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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收费

镇江收费专题栏目,提供与镇江收费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镇江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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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学期丹阳市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相关标准

2024-02-20,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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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2024年春学期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公示

(公办普通高中阶段收费公示)

注:1,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

2,伙食费按照《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镇价费〔2017〕69号)规定,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市直学校集中管理食堂伙食费标准按照《镇江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市直学校“自主经营,集中管理”食堂学生伙食费标准的通知》(镇发改收费发〔2022〕426号)执行。

3,高中阶段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4,代收费遵循“据实收取、不得盈利、按班结算、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学期或学年结束前与学生结算,并向学生家长公布费用结算清单。

5,教辅材料严格按照苏价费〔2013〕6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3〕6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8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镇教办发〔2018〕152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23〕78号)选定,不得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6,学校除收取学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省规定的考试费用外,不得擅自立项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7,普通高中阶段减免优惠政策,按苏政办发〔2005〕96号、苏财教〔2011〕 6号、苏财教〔2016〕 167号、苏发改收管发〔2018〕 135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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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学期丹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标准详情

2024-02-20,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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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2024年春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公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公示格式)

注:1,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收取。

2,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09〕272号、苏教财〔2009〕105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农村(包括省辖市所属农村乡镇;县及县级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

3,伙食费按照《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镇价费〔2017〕69号)规定,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4,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照镇江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21〕60号)规定执行,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得跨学期收取。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

5,教辅材料严格按照苏价费〔2013〕6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3〕6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8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镇教办发〔2018〕152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23〕78号)选定,不得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收取伙食费、课后服务费(自愿原则)、教辅材料费、校服费(不作要求)外,不得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7,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优惠政策,按照苏政办发〔2005〕96号、苏财教〔2009〕272号、苏财教〔2009〕105号、苏政发〔2016〕52号、苏发改收管发〔2018〕 135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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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第六中学及少年宫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收费标准

2023-12-13,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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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第六中学少年宫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收费标准的通知

停车场信息

1,镇江市第六中学停车场(路面),位于和平路130号,面积850㎡,停车泊位26个;

2,镇江市少年宫停车场(路面),位于江滨新村68号,面积450㎡,停车泊位15个。

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收费标准

镇江市第六中学停车场寒暑假期间对外开放、镇江市少年宫停车场寒假期间对外开放(寒暑假期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

1,实行计时收费,按机动车非道路停车(路面)一级区域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包月停车收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车位汽车停放费不超过120元,由双方协商确定;

附件:镇江市市区机动车非道路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类别等级计次收费标准(元/次)计时收费标准
白天时段夜间时段白天时段(元/2小时)夜间时段(元/6小时)
8:00-20:0020:00-8:008:00-20:0020:00-8:00
2小时内2小时后
每2小时
非道路停车泊位路面停车场一级蓝牌车54544
黄牌车86866
二级蓝牌车43433
黄牌车75755
三级蓝牌车32322
黄牌车53533
室内停车场(含地下)一级蓝牌车53533
黄牌车85855
二级蓝牌车42422
黄牌车74744
三级蓝牌车32322
黄牌车53522

备注:1、凡实行计时收费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白天时段2小时后按2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2小时按2小时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夜间时段按6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6小时按6小时收费)。

2、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15分钟的以进入停车泊位时间按规定收费,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其他免费(含优惠)停车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度超过12米(含12米)的车辆停车费按同车型加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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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句容马拉松停车收费吗?

2023-11-24,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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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马拉松P1停车场为免费停车场,其余3个停车场皆为收费停车场。

停车示意图图源:句容国际马拉松

【1】赛事起点周边共设4个停车场,自驾车辆建议停P1停车场;

【2】团队大巴车建议停靠向阳路;

句容马拉松比赛线路

1、马拉松(42.195公里)

宁杭南路(起点)- 站南路 - 勤学路 - 二圣路 - 圣湖大道 - 后白绿道 - 茅山大道(折返 - 万福路 - 春茅中路 - 二茅街 -茅山山门(终点);

2、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线路:宁杭南路(起点)- 站南路 - 勤学路 - 二圣路 - 圣湖大道 - 后白绿道 - 环湖路 - 终点;

3、欢乐跑(5公里)

线路:宁杭南路(起点)- 站南路 - 勤学路 - 二圣路(折返)- 宁杭南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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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学期镇江幼初高年级学校收费标准一览

2024-02-20,全文共 3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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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024春季各阶段学校收费标准

一,镇江市市区 2024 年春学期幼儿园收费公示

注:1,上述内容由幼儿园根据《镇江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镇价规〔2018〕1 号)、《关于调

整市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镇价费〔2018〕68 号)文件规定填写。

2,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按日计算,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 过实际执行标准的 30%。

3,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含小托班),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教费 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 50 元。

4,保教费退费按月结算,按学期退还。由于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以提出申请 计算,幼儿按照学期在园天数不足 20 天(含 20

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 80%退还;超过 20 天但 不足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照保教费交费额的

50%退还;超过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退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

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5,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

等特色教育并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 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6,幼儿园提高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插班生保教费按照插入班级

的收费标准收取。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7,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镇政发〔2012〕56

号)规定:对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 人员的子女及孤残儿童,全额免除保教费。

二,镇江市区 2024 年春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公示

注: 1,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收取。

2,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09〕272 号、苏教财〔2009〕105

号)文件规定:从 2010 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农村(包括省辖市所属农村乡镇;县及县级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

3,伙食费按照《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镇价费〔2017〕69

号)规定,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市直学校集中管理食堂伙食费标准按照《镇江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市直学校“自主经营,集中管理”食堂学生伙食费标准的通知》(镇发改收费发〔2022〕426

号)执行。

4,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照镇江市教育局等 4 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21〕60

号)规定执行,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得跨学期收取。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

5,教辅材料严格按照苏价费〔2013〕64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材函〔2023〕6

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 2018 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镇教办发〔2018〕152 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23〕78 号)选定,不得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6,社会实践活动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学期结束按实结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费。

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收取伙食费、课后服务费(自愿原则)、教辅材料费、校服费 (不作要求)外,不得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8,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优惠政策,按照苏政办发〔2005〕96 号、苏财教〔2009〕272 号、苏财教〔2009〕105 号、苏政发〔2016〕52

号、苏发改收管发〔2018〕 1350 号文件执行。

三,镇江市市区 2024 年春学期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公示

注:1,学费标准按照苏教财〔2000〕39 号、苏财综〔2000〕88 号、苏价费〔2000〕167 号,苏财综〔2010〕 73

号文件执行。

2,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严格按照《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 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镇价费〔2017〕69

号)规定执行,不得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 收取费用。高中阶段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3,伙食费按照《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镇价费〔2017〕69

号)规定,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市直学校集中管理食堂伙食 费标准按照《镇江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市直学校“自主经营,集中管理”食堂学生伙食费标准的通知》(镇

发改收费发〔2022〕426 号)执行。

4,代收费遵循“据实收取、不得盈利、按班结算、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学期 或学年结束前与学生结算,并向学生家长公布费用结算清单。

5,教辅材料严格按照苏价费〔2013〕64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 的通知》(苏教材函〔2023〕6

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 2018 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 目录的通知》(镇教办发〔2018〕152 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普通中小学 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23〕78 号)选定,不得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 他教辅材料。

6,学校除收取学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省规定的考试费用外,不得擅自立项向学生收取其他任 何费用。

7,普通高中阶段减免优惠政策,按苏政办发〔2005〕96 号、苏财教〔2011〕 6 号、苏财教〔2016〕 167 号、苏发改收管发〔2018〕

1350 号文件执行。

四,镇江市 2024 年春学期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公示

注:1,苏财规〔2012〕36 号规定:从 2012 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

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从 2016 年春学期起,中职学校全日

制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

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

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2,从 2012 年秋季学期起,全省人社系统所属技工院校由中技班进入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习的在

校学生执行我省高校奖助学金资助政策,不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范围;技工院校高

级技工班、技师班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其中免学费标准按

照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定,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住宿费:达到公寓化管理条件的,可参照《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 费〔2002〕369 号)执行。

4,代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收费项目仅限于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规定必须由学校

统一代收的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据实结算。

5,学校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费用,具体减免办法按苏财规〔2012〕36 号、苏财教〔2016〕 156 号、苏发改收管发〔2018〕

1350 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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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康复眼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

2023-12-13,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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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康复眼科医院停车场收费详情明细

停车场信息

镇江康复眼科医院停车场:位于镇江市京口区中山桥路407号,面积为1500㎡,设置90个停车泊位。目前,经镇江市公共停车管理处备案投入使用。

收费标准

镇江康复眼科医院停车场:停车泊位90个,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附:镇江康复眼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

计费时间4小时以内8小时以内24小时以内
(含4小时)(含8小时)(含24小时)
就诊、住院病人收费标准5元10元15元
备注1,就诊病人凭当日就诊票据,住院病人凭医院发放的有效凭证在1小时内(含1小时)免交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停车服务费,其他车辆仍按15分钟内免交停车服务费的规定执行。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其他免费(含优惠)停车按相关规定执行。
2,其他车辆计时停车服务收费按市区机动车道路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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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道路临停泊位收费标准

2023-10-31,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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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道路临时停泊收费详细

镇江新区路边泊位按区域划分为二级、三级收费标准,谷阳路以西为二级,谷阳路以东为三级。

二级:首小时4元,后每半小时3元;

三级:首小时3元,后每半小时2元,每日封顶50元;

拓展:外地驾驶证如何转入镇江?

现驾驶证全国通办,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前往镇江市辖区内各车管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车管窗口办理。需将驾驶证违法全部缴清,驾驶证换证可以在期满前提前90天办理。

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一年内,将所有违法处理完毕,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前往镇江市车管所办理。

温馨提示:外地驾驶证转入镇江,只能在镇江市车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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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句容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报考收费吗?

2023-11-04,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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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的,2023句容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5日16:00止;

提示: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且无不良信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相关阅读

2023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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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镇江市区春季学期幼儿园收费详情一览

2024-02-20,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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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2024年春学期幼儿园收费公示

注:1,上述内容由幼儿园根据《镇江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镇价规〔2018〕1 号)、《关于调整市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镇价费〔2018〕68 号)文件规定填写。

2,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按日计算,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 过实际执行标准的 30%。

3,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含小托班),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教费 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 50 元。

4,保教费退费按月结算,按学期退还。由于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以提出申请 计算,幼儿按照学期在园天数不足 20 天(含 20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 80%退还;超过 20 天但 不足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照保教费交费额的50%退还;超过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退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5,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并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 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6,幼儿园提高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插班生保教费按照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7,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镇政发〔2012〕56号)规定:对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 人员的子女及孤残儿童,全额免除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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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镇江幼初高年级学校收费标准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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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新区半导体产业园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览

2024-01-09,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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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新区半导体产业园停车场收费详细

镇江高新区半导体产业园停车场(戴家门路286号),停车泊位限停300辆,收费方式为计时收费,为各类车辆提供24小时昼夜停车服务。

收费时段:白天8:00-20:00、夜间20:00-8:00

收费标准:免费时段为15分钟,超过15分钟计时收费,白天(蓝牌:首2小时内3元,2小时后2元/2小时;黄牌:首2小时内4元,2小时后3元/2小时);夜间(蓝牌:2元6小时;黄牌:4元6小时)。

目前有2种模式:

1,临时模式:计时收费,白天首2小时内3元,2小时后2元/2小时。12小时合计13元整。夜间2元/6小时,12小时计费为4元。24小时合计17元整;

2,包月模式,80元/月或480元/半年,且可办理退租;

备注:

1,所有停车15分钟内免费;

2,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车免收停车费;

3,鼓励对持有公安交警部门核发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且由残疾人本人驾驶的机动车免收停车费;

4,鼓励对新能源车停车费半价;

5,服务电话:4008283332

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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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节高速公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收费(开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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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段起止时间为2月9日(除夕)00:00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00。

免费车辆包括哪些?

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

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时间怎么算?

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上下高速免费如何判定?

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换言之,收费期间上高速公路,免费期间下高速公路,不会被收费。反过来,免费期间上高速,收费期间下高速,就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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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2024年春学期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公示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公示)

注:1,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从2016年秋学期起,中职学校全日制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2,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省人社系统所属技工院校由中技班进入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习的在校学生执行我省高校奖助学金资助政策,不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范围;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技师班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其中免学费标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定,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代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收费项目仅限于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规定必须由学校统一代收的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据实结算。

4,学校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费用,具体减免办法按苏财规〔2012〕36号、苏财教〔2016〕156号、苏发改收管发〔2018〕 135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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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学期丹阳市幼儿园收费标准详细一览

2024-02-20,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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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2024年春学期幼儿园收费标准公示

(幼儿园收费公示格式)

注:1,上述内容由幼儿园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填写并公示。

2,寒、暑假期间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按日计算,费用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3,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50元。

4,保教费退费按月结算,按学期退还。由于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以提出申请计算,幼儿按照学期在园天数不足20天(含20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80%退还;超过20天但不足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照保教费交费额的50%退还;超过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退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5,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并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6,幼儿园提高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插班生保教费按照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7,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镇政发〔2012〕56号)规定:对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的子女及孤残儿童,全额免除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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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取消象山大道13个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通知

2023-12-13,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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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关于取消象山大道(古城路)13个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通知

象山大道(古城路)13个道路停车泊位(象山大道东侧江滨新村103幢-105幢之间)已经有关部门撤销,根据《镇江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取消象山大道(古城路)13个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详见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停车管理方要及时调整变更象山大道(古城路)道路泊位停车收费公示牌停车泊位数量,保留收费公示牌编号(A215)。

二、从2023年8月28日起,原《镇江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中山北路等5条路段新增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镇价费〔2017〕129号)中涉及的象山大道(古城路)东侧江滨新村103幢-105幢之间13个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标准即行废止。

附件:取消收费的象山大道(古城路)13个道路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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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2023-10-31,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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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机动车道路停放收费详细

类别等级计时收费标准(元)
首小时内首小时后每半小时
道路停车泊位一级蓝牌车53
黄牌车85
二级蓝牌车43
黄牌车64
三级蓝牌车32
黄牌车53

温馨提示

1、凡实行计时收费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白天时段首小时后按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道路停车当日连续停放收费最高50元/辆。

2、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15分钟的以进入停车泊位时间进行计时收费。

3、长度超过12米(含12米)的车辆停车费按同车型加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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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句容马拉松停车收费标准

2023-11-23,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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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句容马拉松停车收费安排

【1】赛事起点周边共设4个停车场,自驾车辆建议停P1停车场。(P1停车场为免费停车场,其余3个停车场皆为收费停车场。)

【2】团队大巴车建议停靠向阳路。

句容马拉松起点停车示意图以上图源:句容国际马拉松

一,句容市人民医院停车场

停车时长自车辆进入停车场开始计时。

1,停车1小时内(含1小时)免收停车费。

2,连续停车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收取停车费每辆4元;连续停车超过3小时以上的,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内,最高计费15元。

3,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重新计费。

二,句容吾悦广场停车场

1,1小时内免费停车(含1小时);

2,超出1小时每小时按照6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3,加入吾悦会员免费泊车2小时(含2小时),超出2小时每小时按照6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三,句容汽车客运站

1,从车辆进入停车场开始计时,1小时(含1小时)以内免收;

2,4小时(含4小时)以内每辆收3元,12小时(含12小时)以内每辆收5元,24小时(含24小时)内每辆收1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温馨提示: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停车收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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