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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怎么补缴?

单位少缴、 逾期缴存、 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需要申请补缴。

2022-10-19,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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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方法

一、补缴材料:

办理补缴需提供补缴情况说明、 补缴证明材料、《运城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纸质版和电子版) 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补缴情形:

单位发生以下情形的, 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

2.单位少缴、 逾期缴存、 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相关消息: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 国有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具有保障性、 互助性、

强制性的住房储金。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运城市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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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

2023-11-30,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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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运城市盐湖区周西路,办公电话是0359-638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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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是直属市政府的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心下辖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山西铝厂、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管理部。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售房款及其它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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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方式

2023-12-01,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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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方式一览:

购买商品房的,贷款资金划转至售房单位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资金划转至卖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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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职工联保、有价证券质押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质押。

异地贷款担保采用房产抵押或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

购买二手房担保采用所购房屋抵押担保。房产抵押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土地手续不合规的住房不能作为抵押),所购房屋不具备抵押条件的,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及第三方房产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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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2023-12-01,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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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运城公积金还款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1)等额本息: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温馨提示:借款人每月20号之前,将月还款额足额存入在中心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内;逾期还款记录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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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职工联保、有价证券质押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质押。

异地贷款担保采用房产抵押或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

购买二手房担保采用所购房屋抵押担保。房产抵押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土地手续不合规的住房不能作为抵押),所购房屋不具备抵押条件的,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及第三方房产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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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2023-12-01,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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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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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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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报材料是什么?

2023-11-27,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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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或婚姻证明;

3.填写完整的《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

4.收入证明,借款人及配偶无需提供工资证明或收入证明,按照缴存基数计算工资额,若职工自愿提供工资证明或收入证明的,提供近6个月工资流水,应予以采纳。私营企业、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近6个月工资流水。个体工商户等自愿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月收入为3000元以下的,以缴存基数为准,月收入为3000元至5000元的,提供一年银行流水,以银行流水为准,月收入为5000元以上的,提供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以完税凭证为准;

5.个人信用报告;

6.住房消费行为证明材料:(1)购买商品住房:提供网签或房产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凭证;(2)购买二手住房:卖方《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首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及卖方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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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2023-11-25,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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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但必须满足以下的申请条件:

1、该笔贷款已成功放款半年以上;

2、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

3、申请人在提前还款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4、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相关阅读】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流程:

1、在提前还贷前要查询剩余贷款额,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提前还款的部分金额,随后用户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提前还款的金额。

2、用户根据还款的多少选择填写申请书,全部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部分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随后工作人员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3、接下来申请人的申请书会被转移到相应的委托银行,等待银行审批。

4、银行审批过后,接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5、申请人收到审批成功的通知后,就可以到银行偿还申请的还款金额和利息了。

6、用户在提前还款成功后需要把提前还款表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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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

2023-11-25,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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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分以下两种情况:

1、符合不同类型提取条件的不受每年提取一次的限制

2、同类型提取条件办理间隔时间应不小于12个月(租房提取除外)

【相关阅读】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限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向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业务人员对受理的提取申请, 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应当即时办理;需核查有关事项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 可以提出复核,管理中心接到复核申请后, 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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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退休了可以全额提取吗

2023-11-25,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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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职工所在单位按时 、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封存满半年的;

(四)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五)离休 、退休的;

(六)死亡 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相关阅读】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一类银行卡;提供的提取手续是配偶姓名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二)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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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2023-11-13,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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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额度一览:

同一套房屋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大于所购(建造、翻建、大修) 自住住房的总价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

租赁住房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租金, 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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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所在单位按时 、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的,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封存满半年的;

(四)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五)离休 、退休的; (六)死亡 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点击阅读:运城职工购买二手房怎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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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单位什么时候为新进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2023-10-20,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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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运城单位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特别提醒:一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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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所在单位暗示,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的;

(四)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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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购买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2023-09-22,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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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图源:运城市人民政府官网

备注:

1、二手房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据及卖方收款收据,且首付比例不低于20%。

2、购房资料:原卖方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和《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

【拓展阅读】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方式

购买商品房的,贷款资金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二手房的,贷款资金划转至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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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2023-09-22,全文共 1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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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必须是近5年内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正在进行中的且土地手续是本人或配偶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5、退休的

6、出境定居的

7、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8、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的

申报材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网签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凭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购二手房的,权属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交易税票。(原件一份纸质版/电子版)

2、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手续、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审批表)、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审批表)、主管部门允许大修的证明、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棚户区改造的,开发商持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备案,拆迁户提供: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首付款凭证;非拆迁户提供:备案合同、首付款凭证。(原件1份纸质版/电子版)

3、偿还商业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个人综合贷款还款计划查询列表;清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人与办理住房贷款银行签定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清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每月19日之前办理。(原件1份纸质版/电子版)

4、租赁住房的:租赁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赁其他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夫妻缴存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市直和盐湖管理部缴存职工无需提供无房证明)。(原件1份纸质版/电子版)

5、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原件1份纸质版/电子版)

6、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者出境定居证明。(原件1份纸质版/电子版)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宣告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继承或受遗赠证明。(原件1份纸质版/电子版)

8、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纸质版/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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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怎样设立?

2023-09-19,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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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设立

柜台办理:新设立的单位依法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由专管员持身份证原件、《运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申请表》、《运城市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公积金缴存地窗口办理单位及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网厅办理:新开办企业通过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新建的企业开办平台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登录 ”运城公积金网厅(单位版)”

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缴存。

1、微信公众号搜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

2、点击公积金网厅

2、点击公积金网厅单位版

3、登录之后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缴存。

二、单位网厅登录(电脑端)

https://gjj.yuncheng.gov.cn/wt-web/login

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微网厅。

未注册的用户选择注册、并按照系统引导注册测账号并完成登录。

点击阅读:运城公积金缴存怎样更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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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最新政策

2023-09-19,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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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需租赁住房的(若为他人提供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人需正常缴存、还款),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自有住房的认定

在乡镇、农村拥有自住住房,在县(市、区)中心城区无住房的,可视为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

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每个家庭(含单身家庭)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租金,最高提取额由20000元调整为24000元;租住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

四、调整租房提取频次

缴存人年度内可按季分次或按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总额不超过年度最高提取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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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怎样降低缴存比例?

2023-09-19,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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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文件。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一年。 缓缴期间, 单位应正常办理除汇缴外的其他缴存业务。

期满后仍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规定恢复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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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 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职工本人上 一年度1至12月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

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 一年度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运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 一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于每年7月份核定一 次,提供《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比例审批表》、《运城市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

汇缴清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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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怎么办理?

2023-09-18,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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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厅登陆方式

一、个人网厅登录(电脑端)

https://gjj.yuncheng.gov.cn/wt-web/login

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微网厅。

未注册的用户选择注册、并按照系统引导注册测账号并完成登录。

二、微信网厅登录

通过微信—关注运城住房公积金公众号

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微网厅。

未注册的用户选择注册、并按照系统引导注册测账号并完成登录。

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本地缴存职工在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查询打印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操作步骤为: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选择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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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运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3-09-13,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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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向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 业务人员对受理的提取申请, 在手续齐全情况下,

应当即时办理;需核查有关事项的, 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 可以提出复核,管理中心接到复核申请后, 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申请要求

一、 提取条件

职工所在单位按时 、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的,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封存满半年的;

(四)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五)离休 、退休的;

(六)死亡 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二、 提取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一类银行卡;提供的提取手续是配偶姓名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 提取证明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 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购买、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五年内的网签合同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及付款凭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五年内的购房合同、 付款凭证;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五年内的权属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交易税票;

4.城镇建造、 翻建自住住房的(在建中申请),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 规划部门建房、 翻建批准手续、 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5.农村建造、 翻建自住住房的(在建中申请),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审批表)、 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6.大修自住住房的(在建中申请),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审批表)、 主管部门允许大修的证明、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 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7.棚户区改造的,开发商持相关材料到中心备案,拆迁户提供:五年内的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非拆迁户提供:五年内的备案合同、首付款凭证。

(二)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业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提取当年还款额的,提供《借款合同》、近12个月还款记录;清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办理住房贷款银行签定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一个月内)。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的,在正常缴存、 还款(两年内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下)

的情况,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当年还款额(先取借款人公积金)。

(三)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方可提取。

(四) 租赁自住住房的:需填写《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支取审批表》。

1.租赁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赁其他住房的, 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及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已与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安、

民政联网的不需提供)。

(五)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明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六)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宣告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合法继承或受遗赠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者出境定居证明。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二年内有效):职工本人身份证, 房屋产权在配偶名下的, 须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 《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

电梯建设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

四、 提取额度及频次

符合上述(三)(五)(六)(七)情形的, 须在个人账户封存状态下,

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非销户提取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余额, 每年只能提取一 次。

缴存职工可以提取的最高额度不超出以下限额:同一套房屋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大于所购(建造、翻建、大修)

自住住房的总价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租赁住房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租金, 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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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2023-09-04,全文共 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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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所在单位暗示,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的;

(四)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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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3-08-21,全文共 1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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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职工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的;

(四)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提取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一类银行卡;提供的提取手续是配偶姓名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

提取证明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五年内的网签合同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付款凭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五年内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五年内的权属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交易税票;

4.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在建中申请),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手续、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5.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在建中申请),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审批表)、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6.大修自住住房的(在建中申请),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审批表)、主管部门允许大修的证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7.棚户区改造的,开发商持相关材料到中心备案,拆迁户提供:五年内的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非拆迁户提供:五年内的备案合同、首付款凭证。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业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提取当年还款额的,提供《借款合同》、近12个月还款记录;清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借款人与办理住房贷款银行签定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一个月内)。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的,在正常缴存、还款(两年内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下的情况,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当年还款额(先取借款人公积金)。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方可提取。

(四)租赁自住住房的:需填写《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支取审批表》。

1.租赁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赁其他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及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已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民政联网的不需提供)。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明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宣告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合法继承或受遗赠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者出境定居证明。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二年内有效):职工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在配偶名下的,须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电梯建设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

提取额度及频次

符合上述(三)(五)(六)(七)情形的须在个人账户封存状态下,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非销户提取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余额,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缴存职工可以提取的最高额度不超出以下限额:同一套房屋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大于所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租赁住房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租金,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两万元。办理时限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向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业务人员对受理的提取申请,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应当即时办理;需核查有关事项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管理中心接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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