关(审核单位)提供由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证明材料,招录机关(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如认为符合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可同意报考该职位,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告专业调整情况。

特此申明:本目录仅限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使用,若其他情形使用,谁使用谁负责。我们不负责解释,不承担相关责任。

完整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载入口:点击查看

截图为部分展示:

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5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6日16:00。

2、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2024年度常州公务员考试简章(最新)

2024常州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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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查询系统(官网入口+操作指南)

2023-10-23,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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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办法(2023年)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查询系统

一、查询官网入口(点击即可进入):http://zscx.osta.org.cn(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点击链接进入)

通过上述网站可对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验证。

二、操作指南

1、点击上述网址,进入网站的入口。

2、输入证书号码、证书编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四项里面任意2项,即可进行查询(任意输入以上两项内容即可查询。)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的网站需持证人在获得证书之日起,3个月及以上的时间才能查询。

如无法查询,须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办的部门作出说明,经相关鉴定部门的认证后,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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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种目录(最新)

2023-09-18,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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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2023年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职业 (工种)目录

温馨提示:可点击放大查看

二、常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相关规定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指劳动者根据就业需要和技能提升要求,自主选择符合规定的职业培训项目、方式和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由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或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等资金按规定给予的专项补贴。

2、用于合格证书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等,重点支持“532”发展战略中新能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2、涉及的培训证书(除合格证书、项目制外),须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查询到。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申领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个人不得就同一个培训项目重复申领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常州音乐节

常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指南(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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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职业技能合格证培训补贴目录+标准(最新)

2023-05-12,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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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办法2023

一、常州职业技能合格证培训补贴目录标准

常州市人社局服务保障“532”发展战略,着力推动培训资源围绕重大项目走,精准锁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目标群体,主动对接企业所需的岗前培训,大力推进合格证书培训工作,构建就业培训与实体经济发展联动、需求互通、资源融通的双赢合作格局。

二、常州技能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通过资格认证、报名确认的个人和培训机构,可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江苏省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申请补贴。

(二)受理。网上申报系统将对补贴申请进行校验,对是否受理成功给予提示。

(三)审核。人社经办部门于每个季度后10日内(逢节假日顺延)完成网上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

(四)公示。市人社部门通过人社官网公示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人社经办部门将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拨付环节。

(五)支付。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

常州长江森林音乐节活动指南(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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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3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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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0日9∶00-6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0日9∶00-6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0日-6月5日期间 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0日9∶00-6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20日9∶00-6月6日12∶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公务员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ie.edu.cn/)“人事处-人才招聘”栏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www.ksbm.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联系电话:025-66049069;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考核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安排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提前发布公告。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我校不再另外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联系考生。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1.笔试、技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数字化技能和岗位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试讲、面试人选。复审通过者参加试讲、面试。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面试人选。

2.试讲、面试: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或核心工作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序号1-4的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序号5-11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序号12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如面试分数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试讲、面试前,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2.社会人员:身份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个人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及考察不合格、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1.年收入约8-9万元。学校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减,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支付。

2.经录用后在学校工作满3年,达到规定条件,可申请转入人事代理制。

七、相关说明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1.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2.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八、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2210

九、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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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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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37名)

2024-05-13,全文共 3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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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可点击放大查看)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12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12月27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12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岗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管理岗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能力测试。应聘人员需根据给出的材料和答题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一份3000字左右的材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了解程度。测试方式为开卷测试,允许查阅资料。考试时限为4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8998,18921002168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9-8633802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信箱:sgxtkh@163.com

电话:025-69652969

传真:025-83392413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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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补贴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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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补贴标准(最新)

2024-05-13,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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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州职业技能培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补贴标准(2024年版)

(温馨提示:可点击放大查看)

二、常州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发挥政府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规范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提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效,保障资金安全,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主要对适用对象及补贴资金的标准和方式、补贴资金管理和保障、补贴资金核拨程序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内容加以细化明确。

2024年以来,常州市人社局聚焦政策资源,重点支持新能源领域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断强化“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拓展数字技能、绿色技能职业(工种)目录和补贴范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已扩大至182个,基本覆盖了新能源、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我市主导行业领域的重要、紧缺职业(工种),分层分类明确补贴标准从400元-4300元不等。截至4月底,已累计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2万余人次。

下一步,常州市人社局将紧紧围绕“532”发展战略,服务“两湖”创新区,加快推进“国际化智造名城”“新能源之都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战略部署,不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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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务服务网普通话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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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新)

2024-04-23,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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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常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4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16:00

2024年4月28日9:00-16:00

地点: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A馆(常州市新北区珠江中路科技园5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对象为各岗位面试人选,人选确定如下: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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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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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最新)

2024-04-23,全文共 1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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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常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16:00

2024年4月28日9:00-16:00

地点: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A馆(常州市新北区珠江中路科技园5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对象为各岗位面试人选,人选确定如下: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在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请上述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单位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复审时须携带《资格复审表》(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等相关证件;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其中:

(1)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

(2)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还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7.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8.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9.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党员证明等)。

(三)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招聘公告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岗位面试人选确定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五)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四、其他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复审部门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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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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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最新)

2024-03-05,全文共 6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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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3〕1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范围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一类是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根据教育部规定,有关高校也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文化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报名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三)专业考试报名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戏曲类本科专业省际联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一种特殊形式,以下简称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省统考的报名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校考的报名由招生高校负责,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戏曲类省际联考的报名工作由组考高校组织,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报名结束后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完成戏曲类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三、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一)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统考科目以及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高考总分值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四、专业考试

(一)省统考从2024年起,我省开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等6类省统考。报名时,考生可在上述6类省统考中选择其中一类或多类。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形式。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等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苏教考命〔2023〕1号)执行。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号)执行。

1.音乐类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仅设主项(声乐或器乐),无副项;音乐教育方向设主项(声乐或器乐)和副项(器乐或声乐),主项和副项须不同。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的考生,其两个方向的主项须相同,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考试成绩按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并区分主项分别排序。

2.舞蹈类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分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试时,舞蹈表演科目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一致。

3.表(导)演类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两个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考试成绩按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分别排序。

4.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省统考不设方向,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相应类别。各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在公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

(二)校考自2024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高校校考时间安排,不得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考时间安排等冲突。校考工作应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得跨省设置考点。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参加现场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8倍。

凡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有关招生院校应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校考合格名单,并将专业考试成绩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南京艺术学院的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流行音乐等九个专业,可在各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省属等)的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

(三)戏曲类省际联考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戏曲类省际联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相关考生均可申请参加考试。高校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五、计划编制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教育部要求,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方式进行招生。

六、考试招生办法

在苏招生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包括招生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方式、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七、录取批次设置

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分2个小批依次录取。第1小批: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专科院校在普通类本科录取结束后、专科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八、划线办法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其中,艺术类校考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九、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志愿。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本科提前批次中,第1小批实行传统(顺序)志愿,第2小批实行平行志愿。

专科批次中,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专科批次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2小批和专科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各设置一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不设置征求志愿。考生填报专科批次征求志愿时,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高校的志愿;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于相关校考合格的高校;参加戏曲类省际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关高校戏曲类专业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于相应专业或剧种(方向)。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普通类、体育类、定向培养军士的志愿;对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以及书法类六类专业,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可以兼报;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可以兼报。

十、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报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一)投档规则根据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按传统(顺序)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

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或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根据其报考的院校专业组所属方向,分别计算投档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播音与主持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填报了校考批次志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条件、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院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要求投档。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

3.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戏曲类省际联考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要求投档。

(二)录取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十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凡在校考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作弊情况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省统考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严格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戏曲类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高校是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高校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健全校内党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机制。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举措,指导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考试评价及录取的办法,组织考试及选聘本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判工作,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

十三、加强过程监督管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独立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假专业考试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各有关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确保考试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艺术类考试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应试培训和推广活动;严禁高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种艺术专业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已开办艺术类专业考试辅导班的,立即停办;教师参与专业考试相关辅导活动的,立即停止;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的,立即清理。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等规定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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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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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入围名单(最新)

2024-01-22,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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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州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普通职位)

名单查询下载入口:

参加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各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其中,人民警察(公安特殊专技除外)职位、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依据规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上述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经复审,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报考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二、资格复审

(一)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

1. 时间地点:

2024年1月27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1月28日上午9:00在常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参加资格复审;

2024年1月28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1月29日上午9:00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资格复审。

2. 材料要求: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与本公告第三部分第(三)点一致,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报考普通职位的考生

1. 复审时间:

2024年1月29日至1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2. 复审地点:

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A馆(常州市新北区珠江中路科技园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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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溧阳部分单位招聘1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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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常州市场监管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最新)

2023-12-01,全文共 2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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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场监管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公告

根据市场监督综合管理有关工作需求,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2名。招聘岗位为办公室文书(1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辅助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常州市户籍;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5日);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按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为合格);

6.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5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6日11: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均通过后,报名系统将显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12月13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日期:12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和写作,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在“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 从笔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具体事宜将在“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单位社会化用工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需要在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提供住宿。原来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在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予以解除,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者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员按综合成绩实行递补。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88588052、88588053

监督电话:88588068

2023年常州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

常州市人才补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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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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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考职位专业要求调整汇总(最新)

2023-11-13,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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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调整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研究,现将我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单位代码:015)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质量局四级主任科员(参照管理)职位(职位代码:04)专业要求由“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海岸及近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调整为“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2、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研究,现将我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代码:002)省能源局电力处四级主任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5)专业要求由“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调整为“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研究,现将我单位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单位代码:039)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职位代码:01)专业要求由“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工过程机械、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调整为“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工过程机械、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研究,现将我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代码:043)苏州、南通、镇江和泰州检查分局一级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1、02、03、04)专业要求由“药学类,医药化工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社会与管理药学”调整为“药学类,医药化工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社会与管理药学、海洋药物学、细胞生物学”。

5、江苏警官学院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研究,现将我单位江苏警官学院(单位代码:107)治安管理系人民警察职位(职位代码:03)专业要求由“社会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学,公安学,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调整为“社会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学,公安学,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侦查学,治安学”。

6、省外办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研究,现将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单位代码:024)机关业务处室四级主任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1)专业要求由“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调整为“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汉笔译,外国语言文学”。

江苏省考专业目录2024

2024江苏省考常州报名时间+入口(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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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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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钟楼区邹区镇招聘村工作人员公告(最新)

2023-11-13,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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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村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邹区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岗位要求见《2023年常州钟楼区邹区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地址:钟楼区邹区镇邹新花园北区南门西100米)。

3.报名资料

(1)《邹区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安置协议(报考考生户籍所在原村民小组已征收搬迁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

4.报名审核

由镇组织人事部门收集好考生报名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核。

5.注意事项

岗位设置中限本镇(本村)户籍的,报考考生需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10日)前户籍在本镇(本村)方可报考;若报考考生户籍所在原村民小组已征收搬迁,考生需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10日)前户籍在原村民小组征收搬迁定向安置小区内也可报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3日10:00起至11月24日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和写作,总分100分,合格线50分。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关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将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村和镇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联合考察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将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合格的,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岗位所在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对象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新聘人员试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本村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八、递补

自正式聘用之日起3个月内,如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缺额时,将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519-83630601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519-836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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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师资格证笔试复核时间(最新)

2023-11-09,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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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下半年江苏省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复核时间

在江苏省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3年11月8日至17日申请复核成绩。

二、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①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8日--11月11日,11月11日截至12时。

② 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2日截至12时。

注:2023年11月11日12时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最迟可于12日12时前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12日12时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的时间。

③ 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至11月14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00元。

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各项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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