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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中考学科类自主招生日程安排表

2024中山中考学科类自主招生日程安排表包括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公布、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上线等,详见正文。

2024-05-17,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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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中考学科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查询方式
1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公布5月20日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2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上线5月21日登录中山招考网(https://www,zsedu.cn/node/25429.jspx)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3网上报名2024年5月22日上午11:00至5月27日下午4:00http://10.25.1.66:8004/(内网),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
4公布获得考核资格的名单5月31日前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5志愿填报7月3日-6日考生可从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首页填报志愿窗口进入,也可直接登入填7月3日至7月6报志愿端口:http://10.25.1.66:8004/(内网),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
6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考核另行通知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7公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资格线和达到考核成绩资格线的名单另行通知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8正式投档另行通知考生中考报名绑定手机号接受录取短信另行通知
注:如安排时间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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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中考学科类自主招生录取方法

2024-05-17,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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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学科自主招生录取设在提前批进行。投档时,将考生的中考成绩(不含政策优待加分)、高中学校考核成绩按“考生中考成绩70%+高中学校考核成绩30%”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在考生中考成绩、高中学校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等级考查科目均达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考生的志愿、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学校招生方案中的其他规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学科类自主招生投档时,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转到该高中学校相应类别计划(A类计划或B类计划)。

考核

(一)考核安排

学科类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另行通知,具体考核的内容、形式和地点详见各校招生方案。

(二)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时间由各招生学校另行通知,各招生学校须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届时中山招考网同步转载,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4中山中考学科类自主招生日程安排表
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查询方式
1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公布5月20日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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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报名2024年5月22日上午11:00至5月27日下午4:00http://10.25.1.66:8004/(内网),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
4公布获得考核资格的名单5月31日前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5志愿填报7月3日-6日考生可从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首页填报志愿窗口进入,也可直接登入填7月3日至7月6报志愿端口: http://10.25.1.66:8004/(内网),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
6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考核另行通知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7公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资格线和达到考核成绩资格线的名单另行通知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8正式投档另行通知考生中考报名绑定手机号接受录取短信另行通知
注:如安排时间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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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中考学科类自主招生报名办法(时间+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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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办法

凡有意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在5月22日上午11:00至5月27日下午4:00自行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10.25.1.66:8004/(内网),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学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招生学校要求提交的材料,整合成一份PDF文件,在系统中上传提交。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一所学校,具体各校项目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方案。5月20日前,各招生学校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考试方案(以下简称“招生方案”),届时中山招考网(网址:http://zk.zsedu.cn/,下同)同步转载,考生可登陆有关网站查看报名及考试的相关工作要求。

二、考核资格名单确认

5月31日前,各招生学校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可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过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确认,同时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届时中山招考网同步转载,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实际投档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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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公布5月20日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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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布获得考核资格的名单5月31日前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5志愿填报7月3日-6日考生可从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首页填报志愿窗口进入,也可直接登入填7月3日至7月6报志愿端口: http://10.25.1.66:8004/(内网),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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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中考学科类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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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7月3日至7月6日,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科自主招生志愿并确认方可参加学科类自主招生投档录取。

考核

(一)考核安排

学科类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另行通知,具体考核的内容、形式和地点详见各校招生方案。

(二)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时间由各招生学校另行通知,各招生学校须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届时中山招考网同步转载,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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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志愿填报7月3日-6日考生可从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首页填报志愿窗口进入,也可直接登入填7月3日至7月6报志愿端口: http://10.25.1.66:8004/(内网),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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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资格线和达到考核成绩资格线的名单另行通知登录对应学校官网或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点击进入学科类自主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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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4-05-17,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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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山市2024普通高中学科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工作通知

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初、高中学校: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山市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2〕88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同意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60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凡有意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在5月22日上午11:00至5月27日下午4:00自行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10.25.1.66:8004/(内网),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学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招生学校要求提交的材料,整合成一份PDF文件,在系统中上传提交。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一所学校,具体各校项目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方案。5月20日前,各招生学校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考试方案(以下简称“招生方案”),届时中山招考网(网址:http://zk.zsedu.cn/,下同)同步转载,考生可登陆有关网站查看报名及考试的相关工作要求。

二、考核资格名单确认

5月31日前,各招生学校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可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过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确认,同时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届时中山招考网同步转载,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实际投档结果为准。

三、志愿填报

7月3日至7月6日,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科类自主招生志愿并确认方可参加学科类自主招生投档录取。

四、考核

(一)考核安排

学科类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另行通知,具体考核的内容、形式和地点详见各校招生方案。

(二)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时间由各招生学校另行通知,各招生学校须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届时中山招考网同步转载,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取

学科类自主招生录取设在提前批进行。投档时,将考生的中考成绩(不含政策优待加分)、高中学校考核成绩按“考生中考成绩70%+高中学校考核成绩30%”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在考生中考成绩、高中学校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等级考查科目均达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考生的志愿、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学校招生方案中的其他规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学科类自主招生投档时,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转到该高中学校相应类别计划(A类计划或B类计划)。

六、工作要求

请有关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招生宣传及方案解释工作,主动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镇街、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将相关报名工作要求及时告知考生及家长,指导考生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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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开学安全第一课在哪看(中山消防+中山应急)

2024-02-19,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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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小手拉大手安全进校园

收看时间

2月19日(星期一)19:30~20:15

课时45分钟

直播地址一:

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直播课程

直播地址二:

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直播课程

打开手机微信,识别视频号二维码,关注中山消防视频号,我们在直播间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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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板芙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

2024-06-01,全文共 4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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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以“免试就近入学、分片区统筹安排”为原则,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资料、小学现场报名,镇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校

(1)板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市、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3)板芙镇户籍人口(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板芙户籍)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人口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板芙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板芙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板芙镇2024年积分入围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小学

(二)中学

四、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中山市板芙镇202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符合板芙镇招生条件的,选报“板芙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板芙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板芙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幼儿园、小学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不在板芙镇就读的幼儿、学生,可到就近幼儿园或学校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志愿包括大学区划片招生的学校、由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入围学生入读的学校。每名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及现场报名验证材料

1.网上审核:“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社保、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资格审核人员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镇招生资格审核组在6月21日前完成全镇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填报志愿才有效,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2.现场报名验证申请材料:

符合入读板芙镇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到现场报名点登记验证,提交申请材料。由于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只允许一位家长进入学校办理验证申请材料手续。

【小学】

时间:2024年6月8日(周六)

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30

主要审验材料:

(一)本镇户籍生:

1.“免试就近入学”到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名,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若父母与孩子不同户口簿的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2.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因异地居住确实需要镇内跨学区就近入学的,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监护人房产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若父母与孩子不同户口簿的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二)符合政策性的借读生: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教育优待政策性资料(见附1);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三)户籍人员子女: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若父母与孩子不同户口簿的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四)符合跨镇区就读:报名需携带①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查验免疫接种证;④小孩监护人在我镇缴交社保或营业执照和房产证满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若父母与孩子不同户口簿的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⑤新生报名表(镇内幼儿园毕业生)

(五)积分入学儿童,现场报名,入围积分生按积分高低顺序现场选择学位。(入围名单另行通知)

时间: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地点:板芙镇湖洲小学大环街校区二楼报告厅

审核材料:积分入围凭证

派位时间安排如下:(具体以短信通知为主)

(四)录取及注册

通过信息审核,未被录取,符合板芙镇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镇招生办将根据有关教育招生政策和各公办学校划定招生范围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在6月28日前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和公示并发出入学通知书,6月29日完成现场报名注册。各中学在7月20日前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和公示并发出入学通知书,7月21日完成现场报名注册。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并按指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注册登记的不再办理注册手续。

(五)学位分配办法

1.第一批次:

各公办中学、小学在划片区招生范围内,按以下顺序依次安排下列各类学生学位:①板芙镇户籍生;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③户籍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板芙镇户籍但其子女非板芙镇户籍);④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因学位不足而无法解决片区范围内板芙镇户籍生学位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满为止,其余适龄儿童和优待政策、户籍人员子女、跨镇区就读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在录取批次中在学位足够情况下,同等条件优先“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入学。

2.第二批次:

(1)小学积分生:根据各公办小学第一批录取情况,梳理并公布各公办小学招收积分生学位数。由于入户人数增加,预计今年我镇能安排积分生的公办小学只有湖洲小学、板芙小学、新联小学、广福小学。录取方法按积分高低顺序到现场选择学位。

(2)中学积分生:两所初中积分生学位划片安排见《板芙镇2024年中学积分生安排片区示意图》(附件2)。根据各公办初中第一批次录取情况,在户籍生安排学位后,①如果板芙一中剩余学位足够的情况下,以芙中路、板芙大道为界线,居住在芙中路以东、板芙大道以南的积分生全部安排到板芙一中就读,其余积分生安排到板芙中学就读。②如果板芙一中或板芙中学其中一所学校剩余学位不足,采用先安排有房产人员(监护人)的积分生,(如果学位不足,录取顺序高分优先原则),剩余学位再按积分从高至低的顺序安排学位,最后无法安排的积分生将统筹安排到另一所中学就读。

五、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六、注意事项

1.不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我镇其他常住人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申请民办学校学位。详情请参阅芙蓉学校、同方学校招生简章。

2.凡是符合小学、中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将不保留学位。

3.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4.父母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无户籍的,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注册时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作为证明材料。

5.港澳居民子女按《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子女在中山市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80号)、台湾居民子女按照《关于台湾居民子女在中山市中小学就读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68号)向镇教育部门申请入学。

6.办理新生注册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长、孩子)、儿童预防接种证,各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验证,督促漏种预防疫苗的儿童按要求进行补种,并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七、招生咨询电话

板芙镇体育和教育事务中心

86500841(陈老师)

板芙小学 86501042

新联小学 86508048

广福小学 86508400

深湾小学 86508110

湖洲小学 86501120

芙蓉学校 86512069

同方学校 86505158

板芙一中 86508402

板芙中学 86501465

附件

1、中山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板芙镇2024年中学积分生安排示意图

推荐阅读:中山市各镇街2024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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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2024年公办中小学招生通告

2024-06-01,全文共 7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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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中山街道)2024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教体〔202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以下简称“开发区”)2024年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开发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开发区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开发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股民子女);

(四)本市户籍申请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入学报名时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工作连续满一年,同时拥有开发区房产);

(五)参加2024年开发区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开发区2024年秋季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安排62个班,其中公办学校安排55个班,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安排7个班。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登记系统:“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

3.报名登记要求:

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

⑵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开发区的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每位学生只能以一种身份类别进行申请(即“招生对象”类别、“申请入学方式”类别、“政策优待人员”类别)。

⑶登记时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面向全市计划)。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民办学校(属地计划)、民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计划)、民转公学校、镇街公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其中镇街公办学校志愿为系统默认志愿,每个学生最多还可填报3个志愿。

3.政府购买学位:中山市纪雅学校公费学位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在第二批次填报志愿,摇号对象为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4.民转公学校:中山市卓雅学校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在第二批次填报志愿,摇号对象为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5.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或民转公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按学位分配规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

1.审核时间:2024年6月21日前。

2.有政务数据的,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

3.属于下列招生对象之一的,请家长于2024年6月21日前携带证明材料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现场验核:

⑴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百佳外来工和荣誉市民适龄子女(所需证明材料见附件1)。

⑵非开发区户籍以股民子女身份申请入读的适龄子女(提供监护人股民证、学生出生证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

⑶本市户籍申请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提供监护人的开发区房产证;连续满一年的开发区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三项中的一项。从2025年起,须提供连续满一年的开发区社保证明)。

4.监护人须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新生录取

1.符合开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被市直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且已注册的,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中山市纪雅学校公费学位和中山市卓雅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满为止。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有剩余学位的,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若不服从统筹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未被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新生,按以下方式分配学位:

⑴当学位能满足符合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全体学生入学需求时,原则上均按片区分配学位。

⑵当学位不能满足符合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全体学生入学需求,需进行学位调整时,则按以下顺序分配学位:首先安排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取得开发区户籍时间的先后进行统筹安排;其次安排符合开发区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再次安排开发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股民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或房产地)等进行统筹安排;最后安排积分生,根据家长房产地、居住地、积分分值等(以申请积分入学时提供的信息为依据)进行统筹安排。若家长不服从统筹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

(五)片区划分

综合考虑学校学位情况、地域分布和历史原因等情况进行招生片区划分。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按毕业学校申请入学,也可按户籍地或房产地申请入学。具体如下:

第一中学(电话:89933675):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发区第二小学、开发区第六小学、开发区中心小学、开发区香晖园小学、卓雅学校毕业的开发区户籍应届毕业生以及大岭、宫花、窈窕村股民或股民子女。

第二中学(电话:88299782):开发区第三小学、开发区第四小学、开发区第五小学、开发区第八小学、开发区第九小学、开发区博凯小学、三鑫凯茵学校、育英学校、新苗学校和博文学校毕业的开发区户籍应届毕业生。

(六)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开发区公办学校于8月9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信息补报

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八)其他事项

1.若发现提交的信息(材料)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2.招生信息将通过“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火炬教育信息网”网站、“火炬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确保手机畅通,并按系统发布的信息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3.选报中山市纪雅学校(电话:88337801)公费学位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入读中山市纪雅学校公费学位的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伙食费、代收代管费按实收取。中山市纪雅学校宿舍床位不足,入读公费学位的学生不安排住宿。

4.入读中山市卓雅学校(电话:28210374)的学生免收学费,伙食费、代收代管费按实收取,初中一年级不安排住宿。确有住宿需求的,家长可向中山市卓雅外国语学校(高中)提出申请,按中山市卓雅外国语学校(高中)标准收取住宿费。

5.凡是符合公办初中招生条件,且有需求入读开发区公办初中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及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需提前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学位将不予保留。

6.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办学位不接受择校申请。

7.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九)咨询监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区招生办公室设立服务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咨询电话:89873809、89873825,监督:85595278。

附件

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2024年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教体〔202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以下简称“开发区”)2024年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开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开发区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开发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股民子女);

(四)本市户籍申请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入学报名时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工作连续满一年,同时拥有开发区房产);

(五)参加2024年开发区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开发区2024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安排77个班。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2.登记系统:“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

3.报名登记要求:

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

⑵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开发区的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每位学生只能以一种身份类别进行申请(即“招生对象”类别、“申请入学方式”类别、“政策优待人员”类别)。

⑶登记时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面向全市计划)。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属地计划)、民转公学校、镇街公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其中镇街公办学校志愿为系统默认志愿,每个学生最多还可填报3个志愿。

3.民转公学校:中山市卓雅学校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在第二批次填报志愿,摇号对象为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4.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民转公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按学位分配规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

1.审核时间:2024年6月21日前。

2.有政务数据的,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

3.属于下列招生对象之一的,请家长于2024年6月21日前携带证明材料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现场验核:

⑴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百佳外来工和荣誉市民适龄子女(所需证明材料见附件1)。

⑵非开发区户籍以股民子女身份申请入读的适龄子女(提供监护人股民证、学生出生证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

⑶本市户籍申请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提供监护人的开发区房产证;连续满一年的开发区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三项中的一项。从2025年起,须提供连续满一年的开发区社保证明)。

4.监护人须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新生录取

1.符合开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被市直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且已注册的,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中山市卓雅学校根据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满为止。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有剩余学位的,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若不服从统筹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未被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新生,按以下方式分配学位:

⑴当学位能满足符合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全体学生入学需求时,原则上均按片区分配学位。

⑵当学位不能满足符合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全体学生入学需求,需进行学位调整时,则按以下顺序分配学位:首先安排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取得开发区户籍时间的先后进行统筹安排;其次安排符合开发区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再次安排开发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股民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或房产地)等进行统筹安排;最后安排积分生,根据家长房产地、居住地、积分分值等(以申请积分入学时提供的信息为依据)进行统筹安排。若家长不服从统筹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

(五)片区划分

综合考虑学校学位情况、地域分布和历史原因等情况进行招生片区划分。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可根据户口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以房产证或备案表为依据)申请入学。具体如下:

第一小学(电话:85316161):张家边一至五村股民或股民子女;银花楼、菊花楼、建华楼、建设楼、建新楼、港城花园、逸翠花园(逸翠华庭)、至尊豪苑、嘉悦苑、东骏豪庭、明珠苑、康乐小区、鸿运楼、金汇广场(金汇豪庭)、荷花楼、甘汇品居、水利大楼、梅花楼、兰花楼、桂花楼、康怡路43号、东镇广场、南墩小区。

第二小学(电话:85596024):西桠村、窈窕村、东兴楼、联兴楼、国祥花园、豪园小区、逸港花园、南祥苑、隆港丽轩、铂爵山花园、新地雅庭、兴华楼、金怡大厦、南祥路、华盈阁、永富阁、华悦楼、乐富楼、东昌楼、老涤纶厂宿舍、万土集体户、富港园、乐华楼、殷华阁、凯柏双子星、康顺楼、御峰香林花园。

第三小学(电话:85312107):濠头村、濠四村、园山村、上陂头村、下陂头村、东庭豪园、豪东小区、濠头商住楼、御豪花园、峰景花园、恒景楼、锦湖楼、濠雅苑、顺峰花园、锦洪楼、何志强商住楼、濠苑别墅、濠景小区、银苑小区、光裕大厦、荣华居、悦华居、新俊大厦、建委宿舍、贝迪豪庭、君悦豪园、富逸城臻誉。

第四小学(电话:88283780):五星村、陵岗村、宫花村、大岭村、翠名居、和泰家园、宝盛阳光花园、聚豪庭、颐景苑、天紫雅庭、颐景新城、盛华园、盈翠花园、盛桃苑、金华花园、岭汇名轩、合生帝景苑、五星美居苑、嘉明电力生活区、建大花园(领秀城)、东方名都、德宝怡高、水木年华、熹时代雅苑、实地璟湖城、远洋新天地、金色年华。

第五小学(电话:85596201):小隐村、义学村、海傍村、黎村、二洲村、灰炉村、东利村、珊洲村、天紫兴业园、钱隆华府(臻华花园)、浩昌悦景湾、方直香山墅、茂生村、厨邦路1号集体户。

第六小学(电话:85595350):沙边村、泗门村、桃源明居、上锦雅苑、日出康晨花园、汇景东方。

中心小学(电话:28139162):群英华庭、汇雅花园、逸骏华庭、润和花园、人才楼、兴港花园、港裕轩、怡景花园、安居花园、嘉和苑、新港花园、康丽花园、华景花园、丰泽别墅区、誉港湾、名俊园、新鸿俊园、汇美豪庭、嘉汇园、边检站宿舍、朗景花园(云鼎府)、锦尚昇荟庭、阳光里花园。

香晖园小学(电话:88292291):香晖园、香晖晴园、碧雅居、健康花城、星耀广场、旭日翠澜园、裕龙君悦花园。

博凯小学(电话:88280565):神涌村、保利林语、聚豪园、凯茵新城、凯茵又一城、柏悦湾花园、雅景花园、华鸿璟悦轩,其中神涌村股民或股民子女可申请到第二小学就读。

第八小学(电话:23601715):大环村、江尾头村、君华新城、泮溪花园、名嘉花园、江湾苑、金海岸花园、天紫华庭、吉利路6号、澜溪泮岛、江峰翠苑,其中大环村、江尾头村股民或股民子女可申请到第二小学就读。

第九小学(电话:88589181):幸福码头、龙城花园、中铭新达城、江南嘉园、中航花园(港航华庭)、水秀花园、万科金色梦想、美的悦府、碧桂园盛世名门、万豪丽影公馆、湾堤苑、金色阳光花园(以上小区所在区域的新公办小学建成之前,户籍生申请到第六小学就读的,区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学位情况,按学生入户时间先后统筹安排。)

高科技工业园区、科技东路38号、火炬大道1号、康乐大道31号、康乐大道8号、祥怡居、广裕花园、裕龙君汇、泰瑞居、嘉源豪庭、沿江东一路25号。

鸿瑞学校(电话:88289279):鸿瑞壹品、尚城、丽港城。

(六)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开发区公办学校于8月9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信息补报

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八)其他事项

1.若发现提交的信息(材料)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2.招生信息将通过“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火炬教育信息网”网站、“火炬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确保手机畅通,并按系统发布的信息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3.入读中山市卓雅学校(电话:28210374)的学生免收学费,伙食费、代收代管费按实收取,小学一年级不安排住宿。

4.凡是符合公办小学招生条件,且有需求入读开发区公办小学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及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需提前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学位将不予保留。

5.年满6周岁的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6月7日前(上班时间)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2),审核通过后,今年可不用入学。非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需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6.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办学位不接受择校申请。

7.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九)咨询监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区招生办公室设立服务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咨询电话:89873809、89873825,监督:85595278。

附件

附件1: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附件2:延缓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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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港口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2024-06-01,全文共 6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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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户籍生”);

2.符合港口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教育优待政策生”,详见附件2);

3.港口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户籍人员的子女”);

4.本市外镇户籍(在报名时拥有在港口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港口镇就读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跨镇街就读生”);

5.参加港口镇2024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以下简称“积分入围生”)。

(二)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含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以下简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招生计划

2.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三)招生安排

1.小学一年级

(1)户籍生

中心小学:招收户籍为港口社区、胜隆社区和新港社区的户籍生。

民主小学:招收户籍为民主社区的户籍生。

群众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众社区的户籍生。

西街小学:招收户籍为西街社区的户籍生。

石特小学:招收户籍为石特社区的户籍生。

中山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大丰小学(以下简称“大丰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乐社区的户籍生。

中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中南村的户籍生。

下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下南村的户籍生。

上述学校中,若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小孩入户所在村(社区)时间先后顺序,按学校到中心片区的距离,由近及远结合个人意愿,由港口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依次安排在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

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购买学位):招收对象为港口镇户籍适龄入学儿童(入户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根据全市统一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具体解读请家长关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发布)。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积分入围生,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接受安排的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2.初中一年级

(1)户籍生

港口中学:招收港口社区、胜隆社区、新港社区、民主社区、群众社区、西街社区、石特社区的户籍生;

大南中学:招收群乐社区、中南村、下南村的户籍生。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积分入围生,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接受安排的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四)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港口镇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港口镇,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在港口镇申请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港口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全镇各幼儿园(小学)要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完成网上新生信息登记,各村(社区)要跟踪落实并确保辖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新生信息登记。

2.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港口镇公办学校、华辰实验中学小学校区公费班(购买学位)及面向港口镇招生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志愿包括由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入围学生入读的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港口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镇街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港口镇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安排入学。

3.信息审核

(1)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除了需在招生平台信息登记以外,还需在规定时间(小学6月4日—6日;初中6月12日—13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应的部门验核,具体提交验核材料和验核地点详见附件1。

4.新生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若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若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以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若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镇内公办学校按港口镇招生办法安排入读相应的学校,华辰实验中学小学校区公费班(购买学位)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根据全市统一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民办学校按民办学校的录取办法录取,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5.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被第二批次志愿港口镇公办学校(含华辰实验中学小学校区公费班)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信息补报

港口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二、民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 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

),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2.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港口镇公办学校及面向港口镇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4)华实小学校区一年级(自费生)面向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120人,初中一年级面向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240人;港口镇港源学校招生计划全部面向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108人。属地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学校将进行补录。

(5)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港口镇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费用自理。

(6)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符合港口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②法定监护人持有港口镇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3.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

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4.新生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

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

若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若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以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若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若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若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三、其 他 说 明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新生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二)被录取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的学生,需服从校方的统一管理,学费由港口镇支付(入读以后,学生户籍若迁出港口,将不再享受公费班学生资格,学费自理),其他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由家长自理。学生若被录取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港口镇将不再保留原公办学校学位;由于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该校注册(报到),但确需到港口镇公办学校就读的,于2024年8月15日—18日到港口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一楼108室)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三)办理小学一年级注册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验证,督促漏种预防疫苗的儿童按要求进行补种,并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本办法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咨询人及电话

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陈老师88480768、88402330

中心小学:

胡老师88419316

民主小学:

杨老师88411832

群众小学:

吴老师88482663

西街小学:

徐老师88402320

石特小学:

梁老师88410811

大丰小学:

李老师88401987

中南小学:

梁老师88402754

下南小学:

陶老师88411260

港口中学:

石老师88485008

大南中学:

吴老师88400593

华辰实验中学:

黄老师88488688

港源学校:

陈老师88481188

投诉电话:

8840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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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港口镇2024年小学和初中一年级各类招生对象提交资料清单

2.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3.入学申请表

4.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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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民众街道)2024年公办中小学招生通告

2024-06-01,全文共 3027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民众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民众街道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民众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本市户籍申请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入学报名时法定监护人在民众街道工作连续满一年,同时拥有民众街道房产);

(五)参加2024年民众街道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民众街道2024年秋季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安排27个班,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安排32个教学班。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小学一年级:2024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一年级:2024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登记系统:“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

3.报名登记要求:

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

⑵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民众街道的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每位学生只能以一种身份类别进行申请(即“招生对象”类别、“申请入学方式”类别、“政策优待人员”类别)。

⑶登记时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

⑷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就近学校、幼儿园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面向全市计划)。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民办学校(属地计划)、镇街公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其中镇街公办学校志愿为系统默认志愿,每个学生最多还可填报3个志愿。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按学位分配规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新生录取

1.符合民众街道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被市直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且已注册的,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符合民众街道公办学校招生条件,未被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新生,按以下方式分配学位:

⑴当学位能满足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全体学生入学需求时,原则上均按片区分配学位。

⑵当学位不能满足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全体学生入学需求,需进行学位调整时,则按以下顺序分配学位:

首先安排按户籍地申请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取得民众街道户籍时间的先后进行统筹安排。如有空余学位,再安排按房产地申请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即跨片区就读学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家长的房产证(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家长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关系证明等),根据父母房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和房产取得的时间先后统筹安排学位;其次安排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再次安排民众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或房产地)等进行统筹安排;最后安排积分生,根据家长房产地、居住地、积分分值等(以申请积分入学时提供的信息为依据)进行统筹安排。若家长不服从统筹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

(五)片区划分

综合考虑学校学位情况、地域分布和历史原因等情况进行招生片区划分。民众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户口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申请入学。具体如下:

1.小学片区划分

中心小学(电话:85708063):民众社区(含丽星花园、丽豪花园、丽逸花园、臻品园、水韵花园、金域明珠、玥(远洋)山水、富昌花园、盈水宜居、晟和园、中嘉名尚轩、众韵花园、星樾荟花园、教师楼)、多宝社区、锦标村。

育才小学(电话:85576720):新伦村、民平村、旭日品萃。

三民学校(电话:28114503):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

新平小学(电话:85573278):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

浪网小学(电话:85555150):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雅富居(信业尚悦湾)、绿洲华庭、聚德花园、皓玥花园、万科(万熙花园)、建成花园。

接源小学(电话:85555718):接源村、沿江村、泰丰凤凰源(嘉霖禧湾)、迪丽公馆。

2.初中片区划分

民众中学(电话:85571903):民众社区(含丽星花园、丽豪花园、丽逸花园、臻品园、水韵花园、金域明珠、玥(远洋)山水、富昌花园、盈水宜居、晟和园、中嘉名尚轩、众韵花园、星樾荟花园、教师楼)、多宝社区、锦标村、旭日品萃、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

浪网中学(电话:85555150):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雅富居(信业尚悦湾)、绿洲华庭、聚德花园、皓玥花园、万科(万熙花园)、建成花园、泰丰凤凰源(嘉霖禧湾)、迪丽公馆。

(六)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开发区公办学校于8月9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信息补报

民众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八)其他事项

1.若发现提交的信息(材料)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2.招生信息将通过“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民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确保手机畅通,并按系统发布的信息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3.凡是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且有需求入读民众街道公办学校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及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需提前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学位将不予保留。

4.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办学位不接受择校申请。

5.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九)咨询监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区招生办公室设立服务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咨询电话:89873809、89873825,监督:85595278。

附件

附件1:民众街道2024年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附件2: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3:民众街道新生入学报名需上传的资料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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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横栏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24-05-31,全文共 5025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部分公办小学、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称户籍生);

(二)符合本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称政策优待生,详见附件1);

(三)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称户籍人员子女生);

(四)参加2024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以下称积分生);

(五)确需申请在我镇就读的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镇户籍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称跨镇街就读生)。申请跨镇街就读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我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横栏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备注:网上报名(新生登记)结束之后入户的户籍生按照补录安排学位。户籍人员子女生、积分生、跨镇街就读生和补录的户籍生将通过政府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未列明楼盘参照所属村居界定)

(点击查看大图)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报名)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我镇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资料。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横栏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景帝路3号)招生服务咨询窗口完成网上登记和核验(有需求者提前预约并按时段到场)。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我镇公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按招生计划及范围统筹安排具体学校。参与积分入学并已确定入围就读小学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横栏华文学校或横栏港源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只能选择横栏伟智学校,由镇统筹安排具体学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我镇公办学校志愿,由镇统筹安排入学。户籍人员子女生、积分生、跨镇街就读生和补录的户籍生将通过政府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教育部门将于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由镇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片区划分、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招生。小学按片区范围分配,报名人数不超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以下顺序全镇统筹安排,具体顺序安排如下:

1.原居民户籍生。

2.政策优待生 。

3.新迁入户籍生(按入户时间顺序)。

4.户籍人员子女生 。

5.跨镇街就读生。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我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我镇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我镇视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政府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就读,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四、其它事宜

(一)招生咨询电话

1.横栏镇行政服务中心招生服务窗口:0760-87555968

2.横栏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0760-87617151 吴老师

3.横栏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0760-87681889 夏老师

4.中山市横栏中学:0760-87767981 孔老师

5.横栏镇横栏小学:0760-87766568 何老师

6.横栏镇第二小学:0760-87298107 梁老师

7.横栏镇三沙小学:0760-87766440 莫老师

8.横栏镇四沙小学:0760-87688222 陈老师

(二)业务咨询地点及预约方式

咨询地点:横栏镇景帝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7号窗。

咨询预约方式:现场取号或6月1日后进入“中山市横栏镇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预约。

(三)业务咨询时间

1.行政服务中心招生服务窗口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2.教体中心和公办中小学校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四)监督投诉电话

横栏镇教体文旅局:0760-87766717

附件:1.横栏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扫描获取附件

第二部分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报名)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中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页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我镇招生公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资料。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横栏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景帝路3号)招生服务咨询窗口完成登记和核验(有需求者提前预约并按时段到场)。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我镇辖区内的民办学校。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3.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教育部门将于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

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教育部门。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工作报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我镇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三、其它事宜

(一)招生咨询电话

1.横栏镇行政服务中心招生服务窗口:0760-87555968

2.横栏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0760-87617151 吴老师

3.横栏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0760-87681889 夏老师

4.横栏华文学校:0760-87680609 廖老师

5.横栏港源学校:0760-87617799 范老师

6.横栏伟智学校:0760-87680881 林老师

(二)业务咨询地点及预约方式

咨询地点:中山市横栏镇景帝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7号窗

咨询预约方式:现场取号或6月1日后进入“中山市横栏镇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预约。

(三)业务咨询时间

1.行政服务中心招生服务窗口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2.教体中心和民办学校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四)监督投诉电话

横栏镇教体文旅局:0760-87766717

附件: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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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沙溪镇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2024-05-30,全文共 4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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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一)镇招生委员会统筹招收以下五类学生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镇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确需申请在我镇就读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我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我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民办学校按照中山市相关规定招收以下二类学生

1.我镇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镇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镇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各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一)招生范围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安排到户籍所在村的学校,具体划分如下:濠涌村户籍——濠涌小学;虎逊村户籍——虎逊小学;

龙瑞村及龙山村(不含豪吐小组)户籍——龙瑞小学;云汉村户籍——云汉小学; 乐群村户籍——乐群小学; 龙头环村户籍——龙头环小学; 象角村户籍——象角小学;

圣狮村户籍——圣狮小学;沙溪村户籍——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下泽小学;港园村户籍——港园小学; 中兴村厚山村民小组及涌头、涌边、康乐村户籍——康乐小学;

中兴村(不含厚山村民小组)、豪吐村民小组、汇源居委会户籍(不含2017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中心小学;溪角片——溪角中学;沙溪片——沙溪中学。

2.2017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社区居民委员会户籍及溪角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户籍生及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和确需跨镇街就读我镇公办小学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根据各校学位实际情况按片区统筹安排学位。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具体的片区划分如下:第一片区:龙瑞小学、虎逊小学、濠涌小学;第二片区:云汉小学、龙头环小学、象角小学、圣狮小学、乐群小学;第三片区: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中心小学、下泽小学)、港园小学、康乐小学。

3.积分入围学生在安排户籍学生、符合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的子女、户籍人口子女和本市户籍在本镇人员确需跨镇街就读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后,按片区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未按录取学校要求及时注册者,视为主动放弃积分学位,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招生规模

1.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

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如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监护人可到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如不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监护人可到沙溪镇以下地点完成信息登记,升小学:6月6日上午9:00-11:30,沙溪镇中心小学;升初中:6月12日上午9:00-11:30,沙溪中学。

(二)填报志愿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必须填报积分“入围学生入读的学校”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

4.我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有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和属地计划两种类型。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按批次选择填报民办学校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审核时不能确定的,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就读学校现场验核,不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沙溪镇中心小学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要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公办学校分两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一批为户籍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户籍人口子女以及本市户籍确需跨镇街就读的人员子女,时间为7月10日前;第二批为积分入学入围的学生,时间为7月19日前。民办学校直升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街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当地镇街教育部门。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2.被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注意事项

(一)2017年12月31日后(不含12月31日)取得沙溪镇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统筹划片分配入学。

(二)符合调校条件的,确实需调校的,第一批(即户籍生、户籍人口子女、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确需跨镇街就读的人员子女)请于7月10日上午8:00—11:30,第二批(即积分入学入围的学生)请于7月19日上午8:00—11:30到原所分配学校填写调校申请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汇总收齐后上交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上报镇招生办审批同意后,再通过学校通知家长调校结果。第一批在7月19日前,第二批在7月26日前未接到相关通知的即是未被批准调校就读的,请在原分配学校就读,并及时注册,未能按时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三)以下三类学生如5月24日没有到中心小学进行回流生登记的,可于6月7日前到沙溪镇教体中心进行登记,请注意携带以下资料:第一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沙溪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集体户无房产的,请提供父母双方及学生的住房证明原件(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及居住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以及相关政策性借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三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就读的确需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请家长携带位于沙溪镇的房产证、在沙溪镇缴交社保的相关凭证、在沙溪工作的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小孩出生证、家庭户口簿(无户口簿的必须有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必须按就读学校的要求上交相关的材料。

(五)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且家长已在所读学校提交了相关入学材料,如小孩父母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的,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必再到中心小学或镇教体中心提交资料。

(六)户籍生、户籍人口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以及本市户籍确需跨镇街就读的子女都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进行网上登记。

其他补充说明

(一)未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无法取得正规学籍,因此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提前报名入学。

(二)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三)本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办研究后决定。

招生咨询

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0760-87793973、0760-87793195。

【附件】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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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神湾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24-05-30,全文共 7072 字

+ 加入清单

招生计划

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1个班(神湾中心小学6个班、崇正学校5个班);初中一年级计划10个班(神湾中学6个班、崇正学校4个班)。

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个班(神舟学校5个班、育才学校2个班);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神舟学校5个班、育才学校5个班)。

工作安排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神湾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神湾户籍人员的非神湾户籍适龄子女;

四、本市其它镇街户籍、在神湾居住和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神湾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2024年神湾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核实更正。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神湾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符合神湾镇招生条件的,选报“神湾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神湾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神湾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使用设立在就读幼儿园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信息登记;如果不在本镇学校就读的,而又确实需协助的,可直接到神湾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神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信息登记。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

http://www.zsedu.net/

(2)信息审核

①现场报名确认。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需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验核材料详见附件2),到相应招生片区学校现场办理报名确认(如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家长到所选片区学校现场办理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日期:

2024年6月15日(9:00--11:30,14:00--16:30)

现场确认地点:

神湾中心小学(南沙工业区园丁路1号)

崇正学校(外沙村天熹路8号)

审核人员将按规定对报名登记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的,而后补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本镇户籍生,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全镇各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镇户籍生不再进行补报和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3)学区划分

神湾镇按居住地划分为2个招生片区,具体划分如下:

神湾中心小学片区:招收宥南村、竹排村、神溪村(含东风糖厂、冲口、石场、新村居民小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崇正学校片区:招收外沙村(含南沙工业区)、海港村的适龄儿童。

(4)学位分配

按照“学区划分”“入学志愿” 与

“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即:先按照原来规划的片区,依据学生家长填报申请入学志愿,首先安排入读第一志愿学校,第一志愿学校学位使用完,则安排到第二志愿学校。如需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家长,请扫码“神湾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跨学区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当申请入学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全部安排入学;当申报入学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位。(备注:申请跨学区入学不一定提供校车服务)

①第一批次:神湾镇户籍生按学生户口簿登记地址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申请入学人数超过申请学校招生计划时,按该生入户神湾镇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计划的,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②第二批次:神湾镇户籍生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不一致,

其父母可凭房产证向教育部门提出跨学区入学申请,经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跨学区安排学位。

③第三批次:各类政策优待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④第四批次: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⑤第五批次:本市跨镇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⑥第六批次:市积分生按其父母办理居住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并根据积分生入围排名由高到低次序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上述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时,将统筹安排给符合本镇紧缺适用人才政策人员的子女;如果公办学位不足时,镇政府将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所缺学位,由招生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统筹解决。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入学公办学校。

房产产权拥有者须是申请入学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入学期间,没有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销合同为准。

(5)录取注册。

经神湾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新生录取名单由学校负责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办理新生注册。新生发放录取通知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前,注册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前。家长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公办学校入学。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6)信息补报。

报读本镇公办小学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2024年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神湾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非神湾镇户籍适龄子女;

四、本市其它镇街户籍、在神湾居住和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神湾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2024年神湾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

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小学核实更正。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神湾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告》,符合神湾镇招生条件的,选报“神湾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神湾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神湾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小学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信息登记;如果不在本镇学校就读的,而又确实需协助的,可直接到神湾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神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信息登记。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

网址:http://www.zsedu.net/

(2)志愿填报

①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②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神湾镇公办学校及面向神湾镇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神湾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由神湾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结合周边学校学位富余情况,以由近到远的顺序调配学生入读的学校。

③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公办学校志愿,由神湾镇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入学。

(3)信息审核

①审核时间及地点:

本镇公办初中学校不设现场办理确认,在本镇公、民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招生条件的神湾镇户籍学生、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非神湾户籍子女、跨镇街就读生,由就读小学统一审核,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交到班主任处审核(验核材料详见附件3);政策性优待生及不在神湾镇就读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招生办公室(神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审核;积分生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不需现场登记,但需要扫码

“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

审核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4)学位分配。

本镇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学生家长“入学志愿”与“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即:依据学生家长填报申请入学志愿,首先安排入读第一志愿学校,第一志愿学校学位使用完,则安排到第二志愿学校。请扫码

“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当申请入学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全部安排入学;当申报入学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位。

1.第一批次:神湾镇户籍生按照学生户口簿登记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如果居住地同一行政村的,以该生入户本镇日期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计划的,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如果户口簿登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其父母可凭房产产权证向教育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其房产证所在地作就近入学的依据。

2.第二批次:各类政策优待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3.第三批次: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4.第四批次:本市跨镇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没有提供房产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5.第五批次:市积分生按其父母办理居住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如果同一批次申请人数多于学校可使用学位时,则按照其积分生入围排名由高到低次序安排学位,超出计划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其中,政策优待生、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和本市跨镇生同一批次申请人数多于学校可使用学位时,超出计划的,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上述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时,将统筹安排给符合本镇紧缺适用人才政策人员的子女;如果公办学位不足时,镇政府将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所缺学位,由招生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统筹解决。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入学公办学校。

房产产权拥有者须是申请入学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入学期间,没有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销合同为准。

(5)录取注册。

经神湾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新生录取名单由学校负责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办理新生注册。新生发放录取通知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前,注册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前。家长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公办学校入学。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6)信息补报。

报读本镇公办初中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2024年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2.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

http://www.zsedu.net/

(2)志愿填报

①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

②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③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④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3)信息审核

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神湾镇教育部门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4)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的,用于补录。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

(5)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镇街安排入学。

(6)补报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2024年7月3-7日登录招生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2024年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学校做好补录工作。

注意事项

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招生咨询电话

本通告的解释权

归神湾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个码: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后,如需申请跨学区入学,请扫码“神湾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跨学区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

第二个码:

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学生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后,所有类别的学生家长均须扫码“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

第三个码:

附件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1)。

第四个码:

附件2:《神湾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现场报名提交材料一览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2)

第五个码:

附件3:《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现场报名提交材料一览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3)

第六个码:

附件4:《神湾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跨学区入读申请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4)

第七个码:

附件5:《神湾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5)

第八个码:

附件6:《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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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坦洲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4-05-30,全文共 4834 字

+ 加入清单

招生对象

公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4);

3.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

4.确需跨镇街在坦洲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坦洲镇工作且截止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坦洲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2024年坦洲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民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招生规划

● 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含中茂学校公办班)计划招生约2988人。

● 坦洲镇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约2409人。

● 坦洲镇民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566人。

● 坦洲镇民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881人。

入学程序

信息登记

2024年公、民办学校招生都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坦洲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符合坦洲镇招生条件的,选报“坦洲镇”进行报名登记,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坦洲镇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坦洲镇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找招生负责的老师协助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志愿填报

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坦洲镇公办学校和坦洲镇民办学校。

● 公办初中志愿

符合坦洲镇公办初中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第一批次的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也不填报第二批次坦洲镇内的民办学校,可不填写市招生平台上的入学意向,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初中。

就读公办初中的多孩家庭选择“长幼随学”,到镇招生办递交纸质申请资料。

● 公办小学志愿

符合坦洲镇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第一批次的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也不填报第二批次坦洲镇内的民办学校,可不填写市招生平台上的入学意向,直接在“坦洲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志愿填报平台”中进行志愿填报(扫下方二维码),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根据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没有房产根据入学儿童户籍所在地)选择对应的学区,再根据学区对应的学校填报4个志愿(学区划分详见附件2)。

就读公办小学的多孩家庭可在志愿填报选择“长幼随学”,同时填写同一家庭哥哥姐姐就读的坦洲镇公办小学信息,并上传学籍证明,镇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民办学校志愿

坦洲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三种类型。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办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投档录取

● 第一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 第二批次录取

坦洲镇公办初中录取裕洲村和新合村户籍生、积分排名后60位及居住在新合村、裕洲村的积分生安排到坦洲三中就读。其余积分生和户籍生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到坦洲中学、坦洲实验中学就读。

坦洲镇公办小学录取第二批次志愿录取工作由坦洲镇招生办负责。依据“大学区招生,就近入学,参考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 坦洲镇公办小学招生学区划分全镇分四个学区(划分地图详见附件2),划分如下:

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坦洲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阳光小学、七村小学、方德小学;

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坦洲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阳光小学、同德小学,以及中茂学校公办学位;

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坦洲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永一小学、方德小学;

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坦洲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联一小学、方德小学。其中国际花城小区沿花城大街、环湖东街、体育场分成东西两片区,东片划入金斗湾小学学区,西片划入方德小学(划分地图详见附件3)。

坦洲镇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坦洲村社区、合胜社区、十四村社区、七村社区、同胜社区、安阜社区、联一村、永一村、永二村、群联村、裕洲村、新前进村等12个村(社区)的户籍儿童,安排到户籍所在村或社区的小学就读,坦洲村社区户籍儿童安排在林东小学就读。

新合村的户籍儿童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优先安排在裕洲小学就读。

金斗社区户籍生、跨村(社区)就读生(即户籍在某村或社区,房产在其他村或社区)、本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跨镇街就读生。根据监护人房产证所在地,按照学区划分申请入读对应的学校。若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入户和房产证明材料必须在入学报名时提供,入学报名之后入户和购买房产的不予办理)。

公建配套学校所在小区业主的符合在坦洲就读条件的适龄子女。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金斗湾小学或方德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国际花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金斗湾小学或方德小学就读(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区划分,详见附件3);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阳光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锦绣阳光花园1-8期的,优先安排在阳光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同德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佳境康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同德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中茂学校公办学位,且其监护人房产在中澳新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中茂学校就读。

因阳光小学学位不足,东北学区中,以环洲北路为界,北边划入方德小学或学区对应的其他学校。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由招生办根据申请情况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共15类(附件4):一是《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已明确的“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的14类人员适龄子女”;二是坦洲镇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骨干等对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有贡献的人员以及对市、镇重点工作做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因坦洲中心区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对户籍生的学位分配按照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顺序分配。

小学一年级积分生按申请积分时提供的其监护人房产证地址(无房产的以居住证为准)所在学区申请入读学校。根据积分的高低,参考所填报志愿,由镇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确定录取学校。

坦洲镇民办学校录取坦洲镇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本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招生办重新核定。

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第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被第二批次志愿坦洲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与信息补报,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被第二批次志愿坦洲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可参与信息补报。

信息补报

● 公办学校补录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招生办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民办学校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在镇招生办的指导下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5),报中山市教体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招生咨询电话

● 坦洲镇招生办:0760-86786372

● 汇翠学校:0760-86210188

0760-86634611

0760-86637318

● 明德学校:0760-86688051

0760-86688061

● 华特雅学校:0760-86218888

● 爱华学校:0760-86630971

● 中茂学校:0760-85762233

附件

▲附件1:坦洲镇2024年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人数规划

▲附件2: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划分办法

▲附件3:坦洲镇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位划分图

▲附件4: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附件5: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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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五桂山街道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2024-05-29,全文共 3001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生对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我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我街道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我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四)在我街道参加2024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五)确需申请在我街道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我街道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我街道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我街道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各招生学校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我街道公办学校(中山市五桂山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

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我街道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我街道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街道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我街道公办学校志愿,由街道直接安排入学。

4.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我街道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符合街道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优先安排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街道重新核定。我街道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我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街道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或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街道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街道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街道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补录。

1.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街道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2.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街道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1.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2.凡未经招生入学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转学插班等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学校、学生监护人自负。

四、服务点及招生咨询电话

中山市五桂山学校(公办):0760-88201224、0760-88203733

中山市五桂山桂南学校(民办):0760-88205522、18925363661

中山市龙泉学校(民办):0760-88916296、13415339907、18933309566

中山市中港英文学校(民办):0760-23378780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20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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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黄圃镇2024学年初中一年级招生通告

2024-05-29,全文共 3876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生原则

公办初中坚持学校划片、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入学。民办初中以自愿报名摇号录取的原则招生。

二、招生对象

2024届小学毕业生。

1.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镇户籍生:黄圃镇户籍的适龄少年;

(2)教育政策优待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附件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3)本镇户籍人员子女:黄圃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或母为黄圃镇户籍,孩子为非黄圃镇户籍);

(4)跨镇街就读的本市外镇街户籍适龄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黄圃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或以上(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黄圃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确需在黄圃镇就读的跨镇街适龄子女;

(5)积分入围生:参加黄圃镇2024年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上述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少年;

(2)法定监护人持有黄圃镇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黄圃镇公安部门居住登记资料,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招生计划、范围及咨询电话

1.公办学校。

2.民办初中:以招收在本镇工作和居住人员的适龄少年为主,有富余学位时方可适当面向全市招生。

具体招生事项可登录中山教育体育网,查阅民办学校黄圃华洋学校的招生简章。

网址:https://www.zsedu.net

四、入学程序

入学程序分三个步骤

1.网上信息登记;

2.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3.入学注册。

五、网上信息登记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统一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即2024年9月需入读黄圃镇初中一年级的新生,都要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入学,请新生监护人务必按时完成网上登记等手续。

1.新生信息登记时间:

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信息登记系统: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核验信息。

网址:https://www.zsedu.net/

3.信息登记要求:

(1)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2)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黄圃镇的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3)已入围黄圃镇的积分生,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黄圃镇”、招生对象为积分生;

(4)黄圃镇所属的小学均为报名点,主要负责指导本小学拟入读初中适龄少年家长做好新生信息登记工作;如没有条件上网登记的家长,可到居住地就近的小学完成新生信息登记。

4.信息登记入学材料:请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但最多只能选取4个学校),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本镇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入读黄圃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报读民办学校,只需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教育部门根据招生顺序统筹安排。

3.入读黄圃镇公办学校不采用市电脑随机摇号的号码作为入学依据。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黄圃镇教育部门或学校相关工作负责人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0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工作6月21日前完成信息审核。

六、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预审要求:

1.符合黄圃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少年(户籍生、教育优待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生、积分生)均需提交预审材料;符合多所初中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只能到一所中学提交预审材料,超过一所的,默认以户籍地对应片区中学为准,到其他中学提交的预审材料自动失效。

2.符合黄圃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少年即使自愿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的,如需入读黄圃镇公办学校,也必须按要求提交预审材料;填报了民办学校且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的,黄圃镇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学位;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不到民办学校注册且已提交预审材料的,由黄圃镇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3.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时间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时间及所需材料》

▲附件2: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时间及所需材料

备注:已填报黄圃镇,但不符合公办初中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少年(如已参加积分但不入围的、法定监护人持有黄圃镇有效的居住证的),在填报新生信息时,可填报华洋学校(招生联系电话:23222102)志愿,或其他镇街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志愿,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不上的可参加7月22-26日全市民办学校补录。

4.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的,而后补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本镇户籍生,将由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全镇各公办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镇户籍生不再进行补报和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备注: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需预先在网上填报新生信息,再到现场报名及提交预审材料。

5.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的,审核不通过,将申请不到学位。

七、招生顺序安排

第一顺序:适龄少年为本镇本学区内户籍生;

第二顺序: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第三顺序:适龄少年为本镇户籍生,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房居住地变化而需跨学区就近入读的;

第四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和适龄少年均为本镇户籍,因适龄少年与父或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现需到父或母的黄圃镇户籍学区学校就读的跨学区户籍生(父母没有申请就读学区的房产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缴费票据),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第五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本镇户籍,适龄少年为本市非本镇户籍生,因购房居住地搬迁或工作需要且符合跨镇街申请入读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第六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镇户籍,适龄少年为本市非本镇户籍,现需到父或母的户籍地学校就读的跨镇街本市户籍生(父母没有申请就读学区的房产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缴费票据),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第七顺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少年均为本市非本镇户籍,因购房居住地搬迁和工作需要且符合跨镇街申请入读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户籍生学位安排说明:在安排好本镇本学区户籍生后,公办学校仍有学位的,本镇跨学区户籍生和本市非黄圃镇籍子女按照其父母的居住地和招生顺序就近照顾安排学位,其地段划分参考本镇本学区户籍生;如果申请学校的学位不足,则由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统筹安排。

第八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黄圃镇户籍,且是在2021年1月1日前(不包含1月1日)入户的,适龄少年为非中山市户籍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第九顺序:积分生;

积分生入学分配方法:①积分生按照积分家长的居住证地址进行学区划分,并根据入读学生家长所得的积分由高到低进行分配,如果本学区学位已满,则由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进行统筹安排。

②积分生如果积分家长的居住证地址不在黄圃镇的,则由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③在申报的学区学位不足的情况下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第十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黄圃镇户籍且为2021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入户的,适龄少年为非中山市户籍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八、入学注册

1.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9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黄圃镇各公办初中于8月9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3.注册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

▲附件3:注册时需递交到学校的资料

九、新生信息补报

黄圃镇户籍适龄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6月14日前)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黄圃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视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录取学校将于8月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监护人,请保持电话畅通,多次电话不通或未接听的,视为放弃学位。后续入学事宜由录取学校安排,各公办初中于8月31日前完成补录户籍生的注册工作。

十、入学咨询电话

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咨询电话:23225065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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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黄圃镇2024学年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2024-05-29,全文共 4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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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公办小学坚持学校划片、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入学。民办小学以自愿报名摇号录取的原则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年龄要求: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1.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镇户籍生:黄圃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教育政策优待生: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附件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3)本镇户籍人员子女:黄圃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或母为黄圃镇户籍,孩子为非黄圃镇户籍);

(4)跨镇街就读的本市外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黄圃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或以上(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黄圃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确需在黄圃镇就读的跨镇街适龄子女;

(5)积分入围生:参加黄圃镇2024年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特别说明:年满6周岁的黄圃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黄圃镇人民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向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申请入学。申请地点:黄圃镇人民政府六楼615室,联系电话:0760-23225065。

2.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上述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持有黄圃镇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黄圃镇公安部门居住登记资料,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招生计划、范围及咨询电话

1.(详见附件2)《黄圃镇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范围及咨询电话》。

▲附件2:黄圃镇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及咨询电话

2.民办小学:以招收在本镇工作和居住人员的适龄子女为主,有富余学位时方可适当面向全市招生。

具体招生事项可登录中山教育体育网,查阅黄圃雏鹰学校、黄圃华洋学校的招生简章。

网址:https://www.zsedu.ne

四、入学程序

入学程序分三个步骤:

1.网上信息登记;

2.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3.入学注册。

五、网上信息登记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统一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即2024年9月需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都必须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入学,请新生监护人务必按时完成网上登记等手续。

1.新生信息登记时间:

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2.信息登记系统:

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核验信息。

网址:https://www.zsedu.net

3.信息登记要求:

(1)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会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如不能成功获取或不在中山市就读幼儿园,监护人须自行填写幼儿学籍信息;

(2)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黄圃镇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3)已入围黄圃镇2024年积分入学名单的积分生,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黄圃镇”、招生对象为积分生;

(4)黄圃镇所属的幼儿园均为报名点,主要负责指导本幼儿园拟入读小学适龄儿童家长做好新生信息登记工作;对没有条件上网登记的家长,可到居住地就近的幼儿园完成新生信息登记。

4.信息登记入学材料:请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时,必需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但最多只能选取4个学校),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本镇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入读黄圃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报读民办学校,只需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教育部门根据招生顺序统筹安排。

3.入读黄圃镇公办学校不采用市电脑随机摇号的号码作为入学依据。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黄圃镇教育部门或学校相关工作负责人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0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工作6月21日前完成信息审核。

六、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预审要求:

1.符合黄圃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户籍生、教育优待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生、积分生)均需提交预审材料;符合多所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到一所小学提交预审材料,超过一所提交预审材料的,默认以户籍地对应片区小学为准,到其他小学提交的预审材料自动失效。

2.符合黄圃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即使自愿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的,如需入读黄圃镇公办学校,也必须按要求提交预审材料;填报了民办学校且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的,黄圃镇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学位;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不到民办学校注册且已提交预审材料的,由黄圃镇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3.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时间及所需材料:

详见附件3《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时间及所需材料》。

▲附件3: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时间及所需材料

备注:已填报黄圃镇,但不符合公办小学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已参加积分但不入围的、法定监护人持有黄圃镇有效的居住证的),在填报新生信息时,可填报雏鹰学校(招生联系电话:23239829)、华洋学校(招生联系电话:23222102)志愿,或其他镇街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志愿,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不上的可参加7月22-26日全市民办学校补录。4.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的,而后补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本镇户籍生,将由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全镇各公办小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镇户籍生不再进行补报和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备注: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预先在网上填报新生信息,再到现场报名及提交预审材料。

5.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的,审核不通过,将申请不到学位。

七、招生顺序安排

第一顺序:适龄儿童为本镇本学区内家庭户户籍生(如本镇本学区内户籍生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来安排入读本学区学校,超出计划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二顺序: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第三顺序:适龄儿童为本镇本学区内集体户户籍生(如本镇本学区内户籍生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来安排入读本学区学校,超出计划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四顺序:适龄儿童为本镇户籍生,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房居住地变化而需跨学区就近入读的(如申请就读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先安排前三顺序的学生后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安排,安排以购房先后顺序来安排入读本学区学校,超出计划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五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和适龄儿童均为本镇户籍,因适龄儿童与父或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现需到父或母的黄圃镇户籍学区学校就读的跨学区户籍生(父母没有申请就读学区的房产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缴费票据),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儿童;

第六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为本市非本镇户籍生,因购房居住地搬迁或工作需要且符合跨镇街申请入读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儿童;

第七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为本市非本镇户籍,现需到父或母的户籍地学校就读的跨镇街本市户籍生(父母没有申请就读学区的房产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缴费票据),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儿童;

第八顺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均为本市非本镇户籍,因购房居住地搬迁和工作需要且符合跨镇街申请入读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儿童;

户籍生学位安排说明:在安排好本镇本学区户籍生后,公办学校仍有学位的,本镇跨学区户籍生和本市非黄圃镇籍子女按照其父母的居住地和招生顺序就近照顾安排学位,其地段划分参考本镇本学区户籍生;如果申请学校的学位不足,则由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统筹安排。

第九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黄圃镇户籍,且是在2021年1月1日前(不包含1月1日)入户的,适龄儿童为非中山市户籍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儿童;

第十顺序:积分生;

积分生入学分配方法:①积分生按照积分家长的居住证地址进行学区划分,并根据入读学生家长所得的积分由高到低进行分配,如果本学区学位已满,则由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进行统筹安排。②在申报的学区学位不足的情况下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第十一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黄圃镇户籍且为2021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入户的,适龄儿童为非中山市户籍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儿童。

八、入学注册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黄圃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被第二批次志愿黄圃镇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工作;镇各公办学校须于8月9日前完成现场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教育部门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注册所需资料

详见附件4或根据学校要求提交

▲附件4:注册时需递交到学校的资料

九、新生信息补报

黄圃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6月7日前)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黄圃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视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录取学校将于8月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监护人,请保持电话畅通,多次电话不通或未接听的,视为放弃学位。后续入学事宜由录取学校安排,各公办中小学于8月31日前完成补录户籍生的注册工作。

十、入学咨询电话

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咨询电话:23225065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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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阜沙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2024-05-28,全文共 9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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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公办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阜沙镇2024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阜沙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阜沙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说明:1.阜沙镇户籍生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2024年6月7日前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镇教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我镇各幼儿园或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填报,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2.上述的第二类招生对象及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对象,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阜沙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四类人员)》,于2024年6月7日前连同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镇教体中心。

二、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三、学位分配办法

(一)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学位分配。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范围划分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我镇制订方案调整。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由我镇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镇学位实际情况,制定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8月上旬,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一)阜沙中心小学:阜圩居委会、大有村委会(含集体户)、阜沙村委会(含集体户)等户籍,电话:0760-23403523。

(二)牛角小学:牛角村委会(含集体户)、卫民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罗松村12小组等户籍,电话:0760-28159315。

(三)罗松小学:罗松村委会(含集体户,罗松村12小组户籍生除外)户籍,电话:0760-23406172。

(四)丰联小学:丰联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电话:0760-23400581。

(五)自主选择一所小学: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等户籍。

说明: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若选择牛角小学、罗松小学、丰联小学入学,其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7日前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领取《2024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7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即上南村委会户籍的学生,若选择阜沙中心小学入学,则无需填报上述登记表);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的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7日前到牛角小学门卫室领取《2024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7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牛角小学门卫室。(若监护人不提交上述材料,由镇教体中心统筹安排。)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登记时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2.登记方法:法定监护人(一般要在系统中填写2个监护人的信息,一般不要只填写1个人的信息)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阜沙镇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系统填报材料时,户籍地、住址等材料必须填写详细(除按户口本的户主页记载填写完整外,还应填写村居委会、居住小区或生产小组名称等信息)。

(3)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

(4)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阜沙镇设立各幼儿园为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法定监护人预约后,携带资料前往下述地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预约电话如下: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填报阜沙镇公办学校志愿的,必须符合上述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的对象要求,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我镇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我镇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等原则安排入学。

注:家长填报的我镇公办学校志愿不一定为最终安排的学校,最终以我镇按制订的原则安排为准。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办法由我镇在本招生方案中明确规定。镇教体中心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我镇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我镇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山市阜沙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政府5号楼101室)

(二)咨询电话:0760-23401873、0760-23405555

第二部分

公办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阜沙镇2024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阜沙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阜沙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说明:上述的第二类招生对象及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对象,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阜沙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四类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前连同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镇教体中心。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三、学位分配办法

(一)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学位分配。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范围划分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我镇制订方案调整。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由我镇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镇学位实际情况,制定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8月上旬,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一)阜沙中学:①阜圩居委会(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万通豪庭、珑玥壹号的学生除外)户籍;②阜沙村委会1、2、3、4、12、13、14、15小组户籍(该村5、6、7、8、9、10、11、16小组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择阜沙中学或牛角中学);③阜沙村集体户户籍;④大有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⑤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⑥丰联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⑦罗松村委会1、2、3、4、5、6、7、18、19小组户籍。

(二)牛角中学:①阜圩居委会(仅为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万通豪庭、珑玥壹号等户籍的学生);②牛角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③牛角直街户籍;④卫民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⑤阜东村委会户籍;⑥罗松村委会8、9、10、11、12、13、14、15、16、17小组及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珑玥壹号等户籍的学生;⑦罗松村集体户户籍;⑧阜沙村委会5、6、7、8、9、10、11、16小组等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择阜沙中学或牛角中学。

说明:以下学生(阜沙村5、6、7、8、9、10、11、16小组户籍,报读初中一年级,选择牛角中学就读)的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14日前到牛角中学门卫室领取《2024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14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牛角中学门卫室。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登记时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登记方法:法定监护人(一般要在系统中填写2个监护人的信息,一般不要只填写1个人的信息)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阜沙镇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系统填报材料时,户籍地、住址等材料必须填写详细(除按户口本的记载填写完整外,还应填写村居委会、居住小区或生产小组名称等信息)。

(3)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

(4)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阜沙镇设立各小学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法定监护人预约后,携带资料前往以下地点,完成信息登记。预约电话如下: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填报阜沙镇公办学校志愿的,必须符合上述的“公办初中招生范围”的对象要求,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我镇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我镇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等原则安排入学。

注:家长填报的我镇公办学校志愿不一定为最终安排的学校,最终以我镇按制订的原则安排为准。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办法由我镇在本招生方案中明确规定。镇教体中心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我镇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我镇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山市阜沙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政府5号楼101室)

(二)咨询电话:0760-23401873、0760-23405555

第三部分

公办学校插班生

申请转入公办学校插班(即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二至三年级)就读的阜沙镇户籍生,由其监护人到阜沙镇政府门卫室领取《申请表》,于2024年6月14日前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表中已作说明)。教体中心根据学位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第四部分

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目前,我镇有1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中山市阜沙鹏诚学校,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2024年秋季学期)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镇街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我镇鹏诚学校的招生计划见本方案。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鹏诚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符合鹏诚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鹏诚学校志愿。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本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我镇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教体中心。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注册流程:被鹏诚学校录取的学生,学生及监护人携带以下证件亲自到鹏诚学校招生办公室完成注册登记。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交复印件;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中山市社会保险记录;

(4)《中山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家长可在“粤苗”APP下载打印);

(5)初中一年级新生提供原就读学校的调档凭证。

(备注:法定监护人应按鹏诚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镇教体中心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四、收费标准

以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其他

未尽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阜沙鹏诚学校地址: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锦绣路73号

(二)联系电话:0760-2345236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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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各类儿童少年入学注册提交材料一览表(公办小学一年级)

3.各类儿童少年入学注册提交材料一览表(公办初中一年级)

4.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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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山幼儿园秋季招生报名汇总(各镇区持续更新)

2024-05-24,全文共 4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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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南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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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五桂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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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民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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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三角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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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神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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