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4,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1.申请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申请条件及标准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3.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点击下载);
(2)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3)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申报流程
(一)申请受理。由宜昌高新区企业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地址:宜昌高新区管委会6楼601办公室)。
(二)审核公示。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5天。
(三)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和个人市民卡账户。
以上政策实施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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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伍家岗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号(含)以后首次在宜昌市城区就业,与伍家岗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签订2年以上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2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
微信小程序“宜才码”→伍家岗专区“大学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入口→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劳动合同关键页(包含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合同时间、签字盖章页)。
(五)咨询电话
0717-6359908
0717-635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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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博士研究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由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新引进到宜昌市工作或首次来宜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宜才码”分类认定的人才;
(二)在宜工作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在宜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且企业须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四)在宜昌城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一)引进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15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二)引进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三)引进到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3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
市直事业单位、城区企业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仍按(宜办发【2016】年18号)继续执行。
补贴发放流程:
(一)博士研究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市直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引进及创业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城区企事业单位初审的人员资格进行确认,确认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及时将生活补贴发放给博士研究生本人。
【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来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业首次就业且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标准:硕士生每月发放1000元、本(专)科生每月发放50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补贴发放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大学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补贴条件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政策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资格确认后,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对象的市民卡账户。每月20日前完成申报,次月发放上月生活补贴。
人才租赁补贴
补贴形式
人才公寓+租房补贴
申请对象
本服务仅面向新就业毕业生,且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同时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以内。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12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96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应届毕业生:来宜实习实训期间,由其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居住;
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宜求职期间(参加国考、省考除外),提供最长15天“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
注:租房补贴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方式
方法一: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点击“租房补贴”,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方法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协办)”,选择所在社区,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租房补贴申请所需资料:申请人需在线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毕业证书、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租房合同、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
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须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通过人才服务部门认定的B至F类人才。
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与宜昌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时间须在2年内。
③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④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市场上新建商品住房。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
经认定的B至F类人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提交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分类人才通过系统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部门提交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申请兑付(其中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已随“宜才码”提交或大数据自动流转的,可不提供)。市住建部门在收到兑付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分类人才市民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17-6753811(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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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
2023-10-24,全文共 978 字
+ 加入清单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脱贫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原政策执行,同一个人不同类别不可重复申报)。
申报地点:猇亭市民之家二楼就业窗口
申报电话:6510856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地点:猇亭市民之家二楼就业窗口
申报电话:6510856
3、大学生创业扶持
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我省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申报地点:猇亭市民之家二楼就业窗口
申报电话:6514042
4、就业见习补贴
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对见习人员留用的,每人按1000元奖补。
申报地点:猇亭市民之家二楼就业窗口
申报电话:6514042
5、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为“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申报地点:猇亭市民之家二楼就业窗口
申报电话:6514042
6、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地点:猇亭市民之家二楼就业窗口
申报电话:6514042
宜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2023-10-24,全文共 259 字
+ 加入清单一、就业见习补贴
对见习单位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
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大学生创业扶持
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我省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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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内容
2024-04-29,全文共 222 字
+ 加入清单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按实际单位缴纳费用给予小微企业,非个人补贴)
●享受条件: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2.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0717-6612330
宜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象+享受条件
2024-04-29,全文共 256 字
+ 加入清单宜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象范围:毕业学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七类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享受条件: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2.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3.属于以下七类人员之一:①贫困残疾人家庭;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③城乡低保家庭;④获得国家助学贷款;⑤社会孤儿;⑥烈属;⑦残疾人。
咨询电话:0717-6612330
宜昌当阳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
2024-04-16,全文共 810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当阳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
一、申请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办理了就业困难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原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群体(离校2年内未就业)申报通知另发。
二、其它事项
根据鄂人社函〔2013〕422号文件规定,户籍地迁出的就业困难人员,应由户籍迁入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保补贴,我市不受理此类人员申报。
1、哪些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形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包含以下人员:
①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③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⑤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⑥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⑦残疾人;
⑧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⑨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2、哪些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①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组织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监理)或负责人的;
③未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失去联系且本人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④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或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招用,但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2次以上的;
⑤经查提交认定材料不实的;
⑥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⑦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⑧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入学、应征服兵役、户籍已迁移市外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等原因终止就业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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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当阳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2024-04-16,全文共 430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当阳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
1000元/年。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缴费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线下集中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镇、街道第一年从未享受过的申请对象:
于4月30日前在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再通知申请人办理社保补贴事项。
2、第二、三年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实行免申即享:
2023年申请过补贴并且补贴已到账,2024年享受第二、三次补贴的人员不用本人再次申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查询到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后,符合条件的直接将补贴发放到本人社保卡上。
但2023年之前享受过第一、第二次的人员,2023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申报享受补贴的,须于4月30日前,到东群路54号人社局院内一站式劳动维权中心填写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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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当阳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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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宜昌当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通知
一、申请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办理了就业困难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原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群体(离校2年内未就业)申报通知另发。
二、申报资料
2024年新申报补贴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1寸彩色登记照3张;
三、补贴标准及申报方式
补贴标准:1000元/年。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缴费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申报方式:线下集中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镇、街道第一年从未享受过的申请对象:
于4月30日前在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再通知申请人办理社保补贴事项。
2、第二、三年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实行免申即享:
2023年申请过补贴并且补贴已到账,2024年享受第二、三次补贴的人员不用本人再次申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查询到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后,符合条件的直接将补贴发放到本人社保卡上。
但2023年之前享受过第一、第二次的人员,2023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申报享受补贴的,须于4月30日前,到东群路54号人社局院内一站式劳动维权中心填写补贴申请表。
五、其它事项
根据鄂人社函〔2013〕422号文件规定,户籍地迁出的就业困难人员,应由户籍迁入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保补贴,我市不受理此类人员申报。
1、哪些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形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包含以下人员:
①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③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⑤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⑥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⑦残疾人;
⑧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⑨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2、哪些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①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组织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监理)或负责人的;
③未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失去联系且本人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④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或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招用,但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2次以上的;
⑤经查提交认定材料不实的;
⑥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⑦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⑧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入学、应征服兵役、户籍已迁移市外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等原因终止就业要求的。
3、咨询电话
0717-322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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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点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
2024-03-21,全文共 364 字
+ 加入清单宜昌点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材料
一、申请材料
申报时申请人需向所在村(社区)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保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市民卡复印件。村(社区)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给乡镇(街道)。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可随时向各村(居)委会申请。
三、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点军区就业局:0717-6673735。
四、申请对象
点军户籍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10类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0岁、女性40岁及以上)。
4.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8.脱贫人口。
9.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0.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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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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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标准
1.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达到2600元的,按照2600元补贴;未超过2600元按照实际缴费金额补贴。
2.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享受至退休,其余人员享受三年。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可随时向各村(居)委会申请。
三、办理流程
申报时申请人需向所在村(社区)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保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市民卡复印件。村(社区)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给乡镇(街道)。
四、相关要求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一律先缴后补,凭相关资料在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
(二)各级社保补贴经办人员需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被骗取的补贴资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点军区就业局:0717-667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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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全文共 408 字
+ 加入清单宜昌点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须早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若持有个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之后。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是公司股东,不能申报此项补贴。
2.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失业金、失业补助金。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必须实现灵活就业且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4.已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12个月。
5.点军户籍人员。
二、申请对象
点军户籍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10类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0岁、女性40岁及以上)。
4.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8.脱贫人口。
9.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0.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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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全文共 213 字
+ 加入清单宜昌点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
点军户籍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10类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0岁、女性40岁及以上)。
4.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8.脱贫人口。
9.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0.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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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宜昌点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点军户籍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10类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0岁、女性40岁及以上)。
4.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8.脱贫人口。
9.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0.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二、补贴标准
1.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达到2600元的,按照2600元补贴;未超过2600元按照实际缴费金额补贴。
2.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享受至退休,其余人员享受三年。
三、申请条件
1.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须早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若持有个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之后。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是公司股东,不能申报此项补贴。
2.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失业金、失业补助金。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必须实现灵活就业且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4.已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12个月。
5.点军户籍人员。
四、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可随时向各村(居)委会申请。
五、办理流程
申报时申请人需向所在村(社区)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保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市民卡复印件。村(社区)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给乡镇(街道)。
六、相关要求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一律先缴后补,凭相关资料在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
(二)各级社保补贴经办人员需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被骗取的补贴资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点军区就业局:0717-667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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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伍家岗春风行动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
2024-03-09,全文共 1803 字
+ 加入清单伍家岗区2024年春风行动暨服务高校毕业生招聘会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1日上午
二、活动地点
伍家岗区长江广场(城东大道1301号长江广场旁)
三、部分企业及岗位
1、湖北普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店员/营业员、销售代表、储备干部
2.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工程师、食品工艺设备工程师、健康食材销售、外贸食材销售、内贸销售、外贸销售
3.宜昌兴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经理、安环总监、设备经理、采购员、外贸业务员
4.湖北上影文化:
商务销售经理
5.宜昌恒信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销售、机修中工
6.宜昌智笙易货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经理
7.宜昌恒信众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顾问、服务顾问、机修技师、钣金技师、油漆技师、会计
8.宜昌市万生源商贸有限公司:
营销总监、店长、门店导购、市场部小区主管
9.宜昌标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快递超市客服、分拣员、司机、货车司机B照、装卸工
10.宜昌索菲亚整家定制:
销售顾问、设计师
11.湖北玖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发展专员、OTA运营专员、培训专员、督导专员
12.威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福特纵横销售精英、江铃商用车销售精英、售后机修汽修专业技术人员:
前台接待人员
1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车险客户经理
14.湖北广盛建筑产业化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文员、宣传专员、采购专员、
教务主管、项目主管、钣金设计师、销售内勤
15.湖北深博能效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人员
16.三峡人家:
会计、市场营销、中英文导游、船长、船务、驾驶员、轮机长
17.工贸家电:
店长、采购主任、柜长、业务主办、业务员、汽车销售、体验顾问、储备干部
18.宜昌恒信美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顾问、服务顾问、事故专员、机修中工、钣金中工、油漆中工、客户关爱专员
19.湖北隆桥硅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销售经理、安环总监、
设备经理、采购员
20:宜昌市江丰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主管、财务专员
21.宜昌御人堂中医康复医院:
中医康复医生
22.九州方园大酒店:
前台接待、客房服务员
23.宜昌恒信瑞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场经理、销售顾问、服务顾问
24、亚元科技(官昌)电子有限公司:
产线作业员、产线领班、IPOC、样品员、设备技术员、业务员、研发工程师
25.金东方教育集团:
保安、厨师、食堂帮工
26.湖北丰联佳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餐厅主管、餐厅服务员、客户经理、会计
27.宜昌富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生产组长、模具技师、生管经理、品质工程师、生产工艺员
28.伍家岗区美兆美容院:
美容师
29.宜昌双汇:
肉制品加工、生鲜品加工、储备干部
30.湖北世纪联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普工、质检员、仓管员
31.溪上企业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账务会计、成本核算会计、行政、工保专员、人事招聘专员、公文写作专员,
平面/UI设计师、商服管培生、商务前台、商务餐服员、茶艺师
32.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
工艺操作、包装机操作、运行电工、钳工
33.宜昌恒信众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顾问、主播机修、钣金、油漆
34.宜昌宏晨包装有限公司:
普工、质检员、统计员、设备维修员
35.成都泰便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美团送餐员
36.宜昌给立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
生产技工、质检员、生产辅助工、储备干部、储备副组长
37.宜昌玖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摄影剪辑、企划文案、直播运营、主播、短视频运营销售
38.宜昌鹏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观工
39.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宜昌分中心:
市场室销售服务辅助岗
40.宜昌诚美农业有限公司:
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销售经理、工人
41.中百罗森:
便利店店员
42.深圳骅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电销专员、客服专员
43.宜昌开城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美容门店、主管美容师/学员、理疗师/学员就餐顾问、服务员迎宾
44.晟达保安:
见习队长、市政府银行监控、广乘汽车厂区保安、西陵、伍家(分局)辅警
全市中小学保安员
45.湖北宜美特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环质量部长、组织党建专员、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专员
46.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操作工/技工、仓管员、质检员
47.晋峰新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操作工、销售员、安环专员、经理助理、中控室操作员
48.宜昌颂辉房产:
新房销售房产经纪人
49.宜昌富艺制衣有限公司:
缝纫车间新员工、电脑车花操作工
50.湖北三峡新领地文化艺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客服人员、厨嫂
宜昌宜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
2024-03-05,全文共 386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宜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
一、补贴期限
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缴费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续补人员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对符合定额社保补贴条件的,于2024年4月10日前,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养老保险的,采取免申请,定期审核后集中拨付;
未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追补。
二、资料填报
凡符合补贴条件的新申报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向居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宜都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经社区(村)初审签字盖章,报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复审盖章,于4月10日前将申报人员汇总上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股。
三、联系电话:
0717-472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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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宜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
2024-03-05,全文共 296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宜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
一、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对象及要求
1、申请对象
具有宜都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2、申请要求
1)办理了就业困难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
2)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3)此前已享受其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除外。
二、以下4类人员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定额补贴
①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企业法人和股东;
②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③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失业金)的人员;
④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自身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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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宜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
2024-03-05,全文共 360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宜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
①今年新申报补贴人员须填报《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和《宜都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提供1寸照片2张;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户口薄复印件1份、灵活就业单位营业执照、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须激活银行卡金融功能);
宜都市外缴费的需提供缴费凭证。
②续补人员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对符合定额社保补贴条件的,于2024年4月10日前,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养老保险的,采取免申请,定期审核后集中拨付;
未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追补。
二、附件(扫码下载)
①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
②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③宜都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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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宜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时间
2024-03-05,全文共 348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宜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时间
一、申请时间
凡符合补贴条件的新申报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向居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宜都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经社区(村)初审签字盖章,报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复审盖章,于4月10日前将申报人员汇总上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股。
二、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对象及要求
1、申请对象
具有宜都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2、申请要求
1)办理了就业困难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
2)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3)此前已享受其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除外。