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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

镇江新区专题栏目,提供与镇江新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镇江新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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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哪些情况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2023-11-09,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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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收入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低收入家庭中患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重特大疾病人员,重特大疾病范围由户籍所在地市、县级市(区)相关部门确定;

3,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市、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认定的其他特殊人员。

镇江新区申请地址

1,丁岗镇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丁岗镇平昌路135号);

咨询电话:0511-80863080;0511-80870953;

2,大路镇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圌峰路109号);

咨询电话:0511-83722226;

3,姚桥镇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瑞和路姚桥镇人民政府西北侧约190米;

咨询电话:0511-80865624;

4,大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港口路8号;

咨询电话:0511-83175221;

5,丁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溪云路亿都家居建材城西南侧丁卯文化宫;

咨询电话:0511-80823318;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40,下午 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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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临时救助详情一览

2023-11-09,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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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贫困人员临时救助详细

一,享受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急难型困难家庭;

(二)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因收不抵支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

(三)因遭遇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或者因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低收入家庭、困境个人;

(四)镇江新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给予困难临时救助的急难情形。

二、临时救助标准

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申请家庭或个人,临时救助根据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困难原因、困难程度以及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按照最低生活保障2倍的标准进行救助。

临时救助时限根据申请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程度,考虑从暂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到恢复正常生活所需时间,按天计算,最长不超过180天。救助金额个人单次最高不超过8千元,家庭单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临时救助由申请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新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申请临时救助,本地户籍居民应当由户主或受委托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非新区户籍人员向申领居住证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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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烟花经营场所是否需要专店经营?

2023-11-18,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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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选址要求如下

1,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2,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3,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

4,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5,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6,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咨询方式:808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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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人才购房补贴操作办法

2023-10-26,全文共 2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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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人才购房补贴相关流程

一、 基本条件

申报购房补贴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单位要求:

在镇江新区注册、纳税、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

2,个人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报购房补贴需符合先来镇江新区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后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要求。

3,房产要求:

在镇江新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享受1次购房补贴;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新区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买卖合同房产网签时间是在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人才本人。

二、 补贴标准

按照学历,职称、技能、职业资格等级,结合房价总额分为三类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Ⅰ类】普通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至技师技能等级、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的人才,按照所购房屋价格份额给予最高5万元的购房补贴。

1,所购房屋价格份额为40万(含40万)以下,根据所购房屋价格份额5%的标准,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2,所购房屋价格份额为40-50万(含50万),根据3万的标准,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3,所购房屋价格份额50-70万(含70万)房价,根据4万的标准,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4,所购房屋价格份额为70万以上,根据5万的标准,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Ⅱ类】普通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按照人才所购房屋价格份额的20%补贴,最高补贴额硕士不超过12万元、博士不超过

16万元,分五年等比例发放。取得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按照普通全日制硕士学历标准给予补贴。

【Ⅲ类】符合镇江市《大学生“聚镇”计划》购房补贴的“双一流”高校及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所购房产在镇江新区范围内的人才,按照《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中规定流程,登录“镇合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报购房补贴,并通过审核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后,新区再按照硕士3万、博士4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三、 申报流程

申报及初审

购房补贴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于每年6月和12月向所属镇(街道)、园区板块申报,提交材料包括:《镇江新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一)、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高校毕业证书(含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初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各镇(街道)、园区板块于申报次月8号前完成初审。主要查看企业提交的材料与《镇江新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材料是否齐全,并形成《镇江新区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二)出具初审意见报送城乡建设局。

职能部门审核

1,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审核不动产登记交易情况,主要内容为网签合同签订人和不动产权权利人身份、首次登记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认定首套房、核实交易时间(网签时间),于申报次月20号前完成审核并出具核实意见报送城乡建设局。

2.人社局。负责审核人才条件及社保缴纳情况,于申报次月20号前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城乡建设局。

3,经开区税务局。负责审核所购房屋

《契税完税凭证》,确定缴纳契税情况、契税计税价格、房屋价格份额及申报单位税务登记所在地、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于申报次月20号前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城乡建设局。

4,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审核后,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复审,于申报次月30号前完成复审并出具通过名单和资金测算;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至乡镇(街道)、园区板块。

会审

新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上述职能部门会审,确定最终补贴人员名单和补贴资金。

发放

经镇江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城乡建设局向管委会申请人才购房补贴,区财政部门安排人才购房补贴资金,发至人才本人银行借记卡。

四、其他事项

(一)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包括人才通过市场行为购买的二手住房。

(二)

补贴金额按照人才购买房屋价格份额的规定比例发放,但最高不得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同类人才限额。

房屋价格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

补贴申请人所有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契税计税价格全额核算;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申请个人产权份额对应的契税计税价格核算;

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按照共有人平均份额对应的契税计税价格核算。

(三)

补贴金额分5年等比例发放。次年发放前需对续发购房补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查社保缴纳情况及原申报房产情况),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购房补贴申请人在新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需在6个月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由新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否则将停止续发补贴。

(四)

申报企业申报时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及审核通过的补贴停止继续发放。

(五) 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无条件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单位责任。

(六)

因2020年未满足在新区企业交满两年社保或当年未取得全额发票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申报原两大高地人才购房补贴的,仍参照《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补贴条件予以申报,2022年12月31日后将不予以受理。

(七) 本办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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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大港片区货车限行安排

2023-11-14,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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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大港片区货车禁行区域

一、调整后的货运车辆禁行区域设置

以北山路(港南路口—临江东路口)、临江东路(北山路口—烟墩山路口)、韩桥路(烟墩山路口—圌山路口)、圌山路(韩桥路口—港南路口)、港南路(圌山路口—北山路口)形成的闭合区域。

上述闭合区域内,除北山路(港南路口—临江东路口)、临江东路(北山路口—烟墩山路口)、韩桥路(烟墩山路口—圌山路口)、圌山路(韩桥路口—港南路口)、港南路(圌山路口—北山路口)允许货车通行外,其余路段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二、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时间

针对不同的货车类型,采取不同的限行管理措施。在时间段管理划分上,主要有:

1、高峰时段:7:00—9:00,16:00—19:00;

2、夜间时段:21:00至次日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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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新区小学施教区范围

2023-11-21,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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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新区小学学区划分详细

1,镇江市丁卯中心小学

丁卯社区(东至谷阳路,西至丁卯桥,南至丁卯桥路,北至古运河),具体包括:丁卯花园、瑞泰新城、康泰花园、江南世家(含紫云山庄、紫云苑、观乔苑)、东锦花园、永隆城市广场、世纪晶华等。戴家巷社区(东至四明河,西至周家河,南至镇大铁路,北至古运河),具体包括:美意家园、市总工会宿舍、外贸冷库宿舍、水机场宿舍、神农花苑、谷苑小区、金田花园、大理石厂宿舍、公路管理处宿舍、丹徒润扬交通宿舍、物资局宿舍、金茂苑、公安宿舍、丹建公司宿舍等。谷阳社区部分(东至谷阳路,西至四明河,南至苗家湾路,北至丁卯桥路),具体包括:尚东国际、六普小区、索普新村、谷阳新村、电工器材厂、锦绣花苑、美景豪庭、镇大宿舍、老锦绣花苑、丁卯桥路167-1、都市汇生活广场、古桥名苑、康佳苑、康馨家园、裕隆雅居、棠院等。

2,镇江市丁卯第二中心小学

东至晋元大道,西至谷阳路,南至四平山路,北至古运河。具体社区为:潘宗社区(美林湾、四和苑等);马家山社区部分(沃得大都汇、沃得城市中心、沃得花园、世纪名门、钻石铭苑等);蕴德社区部分(新城吾悦广场、东郡华庭、旭辉东壹区、珑悦苑、天成嘉园、君和雅苑等)。

3,镇江市丁卯第三中心小学

马家山社区部分(东至智慧大道,西至晋元大道,南至丁卯桥路,北至杜墅湖路。具体包括:杜湖新村、经发花苑、恒华苑、丁卯公寓、锦江花园、四季经典、丁卯桥路236号等。蕴德社区部分(东至智慧大道、西至谷阳路、南至镇大铁路、北至丁卯桥路),具体包括:丁卯桥路239号综合楼、融创·悦秀园、金科·祥生悦园、金辉·芸都尚院等。武将社区(东至丹南路,西至智慧大道,南至横凤路,北至古运河),具体包括:武将新居、楚桥雅苑、2077青年汇、文化馨园、边城·悦都荟、悦河湾等。

4,镇江科技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

晋元大道以东,镇大铁路以南,具体社区和小区为:西苑社区(首创·悦府、银湖花园、横山郡、秋山小区、精英公寓、魔方公寓、金辉·优步鑫苑等)。

5,镇江市大港中心小学

兴港西路以北,港中路以西,具体社区为:港中新村社区、伯先新村社区、大港村等。

6,镇江新区实验小学

金港大道以北,圌山路以西,兴港西路以南,具体社区为:金港社区(海德公园、名邸苑、金港生活广场、名人府等),兴港社区(翠竹苑、四海家园、通都雅寓等),凤凰社区(逸翠园、御都花园、明发盛世家园等),港南花苑社区(新城苑、吉祥苑、金水湾、青岭市政、湘华小区等),紫竹社区(紫竹苑、金港花园、世纪花园、紫晶香郡、港龙小区、凯悦山庄等),瑞鑫社区(瑞鑫嘉园等),龙泉社区(龙泉新苑、荔湾城等)。

7,镇江市银山小学

金港大道以南,港中路以西,具体社区为:银山鑫城社区(银山鑫城、蝴蝶广场、港城尚府、铭庭苑、御景湾、万科·金域蓝湾、桂语兰庭等)。心湖社区(国信上城、南湖庄园、融创湖润园、益华广场等)。宜港社区(朗香郡等)。纪庄村(葛村新苑)、留村村、葛村村等。

8,镇江新区平昌小学

港中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圌山路以西,姚桥路以北。具体为:新茂社区、新乐社区、新怡社区、新瑞社区、新润社区、宜居社区(宜安苑、宜居苑)、魔方公寓、宜乐社区、宜业社区(宜业苑、恒大御府)、心湖社区(路劲港欣城)、宜港社区(皓月苑、天星苑、万科•金域江湾)和丁岗村等。

9,镇江市大路实验学校(小学部)

港南路以北,圌山路以东,具体为:大路镇宗张村、照临村、西戴村、东岳村、薛港村、大路村、武桥村、长征村、小港村等。

10,镇江市姚桥中心小学

姚桥镇伏漕村、迎滨村、大东村、仲家村、姚镇村、迎北村、三桥村等。

11,镇江市石桥中心小学

姚桥镇石桥片区。具体为:华山村、石桥村、茂华村、兴隆村、儒里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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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特困人员保障办理指南

2023-11-09,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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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特困人员保障详情一览

一,受理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从2021年7月1日起: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230元,集中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640元。

从2021年10月1日起:特困供养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400元、600元(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交申请。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

四、资金发放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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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2023-11-18,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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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

办理地点:镇江新区通港路一号生应局202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1:45,14:00-18:00

咨询方式:80823215

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丁岗、大路、姚桥

受理条件:独立的店面、负责人和销售安全培训合格证等。

办理流程:每年11月底前,将相关材料送到相应属地安监站进行初审

办理时限:每年统一办理一次,12月底前办理完毕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烟花爆竹零售点及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3,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零售场所房产证或租赁证明;

5,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销售员安全教育证明材料;

6,负责人、销售员身份证复印件;

7,零售场所与人员居住场所不在同一建筑的证明材料;

8,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正、副本,换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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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对于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2023-12-09,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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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历,职称、技能、职业资格等级,结合房价总额分为三类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Ⅰ类:普通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至技师技能等级、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的人才,按照所购房屋价格份额给予最高5万元的购房补贴。

(1)所购房屋价格份额为40万(含40万)以下,根据所购房屋价格份额5%的标准,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2)所购房屋价格份额为40-50万(含50万),根据3万的标准,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3)所购房屋价格份额50-70万(含70万)房价,根据4万的标准,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4)所购房屋价格份额为70万以上,根据5万的标准,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Ⅱ类:普通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按照人才所购房屋价格份额的20%补贴,最高补贴额硕士不超过12万元、博士不超过 16万元,分五年等比例发放。取得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按照普通全日制硕士学历标准给予补贴。

Ⅲ类:符合镇江市《大学生“聚镇”计划(2021-2025)》购房补贴的“双一流”高校及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所购房产在镇江新区范围内的人才,按照《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中规定流程,登录“镇合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报购房补贴,并通过审核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后,新区再按照硕士3万、博士4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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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道路临停泊位收费标准

2023-10-31,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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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道路临时停泊收费详细

镇江新区路边泊位按区域划分为二级、三级收费标准,谷阳路以西为二级,谷阳路以东为三级。

二级:首小时4元,后每半小时3元;

三级:首小时3元,后每半小时2元,每日封顶50元;

拓展:外地驾驶证如何转入镇江?

现驾驶证全国通办,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前往镇江市辖区内各车管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车管窗口办理。需将驾驶证违法全部缴清,驾驶证换证可以在期满前提前90天办理。

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一年内,将所有违法处理完毕,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前往镇江市车管所办理。

温馨提示:外地驾驶证转入镇江,只能在镇江市车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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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第三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05,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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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第三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详细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直接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人力资源科报名;

2、网上报名者请下载并填写《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编外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电子简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档,发送到:zj_xqyy@163.com报名,邮件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并进行电话沟通资格预审。

二、报名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8时起,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名地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科(镇江新区兴港西路2号)。

四、联系电话:0511-80900997 王老师、纪老师

附件下载

1,附件一: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附件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编外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三: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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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低保有名额限制吗?

2023-11-09,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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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名额限制,凡是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有申请享受低保的权利,应保尽保。但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退出低保,应退尽退。

镇江新区低保申请流程

一、申请对象

持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家庭状况核查授权书;

6,其他材料(如患病成员的诊断证明、家庭成员中残疾人的残疾证)。

三、申请地址

1,丁岗镇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丁岗镇平昌路135号);

咨询电话:0511-80863080;0511-80870953;

2,大路镇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圌峰路109号);

咨询电话:0511-83722226;

3,姚桥镇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瑞和路姚桥镇人民政府西北侧约190米;

咨询电话:0511-80865624;

4,大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港口路8号;

咨询电话:0511-83175221;

5,丁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溪云路亿都家居建材城西南侧丁卯文化宫;

咨询电话:0511-80823318;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40,下午 1:30-5:30。

四、申请流程

书面申请→审查→受理→入户调查→公示→区级审核认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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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新区建设工程审查中心招聘指南

2023-10-16,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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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招聘详细

报名时间:2023.10.16—2023.10.20(工作日);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港中路111号(人力资源市场内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1-83170213;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职位及简介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报名条件
其他
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负责施工图审查相关业务资料接办、审查、资料接送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3
1,18岁以上,40岁以下(1983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20日)
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建筑工程类优先。
4,持有C1、C2驾驶证能熟练驾驶。

1,人员性质:社会化用工;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3,待遇:享受新区社会化用工待遇

二、岗位招聘流程

采取本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三、应聘需提供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个人简历1份;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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