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镇厚山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
2024-05-09,全文共 247 字
+ 加入清单招生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8月18日
招生对象
2—6周岁幼儿
报名流程
请家长们扫以下二维码,进行新生预报名登记
园区简介:
中山市沙溪镇厚山幼儿园创办于1970年,在2012年12月成功申报为中山市市一级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现有14个班级,教职工为60人,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户外场地396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64%。户外设有游泳池、大型滑滑梯、种植园地、沙池区等;室内设有美术室、乐高室、图书室、舞蹈室、多功能室、科学室、现代化教学设备等。
中山市沙溪镇镇属企业招聘城市投资运营总经理
2024-04-01,全文共 541 字
+ 加入清单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三、招聘需求及岗位条件
1.城市投资运营总经理: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重要成功实践经历可放宽),负责城市投资运营管理、行政决策、融资管理、完成经营业绩等工作;根据公司运营需求,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风险、资源、内外沟通等进行管理和限制;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肯吃苦耐劳。
2.薪酬待遇:面议,包括工资、绩效奖励等。
四、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于2024年4月4日前,将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表》(下载表格并填写完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57491513@qq.com报名。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
沙溪镇政府四楼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办公室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中山市宝珠中路1号
六、联系电话
0760-23385207(刘小姐、李小姐)
▲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运营总经理资格条件一览表
▲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中山市沙溪镇伊桥幼儿园招聘
2024-04-23,全文共 958 字
+ 加入清单01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证条件。
4.若有年龄或工作年限要求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
02岗位招聘条件
1.带班老师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市一级以上幼儿园任职的优秀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具有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专、大专、本科三个层次的学历所学的专业须有一个是幼师、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在入职一年内取得),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带班工作经验优先。
2.美术专任老师
*年龄35周岁以下;
*具有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教师资格证;
*2年及以上美术工作或有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
3.音乐、舞蹈专业老师
*年龄35周岁以下;
*具有音乐、舞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教师资格证;
*2年及以上音乐工作或有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
4.体育专任老师
*年龄35周岁以下;
*具有体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教师资格证,熟悉幼儿授课技巧,有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
5.保育员
*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及中职)。
*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懂得照料孩子、干净整洁、有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
6.保健医生
(1)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医学或护理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资格证、执业证;
(3)有幼儿园保健工作经验和等级评估经验者优先。
7.厨师、厨工
*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有两年及以上厨房工作经验;
*身体健康,熟悉幼儿园食堂工作流程,有食堂从业人员资格或食堂工作经验优先。
03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18988550606@163.com,合则约见。
04提供资料
*PDF文件: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等。
*个人简历。
*个人近期生活彩照1张。
中山市沙溪新濠路53号
(广联蓝爵对面)
2024中山市沙溪镇积分入学政策原文
2024-03-23,全文共 3525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积分入学的执行主体和管理模式
第一条
积分入学工作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遵循“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分镇街受理、统一平台操作”的管理模式,实行网上申请、查询、审核、评分、排名、公示等“一门一网式”服务。
第二条
市政府统一领导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总体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提供数据对接和数据共享服务。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谁负责、谁审核,谁评分、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积分项目审核、评分及解释工作。(一)中山市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负责牵头实施积分入学工作。设立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具体负责政策咨询、申请受理、资格初审、信息传递、积分汇总、积分公布、积分复核,表彰奖励、文化程度的核查、评分、解释等工作,同时应向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便利。(二)中山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同时协助教育部门审核户籍身份信息。(三)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四)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负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五)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负责房产证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六)中山市财政局沙溪分局负责积分入学管理的经费保障。(七)中山市沙溪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个人捐赠、退役军人服务年限、身份及立功受奖的核查、评分、解释。(八)中山市沙溪镇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负责审核本系统内机构为个人出具参加活动情况的证明核查、评分、解释。(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市沙溪镇委员会负责审核本系统内机构为个人出具参加活动情况的证明、中山青年社区学院(青年夜校)结业证书的核查、评分、解释。(十)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负责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无偿献血、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书的核查、评分、解释。(十一)中山市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环卫工作人员、公交运输工作人员证明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十二)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沙溪税务分局负责对个人、企业纳税情况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十三)中山市沙溪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负责沙溪镇规上工业、限上批零住餐、规上服务业、有资质建筑业员工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十四)中山市沙溪镇“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建设和绿化提升活动时数情况的核查、评分、解释。(十五)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负责义警活动时数情况的核查、评分、解释。(十六)沙溪镇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救援活动时数情况的核查、评分、解释。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申请地
第三条
申请人及其子女户籍均不在中山市辖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积分入学。(一)申请人须在中山市辖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且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居住证签注的有效期内。(二)申请人的子女须符合中山市当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适龄条件,且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
第四条
申请人有效期内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沙溪镇,或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为沙溪镇,可在本镇申请积分入学。每名申请积分入学儿童只能选择一个镇街作为申请地。申请人有多名子女同年申请入学的,只需申请一次积分。积分当年有效,且只限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入学。
第三章
积分项目和计分标准
第五条
积分项目,上限800分。积分项目由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和镇街个性积分项目组成,总分值800分。其中,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分值200分,镇街个性积分项目分值600分。市级共性项目积分和镇街个性项目积分之和即为申请人的总积分值。
第六条市级共性积分项目,上限 200分。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包括“居住证”“住房公积金”等两项,按《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附件《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市级共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执行。
第七条沙溪镇个性积分项目,上限600分。沙溪镇个性积分项目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如下项目: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房产情况、文化程度、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特殊岗位、其它项目。按《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沙溪镇个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计分。
第四章
积分申请流程
第八条
积分入学实行网上报名,一个家庭只能选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作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交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
申请人按规定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中填报相关信息,提交身份证明、子女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二)有效期内居住证:《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三)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报告等。父母双亡或父母丧失监护权,随其他法定监护人生活,在我市申请积分入学的,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属合法收养的子女,须提供收养登记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资料初审。本镇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应在收到申请人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其资格条件和材料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的,退回给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初步审核日期从收到申请人补齐材料起计算。初审通过的,视为申请人符合资格条件,同意受理申请,并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注明初审通过。
第十一条审核评分。本镇积分入学管理窗口通过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将受理信息转递至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当在网上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评分操作。
第十二条积分汇总。本镇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应在核查评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汇总,并对积分准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确保积分无误。
第十三条积分确认。申请人可以在市教育体育局公布的积分查询有效期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查询个人积分情况,确认无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如对积分有异议,可以提出积分复核申请。申请人不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对积分情况无异议。
第十四条积分复核。本镇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应在收到积分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论告知申请人。复核过程中,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接受变更或补充信息资料。复核工作结束后,确定申请人最终积分。
第十五条排名公示。确认积分结束后,本镇对申请人所得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本镇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接到群众反映的,经核查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
第十六条学位安排。本镇教体中心根据积分指标数和积分排名确定积分入围名单,统筹安排入读学校。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不服从入学安排或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第五章积分排名
第十七条本镇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申请人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合计得分、“居住证”项目得分、“住房公积金”项目得分、沙溪镇个性项目总得分、“社会保险”项目得分、“退役军人”项目得分、“房产情况”项目得分、“文化程度”项目得分、“表彰奖励”项目得分、“社会贡献”项目得分、“特殊岗位”项目得分、“其它项目”项目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依然无法确定排名顺序时,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第十九条教育等职能部门应组织对积分入学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分入学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视情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
第二十条积分入学报名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年公布为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外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本市户籍人员子女不适用本方案。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可按照相应的优待政策申请入学。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由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附件中山市沙溪镇中小学积分入学积分项目计分标准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中山市沙溪镇2024学年公办学校学位预警消息
2024-05-14,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家长:
由于2024年沙溪户籍适龄入学(含小一、初一以及插班其他年级)的学生人数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根据我镇现有公办学校学位数量,预计2024年沙溪镇公办学位供给持续紧张,现向社会发布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预警提示,具体如下:
1.在学位能满足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入学需求时,原则上按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招录;如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将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的学校就读。
2.符合招生政策的非沙溪户籍适龄儿童(含沙溪户籍人员子女、本市户籍人员跨镇区就读学生、积分入围学生等)以及新入户沙溪的户籍生需要插班的,若公办学位不足,将通过购买我镇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入读。
鉴于户籍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次发布的入学预警信息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的依据,具体招生政策及入学流程以2024年招生通告为准。
请家长关注“沙溪发布”和“沙教风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4年2月1日
中山市沙溪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摇号公告
2024-04-30,全文共 2438 字
+ 加入清单一、摇号时间和地点
(一)摇号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1 | 家长代表签到 | 上午9:00 |
2 | 监督人员入场 | 上午9:15 |
3 | 摇号 | 上午9:30—12:00 |
4 | 摇号结果公布 | |
5 | 领取录取 通知单 | 5月22日家长带上身份证和幼儿户口本原件到幼儿园门口领取录取通知书。小班上午8:30-12:00,中、大班下午2:30-3:30 |
(二)摇号地点:沙溪镇中心幼儿园四楼报告厅
二、会场要求
(一)在公示前通过电脑摇出小班10个家庭(分别是85、78、130、30、25、183、143、40、149、49号)、中班4个家庭(分别是16、28、36、39号)、大班2个家庭(分别是08、02号)各1名家长代表参加,如摇到的家长不能到现场的请与幼儿园联系。其余家长可以看摇号公示或申请查看现场录像回放。
(二)所有到场的家长必须文明参与,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服从现场指挥和管理。
(三)家长代表须在9:00前现场签到,签到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确认身份方可入场。如:小孩身份证或户口本、家长身份证等。
中山市沙溪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摇号派位规则
一、招生规模
根据《中山市沙溪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小班通过摇号方式招收175人,中班招收20人,大班招收8人。经审核,符合摇号派位的小班适龄儿童209人,其中2对双胞胎;中班适龄儿童43人,其中1对双胞胎;大班适龄儿童15人,无双胞胎。
二、见证、监督人员检查摇号机及号码球,并现场摇出号码。
三、根据符合本园招生条件幼儿公示的派位号,除双胞胎壹号贰人外,其他采用壹号壹人的方式。
四、小班摇号规则:派位数175个
公证人员将0-29号球投进摇号机,先分17轮摇出17个球,摇出的球不再放入摇号机。摇到的“球号”是0-9以内的一位数数字,则代表尾数为这个数字的100以内(不含100)派位号。如:摇到了8号球,表示“8、18、28、38、48、58、68、78、88、98”10个派位号中签(0号球只有9个派位号码中签)。摇到的“球号”是10-29以内的两位数,如:摇到12号球,“1”表示中签号的百位数,“2”表示中签号的个位数。即表示:“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10个派位号中签(20-29号球,只有1个派位号码中签)。如中签号码是双胞胎,则一个号码代表两个学位。每摇出1个号码按规则将所有中签号写在空白球上,放于展示台,并填写在大表格与小表格中,在投影公布相对应号码及姓名。摇17轮后,再次摇号。如摇出球号代表的派位数小于剩余派位数时,再摇一轮,如摇出球号代表的派位数等于剩余派位数,全部录取;如摇出球号代表的派位数大于剩余派位数时,就按相差数摇号方法进行下一轮摇号。
相差数摇号方法:如摇出球号代表的派位数大于剩余派位数时,把预中签号码写在空白球上,清空摇号机,把预中签的号码投入到空摇号机上进行第二轮摇号,按相差学位数进行摇号。最后中签数不超过总数175。如果最后一个摇出的派位号是双胞胎则多录取1名幼儿。
候补派位号摇号方法:为避免部分家长在中签后放弃学位导致学位空缺,在本次摇号中,将按小班摇号方法摇出15个候补派位号。如最后一轮预中签号码没有录取的,先在剩余的预中签号码中摇出候补派位号。摇完后,候补派位号不足15个时,再在剩余的球中进行剩余候补派位数摇号,最后候补中签数不超过15个。如幼儿园需要补录时将根据补录学位数,按候补派位号摇出的先后顺序录取,最后录取人数不超过总录取人数。(注意候补派位号不是录取,是否被录取需等电话通知,若7月上旬没接到电话即代表没有录取。)
有划线的号码,均按线在下方来确定数字(如“6”,确认为“6”号)
五、中班摇号规则:派位数20个
公证人员将1-43号球投进摇号机,按派位数进行19或20轮摇号,摇出的球不再放入摇号机,最后中签数不超过总数20。球号代表中签号,每摇出1个号码按规则把中签号直接放于展示台,并填写在大表格与小表格中,在投影公布相对应号码及姓名。
候补派位号摇号方法:在剩余的球中继续按中班摇号规则按顺序摇出8个候补派位号。如幼儿园需要补录时将根据补录学位数,按候补派位号摇出的先后顺序录取,最后录取人数不超过总录取人数。(注意候补派位号不是录取,是否被录取需等电话通知,若7月上旬没接到电话即代表没有录取。)
有划线的号码,均按线在下方来确定数字(如“6”,确认为“6”号)
六、大班摇号规则:派位数8个
公证人员将1-15号球投进摇号机,按派位数进行8轮摇号,摇出的球不再放入摇号机,最后中签数不超过总数8。球号则代表中签号,每摇出1个号码按规则把中签号直接放于展示台,并填写在大表格与小表格中,在投影公布相对应号码及姓名。
候补派位号摇号方法:在剩余的球中继续按大班摇号规则按顺序摇出3个候补派位号。如幼儿园需要补录时将根据补录学位数,按候补派位号摇出的先后顺序录取,最后录取人数不超过总录取人数。(注意候补派位号不是录取,是否被录取需等电话通知,若7月上旬没接到电话即代表没有录取。)
有划线的号码,均按线在下方来确定数字(如“6”,确认为“6”号)
七、摇号结束后,由沙溪镇教体文旅局代表、镇宣教系统纪委委员代表、家长代表在书面材料上签名确认摇号结果。
八、公示录取名单
摇号现场整理名单,并在幼儿园门口和沙溪发布、沙溪镇中心幼儿园等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名单。
九、领取录取通知书
5月22日家长带上身份证和幼儿户口本原件到幼儿园门口领取《沙溪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录取通知书》。小班上午8:30-12:00,中、大班下午2:30-3:30,并按通知书时间和要求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十、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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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沙溪镇健康证去哪办理?
2023-07-04,全文共 171 字
+ 加入清单中山沙溪镇健康证去哪办理?
沙溪镇的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可以办理健康证。
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健康街4号
咨询电话:0760-8779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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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体检时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健康证体检前一天切勿服用药物、喝酒。
3、孕妇不宜做X线检查,怀孕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替换体检项目。
4、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请及时关注更换。
2024中山沙溪镇迎春花市时间+地点一览
2024-01-04,全文共 791 字
+ 加入清单地点:沙溪镇奕豪路(隆兴南路至隆都南路之间路段)
为做好我镇2024年春节迎春花市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办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溪镇2024年迎春花市承办项目。花市设摊位46个(面积约5300平方米),可经营挥春、年花年桔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商品,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9日(共10天)。
二、项目内容:承办花市筹办、活动策划、招商、组织、管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在花市主入口搭建广告设施、摊位划线、搭设棚架、流动厕所设置、临时水电设施安装、发布电视广告、现场安保和交通疏导及其他安全保障工作、现场及周边的清洁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置以及花市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并恢复花市所在区域正常秩序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项目地点:沙溪镇奕豪路(隆兴南路至隆都南路之间路段)。
四、报名单位需具备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至少有一年市镇迎春花市承办运行经验。
五、确定承包服务单位方式:采取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六、报名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8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投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沙溪镇文化体育中心卢乃森文化楼3楼,联系人:彭先生、张先生,电话:18125229500。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本人前来报名,还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沙溪镇迎春花市工作方案。
3.迎春花市展销会应急方案。
4.迎春花市消防安全措施。
5.迎春花市展销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6.沙溪镇迎春花市交通安全方案。
特此公告。
沙溪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关于“四月八”当日对沙溪镇圣狮村海傍街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2024-05-14,全文共 410 字
+ 加入清单交通管制通告
沙溪镇非遗旅游文化周活动于5月15日至5月19日举行,圣狮村将于2024年5月15日举行“四月八”民间艺术巡游活动。因活动需要,5月15日上午8:00-11:30,圣狮村海傍街瑞接龙腾牌坊至新圣狮大桥路段将实施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期间,该路段禁止汽车驶入,需途经该路段的汽车请绕道行驶。
交通管制路线如下图
红线位置
民警提醒
5月15日,我镇圣狮村、象角村将举行四月初八民间艺术巡游活动,前往圣狮、象角村参加非遗大联盟演出的人员众多,村内街道狭窄,请各车辆驾驶人按照现场执勤民警的指挥和工作人员的引导通行,礼让行人,勿在道路沿途随意占道停车,以免影响正常交通。
前往参与活动的市民群众请尽量步行入村,家长们一定要留心看管好自己的小孩,防止小朋友因意外造成伤害或走失。一旦发现小朋友走失,应及时拨打110向警方求助。年纪较大或者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如需前往,应尽量在家人陪伴下出行。
不在沙溪镇读幼儿园或小学的回沙溪就读该怎样操作?
2023-10-18,全文共 357 字
+ 加入清单以下三类学生按招生方案上约定的时间到沙溪镇中心小学登记时,请注意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类:沙溪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提交父母双方的无住房证明原件(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以及相关政策性借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请家长携带位于沙溪镇的房产证、在沙溪镇缴交社保的相关凭证、在沙溪工作的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家庭户口簿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
中山市2024年沙溪镇回流生入学登记通知
2024-05-11,全文共 919 字
+ 加入清单二、登记地点:沙溪镇中心小学
三、登记对象:
第一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沙溪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集体户无房产的,请提供父母双方及学生的住房证明原件(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及居住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符合本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以及相关政策性优待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港澳学生:学生身份证和居住证(或通行证)、出生证、家长身份证和居住证(或通行证)、工作证明(或参保证明)、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填写)。
台湾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学生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学生的户籍虅本、房产证件(用途为“住宅”或“商住”)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原件(或在中山市就业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填写)。
第三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就读的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请家长携带位于沙溪镇的房产证、在沙溪镇缴交社保的相关凭证、在沙溪工作的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小孩出生证、家庭户口簿(无户口簿的必须有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必须按就读学校的要求上交相关的材料。
五、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且家长已在所读学校提交了相关入学材料,如小孩父母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的,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必再到中心小学提交资料。
六、户籍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户籍人员子女以及本市户籍需跨镇区就读的人员子女都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及网址另行在往后发布的招生方案中通知)。
七、招生咨询。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0760-87793973、0760-87793195。
中山沙溪镇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2024-05-30,全文共 4739 字
+ 加入清单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一)镇招生委员会统筹招收以下五类学生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镇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确需申请在我镇就读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我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我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民办学校按照中山市相关规定招收以下二类学生
1.我镇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镇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镇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各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一)招生范围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安排到户籍所在村的学校,具体划分如下:濠涌村户籍——濠涌小学;虎逊村户籍——虎逊小学;
龙瑞村及龙山村(不含豪吐小组)户籍——龙瑞小学;云汉村户籍——云汉小学; 乐群村户籍——乐群小学; 龙头环村户籍——龙头环小学; 象角村户籍——象角小学;
圣狮村户籍——圣狮小学;沙溪村户籍——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下泽小学;港园村户籍——港园小学; 中兴村厚山村民小组及涌头、涌边、康乐村户籍——康乐小学;
中兴村(不含厚山村民小组)、豪吐村民小组、汇源居委会户籍(不含2017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中心小学;溪角片——溪角中学;沙溪片——沙溪中学。
2.2017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社区居民委员会户籍及溪角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户籍生及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和确需跨镇街就读我镇公办小学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根据各校学位实际情况按片区统筹安排学位。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具体的片区划分如下:第一片区:龙瑞小学、虎逊小学、濠涌小学;第二片区:云汉小学、龙头环小学、象角小学、圣狮小学、乐群小学;第三片区: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中心小学、下泽小学)、港园小学、康乐小学。
3.积分入围学生在安排户籍学生、符合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的子女、户籍人口子女和本市户籍在本镇人员确需跨镇街就读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后,按片区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未按录取学校要求及时注册者,视为主动放弃积分学位,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招生规模
1.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
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如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监护人可到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如不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监护人可到沙溪镇以下地点完成信息登记,升小学:6月6日上午9:00-11:30,沙溪镇中心小学;升初中:6月12日上午9:00-11:30,沙溪中学。
(二)填报志愿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必须填报积分“入围学生入读的学校”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
4.我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有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和属地计划两种类型。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按批次选择填报民办学校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审核时不能确定的,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就读学校现场验核,不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沙溪镇中心小学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要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公办学校分两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一批为户籍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户籍人口子女以及本市户籍确需跨镇街就读的人员子女,时间为7月10日前;第二批为积分入学入围的学生,时间为7月19日前。民办学校直升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街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当地镇街教育部门。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2.被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注意事项
(一)2017年12月31日后(不含12月31日)取得沙溪镇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统筹划片分配入学。
(二)符合调校条件的,确实需调校的,第一批(即户籍生、户籍人口子女、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确需跨镇街就读的人员子女)请于7月10日上午8:00—11:30,第二批(即积分入学入围的学生)请于7月19日上午8:00—11:30到原所分配学校填写调校申请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汇总收齐后上交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上报镇招生办审批同意后,再通过学校通知家长调校结果。第一批在7月19日前,第二批在7月26日前未接到相关通知的即是未被批准调校就读的,请在原分配学校就读,并及时注册,未能按时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三)以下三类学生如5月24日没有到中心小学进行回流生登记的,可于6月7日前到沙溪镇教体中心进行登记,请注意携带以下资料:第一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沙溪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集体户无房产的,请提供父母双方及学生的住房证明原件(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及居住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以及相关政策性借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三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就读的确需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请家长携带位于沙溪镇的房产证、在沙溪镇缴交社保的相关凭证、在沙溪工作的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小孩出生证、家庭户口簿(无户口簿的必须有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必须按就读学校的要求上交相关的材料。
(五)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且家长已在所读学校提交了相关入学材料,如小孩父母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的,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必再到中心小学或镇教体中心提交资料。
(六)户籍生、户籍人口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以及本市户籍确需跨镇街就读的子女都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进行网上登记。
其他补充说明
(一)未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无法取得正规学籍,因此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提前报名入学。
(二)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三)本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办研究后决定。
招生咨询
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0760-87793973、0760-87793195。
【附件】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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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沙溪镇犬猫免费狂犬疫苗接种安排
2024-03-12,全文共 314 字
+ 加入清单各位居民:
为切实做好2024年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有效防止狂犬病的发生和流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于近期上门对全镇范围内饲养3月龄以上的犬、猫进行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表
二、注意事项
1、注射具体时间:当天上午9:00至任务完成;
2、请上述小区住户留意各物业管理处公告内容(如所住小区无安排驻点的,可到附近的驻点进行注射);
3、免费接种服务常年进行,犬(猫)主可自行携带爱宠到沙溪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畜牧兽医站)进行免疫接种。
地址
沙溪镇岐江公路横沙路段54号
联系电话
0760-87793426
沙溪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7日
2023中山沙溪镇中秋国庆文艺晚会(魔术专场)
2023-09-25,全文共 658 字
+ 加入清单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幸福祥和节日氛围,结合2023年中山市文化馆“三进”活动,沙溪将举办2023年“贺中秋 迎国庆”文艺晚会(魔术专场)。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主办单位】
中山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
中山市沙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中山市沙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中山市文化馆沙溪镇分馆
【承办单位】
珠海极创光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演出时间
2023年9月28日19:30
演出地点
沙溪镇文化活动中心
(沙溪镇党群服务中心)广场
拟定节目单
1.大型魔术《火与牢笼》
2.大型魔术《火刺》
3.大型魔术《时空转换》
4.互动魔术《人体悬浮》
5.大型魔术《分离》
6.互动魔术《一生二》
7.大型魔术《剑与魔法》
8.大型魔术《穿越》
9.情景魔术《斑点》
10.大型魔术《空间压缩》
11.传统魔术《神奇》
12.互动魔术《丝》
13.大型魔术《穿刺》
14.大型魔术《梦想发展号》
【免费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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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市沙溪镇积分入学政策原文
2024-03-02,全文共 3511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积分入学的执行主体和管理模式
第一条积分入学工作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遵循“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分镇街受理、统一平台操作”的管理模式,实行网上申请、查询、审核、评分、排名、公示等“一门一网式”服务。
第二条市政府统一领导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总体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提供数据对接和数据共享服务。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谁负责、谁审核,谁评分、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积分项目审核、评分及解释工作。
(一)中山市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负责牵头实施积分入学工作。设立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具体负责政策咨询、申请受理、资格初审、信息传递、积分汇总、积分公布、积分复核,表彰奖励、文化程度的核查、评分、解释等工作,同时应向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便利。
(二)中山市公安局 负责居住证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同时协助教育部门审核户籍身份信息。
(三)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
(四)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 负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
(五)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 负责房产证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
(六)中山市财政局沙溪分局 负责积分入学管理的经费保障。
(七)中山市沙溪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个人捐赠、退役军人服务年限、身份及立功受奖的核查、评分、解释。
(八)中山市沙溪镇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 负责审核本系统内机构为个人出具参加活动情况的证明核查、评分、解释。
(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市沙溪镇委员会 负责审核本系统内机构为个人出具参加活动情况的证明、中山青年社区学院(青年夜校)结业证书的核查、评分、解释。
(十)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 负责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无偿献血、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书的核查、评分、解释。
(十一)中山市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环卫工作人员、公交运输工作人员证明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
(十二)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沙溪税务分局 负责对个人、企业纳税情况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
(十三)中山市沙溪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负责沙溪镇规上工业、限上批零住餐、规上服务业、有资质建筑业员工信息的核查、评分、解释。
(十四)中山市沙溪镇“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建设和绿化提升活动时数情况的核查、评分、解释。
(十五)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 负责义警活动时数情况的核查、评分、解释。
(十六)沙溪镇应急管理局 负责应急救援活动时数情况的核查、评分、解释。
申请条件和申请地
第三条申请人及其子女户籍均不在中山市辖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积分入学。
(一)申请人须在中山市辖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且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居住证签注的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的子女须符合中山市当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适龄条件,且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
第四条申请人有效期内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沙溪镇,或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为沙溪镇,可在本镇申请积分入学。每名申请积分入学儿童只能选择一个镇街作为申请地。申请人有多名子女同年申请入学的,只需申请一次积分。积分当年有效,且只限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入学。
积分项目和计分标准
第五条积分项目,上限800分。
积分项目由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和镇街个性积分项目组成,总分值800分。其中,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分值200分,镇街个性积分项目分值600分。市级共性项目积分和镇街个性项目积分之和即为申请人的总积分值。
第六条市级共性积分项目,上限 200分。
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包括“居住证”“住房公积金”等两项,按《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附件《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市级共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执行。
第七条沙溪镇个性积分项目,上限600分。
沙溪镇个性积分项目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如下项目: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房产情况、文化程度、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特殊岗位、其它项目。按《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沙溪镇个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计分。
积分申请流程
第八条积分入学实行网上报名,一个家庭只能选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作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交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申请人按规定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中填报相关信息,提交身份证明、子女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二)有效期内居住证:《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报告等。父母双亡或父母丧失监护权,随其他法定监护人生活,在我市申请积分入学的,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属合法收养的子女,须提供收养登记证。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资料初审。本镇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应在收到申请人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其资格条件和材料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的,退回给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初步审核日期从收到申请人补齐材料起计算。初审通过的,视为申请人符合资格条件,同意受理申请,并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注明初审通过。
第十一条审核评分。本镇积分入学管理窗口通过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将受理信息转递至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当在网上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评分操作。
第十二条积分汇总。本镇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应在核查评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汇总,并对积分准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确保积分无误。
第十三条积分确认。申请人可以在市教育体育局公布的积分查询有效期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查询个人积分情况,确认无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如对积分有异议,可以提出积分复核申请。申请人不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对积分情况无异议。
第十四条积分复核。本镇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应在收到积分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论告知申请人。复核过程中,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接受变更或补充信息资料。复核工作结束后,确定申请人最终积分。
第十五条排名公示。确认积分结束后,本镇对申请人所得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本镇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接到群众反映的,经核查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
第十六条学位安排。本镇教体中心根据积分指标数和积分排名确定积分入围名单,统筹安排入读学校。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不服从入学安排或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积分排名
第十七条本镇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申请人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合计得分、“居住证”项目得分、“住房公积金”项目得分、沙溪镇个性项目总得分、“社会保险”项目得分、“退役军人”项目得分、“房产情况”项目得分、“文化程度”项目得分、“表彰奖励”项目得分、“社会贡献”项目得分、“特殊岗位”项目得分、“其它项目”项目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依然无法确定排名顺序时,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第十九条教育等职能部门应组织对积分入学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分入学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视情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
第二十条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
附则
第二十一条外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本市户籍人员子女不适用本方案。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可按照相应的优待政策申请入学。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由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山市沙溪镇中小学积分入学积分项目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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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2024学年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预警
2024-02-02,全文共 422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家长:
由于2024年沙溪户籍适龄入学(含小一、初一以及插班其他年级)的学生人数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根据我镇现有公办学校学位数量,预计2024年沙溪镇公办学位供给持续紧张,现向社会发布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预警提示,具体如下:
1.在学位能满足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入学需求时,原则上按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招录;如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将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的学校就读。
2.符合招生政策的非沙溪户籍适龄儿童(含沙溪户籍人员子女、本市户籍人员跨镇区就读学生、积分入围学生等)以及新入户沙溪的户籍生需要插班的,若公办学位不足,将通过购买我镇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入读。
鉴于户籍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次发布的入学预警信息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的依据,具体招生政策及入学流程以2024年招生通告为准。
请家长关注“沙溪发布”和“沙教风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4年2月1日
2024中山沙溪镇龙瑞新春庙会(时间+地点)
2024-01-15,全文共 276 字
+ 加入清单【活动时间】1月11日至1月31日上午10:00-晚上10:00
【活动地点】龙瑞互联网产业园
龙瑞新春庙会融合了新春花市、国风市集、文创潮玩等元素创新场景体验,现场划分花卉区、年货区、潮玩区、文创圈、品牌车企区五大主题区。同时,现场还设有“新年许愿树”“春风时光邮差”“汉服鱼灯夜游”“文曲星问答”“财神大派利是”“新春福袋抽奖”等多个互动打卡项目,为群众打造一站式“可赏、可玩、可购”新春庙会新体验。
更多精彩等你来挖掘,快约上街坊邻里亲朋好友,一起来逛龙瑞新春庙会,提前感受浓浓年味。
庙会地点
龙瑞互联网产业园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南路7号
中山市沙溪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
2024-04-03,全文共 903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范围及条件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三周岁的沙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入户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以户口本入户时间为准),中、大班尚有少量学位可招收插班生,非沙溪户籍、无户籍儿童不能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幼儿园中班插班生的招生对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3.幼儿园大班插班生的招生对象: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4.要求: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8:30至4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可扫下面二维码进行页面登记并按要求上交资料。
3.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填写必须正确无误。
(2)双、多胞胎在同一账号登记信息。
(3)网上预报名不代表一定会被录取。
(4)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只用一个账号报名,如发现多个账号报名的,取消摇号派位资格。
三、上交佐证资料时间及要求
1.时间及地点:预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4月11日16:00前上交佐证资料到沙溪镇中心幼儿园保安室(过期未提交资料作放弃预报名处理)。
2.要求:复印幼儿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幼儿页各一份装订好,用信封封好,并在信封上写上幼儿姓名、年龄及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四、录取方式
佐证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报名人数多于录取人数,采用现场摇号派位方式录取。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直接录取。
1. 参加摇号派位名单于4月下旬在微信公众号沙溪发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大门口公示,并按报名顺序分派号码。
2. 摇号派位时间初定为:2024年5月上旬,具体另行通知。
3. 摇号派位地点:沙溪镇中心幼儿园四楼报告厅。
4.公示录取名单:摇号现场即时整理并宣读名单,并在幼儿园大门口、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沙溪发布等公示。
五、入学注册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0760-87718126
彭老师 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